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安徽省消防设施公司的重要性有哪些?

YZ/T 《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和YZ 《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解读稿
YZ/T 《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和YZ 《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解读稿&&&& YZ/T 《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于2015年2月6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YZ 《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于2015年3月31日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各类寄递企业和各级邮政管理部门更好地理解标准内容,推动标准的实施,现将标准的制定意义、关键技术问题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 (一)标准的制定意义 。快递营业场所是快递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平台,企业赢得用户认可与信任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品牌推广和价值延伸的有效渠道。近年来,快递服务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快递营业场所形象不统一、外观不整洁、设施设备极其简陋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制约了快递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行业标准,为快递营业场所的设计和建设提供指导,能够加快推动营业场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升行业服务形象。二是有利于提高快递末端服务质量。快递“最前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是快递企业与用户直接接触的关键环节,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与长远发展。目前,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等问题时有发生,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合作引发的服务质量投诉明显增多,快递末端服务质量已成为制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的瓶颈。制定《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行业标准,引导企业建设规范化的快递营业场所,拓宽快递末端服务方式,不仅能让快递企业与广大消费者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而且能有效弥补快递末端服务的不足,提升末端服务水平。三是有利于推动快递行业转型升级。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电子商务不断兴起,快递业获得迅速发展。邮政业是现代服务业的关键产业、推动流通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产业、物流领域的先导产业。党中央国务院对邮政业特别是快递业的发展寄予厚望。但部分快递企业服务模式单一、科技水平不高、设施设备简陋,现有能力和水平不能很好适应行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2011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提出,鼓励城乡快递网点、门店等快递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在这一精神的指引下,制定《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行业标准,有利于引导企业实现快递营业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加快实现快递业从粗放发展到量质齐升的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关键技术内容1、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根据项目组调研结果,我国快递营业场所大致可分为自有营业场所和合作营业场所两类。其中,自有营业场所的快件投递量占快递末端投递量的65%-98%,不同企业的占比略有不同。为解决快件“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问题,缓解末端投递压力,快递企业努力寻求与超市、便利店、物业收发室等单位进行合作,积极发展代收代投业务。总的说来,在自有营业场所仍是我国快递营业场所的主体的同时,合作型营业场所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目前,自有营业场所发展相对成熟,而合作营业场所的合作类型日趋多样化,其建设模式和运营方式还处在发展调整的过程中。为避免过早制定标准限制其发展,本标准只对自有营业场所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未对合作营业场所进行规定,即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快递服务组织自有营业场所的设计和建议。合作营业场所的设计基本要求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另行规定。同时,国家邮政局鼓励条件具备的合作营业场所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规定。2、关于快递营业场所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首次提及“快递企业营业场所”的概念,但并没有对其做出明确定义。GB/T 《邮政业术语》国家标准指出,快递营业场所是指快递企业提供快件收寄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场所。但随着快递服务的不断发展,快递营业场所作为与用户直接接触的平台,在提供快件收寄服务的同时,还主要承担起快件投递及查询等其他相关末端服务。因此,为满足发展需要,本标准在改写《邮政业术语》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将快递营业场所定义为“快递服务组织提供快件收寄、投递及其他相关末端服务的场所”,并在功能分区、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提出了涉及快件投递的相关要求。3、关于自有快递营业场所的分类据了解,全国快递营业场所超十万家,规模大小不一,服务功能各异。特别是随着“快递下乡”和“快递西进”工程的不断推进,涌现出了一批新的营业场所,场所面积和服务功能差异很大。而《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的制定,要在兼顾不同营业场所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要求,体现统一性和差异性相结合的原则。因此,标准提出了基本型营业场所和拓展型营业场所两种分类,以适应营业场所的不同需要。同时,标准还对不同种类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和服务功能提出了不同要求。