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感谢那些伤害我的人人,我还不能觉醒,还会跟一起玩

DNF阿修罗觉醒后有什么新技能?还有,为什么我看人家觉醒后会放红轮,用翅膀尖扎人等等_百度知道
DNF阿修罗觉醒后有什么新技能?还有,为什么我看人家觉醒后会放红轮,用翅膀尖扎人等等
我有更好的答案
而是个职业名,40秒结束后天空出现一些眼睛,是一个状态这都什么啊,并不像楼上说的是技能,还有个被动觉醒叫心眼,(从前方向自己喷出剑气,火波变成闪枪(在身后出现很多箭头向前刺)?瞎子觉醒后成为大暗黑天(注意!)觉醒技能是暗天波动眼,)普通攻击三下后出现刺轮,冰波变成穿爪,可以减少对方命中和移动,可以持续40秒,先原地转动再向前滚动,这期间地裂波动剑变成光翼(就是翅膀),可以增加被破招时的回避虑,造成全屏伤害,整个过程中自身周围形成黑暗领袖
觉醒后会放红轮,用翅膀尖扎人这些攻击不高的,觉醒后有大暗黑天,暗黑波动眼,这些招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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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回复:如果把觉醒9级特效改成增加60%伤害_dnf剑宗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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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如果把觉醒9级特效改成增加60%伤害
重置的好处是异界各种给力
连续重置了四次怎么破
楼上的情歌小学生不要再回复了,离散型随机变量就没有概率分布和数学期望了?至于样本数量问题,他是打算放一次觉醒爽爽就卸载游戏么?就这点觉悟居然能上大学
今天刷异界觉醒重置了9次!!没喝药!!!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想太多,宗妹和女王现在的版本就已经是一线尾巴职业,技能有弱项很正常。现阶段宗妹很多方面都强于女王,就觉醒伤害比不上女王就不行了?玩了女王就会知道宗妹多幸福,做人要知足
我和我的小伙伴一起玩的 ,人家觉醒秒格蓝迪王主,咱只能秒5层血
为何我才八级觉醒
连续放12次的路过
放觉醒的时候要被破招,要被虫子秒。
表示看过冰子的视频,当真 真机械牛 基本上一图一碎屏,当然中间有吃觉醒冷却药
一个百分比一个固伤怎么比。。同装备0无视也许是强。。100无视也许是剑魔强,1000无视剑魔就只能吃翔了。没1000无视剑宗怎么发挥最大威力
小学未毕业,看着楼上的算数泪蹦了
1 2 3 4 5,上山打老虎
(来自华为P6土豪金客户端)
被游戏玩的人。
我就看到三个s b在那争来争去,有意思么,根本没人看你们那些数据公式,你们刷起图来能拿这公式刷么
楼主我问你,数学是否要为解决现实问题服务?那么既然你俩的结论与实际问题所表现出来的结果自相矛盾,那么你们又怎么能装作大义禀然的样子在不加证明的情况下就说你是对的,我是错的?连一点基本数学素养都没有?这个问题的概率在本质上是一段C++的代码,是if判断语句和for循环的二次镶嵌,并且多个循环是并在一起的,我本来怀疑过我的结论,但当我把这段程序模拟出来后我对我的结论更加深信.你有没有曾经做数学题,你觉得都对的不能在对,但是看到答案,你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经历?道理是一样的,你们两个数学水平真心一般,体现在两点1.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2.数学素养非常差 你们可以用无知者无畏来形容我,但我情歌世界上只有一个,而你们两个驳于定论,复杂问题后思考都不思考的思想囚徒,乃至身边比比皆是,懂点浅险的东西就乱用于游戏中的人我都不屑看,对于前些日子和你们的争论我想就此告一段落,谁对谁错,吧里时间长了9级觉醒的人一多自然会有人证明,对于你们对我个人人称的侮辱行为,我也不想理了,以后碰见你们我绕道,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楼主我问你,数学是否要为解决现实问题服务?那么既然你俩的结论与实际问题所表现出来的结果自相矛盾,那么你们又怎么能装作大义禀然的样子在不加证明的情况下就说你是对的,我是错的?连一点基本数学素养都没有?这个问题的概率在本质上是一段C++的代码,是if判断语句和for循环的二次镶嵌,并且多个循环是并在一起的,我本来怀疑过我的结论,但当我把这段程序模拟出来后我对我的结论更加深信.你有没有曾经做数学题,你觉得都对的不能在对,但是看到答案,你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经历?道理是一样的,你们两个数学水平真心一般,体现在两点1.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2.数学素养非常差 你们可以用无知者无畏来形容我,但我情歌世界上只有一个,而你们两个驳于定论,复杂问题后思考都不思考的思想囚徒,乃至身边比比皆是,懂点浅险的东西就乱用于游戏中的人我都不屑看,对于前些日子和你们的争论我想就此告一段落,谁对谁错,吧里时间长了9级觉醒的人一多自然会有人证明,对于你们对我个人人称的侮辱行为,我也不想理了,以后碰见你们我绕道,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看完什么数学期望的给跪了,我只想知道被动被你们吃了么,光算觉醒的重置干毛线,难道乃就打boss的时候扔觉醒么
连续放10086的路过
改成重置所有技能CD不是更爽~~~
口口声声说C语言测试,又没有又没有干货,你为何这么屌?#include &iostream&#include &stdlib.h&#include&.h&int CaseSkill(int NumOfTimes){int RndNum=rand()%1001;if(RndNum&374)return CaseSkill(NumOfTimes+1);elsereturn NumOfT}void main(){ReTest:int iTestTimes=1;int iSum=0;cout&&"TestTimes:";cin&&iTestTif(iTestTimes==0)int *iResultBox = (int *)(iTestTimes*(int));for(int i=1;i&=iTestTi++){int iResult=CaseSkill(1);iResultBox[i-1]=iRcout&&"Test "&&i&&":"&&iResultBox[i-1]&&"\t";}for(int i=0;i&iTestTi++)iSum+=iResultBox[i];free(iResultBox);float fAverage=(float)iSum/iTestTcout&&endl&&"Average:"&&fAverage&&goto ReT}测试结果:@ 弹的情歌代码能看懂?
buff叼, 觉醒伤害也是完爆剑宗
无重置的情况下 。老实说剑魔除了45级大招和70级ex没剑宗高其他的百分比都比剑宗高的多,而且buff还是这么叼。
无爱剑宗的可以去报剑魔大腿了。剑宗以后注定是下水道的一员
有道理   --恶魔的耳语有时会听起来像天使的声音
你们探讨的关键点在于,测试的1000次是1000次觉醒还是进图1000次。这就导致了两种结论的争吵。
#include&stdlib.h&#include&stdio.h&int a[][2];int main(){//("treasure0.in","r",stdin);//("treasure.out","w",stdout);int n,m,target,lock,i,j,s,new1;int sum=0;("%d%d",&n,&m);for(i=0;i&m*n;i++){("%d%d",&a[i][0],&a[i][1]);}("%d",&target);for(i=1;i&=n;i++){lock=(i-1)*m+sum=(sum+a[lock][1])%20123;s=0;for(j=0;j&m;j++)if(a[(i-1)*m+j][0]==1)s++;new1=a[lock][1]%s;if(new1==0)new1=s;j=while(new1&0){if(a[(i-1)*m+j][0]==1)new1--;j++;if(j==m)j=0;}if(j==0)target=m-1;elsetarget=j-1;}sum=sum%20123;("%d",sum);//system("pause");return 0;}我擦你敢不卖弄么在dnf吧发这些有意义么虽然我好长时间没学C语言了但也不至于被你虐吧听好这是我陪你玩的最后一次以后你就算把天掀下来也不会回复你半个字最后奉劝一句,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这个问题和SS一样。是自己爆还是在格兰蒂斯那里换?为什么有些SS不让你换?改成伤害,还有特色吗?剑宗觉醒的特点就是重置。2B建议。
我昨晚刷异界连续11次刷新,你跟我说修改?
束素迁诺:一个剑宗觉醒连续释放几率不能算出剑宗第一次和第二次连续重置CD的概率,只有单独的测试(比如让十个满级剑宗在十台电脑上放觉醒记录觉醒重置了的剑宗数量,然后让重置后的剑宗再次释放觉醒)最后才能得出结论,没有实验基础的猜测不是正确的
老实说时空斩的伤害从来都不在意,刷图无聊只是期待觉醒重置后的惊喜。
用乘法你确定?
我为啥以前不好好读书
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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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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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到了,温暖也就不会远了吧!
