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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申请注册“.CN”“.中国”域名
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这意味着自然人可申请注册“.CN”“.中国”等顶级域名。
这一规定,对个人网站、邮箱、微博、电子商务将有哪些具体影响?又会对国家顶级域名和互联网的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域名注册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5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新闻发言人齐麟宣布: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将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域名注册主体由原来的组织扩大到自然人。
齐麟说,《实施细则》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修改了原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将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这也就意味着,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面向自然人开放注册。
齐麟说:“这标志着个人网站、个人空间、个人特色邮箱、微博应用、个人店铺等的互联网应用将得以全面开发,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个性化匹配度将得以大幅度提高,我国互联网将更加开放和个性化。”
对个人网站、电子商务及微应用等有积极影响
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深入,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成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个人需求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据介绍,这次《实施细则》的修订将带来很多具体的影响:
在个人网站和空间应用方面,根据CNNIC的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到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CN”和“.中国”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为网民提供了更多和更丰富的资源选择,将成为个人在网上的身份象征或者个人应用标识。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这种个性化的匹配,也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向更加开放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在个人特色邮箱应用方面,CNNIC数据显示,2011年许多传统交流沟通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出现萎缩,作为较为广泛的互联网传统应用之一,个性化邮箱的发展一直以来趋于弱化。CN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可以有力提升个人邮箱的个性化应用,用户可以注册以自己姓名或喜欢的字符为个人邮箱域名,如使用、等个性鲜明的邮箱传导个人信息,彰显个人特征。
整合于自媒体平台下的各类微应用,目前因为未与个性域名结合而仍需使用平台下冗长的网址,这不仅为其他网民的访问带来了障碍,同时也与个人微应用的 “个性化”背道而驰。“.CN”和“.中国”域名向自然人开放注册,并与国内的微应用服务整合,可以很好地弥补个人微应用平台的这一短板。网民从此可以为自己的微博、微名片、电子相册等配置顶级域名,就像访问企业、机构的官方微博一样,直接在地址栏输入域名即可访问。
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94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37.8%。2011年,品牌企业和平台商城(B2C)已经成为了市场的绝对主体。“.CN”和“.中国”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将有助于个人网店打响品牌,提升网上吸引力和转化率。个人网店拥有独立的顶级域名,不仅可以给个人网店带来更多流量,同时将帮助个人店铺建立自有品牌,从而由经营产品过渡到经营品牌的新阶段。
专家介绍,基本上所有的互联网应用都基于网站实现,而域名、IP地址等基础资源则是所有网站的入口和起点。
目前,“.CN”和“.中国”域名已经成为最健康的顶级域名之一。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类互联网个人应用,可有力促进中国互联网整体更加健康、有序、有活力地发展。
域名注册对自然人开放 恶意抢注会不会增多?
“.CN”“.中国”域名对自然人开放注册,是否会造成注册数量的大幅攀升,恶意抢注现象是否会扩大?
“事实上,全球很多国家的顶级域名都向自然人开放,并未造成注册数量的大幅度上升。而此次只是增加了注册主体,相关的权益并没有改变,不会造成数量的大幅上升,恶意抢注现象也不会由此扩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齐麟认为。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说,“.CN”、“.中国”域名对自然人开放注册,恶意抢注现象肯定会有,这些需要通过相关法规进行规范。(综合本报记者程晨及新华社报道)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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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48小时评论排行
评论1274条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我在万网注册了一个。com的域名,但买错了,想换掉怎么办。未实名认证的。_百度知道
我在万网注册了一个。com的域名,但买错了,想换掉怎么办。未实名认证的。
据说未实名认证则8天后自动退回款
提问者采纳
所以不同的域名注册商对于COM域名删除退款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域名商不承诺给客户退款,有的规定是每域名删除退款要扣除多少费用具体的你需要找你的域名注册商咨询,有的是规定退百分之多少,有的域名商承诺客户注册的域名删除率低于规定的百分比可删除,但是由于这COM域名删除受到一定比例的限制,且不同的域名商对于域名删除款能退多少也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域名商则规定一个月只能删除若干条,若能删除退款则要尽快办理通常.com域名注册成功后72小时内可删除退款,而且一旦发现注册错误要及时联系他们咨询
提问者评价
这么多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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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COM域名没有这种规定,注册成功后是不能换的。
我也没听说过这个规定那就再注册一个吧 一年也才55
我也买错了 怎么退的?电话说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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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注册某品牌公司放弃的域名侵权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原来有一家公司用了这个域名,后来放弃了,公司还在,只是域名没在使用了,1年后如果我注册该域名侵权吗?