如基本型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仅满足业务接待和快件暂存基本要求即可;而拓展型营业场所,除具备基本型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外,还可具备业务操作、停车及装卸、充电等其他功能。4、关于营业场所的面积营业场所的面积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对部分快递企业的调研得知,现有营业场所的面积主要集中在15-30平方米之间,占比为70%-80%;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场所较少,约占10-20%;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约占10%。这里的数据均指建筑面积。同时,业界普遍反映,15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场所面积过小,基本不能满足快递业务受理和简单业务处理的需要。因此,标准根据专家研讨会、邮政管理局及相关企业的意见,规定基本型营业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拓展型营业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特别说明的是,这只是一个最小值,在实际工作中,快递企业不但不能突破这个底线,而且还应根据业务量的大小,适当进行扩展,建设面积适宜的营业场所。5、关于营业场所的功能分区标准规定,基本型营业场所必须具备业务接待区和暂存区,以满足快递业务开办的基本需要;而拓展型营业场所应在基本型营业场所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独立的操作区、停车及装卸区、充电区,甚至还可增加用于商品展示、业务推广以及客户体验的其他功能区。业务接待区是主要用于业务办理的区域,是快递营业场所最基本的功能分区之一。它应满足以下要求: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便于用户填单、休息或提取快件;用于快件的交寄、接收、验视、封装、称重和信息采集等。暂存区主要用于临时存放快件,也是快递营业场所的基本功能分区之一。它应满足以下要求:文件类和物品类应分开存放;揽收件和投递件应分开存放;异常快件应分别存放。拓展型营业场所可设置操作区。它应满足以下功能:依据流向对揽收件和投递件进行初步分拣处理;对揽收件进行打包处理;对打包件进行整体称重;满足特殊业务处理要求。拓展型营业场所可设置停车及装卸区。它应满足以下要求:设置车辆减速、限速标志;设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靠区域标线;方便停车和快件装卸操作;满足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相关要求。拓展型营业场所可设置充电区,用于对电动车辆等进行充电。该区域应满足以下要求:应与其他区域隔离;防触电、防火防爆等要求。6、关于营业场所的室内室外设施配置及装修 对于室外设施,标准规定要悬挂两个标牌。一是体现快递服务组织统一服务品牌标识的标牌,如顺丰、圆通、申通等;二是营业场所标牌,该标牌上要标明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营业时间。对于室内墙体,标准规定要张贴必要的材料。包括:经营资质证明;服务种类、资费标准、服务承诺;安全生产警示、收寄验视规定、禁限寄物品目录;服务电话或电子邮箱、监督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对于室内设施设备,标准规定营业场所必须配备书写台、座椅,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器(扫描枪)等营业终端设备,磅秤、卷尺等计量设备,通信设备,货架、托盘、包装设备、手推车等操作设备以及快递封装用品。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配置都是为了保证快递服务正常开展所必须的。对于装修,由于当前我国的快递企业还处在发展过程中,财力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标准对场所装修没有提出过高要求,只要求装修质量和照明设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即可。但标准强调了“同一服务品牌的快递服务组织,其快递营业场所的设计应保持统一风格”这一要求,以彰显统一的企业服务形象,更好地树立服务品牌。7、关于营业场所的安全安全是快递营业场所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标准主要针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安全监控进行了规定。在消防安全方面,营业场所要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同时还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此外,标准还强调:快递营业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及与快递服务无关的电器等设备,避免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在用电方面,标准规定:快递营业场所的电压应能满足三相用电设备的正常使用。配备监控设备是快递服务国标的要求,也是有效应对快件丢失的重要举措。本标准针对安全监控进行了细化规定,要求应配置与场所面积相适应的监控设备,其安装应达到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并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以上安全设备的配置要求,完全符合YZ 《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相关规定,保证了标准之间协调一致。&&& 二、《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一)标准的制定意义&&& 一是夯实邮政业安全生产基础,应对当前复杂安全形势。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是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而安全设备配置是保障邮政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由于邮政业综合运用多种交通工具,实行全程全网作业,具有企业数量多、营业网点多、从业人员多等特点,安全管理难度较大。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破获利用物流及寄递渠道贩毒案件八百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千余名,多家公司被中航协注销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制定《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指导企业科学购置安全生产设备,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能够增强企业识别风险源、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应对当前复杂安全形势。二是优化邮政业安全防范模式,构建科学安全防范体系。项目组曾于2012年对全国三个省九家企业进行调研,发现只有60%的企业配备监控摄像头,40%的企业配备安检机,所有企业均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邮政业多数从业企业对安全生产设备投入不足,物防、技防能力和水平很低。