冬天来了,天也寒了,满眼望去,光秃秃的树丫上散落着雪花落下的痕迹,满目的萧条,满眼的悲凉。不知道为什么,秋天,冬天总是带给我无限的伤感与惆怅;雨天,雪天也带不给我别人能欣赏到的那种美丽,也许是心境如此,难以改变吧。我喜欢雪,却从没有注意和体会到它的美丽,细想起来它倒也真的让人有晶莹剔透,洁白无瑕般的美丽。幻想着自己站在大雪弥漫,雪飘如絮的世界里,感受着它的纷飞,它的飘零,纷纷散散无声无息的飘然下落着。我伸出双手,戴着红色的手套,红色的帽子,闭着双眼,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享受着它的爱抚,倾听着寂静世界里雪的呢喃。晶莹的雪花漫天飞舞着,洒满了街道房屋,就连树枝上也挂满了白雪。那一点红色也犹如点点梅花绽放,煞是美丽。飞舞的雪花爱怜的抚摸着我冰冷的脸庞,或是在我裸露的肌肤上留下清晰的冰冷的一吻,或是包裹住我整个的身躯,不离不弃的搀扶在我的身边。有此时的美丽,真想与它融化在一起,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是一个美丽的梦吧!遐想至此,不禁黯然一笑。冬季的寒冷荒芜,少了色彩,艳丽,没了夏日里花儿的争奇斗艳,没了鸟儿的细语莺歌;只多了瑟瑟的寒风,冷冷的长夜。冬日的白雪无声却有着韵味,冬日的寒风有声却没有了神韵。既然冬天已经来了,那么春天还会远吗?可是我的心却走进了寒冬,只有努力的适应冬日的寒冷,却走不出这漫长的白雪皑皑的冬季。散漫天涯色,乘春四望平。不分残照影,何处断鸿声。缭绕先经塞,霏微近过城。因风低未敛,带雨重还轻。干吕知时泰,如膏候岁成。小儒同品物,无以答皇明。春雪空蒙帘外斜,霏微半入野人家。长天远树山山白,不辨梅花与柳花。古人对雪花的赞誉如此的贴切,雪花飘落时的美不胜收,与下雪后的绝美景色 ,真的是让人分不清梅花与柳花,却预示着春的到来。收拾起自己的心境,总得怀着点儿希望吧。冬天到了,温暖也就不会远了吧!
十月的天空,渗满思念
城市的夜晚,并不是我想要的静夜。窗外原本淡然隐约的月光,被桔黄路灯笼盖,失去了原来本真的静、柔、弱、朦胧的迷雾。原本属于夜的静美安然,被来往车辆的糟杂声扰乱,于是原属于安定静默的这颗心,也跟着飘浮起来&&【爷爷的心愿】国庆一周的假期,推开公司组织的出游活动,迫不及待,心急火燎的驾车赶回家中。放下手中的东西,带上爷爷爱吃的食品,便急匆匆的上路。与爷爷有着非常浓厚的情感,曾经爷爷用他并不强健的身体,为我撑起了一片温暖的天空;用他十分粗糙的双手,为我扎着翘起的羊角辫;用他花白的胡渣,扎得我痒兮兮、乐呵呵开心的大笑。爷爷的肩膀,并不宽阔,却成为我出行最矫健的&马匹&骑在爷爷的脖子上,带着我在田野上采摘漂亮的野花;在山间寻找娇艳欲滴的野果;变着戏法从兜里掏出五颜六色的糖粒;哄我睡觉时唱着滑稽的摇篮曲&娟丫丫,睡觉觉呀,梦里抱个唐老鸭&&&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秋意浓浓,秋风阵阵,凉意袭人。这条蜿蜒的小路,已经长满了荆刺杂草。想起以前,爷爷总带着我来到这里,现在爷爷却一个人孤独的住在这条路的末端。今天我又重走在这条太熟悉的小路上,心中被思念与忧伤浸满,眼泪大颗大颗,在脸上肆意流淌。脚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一路瘸拐着,因为眼睛早已被泪水朦胧&&十月的天空中,明媚火热的阳光早已慢慢隐退,只留下若隐若现藏匿在云层中的斑驳彩虹。几片小小的云朵在并不灿烂的蓝天中,飘飘浮浮,心再一次变得阴郁。湿漉漉的杂草粘在我的鞋尖上,泥土在我天蓝色的裤腿上形成花朵,刺梗树上的刺果果也争抢着爬上我的衣裳,我终于来到了爷爷的面前。望着这堆凸起的泥土,想着梦中爷爷对我的声声呼唤,泪水再次泛滥&爷爷,今天我终于随了您的心愿,来到您身边,让您再好好看看我,可是,您却再也看不到眼里的泪&&&【妈妈的背影】望眼欲穿的假期,不是因为旅游而兴奋,也不是因为休息而开心,更不是因为轻松自由而满足,只是因为可以回到妈妈的身边,幸福的感觉无与伦比!尽管三十了,对妈妈的依恋却丝毫不曾减弱,恋母情节更加严重。99年离家,从一个懵懂的青涩少女,跌跌撞撞一路追逐,成长为独立女将,已经学会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打拼,已经能游刃有余周旋在繁杂的人生中。却在我感觉疲劳、伤心、烦闷时,依然想静静的待在妈妈的身边,感受那温暖的恩情。我的恋母情结并没有因为我年龄的增长而稍有减弱,也没有因为我处事的坚强而稍有隐退,相反好像愈来愈浓郁,越来越强烈!记忆里,好像只有妈妈就没有脾气,有时候爸爸工作受阻力了,会对妈妈抱怨几句;有时候我们烦躁了,也会对着妈妈嘟嘟囔囔。但是妈妈,无论心里有多少酸辛,多少委屈,在我们面前也都强颜欢笑,从没显示过急躁与不满的情绪。妈妈一直这样默默的付出与隐忍,漫漫人生路,我们在妈妈充满爱的聒噪唠叨中,步步成长然后再一一远去,在我们每次离家的时候,妈妈留给我们一个令人心酸的背影,那头曾让她年轻时代无比骄傲的青丝,早已白发斑斓&&永远无法忘记,在我们开车离开的瞬间,妈妈一瘸一拐的身影在反光镜里闪烁,不愿再回过头触碰妈妈的眼神,那眼里的不舍与下次相聚的期待,让我心酸。那伛偻的背影,让我想再次折回,紧紧拥抱。坐正身体,收回眼神,猛地脚踩油门,妈妈的背影消失在反光镜,待我不再依恋妈妈的日子,就是我真正长大的时期!可是,不管我再怎么长大,在妈妈眼里,我始终还是孩子!饿了,母爱是饭;困了,母爱是炕;倦了,母爱是巢!冷了,母爱是袄;病了,母爱是药;累了,母爱是港!【十月的天空,渗满思念】回归了,假期里的一切只能随之远去,忽然很想写点什么,文字却在我的眼里串成了泪珠。生物钟紊乱,有点黑白颠倒!文字的味道,潜伏在心底,有点淡淡的幽香!聚散两依依,分合难舍弃!亲爱的妈妈,请不要留下送我的背影!你眼里闪烁的泪珠儿,会弄伤我的心,极柔、极弱、极疼、极揪心&&十月的天空中,风儿已不再那么轻轻柔柔,不再轻抚脸庞,吹在发梢,有丝丝凉意。窗外的阳光已不再那么明媚,不再那样通透,如麻的细雨缠绵着,缱绻着,飘落在发迹,阵阵寒意涌上心头。十月,城市的夜晚,没了静夜,却有着清冷,思念在我的胸口燃烧、缠绕。窗外原本淡然隐约的月光,被桔黄路灯笼盖,失去了原来本真的静、柔、弱、朦胧的迷雾。原本属于夜的静美安然,被来往车辆的糟杂声扰乱,于是原属于安定静默的这颗心,也跟着飘浮起来&&
献给三月的爱
时间虽然一直往前走,往事却在一幕幕倒退,直到退回到从前的我们。一直没有太多的言语,总不能够懂你的心。当,往事已远去,我也只能责怪自己,是我没能保护你,让时光趁机偷走了你的力气&&你继续爱我的呼吸!那个时候的我和你,心贴心的在一起,可却总是会让你难过的落下眼泪。我又何尝不是不知道,其实你心里是有多少苦,有多想是让我懂,其实你心里是有多少爱,有多怕是给的还不够。最初的你说爱我,你给了我最温暖的保护。最后的你说爱我,你放我去飞翔不带行囊。最近的你说爱我,你疼心的为我擦干眼泪。最远的你说爱我,你隐瞒了所有举步维艰。最难以忘记的你说爱我,是你一步一个脚印为我遮风挡雨。最容易想起的你说爱我,是你用血的汗水为我换来的糖果。最想念的爱,是那时的我们,日子虽然艰苦,却还可以触碰到的双手。最想要的爱,是当我不再是你的小宝贝,而是能够给你比天还大的温暖,比海还阔的拥抱。最想追回的爱,是时光在我还没来得及长大的时候,悄悄带走的,苍老了的,被风霜印刻了岁月痕迹的你年轻的容颜。最值得给你的爱,是当你慢步蹒跚的时候,伸出手,永远给你温柔。最害怕接受的爱,是用你那无力的声音,说出孩子我已不能再保护你,所以你要坚强地度过剩下的每一个春夏和秋冬!最不舍,最难舍,最不敢去想的爱!最应该说出的爱,是我真的一直很爱你,它也是我,最没勇气说出的爱。只希望你明白,只希望你相信未来,这一颗爱你的心,永永远远,时时刻刻,在为你祈祷,完成我对你的爱,祈求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不要离开。最想要给你的爱,就是这简简单单的爱,话不需要说太多,我想你一定懂。最想要说出的爱,我现在要大声地告诉她:妈妈,我一直都很爱你,我会依然地爱你,用值得去保证。日子永远不停步,留下我对爱的思量,希望你别想太久,因为最迟给出的爱,最可能来不及表白。想她你就告诉她,爱她就时常牵一牵她的手,走过一道并不宽敞的马路,拉一拉她的衣襟,告诉她你值得她这一生的守候。哪怕只是那一通电话,别让她等太久,是多遥远的距离也都无法阻挡的拥有的感动。
