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天然气价格查询每立方米4.8合理吗?我是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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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天然气价格要上涨了!  11月12日上午,我县举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县发改局有关人员就我县的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介绍。实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后,价格将划分为三档阶梯式累进计价。点击查看原视频(建议在无线网络下观看)↓小编带大家看下三档阶梯式累进计价是咋回事↓每户每年360┫及以下充用气量每户每年360┫及以下充用气量,价格不变,仍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对供气区域内的低保户家庭按每立方米3.10元的价格执行。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的充用气量第二档阶梯二级,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的充用气量,价格为每立方米4.26元,为第一档气价的1.15倍。国家的指导意见是1.2倍,考虑新昌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每户每年600立方米以上的充用气量第三档阶梯三级,每户每年600立方米以上的充用气量,价格为每立方米5.18元。按照2014年度的相关数据推算户均年用气量为164.52立方米第一级气量用户占92.7%第二级气量用户占4.775%,实行阶梯式气价后户均月支出气费增加4.12元。第三极气量用户占2.525%,实行阶梯式气价后户均月支出气费增加108.45元。  来自机关、企业、学校及社会各界的20多名代表参与了此次听证。听证代表对天然气管网建设、用气安全、涨价幅度等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也希望对多人口家庭的人口数量采取更多样、更为人性化的手段进行认定。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价格调整事出有因对天然气价格采取阶梯化收费模式,今年以来已在全国各地铺开。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2015年底之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民用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之前上海、广东、河北、江苏等省市都已经完成这个工作。  综合来看,最低档的价格并没有上涨,但超过一定数量之后,用气越多,增支也越多。  快翻翻你家天然气缴费单,查查你家属于哪一档?受不受影响?小编看到诸暨市也举行了民用燃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也出台了调价方案,一起来看看方案一: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D276(含)立方米,价格为2.8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276D450(含)立方米,价格为3.36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45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4.20元。方案二: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D312(含)立方米,价格为2.8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312D480(含)立方米,价格为3.36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48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4.20元。最后小编收集了全国各主要城市及地区天然气阶梯气价执行标准及情况↓↓↓石家庄执行细则第一档用气量,主要体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0立方米以内(含30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主要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1-1000立方米(含100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实行时间从日起开始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第一阶梯气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为2.8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价为3.60元/立方米上海执行细则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0-310(含)立方米为第一档标准,310-520(含)立方米为第二档标准,52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档标准。居民阶梯气价实施周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实行时间居民阶梯气价自日起实施价格标准第一档阶梯气价为3.00元/立方米第二档阶梯气价为3.30元/立方米第三档阶梯气价为4.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气价按照3.05元/立方米执行太原执行细则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实行时间日前,山西省所有设市城市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价格标准(1)居民用户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不足26立方米及以下,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为2.71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38立方米以上部分,为3.39元/立方米。(2)居民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不足390立方米及以下,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过390立方米以上部分,为2.71元/立方米。济南执行细则城区根据燃气企业天然气成本和门站价格变化情况,实行居民天燃气销售价格与一定时期内购气结算价格联动,与上游天燃气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实行时间新气价的实行时间,还要待定价决策作出后才能确定价格标准济南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第一阶梯气量维持现行价格2.7元不变,超过部分按第二阶梯气价执行,不执行第三阶梯气价。湖南执行细则长沙市燃气热力部门介绍,新的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后,对绝大部分居民用户不会造成影响,不会增加燃气支出。省市物价部门多次调研结果显示,普通三口之家平均每天耗能0.95立方米,第一档气量完全可以满足。据长沙新奥燃气公司测算,户均最大日用气量为1.22立方米,户均最小日用气量为0.33立方米,这也同样表明,第一档气量完全可以满足普通三口之家的用气需求。