制定《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能够指导企业增强物防和技防能力,优化邮政业安全防范模式,构建科学安全防范体系。三是完善邮政业安全监管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是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这意味着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政府监管的法定依据。此外,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政府要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标准为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要求。因此,制定《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是邮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1、关于标准的强制性定位本标准是国家邮政局重组后组织起草并发布实施的首部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体现了国家邮政局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的信心和决心。作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标准中所有表述为“应”的条款均应强制执行;对于表述为“宜”和“可”的有关条款,国家邮政局鼓励企业创造条件积极采用。2、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他从事寄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从收寄到投递的各个环节、场所,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除外。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除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受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委托从事寄递服务的其他企业也要遵照执行本标准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第二,对于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的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业务开办条件简单,难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考虑到以上客观现实,本标准未将这两类场所纳入标准适用范围,但同时也鼓励条件具备的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按本标准要求配置相关安全生产设备。、关于基本要求本标准第4章从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和管理两个维度,对寄递企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提出了三条基本要求。一是在设备配置总体原则方面,要求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为原则,配置相关安全生产设备。二是在设备技术参数方面,要求所配置的安全生产设备,其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三是在设备管理方面,要求寄递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设备的管理,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开展设备操作培训。、关于营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本标准第5章对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的配置进行了规定。营业场所是保障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当前,各寄递企业营业场所所处环境不一,安全形势较为复杂。因此,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十分重要。具体而言,营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主要包括消防设备、隔离设备、监控设备、安检设备、报警设备、其他等6个方面。(1)消防设备消防器材主要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水带等。对于灭火器,我国所有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均应满足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GB 50140将火灾类型分为A、B、C、D、E五类,其中A类为固体物质火灾;将建筑类型分为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两类;将火灾危险等级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三级。同时,GB 50140在附录D列出了“城镇及以上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检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属于民用建筑严重危险级场所。据此,本标准要求营业场所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应按照GB 50140的要求,以A类(固体火灾)、民用建筑严重危险级为基准进行配备。GB 50140提出,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同时对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等内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企业应认真查阅GB 50140相关内容,根据本单位营业场所的具体情况,计算灭火器的配置数量。(2)隔离设备本标准要求营业场所与外界,以及内部特殊区域之间进行适度隔离。在与外界隔离方面,标准要求营业场所安装金属门,与外界相通的窗口、通风口应安装金属栅栏。在内部区域隔离方面,由于业务接待区存在大量的人流,为保证邮件快件安全,需要与其他操作区域进行隔离;充电区具有易燃易爆等潜在危险,因此充电区应与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隔离,并配备防火防爆等设备。(3)监控设备对于监控设备,本标准规定营业场所主要需要配备监控摄像头。在监控范围方面,要求监控摄像头应覆盖营业场所内部以及充电区、停车与装卸区等部位。在技术要求方面,要求监控摄像头应全天候运转,能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面部特征的有效画面不少于监视显示画面的1/60,能有效识别寄递物品的主要特征,实现移动侦测,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天。(4)安检设备由于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购置费用高,因此在营业场所配置该设备是一个较高要求。