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已去逝,留下两套房产,无遗嘱赠予,无赠予,我兄妹三人,两套房产老大全部占有(老大已婚),将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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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婆婆去世后没有立下遗嘱,有儿女共四兄妹应如何继承房产?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婆婆因病2013年去世未立下遗嘱共有两儿两女,婆婆名下有一套在市中心的房改房,一直有我爸爸的弟弟(我叔叔)在住至今,现婆婆已经去世我叔叔想一个人霸占该套房子不想拿钱出来分割给3兄妹只是口头上说大家都有份但是实际是他一个人在住,现大儿子和二女儿已经到法院起诉了他(我叔叔),现接到法院来电要求大家在开庭前进行调解,现叔叔到法院调解时提出不同意卖掉房子要不就大家一个人得一间房,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我想知道法院会同意这样调解吗?另外叔叔还提出该套房由于是他一直和婆婆在一起住照顾了老人的起居生活要求他一人得1/2,剩下的1/2归3个人分大家同意后他还说没有钱现在给不了,请问这场官司怎么打?法院会依我叔叔说的判吗?
我外公去世了,外公只有两个女儿(我的妈妈和大姨),姥姥也去世了,其他的都是些堂亲。外公有几块土地,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请问这几块地的继承权只有我妈妈和大姨具有呢,外公的那些侄子有继承权吗。
你好,请问1下 :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他去世后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把房子过户给我奶奶,我奶奶收养了两个孩子1个是我爸1个是我姑姑(姑姑去世了,生有1个小孩),(我爸现在对我奶奶特别不孝顺,这么多年从来也没有赡养过我奶奶,连我也是从小跟着奶奶长大他从未抚养过我)现在他想占有房子带着我后妈和弟弟3个人1起和我奶奶住在1个59个平方的房子里,每天对我奶奶使用冷暴力 从不给我奶奶好脸色看,前些天因为1些事对我奶奶1顿辱骂 还差点动手打她(如果不是邻居很多人拉住他 我奶...
我想问1下,房产证是我母亲的,3年前父亲去世立下遗嘱房产给我俩个哥哥,现在母亲都了中风,需要我照顾我是否能分的房产呢
父亲婚后和我(未婚)购买了一套房产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现在想把房产归我一人名下,其他法定继承人找不到资料和开不到家庭关系证明无法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正。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诉讼其他法定继承人。因为父亲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我妈妈能不能写一份放弃财产声明?法院判决之后是不是就不用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正和拿房屋去评估?
爷爷自有一套房产,去世前已写遗嘱赠与孙子未公证,请问奶奶有继承爷爷房产权力吗?
爷爷去世有一套房产,去世前已写遗嘱赠与孙子,后奶奶相继去世,且其他继承人放弃房产继承。请问下现房产可以用自书遗嘱公证在孙子名下吗。
我父母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我们姐弟三人,因为弟弟还没有参加工作,所以我们姐妹俩放弃了继承权,当时公正的是给我弟弟。现在我已经离婚四年了,也无地方居住,房子也被我弟弟过给弟媳,因为家庭纠纷,我想要回继承权,我应该怎么办?
我外婆的现任丈夫他本人无子无女,只有一养子和一养女。养子也已去世,留有一子。养女很早已成家。现在老人去世几年了,在南昌西湖区留有一套房子,老人在世时,是与我外婆,其养子、养子的儿子四人共同居住,但其养子父子二人基本处于无业状态,很少在家居住,也未赡养过老人。现在老人和其养子都去世了,这个房产应该怎么办理继承手续?有哪些人可以继承?大概的继承比例是怎么样的? 谢谢各位的帮助,现在有个问题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就是养女将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拿走,人也...
