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退休金如何发放怎么发放

失独退休职工可以领独生子女奖励金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单位一职工2002年其独生子意外身亡,2009年其退休,现在据她申请单位可以发放其独生子女奖励金吗,注:她在退休时,社区每月发放给她340元补助金
想尽早的领到“独生子女退休职工奖励费”去找哪个部门?
我今天到街道(按他们的要求)把相关的(6个证件)去登上了记,我问她们什么时候能领到钱时,她们说:没有准。还说,去年6月份登记的,到现在还没拿到钱。请问:这事去找哪级部门才能尽早领到钱啊?
律师:您好!辽宁独生子女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2000元或每月给10元,我父亲退休后一年2007年身故,应该得到多少钱?他的公司执行的是每月给10元的方式。
谢谢!急盼回复!
请问用人单位聘用我们时(6个男人,不同时间聘用的),说是男的55周岁退休,现在有人到了退休年纪了(在此已工作年7年,已交了社保,合同是一年一签,就是空白合同让我们签名字)单位让退休,但社保局不给退。其实就是单位辞退职工,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们觉得是被骗了。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单位说不给交三险一金了,55岁到60岁的保险自己交。人员在单位不走可以继续工作,但是算是回聘,工资也比以前少了千元。单位领导说了,你们55岁退休,60岁才可以开退休金。...
这个法律政策非常好,但是我要退休了,单位不履行“第二十九条(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怎么办,法律说得很清楚却落实不了,我们去哪儿讨说法?
山西临汾市
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说,再婚前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证,但再婚后没有再生育子女。请问:他(她)们的子女还属于独生子女吗?退休的时候还可以享受5%的待遇吗?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但在实施中教师教龄满三十年的教师就享受不到这百分之五的奖励是为什么
我是2003年底建行买断职工,买断后建行把我们的个人关系和养老保险账户转入当地,从2004年开始在地方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时养老工资和医疗补助由当地负责给付,独生子女奖励金应该由谁负责给付?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我们理所应当享受的权力,我们不应该成为被遗忘的人群!
我是一名国营林场的退休职工,84年领的独生子女证,今年退休了应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当时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我们退休后加发退休工资的5%,可是现在的计划生育条例变为一次性补偿3000元,这样的奖励我们认为不合理。想听听你们的说法。
我是改制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后没有取暖费和吉林省规定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退休职工的2000元钱,请问单位以没有钱为由,就可以不给退休职工福利待遇吗?郑州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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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政策失独家庭发放两倍扶助金
来源:郑州文明网&&发表时间:
&&& 支持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夫妻再生育;规范征收超生家庭社会抚养费;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障……7月28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河南省人民政府就“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做了汇报,从多个方面对计生政策进行落实和细化。
  免费孕前检查城乡覆盖
  放开了“单独两胎”,但是,我省依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同时,河南省将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确保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使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
  失独家庭发放两倍扶助金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增加了一条:“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家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别扶助金。国家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城乡不相同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此,省政府近期正在研究把国家实行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到我省城区。
  为特困家庭提供养老医疗保障
  河南省相关文件中有规定:“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目前,我省各县(市、区)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即在“入口”给予45~59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双女父母参保补贴(多数地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又在“出口”给予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双女父母养老金补贴(多数地方标准为每人每月10~30元)。
  支持符合条件夫妻再生育
  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相关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相关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根据《条例》规定,省政府决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药具、孕情检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规范征收超生家庭社会抚养费
  河南省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七个必须” :乡级政府在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件前,必须有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书面委托;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做到一案一审核;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必须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负责人逐案签署,并加盖行政公章;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的案件必须运用“河南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案卷;所有征收案卷,必须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法制机构统一编号,案卷原件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归档保存;社会抚养费必须依法确定征收数额,实事求是征收,所征收数额全部上缴国库,收支两条线;对一次不能足够缴纳的,可签订分期缴纳协议,分期缴纳到期不履行协议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控制“二孩” 禁止“三孩”
  《条例》中规定,“再婚夫妇,在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居民疑问:为什么不实行“一方两孩后再婚,另一方没有孩子应允许再育”的政策?对此,省政府也给出了回答。
  目前,河南省总人口年均增长仅比国家“十二五”规划低0.1个千分点,因此,河南省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同时,如果对再婚夫妻等特殊群体生育政策再放宽,很容易让群众产生计划生育政策放松等心理预期的变化,无法保证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战略目标的实现。
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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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退休职工可以领独生子女奖励金吗
湖北-黄冈&04-09 16:55&&悬赏 0&&发布者:傻瓜1234…… & 回答:(1)
单位一职工2002年其独生子意外身亡,2009年其退休,现在据她申请单位可以发放其独生子女奖励金吗,注:她在退休时,社区每月发放给她340元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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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大都在50开外
中国现状:
中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
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
扶助制度:
《中国计划生育条例》
失独家庭 -
失独家庭失独家庭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的家庭。失独家庭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绝大多数失独家庭最终都开始远离正常社会,以“抱团取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面对未来的生活。失独是指独生子女意外亡故,家里老人父母由谁来养老送终引发的社会问题。中国卫生部发布的《》显示,中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经超过百万。人口学家进一步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 -
