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字号产品打广告需要药品广告批文文吗

药店促销手段问题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新疆日报集团
药店促销手段问题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本报记者/晁瑾实习生/祖力米热阿依乌鲁木齐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每日接孩子放学都免不了路经药店,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经常指着药店门口张贴的“万艾可·伟哥”宣传广告,好奇地问是什么药,这让张先生颇为尴尬且无言以对。记者留意了一下乌市街边药店的门头,发现形形色色的药品广告贴满了药店门窗。事实上,这些穿着“漂亮外衣”的药品广告很大一部分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虚假广告。违法宣传,尤其是医药行业的违法宣传,轻者会延误治疗,重者直接威胁生命,虽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时常会进行监管查处,但违法广告仍屡禁不绝,让患者真假难辨。药品宣传不能出现不良用语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乌市多家连锁药店,发现很多张贴违法药品广告宣传海报的现象。在龙泉街南巷自治区人民医院对面的几家药店,记者看到门窗上贴着“98元告别腋臭”“玛咖,男人的雄壮,玛咖的力量”“名露克服了传统调理狐臭易复发、易过敏的不足,承诺5年跟踪服务”等等广告。还有一家连锁药店赫然张贴着夸大药品疗效词语的海报,上用大号字体写着“魏氏家族秘方痛可贴,20元8贴,正宗古方,一贴见效、一流效果、一流品质。”旁边还有一张婴儿照片的海报,宣称“打造儿童皮肤护理第一品牌”的婴宝的儿童皮肤护理药膏。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药店的很多宣传广告从“国家级新药”“重大科研课题”“国内先进技术”到“解开了患者的死结”“XX病的神奇克星”,外加“隆重面市”“数量不多”,用夸大宣传来博人眼球。药店可以随意张贴任何医药广告吗?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了解到,药店在发布宣传上应该遵循两个原则:一要严格按照该商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说明书内容进行发布;二是宣传内容必须与相关广告的批文一致,并认真核查批文是否在有效期内,以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是真实有效,保证不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出现科学断言、表明效率及治愈率等不实用语。稽查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还需看清:“食”字号产品,仅表明是食品,“消”字号产品则表明是消毒卫生用品,“健”字号产品则表明是保健食品。只有具备“国药准字”文号的产品才是药品,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伟哥”属处方药,不能广而告之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几乎每家药店都少不了宣传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药品,像玛咖、万艾可等。记者在鲤鱼山路一家连锁药店里看到“万艾可,关爱♂男性健康,向‘性’福出发。”这般露骨的广告语。一位戴粉色护士帽样的店员热情介绍说:“选这个没错,都快没货了!”药店在门口张贴“伟哥”广告是否违规?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工作人员解释说,“伟哥”属处方药,只能在专业媒体上发布信息,不能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上传播,处方药更是不允许以广告形式摆在药店招揽生意。“伟哥”这类药品的大肆宣传,还会造成不佳观感,有损城市形象。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些天,乌市食药监部门刚刚对这些低俗广告、性药宣传进行过一次监督检查,责令其撤销这些违法广告。露骨的广告语一夜间变成了:万艾可、伟哥,10粒装,315。“这就是打擦边球。”工作人员说,药店是允许张贴“XX已到货”这类消息提示的。走访时,记者还发现,在药店购买“伟哥”,不需要出示处方,一些药店还可以刷医保卡。当记者问及店里是否能张贴处方药广告,店员们都推说“是业务代表自己贴的,我们也不知情。”药品广告变图书,消费者需擦亮眼不仅如此,还有一些虚假广告,新花招层出不穷,上演着“变形记”。广告变书。有正规的书号、正规的出版社、编著者,还像模像样地标明定价。乍一看,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一本普通的图书,但“花招”就在这书里面。“书”中的大段文字都是有关产品的宣传介绍,其中不乏广告色彩极强的词句,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这些“书”虽然明码标价,其实根本不在书店上柜销售,而专门在超市、药房等地分发赠送。专家认为,目前消费者对于传单式的虚假广告已有戒心,于是一些药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变换手法,花钱向出版社买书号,用正规图书的形式包装广告,掩人耳目。对于这种变形广告,消费者也须留神辨认。其次,异地广告是药品、保健品虚假广告的一个监管难点。一些企业“避重就轻”,先花钱在外省市报纸大做广告,违规宣传,然后偷偷运回散发,逃避监管。对于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到处钻空子的“打游击”企业,监管部门管理难度很大。炮制“概念”,也是近期药品、保健品广告的新招数。“瘦身因子”“免疫修复因子”……这些耳熟的词让人们犹如雾里看花。记者了解到,如今保健品广告中的“因子热”,属于不规范使用名称,对消费者同样具有迷惑性。根据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使用医药界规范的通用名称,不得自行命名,不得随意使用不规范的非通用的名称”。但是一些广告代理公司故弄玄虚,炮制出形形色色的“因子”,令消费者迷惑。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不能盲目听信广告,一定要听从医生指导,通过正规医药渠道购买,并坚持用药,才能保证用对药、用好药、发挥药品的最大疗效,从而保证身体健康。好多东西明明是假的。。为什么电视台还要帮他们打广告,_百度知道
