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燃煤燃煤小锅炉淘汰汰改造名单哪里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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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雾霾,我们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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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国上下雾霾天笼罩着,一个月没几天晴朗的,请问相关部门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来带动群众以及要求企业还有政府,共同参与到治理雾霾,还我们蓝天白云的活动中去呢?比如车子限号,大力推广群众参与到公共自行车的使用中去。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市环保局反馈如下:&&&&根据省、温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通过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努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进展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市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思路汇总如下:&&&&一、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目标责任&&&&1.成立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切实解决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等问题,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统一领导,要求各有关单位、镇(街道)、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开,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2.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的通知》(温政办〔号)精神,我市制定了《瑞安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详尽、整治工作内容清晰、责任部门及单位明确,是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要性文件。为了使我市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抓重点、促一般,确保完成温州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向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下达了《瑞安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二)狠抓重点,综合施策,狠抓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五大行动&&&&根据省、温州市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瑞安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狠抓餐饮油烟治理行动。按照温州生态市目标责任制的要求,2013年底前,全市合法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而我市于2010年底全面启动市区和温瑞塘河区域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严格按照《瑞安市市区及温瑞塘河区域餐饮业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瑞政办〔号)要求,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截至2013年底,累计完成230家餐饮企业整治,整治后餐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狠抓燃煤锅炉综合治理行动。全力推进电镀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度,加快淘汰入园企业工业燃煤锅炉;加大燃煤锅炉改造力度。结合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对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整治;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日颁发《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知》(瑞政办〔号),将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调整扩大到去年建成区面积的30%以上。&&&&三是狠抓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行动。以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为锲机,全力推进20个重点项目(18家化工企业及2家塑料行业试点企业)的治理;制订并下发《瑞安市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截止目前,2家塑料行业试点企业已安装废气治理设备,并已通过整治验收。18家化工企业的整治方案都已确定,部分企业已完成设备改造,其他企业也正在按计划推进。&&&&四是狠抓扬尘污染防治行动。严格执行《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及《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通知》(瑞政办〔号),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围蔽;提高城市道路清洁水平及机械化清扫率;加密对扬尘污染严重道路的清扫频次;禁止市区渣土堆放,强化工业企业煤堆、物料堆的管理;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五是狠抓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行动。制定《瑞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做好计量认证工作、检测委托工作的参谋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截止2013年底,我市3个检测站环保检测线已全面完成简易工况法检测能力建设,并设14个环保标志发放点,开始全面发放环保标志;加快油气回收进程,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目前我市已完成30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二、下步工作思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浙政发〔2013〕59号)和《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温政发〔2014〕41号)要求,年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调整能源结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1、控制燃煤总量&&&&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12年平均下降10%以上。通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发展清洁能源、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15年底前,实现建成区供气管网全覆盖,全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4%左右,淘汰6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3、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和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2014年底前,60%以上建成区面积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5年底前,建成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推动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所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二)构建绿色交通,防治机动车污染&&&&5、加速“黄标车”淘汰,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2014年底前,全面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6、加强油品升级管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行为;在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7、发展清洁交通&&&&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0%以上,在用营运公交车每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淘汰10%左右。2014年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新车及外地转入车辆实施更高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自2016年起,实施汽、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节能和排放标准。