秋天是浪漫的,是唯美的。她融合了感性的色彩和理性的沉静,既有成熟的风韵,又有洒脱的禅境。她是诗,是画,是流动的音乐。在我眼里,秋只有超凡脱俗的静美,没有一丝一毫的伤感和忧郁。秋恬静而壮美,浪漫而多情,是饱经风雨后的豁达和洒脱,明净和沉淀。秋时而只有烟霭笼罩下的朦胧,时而又是微风细细烟雨迷蒙,一夜过去就变成了阳光灿烂,秋光明媚。这也许是江南秋天的独特风格吧,秋漫长而美丽,温暖如春。冬天就短短一瞬,就几场冷雨数阵北风,一场大雪就宣告春天来了。江南的春天雨水太多,一下接连就是几个月,还没来得及欣赏那阳光下的万紫千红,就已踩到夏的足跟了。所以我最爱的还是这江南的秋,沉静,唯美。烟岚是江南的秋的最主要特点。无论是阴是雨还是晴,山水村庄里总笼罩着淡淡的烟霭,如轻纱,似薄雾,朦胧着,迷离着。她如女人多情的眼,荡漾着,暧昧着,如果不小心陷进去,这辈子可不就完了。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好,就这么黏上了,一粘就是一辈子。阴天并不多见,但却美得如一场朦胧的梦。你看那天上的流云,灰蒙蒙的,与地上的轻烟融为一体。天与地已没有明显的界限,只一半是浮云,一半是烟霭。浮云缓缓下泻,流入烟霭,形成一种唯美的动感。那烟霭也因山水的远近,田野的狭阔,变幻出浓淡深浅。山朦胧,水朦胧,楼朦胧,树朦胧,鸟朦胧,人朦胧。天地一片朦胧,仿佛渺远的岁月,悠长的时光,没有尽头。天阴而不沉,一切都是薄薄的,轻轻的,仿佛一挥手就可以拈了去似得。车流,行人在流云烟霭中,就如行走在美丽的梦境里。雨天是屈指可数的,也是极美的。雨中的山水只能用两个字描述,那就是&&仙境。我的笔拙得很,实在描绘不出其中美奂美伦的韵味。那雨不能称为雨,也不能称为烟。所以只能叫烟雨,一种介于烟和雨中间的东西。江南烟雨,如梦似幻。多少诗情画意,朦胧情怀,沦陷其中。那是个只能叫梦的东西,虚幻,飘渺。云,是看不见的;雨,也是看不见的;只能感觉得到,湿湿的,潮潮的,随风飘舞着,弥漫着,凉凉地拂过脸,拂过手指尖,并不觉得寒冷。真正能看见的只有烟霭,青色的半透明的烟霭,只是比阴天稍浓些而已。如烟似雾的雨弥漫天地,无边无际,那山已不是山,那水也不是水,仿佛只有烟雨。山水,烟雨融为一体,已分不出哪是山,哪是水。我最喜欢在雨里骑着摩托车兜风,那种浪漫没法言说。回归自然,回归纯真,回归天地最初的混沌状态。也许这就是一种返璞归真,一种心灵与肉体的临界与徘徊。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那水天相接的湘江和烟雨里的小舟,那烟雾中翩跹的小鸟和江边或坐或立的垂钓着,点缀着的朦胧的梦境。好一幅烟雨江南的水墨画。留得残荷听雨声,只有在静夜,才听得见淅淅沥沥的雨声,和着晕黄的灯光,更多了一丝 禅意。秋天的雨并不像春天那样缠绵,她干脆得很,第二天就消逝的无影无踪,紧接着又是天晴。秋天最美的就是晴天,那一连数月的晴朗,中间偶尔夹杂几个阴雨天,总是一场秋雨之后,又是无数天的晌晴。秋晴是最美的,这时的阳光格外温暖,格外透明。阳光直泻下来,亮亮的,并不怎么晃眼睛,多了一点人情味,变得亲切了,温馨了,平易近人了。阳光明媚,风儿也分外和煦。江南的冬天也是温暖的,何况是秋天。江南的秋,其实就是另一个春天,不过有些另类而已。那果树也常常被这温暖的天气所骗,有时会开错了花儿。我家的橘子树,梨树,杏树经常在秋天里再开放一次,热热闹闹一大片,洁白洁白的,甚是可爱。还结了果呢。那躲起来的青蛙,也像在阳春三月一样,呱呱的叫,傻掉了。阳光金晃晃的,有一点耀眼,但并不太强,只是觉得很美。那阳光弥漫天地,仿佛就是一片金色的阳光海,万物在阳光里沐浴,潜泳,仿佛都被她融化了,融合了。只有在晴天,花儿才展现她的魅力。雨天是看不见花儿的,我就仿佛在雨天从没有看见花。也许在雨天只是观雨去了,完全忘了还有花的存在。最容易触入眼帘的应该是美人蕉,她妖艳着,从来都没有褪去鲜艳的颜色,那一抹醉人的红,充满了蛊惑和妖冶,虽美,但不够端庄。夹竹桃是一年四季都开的,那一片繁花似锦,让人怀疑时光从没有流逝似的,总那么喧哗,仿佛从不曾老去。玫瑰和月季也浓艳着,渲染着。菊,当然是这个季节的主角,黄的,粉的,白的,一丛丛,一簇簇,淡淡的,却又美到极致。花落无声,人淡如菊。牵牛花也把紫的蓝的白的花瓣打开,也是那么淡,又轻又薄,不及菊花厚重来得美。最爱的还是野菊花,和那些不知名的野花,喜欢那种淡,喜欢淡里透出的野。淡定,洒脱,野逸,纯朴,什么叫返璞归真,这就是。不为人开,不为人留,自然而然,自由自在。枯草斜阳,小桥流水,江南的秋美得精细。不及北方的粗犷,却更有情韵。一切都柔柔的,静静的,清清的,净净的,不染一丝尘埃。阳光暖暖的,照耀着秋天空旷的田野。农民们在菜地里种菜,施肥,孩子们有打着赤脚的,在浅浅的鱼塘里摸螺丝,挖藕。他们时而劳作,时而嬉戏,好一个幸福的童年。那秋天的颜色,复杂而多变。秋山色彩斑斓,鲜艳夺目,火红的枫叶,金黄的银杏,许多不知名的杂树,黄红青紫蓝橙诸色间杂,说不出的绚烂,说不出的静美。阳光在树叶中跳跃,把它们渲染成最美的油画。我喜欢沿着堆积着厚厚落叶的树林里散步,喜欢听那脚底树叶的沙沙声,那是一种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纯粹,悠远。秋天里最美的不是赏花,而是看落叶的静舞。那是一种曼妙的境界,可以欣赏到落叶在风中曼舞的身姿,可以听到落叶的絮语。这是饱经风霜后的从容与淡定,是一切都经历过的彻悟和解脱。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涅槃?不是另一种深情的爱?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秋天,除了嗮太阳,最喜欢的还是登高望远。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满目秋色,尽收眼底。斜阳,烟岚,远山,秋水,苍鹰,构成一幅绝美的画卷,我想,再高明的画家也无法表现出来。那禅意,那超越了俗世凡尘的深远与绝美,只一个字可以形容&&醉。沉醉残阳,沉醉枫红,沉醉烟岚,沉醉秋水,沉醉过客。醉人的秋!秋天的月夜是最美的,皓月千里,带着冷冷寒意。春天的花,秋天的月,都是极美,任何一个季节都无法媲美。冷月寒山,清江白露。秋天的月,美在净,净得不染纤尘,仿佛能照透人心。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秋月是最能通禅的。那无边的虚空里一轮明月,照彻一切,无云亦无尘,岂不是佛的境界?这时秋虫也响了起来,仿佛隔世的梵唱。我爱这唯美的秋,那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净土。