实行时间日起施行价格标准1月1日起,新《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2.4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390至600立方米(含本数),按现行气价的1.2倍计算,为2.94元/立方米;第三档为600立方米以上,按现行气价的1.5倍计算,为3.68元/立方米。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湖北执行细则湖北省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覆盖范围内95%、80%和超出部分,三档居民用气标准、以及1比1.2比1.5的比价安排等指导意见,建立适合本地的阶梯收费模式,同时,该模式将只针对日常的居民用气,工业用气和商业用气价格不受影响。实行时间湖北将于2015年年底全面实行天然气价格阶梯收费制度价格标准目前,武汉市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的是“一口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53元。广西执行细则广西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拟实行三档阶梯价格,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同一城市执行同一价格。民用天然气终端售价将与上游价格同步、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三档,第一档维持现行气价,第二档气价提高至1.2倍,第三档气价提高至1.5倍。实行时间日,自治区物价局公布了广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价格标准南宁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82元/立方米,贵港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92元/立方米。江苏执行细则据江苏省物价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底全省13个市全部建立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按95%确定,此外为第三档。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的比例安排。实行时间日起实施价格标准扬州市区阶梯气价将居民月用气量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按每户4人为基准单位,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内的,按民用天然气到户价格2.42元/立方米执行;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第一阶梯价格的1.2倍,也就是按2.90元/立方米执行。浙江(杭州)执行细则杭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阶梯气量将以户为单位,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实行时间日起杭州市区将施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价格标准“新出炉”的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将结合杭州市区实际,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一、二、三级阶梯用气量分别为:276(含)立方米(月23立方米)以下,276D480(含)立方米,480立方米(月40立方米)以上,一、二、三阶梯价每立方米3.10元、3.72元、4.65元。广东执行细则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行时间深圳拟于日发改委将进行听证会价格标准第一档的气价维持现有气价不变,均为3.5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开始有所调整,方案一为4.2元/立方米,方案二为4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5%;另设第三档,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为5.25元/立方米云南执行细则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45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54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45立方米以上的。实行时间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日对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价格标准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收费进行说明,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气价与目前实行的收费标准一致,均为3.31元/立方米。辽宁执行细则按照此前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阶梯气价指导意见的要求,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来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来确定,第三档用气量则为超出第二档气量的用气部分,各阶段价差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实行时间沈阳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自日起执行。价格标准沈阳市现行燃气价格分两类:居民用气(含学校、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9元/立方米。天津执行细则依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天津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初步意见:将居民用气按年用气量划分三档: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为3.60元。实行时间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价格标准对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住宅小区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901-14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年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家庭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阶梯年用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实施范围为全市(滨海新区除外)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四川执行细则四川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天然气的改革。去年8月份,四川省发改委即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四川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设置为三档,采用边际用气量确定分档气量。