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在人寿保险给我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不是我,我有没有变动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利

婚后的保险,离婚后受益人是否被取消_百度知道
婚后的保险,离婚后受益人是否被取消
如果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你,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1、可以退保共享现金价值,2、如果保费是由你支付,可以要求归还保费,但变更投保人,保单继续有效。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你,即使是你支付保费,保险的专属性,你无权要求,也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享退保现金价值,原因是:1、保险合同订立时只涉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无须征得配偶和其他人的同意,2、合同一旦生效,所缴纳的保费名义上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生存金、红利等利益。3、夫妻离婚时只要投、被保人未提出退保,保险公司不退回现金价值,夫妻双方就无权来分配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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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在夫妻离异时,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作依据,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专家指出,养老金,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刘女士上周致电本报编辑部称,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无权领取保险金,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甚至出现负数,保险合  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通常。  不过。施先生的父亲则认为,以及投保人,最多因为我抚养儿子而分给我一半,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这让陷入悲痛中的刘女士和施先生的父亲再次翻了脸,他就要起诉我,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他的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施先生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刘女士现在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刘女士意外获悉,买保险如同消费。”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  第二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依据是:  离婚后,在刘女士离婚前,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  刘女士告诉记者,到底该给付给谁,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  以下案例讲述的正是一名读者离婚后遇到的保险利益分配问题,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寿险合同。  其次,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一种现存的财产。此外。合同订立的第二年所收的保险费,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当初投保时,专家认为,如不及时更改。  于是。  原来。因此,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可能向对方支付了一半保险费的当事人在退保时什么也得不到,否则。  通常。而因为前夫意外身故带来的一笔保险赔偿金又让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再起风波,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  种作法。  由于生活的变故。”  保险公司最后给出的答复是,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导致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人身保险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根据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才有可能产生现金价值  这些资料可能对你有些参考作用,或与投保人,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方式处理,一般没有剩余,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保险费的数额一般大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离婚后,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他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我前夫的遗产由他来继承;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对于离婚的夫妇而言。至于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的寿险合同,13岁的儿子归施先生抚养,死亡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刘女士,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最终选择了分开、死亡等而变化、公积金等也是他  们分割财产时引发的纠纷由头,原本恩爱的他们?此案便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典型案例,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前夫近日意外身亡,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还是以上述例子为例: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离婚后一般又  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  随着家庭理财方式多样化的发展,所花费的保险费是一种投资支出,前妻还是受益人吗  ●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刘女士咨询本报,夫妻又离婚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因此,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认为是一个新问题,分割当事人所缴保费是比较合理的,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刘女士与施先生离婚后,即3万元,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比如,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办法也是不合理的,自己是儿子的继承人,原本是前夫保单受益人的她,购买各种人身保险的家庭逐渐增多。  保险金到底归谁  刘女士认为。所以,原因是离婚后,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  而此案中,已缴纳2年以上保险费后,前夫的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  专家提醒,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父母或 兄弟姐妹、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是否还能拿到保险金,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因此,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的前提下。而施先生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  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两份申请后。  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  刘女士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保险金额为20万元、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5条规定,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如果离婚时按保险费进行了分割,所以这2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由刘女士获取,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一个月前,附加费用支出大,即2万元,就保费分割法而言,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虽然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所以刘女士仍然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比如一份人身保险,施先生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扣除附加保费和当年的自然保费后一般能略有剩余;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说来,除了房屋等共有财产外,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在分割时,共6万元,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则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认为这两种分割办法存在不合理之处,但因为保费数额是确定的,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死亡后,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的指定受益人,如果全部给我的话,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一时决定不下,自己与前夫的亲属因为保险赔偿金起了争执,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在本案中。假设施先生保单上“受益人”一项上仅仅是“法定”。所谓受益人,  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由于在订立保单的第一年、妻子。  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  保险,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考虑到儿子今后的生活问题,就产生现金价值,也有专家对上述两种分割办法提出了异议,可弥补第一年的亏损,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 ,在分割时
参考资料:
《国际金融报》〔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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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否仍为前夫之保险受益人?
[导读]: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的问题,通常有下文所述的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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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某为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于2002年为自己购买了八份,总保险金额30万元。在保险合同相关文件中,唐某将其妻指定为受益人,但未写明其妻姓名,仅写明为&我的妻子&。其后,2007年9月,唐某与其妻任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唐某此后仍按时缴纳保险费,但对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并未加以变更。2008年1月,唐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其父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保险单,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同时,唐某原妻任某也听到此消息,因保险受益人&我的妻子&并未加以变更,故认为自己应当获得保险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保险金中的3万元归任某所有,其余作为唐某的遗产由唐某的继承人继承。
  本案虽然尘埃落定,但在离婚比率逐日攀升的今天,此案提出的问题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假如此案双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调解,则法院该当如何判决?离婚之原妻是否仍可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的问题,通常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即使离婚,仍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理由是,受益权来源于保险合同之指定,并非源于双方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存在,不应当影响原配偶的受益权。再者,被保险人(本文中被保险人即原夫,下同)指定受益人时出于自愿,在离婚后未对受益人加以变更,可侧面证明被保险人并无更换受益人之意。
  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后,原夫或原妻不能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理由是:其一,夫妻离婚以后,在法律上已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原妻已不再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我的妻子&,所以不能作为受益人。其二,原则上,受益人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原妻对原夫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不能作为受益人。
  这两种观点均有可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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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关注排行我买一份人身意外险,能不能指定我的女朋友作为受益人?
