我在加盟金融公司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10万。非故意逾期三天,公司拖走我的车,并产生高额违约金和利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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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你发现后,你如果想提前还款,对不起,你有违约金,违约金高的你只能按他们说的做!
3:你的保险受益人肯定是上汽通用金融,并且指定保险公司,不允许你个人自己找保险公司,价格你会是最高的
4:如果你还了一多半,中间出险了,对不起,你需要他们给你发函才能理赔,他们规定你到指定的地方修,如果你的车撞的没法修了,对不起,你要把余额全部还清,然后再给你理赔函!
5:如果你还上了,对不起,你需要付违约金,因为你提前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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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可以选择上汽通用金融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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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的啥车?
1:如果你去4S店,他们会告诉你选择上汽通用金融,他们会告诉你,利息低,然后,等你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会以拿回上海总部盖章为由,拿走你的合同,最后,给你的仔细一算,MD,G力贷,但是你手里也许会拿到合同,也许会永远拿不到,拿到合同也生效了!不贷?没门,违约金!
你的车如果出险了,那你就等着哭吧
因为你交的保险,受益人是上汽通用金融,所以,他就想方设法的再从里面赚钱!如果满足不了上汽通用金融,他就不给你签
其实很多买车的朋友,签合同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上汽通用金融的条款
另外,买了保险,你还得永远不要出事,如果出事,就会被勒索
  公开资料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SAIC-GMAC)成立于2004年8月,总部位于中国上海,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分别由上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GMAC UK PLC(通用汽车全资子公司)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三方出资。截至2014年末,公司资产规模突破523亿元人民币。  不过,刘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还有不少其他地区的客户也投诉这一“行业领军企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欺瞒的行为,有一位不愿具名的客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在办理车贷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甚至故意不告知贷款人利率,并故意不给客户合同。据记者了解,不少质疑上汽通用汽车金融的客户组建了一个名为“通用受害人群”的QQ群,寻求集体维权。  北京正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如刘先生所描述,在刘先生签订贷款协议过程中,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并未向刘先生告知其贷款的利率及月还款金额,也未介绍可能影响贷款利率的情形,在尚未明确的条件下便与刘先生签订贷款合同,侵犯了刘先生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查看合同条款,避免权利义务尚未确认的情形下签订合同。  《经济参考报》记者3月12日致电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需要时间对消费者投诉进行核实,截至发稿时为止,记者尚未收到公司方面回复。
上汽通用金融电话可以自己打电话问问!
所以一次付清嘛
投诉产品:汽车抵押贷款  日,王先生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心路283号久期集团昌润雪佛兰4S店购买了一辆雪佛兰科帕奇轿车,汽车总价25.48万元。  王先生说:“我本来全款买车的,都已经交钱了。在4S店里,汽车销售郭女士向我介绍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汽车抵押贷款的事情,告诉我若要办理5年期汽车抵押贷款的话,1万元每年需要缴纳650元利息,而且贷款手续非常简单。我计算着,这相当于年利率6.5%,还是非常划算的,于是同意贷款”。  王先生被通知到4S店签订贷款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接待我的是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融资经理翟女士,合同签订过程非常匆忙,上汽通用汽车金融翟经理故意遮挡合同条款,而且有4s店销售郭女士和另一名销售人员在旁边催促,致使我在匆匆签合同时并未的发现合同中有关贷款利率条款。而且在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中,翟经理也没有口头告诉我贷款利率是多少,每月需要还多少钱。”王先生说,“合同签了之后,翟经理给了我一份还款计划表,按照那张还款计划表,每个月要还4273.95元,总共需要还款25万多。”王先生提供的还款计划表  在合同签订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翟经理说,要将合同送至上海总公司进行审核,目前无法交给王先生保管。“签完一式两份合同之后,我问她为什么不给我,她说要交到上海总公司审核。也就是说我签完合同之后,我就没有机会再仔细看合同了。”  王先生说,“签了合同,回到家后,简单一看还款计划表,觉得还款计划表有问题,就找在银行的朋友帮忙算还款利率,知道这比他们承诺的利率要高,于是我给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打电话,客服也没有告诉我贷款利率是多少,只说合同已经生效,要按照合同执行。