第一档用气指导量为每户每年360-42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指导量为600-660立方米;超过第二档用气量即为第三档。一二三档阶梯的气价比例为1:1.2:1.5。实行时间四川要在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镇将建立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价格标准以成都市主城区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气收费标准1.89元/立方米计算,如无特殊情况,实行阶梯气价后,第一档范围内的用户,气价仍将维持在1.89元/立方米,而二档和三档价格预计将分别为2.27元/立方米和2.84元/立方米。因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意味着80%的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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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拟上涨0.25元
  核心提示
  “一部分消费者表示千万不要调,这部分消费者占50%还多”、“不能将经营者的亏损强加给群众”、“1元维修费不能单纯只收费不服务”……备受关注的陕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昨日举行,带着诸多市民的声音和建议,来自我省各阶层20多名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代表,针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拟提高0.25元/m3,并每月收取1元天然气维修费用等各抒己见,踊跃表态。
  调整方案
  居民生活用气拟提0.25元/m3
  听证会上,省物价局发布了《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整方案》,按照从紧安排居民销售价格调整的原则,拟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供气成本不能弥补部分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承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市区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从现在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元,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为2.3元,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
  同时表示,鉴于目前城市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不统一的现状,拟统一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为每户1元/月,居民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维修除更换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希望通过涨价增加利润空间
  秦华天然气公司总经理黎荣发在听证会上表示,由于城市配套价格不到位,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年亏损额达3000万,所以多次向提请调价。他的理由是:天然气供气投资每年都在增大,且本身用气量峰谷差别很大,冬天用气量甚至是夏天好几倍,但是公司对天然气管网的设计都按照最高峰值进行建设,设备在非采暖期无法发挥作用,导致成本增加,而西安天然气价格偏低,采购价格偏高,加之天然气本身的供需矛盾以及销售价格低于可替代能源的客观事实,希望通过提价保证公司基本利润,解决企业长期亏损状态。
  各方声音
  不调价的呼声高
  省消协代表张正佑最近接到不少消费者电话,反馈的总体意见有三个:一部分消费者表示千万不要调,这部分消费者占50%还多,一部分人表示能否小幅调整,还有部分人对调价无所谓。
  应不调或者微调
  省政协委员张万准表示,陕西天然气源丰富,作为一个产气省份,没有理由比其他省份涨价更多。我省应该不调或者微调,但不应高于0.23元。
  亏损不能加给群众
  纺织城延河社区的消费者代表李平表示,经过几天对东郊韩森寨、纺织城地区天然气用户调查走访,大家均表示不同意调价。若调价也应调高商用气价,而非将经营者的亏损加在群众身上。
  不应跟风涨价
  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曹钢则直接否定了此次的调价方案。他认为不应该基于国家的涨价顺风涨价,而是应该积极寻求国家对西部的政策支持。
  听证会没必要
  省政府法制办闫录慧代表说,近日社科院一个来电表示,陕西本身是燃气大省,西部又是欠发达地区,政府应加大补贴,天然气涨价牵扯一系列涨价,众口一词的听证会没有必要。
  焦点问题
  维修费交了为何不见服务
  针对1元天然气维修费,昨天的听证会上引来了一些代表们的质疑。省人大代表张彩凤说:“我周边的家庭里几年来从来没有天然气公司服务人员上门询问或检查过天然气设施。所以收取每月1元维修费必须与完善天然气企业管理和配套服务结合起来,不能单纯的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另外,还有一些代表反映,自己家和身边朋友家多年都没有天然气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每年的维修费都不知去了哪里?还有代表表示,天然气价格中应该已经包含了服务费用,再收取这项费用显得不合理。另外,即使收取也应该由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
  应先出补贴方案
  省政协委员张万准表示,调价后的配套设施中明确要求各地要通过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我认为,此补贴方案应现在就出台一个原则或者限定期限,否则调价后再出台补贴方案会让群众感觉是“画饼充饥”。要么就先出台补贴方案再调价。
  省人大代表张彩凤、渭南市消费者代表李卫东等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对此,省财政厅代表吴建兵表示,由于界定居民收入存在难度,对于有代表提出的扩大补贴范围的想法实施起来较不易。而此次若调价,财政部门预计一年将会拿出2个亿用以补助低保户。
  调价影响
  壁挂锅炉取暖将多支300-450元
  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按照居民生活月平均用气25立方米计算,每月增加用气支出6.25元,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0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相比仍具有价格优势,以西安市为例,使用天然气按户均月用25立方米计算支出50元,使用液化石油气按户均月用12公斤计算支出约73元,使用蜂窝煤按户均月用100公斤计算支出约60元。但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的居民影响较大,西安市居民使用壁挂锅炉冬季取暖每户每天需用天然气10-15立方米,一个采暖期按120天计算,用气量约立方米,每年采暖将多支出300-450元。 欢迎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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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4元 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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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3年6月,我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方案实施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总体安排,按照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具体安排
