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第二个工长的原始股可以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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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公司会以几倍增股?
提问者:| 浏览次数:4466次 |问题来自:全国
我买了点原始股,但不太懂,请股票专家给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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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情况了,并不一定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相关的公司经常进行送股或转增股这种分红方案所导致的,使得原来原始股的股票持有者的股票经过多年后就会呈现比原来持有的股数增加了不少的数量的情况出现,注意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看相关公司是否经常进行送股或转增股,若相关公司的分红方案只现金分红股票的股数不会变动的,还有若这公司上市后的业绩持续都不是很好,一般情况下也不会经常送股或转增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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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要上市,原始股可以买吗,原始股是什么意思
提问者采纳
就是最初价格的股份,以后会挣钱的只要不倒闭,时间的问题
不倒闭就不会,挣钱是时间的问题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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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买,但很多原始股不好买到,除非你对这家公司有足够的了解
有过硬的关系
很多原始股永远也不会上市
如果不是很了解又很像买,建议少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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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求教,想购买准备上市的一个公司的原始股,怎么操作?_百度知道
求教,想购买准备上市的一个公司的原始股,怎么操作?
本人是股票小白,最近听说一家公司准备上市,个人比较看好,但是据说原始股一般都只针对公司内部员工或者与公司有很好的关系才可以买到,想请教下非本公司的可以购买吗?怎么购买?另外,如果我买了,公司却没有成功上市,能够退回资金吗?
提问者采纳
1、你可以买。除非:a. 你的身份限制你做股权投资,或者,b. 这个公司是特殊行业,对股东资质有特别要求。2、这家公司老板愿意卖给你你才能买得到。一般来说购买有2种方式:a. 你从公司原股东手里受让老股,具体价格双方谈。 b. 公司发新股做私募融资,老板给你一定的额度,价格是公司跟别的大投资人定好的。3、能不能退回资金,主要看你和公司或股东签的转让协议或投资协议中有没有“回购条款”。一般来说,如果是受让老股,则很少有回购的保障;买新股,则经常有这样的条款。 楼上的别瞎咋呼,现在做私募股权投资的多了,很多是个人。只要不是“突击入股”,入股价格没有“利益输送”嫌疑,证监会也不管的。什么“如果是个人入股,则根本没有退出的可能性”,简直是一派胡言。
提问者评价
谢谢高手,这几天大致了了解下,可能私募是目前采用得比较多的方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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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公司上市这块儿的,可以很实事求是地告诉楼主:公司上市前的股权很少往自然人手里转移,这既是我们的要求,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
理由很简单:如果我是公司原有股东,认为公司即将上市,我不会把自己手里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这相当于把自己的钱送给别人。自然人持股会导致股权极不稳定,如果上市后就套现,对公司股价也是冲击。
公司上市前自然人获得股份的情况很少,但也存在,如:1、向公司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注意,仅限于管理层,内部员工是买不到的,上市前最忌讳的一件事就是有大量内部职工股;2、向亲属的股份转移,一般发生在控股股东身上,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份转给自己的家人。除了这两种情况外,无缘无故地转让股份给个人,尽管法律没有禁止,但是很令监管部门怀疑,所以是我们要重点...
一般人买不到的买到的话起码翻10倍左右普通股市一般网上申购新股
上市行情好,可以当天翻倍
如果你没有绝对的把握最好别买,现在的原始股一般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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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公司上市原始股的问题?_百度知道
关于公司上市原始股的问题?
我们公司正在筹备明年上市,目前在发行原始股,内部员工中层以上的人才可以购买,要7.5元一股,听说好像是要上创业板的,请雯这样的原始股能买吗?
