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去世前,我们将房子由成都公房转私房买成了私房。但是户主没有变 依然是公公。两人去世后 家里的姐妹说不

内蒙古法制报-房改房离婚分割问:我和丈夫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公公单位的房改房,当时是我们夫妻出资购买的,但是登记在我公公的名下。现在我们两人要离婚,我想问下这个房子能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我能要这个房子吗?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购买房改房时,一般都会参考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因素,价格会比市场价要少很多,具有很强的福利色彩,而且一般都会登记在职工的名下。你所说的房屋就属于这样的情况,登记在你公公的名下。虽然当时是由你们出资购买的,但是如果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话,会损害你公公的财产权益,也与国家相关的房改政策规定不符。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这套房屋不能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不能对此进行分割,你也不能主张该套房屋归你所有。至于你们当时购买房屋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你可以要求你公公偿还这笔借款。(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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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离婚分割问:我和丈夫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公公单位的房改房,当时是我们夫妻出资购买的,但是登记在我公公的名下。现在我们两人要离婚,我想问下这个房子能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我能要这个房子吗?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购买房改房时,一般都会参考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因素,价格会比市场价要少很多,具有很强的福利色彩,而且一般都会登记在职工的名下。你所说的房屋就属于这样的情况,登记在你公公的名下。虽然当时是由你们出资购买的,但是如果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话,会损害你公公的财产权益,也与国家相关的房改政策规定不符。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这套房屋不能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不能对此进行分割,你也不能主张该套房屋归你所有。至于你们当时购买房屋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你可以要求你公公偿还这笔借款。(晓敏)
房改房离婚分割问:我和丈夫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公公单位的房改房,当时是我们夫妻出资购买的,但是登记在我公公的名下。现在我们两人要离婚,我想问下这个房子能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我能要这个房子吗?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购买房改房时,一般都会参考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因素,价格会比市场价要少很多,具有很强的福利色彩,而且一般都会登记在职工的名下。你所说的房屋就属于这样的情况,登记在你公公的名下。虽然当时是由你们出资购买的,但是如果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话,会损害你公公的财产权益,也与国家相关的房改政策规定不符。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这套房屋不能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不能对此进行分割,你也不能主张该套房屋归你所有。至于你们当时购买房屋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你可以要求你公公偿还这笔借款。(晓敏)-内蒙古法制报Xpaper数字报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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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我和父亲的户口在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一10几平的老式房子里.听说要拆迁,想问下相关问题。本人目前25岁,父亲和母亲离异,我是独生女,判给父亲,自约05年起,因为和父亲及后母有矛盾,然后搬到母亲家里.(因为周家嘴路的房子被父亲借掉了,所以当初父亲让我先住到母亲那里)5年里几乎没有联络过.现在听说周家嘴路的房子可能要拆迁,想问下,如果我要求跟父亲分开来,只拿自己的那份?还有,最近人口普查,听居委会的说,后母的户口也迁入周家嘴路的房子,请问,这会影响到我吗?另外后母有一儿子(非父亲所生),如果他的户口也迁入,是不是也会影响到我的份?    答:你好。1、因你未说明房屋的公房还是私房性质,你在其中应当有怎样的补偿,我不能一概而论。