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因为当时中国出生率过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迫切需要提高人口素质。新华社在1980年发表的中国人口发展进程百年预报。按照中国当时的生育水平,2000年中国的人口要过14亿,2050年将达到40亿。日,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达成“争取在20世纪末把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时代的序幕由此拉开。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国家发展风险的降低,由家庭发展的提高作为代价。据新华社2011年年底报道,研究表明,计划生育使中国人口数量缩减了约4亿,将“世界”推迟了5年。目前(2012年7月),普遍认为我国的生育水平远低于1.8的官方公布水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按人口计算则出现了低于1的超低水平。各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均显示,我国生育水平已经明显低于2.1的更替水平。同时,按照国际经验,城市化、工业化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等因素还会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
失独家庭 -
失独家庭群体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光荣一代”,除了丧失爱子的孤苦外,更担心疾病、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但相关帮扶、保障体系滞后。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在步入晚年,对失独家庭来说,生活和精神支柱的双坍塌,“生病”和“养老”成为这一群体最害怕提及的话题。抱团取暖的现象在失独这个群体中非常普遍,但是失独家庭的活动却非常简单,就是聚一聚,爬爬山。失独家庭最难面对的,是逢年过节。
失独家庭 -
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容易陷入自行封闭,精神濒临崩溃;而子女伤残的家庭则容易陷入经济困境。经调查,因子女伤残求医治病而导致家庭返贫的占到50%以上。失独家庭的养老也是难题,因为现有的养老院、敬老院绝大多数属私营且收费昂贵。人口所教授认为,无人养老,无人送终,是很多独生子女夭亡父母普遍担忧的残酷现实。而入住社会养老院又面临着重复的刺激与伤害。&中国全国政协的调查显示,失独老人中50%的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患癌症、瘫痪等重大疾病的有15%;60%以上患有抑郁症,其中一半以上曾有过自杀倾向;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50%的“失独”家庭经济困难,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20%的“失独”家庭靠低保生活。失去孩子后,失独老人们变成了游离在社会外的“特殊群体”。害怕与人沟通、神经变得脆弱而敏感,工作也难以为继。而中国目前还没有从国家层面建立对失独老人的抚恤、养老、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等专项安抚制度。失独老人的诉求则是,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政府给失独者提供集中的廉租社区;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失独者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
失独家庭 -
失独家庭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全国总人口约为134735万人,此前抽样调查则显示,2009年中国15-19岁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7.17%,20-24岁的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7.52%,25岁-29岁的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6.48%,军队中独生子女率已经不低于70%,作战部队则超过80%。如果按照军队的样本来估计,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有1.9亿人。 另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中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成为失独家庭。 教授穆光宗曾对辽宁省自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死亡人口数据进行过统计分析。在0-30岁的295名死亡人口中,0-10岁的死亡人口比重为16.27%,0-15岁的为26.44%,18-30岁的高达66.44%。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北京人数为7746人,其中农村1269人,城市6477人,“这一人群年龄偏大,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有一定的生活困难”。
失独家庭 -
有一些特殊的汉族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做“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国家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持。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谈到,民政部将统筹研究相关问题。
窦玉沛:按照现有的政策法律,如果这个家庭一个孩子,失去了孩子,到老了之后,就应该比照现有的“三无”老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说,《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未来居家服务机构将为失独老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将对失独有所倾斜。
党俊武:首先是解决服务费用来源问题,失独老人的服务费用的来源基本上就应该是国家来承担的。但是长期而言是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商业保险。失独老人不是今天才有,将来可能还会有,长期照护保险应该加快进程。
在国家建立服务体系的同时,公共管理学家、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认为,每个人凝聚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样不可或缺。
丁兆林:这种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是民间自发的,通过一些非盈利组织的运作,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和经济各方面的安抚,确确实实的服务。这方面国家和企业很难做到,必须由非营利组织在互相竞争中、公开透明地执行。扶助制度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
2007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当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
根据这一通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符合相应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随后,各地制定不同的扶助实施标准。宁波从2008年开始对这一群体进行补助,规定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待满60周岁以后,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其他对象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在,这项补贴自2008年开始发放,数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直至亡故。
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
2012年起,郑州符合条件的失独者扶助金,从100元调整到270元。失独家庭关怀政策
1、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或领养。对于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失独家庭,计生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对有领养意愿的失独家庭,民政部门要优先提供收养机会,并提供相关便捷。2、适度提高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建议特别扶助金标准可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400元,并实行全市统一标准。3、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对失独老人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各类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要给予优先入住。对选择居家养老的失独老人,民政部门要确保他们优先进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范围,并通过发放家政服务券形式,提供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4、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工作。以社区为平台,组织或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关心关爱失独家庭,给予科学的心理干预,加强心理疏导服务。失独家庭政策
5000多“失独”等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金,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150元。到法定退休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三级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二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等。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重大残疾的,由、县级财政给予1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石家庄失独家庭每月每人635元,全年7620元。各项补助加起来,失独家庭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仅是从政府领取的补助金每年每人约有8000元,不少县区达到人均每年1万元以上,基本达到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
山东省失独家庭政策