实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柴油出租车增长,探索出租车、内河轮船、集卡车“油改气”。&&&&(三)治理工业污染&&&&8、实施脱硫脱硝工程&&&&加快重点行业脱硫。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9、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确保油气回收装置稳定运行。2015年底前,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验收;2017年底前,完成化工、涂装、生活服务、木业、制鞋、化纤等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四)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10、严格产业准入&&&&实施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标准,加强火电等重污染项目的准入管理,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不再审批产能严重过剩项目,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11、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年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底前,对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1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对城区内化工、钢铁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2015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13、发展循环经济&&&&到2015年,完成瑞安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化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五)整治城市烟尘和扬尘&&&&14、控制扬尘污染&&&&积极推进绿色工地创建,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按照“七个100%”要求落实施工扬尘管理,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2014年底前,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大型煤堆、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存储。到2015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到2017年,II级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5%以上。&&&&15、控制烟尘污染&&&&新建经营性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定期清洗的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鼓励和推广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建设防风抑尘设施。2015年底前,全面建成烟控区。&&&&(六)控制农业农村污染&&&&16、禁止秸秆焚烧&&&&力争到2017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17、实施生态修复和绿化造林工程&&&&2015年底前,所有采碎石场要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到2017年底,已关闭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十二五”期间完成造林10万亩以上。&&&&(七)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2014年3月底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报市政府备案;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当出现恶劣空气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八)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加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公众服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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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浏览本站 &&&备案号:浙ICP备号-1企业淘汰整合入园 电镀行业迎来巨变
日&&来源:瑞安网&&字体:
  瑞安市电镀园区
  产业集聚,用地集约,集中生产,集中控制&&瑞安电镀企业淘汰整合入园的过程,是一场没有退路的&治污战役&。
  这场&治污战役&始于2012年省政府关于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任务部署。在接下来的3年里,我市坚持关小促大、整合提升,新建一个瑞安市电镀园区,改造提升一个罗凤电镀园区,原地整治提升5家标杆示范企业,实现电镀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5月28日,由温州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安监局等8个单位组成的行业整治验收组聚集瑞安,对我市电镀业开展核查验收并予以通过,标志着原先&低、小、散&的行业弊端已彻底破除。
  [问题] &低、小、散&隐忧不断
  走进电镀车间,所见之处,都是锃亮的汽摩配件、饰件。作为工业产品的&防护兵&和&美容师&,电镀是一个让世界&熠熠生辉&的行业。
  然而,风光的背后暗藏隐忧:整改前,该行业存在&低、小、散&现象,市场竞争无序,行业布局凌乱&&种种积弊制约了电镀业的发展。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原有电镀企业95家,集中在塘下、莘塍、汀田、玉海、上望等镇街,部分企业零星地分布在村庄或人口密集区域。整改前这些企业以手工电镀为主,沿袭粗放型经营管理模式,&三废&漏排、渗排现象较为严重,超标排放时有发生,成为环境污染的&毒瘤&。
  2012年起,环保的&铁锤&砸向了这个&发光&的行业。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瑞安市电镀行业深化整治方案》和入园实施方案&&就此,一场没有退路的&治污战役&正式打响。
  [举措]力推企业入园抓集聚
  为从根本上解决电镀行业布局和污染问题,我市重点推进电镀园区建设,将分散的电镀企业进行整合,既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然而,从2006年着手电镀园区筹备建设工作,到2013年完成竣工验收,园区建设这7年所克服的困难,令人难以想象。
  我市电镀园区建设早在2006年就迈开步子,当时是为响应浙江&811&环保行动。那一年,我市对电镀园区选址进行多次论证,直至2007年,最终择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旁边,并于2008年6月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完成用地手续办理,为项目建设扫清最大障碍。2008年底,占地250亩、总投资17亿元的电镀园区开工仪式隆重举行,拉开了园区建设的序幕。
  这边,电镀园区建设如火如荼;那边,整合入园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按照入园要求,入园企业必须达到4万升以上的电镀生产规模,否则必须兼并整合。然而,&整合&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金良回忆说,因为企业经营涉及经济往来频繁,各企业主之间相互存在防备心理。为消除疑虑,该局已记不清做了多少次宣传动员,费了多少唇舌,才让89家企业自愿进行组合。
  期间,该局还要求企业通过公证方式认可组合形式,并根据各公司的股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真正实现兼并整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在标准厂房认购定位方面,我市还采取企业自愿组合认购整幢厂房的方式,通过随机摇号进行定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
  2012年,为鼓励电镀业主入园积极性,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瑞安市电镀企业入园实施方案》,明确企业入园优惠政策,在自动线扩容、入园生产税收、排污费、新增设备设施投入等方面给予相应补助。
  &根据电镀行业整治要求,电镀企业自动线须达到80%以上,而按照优惠政策,每条自动线一次性给予每万升2万元补助,这方面合计投入补助470万元。&黄金良说,市政府出台入园企业优惠政策,为企业整合重组、入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污染入刑&对涉重企业起到极大震慑力,也加大了我市对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2013年至2014年,全市共取缔非法电镀企业150多家。
  与此同时,我市倒排电镀业整治时间表&&全市电镀企业须于2013年底完成入园。市环保局&临危受命&,以&零点&行动形成倒逼力量,对拟入园却未入驻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最终圆满完成任务。
  2014年3月,市电镀园区正式投入试生产。
  &省电镀行业56条整治验收标准对入园企业在废气、废水、消防、危化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但刚入园的电镀企业这方面意识不强,园区管理较为混乱。&据黄金良介绍,为平稳地度过&磨合期&,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电镀园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一名分管领导入驻园区办公,对照省电镀行业56条整治验收标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去年底,我市电镀行业整治顺利通过瑞安市级验收,今年5月28日通过温州市级验收,标志着电镀行业整治基本完成。