在这个情况下,我希望能提前还款,客服告诉我提前还款属于合同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是待还金额的5%至8%,于是我就没有提前还款。”  之后,王先生多次向翟经理索要贷款合同。直到2014年6月,王先生才拿到当时签订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是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翟经理交给他的。“这个时候,我才看到合同右下角用非常小的字体写了贷款利率,是15.42%。如果我当时看到这个贷款利率,我是绝对不会签合同的。”合同如下图:王先生签订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在沟通无效之后,王先生继续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了。“这边催缴款的人是很厉害的,若不按时还款,会有专门催收贷款的人在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的授意下抢车。”王先生说。  目前,王先生的汽车抵押贷款已经缴纳至2015年1月份,共计43期,还款本息共计18.38万元。  王先生认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经理翟女士在签订合同之前和合同签订过程中从未口头告知他贷款利率和每月还款金额,是对真实利率有意进行掩盖;并且签订合同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单方面长时间保留合同,导致王先生无法获得真实信息,此行为有故意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合同签订过程有瑕疵,希望就此终止缴纳贷款本息。  据王先生介绍4s店和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是合作关系。4s店销售人人员长期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推销汽车抵押贷款,并从中收取提成。  王先生向新浪财经提交了合同复印件、还款计划表,和一份录音和一份视频。录音是王先生和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经理翟女士的对话,在录音中翟女士坦言,4S店销售向王先生介绍的1万元每年缴纳650利息的事情并不是真实的,她本人对此事情也知情,并称早就跟王先生熟悉的话,就不会让他签订贷款合同。  王先生提供的视频是日拍摄。在视频中,王先生向4S店销售郭女士1万元每年650利息的事情,郭女士明确表示,在王先生买车时确实告诉他汽车贷款1万元每年只需要缴纳650元利息。  交涉结果:  新浪财经连线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客服人员称由于央行降息,最新的还款计划已经调整,并发了一份最新的还款计划表。如下图:王先生的最新还款计划表  另外,客服人员称,贷款合同签订后,没有要求审核贷款合同,如果出现这种现象,应该是4S店所为。  新浪财经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连线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经理翟女士,翟女士认为拨打电话的时间不恰当,拒绝回应此事而挂断了电话;新浪财经给翟女士发短信求证是否曾明确告知王先生贷款利率,对方回复“没有的事情”。  4S店销售郭女士,目前现在已经辞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文/新浪财经 爱舞)投诉及联系方式:一:请如实认真填写金融投诉曝光台投诉卡,在线提交。二:微博联系:@新浪理财三:E-mail:money@staff.sina.com.cn在提供金融消费维权线索的同时,请注意以下三点:一:请按照专题投诉表格详细填写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我们和您联系。网友投稿前,请确保投诉内容真实、准确、详细,如有合同号务必提供并留下联系方式。二:新浪财经理财频道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关注,在所有投诉线索中因为数量和资料因素,新浪财经理财频道只能选取部分公布于众,另为保护广大网友利益故不公布真实的姓名和身份。 三:来稿一经刊登,即视为将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授予本网,稿件不予撤销及修改。同时也欢迎被投诉公司积极主动解决投诉,如被投诉的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新浪财经理财频道,新浪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热点关注港股贷款汽车 66 00分享我的态度到微博热门评论全部评论liqiang1241242月前我也是,上汽被通用金融骗了,当时说的是6个点左右,后来发现竟是15个点左右用户月前高利贷遗忘00843月前我今天才发现我在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贷款的利率是15.280,太生气了,我应该怎么办?揭:吃什么人体力更旺盛惊人曝:娱乐圈女星不为人知的秘密中国反坦克导弹领先美国20年40岁中年人吃什么精力充沛瞒不住了:UFO击落某国战机 美女炒股靠内幕网上晒图下载新浪财经APP随时随地看行情精彩图片米兰世博会 饺子受好评财友盖楼点赞理财师计划全球洲际导弹排行榜:中国第一30岁前列腺炎:自我疗法 图揭秘:中南海第一美女保镖 图一代玩家的轻春梦穿越来袭女子乘地铁遭男子贴身猥亵技巧:搞定30岁美女的7个秘诀热门推荐央行: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5月29日 17:593420为啥油不能加满你一定不知道赞助塔吉克斯坦特警司令加入IS 宣称会向美国报仇5月30日 05:47647汉能在美交易股再遭腰斩沦为港市停牌价一半5月30日 01:31802161位炒股高手正在指导操盘赞助银行行长秘书杀妻被执行死刑 伪造现场报假案5月30日 01:191894我国发布人脸识别ATM机 只能从自己银行卡取钱5月30日 10:02851沃神曝勒夫倾向离开 考察3队!湖人绿军火箭5月29日 02:2916463当大帝遭遇大帝 李毅晒与亨利合体照:我们!5月29日 18:282109女朋友不在家 才敢玩赞助OPEC确认下半年原油需求将增加5月30日 10:250巴铁试用武直-10后增购17架 今年底开始到货5月30日 12:40140野生大熊猫罕见进村吃野草莓尝新麦子(图)5月30日 03:391683站内 后退回顶部首页 导航 吐槽 登录Sina.cn新浪新闻安装新浪新闻,随时知晓天下事打开说说你的看法1115
我也是上汽通用的受害者,近期准备维权,一起吗?
