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回乡登记制度创业搭厂房申请怎么写

关于申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
关于申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
添加时间: 下午 02:51:13 通知通告 阅读:69 来源:社会科
各(市)、县发改委(局),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现将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号),此文件已发布于黑龙江省发改委网站、伊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请结合实际情况和文件要求上报试点材料,请务于12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分别上报市发改委,如无此项目请回函并加盖公章扫描发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徐家琦&&&杨建光
联系电话:3878036&&&&&
传真:3878734
伊春市发改委
&&&&&&&&&&&&&&&&&&&&&&&&&&&&&&&&&&&&&&&&&&&& 日
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就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办发〔2015〕47号文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方式,是激发输出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的要求,破解影响返乡创业的政策壁垒,优化鼓励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加速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就业格局,全面提升劳务输出地返乡创业参与率、成功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一)营造环境,激发活力。坚持市场化导向,重点通过健全机制,调动市场主体支持、参与、推动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广阔空间。
  (二)优化布局,集群创业。因地制宜,深度开发特色优势资源,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借力互联网+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要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统筹区域内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走差异化创业之路,避免遍地开花。
  (三)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鼓励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绿色集约,有序推进。要坚持绿色、集约、实用的原则,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把生态文明理念与支持返乡创业结合起来,避免盲目借返乡创业发展落后产业,承接落后产能。
  (五)以人为本,保障有力。要统筹考虑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三、主要任务
  试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按照聚焦重点、滚动实施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园区资源整合。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及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通过PPP等多种方式,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区,聚集生产要素,完善配套设施,降低创业成本。落实完善鼓励创业的用地支持、税费、租金减免和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适当放宽用电用水标准,吸引更多农民工等人员入园创业、集群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依托股权众筹投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二)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地区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县、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县城通二级以上公路,提高中小城市、小城镇通行能力。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合利用已有资源,搭建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改善基层互联网创业基础条件。依托物流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加快改善物流服务能力。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建设智能电商物流仓储设施,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到千家万户的&最后一百米&。
  (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鼓励试点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政务服务大厅等拓展、整合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服务功能,全面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服务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整合证照办理等相关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围绕产业聚集发展链条,建设返乡创业服务孵化设施。
  试点采取三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国家将根据试点申报情况,在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基础上,优化、提高政策支持效果。
  二是加强项目引导。对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试点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物流转型升级项目、宽带乡村工程等予以支持引导。试点地区按照盘活存量、补足短板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和衔接,统筹申请专项建设债等项目支持。
  三是组织渠道对接。开发符合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需要的培训课程,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远程视频,实施&公益创业培训课程免费下县乡&活动。组织召开返乡创业圆桌座谈会,集中梳理各地促进返乡创业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政策设计到实际执行的渠道。
  四、组织实施
  (一)试点示范的选择范围。按照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输出地为主,选择一些县级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就业特色鲜明的城市,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试点示范的申报要求。申报试点示范的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试点地区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深化改革、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近年来已经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出台了支持返乡创业的鼓励政策。优先考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三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具备进行普及推广的示范价值。四是具有明确的试点方向和工作重点,能够突出本地区鼓励返乡创业的区域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明确的侧重点。试点地区要按季度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就业创业进展信息。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荐2-3个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申报第一批试点,并于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十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定试点示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上一条:下一条:
主办单位: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作维护: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天气预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 信息浏览
索 引 号:
关 键 词: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著录日期: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
  阜政发〔201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
】【浏览次数:362次】&【】&【】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
  阜政发〔201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农民工是我市宝贵的人力资源财富,是阜阳加快发展、加速崛起的希望和潜力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2012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了三届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为主要内容的&接您回家&系列活动,制定实施了《关于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阜政发〔2012〕6号)等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加速推进我市&新四化&建设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全面放开投资领域。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支持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放宽小额贷款公司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主发起人持股比例放宽至35%,主发起人及其关联发起人最大持股比例放宽至50%,其他发起人及其关联发起人最大持股比例放宽至30%。
  2.放宽经营条件。实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零成本&注册,允许农民工以实物、债权、股权、资本公积金、非专利技术或专利权、商标权等出资,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对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下设3个子公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组建民营企业集团。对申请登记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有困难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权属证明即可办理工商登记。
  3.增加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各县、市、区拿出800万元,充实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订。
  4.多渠道增加财政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的涉农、科技、就业、培训、工业发展等资金,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倾斜。农业产业化政策性奖补资金向吸纳返乡农民工数量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倾斜。
  二、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5.享受招商引资同等政策。将返乡创业农民工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来投资客商同等对待,享受《阜阳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阜阳市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暂行办法》(阜政发〔2013〕28号)和《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3〕25号)等规定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6.优惠提供创业标准厂房。对返乡农民工进驻各类开发园区标准化厂房创业的,3年内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适当减免水电费用。
  7.加强创业孵化器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农民工创业园,以优惠条件吸纳返乡农民工进驻创业。支持农民工利用现有宅基地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厂房。对返乡农民工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并落实统一孵化政策的,按照吸纳企业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8.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教育机构,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实行免费创业培训辅导,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等创业服务,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组织开展技能对接培训。
  9.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在长久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加大自然村庄迁村并点工作力度,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有偿退出等途径,到城镇购房、就业。
  10.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领办、创办企业的,根据其吸纳带动就业人数,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减半征收。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其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全部奖励企业用于发展。