2、你关于动迁款分割的想法,是可以实现的。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能过诉讼程序确定各自的份额。3、其他户口迁入一般不会影响到你的权益。         2、问: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居住兼营业用房如何补偿?    答:你好。鉴于基地不同,适用的拆迁口径也会不同,不知道是否已经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一般会写明本基地适用的安置口径。关于你的这种情况,我个人感觉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能否依照营业用房进行安置补偿;二、你的房屋在集体土地上的权利问题。         3、请问遗产房是不是只有户口在里面的才能作为安置对象没有户口的只能拿平方钱?    答:你好。如果安置适用“砖头+人头”的标准补偿,砖头主要以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基于砖头的总补偿按照继承的原则发生继承;人头上的补偿,是以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来补偿的,一般来说,哪些人被认定成应安置人口,有权取得人头上的照顾。像你这种户口不在拆迁房屋内的,如果不满足上海市政府61号文的应安置人口的第二项、第三项标准,是不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条件的,不能拿到关于人头上的补偿。         4、问:我们家现在面临动迁, 叔叔是户主一个户口,我一个户口,娘娘和她女儿两个户口, 现在评估的建筑面积是96.72平方米,肯定按照数砖头, 这样的话怎么分摊平方。。我娘娘和她女儿是知青,当初口头和我叔叔协议不会分动迁房款,我叔叔次才答应给她们迁回,但是这次她们要求两套房子。。。我现在想知道我可以拿多少呢?现在我叔叔还没有签协议, 房子是租赁房, 不是产权房。 我是觉得我娘娘和她女儿坚持要两套房子,变相意义上等于我和叔叔的份额就少了,我现在就是想知道,如果走到最后一步打官司,我是拿4/1,还是3/1?    答:你好。不知道你们现在有没有签订安置协议。如果纯粹属砖头的话,是按照房屋的产权份额来分的。基于户口因素,是不能分到动迁款的。但据我估计你们这种情况还是会有基于人头上的照顾的。怎么分配,按照拆迁安置协议确定的各自补偿份额来确定。         5、问:我们家2009年拆迁的,家里原来三口人,后来把我奶奶的平米的照顾面积放在了我家,分了一大一中一小,因为我是大年龄,本来可拿一大两小,后来解决的时候老人愿意呆我家,也签了协议,规定我们制服我叔叔家17万.现在老人反悔,要求搬到我叔叔家,现在对方律师正打算调解,所以请问该怎么解决.    补充:产证没有拿到,房子是期房,到明年才能拿到,听说拆迁工作还没有结束,开发商也愿意让我们重分。    答:你好,这是动迁款内部分割的问题。动迁款内部分割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个是拆迁房屋来源,第二,拆迁安置协议中各自的份额;第三,应安置人口的居住情况。具体怎么分,需要看过你们的拆迁安置协议及相关材料之后,才能判断。而且,动拆迁款的分割,因为政策指向性并不是很明显,可浮动度很大。建议您当面咨询律师后,再分析对方的调解方案。期待您的事情能够妥善解决。         6、问:这里就要动迁。我是开店的,没营业证。和房东签了4年合同。现住2年。我是否可以拿到响应补偿。如有分几个方面,急急急.谢了...谢谢了    答:你好,鉴于你只是承租人的身份,你必须借助于房东,也就是被拆迁人,通过他与拆迁人谈补偿的事情。一般来说,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7、问:我在闵行有套房子,上个月底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家也付了首付,我们把首付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我们也把身份证和产证给了下家,并委托下家去注销银行的抵押,但是这个月房子拆迁,下家拿着我的产证和身份证去拆迁公司领走了拆迁款,我们是约定15号去做委托公证的,请问我是该起诉拆迁公司还是下家?    答:你好。你和拆迁公司是否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如果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而没领到款,这属于动迁款冒领,可以起诉动迁公司,要求重新安置。         8、动迁协仪安置房面积与实际房屋面积差异大争议怎么办?我们现乙将此案提交法院要求赔偿我们有事实证据但缺少法律依据请律师能帮助提供有关方面知识和依据。  答:你好,举什么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动迁组以什么为标准认定的房屋面积?你们认为实际面积比较大,又是以什么为依据。两个面积差别较大,说明可能存在一些性质比较模糊的面积。这些面积是否是违章建筑还是基于历史的原因未能办理产权证明,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东西。如果需要,可以携带资料到我所(四川北路这里)详细咨询。         9、我爸爸在这次动迁中去世产权是爸爸的,妈妈,大哥大姐享受房屋安置我和小哥哥户口不在,我和小哥哥可以享受我父亲的遗产吗,大哥大姐还可以享受吗。    答:基于房屋上的补偿安置,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可以就继承份额主张继承         10、(1)所有被安置对象都要与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吗?(2)结婚迁入动迁房两年,但未居住过,可以认定安置人员吗?(3),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无婚内财产,过后要求分割女方婚内动迁款,(不计诉讼期限)有权利吗?