回复 不流泪神的孩子 :我的已经付款结束了啊
我的也是想提前还款,被告知要交2000元违约金,要到保险续保了,交了的话不知道拿到登记证书顺利吧
反正有点坑爹
贷款肯定找银行。不能找外面公司,他们会直接把你车弄走。
15年3月在新疆阿克苏4s店买的别克昂科拉,总价145000,首付了56000.在他们别克金融贷款了8w6.利息16.6.每月还3100.当初销售说的可以提前还完,还了就不用还以后的利息了。到今天已经还了20个月,已经还63000.今天我想着去把钱全还了,还能省点钱。结果去了人家查了了,说我还欠4W7没还。然后说到提前还完要付2000违约金。而且你前面20个月几乎还的都是利息。我就擦了,当初贷款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清。你说利息高,违约金,合同我没看清,怪我自己第一次贷款没看清楚,我认了。但是尼玛的,我提前一年半还完3年的贷款,为什么你他么还收的是我3年的利息。!我正在找地方投诉他们,如果投诉无果,我去上海炸了上汽通用金融。说到做到。该我欠的我还,但是我的你一分也不能多拿!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就是土匪,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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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汽车金融与车险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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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概述 企业是按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起来的经 营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商品生产、 销售、运输或提供劳务、服务,具有一定的法律主 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一般具有营利性。? 特点: – 企业是按照一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要素的集合 – 企业以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为活动内容 – 企业是营利性的组织 – 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 企业是一个持续经营的组织 ? 二、企业的分类 ? 三、企业法概念和法律渊源 ? (一)企业法的概念 – 企业法是规范和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 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制度。 ? (二)法律渊源 1.宪法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法律 6.国际条约 3.行政法规 7.国际惯例 4.部门性规章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 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 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 ? 特征: 1、中外合资者共同举办 2、合资者各方共同投资 3、合资各方共同经营 4、合资各方共担风险? 出资方式: –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 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 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是中外合作经营者各方的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通过在合营合同约 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分配、风险和亏 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 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 特征: 1、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2、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 3、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风险和亏损 ? 设立: – 设立的审批权在商务部 三、 外资企业? 概念:特征: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企业 2、全部投资由外国投资者承担 3、独立的经济实体 四、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 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 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1、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全部财产为投资人所有 3、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 限责任? 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 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 事务管理。 第六节 合伙企业法 ? 一、概念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 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 ? 二、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人 2、合伙人以书面合伙协议确定各方出资、分享利润和亏损 分担 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合伙属人合型企业 对比:普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异同(一)共同点 ? 1.企业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 ? 2.企业都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的营业主 体资格。 ? 3.设立条件低,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二)不同点投资人数 个人独资 企业 合伙企业 1人 2人以上 财产归属 归出资人个 人所有 由全体合伙 人共有 责任的承担 仅由出资人承 担无限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 企业合伙的类型(一)普通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它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 性在于合伙人对因其他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如注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特殊的行业限制 ?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 伙企业。 ? 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以和技 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 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的机构。 (二)特殊的公示内容 ? 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三)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 ? 1.各合伙人原则上仍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企业的财产先还, 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 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 ? 3.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 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单项选 择 题? 注册会计师李某、赵某、刘某投资设立某会计师事 会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 业。后李某在对某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过程中,非因故意而出具了遗漏的审计报告,经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 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李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 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 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D 选择题? 某会计师事务所为依法设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关于该企业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下列( )论述 是错误的。 ? A、甲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重 大债务,其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 限责任 ? B、乙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 业债务,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 ? C、丙在执业活动中因轻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丁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 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丁应当按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 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多项选 择 题? 某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其合伙人之一的董某在一次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 给客户造成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董某对该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B.该损失应由董某一人承担 ? C.其他合伙人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D.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承担责任以后,董某应按照合 伙协议的约定对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答案:ACD 单项选 择 题? 某会计师事务所为依法设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关于该企 业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下列( )论述是错误的。 ? A、甲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重大债务, 其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 B、乙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 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 ? C、丙在执业活动中因轻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丁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 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丁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 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单项选 择 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 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 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 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 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 决由A会计师事务所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 承担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 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问题思考? 某律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有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 ? 一日,律所办公楼上的花盆被大风吹落,砸 到行为人熊某,致使其成为精神病人,医药 费10万。该损害如何承担? ? 乙律师和丙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泄露当 事人的商业秘密,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80万,该损失如何承担?如果律所承担了 责任,可否向乙丙追偿? 案例分析?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 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 合伙企业,提供审计鉴证业务和验资业务。 在2008年的审计业务中,发生了下列事项: ? (1)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 经人民法院判决由该事务所向B上市公司的 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甲认为自己并非故 意造成的损失,该赔偿责任应由全体合伙人 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 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 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定的 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 并不属于重大过失。 ?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 (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 【答案】 (1)甲的说法不正确。根据规定,一个 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 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本题中,由于甲是因为重 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因此应该由其承担无限责任, 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 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题中,乙的行为被认定为非重大过失,因此该造 成的损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 ?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仅以其认 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增设了有 限合伙,其目的在于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 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所承担责任存在差异。 