天 空玉之晶不知是人们的伟大造就了天空的广阔,还是天空的广阔造就了人们的伟大。同事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药店买点药用一点钟的客车捎回去。中午,太阳炙烤着大地,划一根火柴似乎就能将空气点着。尽管打着太阳伞,但走在烫脚的有些发软的油漆路面上,膝盖之下遮不住阴凉的部分无处躲无处藏的,有一种难忍的痛。我小跑到药店。尽管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也不想在路上多停留一秒钟。街上的行人少之又少,我边跑边在心里诅咒这火辣辣的天气。我把药送到客车上,从车站出来时,依然以去时的速度往回小跑。无意中从上空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再来一桶涂料&。我听到这声音向前迈动的脚步一下子定在那里,寻声望去,身旁这座楼房在做暖房子,正在墙体的外表面抹涂料。在楼房的半空中悬挂着几个铁架,每个铁架上站着两个戴头盔的人正面对着墙壁舞动着手中的工具在墙上抹来抹去。并没有找到女人的身影,我随着升上去的那桶涂料的方向搜寻,定睛向上看,接桶的那个人正向下看,虽然带着头盔,从那并不魁梧的身材上和那并不白皙的脸上还能捕捉到女人的影子。我不相信在半空中干活的还有女人,揉揉眼睛仔细的端详着,大吃一惊,&是女人,真的是女人。&我自言自语的在心里说着。这么热的天竟然还在太阳底下干活,甚至还有女人在干活。他们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尽管他们为了谋求生活,可他们这种坚强,这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呢?更何况是女人。难道她们没有白皙的皮肤吗?难道她们没有美丽的脸颊吗?难道她们不怕紫外线的照射吗?难道她们喜欢身上撒发出难闻的汗味吗?但是她们仍然做着和男人们一样辛苦而伟大的工作。在我眼中她们是当今社会的&花木兰&。此时此刻,又有多少农民工正顶着烈日在为我们的城市添砖加瓦,来释放他们的光和热。我们城市中的每一处繁华和美丽不都是这些穿着脏兮兮的农民工所创造出来的吗!我只需十几分钟的时间在这烈日下行走,打着太阳伞还感觉到晒得受不了。不由得伞下面那张脸由内而外开始灼烧,丝毫不逊色阳光的毒辣。我索性合起伞,任凭太阳的刺射。可此时,身体被正午的阳光炙烤的疼痛完全消失,有的只是心中燃烧的烈焰,这烈火是惭愧的内焰,这烈火是敬畏的外焰。我仰望天空,那湛蓝的天,那洁白的云,和那悠悠的铁架子上的农民工,是多么绚烂多彩的一幅风景画啊!人人头顶一片蓝天,农民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地位不高而妄自菲薄,也不因自己的工作脏累而丧失那片天空。他们凭着满腔热忱和对生活的无限热爱,撑起属于他们自己的一片天空,一片因伟大而广阔的天空。
秋意阑珊,往事如昨
我冷落了夏天的繁华,只想送你一个浓浓的秋天。岁月悠悠,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的指尖依然燃烧着华丽的诗行,我的心野依然缀满春天的花朵,因你和我纤指有约,缠绵的话语总会濡染妩媚的月夜。我踩着年轮的影子,从容在红尘的流年里。每逢秋意阑珊,每逢秋夜雁鸣,我一个人缱绻在往事的烟尘里,静静的呼吸着昨天的温馨,今天的安宁。心若晴,天天总会阳光灿烂。心若雨,时时会有烟尘阴霾。经常站在岁月的路口,看窗口的朦胧灯火,品味着几行漂浮的诗句;经常站在往昔的葡萄架下,痴痴的想,默念着你的名字。任秋露迷离我的双眼,任繁星晕染万家灯火。携一缕秋风,我会许你一世的温暖。莫言人生是一场宿命,莫言爱情是一次旅行。很想你,那就轻轻启程,将自己投放在寂寥的路上,独自,去远行。无关乎终点,只要,我行走在寻你的路上。也许,风尘落地,也许漠然转身,你就会在某一个路口,冲我微笑。握住我的手,款款相依。如果,我是你手心里,永远无法拨开的莲子,那你就紧紧的握住,用你的体温,送我永久的温暖。那么,我所有的跋涉,所有的期待与迷茫,都会在华年里,静静的绽放,绽放成一个微笑,一个故事,一个记忆。你是你,我依旧是我。日子依然简单。简单成清晨的一片云,几声鸟鸣。想你,便牵了你的手,十指相扣,沉静无言。不用对你说,你就是我的思念。不用对你说爱,只许你一世温柔。你就是我的唯一。夜静无言,纤指难书,往事如昨。今夜,我依然会怦然心动,依然会浅红敷面。你说,我在你的青春里优雅的穿过。其实,你怎会不知道,你在我的华年里,早已灿烂绽放,溢满岁月经年。不言幸福,因为幸福永远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言说不清的纠结,缠绕。无须言爱。爱,就大声说出来,说给你听,说给我听。经历过万千艰辛,爱情小屋才会稳固。绝不会像沙滩,潮汐涌来,了无痕迹。心里释然吧,爱,才会让你变得温柔。思念,才会说如此寂寞。对自己说,还好,纵使经历了风雨,你我依然爱着。时间,将你我雕刻成一尊梦的塑像,摆放在彼此心间最重要的位置。执着,将华美的青春,幻化做云雾清雨,洒落在心间。任它岁月匆匆,韶华远逝,你还是昨天的你,我依然是昨天的我。
我爸那天妈说,你爸爸抱怨你呢。我说,抱怨我什么。他说他白养你了,养这么大了就只知道跟妈亲把爸忘掉一干二净。这些话在我的心中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我一直以为爸是男人嘛,父子之间发脾气斗嘴是常有的事,多喝两杯酒就没事了。所以在生活当中每每对妈无微不至,对爸则该简就简了。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说,妈多吃点,吃这个有营养,忙着给妈拿馒头、夹菜;有时候看妈干活就去捶捶背、揉揉肩,劝她别那么累,毕竟儿子都大了,虽说挣钱不是很多但也不用那么操心了,这些都是生活在极平常的小事,爸竟也会暗中吃醋?爸今年四十六岁,脸上皱纹很深,身体也有些发福,人一到五十岁左右的时候身体上的毛病就渐渐出来了,这几年每到冬天,爸浑身就不自在,一干活就气喘吁吁,咳的又厉害,夜里咳嗽的睡不着觉。妈常说他,你睡不好觉也不让别人睡觉,烟就不能戒掉!爸说,孩子都大了平时花钱是不多,可是没到花钱的时候,两个儿子两栋房子,谁的能少?结婚彩礼呀,嫁妆呀,哪一样不得一大把钱。爸年轻的时候可是个英雄呢,那时候大家都穷所以有个挣钱的机会都欢喜的不得了。爸骑一辆凤凰牌自行车,从老城跑到新城一跑200多里,从新城回来车上带200多斤芝麻,回来后把芝麻卖到粮油站,这样一天一个来回,一斤芝麻能赚到一角钱,所以每天跑一趟就能挣到20多块钱。说道这里,爸通常一杯白酒下肚,然后红着脸兴高采烈地说,别看只有20多块钱,那时候的钱比现在的扎实,乡长一天才几块钱。后来家里渐渐富裕了,爸就和几个叔伯合伙买了一辆大卡车,去了山东。还是老套路只不过生意越做越大,赚到的钱也越来越多,一大卡车芝麻从山东拉回来就能赚10000多块钱。那年中秋节,爸在山东,人家那里过中秋节跟过年一样,放烟花,放爆竹,走亲窜友,爸一个人躺在大卡车的车厢里,看着热热闹闹的景象,想想家中的妻儿,不禁泪流满面,从那以后爸便退股了。爸说,多少钱都不干了,在家能挣多少是多少,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妈开玩笑说,你爸一点出息也没有,要是有出息现在你就是富二代了。我爸脾气有些倔,这一点我随他,所以往往不因为什么事就吵起来了。最后,妈准备几个菜,一家人坐在桌子旁,我端着酒杯向爸赔罪,爸笑呵呵的说,自己的娃,有担待。后来,我去远方上大学,在家的时候少,在外的时候多。每次打电话回家,妈总是说个没完没了,什么你弟弟谈了个女朋友又分手了,我哪个小学同学又结婚了,你也不小了,赶紧谈个女朋友我等着抱孙子呢。爸呢,我问什么就说什么,我不问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单单重复着,在外要吃好穿好,注意身体,渐渐的我对爸话越来越少。那天在操场跑步,一个播音专业的学生在练习口音,&父爱如山,父爱是厚重的,是深沉的&&我突然想,也许父爱如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厚重、深沉。父情的爱就像山一样默默的、静静的在你不知不觉之中陪伴着你,是你向上的阶梯,给你向上的力量。不要因为他不说就等于不爱,也许哪天你飞累了,受伤了,暮然回首,父亲就在你不远的地方,挺着他结实的胸膛任你依靠。那以后,每每打电话回家,我都要没完没了的跟爸说话,讲讲学校的情况,讲讲她的事,爸依旧只是单单重复着,在外面要自己会照顾自己,要吃好睡好,家里的事别操心之类的话,不过我已经能够感受到这些简单话语的背后有多重的分量。qq.