    答:你好。问题表述得不是很清楚,我就一般情况回答你。1、严格地说,只有被拆迁人才有资格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拆迁安置协议中应当对所有应安置人员进行安置。2、在法律政策上,未实际居住不应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实践中可以协商;3、看拆迁安置协议有没有考虑女方的因素,如果有,女方有权利进行分割。         11、本厂租用他人厂房,现在这里要拆迁,拆迁办赔偿三十几万,但是房东却只赔偿十几万,请问到底可以索要多少钱?    答:你好,请详细介绍你的情况。  一般来说,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12、静安区万航渡路南段(武宁南路-新闸路),老洋房,一室,28个平方,4个户口(2对夫妻),请问若在2010年底动迁的话,能在本区安置吗?或拆迁能补多少?谢谢    答:看口径……在本区安置比较困难         13、是这样的,我是领养的,我的养父母离婚后又结婚了,后养母带来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他们现已结婚。1996年房屋动迁了,现在有2套房子,总共有200平方左右,当时动迁我的户口也在里面,,是农场征地动迁的,养父去年病故,还有一个奶奶在,请问我这个养女有没有份,这个后母和我养父,奶奶关系都不好,奶奶说现在就剩下她一人了,想去敬老院,,想把房子里面所以她的财产拿出来,在敬老院过完余生,  补充:还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权继承养父和奶奶的财产?(奶奶说了她的财产都给我)    答:你好。你所描述的事实里边有两个部分。一部分应属于动迁款的分割,拆迁安置时考虑了你的因素在里面,你有权得到其中的应得份额。第二部分是关于继承的问题。奶奶说了财产归你,并不能形成有效力的遗嘱,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奶奶去世后,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14、我家私房正在拆迁,问题是我已结婚和父母的户口都已分开并且我有两个孩子(但都未成年)。请问对于双子女的家庭拆迁有什么优惠政策,还有我和父母的户口分开了(但一直居住在一起),对于这样我的住房问题有什么政策吗?    答:这需要看拆迁口径如何。一般来说,你这种情况特殊政策没有,但这些都可以作为同动迁组协商谈判的因素。最后怎么补偿,是你和动迁组协商的结果。         15、我们一家四口户口都在农村,是农村私房,当初公公建造这私房也是以我们结婚为由,将来要多3人所以才批得这245平方的使用权,但公公认为这房子是他造的今后分得房子是他个人所有,他想给谁就给谁,难道我们3人真的没份吗?    答:不是的……拆迁安置的目的在于安置所有居住在该房屋内的居民的住房保障权。像你们这种情况,原房屋虽由你公公建造,但房屋的使用人和宅基地使用人均包括你们在内。所以,并非是他一人所有。拆迁安置协议和宅基地申请文件中的申请人名单都可以作为分割的参考    16、问: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房子已经被拆除,合同也已签了,但拆迁款现在拿不到,拆迁公司说我们还有另一处的房屋未拆除,所以要暂扣拆迁款,同村的已经拿好拆迁款了,请问他们这样可以吗?现在该怎么办?    答:你好,在拆迁中也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主要看补偿安置协议里,有没有把两处房产计算在一起。如果是两个房子一个协议,在法律政策上是可以讲得通的,如果两个房子两个协议,拆迁人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可以起诉对方支付补偿款         17、问:我是上海松江佘山的2009年的动迁户,二类地区、动迁款共76万,父母和哥哥、嫂子、孙女同住 ,在2009年5月住宅基地房子拆迁了,哥哥是1995年读书时把户口迁出到佘山街道的,2006年哥哥结婚,嫂子是江苏户口,孙女户口也在佘山街道,我2004年结婚后搬出住在公公婆婆家,2007年公公婆婆家拆迁,因我户口在娘家就没有动迁款,我和父母在一起(现户口簿上共3人),哥说:“拆迁组分我一个中套的房票,没有动迁款。”原因是我嫁出去了。请问律师我到底有没有动迁款,如果有那是多少?    答:你好……请问拆迁安置协议中是否考虑到你的因素?如果有,你有权分得拆迁安置款的         18、与前夫结婚20年后离婚已经近三年,他的祖产拆迁,我是否应有份额?    答:你好,据你所述你不在拆迁房屋上享有份额,也不再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条件,如果没有其他情况,一般不可以享受拆迁安置。         19、有两处动迁房屋,怎么享受补偿。如果先拿了先拆的房屋其中的一套,在把户口迁回后拆的房屋。问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你好,根据上海市61号文的规定,享受过补偿之后,不能再认定应安置人口,不能享受托底保障的相关补偿。但你作为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在房屋上的补偿,你是有权利拿到的         20、我是使用权的房子,我是户主,我爸户口在我这,现在拆迁,动迁组说现在只算居住面积,不看人数,如果我拿到的动迁费在法律上要分给我爸多少呢    答:1、应当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而非居住面积。  2、是否看人数要看相应的安置口径,一般来说如果拆迁后以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分房过小,居住人在里面实际居住困难,仍然要考虑到人头因素的  3、具体如何分割,要看拆迁安置口径里是怎么样的口径,考虑了哪些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没有特别因素,公房的动迁款分割一般按照承租人与同住人同等份额的原则分配。         