其优势在于其兼采了普通合伙的人合因素 和有限公司的资合因素。 普人、有人的十大区别:? ? ? ? ? ? ? ? ? ? 1有人可以是(无限责任); 2有人有责(有限责任); 3有人不(执务 ); 4有人不(劳务); 5有人当然(继承); 6有人可以约定利润归部分合伙人; 7有人(自我交易)自由; 8有人(竟业)自由; 9有人(出质)自由; 10有人(对外转让份额)自由。 补充: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 ? ? ? 1、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至少1个普通合伙人 2、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协议:63条 4、出资形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依合伙协议约定按期足 额缴纳出资,否则,补缴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 6、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 限合伙企业(安全岛规则 )。? 2.有限责任的例外: ?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 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 人同样的责任。 ?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 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 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 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 人。某日,丁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 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 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 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 向谁主张权利? 三、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 –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型 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 成为合伙人 – 广州英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 1.合伙协议是要式合同。合伙协议应当依法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 ? 2.书面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设立基础。 ? 3.合伙协议属于民事合同。 ?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为人合企业,其信用来自于合伙人的个人 信用而非企业的资本信用,故没有法定最低资本要 求。 ? 货币、实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劳务。 ? 注意:凡非货币出资、一律需要评估。(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样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1.只要符合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企业登记 机关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 否登记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 答复,并说明理由。 ? 2.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其成立之日。– 合伙企业领取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 义从事合伙业务。 案例分析? 去年4月,张三、李四、王五计划共同出资合 伙经营一家食品厂,合伙协议决定使用张三 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决定:张三以厂房的 使用权出资,李四出资1万元,王五以劳务出 资。利润分配为25%:50%:25%。张三向朋友 借款4000元,购买食品厂办公用品。后来张 三提出,这4000元债务应该按照 25%:50% :25%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王五 与李四都不同意,于是发生争议。 ? ? ? ?问题: 1.三人的出资有无问题?为什么? 2.本案之食品厂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 ? 四、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五、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和“双重优先原则”– “双重优先原则”即“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 个人的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六、入伙与退伙– 入伙:合伙关系存续期间,现有合伙人以 外的人加入而成为新的合伙人。– 退伙:在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情况下,部 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解除其合伙人身 份。 一、入伙 1.入伙的方式 (1)非合伙人依法接受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 A+B+C A+B+D (2)非合法人依法加入合伙企业。 A+B+C A+B+C+D (3)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A+B+C A+B+E 2.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同意+协议+告知)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3)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 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 况 程序: 办理变更登记 ? 未登记并不影响入伙协议本身的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43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 面入伙协议。 ?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 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 况。 3.入伙的法律后果: (1)新合伙人与原来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 担同等义务,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从其约 定;(约定)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一样对入伙前合伙企 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定)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44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 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选择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 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 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来合伙经营的汽 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 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 ?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 【答案】 案例分析甲、乙、丙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 三人商定各出资0.5、0.5、1万元,共两万元,订 立了书面协议。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甲 于是动员亲戚丁支持1万元。丁表示出资可以,但 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甲、乙、丙商议后,对 丁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丁不得参与合 伙的经营活动,正式写下书面协议。 小食品厂成立一年后,丁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 不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1 万元。甲不答应。 一天甲外出,丁找到乙、丙两位合伙人,以 同样理由要求还钱,并声称甲已经同意,碍于丁 与甲的关系,乙、丙便将该小食品加工厂当时仅 有的5000元现金交给了丁。甲回来后十分不满。 小食品厂现已累计亏损32000元,债权人正在 追讨债务。甲告知丁,丁的5000元应当用来还债, 不予归还。 问题: (1)甲找亲戚支持时,该合伙企业是否己经成立? (2)丁的出资行为能否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3) 丁是否有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5000元? (4)丁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为 什么?
二、退伙– 在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情况下,部分合伙人退 出合伙企业,解除其合伙人身份。1.退伙的原因: ——退伙是指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事实。(1)声明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自愿退伙)(2)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 协议退伙 ?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企业存续期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 务。 通知退伙 ?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 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 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退伙。?问题: ?某合伙企业没有约定经营期限,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不佳,某合伙人可否预告退伙? 法定退伙(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退伙事由 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 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 注意: ?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 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 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 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多项选择题? 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四年,被人民法 院宣告死亡。( ) ?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 配 ? C.甲的出资额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 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 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 【答案】AC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除名 生效。有异议的,30日内起诉。 问题思考? 某合伙人因吸毒而进入戒毒所,可否被除 名退伙? 2.退伙的后果? 财产继承:即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 任归属于退伙人的继承人; ? 退伙结算:即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 任归属于退伙人本人。 (1)财产继承 ? 合伙人死亡,继承人当然享有财产权利,身 份权利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人同意享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 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 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 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 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 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 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 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单项选 择 题?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 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 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 人资格 ?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 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 【答案】D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 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 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 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 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 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 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 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 【答案】ACD 解析: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2)退伙结算(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 ? 导致合伙企业财产的清理与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货币+实物) ? (如果退还实物可能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 则以评估作价、退还货币为宜)? 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只有在 退伙后合伙人少于2人的情况下) (3)责任 ?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单项选 择 题?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 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 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 人资格 ?