  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具体为:
  (一)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见附表。
  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
  (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该省(区、市)调整后的存量气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上述方案自日起实施。
  二、工作要求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方案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调价方案平稳出台。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主动配合地方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加强与用气企业的沟通和协商,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二)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各地要强化需求侧管理,鼓励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采取扣减居民气量、将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列为非居民用气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转供企业不得扣减或挪用居民气量。增量气中居民气量发生变化的,供需双方应据实核定。
  (三)合理安排销售价格。各地要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综合考虑天然气采购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其中,车用气销售价格政策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用气按居民生活类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等政策。
  此外,要根据已出台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抓紧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
  (四)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出租车行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疏导前要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对供热企业,各地要积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适当理顺供热价格,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对西部个别省份以及确有困难的供热企业等,供气企业要给予适当价格优惠。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天然气价格特别是车用气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站价格,转供过程中变相加价,以及加气站搭车涨价、哄抬价格,或停供、限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天然气生产和进口企业每年3月底前要将上年液化天然气(LNG)、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生产和进口数量,与用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以及实际销售气量和价格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方案平稳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各省(区、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表
  单位: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
  注:山东交气点为山东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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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天然气价格“谎言”:价格倒挂为何会有近300亿元利润
  天然气价格要下调?别开玩笑了,但或许这是真的。
  9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建议报告。其中,短期改革建议是从2015年至2017年,使天然气价格普遍下调15%。
  这恰恰与当下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趋势背道而驰。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0.4元。
  这一方案是实施国家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第二步。按照原计划,从2013年开始,各省存量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最终将调整到与增量气并轨,分三年实施,这意味着2015年天然气价格还将进一步上调,各省三年累计上调幅度在21%至62%之间。
  但上述报告称,目前国内天然气的价格水平比天然气全成本已经高出约30%,提价不仅不合理,还应该降价。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就这一官方智库建议要求采访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截至发稿未获回复。9月底的消息显示,价格司从原司长曹长庆到新任司长刘振秋等多名官员"被带走"。
  被夸大的"倒挂"
  进口天然气与国内天然气价格严重倒挂,一直是国内能源界大部分人的共识。
  截至2013年底,中国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达到31.5%,而2000年以来中国天然气年需求增速平均在16%左右。为了保证企业进口天然气的积极性,进而保证供应,上调国内天然气价格的政策应运而生。
  然而仔细查找有关价格倒挂的数据,可以发现它主要来自于中石油一家。如其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显示,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板块销售进口气净亏损418.72亿元,占到当年中石油净利润的近30%,这一数字也被媒体广泛引用。
  鲜为人知的是,同样在中石油的2013年年报里,其天然气与管道板块整体是盈利的,并实现经营利润288.88亿元。既然进口气价格严重倒挂,那么近300亿元的利润从何而来?
  事实上,中石油进口天然气主要有两个路径,即进口管道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当年,中石油通过中亚天然气管线进口天然气275亿立方米,相当于中国全年天然气进口量的51%,中石油年报称这条管线共亏损282亿元。