如果注册了该域名,而这域名和企业LOGO商标相同是否侵权?
----------------------------------------问题补充:--------------------------------------------------
如果该域名名字和该公司LOGO一样,但那公司又放弃该域名,而我注册了侵权吗?
原来有一家公司用了这个域名,后来放弃了,公司还在,只是域名没在使用了,1年后如果我注册该域名侵权吗? 如果该域名名字和该公司LOGO一样,但那公司又放弃该域名,而我注册了侵权吗?
昨天下午听了一堂课,讲得是中国品牌总机。会后被忽悠地签订了一份语音电话服务为期一年的注册合同。金额为5000元。乙方未出具公司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身份证件。甲方(我)作为法人,未征示股东同意,签订了这份合同,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想依法撤销这份合同,并追回款项。
例如如品牌:宝姿
注册了 . 如果域名注册了,只是收藏,没有建网站,也没有经营的项目。如果经营不是同行业的项目会如何?
现有新公司名称:江苏火鸟新能源有限公司,
模仿 江苏火鸟工程有限公司。 请问,此“新能源”公司是否构成侵犯?
这种做法极度可能影响原安装公司的声誉。
今天在网上一查有挺多因为注册了品牌商标相关的域名的案件.该品牌以4位英文字母注册过一个商标,以9位长英文加4位数字等于13位注册过另了商标并且今年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我注册的域各等于该品牌注册过的二个商标的中间长短域名,相当于类似的商标的域名为8位的,该品牌并未注册我申请域名一样的长.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会不会被该品牌起诉为侵害了品牌权?商标权?我也是今天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有类似的案件.
您好!我相咨询一下关于国际域名注册侵权的问题,我注册了一个的国际域名,今收到FEDEX联邦快递的一封邮件,说是域名侵权,我想请教一下,是否存在侵权,非常感谢!
一年前我注册了一家叫崇安区硕士猫服饰店的童装店,这两天就在我店的对面开了一家硕士猫童装专卖店,我想问一下,我店的注册名跟他们的产品商标名一样是否涉及到侵权问题,如果已经侵权,我该怎么处理?
您好!最近在上网发现一个网站打着我公司的名称,说是我公司分公司的官方网站,我想请问一下,这个网站用我公司的名称与商标注册是否有关联系?(因我公司于商标注册时告知只能注册广告,其他代理或开发都不能了)故想了解一下,这个网站是否算是对我司侵权了?公司注册商标作用是什么?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没有注册公司而建网站,这样是合法的吗,据专业建网站的人说可以建一个国际域名的网站就可以,(例:)这样,就不需要注册公司也可以,我想这样做对不对?
我帮别人的公司注册域名,域名所有人填为我的名字了,那间公司可以告我犯法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帮别的公司兼职做网站,改公司叫我帮他注册域名,因为该公司并没有先给钱我,考虑到可能收不到钱,所以域名所有人我就填为我自己的名字了。
现在那个公司要我马上改域名所有人,否则可以告我,还说着是刑事罪。
请问大家,如果他真的告,我会有问题吗?