丈夫去世后,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估价80万但已付才30万。那么公公婆婆是怎么继承的。是按房产总价80万,来继承他们该继承的部分,还是按现在已付30万,来继承他们该继承的部分。
你好律师:家里有套房子我爷爷生前说给我的(我是他孙子)。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我爷爷和我爸爸妈妈三个人的名字。现在我爷爷去世了,是不是三人都享受继承权。我爸爸妈妈可以拿到自己的三分之二吗?我爷爷拥有的三分之一归法定继承人享有呢?因为现在房产证上有去世人的名字,应该怎么办理继承手续?需要我爷爷的子女都同意我爸爸妈妈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部分吗?谢谢律师帮忙回答。请问父母有一套房产有四个子女,父母过世后留有遗嘱,小儿子没有房子说留给小儿子,公证房产,是不是也要_百度宝宝知道当前的位置: >
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 没有遗嘱6个子女如何分
16:06 & &来源: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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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老人前几年就已去世,老人去世后家里的老房子一直没有处置。在一次兄弟姐妹6人聚会时,有人提出这套老房子无论将来如何处置,都需要先过户,否则,用已经去世的房主名字没办法处置。那么,这套老人遗留下来的房产,该由谁来继承呢?一起来听听公证员的建议。
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 6个子女如何分
  吴家老人前几年就已去世,子女六人中最年长的吴伯也已经六十多岁,下面还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老人去世后家里的老房子一直没有处置,外地子女回来的时候还是住在老房子里。于是,有人提出这套老房子无论将来如何处置,都需要先过户,否则,用已经去世的房主名字没办法处置。经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要办理继承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
  法律规定:可以共同继承房产
  因吴家老人去世前没有通过遗嘱等方式确定房产由一人或几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吴伯兄妹六人可以办理共同继承公证,并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在房证上明确为共有。但如此一来,因六兄妹所继承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该房产实际上是六兄妹及各自配偶共十二人共有,将来再转移该房屋产权时,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与,都需要全部十二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手续。随着吴伯等人年事越来越高,且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地区,届时会给全家人带来很大麻烦和不便。
  公证员建议:可以协议约定一人继承
  针对这种情形,公证员建议,可由兄妹六人共同协商,将房屋继承过户到兄妹其中一人或两人名下,办理继承公证时,其他人做出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员还特别建议,为稳妥起见:
  一是建议兄妹六人在办理完继承公证后,就该房屋产权的后续处置及收益分配做一份协议公证,以避免因今后房产处置使彼此之间甚至是后代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
  二是考虑到外地的兄妹经常回来,还暂住老宅子,该房产在不短的时期内尚不准备处置,而吴伯年事已高,可以考虑将房产过户到比较年轻的兄妹名下;
  三是考虑将房产过户到家里不准备再购买商品住宅的兄妹名下,以避免因限购或房产税等政策对房产持有人的影响或经济损失。【相关阅读:】
  房产是否可以给孙子女?
  吴伯兄妹听了公证员的建议,认为兄妹六人都已人过中年,彼此对房子的产权和利益都没有争议,也不想非要有什么补偿,就是为了将来房产处分比较方便,还不如直接把房子过户到孙子女其中一个的名下。但根据继承法,孙子女不属于继承人范围,同时因兄妹六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尚都健在,孙子女也不具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房产继承过户给该孙辈子女的父母,再由其父母将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将房产赠与给自己的直系亲属,可以免除相关税金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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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对老夫妇共有一套房产,育有两个儿子,如果其中一个老人先去世了且没有立遗嘱,房产应该怎样分配?
提问者:| 浏览次数:645次 |问题来自:澳大利亚
听说过有一种说法是,这套房产由一个老人和两个儿子共同拥有,因为去世的老人的那一部分房产应该分给他老伴儿和两个儿子。如果要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的话,必须是一个老人和两个儿子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而不是老人一个人说的算。请擅长继承法的专业人士详细解答一下是这样吗?在线等,感激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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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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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之间对于遗产的处分没有约定,那么属于老奶奶,共有财产,享有优先权。2,三人对于有约定,按约定走,对老爷爷的二分之一,三人平均分,各得六分之一。老奶奶为三分之二。因为房子为按份共有,那么按照规定,老奶奶享有对的处分权。可以转让,不必经过儿子们的同意。但是双方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走。3.
老奶奶也可以放弃自己的份额,把它转让给儿子们。如果老奶奶去世了,自然而然的自己的份额作为遗产,那么房子的共有份额又会发生变化。4.
共有容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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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这样理解,我们先得假设两老的房子为夫妻共有:1、一老去世后,先进行夫妻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的情况,在生的老人家先获得房产的1/2,这并不是遗产,而是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她个人的部分;2、剩下一半作为去世老人的遗产,再根据法定继承在三个继承人中平均分配。这一步完成后,在世的老人获得了1/2+1/6(即一半的1/3)的财产,另外两个小孩各自获得1/6的遗产;3、虽然两个儿子得到的法定继承份额比较少,但只要是有份,甭管是1/6还是1/600,在没有获得所有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谁都不能直接拍板过户给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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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中国一般习惯是等待两位老人都走后,再行分割遗产。所以大前提是如果非要此时分割,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两位老人对房产应当是共同共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先分割一半,剩下的另一半遗产再分成三等份,由两个儿子和在世的老人分别继承。此处房产为不可分物,所以只能变价补偿。老人由于年老生活困难,所以应考虑将房产归老人所有,假如房产价值九十万,老人则占有四十五万,剩下四十五万中老人又可继承十五万,所以老人需补偿两位儿子一人十五万。最后重申一遍,中国鲜有老人一方去世就开始继承遗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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