  [成效]
  &二园五企&格局成新常态
  3年的艰辛整治迎来电镀业的华丽蜕变。据统计,3年来,我市共淘汰电镀落后产能80.2万升,关闭取缔非法电镀企业186家。
  在这些数字背后,过去分散的89家电镀作坊如今已兼并整合成57家进园入室,成了现代化的规模企业。园外5家标杆式企业和筹建于2003年的罗凤电镀园区经过原地改造提升,与市电镀园区一起,形成了&二园五企&的总体布局。
  如今,园区内,污水处理站对电镀8类废水进行实时监测和处理,每天处理废水4500吨;锅炉房内3台燃煤锅炉实行&两开一备&集中供热,每台每小时产生蒸汽20吨;20幢标准厂房楼顶均建有废气塔,废气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建立在线监控,所有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黄金良说,随着电镀园区的建成投用,实现了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供热、集中治污,有助于发挥产业规模效应,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据了解,整治后电镀生产工艺由手动线变成自动线,生产自动化程度达到80%以上,节省劳动力20%;工艺技术与设备革新后,清洁生产水平审核率达到100%,污染排放量大幅削减,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铬相比整治前削减率均达到30%以上。可以说,这场行业&变革&所带来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难以估量。
  虽然电镀行业整治已通过验收,但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仍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如电镀废气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有不同的治理方法,该局正在研究通过科技手段加强污染物监管,促使其达标排放。同时,电镀园区管理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园区内员工食堂、宿舍等遗留问题也需有关部门予以扶持和解决。
  重污染行业整治事关长远,事关百姓福祉。市环保局希望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下,我市重污染行业整治工作能够不断推向纵深。(记者 张苡铭)
[编辑:林子涵]关于瑞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发展规划 - 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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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发布时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内容概述:关于瑞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落实振兴实体经济系列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转中向好”态势,∶∶
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扩内需、稳外需,充分发挥投资、消费、出口的协同拉动作用。全年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为企业减负添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47.7%网络销售额突破100572.464.7
。实施“生态强农”工程,特色产业势头强劲,新增绿色食品标志
151801.043056921692%2410008025005.39%4.95%6.37%4.08%
318.1182265.7
10519%71160
10420329411
582494148%85%161
73.6%8.725.979.21810314241.7624572.1%5.7‰
,瑞安城市学院完成主体工程,湖岭和马屿中心镇幼儿园投入使用,推进市第三实验小学、
,重点工程计划安排
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关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7.5%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7%。2015201555.67%
(三)关于限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201443517%15%201512%
(四)关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2014298.914.5%20152015201220132015
(五)关于外贸出口总额增长5%。2015201433.84.6%201520155%
(六)关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20148.9%10.2%9%10%
(七)关于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20144.5%5.39%4.95%6.37%4.08%2015
(八)关于人口、就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20157‰4%13000
三、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具体安排
2015101868366.41819.637852
(一)着力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04
(二)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A
(三)着力抓好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建设。
(四)着力抓好统筹城乡项目建设。
(五)着力抓好项目前期科学谋划。前期谋划,不断提升项目投资效益和质量。加快推进滨江大道四期、城南大道一期、马屿客运站、云江中医院、瑞安市东都学校迁建工程、瑞明汽车发动机系统研发创业联盟平台投资项目、浙南汽车文化博览项目、安阳金融集聚区、汀田传化物流中心等项目前期审批;加快研究邮电北路改造工程、江南全民健身中心、瑞安市会展中心、瑞安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瑞平塘河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不断完善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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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淘汰小型燃煤锅炉 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提标改造
&&来源:湖北日报&&日期:
环保厅制定了关于印发2015年省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是全文:
2015年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5年,各地环保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2015年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纳入考核的12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6%;恩施州和3个直管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0%,神农架林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详见附表1)。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制定湖北省2015年度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分解减排目标,落实减排责任,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见附表2),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年度减排任务。全省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2%和3%。(总量)
二、严格控制过剩产能
各地环保部门不得为产能过剩新增产能项目办理环评审批业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在建违规项目的清理。配合经信等部门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总量、环评、环境监察)
三、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
、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全面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环境问题突出、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和行业实施环评限批。(环境监察、环评、污防、监测)
推进清洁化改造及污染整治。严格执行《发组环保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积极推进燃煤提标改造。配合发改部门,研究完善接近或达到排放限值的支持政策。督促问题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见附表3)。(总量、规财、环境监察)
加快钢铁企业设施建设。督促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设备限期安装脱硫设施,实施全并逐步拆除烟气旁路;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环境监察、总量)