树,土地;车站,手
我是一棵行道树,站在车站的路旁,迎接日出的辉煌,也送别着落日的哀叹,经历了无数风雨,依然内心纯净。我深爱着这片热土,也眷恋着我的家乡。那辽阔的茫茫大森林,原是我美丽的故乡。我一边想念我的家乡,一边守候着这片热土,因为我也爱我的工作。看见无数的车来车往,目睹车来车往中无数的匆匆过客,我在心底默默祝愿,愿好人一生平安!这世界本来就是一个车站,我们都是车站里的过客,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又要到那里去?我们来不及思索,因为我们又要出发。我们从来的地方来,到去的地方去。那车上挥动的双手,那车下舞着的手臂,又是一场别离。车上人的泪,车下人的不舍,人生本来就如此。人生是什么?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相聚,一场又一场的别离。如此反复,直至终了。我们是什么?不过是一棵又一棵远离故土的树,想着故乡,又不得不远离故土。我们追逐着我们的追逐,想念着我们的想念。我们爱着我们所爱,恋着我们所恋。哪儿有人,有人的地方都有梦想,我们思念着梦想升起的地方,奔跑在梦想所在的地方。我站在车站边行道旁,目睹一张张晃动的脸庞,看见他们的喜怒哀乐,可我没有一点办法。我只有默默祝愿,默默洒一地阴凉。我只有吸附地上升起的尘埃,给人们一些清新。有时有行人走累了,靠在我的身上休息一下。也有调皮的孩子,在我身上刻下他们的名字。我喜欢这片刻的温存,总比那无声的漠视强。也有恋人在树下亲吻,我也禁不住心动,想念我那故乡的爱人。特别是那些喝醉酒的男人,最爱在我身上尿尿,让我也有了酒醉的微醺。我最爱看的还是那一双双挥舞着送别的手,只要一眼,我就能看穿他们的身份。有的僵硬苍老,手指弯曲,我知道那是做苦力的民工的手。有的细嫩洁白,干净清新,我知道那是求学的学生和白领们的手。有的圆润厚重,散发油油光泽,我知道那是生活优越的人的手,不是干部就是商人。有的十指纤纤,涂着鲜艳的指甲油,我知道那是富姐和二奶们的手。我最喜欢的还是肮脏的沾着油污,粘着泥土的手,其实这双手是最干净的。我最难忘的还是那没有双手的手,那是一双光秃秃的手臂,牵着老人,抱着小孩。他用这双没有手的手精修钟表,修理电器。世俗的人看不见,而我却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双维纳斯斩去双手,美仑美奂,掩盖了尘世的光华。我喜欢在雨里抖落身上的尘埃,让每一片叶子都清爽得发亮。我吸进二氧化碳,呼出氧气,让空气变得清新。和光同尘,在俗世的繁华里,我是一个禅者。虽然不时有暴风雨折断我的枝干,但我相信明天阳光一定会更灿烂。虽有修剪枝叶的利刃割伤我的肌肤,我相信删繁就简就是人生的大道。我喜欢在清晨迎接第一缕阳光,让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幸福。我喜欢蓬勃我的生命力,在每分每秒,让那些偶尔拿眼望一望我的过客,得到启迪和安慰。我要让他们感到我的快乐和幸福,让他们也有了快乐和幸福的感觉。我本是佛前的一棵菩提树,我的每一片叶子都有一颗菩提心。每当众生经过时,都会奏响曼妙的梵音。只是没人认出我的真面目,没人听见这来自净土的梵唱。只待有缘的你,从树下经过,感觉有水珠从叶间滴落,淋湿你的脸颊 。那不是雨滴,也不是露珠,而是佛祖慈悲的泪。
枫叶飘零的晚秋
瑟瑟西风凋碧树,潇潇暮雨落红颜。韶华逝水浮云渺,岁月轻歌晓梦寒。以为这一年的秋天就这样过去了。因为每天路过的那条林荫道两旁的白杨树,叶子早就不知去向了。光秃秃的枝干向人们宣告了冬的即将来临。可是今天,我却意外地发现,秋天并没有离我们而去。下午和一个朋友去植物园,她给她的儿子拍照。小家伙今年九岁,他跑这跑那,朗朗笑声时时从他的心底飞出。我被小家伙朗朗的笑声熏染着,更被满眼的秋色震撼着。原来,秋天并没有走远,她依然在我们的身边,更在我们的心里,诉说着亘古不变的美丽故事。枝头残存的几片红叶,向人们展示的秋特有的魅力。质朴而又美丽,深沉而又热烈。以往,每当秋风起时,心中总会升腾起一种莫名的失落与惆怅。即感叹岁月的无声无息,又感叹命运的变化无常;更伤怀于尘世的生离别散。所以,秋虽然被人们誉为收获与成熟,芬芳与富饶的季节,可我,却依然害怕秋的来临。因为不忍心看到葱绿转黄,不忍心看到北雁南归,不忍心看到经霜的花蕾,不忍心看到满地的落叶,更不忍心品尝秋的别殇&&怕秋的来临,可是却依然喜欢着秋。从聆听到第一枚秋叶零落时。一叶知秋,是秋天真真切切地来临了。丹桂金菊妩媚着,楚楚动人地向人们彰显着各自的姿态与富庶。可我,却不屑一顾。我独爱秋天里的那一枚枚落叶。当春风抚绿那一抹新绿叶时,就注定了一场秋的别离。可是,那叶绝不会因为别离而苟延。她一味地奋发向上,一味地沐浴阳光,也一味地接受着雨骤风狂。而今,她要离去,终将离去,满载着尘世的浮华与沧桑。有离去,才有不舍,才有别殇,才有万般的无奈与彷徨。暂时远离喧闹的人群,径自踏上一条幽静的小路。因为有落叶。因为可以在这样的晚秋静静地聆听到落叶的心跳。然后与她互诉衷肠。即使她不语,但是我想,她懂。漫无目的地走着,越过一枚枚落叶,因为不忍心踩坏她,也担心惊扰了她的一袭好梦。有叶依然在飘落。喜欢就这样静静地欣赏着叶飘落的那一瞬间。淡淡的忧伤,隐隐的惆怅。枯黄,却也辉煌。因为她曾是那么高傲地在枝头吟唱春天&&尽管也知道,再怎么样,秋还是要走。离去,是为了孕育更伟大的重逢吧。四季轮回,岁月更迭,坦然,淡然,悠然&&一阵秋风吹过,感到了丝丝寒意。将近11月份了,冬真的要来了。是真的来了吧。撷一枚枫叶,印在这一年秋冬交汇的言语里吧。
那一刻,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随着黑抑的阴雨天过去,迷离的彩虹光被太阳反射着。真是一个惬意的午后,我沐浴着许久不见的阳光,不知不觉,思绪把我牵扯到记忆中的吗,某个段点。儿时的我,大概从小学开始,就没有什么朋友,不只是因为我与生俱来的孤傲气质,还是他们不屑于跟从来都一声不吭的我玩。渐渐地,我似乎找不到任何需要朋友的利益。因此,只能用两个词来形容我小学时的日子&&孤独与阴暗。后来,我在不断成长着,看着许多同学在一起做游戏、一起打闹,心中有一个念头,很想加入她们。我想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去跟她们一起玩,但没有找到,我很快放弃了这个念头,继续做我的孤独SD娃娃。转变是从何时开始的呢?也许就是从那个叫许舒婷的女孩走进我们班级的那一刻吧。她长得很好看,大大的眼睛,粉嫩的脸颊,给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开始,我并不喜欢她,甚至有些嫉妒她,她和同学们相处得很好,女生都愿意跟她玩,相比之下的我,就好像被遗弃在黑暗的角落。过了一些日子,我渐渐发现,她也并不是完美的。她虽然美丽可爱,但他的学习成绩可谓是一塌糊涂,老师不喜欢她,有几次,对她的课后思政辅导干脆直接丢给我。我并不会去怎么管她,只是在一旁安静的看书。那天,她突然问我:&邱璐婕,你干嘛都不和我们女生一起玩?&我心中苦笑,我也不知道啊。我这样回答她,她尴尬的笑了笑,继续埋头写作业。第二天下午,她笑着跑到我的座位边,摇摇我的手,我看了她一眼:&什么事?&毫无温度的三个字从我嘴里跑了出来。她依旧灿若阳光的笑着对我说:&邱璐婕同学,我们做朋友好不好?&我怔了怔,感觉到从心底涌出一阵阵暖流,蔓延着。眼前的她恍若被天使的光芒笼罩着,许久,她见我不答,变冲我笑笑:&你不说,我就当你默认喽!&我坐在位子上,口中呢喃着:&朋友&&朋友&&&我温暖地笑了起来,邻座的同桌吃惊地看着我,他大概从来没有看过我微笑吧。从那以后,许舒婷几乎每节下课都拉着我在走廊里玩,那是我从前想象中的画面,我和好朋友手拉手一起去洗手间,一起玩耍,一起放学,我明白了,叫一个朋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彻底从那个孤寂的城堡中走了出来,拥抱晴朗的阳光,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再后来,我又交到了妮子、心怡这些朋友,我们四人经常在黄昏的操场上奔跑吧这,洒下滴滴沾满友谊的汗水,留下声声最真的欢笑。那一刻,我的世界不再孤独彷徨,那一刻,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苦楚的心扉