好多东西明明是假的。。为什么电视台还要帮他们打广告,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产品上市,要报工商部门审批并质检,合格即可拿到批文,进入市场。只要有批文,无论质量好坏真假,从法律角度来说,产品本身是合法的。就像蒙牛酸奶事合法的,但有不合格的批次。老板就可以掏钱请明星打广告。明星和电视台都没有质检义务,拿钱作数。明星需要对老板负责,保证认真拍摄广告。电视台保证按时按量播出广告。把假劣产品的责任推给代言明星,是工商系统和质检部分珐埂粹忌诔涣达惟惮隶在转移矛盾和推卸责任。
作为电视台,影响力那么大,,他不需要负责吗?这算什么哦
这个一码归一码。就像儿子杀人,你可以在道义上谴责当父母的教育不好,但你不能从法律上要求父母也被判死刑。电视台如果为没有批文的产品打广告就是违法的,为有批文的产品打广告合法。
搞的现在都不知道那种是真的
不要买电视购物的产品,选择某种不熟悉的产品前,在网上先查阅了解一下。还是要相信知名的品牌货,不要图便宜,买杂牌子,尤其是涉及健康与安全的产品。多了解生活中的科学常识,自然就会降低上当受骗的几率。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地方频道,为了利益!不过可以投诉他们!广电总局会收拾他们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没有规定上电视的就非得是好的这个规定,只要钱到位了,什么都好商量,比较正规的还可以,地方台的东西根本没必要去看。
新闻联播都播出了,电视那些都是过于夸张,现在还是好多台,打那种广告,。怎么没人收拾他
那应该是有后台,就像当初的三鹿一样,明明出了那么大的事,仍旧压了很久。
不是所有的都是假货,只是有些不法分子从中作祟
打广告好长的那种。都是假的
那种最好不要相信
他们想赚钱
钱。这个社会 钱能摆平一切。 给个满意答案吧。我还一个满意都没有呢
为了广告费啊
给钱,都行的
因为他们付了广告费
中国就是这样。永远都有爱钱没良心的人
孔方兄 在后台。。。
有钱能使鬼推没
因为他们掏钱了
为了经济利益!
一个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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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药店促销手段问题多& 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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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晁瑾 实习生祖力米热阿依报道)新疆乌鲁木齐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每日接孩子放学都免不了路经药店,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经常指着药店门口张贴的“万艾可·伟哥”宣传广告,好奇地问是什么药,这让张先生颇为尴尬且无言以对。
记者留意了一下乌鲁木齐市街边药店的门头,发现形形色色的药品广告贴满了药店门窗。事实上,这些穿着“漂亮外衣”的药品广告很大一部分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虚假广告。
违法宣传,尤其是医药行业的违法宣传,轻者会延误治疗,重者直接威胁生命,虽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时常会进行监管查处,但违法广告仍屡禁不绝,让患者真假难辨。
药品宣传不能出现不良用语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多家连锁药店,发现很多张贴违法药品广告宣传海报的现象。
在龙泉街南巷自治区人民医院对面的几家药店,记者看到门窗上贴着“98元告别腋臭”“玛咖,男人的雄壮,玛咖的力量”“名露克服了传统调理狐臭易复发、易过敏的不足,承诺5年跟踪服务”等等广告。
还有一家连锁药店赫然张贴着夸大药品疗效词语的海报,上用大号字体写着“魏氏家族秘方痛可贴,20元8贴,正宗古方,一贴见效、一流效果、一流品质。”旁边还有一张婴儿照片的海报,宣称“打造儿童皮肤护理第一品牌”的婴宝的儿童皮肤护理药膏。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药店的很多宣传广告从“国家级新药”“重大科研课题”“国内先进技术”到“解开了患者的死结”“XX病的神奇克星”,外加“隆重面市”“数量不多”,用夸大宣传来博人眼球。
药店可以随意张贴任何医药广告吗?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了解到,药店在发布宣传上应该遵循两个原则:一要严格按照该商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说明书内容进行发布;二是宣传内容必须与相关广告的批文一致,并认真核查批文是否在有效期内,以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是真实有效,保证不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出现科学断言、表明效率及治愈率等不实用语。
稽查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还需看清:“食”字号产品,仅表明是食品,“消”字号产品则表明是消毒卫生用品,“健”字号产品则表明是保健食品。只有具备“国药准字”文号的产品才是药品,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
“伟哥”属处方药,不能广而告之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几乎每家药店都少不了宣传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药品,像玛咖、万艾可等。
记者在鲤鱼山路一家连锁药店里看到“万艾可,关爱♂男性健康,向‘性’福出发。”这般露骨的广告语。一位戴粉色护士帽样的店员热情介绍说:“选这个没错,都快没货了!”