对于特殊地区,为保障寄递安全,标准推荐可根据需要选配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这里的“特殊地区”主要是指安全形势严峻的地区,具体区域可由相关管理部门、寄递企业研究确定。(5)报警设备为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有效应对危急情况,标准要求在营业场所内部安装烟雾报警器,同时推荐在营业场所周边安装入侵探测报警器,在营业场所的现金收付等重点区域安装与公安等系统连接的紧急报警系统。、关于处理场所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本标准第6章对处理场所安全生产设备的配置进行了规定。处理场所是邮政业的重要场所之一,面积大,区域广,人员多,且场所内处理的邮件快件数量大,安全隐患多。因此,其安全设备的配置到位十分重要,主要包括了消防设施设备、隔离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安检设备、报警设备以及其他等6大类。(1)消防设备处理场所消防设备的配置依据和具体要求与营业场所的消防设备配置相同,即处理场所应配备与场所面积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其中,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应按照GB 50140的要求,以A类(固体火灾)、民用建筑严重危险级为基准进行配备。各企业应认真查阅GB 50140相关内容,根据本单位处理场所的具体情况,计算灭火器的配置数量。(2)隔离设备本标准对处理场所外部、入口、内部处理场地等重点部位的隔离设备进行了规定。在外部,标准要求处理场所应采用围墙与外界进行隔离;应配备栅栏或隔离桩等设备,实现人车分流;与外界相通的窗口、通风口应安装金属栅栏。在入口处,标准要求处理场所入口前10m以外应设置机动车限速标志和机动车减速带,车辆进入通道宜设置升降式机动车阻挡装置。在内部,标准要求分拣区宜设置门禁系统和查验门岗,配备安检门和金属探测仪,对出入人员进行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在分拣区和办公区、员工生活区之间应配备隔离装置,进行物理隔离。(3)监控设备本标准从监控摄像头、安全监控室、视频监控图像和数据三方面提出了对监控设备的要求。对于监控摄像头,标准要求在处理场所内部、与外相通的各出入口、停车场等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同时要求所配置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应全天候运转,能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面部特征的有效画面不少于监视显示画面的1/60,能有效识别寄递物品的主要特征,实现移动侦测,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天。对于安全监控室,标准要求处理场所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监控室,专人负责,全天候实时监控;对于视频监控图像和数据,标准要求应实现与邮政管理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联通。(4)安检设备处理场所的安检设备配置是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广泛调研和专家研讨,最终确定如下:“处理场所应配备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这是对处理场所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标准要求安检设备的技术规格应满足GB 05《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在安检效果上,标准要求: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应保证100%过机安检,其他邮件、快件过机安检率应符合相关规定,即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提出的“到2016年,实现所有邮件快件过机安检”的相关要求。对于配备数量,标准要求要按照安检应达到的效果要求,根据用户类型、邮件快件处理数量(出口)、业务组织模式等因素,合理确定分拣场所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配置数量。对于一个处理场所,到底需要配置多少台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才能满足生产需要,由于设备型号、企业生产组织模式、邮件快件处理数量等情况不同,会有较大差异。标准并没有提出硬性的数量指标要求。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危险因素、科学设置作业流程,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安全检查设备,保障生产安全。(5)报警设备为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有效应对危急情况,本标准要求在处理场所内部安装报警器,同时推荐在处理场所周边安装入侵探测报警器。(6)其他除上述五方面要求外,为应急处理危险物品,标准提出了处理场所应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区,专门用于可疑危险品的处理;特殊地区的处理场所应配备警用防爆罐、警用防爆毯等要求。、机房的安全设备配置目前,我国关于信息系统机房安全建设和管理的标准较为完备,为避免重复交叉,本标准规定寄递企业建设机房应满足GB 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的规定。具体内容请各企业遵照GB 2887执行。、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运输是寄递服务的重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呈上升趋势。因此,为加强对运输安全的管理,本标准从邮政业主要运输车辆类型出发,分干线运输车辆和揽投车辆两类,对其安全设备配置进行了规定。(1)干线运输车辆干线运输车辆一般车体大、运输距离长,为保障行驶安全、消防安全和在途邮件快件安全,本标准参考道路运输相关管理规定,规定了4类强制性要求,包括应配备车载定位系统、倒车影像装置,驾驶室应配备2 个2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以及货箱应安装锁闭装置。同时,为更好地保障运输安全,结合部分企业先进经验,本标准规定了3类推荐性要求,即车辆宜配备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司机身份认证装置和驾驶安全警示装置,以及在货箱中宜配备阻燃箱,建议有条件的企业予以配备。(2)揽投车辆揽投车辆一般包括揽投汽车和电动三轮车。无论何种车辆类型,本标准一律要求为封闭车厢,同时应安装锁闭装置。在揽投汽车方面,由于我国已经发布GB/T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为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本标准规定揽投车辆应满足GB/T 29912中5.2.2(配备卫星定位系统)、5.2.6(封闭货车驾驶室与车厢间具有刚性的隔离装置,如配备观察窗,则应在货箱侧安装坚固可靠的防护装置,无侧窗。驾驶室与货箱之间可设通道门)及5.5(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在电动三轮车方面,标准推荐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宜配备车载定位系统。