2014年山东省将“失独家庭”扶助标准从目前的每月135元提高至400元,同时,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110元分别提高到270元和150元。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失独家庭补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通知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通知强调,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此外,还要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济补助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城镇“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并享受一系列关怀政策。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从2008年起,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扶助金。201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2014年起,中国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城镇特扶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扶对象,参保给补贴,医疗享救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各方评论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社会”,从传统来看,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的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之后,他们的就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但是,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并不完善。
在2001年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失独群体社会保障的条款为该法的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但是有法律专家分析,这里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而且“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个概念很模糊。在法律上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伸缩性。
针对失独家庭,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月每人一至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而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
2012年6月,施行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中国的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而这份大规模扩容的修订草案并没有给予数量庞大“失独老人”特别的关注。
对于失独群体困境,老年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伊密认为,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开展对失独家庭的调查,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和诉求,政府部门要出台失独帮扶政策,只有政策才具有稳定性和普惠性。
伊密表示,失独家庭是整个中国老龄工作中的新问题,国家的老龄政策也应该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出台相应的帮扶方法。
“由于情感方面的受伤,很多失独老人并不愿意入住现有的养老机构,他们喜欢抱团取暖,希望有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失独者在一起生活,他们彼此心里才会消除芥蒂,但是具体怎么组织实施这就需要政府的探索和磨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原副会长苗霞说,如果把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研究好,解决好,对于中国的全民养老就有开拓意义。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乔晓春则从层面给出建议。他认为,中国实行汉族计划生育结合了当时的国情,主要是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水平相适应,亟需做的是完善保障制度,“不论是对失独家庭还是丁克家庭,政府应当做的是建立良好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在人们因为政策限制或面临生育选择时,没有后顾之忧”。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海涛: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如果是经济能力较强的,可以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如果是经济上有困难的,应该加大扶助力度,保证他们老年衣食无忧。当他们需要入住养老院时,应当为其提供优先入院的机会。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失独群体过上幸福生活。
不管怎样,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问题已不单是一个,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伴随家庭规模缩小和子女相对减少,必须改变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对那些失独家庭,政府和社会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合力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关注焦点调查
日,中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中国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在空巢家庭中,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也显示,中国现有独2.18亿,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
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则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汉族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首先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其次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建言如何破解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在多界别提案中,向政府提出多项建议,农工党中央建议政府统计失独家庭,并定期发布数据。民进中央和农工党中央均建议成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
针对失独群体问题的存在以及其严重性,建议在国家、政府层面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正视失独问题的存在,全中国要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数字,并定期发布,便于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帮扶试点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举办的“生育关怀携手行”活动上获悉:中国计生协针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失独家庭)开展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将把项目试点扩大到全国49个地市。
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关注的重点人群,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是指执行只生育一个孩子,孩子因故死亡而母亲已失去生育能力(医学上界定49岁为生育极限年龄)且没有领养子女的家庭。2012年,中国计生协启动15个项目试点,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在经济补助、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养老关怀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措施。
失独家庭 -
据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2007年我国出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开始,年满49周岁、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规定可以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
失独家庭 -
解决需要三管齐下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在生活照料方面: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原理事长苗霞认为,帮助走出阴影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也有这个责任。例如像病人在医院抢救需要家属签字的规定应该考虑修改,例如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让走出阴影。国家安全危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将导致危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不是一个人口强国。因为我们的人口结构非常脆弱,独生子女兵比例很高,后继无人。想一想,到2050年中国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老年人口的话,那谁都敢欺负你。”
失独家庭 -
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举办的“生育关怀携手行”活动上获悉:中国计生协针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失独家庭)开展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将把项目试点扩大到全国49个地市。
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关注的重点人群,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是指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孩子因故死亡而母亲已失去生育能力(医学上界定49岁为生育极限年龄)且没有领养子女的家庭。2012年,中国计生协启动15个项目试点,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在经济补助、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养老关怀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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