该域名并没有很大的知名度,而且改域名与公司名称并没有直接的联系21世纪网:“禁止个人注册域名”是伪命题-中国网专家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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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禁止个人注册域名”是伪命题
已有 1721 次阅读 03:10
&&& 核心提示:从ICANN到工信部到CNNIC,绝对没有一条允许域名申请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这是全球域名体系的公共准则,任何人违反了这一条,不论申请的域名做什么用,都是违规(尚未达到违法那么严重)而会被依规处罚。
&&& [CCTV继续讨论手机色情内容治理]
&&& 12月20日晚,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了一场有关如何根治手机传播色情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的《大家看法》录像节目。见到了近期引发这场产业连锁反应的中科院李强博士、飞象网CEO项立刚、《工人日报》要闻部主任、浙江金华市网络警支队长、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助理等一批热心此事的人士充分表述各自的看法,尽管此节目最后是谁也说不出一个可操作性、有法可依的方案来。然而,总体而言,治理互联网黄色淫秽内容的呼声是公众一致的观点。
&&& [域名业界开始冷静讨论自己责任]
&&& 下面是一条很火貼子,来自域名城社区&域名经验交流
&&& 发表于 20:29到 23:16止仅仅近3个小时就有67回复/603点击。作者是&歪歪&。笔者引用时稍为做了一些标点符号规范编辑。
&&& 《目前的形势下,我们应该做的》
&&& 我们应该团结一致,共度难关。多从一些强势媒体表达我们的呼声,而不是在这个论坛里自怨自艾、谣言惑众、以讹传讹、坐以待毙。
&&& 我已经通过MSN和媒体朋友记者表达了我们这个行业的呼声,下一步准备向更多的媒体的记者进言!
&&& 我们可以通过这次1214事件看出强势媒体的话语权有多么的厉害,几个电视台不懂域名的记者就可以让这个数十万人从事的行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影响了数十万人的事业和命运。
&&& 我们不得不重视强势媒体的力量,特别是在中国,网络还没有话语权的时候,我们域名投资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公众证明:我们从事的行业不是见不得人的,更不是违法的。
&&& 让这个行业为大众所接受是我们每一个域名投资人的责任。当公众对我们不再有偏见,也不会有类似1214一样的政策。
在政策出来之后,有人痛哭流涕,有人幸灾乐祸偷着乐,有人继续观望,有人冷眼旁观。
&&& 一些有媒体资源的同仁及时的向媒体表达了域名投资人的心声,向这些人致敬!
&&& 看到郝鹏的菜刀论终于登上主流媒体,很高兴,向郝鹏学习!
&&& 域名只是一个工具,不应该为极少数人的罪恶负全部责任。域名投资在国外是很成熟的行业,我们不能让它在中国这么快就夭折!
&&& 域名兴衰,米农有责!
&&& 大家行动起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群策群力,同心协力,同呼吸共患难,多形式多途径开始域名投资行业的自我救赎!
&&& 这是笔者自12月9日CCTV-1&焦点访谈&播出《失控的域名&&聚焦手机网络色情(六)》节目(本人称之为中国域名业界&129冲击波&)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连续出台4项强化管理举措公示(10日:《关于开展域名注册信息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对违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注册代理机构的处理公告》、《关于加强域名注册服务管理规范的公告》,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并于12月14日开始实施新的域名申请注册流程审核(中国域名业界称之为&1214事件&)12天来希望见到客观、冷静、负责任态度的业内人士能够表达一些主流媒体可以传播的观点之一种。这是一种好的趋势。
&&& [&禁止个人注册域名&是伪命题]
&&& 上周(12月14-18日),先后有3家媒体采访本人,都希望笔者回答CNNIC&禁止个人注册域名&将对域名产业的影响。不过,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见到其中一家媒体相关报道出现。现在本人将自己当时接受采访时口头表达观点写成此文同大家交流。
&&& 问:CNNIC&禁止个人注册域名&将对我国域名产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 本人回答:这个问题提法不符合域名业的事实。
&&& 首先,&域名&是互联网的寻址标识,不管经过多少环节注册,它最后一个步骤是必须通过网络提交才能完成。即它是电子商务交易。这就决定了它的注册过程必须是由&个人&、而不是由&动物(例如:网络后面那只狗)&、&机器人&去实现。即&注册域名&不可能&禁止个人注册&这个过程绝不可能存在。
&&& 其次,&域名&作为互联网的公共资源,通过个人注册下来的特定一段时间内享有&使用权&(不是购买了&所有权&),它的这种&使用权&归属可能是机构,也可能是个人,但是&个人&所有的概念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自然人&。这是最近一些媒体在传播这个问题时缺乏一些严谨性表达而误导公众的问题。
&&& 目前在全球有二大类,一个叫类别顶级域名(gTLD)有22种、一个叫国家地区顶级域名(ccTLD)有248种、还有16种多语种(IDN)域名即将推出。举一些具体例子:
&&& gTLD下面分为三子类:
&&& 1.支持组织类域名(sponsored域名):
&&& 共有14个,.AERO, .ASIA,.CAT, .COOP,.EDU,.GOV, .INT,.JOBS,.MIL, .MOBI, .MUSEUM, .TEL, .TRAVEL .Post
&&& 2.基础组织域名(infrastructure域名):仅有1个,即.ARPA
&&& 3.类别域名(generic域名),共有7个。它又分为无限制/受限制的(generic-restricted)注册2个亚子类。
  a&无限制类别(generic)域名共有4个:.COM,.INFO,.NET,.ORG
  b&受限制的类别(generic-restricted)域名共有3个:.BIZ,.NAME,.PRO
&&& 其中:.EDU,.GOV,.INT,.ARPA,.MUSEUM,等拒绝&自然人&注册,.PRO&自然人&申请注册的资格审查也很严格。