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 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 【答案】D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 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 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 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 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 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 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 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 【答案】ACD 解析: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3)责任 ?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分析? 2007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 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 非公司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已知该共同拟 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而B、D 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 由A、B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实务;C以货币 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 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 ? 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 要求,遂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 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 ? 该年11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 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 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不承担任 何责任。 ? 2007年12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 A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出质给丙公司。 ? 问题: ? (1)C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并说明理由。 ? (2)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有哪些不合规定 之处。 ? (3)对债权人甲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 担? ? (4)E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 (1)C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根据 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合伙企 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因此,C作为非法人组织,也是可以成为合伙企业 中的合伙人。 ? ? (2)在该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合伙人的责任约定 有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协议中约定C对 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不符合规定的。 ? (3)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 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 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 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甲公司有 权向A、B、C、D、E要求偿还其债务。 (4)E的出质行为是无效的。根据《合伙企业 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 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E只征得了A的同意, 没有同时获得A、B、C的同意,因此,E出 质行为无效。 案例分析 ? 刘立、程非、张武三人合伙于2000年4月创 办生利纸品厂,各出资10万元,2001年5月 张武退伙另图发展,收回了自己的全部合伙 投入费及应得的利润。2002年7月债权人何 强向张武追讨2000年7月的欠款2.625万元 (含二年的利息5%),张武以自己早已退伙 为由拒绝归还,经多次协商未果,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武按协议归还欠款及利 息2.625万元。 ?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0年4月,刘立、程 非、张武自愿合伙创办生利纸品厂,各出资10万 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合伙协议为证; ? 2001年5月张武退伙,抽回全部合伙投入费10万 元及收益分配1.75万元,未对债务承担进行分割; ? 2000年7月,三人共同决定向债权人何强借款7.5 万元,两年期利息5%,到期一次偿还7.875万元, 由各人承担三分之一,有借款协议为证; ? 刘立、程非已按协议归还何强借款5.25万元。
案例分析? 假设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 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 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 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 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 资。 ?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 合伙人; ?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 损; ?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 ?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 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 (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 符合规定? ?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 (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 ?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 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合伙企业的清算 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指合伙企业解散后,对其债权 债务及未了结的事务进行清理、核算、偿还债务、 退伙出资的法律行为。普通清算(原因:企业解散——非司法程序)清 算破产清算(原因: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司法程序) 一、普 通 清 算(一)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 ?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 法实现; ?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 销;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确定清算人? 清算人的产生方式(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 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 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 任清算人) (3)人民法院指定。(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后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 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三)执行清算事务: 清算人的职责: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 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四)公告和债权申报1.清算人 ? 通知: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应将合伙 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 ? 公告:并于60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 ? 申报: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五)财产清偿顺序? 支付清算组费用?偿付职工工资、社会 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 税款 ? 其他 债务。? 债务清偿后如果有剩余财产,按照利润 分配给合伙人。 (六)清算结束: ?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 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 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清算结束,合伙企业注销,原普通合伙 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七)清算人的法律责任? 1、违反报告义务的责任 ——责令改正+损失赔偿 ? 2、牟取非法利益的责任 ——退还企业+损失赔偿 ? 3、违反清算秩序的责任 ——清算人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 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 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二、破 产 清 算 (一)破产的原因: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司法程序) (二)破产申请: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 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 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三)法律适用:《企业破产法》 总结:合伙企业只是用破产程序制度,不适用破 产免责制度。 (四)对普通合伙人的追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意:我国合同法于日生效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2、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签定; 3、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二、合同的分类? ? ? ? ? ? ? ? (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主合同与从合同 (六)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七)利己合同与利他合同 (八)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1、双务合同(常态): 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 9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2、单务合同(异态): 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又称片 务合同 eg借用合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法律意义: 1、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仅适用双务合同; 2、双务合同有风险负担问题。合同被解除、确认无 效或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存在互为返还给付问题,单 务合同不存在互为返还给付问题 选择题:? 甲乙为兄弟,甲借给乙人民币1万元,约定 年息888元。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 ?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 答案:AC 原因在于该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甲将1万元交给乙,合同方为成立。合同成 立后,甲无债务,但乙对甲有债务——偿 本付息,故为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互为对价。 1、有偿合同:指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实践中, 绝在多数合同为有偿合同) 2、无偿合同:指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无对价关 系) 一般来讲,双务合同均属有偿合同,但单务合同却并非 都是无偿合同,如有偿的借贷合同。 ? 公认的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借贷合同、保证合同 以下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特别 约定或依据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上推定为无偿: ——委托合同、保管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民间借贷) 法律意义: 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重 ——无偿合同仅在故意、重大过失致对方损害时方承 担合同责任,而一般有偿合同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2、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之能力不相适应的有 偿合同,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统一或追认,而对其纯 或利益的赠与等无偿合同则可独立为之。 3、善意取得的构成以第三人与无权处分人之间是有 偿交易为要件。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需要交付实物。 1、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 2、实践合同:使用借贷合同、保管合同。 运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形式为要件。 1、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2、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等。 要式合同的要式种类:(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 ? ? ? ? ? ? ? A、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第197条) B、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第215条) C、融资租赁合同;(第238条) D、建设工程合同;(第275条) E、技术开发合同;(第330条) F、技术转让合同;(第342条) 担保法中的书面合同: 保证、定金、抵押、质押 ? (2)登记 ? A、抵押合同;(担保法第41条)向土地局、林业局、工商 局等登记。 ? B、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第10条,实施 细则第14条)向专利局登记。; ? C、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法第39条)向商标局核准登 记。 ? 注意,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的转让不需要登记 (3)批准 A、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 经贸部门批准。 B、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有 关部门批准。? (4)公证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的协议;(收养法第21条) ? 区分意义:关系合同的效力――欠缺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如 何? ? (1)原则:不成立或无效;例如:法定抵押没有登记的无 效。 ? (2)例外:因履行而治愈;只适用于欠缺书面要式。 ? (3)其它:6个月以上的租赁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215 条) ,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之间的主从依附关系。 如对于保证合同来讲,设立主债务的合 同就是主合同,而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 合同而言为从合同。 如:贷款合同 + 抵押合同 法律意义: 1、没有主合同便没有从合同; 2、主从合同存在制约关系,主合同无 效,从合同无效;反之,不然。 (六)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名称。 1、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 同、承揽合同等(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类) 2、无名合同:又称为非典型合同。 法律意义: 1、有名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按合同法规定办理。对无 名合同可适用合同法总则并参照分则类似规定(如借用合同 可参照租赁合同规定) 2、无名合同只要不违法,法律承认其效力。 选择题:?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 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分则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答案:ACD (七)利己合同和利他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及于第三人来划分。 1、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也叫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 对性,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享有和承 担,而不能及于第三人的合同。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 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 (八)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根据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是否由法律直 接规定来划分。 1、格式合同:如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合同。 2、非格式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合同为非格式合同。 案例分析: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行人甲急于回城, 恰遇乙开私车经过,甲奔上前去,请求搭乘。 乙说:“搭乘回城可以,但天降大雪,道路湿 滑,如发生事故,我可不承担责任。”甲应允。 在回城途中,因路太滑,致使该车撞向路边 大树,甲因此受伤。花去医药费若干。为此 双方引起纠纷。 乙应否对甲的受伤承担责任?为什么? 本问涉及无偿合同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无偿合同的责 任承担适用: (1) 一般过失不负赔偿责任。 (2) 合同法第53条关于免责条款无效 的规定不适用于无偿合同。 (3) 实行约定优先原则。 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合同法是调整因合同产生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企业内部经营合同、婚姻收养监护协议除外。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平等、公平原则 (三)诚实和信用原则 (四)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行政 合同民事合同婚姻收 养协议债权债务劳动 合同监护 协议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 ? 1、要有≥2个当事人 ?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二、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的概念区分1、合同订立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经协商达成协议的 行为,是一个过程; 2、合同成立是当事人通过订立的程序,而使合同客观存在 的结果。? ? ? ? 区分 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及有效要件 要约是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 《合同法》 ?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 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束。 ?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 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甲对乙声称:“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 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 ? 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新到一 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100万人民币, 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2、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 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 备行为,并非必经程序。 如: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 约 要约邀请相对人特定 内容具体确定相对人不特定 内容一般不确定是订立合同的行为, 是合同订立的预备 对要约人有约束力 行为,对行为人无 约束力 案例分析: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 100 辆某型号汽车, 每辆价格 15 万元,广告有效期 10 天。乙公司看到该则 广告后于第 3 天自带金额为 300 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 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 法律规定,有关本案正确表述是: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 构成承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 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分析某仪器公司向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建设水 泥厂发出函电,称:“我公司急需150号水泥100吨, 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 后,都先后回复了函电,告知备有现货及水泥的价格。 而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后,亦派车给仪器公司送去 100吨水泥。而仪器公司认为新华水泥厂的价格合理, 于是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 厂的水泥,盼速送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100吨 水泥送到,仪器公司拒收该水泥。建设水泥厂认为, 仪器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3、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2)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有效期间,要约 人不得随意改变要约内容或撤销要约。 (3)对受要约人的效力。一旦承诺,合同便 成立,受要约人就受合同约束。 判断下列要约生效时间:– 3月1日要约人做出希望订立合同的决议——2日 将信函寄出——3日到达受要约人所在地邮局— —4日到达受要约人收发室——5日受要约人经理 看到信函内容。 – 10:40分发出邮件,10:41分到达受要约人电 子邮箱,15:30受要约人看到邮件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撤回是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前,取消 要约的行为。–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 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是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 撤回通知要约人要约受要约人要约 撤销通知(生效)承诺 (未发出) ? 甲建筑公司于8月1日向乙水泥厂发出一个以 100元每吨的价格购买A型号的水泥1000吨的 要约。8月5日该要约到达乙的信箱,恰巧这 个时候乙出差去了,到8月10日回来后才发 现甲发出的邀约。请问这个要约什么时候生 效? ? 8月2日水泥行情变化,价格下跌90元每吨, 发出撤回要约的信函,并以特快专递寄出。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撤回要约? ? 乙水泥厂8月5日收到要约,准备8月8日下午 发出承诺。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撤销要约? 不得撤销的要约——A.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 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 情形的要约不得撤销?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BCD。《合同法》第19条 5、要约失效 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力。 以下情形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 ②要约人依法撤回、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答复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⑤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被撤销) 四、 一、承诺的概念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以明示方式作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承诺的构成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或在合理的期限内达到要约 人; (4)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得对要约的内 容作实质性更改,否则就构成反要约。 如果承诺仅仅对非实质性内容作出更改,并不会影响 合同的成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相关法条 ? 第30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 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 性变更。 ? 相关法条 ? 第30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 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 性变更。 三、承诺的生效 (1)承诺通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到 达要约人; (2)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 诺行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采购50台电脑的邀约,乙公司于 3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表示完全同意邀约内容,并于3 月7日到达甲公司门卫室,3月8日甲公司经理住院回 来看见了该信件内容,于3月10日电传告知乙公司收 到承诺信件。在该合同的订立中,承诺合同生效的时 间是:( ) ? 时间是3月7日。 ?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到达甲公司门卫室已经 到达要约人已实际控制的地方,视为到达要约人,合 同成立 ? 承诺的到达是指承诺处于受要约人可以合理接收的状 态,并不是承诺人已经了解承诺的内容。非对话方式 的承诺,承诺送达至要约人的信箱、住所或者经营地 点都算送达,承诺送达至要约人受托人的信箱、住所 或者经营地点也都算送达。 四、承诺的迟延与撤回 1、◆ 迟延:指迟发而迟到的承诺。 --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外, 为新的要约。 ◆ 迟到:指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 -- 要约人应及时通知,否者合同成立。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到 ——“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接受) “承诺迟到”——原则上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不接受) 2、承诺的撤回指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之 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变更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 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该受要约 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 A.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B.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C.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D.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key:ABCD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 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 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 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 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 承诺何时生效? A 、 5 月 1日 B 、 5 月 8日 C 、 5 月 9日 D、5月10日key:B ? 