苦!当这种感觉打心间随血液蔓延到每一个毛孔,整个人就只剩无限的压抑!想要向天长吼让无尽的星空吞没这仿佛无际的苦楚,然而面向飘渺的空宇却找不到宣泄的出口!只好把所有的苦憋回心田,接着继续去感受更加汹涌的苦涩浪潮!当我踏在小镇的水泥路面的时侯我就知道有些东西真的成为了记忆!记忆有时的确是美好的!但更多也许是忧愁黏苦!虽然没有走到下一秒,都只能算是未知?未知事物只能用如果来断定!呵呵!&如果&多么苍白无力的说释存在!自我安慰的感叹&哦!多么美好的记忆呐!&然而没到眯眼欣赏夕阳醉美的阶段,谁又敢真正如此感叹呢?最美夕阳红!自己的夕阳又在哪里呢?我的确喜欢乡村黄牛哞哞直叫的声音,因为有一种乡野自然的情怀让我迷醉!可我确实也讨厌黄牛的哞叫让我沾让染上一身山村的俗气!&俗气&多么淳朴却又苍白的字眼啊!想要与不想要的迷离徘徊!让人把眉头皱到心间!就像山脚与山尖的距离可以目测!然而思想情怀的迁就,就算言语也无法形容!我知道有时远离或者离开某物某地不是有意的逃避!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是自己用左脑做出的决定,尽管有万般无奈,但这确实是自己思考过的!没有后悔的余地。然而无悔却不代表无苦,没有实质的东西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在他人眼里只是日光灯与月光灯的交对,山泉水与自来水的对换,只是树林与高楼的错位!鸟鸣与车笛交接的区别而已!而敲碎了的梦没有人知道!苦,凝结成了实质般的冰块,冻结不了缓缓血液流过的微热心窝!却能冻碎飘忽的梦!理性代替感性,鱼就是鱼,水就是水,再也看不到一丝丝的梦幻真美!咕咚,那一声响彻心扉的苦叹!何时才能不再惦念呼啸而过的以往?也许终点真的是起点,我发现除了向着终点一路狂奔外,再也找不到迷惘的理由!
读书杂谈有好一断时间,总想和大家谈点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从哪谈起,以致于曾几次欲言又止、无从下口。说来奇怪,今晨起床时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念头,&读书、吃饭、走路&这三个关键词同时浮现,为何会出现这三个看似毫无联系的词语呢?细想之后,这些词语间好似存在着一些联系。今天笔者就谈一谈读书这个话题,全凭本人所想所悟,想到哪里谈到哪里,仅供读者消遣。读书与吃饭常言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我们所有人天生就会&吃饭&,这是一种本能,所有动物都离不开这种本能。那么人比动物高级在哪儿?有些人可能会回答人有思想、人会进行复杂的社交活动等等,其实笔者认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会运用知识并且进行创新。那么,想运用必先学习,要学习必先读书。书,是祖先为记录智慧而发明的一种工具,并可供习读之用。那么读书和吃饭有何联系?读书并不同于吃饭是本能行为,而是带有主观性的动作。但笔者认为,读书和吃饭有着必然联系,吃饭要有饥饿感,读书也要有此感;吃饭要一日三餐,而要想成为有才之人读书也要每天进行;吃饭时可能有人会挑食也可能不挑,读书也具有选择性,即可博览,也可选择;吃饭是对人体进行营养供给,读书是对人脑进行能量补充;吃饭是要用嘴鼻以尝以嗅,读书却要用耳眼以闻以阅。可见其实读书同吃饭是有大大的相似,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像&钟爱&吃饭那样去热爱读书,每日三餐饿了就吃,对待知识始终保持&饥饿感&,方可每日去读汲取智慧。读书虽不要求我们有针对性的去读,但是要有选择性的去读,好书如&良师益友&读之可强化自身素质,提升个人涵养,而坏书则如&精神毒品&阅之可腐蚀你的思想,侵蚀你的灵魂,读书还是即择又博的去读最好,那样才会丰富自己的头脑,增添自己的智慧,适应社会的发展,满足竞争的需求。所以人即要爱吃饭也要爱读书呀!读书与走路智者有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很形像的将读书与走路放在一起作比喻,这句话读万卷书的含意为理论知识要多读多学,而行万里路的含意即是形容实实在在的现实经历,路走的多了自然就增长了社会实践,增加了社会经验。自古以来,很多纸上谈兵、坐而论道的人和事很生动的教育人们书本知识并不等同于拿来便可适用的真理,也并不是把书本知识学好了、学会了做任何事就都会成功。读书所得的知识要通过与走路所总结的经验相结合,从而内化为可供自身以后现实运用的知识,读书等同于&理论&,走路等同于&实践&,智者会以理论加实践来运用所学的知识,愚者便只会一味的运用书本知识指导现实活动。《增广贤文》中收录着一句韩愈的治学名联&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前一句的意思就是告诉用书堆起的这座知识之山存在着一条道路,要想通往山顶勤奋是登顶的唯一路径,这里把勤奋来比作为走用书堆砌出来的路。笔者还认为读书也如走路,在行走一条通往文化殿堂之路,只有不断的阅读各种书籍汲取丰富的知识才能不断缩短到达这座文化殿堂的距离。总之人还是要不断的读书,也要不断的行路,要想把书读好,还是要借助于多行路、多实践、多结合来更深刻的领悟书中的知识,从而方可常读常新。读书即是读心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在不断的学习和社会实践中丰富、成熟的,一个时期和一个时期的认知都不一样,同一本书在不同年龄段读过之后的所感所悟也不一样,这是心智不断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读书便是读心,这里的心有两层含意,一层意思是书中的深刻内涵,是为&作者的用心&,另一层意思便是自己的内心领悟,是为&读者的心智&,这两个&心&缺一不可,读书要运用自己的知识结构去理解书中更深层次的含意,即要准确把握好作者的写作意图,又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心智去融会贯通,如此,才可真正的消化书中的智慧为己所用。
爱情离净土有多远
佛陀拈起一朵花,那是一个美丽的世界。放进心里,叫虚空。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我看见爱情在心底绽放,枝头上开满繁花。佛陀说:那是空花。只会迷住众生的眼。顺着佛陀手指的方向,我知道那就是净土。这是一个叫刘国江男人和一个叫徐朝清的女人之间的故事。一个关于摸牙的传奇故事。那已经苍老的容颜,依稀还可探寻昔日的美丽。顺着崎岖的山路,一路蜿蜒,置身于世外桃园。这是一种怎样的寂静?茫茫是原始的群山,一山更在一山外。举头是高耸入云的绝壁,一层更比一层高。低头是万丈悬崖,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爱情离净土有多远?是6208级台阶的距离。那是一道爱情的天梯,通向心中的净土。56年的爱情,18000多个日子,有多少时光是在陡峭的绝壁上开凿?那石梯,不是通向俗世凡尘的山道,而是通向净土的天路,一锤锤,一凿凿,空谷里至今还回响着。那叮当的金属与石头的碰撞声,伴着流云,伴着烟霭,伴着《十七望郎》轻轻的吟唱,绵绵不绝。我是一个朝圣者,虔诚地把你膜拜。风雨兼程,双脚泥泞,只为那心中久远的梦;满面尘埃,一身疲惫,只为那尘世难见的净土。