如果你们公司能成功上市,那么说明你们公司的各项业绩都符合上市要求,证明是不错的公司,但是你们公司的股价定在7.5元是个不低的价格啊,现在公司上市的市盈率是越来越低了已经。所以买不买:
一看你们公司能否成功上市;成功上市证明你们公司的实力是可以的;
二看你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是多少,如果你们公司每股净资产是10元甚至以上,那还可以,要是才3、4块那明显不行啊。
还有你要是成为你们公司的股东,上市前分红政策是怎么样的,要问清楚,有的公司分红利润也很可观啊。综合考量一下你就知道自己该不该买了。
7.5是现在的购买价格,最开始才1.2元,中间募集一次3.6元,现在想买时7.5元,就这还必须是内部员工,中层以上的才有的
你现在只能问问你公司每股的净资产是多少,因为你们公司还没有上市所以没有市场价格
而市场价格不是公司自己能定的,要在上市前路演阶段经过询价定价的,如果定价在7.5元之上,你就有的赚,如果你们公司已经进入实质阶段,那你有可能的话,就打听一下这方面消息,一般是保密的;还有一点,原始股上市后要卖的话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这个时限内股市的涨跌都很正常,如果差价不大,那你的风险还是有点大啊。
你最终是为了赚钱,所以要衡量以上数据定夺,不要光看现在的抢手与否来定,这个价格真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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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要判断贵公司是不是能上市
如果较有把握
那就可以买
而且多买点儿也无妨
原始股上市一定是赚的
二楼的回答是有问题的
原始股定价不可能比每股净资产还低
要不然就成为上市障碍了
楼主可以大概算一下市盈率倍数
用公司今年预计的或者去年的净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本数 得出每股收益
再用7.5除以每股收益
如果得出来的市盈率倍数是个位数
10倍左右也还可以
一般给员工的价格不会到10倍这么高 现在股市不好 创业板定价一般在30倍左右的市盈率 所以如果是10倍以下就有三倍的赚头
原始股要公司上市一年以后才能转让
所以确实要占用一定资金 还是那句话
关键是要判断公司能不能上市
7.5的价格铁定了稳赚
在正常途径以及大多数情况之下,原始股都是非常优良的升值资产。虽然创业板稳定下差,以及当前行情大弱,但是若是公司的业绩有保证,仍值得持有。但是要注意原始股不是能够马上买卖,需要一定的存续期后才能卖出。需要占有你的资金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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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公司 被曝骗购巨额原始股
来自:日期: 11:31:56浏览次数:
内容提示:上市公司富安娜遮遮掩掩隐藏了5年的不能说的秘密,正在一点一点地被捅破。日前,深圳南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周西川、屈景晨、毛善平等5位富安娜前高管索赔违约金的案件,使得5年前的秘密公之于众。
件源起:A股最大一笔违约索赔金
据悉,早于日,富安娜便向26名原始股东发动诉讼,追索高达8121万元的违约金,这是截至目前A股市场上最大的一笔违约索赔金。同时,富安娜还通过司法手段冻结了26名原始股东的股票资产。上述5名前高管,就属于这26位原始股东。
根据富安娜的诉状,日,前高管周西川等人曾向富安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签署之日至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时明确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并明示了须在股票解禁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
当日庭上,富安娜方代理律师将矛头直指多位高管违约离职,并跳槽至竞争对手公司任职。被告代理律师则强调,离职股东与富安娜公司并无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且离职均征得原告同意,双方就合同解除已达成一致,并不存在违约。
不过,作为本案最关键的证据,上述承诺函的真假成为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周西川等人当庭质疑了富安娜作为证据材料递呈的这份承诺函的真实性。前高管周西川称:“这份承诺函我本人从来没有签署过。”
值得注意的是,有知情者指出,本案立案时间是日,而两日之后的28日,才是原始激励股票限售的解禁日。若如富安娜所述,其追究的是解禁 3日内的赔偿义务,到期不还才算违约,那么在原始股还没有解禁的时候就进行立案,这是否合乎常理?假设承诺函内容当真属实,一旦账号被冻结,涉案股东便无法进行股票交易,亦无法偿还违约金,富安娜究竟是何用心?