此外,由于国家邮政局已经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为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本标准规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还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三、对推动标准实施的几点建议YZ/T 《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为推荐性行业标准,YZ 《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因此,《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由于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以保障寄递安全。对于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企业和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虽然《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但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增强核心竞争力,对于推动邮政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类企业认真组织标准的宣贯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标准的实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引用等方式,以标准为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促进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如何更好地推动标准的实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第一,加强学习培训,准确掌握标准内容。两项标准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国家邮政局将在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标准信息,通过举办标准培训班、印发解读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也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标准学习培训工作。如有需要可与人民交通出版社联系,购买标准单行本,为学习培训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学习培训,正确理解标准制订的目的意义,不断强化各级员工标准化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标准的各项内容要求,切实做到人人“学标准、知标准、懂标准”,为“用标准”奠定坚实基础。第二,拟定改造方案,开展技术整改。对于新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和新购运输车辆,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相关设计工作,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特别是要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设备。对于在用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和运输车辆,企业要组织拟定整改方案,在标准发布到标准实施的过渡时间内,尽快完成技术整改工作,确保相关方面符合标准要求,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段过渡时间,大力宣传标准,营造推动标准实施的良好氛围。第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标准实施。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制订安全检查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标准,并纳入快递企业业务经营许可准入机制。目前,国家邮政局正在研究将强制性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快递企业业务经营许可准入机制的相关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依据标准化法、《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积极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要采用质量评价、信息通报、行政执法等手段保障标准的贯彻实施。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反馈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以便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于引导和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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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内的消防设施是公共设施吗?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物业有责任负责管理吗?具体法律条文有哪些?
提问者:| 浏览次数:2775次 |问题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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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提条文,仅仅说设备 一般来说,内的消防设施有4种:1、消防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探头、温感探头、消防报警紧急按钮、应急等;2、消防喷淋系统;3、消防栓箱;4、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桶、消防沙袋、消防面具等等 从系统上来说,1、2、3类的消防系统,都是综合且统一运行的设施系统。整个建筑内的所有相关系统都是连接在一起的。这种为整个建筑服务的设备设施,自然是公共设施。按照《》,公共设备设施应由管理。第4种要分情况,由或物业公司配置,并且放置于公共区域,为全体和商家服务的,属于公共设施。而店铺商家根据防火办要求,在店铺内自己设置的灭火器等,属于商家自己的设备,自行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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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内的消防设施是公共设施,商铺内的消防设施属于物业负责管理。如果你们日常的维修归物业管,那么消防公共设施自然归他们管,因为这个楼的安全是归口物业管理的,而你的商铺只是这个楼的一部分,所以从消防法规上肯定属于物业部门管理的。具体的法律条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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