那净土里只剩下一间泥砖瓦房,只剩一片荒草斜阳,衰落破败,满目苍夷。时光抹去了昨日的爱情,风雨又袭倒了荒废的两间泥房,仅有的这间也会倒下,不会很久。泥房上写满了观光者的名字和爱情宣言,但这些也不能长久,也会随着泥房一起倒掉,湮灭在泥土中。尘归尘,土归土。虽然一切都会消逝,但怎能阻止那仰望的心灵。尽管通向净土的天梯悬崖绝壁,只剩下落叶苍苔的轻叹,又怎能隔绝朝圣者的脚步。佛说:苍生难度。人人心里都有一个纯净的爱情,此情从未老去;人人心里都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痴念,此念恒久不灭;人人心里都有一个爱的圣坛,圣坛里祭奠着谁的爱情?这朝圣的脚步匆匆,是否又践踏了这片净土?爱情离净土有多远?是10年的距离,那是一个小伙子与一个老妈子的爱情。那年,他六岁。刚缺了牙的儿童。她,十六岁。一个花季少女。一个坐在花轿里的新娘子。在村口的路上,孩子挡住了花轿,美丽新娘把纤指伸进缺牙儿童的嘴里。缺牙儿童因吸咽口水咬痛了新娘的手指头,新娘掀开花帘露出花颜,就在四目注视的一刹,电光火石,那便是一见钟情。爱情离净土有多远?是一个与五个的距离。那年,他十六岁。她,二十六岁。一个叫小伙子,未婚。一个叫老妈子,新寡。小伙子一个人,老妈子五个人。一娶五,天方夜谭。俗世的唾沫,足以淹死人。那年,他十九岁。她,二十九岁。他把她和她的四个孩子背进了了这与世隔绝的净土,一个神奇的山洞,从此销声匿迹。爱情离净土有多远?那是56年深情的呼唤,半个世纪的空谷凿音,和时断时续的梆子声。修一座泥房要五年,凿6000级天梯要半个世纪。养七个孩子九张嘴,与世隔绝却生生不息,一去就是56年。一切都会尘归尘,土归土。随着烟花的飞舞,唢呐的轻叹,《十七望郎》的绝唱,一切都回归寂静。爱情原不过是场镜花水月,缘来了就聚,缘尽了就散。只剩这爱的天梯,供人凭吊。
守望这片热土
守望这片热土(散文)站在荒凉的大漠之中,不知是因为那悠扬的驼铃,还是落日下的长河,将我的思绪带到了遥远的历史中&&茫茫戈壁滩,望不到来时的路,也看不清去时的方向,在漫漫黄沙中寻找着无数零碎的片段。在这片土地上有的只是荒凉,还有那远去的背影,随着时光的流逝却越发清晰;白碱滩这个地处西北戈壁沙漠的地方,从它的名字不难看出,万里白沙,浩瀚戈壁,在白茫茫的盐碱层下,被人类遗忘了几百个世纪。五十多年前,石油开拓者来到这一片荒凉无际的茫茫碱滩,当新中国的勘探者们在测绘图上填写出&白碱滩&这个地名后,轰隆隆的钻机打破了大漠的寂静,戈壁上架起了一座座简易帐篷,挖出了高矮不一的地窝子,一群群口音各不相同的石油创业者们从祖国的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到这块土地上,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在这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再为新中国建成一个大油田。父母亲当年满怀热情,离开山清水秀的山东故土,告别父母亲人,义无反顾的转业投身到祖国石油建设,听父辈们讲,在白碱滩会战初期,老石油人住的是地窝子,我就出生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地窝子里,夏天,这里是蚊虫肆虐,炎热干燥,冬天,这里是寒冷潮湿,冰雪凌厉,春秋两季也是狂风不断,漫漫黄沙一刮就是好几天,当年的困苦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而当年他们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生活的艰辛锻造出了老一辈石油人艰苦创业的伟绩。当年他们靠人拉肩扛创造了一个个奇迹。我为祖国献石油的豪迈气概让先辈们为这片热土奉献了青春,奉献了一生,哪里有石油哪里就是他们的家,他们的下一代也都成了石油人,就在他们父辈们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奉献着青春和汗水。同父辈们一起守望着这片热土。天还是这方天,地还是这片地,时光流逝,岁月如梭,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回望老一代石油人留给我们的这一切,依然能感到一种惊心动魄的心灵震撼。当年朝气蓬勃的青年如今已成了暮年老人,那远去的开拓者的背影,给这片热土留下了不巧的诗篇。是一部载负着厚重希望的历史,是一滴一滴石油写就的。五十多年过去了,回首这段历史时,他们该是多么地自豪。五十多年的每一天,每一个夜晚,白碱滩的石油都在永不停息地喷涌着。讲述着那个年代老一辈创业者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克拉玛依的发展历史,许多故事如今还历历在目。在无数个春夏秋冬的夜晚,父母亲会不厌其烦地给儿孙们述说着他们的过去,刻骨铭心的历史画卷,他们是白碱滩的创业史诗。那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看到戈壁上一棵棵默默无语的采油树时,我都在想,一棵棵采油树不就是白碱滩石油人在这片热土上树起的一座座丰碑吗?看到远处戈壁上耸立的井架,虽然没有刻着老一辈石油人的名字,但抽油机上下不停地转动,不正是我们对老一辈石油人崇高的敬礼吗?那高耸的井架不正是我们对老一辈石油人的深深敬意吗?时间在一点点的流过,这片热土留下的不仅仅是创业者的足迹,&头戴铝盔走天涯,头顶天山鹅毛雪,面对戈壁大风沙,茫茫草原立井架,云雾深处把井打&、 &天不怕,地不怕,风雪雷电任随它,放眼世界雄心大。我为祖国献石油,那里有石油,那里就是我的家。&这是我们从小就经常听的一首赞颂石油工人的歌曲,真实地再现了那个艰苦创业、激情燃烧的年代。当年创业者们,如潮水、似洪流,浩浩荡荡汇聚到这片热土,他们不论是军人、工人、还是知识分子,个个都激情如火、豪情满怀。在当时条件极其艰苦,环境非常恶劣,物资十分匮乏的情况下,怀着对新中国的热爱和为祖国找石油的忠诚,凭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英雄斗志,忘我地奋战在开采石油的第一线,终于为共和国献出了滚滚石油。父辈们的这种&铁人&精神,确实令我们敬佩,让我们感动。如今,虽然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好了,但是白碱滩创业者们那种艰苦奋斗精神不能丢,迎难而上,为国争光的主旋律还应该唱响和传承。我们下一代的守业者依然坚守着这片热土,沿着父辈的足迹再创辉煌。用尽一生有多少人,会在生命中划过痕迹?白碱滩这片热土,石油人用几代人的奉献为你谱写新篇。守望着希望,守望着幸福。守望着深深的敬意和回忆。守望着这片热土。守望着美好的明天。