&&& ccTLD中,象日本的&自然人&只能注册.JP,企业而且必须是本国企业才能注册.co.jp,这就是的根本原因。它直接的结果是:百度公司进入日本花了数百万元人民帀成本,才买回Baidu.jp域名、仲裁嬴了Baidu.co.jp这个企业级域名也被迫应诉,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夺回来(另一个片假名百度企业级域名因为日本政策规定:企业只允许注册一个域名而不敢去争夺!)。
&&& 在我国的工信部颁布法规定义的&&.cn域名中,共有2级域名1个、3级域名39个。其中:.、.、.等几个一直不允许&个人&身份申请注册。这些就是全球域名注册的现状。
&&& 第三,这里涉及到&个人&和&自然人&问题要这么理解
&&& 工信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日)《》第三章域名注册有这么几条:
&&& 第二十三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 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第二十八条 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并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用户注册协议。
&&& 第三十四条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 1.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 2.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 3.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 4.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 5.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
&&& CNNIC依据工信部法规而自日起施行,最新版本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有几条这么写:
&&& 第三章 域名注册的申请与审核
&&& 第十四条 域名注册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 第十五条 申请注册域名,可以通过联机注册、电子邮件、书面申请等方式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递交域名注册申请表,提出域名注册申请,并且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域名注册协议。
&&& 第十六条 域名注册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的域名;
&& &域名主域名服务器和辅域名服务器的主机名以及IP地址;
&& &申请者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属行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 &申请者的域名技术联系人、管理联系人、缴费联系人、承办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
&& &域名注册年限。
&&& 第十七条 申请者应当在域名注册协议中保证:
&& &遵守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和规定;
&& &遵守《域名管理办法》以及主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 &遵守本实施细则、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等相关规定;
&& &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显然,&域名注册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写得很明白。即它不是&自然人&。但是,在中国有二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是由&个人&组成的:
&&& 一是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公司法》中&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下:
&&&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二是我国工商局给&个体户&的定义: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其中包括:
&&& 个体户营业执照
&&& 1.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 显然,上述新《公司法》中&一人公司&和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都符合&域名注册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定义。
&&& 所以,那种&禁止个人注册域名&说法是明显不了解工信部域名政策中《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CNNIC《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要求以及我国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中&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我国工商局给&个体户&的定义而片面臆测而提出来的伪命题。
&&& 最后,从ICANN到工信部到CNNIC,绝对没有一条允许域名申请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这是全球域名体系的公共准则,任何人违反了这一条,不论申请的域名做什么用,都是违规(尚未达到违法那么严重)而会被依规处罚。
&&& 这一文是写长了一些,但是因为很多人想向媒体、向工信部到CNNIC表述自己不同意见前并未认真地去研究、学习相关法规造成误解重重,心事重重。
&&& 本人把它整理出来,希望对公众、特别是域名业界从业者有点帮助。
作者:沈阳编辑:沈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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