  11.加强用地保障。对返乡创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技术含量高、就业带动性强的大项目,优先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支持返乡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对工业项目容积率达到1.2&1.5的,由同级财政按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达到1.5及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12.实行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10万元贷款的财政全额贴息;对合伙创业或组织集体就业的,给予50万元以内贷款的财政全额贴息。对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额度400万元以内的贷款,在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后半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财政贴息。
  1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创办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信贷增速不低于全省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全面放宽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条件,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降低担保门槛,允许创业人员之间进行&联保&,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信用卡制度。
  14.提供社会保障扶持。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经批准可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2年内其社会保险费由园区代缴。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加强就业服务,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15.建立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建立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和返乡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平台,发布本地企业用工的人数、岗位、待遇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条件等信息动态,并及时进行更新,畅通对接渠道,缓解企业&用工难&和返乡&就业难&的问题。在市、县(市、区)政府网站开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信息服务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扶持政策、企业用工、就业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平台资源支撑。
  16.深化农民工招聘系列活动。每年春节前后,市及各县市区集中举办农民工招聘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园区招聘、集市招聘、人才市场招聘、送岗位进村入户等系列招聘活动,切实为企业用工和返乡务工牵线搭桥。支持各类中介组织开展招聘活动,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凡为农民工返乡就业提供免费中介服务的,按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和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120元&250元标准的职业介绍补贴。
  17.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充分利用职教资源,用2-3年时间,对全市中青年农民工进行免费培训;每年组织一次针对当年返乡就业农民工的订单式免费培训;企业对新录用返乡农民工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人均300元的补贴;对返乡就业农民工中已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奖励。
  四、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就业创业保障
  18.充分发挥农民工维权中心作用。市、县(市、区)农民工维权中心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维权服务。组建农民工创业就业律师服务团,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9.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积极探索配套制度改革,依法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切实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
  20.探索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整合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资源,按照准入条件、申请渠道、审核程序、轮候配租&四统一&的原则,逐步解决取得阜阳城区户口、符合保障条件的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住房需求问题。允许返乡创业就业人员集中的开发园区或较大规模的工业企业,根据用工实际情况,按照集约用地、统筹规划原则,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按比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纳入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可在农民工创业就业集中区域,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就业集中居住安置区。
  21.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原则,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到务工、定居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或就近入学。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要制定针对性强的关爱教育方案,促使农民工子女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
  22.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为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建立返乡农民工健康档案,跟踪做好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
  23.切实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的领导。成立阜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的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工作协调调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切实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组织推动和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畅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绿色通道&。
  24.建立&接您回家&活动长效机制。深化&接您回家&活动成果,不断丰富内涵,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取得实效。认真开展好外出慰问、走访问计、结对帮扶、招商推介、创业就业服务等系列活动,及时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5.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系统目标考核范畴,组织督查和考核,对在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开展&返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对&返乡创业之星&予以表彰奖励。
  26.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深入宣传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支持返乡创业就业的成效及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就业的先进典型,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支持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阜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阜阳市人民政府
  &&&&&&&&&&&&&&&&日
  阜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
  任务分解表
  主 要 任 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全面放开投资领域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金融办
  阜阳银监分局
  放宽经营条件
  市工商局
  市房产局
  市科技局等
  增加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多渠道增加财政奖补资金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农委
  市科技局等
  二、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享受招商引资同等政策
  市财政局
  市招商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优惠提供创业标准厂房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强各类创业孵化器建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委
  市财政局
  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落实税收优惠奖励政策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加强用地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实行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
  阜阳银监分局
  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
  提供社会保障扶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三、加强就业服务,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建立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深化农民工招聘系列活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农委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等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委
  市财政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就业创业保障
  充分发挥农民工维权中心作用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市公安局
  探索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
  市房产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国土资源局
  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市教育局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
  切实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建立&接您回家&活动长效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等
  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市政府督查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监察局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政府新闻办
  市监察局
版权所有: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政府 主办 太和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太和县政府办公楼五楼 邮编:236600 E-mail:admin@
电话: 传真:
 访问次数:农民工返乡专题
?当前位置->&-&市县动态
庐江为返乡农民工搭建创业平台
&&&&  2月5日,庐江县“凤还巢”创业园里机声隆隆,返乡农民工黎纳新高兴地告诉笔者:“不需征地、不需建厂房,就能进园创业,还能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日前,他已同欧美几家公司签订价值1500多万元的订单,解决300多个返乡农民工就业。
  迄今为止,该县已建立3个农民工回乡创业园,其中庐城、万山两个创业园81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已投入使用,先后吸纳7家农民工回乡创业实体进入创业园创业,新增就业岗位1100个。
  庐江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通过成立服务机构、出台政策扶持、搭建创业平台、土地流转等,有效化解外出农民工返乡问题。该县决定每季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通过进校培训、“阳光工程”等,今年计划完成8000余名返乡农民工的培训任务;挖掘公益性、服务型就业岗位,及时安置返乡农民工就业;通过搭建创业载体,加快推进“创业引导就业”工程;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让返乡农民工从事规模家禽、水产养殖和种植业,走上返乡创业致富之路。
  此外,该县还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走访、慰问、谈心等多种形式,主动向他们征询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家乡的各项事业建设当好“参谋”和“助手”。
( 来源:巢湖日报 作者:周跃东 )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的软件、800*600以上显示模式浏览此网站,将获得较好的效果!
支持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安徽省气象局
版权所有&安徽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民工回乡创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