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 椅,便于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 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 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 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 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 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 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 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 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 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 ? ? ? ?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答案】:C ? 【解析】:(1)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 于要约邀请;(2)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 要约;(3)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新 要约,即该合同的要约;(4)2月6日Z机关发出 的函件属于承诺。 五、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即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几种特殊合同成立时间: (1)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进入指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进入要约人的任何 系统的首次时间。 (2)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3)用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 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4)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一方履行,另一方接受的时间合同成立。 相关法条? 第32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第33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 成立。 ? 第36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 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第37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1)不要式合同:承诺生效地。 要式合同: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地。 (2)书面形式:双方签章地。 数据电文形式: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 (3)当事人另有约定从约定。 ? 相关法条 ? 第34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 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第35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单选选择:? 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 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 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 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 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日 B.日 C.日 D.日? 【答案】:B(1)承诺到达对方时生效;(2)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 格式条款合同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 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 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 – 2.重复使用 – 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 1、一般规定 ? 采用格式条款缔约者,提供方对于其中的免除责任、限制 责任条款要尽到两个义务: (1)提示义务:提请对方注意该类条款; (2)说明义务:应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该 条款不生效力。 案例分析? 甲新购一辆汽车,投了乙保险公司的汽车险。 后来有一天,甲在驾车正常行驶过程中,汽 车由于自然原因而引起爆炸,汽车报废。 ? 甲请求乙赔偿,乙拒绝,称双方保险合同中 第9条规定:“汽车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损害,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甲不服,诉至 法院请求乙赔付。 ? 审理过程中,乙无法举证自己在缔约时曾提 醒甲注意第9条规定,并没就此做出说明。 ? 问怎么处理此案? ? ?2、格式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 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利的,该条款无效。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3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 ? ? ? ? ? ? ?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 (1)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 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 条款。 案例分析? 甲入一便利店购买矿泉水一瓶,饮用前发现 内有异物,遂去退换。店主乙指着店堂告示 “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对甲说:“本 告示为我们的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请你 自重。”甲不服,遂起纠纷。问乙之说法于 法有据否? ? 一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 “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之店规告之甲,并 加以拒绝。问经营者做法是否合法? 一、 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的条款作了规定。这些条款中有些 属于必备条款,欠缺时,合同不得成立。 有的条款欠缺并不一定影响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可达成补 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确定。 (一)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合同的法定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名称和姓名。在发生纠纷之后, 当事人的住所是确 定受诉法院的依据。 2、标的 标的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 3、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计算和衡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尺度。 质量: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约定特别的质 量标准。 4、价款和报酬价款是由受领标的物的当事人为取得标的物而应当向对方当 事人支付的货币。报酬是向提供劳务或者完成特定工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是确定当事人是否发生迟延 履行的依据。 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合同标的是否交付、标的 所有权是否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由哪一方承 担的依据。 履行方式包括了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 算方式。 6、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 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等。 7、解决争议的方法 主要包括在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 情况下,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定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 仲裁和诉讼管辖上是相互排斥的,当事人或者选择诉讼方 式解决争议,或者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者报酬 ⑥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格式合同 指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并由不特定当 事人接受的,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条款。 特点: (1)一方事前拟定,经当事人协商; (2)对象具有广泛性; (3)相对人处于从属地位,不能改条款。 对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规定了格式条 款提供方的义 务 A.公平的义务 B.提示或说明的义务规定了无效的 A.具有第52条、第53条规定情形的 格式条款 B.免除自己主要义务、加重对方责任的 规定了格式条 款的解释规则 A.按通常解释 B.按不利于条款提供方解释 C.按非格式条款解释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 不 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 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 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 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key:D A得知B将出售其餐馆,虽然A并不想购 买该餐馆,但为阻止竞争对手C购买,故意与B进行磋商,直至C另外购买一家餐馆,才中断磋商,而B实际出售餐馆的价格低于C所提议的价格,对此损失A应对B负责。 ? 七、 缔约过失责任 ? 一、缔约过失的概念 缔约过失是指当事人在订约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 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特征 1.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 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订约欺诈); (3)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案例分析? 甲、乙两人各开一酒店,两酒店相邻,生意 都很兴隆。后甲因投身其他行业欲将酒店转 手给丙,丙出价80万元。乙闻后担心财力雄 厚的丙接手甲的酒店后,在日后竞争中自己 落于下风。于是乙积极与甲磋商,表明自己 有决心买下酒店并出价100万元。甲见乙出 价高,遂终止与丙的磋商,转而一心一意与 乙谈判。乙见丙退出,即对甲提出自己无意 买下该酒店。 ? 问:乙应对甲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分析? 某银行下属一个证券公司,按照中央的精神, 银行要和证券公司脱钩。该银行找到广东的 A公司,A公司就组织了30多家公司共同来购 买证券公司,经过半年的磋商和可行性研究, 合同文本起草完毕,准备签字的时候,银行 突然说不卖了,因为银行的领导说:要卖给 B公司。A公司损失50万元可行性调查等缔约 费用。 ? 问:合同是否成立?A公司的损失怎么承担?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有效具备生效要件的 附条件、期限 特殊效力情况的 表见代理法人代表越权合 同 效 力 图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效力待定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 重大误解的 可撤销 显失公平的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无效具有法定情形的无效合同 无效的免责条款 一、合同的生效 合同效力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乃至第三方产生 的法律后果,或称法律拘束力。 成立≠生效合同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所要表达的意思 已经达成一致。 合同生效,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生效条件1、缔约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 事 行 为 能 力年满18(或16)周岁 无精神性疾病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的精神病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需要视具体情况的不同来 确定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解释第10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 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 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 外。 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公司分支机构、乡镇、街道、村办 企业等。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 销合同,甚至可以请求宣告合同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瑕疵)? 1、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欠缺) 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内心的效果意思不 一致,这种不一致并非由于外力因素,而是由 于行为人的故意或怠于注意或认识能力的局限 所致。 ? 2、意思表示不自由 指由于外力干涉而使表意人违背自己的真实 意志的意思表示。主要表现为因受欺诈、胁迫 及不当影响而为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强制性规范法律和公序良俗只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表现的个体意志与表 现国家意志的法律不相冲突,合同才受 法律保护。 强制性法律规范(命令性规范)任意性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 合同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 社会公共利益●标的可能 二、无效合同1、概 念指合同因欠缺生效要件而不发生当事人 预期法律效力的合同。——鼓励交易,尽量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 2、无效合同的种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注意】欺诈、胁迫原则上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仅损害国家利益者为无效合同。 例如:? 甲(国有企业)与乙(私营企业)订立合 同,乙欺诈甲,致使甲损失10万元。问: 该合同效力如何?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有效答案:C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如甲为某化肥采购员,到编织袋厂去采购,发 现质量问题,但禁不住高额回扣的诱惑,签订购 销合同,造成重大损失。