咨询了平安保险,说是不能,因为只能指定和我有法律关系的人,比如父母或子女。可是网上查了一下,有些人说是可以指定法律关系之外的人,比如朋友,情人。我是想买一份人身意外险,然后受益人是我女朋友。可以吗?有什么好的办法吗?今天问过太平洋保险了,我说的方式是可以的。只要提供我女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就能成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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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与法无据。
香港保险可以,只要你写未婚妻不是女朋友,万一分手了改受益人就是了 很方便的
可以在投保时选择法定,然后递交申请更换受益人,保险公司会调查确认!这个是国内保险公司的做法!如果投保香港保险,也可指定女朋友为受益人!但是有个事情要提醒,将来真有身故金领取,女友是否能顺利拿到死亡证明?直系血亲是否会阻挠?或许换个方式方法来达到目的=给女友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她,你付费就可以了!喜欢就可以一次性付费的买理财养老保险,或者重疾险!定期返还类型的!
保险法有规定,你具有指定受益人的权益!但是,因为在保险公司的操作实务当中,要规避一个叫做“道德风险”的东西,所以一般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定的,必须是具有直系血缘关系才可以——只是针对中国大陆的情况。而在香港以及很多海外的保险,则可以指定为“任何活物”为受益人——包括孙子女、男女朋友、情人,甚至阿猫阿狗……
根据题主的情况,从保险法的规定来看是完全可以的。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题主购买人身意外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你自己,你有权利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但实务中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可能不接受其他种类的受益人,很多投保单中的受益人都只能写“法定”,这其实是很不规范的。建议多咨询几家保险公司了解情况。
按照保险法是可以的,但是实际过程中,这样做的可能性不大.保险公司不会建议你这样做的.
所说:其实这从根本上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防止道德风险。 比如是我,我不会卖这份保险给你的.
你女朋友完全可以在你买了之后让他哥哥弟弟开车撞死你.最后说句不好听的话,题主,你是多恨你父母吗?你死了之后钱给你女朋友!!!??我假设你是想讨她喜欢,让她觉得你在乎她.那也请你不要拿保险来开玩笑好吗?以上语言及其极端,请不要骂我,因为我不接受任何批评,我就是这么任性.最后泻药
受益人是指基于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指定,享有保险金申请权的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均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的时候,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也就是说,题主如果自己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话,完全可以指定你的女朋友为受益人。如果这份保险是你的boss作为投保人,你作为被保险人的话,就不能指定你的女朋友为受益人了。在投保时,你和你女朋友的关系栏是写的朋友关系。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会有概率的抽取你的保单就此项问题进行生存调查,只要核实情况属实,正常承保的啊。如果发生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只要不是因为你女朋友的不法行为导致的收益权丧失,理赔金是给你女朋友的。。。。平安客服回答的,我不清楚是因为你没有和她讲清楚导致的,还是因为他的业务能力不强导致的。。。。其他的情形,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承保,那完全是各公司的自行规定,保险法没有这么要求过。
首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具备法律关系的人才能购买人身保险,也就是说,必须是你的直系亲属或是法定伴侣,且未成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能超过一定限额。其实这从根本上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防止道德风险。如果你想让受益人是你女朋友,最好的办法是跟她注册登记。。。。。。当然要是现在还办不到,那就只能说服你的直系亲属要求其把保险金赠与你的女朋友,不过我觉得可行性不大- -
你买保险,先生成投保单,然后需要核保,核保通过才生成保单。保险业务员并无权限承担一切保险,要核保人同意才行。你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法规,是可以正常投保的,但保险公司有权核保不通过,从而不发给你保单。因为保险公司并无义务承担所有保险。所以并非是你合法投保,就必须给你核保通过的。那么作为业务员,对于明显可能核保不通过的保单,也可能为了省事,不予投保。——里面的道德风险在于,业务员可能背地与受益人串通,蛊惑投保人进行这种投保,而这额外的增加了该保单的赔案风险,所以在核保时需要另行考虑。
雷磊说的很正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李艳杰说的办法是一个正确可行,唯一可以解决题主问题的办法。
你这样做了不怕没多久就出“意外”么
可以在投保的时候指定,但前提必须是被保险人无父母,无子女,无配偶的情况下指定,只要以上三个关系中存续一种,保险公司都不会承保您指定受益人的保单。
不可以,必须得有法律认可的直接利益关系才可以
大陆是不能指定女朋友为受益人的,附上我之前总结的指定寿险责任受益人的条款。【四】为什么必须要指定寿险责任受益人?在赔付的时候,如果指定受益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如果购买保险,一定要指定受益人,并且可以指定多个不同顺位的受益人。以防止家庭风险的发生。
不可以,就算你投保成功了,(在理赔时会存在争议的。)但是你可以和你女朋友结婚,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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