21、问:动迁协议上签字为3人,但最终房子绿卡上只写2人名字(2人通过某种途经使得第3人没签字的情况下也拿到绿卡),绿卡为使用权平整,现房屋没有小产权无法买卖,问题:1,该动迁已经过去5年了,是否还可以起诉2,名字是否可以加入绿卡3,加入绿卡后是否可以要求强制拍卖,现在房屋为出租状态,?    答:你好,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你在该房屋内的相应产权份额,确定了你在其中的份额之后,可以依据判决变更相应产权人的名字。         22、我和他已经离婚,孩子跟我,我和孩子的户口都还在他家,现在房子拆迁,我和孩子有份吗。户口本上户主爷爷,成员有奶奶,他,孩子和我。房子拆迁我和孩子能分得多少?  答:你好,请问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你在房屋上没有份额,如果拆迁人认定你们属于应安置对象,你们可以基于应安置对象的托底保障获得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         23、婆婆的妈妈有一处私房即将拆迁,老太太已过世有六个子女,我婆婆是精神病人,请问能不能分到房子呢,婆婆没有房子,有养老金    答:可以的……基于继承,你婆婆在房屋内有相应份额,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拆迁安置中属于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相应安置补偿。其精神病人的状态不影响其被安置的权利。         24、我外婆家是私房,前2年拆迁了,我的户口在那里,分到了一笔动迁款,而我母亲的户口没在那里,因我外公已去世,想分共有产,但是动迁组说我已拿了动迁款,所以母亲不能拿共有产。请问,我拿到的动迁款到底是属于谁的?    答:动迁安置协议里考虑你的因素而分到的份额属于你自己的。  你外公分到的补偿款按照遗产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处理。你母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你外公的相应份额         25、当年我舅妈将旧房卖掉,她的户口报进我父亲家,她说好等新房买好后就迁户口的,一直没迁,我们也曾催促她迁走的。但都不了了之。如今我父亲家遇动迁,属托底户,房子估价91万,人口含舅妈7口补贴63万,我父亲意思分她9万,而她认为如六人托底后房子家补贴132万,而七人托底就还成154万,她认为她该得的份额是22万。请问孰是孰非?    答:你好,你反映的这种情况,我们前些天也正好遇到这样一个案子。  你舅妈的户口在里面,动迁款的分割应当按照拆迁安置协议里考虑到她的因素而分到的补偿款。具体份额多少,需要根据拆迁安置协议来分割,就你所反映情况,无法判断具体分割份额。         27、欲买一拆迁房,现房无证,一年半后有证。你们是否能为合同的签订及有效作服务,收费多少?经过你们草的合同可以减去风险吗。听人说现在公证处不给动迁房公证了,有这事吗?    答:动迁房可以买,但存在一定风险。通过完善合同,可以减少相应法律风险,一方面保证协议的有效性,一方面最大程度上减少对方违约的可能。但如果想通过合同,完全规避法律风险,还是有些困难的。         28、动迁安置户口人数认定依据什么条件?    答:你好,请参考《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29、请问动迁过程中的大病补偿是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还是动迁组,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答:动迁组……属于酌情照顾,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0、今年老房子动迁分了两套房子,我父母加奶奶一套,我和老婆及儿子一套,另有一笔动迁款,因奶奶是户主,动迁款打在她的账上,她先拿出部分钱进行装修,多出来的动迁款是否应该我们家六个人平分,另奶奶已将动迁款擅自给了她女儿5万,是否合理,现她不肯将多余的钱给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补充:老房子是公房,奶奶现在擅自将多余的动迁款私藏并没有经过我们其他同住人同意将动迁款给她女儿这样做是否合理?    答:公房动迁款分割的原则是承租人与同住人平等份额分割,私房动迁款分割的原则是由房屋所有人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安置。  解决方式可以协商,也可以提起动迁款分割的诉讼。  可参考我所雷敬祺律师编写的《上海动迁安置补偿款纠纷案件处理实务》,在网上可以搜到,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31、我们家现在动迁,我们家住了6人,我和老公,婆婆和公公,大哥和大嫂,老公、婆婆和大哥是上海户口,但由于当时房屋的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户口没迁入该房屋,只好挂在他们上海的舅舅家,我们家除这套房在上海没有第二套房了,请问他们是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吗?    答:虽然他们在拆迁房内没有户口,但是实际居住,能不能认定成应安置人口,可以和拆迁人具体协商。         32、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房子要拆迁了,我的父亲是户口本上户主但是我爷爷是房票本上的户主,那拆迁的时候是以谁为主?同时我在没有我父亲签字的情况下我的阿姨叔叔等人迁入我户籍所在地这件事情可以视为无效吗?    答:你好,公房以房屋承租凭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被拆迁人,私房以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被拆迁人。和户口的户主关系不大。关于你们阿姨等亲戚的户口进入到拆迁房屋里,在认定应安置人口的时候,会按照人头增加相应补偿面积,不会影响你们的补偿权利的。         33、我家的房子 3个户口,父亲,母亲和本人!