对于这个疑点,富安娜方面并没有作正面回应。
蹊跷的事情远不止一桩。富安娜在与牵涉索赔案的多位原始股东的纠纷中还被爆出重重违规操作手法,包括涉嫌隐瞒重大事项虚假上市,大股东涉嫌掌控多位小股东的股票和银行账户、涉嫌盗卖小股东股票、盗取分红,并将非法所得占为己有等。
回购秘案:低价诱购股权待溢价
一切要从一场秘密回购说起。
2013 年1月初,吴文彬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国红长途电话的时候倍感错愕。在电话中,陈国红极力游说吴文彬回深圳一趟,“说是要与我沟通一下,给我补点钱,顺便对之前的股票协议进行完善”。吴文彬原本在富安娜担任采购总监,不过早在2008年就已经离开公司前往浙江发展了。
吴文彬一放下电话便觉得很奇怪,自己当时离开公司的时候不是已经把股票回购给公司了吗?怎么还有给自己补钱这种事。于是吴文彬一查,竟然发现,富安娜在去年 12月28日,即限售股票解禁之时所披露的公告中,自己依旧是持股股东,而且持股总数由原来的3万股,经过两次配股,变成了4.68万股。
根据富安娜招股书,该公司在2007年通过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历次已回购的公司股份72.09万股用于奖励符合激励条件的22名骨干员工。其中,吴文彬以每股1.45元的价格,受让公司3万股。
吴文彬回忆称,就在2009年富安娜顺利过会的3个月前,富安娜董秘胡振超突然致电吴文彬,告诉他富安娜上市没戏了,“钱压在里面拿不出去,变成死钱,还不如把股份卖给公司”。于是吴文彬专程赶回深圳处理。
据吴文彬表述,就在日这一天,时值富安娜公司上市审核期间,富安娜公司董秘胡振超在公司指派下,以欺骗手段,谎称富安娜股份公司上市事败,与其私下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按每股两块八毛多的价格,直接用现金回购了吴文彬手中持有的富安娜股份。
据称,这份只有一份的回购协议,被富安娜单方面收走。同时,吴文彬被要求将手中的股东卡、股票账户以及与之关联的银行卡等资料悉数交给胡振超。而对于吴文彬的股票回购,富安娜之后并没有到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登记,也没有在此后的任何公告中进行信息披露,在富安娜的IPO文件里,吴文彬依旧是持股股东。
吴文彬在股份转让三个月后,才发现自己上了当。日,证监会审议通过富安娜的IPO。而在上市首日,富安娜股票价位高达38元/股,高出吴文彬转让价格10倍以上。
上市涉假:20人股权变动没披露
4年之后,吴文彬重新回深圳与富安娜接触。不过,这次陈国红没有现身,而是派了律师接见。律师一见面就向吴文彬表示,只要完善手续,可以每股再补给其2块钱。但是,当时富安娜的股价稳定在35元/股左右,这个协议遭到吴文彬的断然拒绝。
随后,吴文彬到证券公司查账,竟然发现,早在赶往深圳之前,他名下的46800万股,便已经在1月4日至13日之间被全部卖完。更为离奇的是,在这相同几天内,不经吴文彬同意所出售的股票,通过银证转账到工商银行本人的账户,再通过转账、ATM交易、柜面交易和POS机消费被全部取走,总数将近150万元,最高的一笔刷卡消费,出现在1月12日,一共刷走10万元。
在吴文彬看来,违规代持股票并盗走自己财产的人就是陈国红。因为手中掌握银行、账户等信息,又能操作这么多事情的人只有该公司。不过,陈国红否认其掌握了吴文彬账号,并进行售卖。而胡振超却承认收取了吴文彬的股东卡、股票账户及银行卡,并全部交给了陈国红。
回购秘案究竟谁在说谎?目前无从得知,但吴文彬的案子却并不是孤例,前加盟区域销售主管杨波,以及前员工杨海艳,均向记者表示,自己手中持有的原始股,都在上市之前就在公司上市无望的缘由诱骗下,以两三块的价格被公司回购,账户及银行卡被强制上交,协议被单方面取走,自己手中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没有回购,那为什么事隔三四年,在临近解禁前,又要重新与前员工密集沟通,称须完善手续。很明显,回购出现了不得言明的漏洞。”杨波如是称。据知情人士介绍,前述的26名原始股东中,20人都参与了公司的秘密回购计划;而直至限售解禁日,这一批人仍然被公告为公司股东。
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俊认为,上市公司有对重大股权的变更细节进行披露的义务,如果富安娜确实存在回购行为,刻意隐瞒这个事情,就属于证券违规。股权变动在IPO材料中没有真实体现,涉嫌虚假过会。
离职杀机:承诺函“追杀”离职高管