  上述报告课题组负责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中石油计算的1立方米超过1元的亏损,其实主要来自偏高的管输费。他表示,从新疆输送到上海门站的管网隶属中石油旗下,其管输费约为1.2元/立方米,中石油将进口气到岸价加上管输费,计算得出进口气到上海市的成本在3.2元/立方米左右,而该成本高于今年9月调价前的上海市存量气门站价约0.8元。
  关键之处在于,中石油的管输费过高,中国天然气管网按照14年折旧计入成本,而这种可以使用50?60年的天然气管网,在国际上通行的折旧年限是30?40年。同时,管输费包含12%的投资回报率,而在其他国家这个回报率仅为8%至10%左右,这就导致管输费用存在不合理的虚高,虚高幅度在20%左右。
  此外,在中亚管线的中国-哈萨克斯坦段,有中石油和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联合开发的一个气田,中石油拥有该气田50%的权益,并享受利润分成。可见中石油在中亚管线上的亏损额度需要大打折扣。
  从液化天然气进口也可以得到一些佐证。中国第一大LNG进口企业是中海油,其2013年LNG进口量占全国LNG进口量的71.2%,但中海油从未声称过此项目的价格倒挂或亏损。
  反观中石油在辽宁、河北和江苏的三个LNG接收站,2013年进口LNG的实际到岸价平均为3.62元/立方米,中石油的年报称其每立方米亏损近2.8元。但郭焦锋认为,中石油进口的LNG主要销售到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而这部分不受政府管制的市场价格目前已经到了4.5至5.5元/立方米左右,也就是说在LNG领域中石油不该是亏损的,甚至是盈利的。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对进口天然气的进口环节有增值税返还的政策。2013年,中石油共获增值税返还70.88亿元,仅这项就占到了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利润的25%。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是一家常年介入LNG业务的大型民营企业,其贸易部主管雷猛很肯定地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个别LNG长约合同价格高的现象的确存在,但主要是由于当前国际天然气价格一直不稳定,国际定价机制还没有最终形成。但从整体看,目前国际进口LNG和国内销售价格并没有倒挂。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的报告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天然气不仅不存在价格倒挂问题,还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进而造成对下游产业生存空间的挤压。
  逆替代之忧
  天然气价格上涨,正在引发"能源逆替代"的问题。
  江西省是中国的陶瓷大省。但2013年以来,该省很多陶瓷企业纷纷放弃天然气这种燃料,改用水煤气。这种污染较大的燃料在2010年之前被江西陶瓷企业广泛使用。但随着天然气管网进入江西,江西陶瓷企业纷纷改用天然气,其燃烧效率也比水煤气提高很多。
  然而,2013年天然气价格改革启动,天然气价格越来越贵。与此同时,煤炭价格却一路走跌,大部分低端微利的陶瓷企业便放弃天然气,重新改用水煤气。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淘汰良币"。他表示,今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电力需求增速也下降了,各个电厂的发电小时数都变短了。这时,天然气和煤炭价格的一升一降,使很多燃气电厂停机不发电了,将自己的发电配额卖给燃煤电厂,靠倒卖指标为生。
  微观的良币淘汰,形成的是宏观层面能源消费结构的变化。以用气大省江苏省为例,2013年天然气的消费量增长6.5%,较2012年降低17个百分点。2014年情况更糟,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仅增长4%,天然气发电比例也从31%下降到27%。
  在中国当前雾霾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用煤电替代清洁的天然气发电,并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上述报告将这种趋势叫做"逆替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邓郁松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天然气价格的提升抑制了部分需求,但不能简单否定这种能源的替代。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替代能源,关键是政府在环境方面的监管要到位。
  不过,这恰恰是令人担忧的地方。通常情况下,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在这样的问题上,多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源的逆替代正在考验走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
  缺乏全局考量
  当然,目前"被夸大的倒挂"形成的价格改革仅发生在非居民用气领域。2013年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时明确,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目前基本的原则是,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批发商,按照各省天然气门站价格将天然气卖给各省级燃气公司。由于门站价格与居民用气价格的倒挂,地方燃气公司在向居民售气时,或是得到地方政府的直接补贴,或是将工商业气价提高,补贴民用方面的亏损。
  周大地认为,这种改革在阻力小的领域先改,当未来居民用气占比越来越高时,谁都改不动了。"用得越多越贵,用得越少越便宜。这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
  今年3月20日,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然而郭焦锋表示,阶梯气价仍背离市场原则。因为其结果是90%居民用户气价保持现有水平,还是无法体现用得越多越便宜的规律。
  报告课题组的研究结果显示,一户家庭每月用气约30立方米,如果气价每立方米涨1元,一个月增加30元,大部分居民家庭都是可以承受的。如果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提上来,那么非居民用气的价格就可以被降下来。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相关政策除了在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方面原地踏步外,也未能及时调整燃气电厂的上网电价。在天然气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没能形成很好的顺价机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教授级高工张薇认为,这表明政府相关部门在天然气领域的价格改革缺乏全局考量,仅推动一方面的改革,但很多该做的事,却没有动静。
  "天然气价格改革不应是简单地提高价格,而应是设定一个比较好的定价机制。"邓郁松说。他表示,目前的改革方案还属于过渡性方案,但是未来的方向需要明确三点,第一,要逐步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环境,由市场竞争决定价格;第二,要考虑供求关系变化对市场的影响;第三,要考虑环境成本。
  简而言之,中国天然气价格要实现完全市场化,需要推动市场准入改革,实现上游生产和进口环节的竞争,并推动管输独立,降低输送成本。记者 范若虹
(原标题:天然气价格“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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