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内容违法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联营协议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 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 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 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标准为由,请 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 效力应如何认定?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如:根据合同法329条,非法垄断技 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 果的技术合同,均归无效。 例题:? 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 商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 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 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 公然买卖假烟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 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 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 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三、可撤销合同(一)概念和特征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违反自愿原则而可一方行使撤销权而使其归 于无效的合同。 特征: (1)由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所致;(2)须由一方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 (3)一方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合同然有效。 (4)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也可请求变更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合同。胁迫:以将来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 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2、乘人之危订立合同 ——受害方有权撤销 3、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是指当事人在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有关合同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合同性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 4、因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行为中,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 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 不对等,使另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双方均有权撤销 例题:? 甲乙订立合同,甲利用乙不知市场行情的 机会,捏造市场行情,高价将一商品呢卖 给乙,后该商品市场价格猛涨,甲发现若 履行合同对己非常不利。于是,甲以自己 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 ? 问:对甲的做法,应否支持?为什么?——不予支持,因甲并非欺诈的受害方,不 享有撤销权。 (三)撤销权的行使 通过仲裁或诉讼予以裁决认定。 【注意1】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经人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确认,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确认。 【注意2】撤销权与变更权的关系 例题:? 甲乙订立一合同,甲以受欺诈为由,通知 乙撤销该合同。 ? 问:该合同是否被撤销?为什么?——未撤销权。 撤销权的消灭的情形:《合同法》55条规定,有下情形之一的,撤销 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 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例题1:?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 “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之实为人造钻石。甲 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 支持? A、不可以,乙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未超过2年诉讼时效 D、可以,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A 例题2:? 甲在乙商场购买一豆浆机,乙商场告之甲机器有 100种功能。 甲信之,买回家经反复调试使用, 发现只有一种功能。次日,甲找乙商场交涉,乙 商场承认只有一种功能。一周后,甲以原价转让 给丙。 ? 问:事后甲能否请求撤销其与乙商场的合同?为 什么?——不能,因为甲以其行为表明放弃了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行使主体 A.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为任何一方 B.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为受害方 行使方式 A.向人民法院请求 B.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权的 消灭A.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起1年内没有行使 B.明示或以行为放弃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 生效要件,其效力尚未确定,须经补正 方可生效的合同。 无\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效力待定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补正: ——享有权利的第三人进行追认!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 《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 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 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故A为效力 待定合同,B为有效合同。 ? 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或者撤销。C为重大误解,D为乘人之危,都属于可撤销合同。 须经追认补正生效的合同(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1个月)1、除外情形:纯获利益的合或与其智力、 年龄、精神健康相适应的合同。 法条规定:《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 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相对人追认权催告权撤销权187 2、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 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 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 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相对人的撤销权需具备的条件:(1)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被追认之前作出 (2)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的权利 (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默示×) ? 案例 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 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 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 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 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 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 (1)该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为什么?请说明原因。 190 ? 要点: (1)该房屋买卖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 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 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 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 不具备这种民事行为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效力待定, 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 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191 效 力 情 况有效情形被代理人在催告期内作 出追认表示(明示)被代理人或权利人拒绝追认无效情形催告期满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 案例甲在其承包的商店里向乙出售一套价值2000 元的西服,恰好有人找甲,甲去隔壁接电话,甲 嘱咐前来看望他的朋友丙说,“请帮我看管一下 店,我马上回来”。甲出去以后,乙提出其有事 不能久呆,要求丙尽快将西服卖给他,丙提出要 等待甲回来。后来丙见乙要走,于是答应代替甲 出售该西服。双方经过协商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 给乙。甲打电话回来以后,得知西服以1800元的 价格被出售,觉得卖亏了,立即找到乙要求退款 并取回西服。乙予以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193 ? 答案简析 在本案中,关键问题是解决乙以甲的名义 与丙达成的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即解决乙是 否有权代理甲出售西服的问题。 从案情看,甲在离店接电话时对丙嘱咐 “请帮我看管一下店,我马上回来”。从此言 语中我们无法看出甲对丙有让其出售西服的意 思表示和授权,因此,丙出售西服的行为欠缺 相应的代理权,同时,丙在出售西服时明确表 示是代替甲出售该西服的,即该合同是丙以甲 的名义订立的,因此应当构成广义上的无权代 理。 194 在本案中,甲出去接电话时是当着乙的面对丙说 “请帮我看管一下店,我马上回来”。据此乙也应当 知道甲仅仅委托丙看管店,并没有授权丙出售该西服, 乙不能从丙能够照看店的事实中得出丙有权出售该西 服的看法,更何况其要求丙尽快将西服卖给他时,丙 提出要等待甲回来,由此可见乙不能对“丙能够出售 该西服”产生合理的信赖。因而,从根本上讲,乙对 造成丙的错误出售也存在过错,也可以说是非善意的, 即他明知丙无权出售而催促其出售。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在甲明确 拒绝追认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 买卖合同无效,甲有权向乙要求归还西服,同时甲应 向乙归还1800元的西服款。 195 ? 案例: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日从汽 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 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 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 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 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 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 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 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 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将车租给李某使用, 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 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 196 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 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 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 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 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 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 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 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 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197 ? 现问: (1)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 什么? (2)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 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4)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 什么? (5)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 为什么?198 答案分析:(1)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该合同初为效力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 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2)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3)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 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4)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 以同等价格为条件。 (5)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 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199 单项选择题:? 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 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日,乙将甲抵 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 后对此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 丙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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