药店在门口张贴“伟哥”广告是否违规?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工作人员解释说,“伟哥”属处方药,只能在专业媒体上发布信息,不能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上传播,处方药更是不允许以广告形式摆在药店招揽生意。
“伟哥”这类药品的大肆宣传,还会造成不佳观感,有损城市形象。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些天,乌鲁木齐市食药监部门刚刚对这些低俗广告、性药宣传进行过一次监督检查,责令其撤销这些违法广告。露骨的广告语一夜间变成了:万艾可、伟哥,10粒装,315。“这就是打擦边球。”工作人员说,药店是允许张贴“XX已到货”这类消息提示的。
走访时,记者还发现,在药店购买“伟哥”,不需要出示处方,一些药店还可以刷医保卡。当记者问及店里是否能张贴处方药广告,店员们都推说“是业务代表自己贴的,我们也不知情。”
药品广告变图书,消费者需擦亮眼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虚假广告,新花招层出不穷,上演着“变形记”。
广告变书。有正规的书号、正规的出版社、编著者,还像模像样地标明定价。乍一看,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一本普通的图书,但“花招”就在这书里面。“书”中的大段文字都是有关产品的宣传介绍,其中不乏广告色彩极强的词句,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这些“书”虽然明码标价,其实根本不在书店上柜销售,而专门在超市、药房等地分发赠送。
专家认为,目前消费者对于传单式的虚假广告已有戒心,于是一些药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变换手法,花钱向出版社买书号,用正规图书的形式包装广告,掩人耳目。对于这种变形广告,消费者也须留神辨认。
其次,异地广告是药品、保健品虚假广告的一个监管难点。一些企业“避重就轻”,先花钱在外省市报纸大做广告,违规宣传,然后偷偷运回散发,逃避监管。对于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到处钻空子的“打游击”企业,监管部门管理难度很大。
炮制“概念”,也是近期药品、保健品广告的新招数。“瘦身因子”“免疫修复因子”……这些耳熟的词让人们犹如雾里看花。记者了解到,如今保健品广告中的“因子热”,属于不规范使用名称,对消费者同样具有迷惑性。根据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使用医药界规范的通用名称,不得自行命名,不得随意使用不规范的非通用的名称”。但是一些广告代理公司故弄玄虚,炮制出形形色色的“因子”,令消费者迷惑。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不能盲目听信广告,一定要听从医生指导,通过正规医药渠道购买,并坚持用药,才能保证用对药、用好药、发挥药品的最大疗效,从而保证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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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ICP备号&消字号的产品可以治病吗-尖锐湿疣战友网
消准字号的的产品能治病吗?
目前我国治疗尖锐湿疣的外用搽剂为何大多是消准字号的消毒液?
现在在市场上销售的外用搽剂大多是消准字号的消毒剂而且非药品,例如网上神吹的尖锐湿疣特效药,这主要是因为消准字号产品的审批不象药品这么严格,也无须作几年
临床观察,有些实力不强或产品不过硬的厂家无法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的药品审批,就只能以消毒剂的形式来进行销售。
消准字号的消毒液与国药准字号的药品比较,有哪些本质区别?
目前除疣市场上流行的各种消毒液,又称消毒剂,可用于对皮肤及器皿的消毒,消毒剂与药品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消毒剂是用来消毒、保障
个人卫生的,而药品是用来治疗疾病的由于消毒品没有经过临床验证,疗效和安全性没有保证,国家严禁其用来治疗疾病。这就是消毒用
品在外包装盒或说明书上不能出现“治疗”两字的根本原因。尖锐湿疣是典型的性病,治疗它当然要用药品。
消准字号的消毒液为何也能进药店
药店允许销售消毒液的,但是不是作为药品销售的,是作为消毒品销售的,一般摆在消毒品柜台或者“非药品”柜台。
如何查询产品是否具有国药批文?
可以到国家药监局的网站查询,查询地址:
我国第一个关于消毒品的法规: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今年5月1日,全国第一部关于消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条例和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消毒产品实行广告证明制度。具体规定如下:消毒产品广告主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体发布消毒
  产品广告必须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消毒广告证明;媒体发布广告应以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内容为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未按规定取得广告证明的消毒产品广告;消毒产品广告宣传的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产品包装上应注明批准文号、厂名、厂址、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有效期,并附详细使用说明,介绍产品保存条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消毒产品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下列行为属于违规:消毒产品在宣传内容、标签及说明书上故意夸大其辞,明示或暗示该产品对疾病有治疗效果。如出现尿道炎、疖、疮、腋臭等疾病名称和出现预防感冒等疾病及治愈率的文字和数据。
  标明其对性病的治疗或预防效果。如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液宣传可治疗淋病、梅毒、尖锐湿疣等。
  违反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在产品名称上玩文字游戏,明示或暗示对某种疾病的治疗效果。
  偷用外用药品标识,在包装盒上印上红色“外”或“外用”字样,企图误导消费者。
  以纯中药制剂欺骗消费者。
  在消毒产品外包装上或宣传中冒用某权威部门名称,如由某某监制等以增强可信度。宣传中夸大功能和研制过程,如有效率99%、完全无菌及由多少专家学者经多少次科学试验研制成功等字样。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所希望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消毒产品时擦亮眼睛,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希望大家一旦发现消毒产品在广告宣传中有违规现象,能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以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所举报电话:消字号药品可以做广告宣传吗_百度知道
消字号药品可以做广告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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