产权是我一个人(就我一个名字)
父母是离婚状态现在!
那么拆迁的话,怎么分配?父亲单独分配的话,分给他的是公房还是产权房?我 主要问的是他只有户口没产权的
会不会安置给他产权房?    答:怎么分配,一般要根据你们和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具体分析。只要在拆迁安置协议中考虑了他的因素,他都有权主张相应份额的。安置房一般是私房,不再安置公房。         34、我老公家要动迁了,物业在北京路是使用权房,房子里有4个户口,我老公,我婆婆,我儿子还有我老公的奶奶,奶奶是户主,我们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进不去说我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我户口就一直在妈妈家,我还是户主家里就我一个户口,现在要动迁了,我作为户主我能引进户口吗    答:你好,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如果你满足同住人的条件,你有权利享受补偿安置         35、请问:1.动迁中,老人再婚(原离异),老伴能享受补偿吗?2.动迁中,老人因病死亡,还能享受补偿吗?谢谢    答:你好。不清楚您所指的“动迁中”是处于一个什么阶段。  如果是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老人又再婚的,老伴将不能享受补偿。如果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老人又死亡的,老人应当享受补偿,动迁补偿款作为遗产以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         36、我丈夫13年前一个人享受过福利分房,现在老房子又要动迁,他的户口在04年迁回老房子并且房屋租赁人变更为我丈夫。清问这次动迁按置有没有他的份?    答:你好。从法律上讲,已经享受过动迁补偿的,不能再次作为应安置人口,享有人头上的动迁补偿,除非第一次补偿安置后居住仍困难的。在现实操作中,如果这个人户口在里面,仍然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具体补偿安置办法,与拆迁人进行协商。  分类: |公公去世丈夫病重 房子如何过户?
发布时间: 17:1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万敏 周颖 实习生 朱海 周佳颖)现在大家都很重视房子过户,都想把过户的事情给办下来,最近沙市区的张女士也想将房子从公公的名下过户到丈夫那里,可是却在办手续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
  2011年年初,张华的公公和婆婆先后去世,当时夫妻俩也没有想到要将房子过户到丈夫的名下。
  没想到,就在当年的10月份,张华的丈夫遭遇车祸,受伤严重,先后到荆州市中心医院、武汉同济医院进行治疗,经过手术,丈夫的命是保证了,可是却一直处于无意识状态。
  后来,张华将丈夫转到了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可是每天的医药费还是要花上千块。
  期间,张华也想着要到辖区居委会申请一些福利,可是因为户口不在那里,而没能成功。
  原来,张华的丈夫秦祖贵曾经结过一次婚,当时还把户口转到了荆州区太晖村,离婚后秦祖贵搬回爸妈家居住,户口却一直没转回来。张华希望通过把房子过户到丈夫名下,从而能够将丈夫的户口转回沙市区。
  因为张华还要照顾丈夫,为了帮助张华了解事情应该怎么解决,我们和张华丈夫的表哥一起找到了荆州市胜利街房管所,可是那里管理的只是公房,因为张女士公婆的房子是早就买下了的私房,所以他们无法办理。随后,我们又找了荆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肖亚琼告诉记者,像张女士他们家的情况是很特殊的,因为涉及的双方当事人,一个已经不在人世,而另一个处于无意识状态,要想直接过户是不可能的,不过还是有解决的办法。
  现在,张女士就可以按照工作人员所说的,一步一步按照程序办理过户手续,我们也希望这个事情能尽快解决,如果电视机前的您也需要我们帮忙的话,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帮忙热线,橙色娘子军,帮忙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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