一方面,富安娜自日起便对26名原始股东发动违约诉讼,并通过司法手段冻结了涉案人员的股票资产。但另一方面,富安娜又在同一时间段内与离职高管密集沟通,要求其回公司完善手续,并称可以再额外支付一定的费用。
“富安娜最害怕的就是秘密回购一事,只要被坐实,那就是虚假上市的大事。所以即使之前的回购款当做白给,富安娜也不敢承认。”在周西川看来,富安娜蓄谋多年,最终目的,就是卸磨杀驴,不让股份落到任何“外人”手中。代持之下,虽然大量持股,但行权上有困难,不可以任意操纵股票,因此必须通过法院高额索赔,把离职高管逼上梁山,再重新从法律的前提进行和解,和解的结果就不质疑股权属于相关当事人,但是需要履行赔偿义务,把股权卖掉,赔偿公司。
“相当于通过诉讼,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合法化洗白。不管前面有没有信息披露,有没有私下回购,违规的事情都可以一笔勾销。”周西川称,这是富安娜打的如意算盘。
不过,圆一个谎言需要另一个谎言为支撑。富安娜使出的杀手锏,就是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承诺函。
事件源于2007年6月,富安娜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100余位激励对象合计发行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26位高管一起向公司认购了该股票。2008年 3月,因富安娜向证监会申请IPO,为配合上市要求,富安娜终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所有限制性股票转换为无限制性的普通股。
据了解,在日当天,前述人员均在公司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签署了确认函和承诺函两份文件,但确认函只存档于公司,任何人手中都不得保留。于是,多年之后,基本上所有人在重新见到这份作为诉讼证据出示的承诺函时,都只觉得跟当时签订的文件无论在格式上,还是内容上存在区别,但却说不出所以然。
在起诉材料中的承诺函,对离职高管的约束条款主要为,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不得连续旷工7日,不发生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且如若违约,需在股票可以公开出售3日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富安娜前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梅连清当时曾参与商讨过承诺函的拟制,梅连清称,前后两份承诺函在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区别,一是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年内,变成了签署本协议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原本认为上市之前离职就没问题的人,现在都被卷进来了。其次,把出售差价作为损失赔偿给公司,当初并没有限定是必须在解禁后3天之内实施。
案中有案:涉嫌偷盗小股东分红
据悉,更令人震惊的秘密还在后头。
11月4日,毛善平、杨海艳等5名原始股东向深圳市证监局对富安娜一系列重大违规违法进行了举报,在举报书中,众人指证富安娜大股东涉嫌控制小股东股票和银行账户,盗卖他人股票并非法转移他人账户资产。
据了解,富安娜分别在日与日对股东进行了两次分红发放。但今年年初,杨海艳、毛善平、杨波、李建军等人到银行查流水记录时大吃一惊,每个人在分红发放的两天内,账户资金即被人通过银行转账、ATM取现等方式全部取走。
杨波称,日,富安娜向其农行账户发放9000元现金股利,在派发当日,即被人盗取8953元至一个名为曾晓莉的个人账户上。日,富安娜再次向他发放16380元股利,当天又两次分别被盗取5000元和11360元至曾晓莉名下账户。
毛善平、杨海艳、李建军、吴幍的情况均出现惊人的一致。这4个人分别在分红发放日即被人从ATM取现盗走一部分现金,而通过转账盗走的资金则统一进入曾晓莉账户,每个人被盗走的金额均与发放的红利金额一致。
据悉,上述这5个人,均参与了公司的回购,并已将所有卡、户信息交给富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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