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人员低保户标准追缴回来了吗

肖洪:对公职人员“骗低保”必须“零容忍” - 网易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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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洪:对公职人员“骗低保”必须“零容忍”
审计署昨日公布了“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2014年至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的81个旗县(区)民政局审查把关不严,884名“吃财政饭的”冒领低保资金1076万元。尽管此前也有公职人员骗保之类的事件见诸媒体零星报道,但这次审计公告披露的“大数据”,仍因其“涉案人数”之多而颇具舆情冲击力。(11月7日新华网)在《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规定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因此低保金也被称为“保命钱”或“救命钱”,足以说明低保金对于维持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意义。在低保问题上,长期存在着滴漏跑偏的现象,不仅表现在“富人”吃低保上,而且还表现在吃财政饭的国家公职人员身上。张着如此众多的“贪吃嘴”,让低保失去了原有的“国家救助功能”。财政供养人员,无非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内蒙古查出这么多财政供养人员吃低保,可见涉事地方低保管理之混乱。可就在去年7月,当地号称要重拳整顿低保乱象,在全区内重新认定低保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如今查出这么多骗保者,或许表明,有些拳头是砸在了棉花上。按照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法律解释,骗社保可按诈骗论处,且骗保三千元就可达到立案标准。884名财政供养人骗取低保金1076万元,人均涉案金额超过一万元,其中有多少人该抓?所以,公职人员若涉及,开除应是“保底处罚”。考虑到骗保行为通常还连着“把关不严”,甚至是利益勾连,还有必要对链条上每一环都“深挖”,法纪结合,严厉惩治。公务员等应是社会道德标杆,在法律、道德层面也该有更高的自我要求。贪官见钱眼开并不令人奇怪,贪得无厌的贪官也听得多了,但这么多干部都把手伸向“保命钱”和“救命钱”,应该说连做人最起码的怜悯之心都没有了。这些“蛀虫”应该能够想象得到,没有了这些低保金的帮助,可能有的人会因此揭不开锅、看不上病,给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匪夷所思的是,处理吃财政饭的人骗领低保,要么就是“一退了之”,有关部门居然只能“停保”,要么就是“打个呵呵”,将“法律”放在一边,连追缴错发的低保金尚要“研究再决定”,“赤手打空拳”,落不到痛处,根本没有起到“杀鸡骇猴”的目的,导致了财政人员吃低保现象“屡禁不止”。骗保的违法成本居然为零!要知道,谁会跟钱过不去,低保金不骗白不骗,不用担责不说,一旦骗到还不用退回,比捡钱的风险还低!对于这些被查出来的财务供养人员,本地没有发布处理办法,不过这里需求提醒的是,这些财务供养人员吃低保,绝不是退出就完事了。对于这种公然向低保金伸手的人,必须“零容忍”,惩处上绝不能手软,尤其不能用党纪政纪代替法律,而要从重从快惩处。(文/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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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on value=""&网页&/option&884名财政供养人员吃低保无异于诈骗
文/叶祝颐据审计署11月6日发布的公告,2014年至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14个盟市的81个旗县(区)民政局审查把关不严,为884名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低保资金1076万元。(11月6日新华网)众所周知,在政府现有的财力水平下,低保不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而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低保金发放有严格的政策要求与收入支出测算标准,低保家庭也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钱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保证更多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然而,内蒙古自治区884名财政供养人员在吃“皇粮”的同时,又吃低保,挤占了真正贫困家庭的低保份额,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何处安放?事实上,不仅内蒙古大量财政供养人员乱吃低保,中国社科院2013年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就显示,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人有自利的一面,由于吃低保可以增加收入,并不贫困的人甚至富人从穷人口中抢食的动机并不难理解。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应该思考,如何严格为低保政策把关,让低保政策真正做到精确制导、雪中送炭,而不是错保乱保。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完善低保政策设计,对低保供给对象规定明确的界定与测算标准。对于不符合条件骗取低保待遇的人,除了收回政策待遇,进行舆论谴责外,还应该依法加大其违规成本,直至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且,笔者期待政府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为低保漏洞设计安装“政策补丁”。创建“收入核对系统”,通过民政、劳动、财税、工商以及金融、房产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掌握相关申请人的收入信息。在建立“收入核对系统”的基础上,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让全体公众参与监督,把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半岛网辣蛤蜊评论(/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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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WB02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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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出143名违规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已追缴124人185.42万元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刘芳)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我市查出143名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222.91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对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143名财政供养人员全部停保,已经追缴回124人185.42万元。 据了解,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公告,发现我市共有143名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222.91万元。市民政局立即成立了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核查、确认、清退和追缴工作,责令各旗县区迅速展开清退追缴工作。对违规人员经本人和工作单位确认无误后立即停保,并下发追缴通知书,限期在11月20日前交回所有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对不积极配合追缴工作的违规人员,视情节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非法所得1至3倍罚款;对不积极组织追缴工作的责任人及单位,责成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 截至目前,全市对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143名财政供养人员全部停保,截至11月11日17时,违规领取的222.91万元资金已经追缴124人185.42万元,尚有19人37.49万元正在追缴中,全市将于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追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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