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烟气,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对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装卸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环境监察、总量)
推进平板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限期整治。加快实施玻璃企业&煤改气&&&工程,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玻璃熔窑应配套建设高效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对原料破碎等环节实施密闭操作,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督促平板玻璃问题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见附表4)。(环境监察、总量)
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配合发改、经信部门编制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并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污防)
四、推进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综合整治
全面启动石化行业VOCs治理。制定实施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启动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各地环保部门于2015年8月底前将本地区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省环保厅备案。(污防)
启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整治。在表面涂装行业,通过源头、工艺、末端控制等手段,要求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提高油墨行业准入门槛,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污防、环境监察)
加快油气回收治理。协调中石油、中石化湖北分公司做好全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建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建立全省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台账。(污防)
五、加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配合质监等部门编制完成全省清单。配合发改部门制定全省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做好计划落实工作。2015年,全省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以上。
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评、环境监察)
加快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1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达到新的排放标准。(环境监察、监测)
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制定2015年黄标车淘汰计划。(污防)
推进全省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和监督检查,2015年底,实现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全省地市全覆盖。(污防)
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联网工作,2015年底,、宜昌、襄阳、荆州、十堰等地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85%以上,其他地市的核发率达到80%以上。(污防)
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全省建成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控机构。(人事、污防)
加快制订湖北省及各市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争取2015年底前出台《湖北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或《湖北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法规、污防)
七、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堆场、料场扬尘控制,重点区域大型煤(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成防风抑尘设施。(环境监察)
对部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禁烧区内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环境监察)
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排污收费政策。(规财、环境监察)
配合城管等部门强化城区饮食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和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管。所有城市建成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制订油烟净化设施建设与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环境监察)
八、完善监测预警与应急
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及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体系。(监测、在线办)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客观、准确,并做好监测数据的分析工作。(监测)
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省和武汉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市(州)启动并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监测)
指导和督促各地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备,根据实际应对对预案进行修订。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应急评估,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办)
加强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武汉市2015年底前完成源解析工作。宜昌、荆州、襄阳、荆门、黄石等城市启动源解析工作。(污防、监测、科合)
九、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大气环保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暗查,对重点城市和单位进驻检查。(环境监察)
定期协调和组织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省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将检查结果报省政府,并地方政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污防)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等部门的合作,联合打击生态犯罪,对一些重大环境案件依法严惩,并依法公开,向公开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环境监察)
十、加强监督考核和信息公开
对各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污防)
每月在省政府网站及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各地空气质量排名,并通报各地政府。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公开本级审批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污防、环评、环境监察、宣教、信息)
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模式,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和推行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企业违法排污、秸秆露天焚烧等行为,凝聚力量,为全省空气污染防治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形成强大的推动力。(宣教、信息、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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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书记黄永达、副总经理孙智勇到华能北京热电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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