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原油是什么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是什么意思

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当前位置: >> >>
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我部制定了《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张超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邮政编码:100731
    电 话:010-
    传 真:010-
    邮 箱:zhangchao_wm@
    附件: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附件:
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910万吨。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二)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
    (三)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
    (四)拥有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至少2人);
    (五)企业无走私、偷逃税、逃汇、套汇记录;
    (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函。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原因及有关原油采购、生产使用或销售的具体方案、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简介等;
    (二)法人代表签字的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需提供各银行总行或直属分行出具的正式文件原件,其中,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可提供总公司集体授信证明;
    (四)提供原油码头(或铁路口岸)、储罐等设施的使用协议原件,地市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或环保、消防等其他部门)出具的该码头(铁路口岸)装卸能力和储罐库容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2012年原油进口业绩证明。自营进口需提供报关单复印件,委托代理进口需提供代理协议或相关服务发票;
    (六)税务、外汇部门出具的无偷逃税、无逃套汇证明材料。
    申请企业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四、分配依据
    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分配依据主要根据上年进口实绩。
    (一)如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不大于2910万吨,则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大于2910万吨,以各企业进口实绩为基数分配;
    (三)申请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和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五、申报及审核程序
    201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申请时间为日至11月15日。申请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企业的子公司须通过集团总部统一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申请材料及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中央企业于日前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于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进口允许量,并将分配结果下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
【E-mail推荐人订阅该博客0
15:15:15 | piaoliangbaobei520 |
  本报讯 昨日,商务部发布公告,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200万吨,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条件包括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和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等。
  公告显示,2009年全年非国营企业原油进口总配额为2200万吨, 较2008年的1915万吨增加了285万吨。据悉,200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1685万吨,较2006年的1460万吨增长15.4%。200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将增至1915万吨,2009年达到2200万吨。
  商务部规定,2009年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成品油申领条件中,需要具备拥有库容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储罐或油库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成品油管输、铁路专用线等接卸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对申领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要求达到2000万美元。
  公告还明确指出,凡符合条件的原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在11月20日前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同时,商务部所谓的“非国营企业”指的是4大国有石油贸易公司之外的所有国内企业, 其中包括许多隶属于中石化和中石油的石油贸易附属单位。
  据了解,在成品油中,只有燃料油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其他油品仍由国家实行价格管制。因为国内油价严重倒挂,汽油和柴油的进口一直是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公司负责。有进口资格的非国营贸易企业一般只进口有利润空间的燃料油。但实际情况是,真正能够符合成品油进口资质的非国营贸易企业的数量非常少。在2007年国家商务部公布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中,只有16家单位获得申领资格。业内专家指出,要想完成国家每年给予的成品油进口配额,对于非国营贸易企业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大家都在关注
成功率100%
成功率100%商务部公布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 昨天,商务部公布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200万吨,比上一年的1915万吨增加了285万吨,增幅约15%。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在国际油价暴跌的背景下,民营等非国营企业进口原油动力增强。
&&&&& 据悉,依据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允许非国营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进口,每年下达进口允许量,尽管允许量逐年增加,但民营企业对此一直并不积极。
&& && 昨天,商务部除了公布配额数量外,还公布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等。其中,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条件包括,申请 主体为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银行授信总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和库容不 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近三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原油储备占本企业经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国家法定要求等。商务部称,将依据申请单位的生产经营能力、 以往的进口实绩、以往分配数量是否充分使用、企业申请数量等进行分配。
&&&& 对此,董秀成昨天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目前国际原油暴跌,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创造了动力,获得配额的企业往往把进口的原油销售给沿海的中石化、中 石油的炼厂。据介绍,因国内外成品油价不接轨,在国际油价高涨时,进口的原油炼成品油越炼越亏,所以进口原油往往无人问津,使得配额被转让或浪费。
&&& 此外,商务部表示,凡符合条件的原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时间截至日。
[关键词]:【】  
会员产品分类
客服:025- 传真:025- 广告咨询:025-  广告传真:025- 
苏ICP备号-2 江苏省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商务部:明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910万吨
发布时间: 21:53:01
商务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日前制定了《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根据文件,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910万吨。具体文件全文如下:
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一、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910万吨。二、申请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新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质;拥有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企业无走私、偷逃税、逃汇、套汇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三、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函。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原因及有关原油采购、生产使用或销售的具体方案、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简介等;法人代表签字的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需提供各银行总行或直属分行出具的正式文件原件。中央管理企业的子公司可提供总公司集体授信证明;提供原油码头、储罐等设施的使用协议原件,地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码头装卸能力和储罐库容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年原油进口业绩证明或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文件。自营进口需提供报关单复印件,委托代理进口需提供代理协议或相关服务发票;企业所在地海关出具的无走私、违规记录的文件,所在地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偷逃税、无逃套汇证明材料。申请企业需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四、分配依据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分配依据主要根据上年进口实绩。如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不大于2910万吨,则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如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大于2910万吨,以各企业进口实绩为基数分配;申请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和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五、申报及审核程序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申请时间为日至11月15日。申请企业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企业的子公司须通过集团总部统一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申请材料及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中央管理企业于日前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商务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于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进口允许量,并将分配结果下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
【 往下拉,下面的内容更精彩 】
相关文章:、、、、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股城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股城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股城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 座机:020- 传真:020-
广州齐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公布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新闻中心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您现在的位置是:
&-&&&-&&正文
中国公布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 中国周二宣布,200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1,915万吨,较上年增加15%,符合中国此前的承诺。
&&& 中国商务部周二还宣布,2008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1,065万吨,较上年同样增加15%。
&&& 中国商务部表示,符合条件的原油成品油进口单位可以于今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提出进口申请。
&&& 商务部表示,将根据申请单位以往进口实际业绩、生产能力、销售状况、申请数量等因素进行配额分配。
&&&& 广告商务部还称,原油进口配额申请单位中,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拥有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原油储备不低于经营数量的10%;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000万美元。
&&& 成品油进口配额申请企业需要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拥有库存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储罐;成品油储备不低于经营数量的15%等。
责任编辑: 来源:华尔街日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塑料商务网证实,仅供参考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链接
会员登录名:
&忘记密码?&还没有注册?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现货原油是什么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