一夜风雨,天气就转凉,甚至有点冷了。今天是立冬,冬天到来的第一天。季节轮回,由热到凉,又转冷,循序渐进,又这么分明。白天又是一天雨,到晚上仍下个不停。冬天的雨已改了他在秋天时的好脾气,眨眼间便夹杂着冷,夹杂着凄厉,声音也响了起来。冬天终于来了,带着它的冷,带着它的萧杀,带着它的惨淡。父亲常常说,立冬不下雨,就会冬干。每年我都验证着,几十年都非常灵验。还有大旱不过七月半,也一样应验。原来冥冥中自有天定,一切都在自然中。又是一个轮回,季节竟是如此分明。天变冷了,穿上了秋衣,骑车出去,还是觉得脸上,手上微微的凉。心里有点诧异,天也变得太快了,明明像阳春三月,突然间已是冬了。看新闻,北京前几天,还下了暴雪。北京的冬来的太早了些,我们这儿的冬刚刚好,正立冬。也许历法是照我们的气候编纂的吧,想想也快乐。天冷了,第一念想到的就是火,第二念想到的就是雪。雪是迟早要来的,不下雪的冬天并不多见。最思念的就是火,冬天温暖的火。一到冬天,就能见到街头巷尾熊熊燃起的篝火,那些做小生意的,开摩托车出租的,也有偶尔路过的,三五成群,任那火苗熊熊而起,温暖着整个冬天。住在城市的楼房里,想那么痛快地烤火,成了我心中最大的奢望。柴火是断然不能烧的,炉火,电火,越烤越觉得冷。空调,那更是没有火的感觉。好思念故乡的火,那是心底的圣火,就是想想,也觉得温暖。每次冬天回家,父母便立马在盖瓦的空房里燃起熊熊大火,我便端一条矮凳,紧紧靠近腾起的火焰。火焰释放的巨大能量便顷刻吞噬了我。最喜欢一家人围坐在篝火周围,一边聊着,一边往火堆里加大柴。那柴是父亲用斧头将大树劈成的,也有用锄挖出来的树兜,好大一块,扔进去,一烧就是半天,甚至有几天都烧不完的大柴。火红彤彤的,火焰向外伸展,不断吐着火舌,舔热了周围的空气。火焰的中心像炼钢的炉口,光和热不停地喷射出来,耀眼,灼热。火光照亮了房间,灼热了空气,驱散了严寒,心中便温暖起来。那火苗,一窜老高,有的喷着黄焰,有的吐着红舌,开成心中最美的花朵。最喜欢静静望着这灼热的火焰,让强大的热流的渗透每毛孔,灼热肌肤,流进血液,直到每个细胞都随着火焰舞蹈,让温暖流遍全身。火越燃越大,身子越来越热,感觉自己与火融为一体,全身也燃烧起来,发着光,散着热。那心窝也暖洋洋的,感觉世上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人就是火,火就是人,故乡的火就有这么大的魔力。烤得久了,那火屎便越积越多,通红透亮,像天上的繁星,一闪一闪的,甚是美丽。待大火灼热了整个房间里的空气,身子便有一种出汗的感觉,痛快着,淋漓着,说不出的舒畅,说不出的痛快。慢慢的整个腿,特别是膝盖部分,烤得疼了,一摸,裤子滚烫灼手,便知烤过头了。又把矮凳挪开点,继续烤。火屎多了,母亲便捧来些红薯,放进里面埋起来,半个小时,便可以吃到又香又甜的烤红薯。红薯带着淡淡的草木的芳香,猛一剥开,热气腾腾,馨香袭进鼻腔,原汁原味,胜过街头炉火烤的千万倍。农村的人感冒了,烤一烤柴火,吃个热红薯,就好了。比什么灵丹妙药都好,够神的。一日三餐,往往是就地架起铁锅,下面是热热的火,上面是滚烫的火锅。原汁原味的土鸡,土狗,腊肉,豆腐,青菜。土得掉牙的米酒、红薯酒。热菜,热酒,烈火,暖洋洋的家的感觉。一家老少围坐一起,其乐融融,这就是幸福。没有什么比冬天的火,更温暖;没有什么比全家围坐一起烤火,更温馨。故乡的火,是可以过夜的,把没燃尽的柴抽出来,再用厚厚的灰把极旺的火屎一盖。第二天早起拨开灰层,放进大柴,用火钳一拨,吹火筒轻轻一吹,又能燃起熊熊大火。这件事,总是由父亲来完成。初一的火,十五的灯。按风俗每年大年三十是要这样留火种的,十五元宵节是一整夜都不能熄灯的。也有旧时新娘子嫁入夫家,是要跨过一个火盆,说是消灾旺家的意思,现在失传了。有关于火的记忆,多是童年的片段。那时的冬天特别漫长,也特别的冷。晚稻没割,大地就已经结冰了,人们便用棍棒敲打冰层进行收割。由于没有什么衣服穿,那些冬天就显得更加寒冷。好多人上学都穿着单衣单鞋,我也不例外。有时就在上学的路上就把鞋弄湿了,冻得脚像根冰棍。那时也没有火炉,我们便用破烂了的铁杯做一个,穿上铁丝拎在手里,弄点火屎,加点木材,边走边摇。上课时放在课桌下,下课时赶紧找柴火,拼命转着圈甩,让柴迅速烧成火屎,上课时好没有烟雾。上课还有烟的话,是要被老师扔出去的。如此反复,学校旁人家的园子都被我们钻出了好多大洞。那是虽然贫穷,倒也不觉得冷。自作的火炉,火是小得可怜的,一次仅能烤一个手,且冒烟的时候居多。真正能驱寒的其实就是那奋力的甩,运动驱寒啊。农村的小孩爱玩火。小孩子们常常扮演夫妻过家家,拿树叶沙子做菜做饭,当然少不了火。记忆最深的是五六岁时,我把挂在墙外的一件蓑衣点燃了,差点烧了我家的茅草房。被我妈救下了,不过蓑衣烧完了,但是并没有挨打。在野外玩火,那是天天都干的事情。那时候的山,由于大跃进炼铁的事,都变成了和尚头。听父亲说,以前山上都是苍天大树,都被砍了做炼铁的柴。炼什么呢?炼整个村子自家里的铁锅啊,大家没锅煮饭,全部都集中在一口锅里吃饭,便有了公共食堂。听老一辈说,六零年都饿死了好多人,抬都抬不赢。野外无树,只有茅草。小孩子不上学时便天天放牛,六七岁时,我学别人的样,点然茅草玩。可突然一阵风,把半个小山坡都燃起来了。我们几个小朋友一急,便用身子滚动着灭火,火虽然灭了,我的两只小手却被烤焦了,手指手背全烂了。回家把手藏在衣服里,总不伸出来。父母发现了,眼泪都流出来了,可我没有哭,够坚强的,幸好并没有大碍。也有快乐的时候,那补锅的打铁的也往往这时候来。小朋友们喜欢看稀奇,便专注于那铁在强烈的火中溶化成铁水,铁水又变成各种器具。对那补锅打铁的师傅,简直就像神一样崇拜,就在旁边守着,目不转睛,半天都不肯动一下。最兴奋的还是打爆米花,只要他们一来,整个村子里的人便围了过去,轮个儿排队,一连就是数天。那炉底生起的火便是最美的,那爆米花便是整个冬天最好吃的食物。冬天来了,好怀念故乡的大火,它像阳光一样温暖着我。一想起它,心中就不再寒冷。好怀念那火中的冒着热气的烤红薯和火里爆出来香甜松软的爆米花。
那山,那村,那人
雨后的清晨,我来到了那个飘荡着一片薄雾,有着崎岖山路、村民盘山而居的村庄--田湾村,开展&三进三同&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新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楼端座在半山腰,像一位思考者,思考着全村1450人的未来。渝万高速公路从马王槽山坳里笔直地穿出来,公路两侧到处是森林。几座的房子,几家院子,几声鸡鸣,几声犬吠,这一切都使小村透露出了清静、自然、祥和的气息。在村主任的带领下,我们穿行在田野的纹理间,爬坡下坎,大致地熟悉了田湾村的地理环境。山间空气清新,心情舒畅,村级公路早已建成,人行便道也修得又宽又平。这里没有小桥流水的美景,庄稼阡却在阳光里闪烁着生命的希望。这里把城市的喧嚣与浮躁全隔离在了山下,真令人神清气爽。一路上我在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干部来到这里,我该怎样做?想着想着就到了4组贺大忠老人家里,与他们一家人开始了我一天的农家生活。同吃,几分感动。热情好客的女主人把家里最好的食物拿出来一起分享,生怕委屈了我,看着满满一桌的饭菜,虽然没有城里的&色&,但有这里独有的&味&,爽口无比。同住,几分温馨。白天忙于劳作,晚上回到家后把房间彻底打扫了几遍,还特地拿出一些新的被褥,总怕我住不习惯。同劳动,几分快乐。撒肥、递秧、翻地&&虽然不能帮上很大的忙,但他们对我这颗愿意帮忙的心有说不出的激动。看到主人额头上深深的皱纹、长满老茧的双手、微驼的背,有一种敬佩,油然而生;有一种愧疚,让我惊醒。冷暖交替间,眼眶湿润,思绪飘远,开始追忆我逝去的时光里挥洒的青春,20多年前,我出在生在一个小村庄里。记得那时农村没有什么文化,最大的快乐就是公社组织的放坝坝电影。我家里很穷,看到父母日复一日地忙于那几亩地,每天都面朝黄土背朝天,总有做不完的农活,生活却还是捉襟见肘,心里多少点心酸。于是我发奋学习,想走出农门,让父母过上好日子。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也在逐渐清晰,一步步走进城市,而视线却在渐渐模糊,一点点远离故土。当&返璞归真&回到乡村的时候,我的心却迷茫了,不由感叹:好一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啊!躺在床上,我开始了反思,这次活动的关键是联系、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工作本身就是一门艺术,与群众交流是一个基层干部的必修课。而我,在这门课程里成绩是不及格。走出校门这些年,与书本对话的时间较多,与群众打交道的时间甚少,不知道怎样融入到群众中去。跟他们子女年龄相仿或者更小的我,在老百姓眼里算是一名干部,而这样身份的我又到底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又能为什么解决些什么?群众来访时热心接待、耐心解答,微乎其微,微不足道。不时觉得愧对社会,愧对群众,愧对自己。叹息,叹息,再叹息&&抬头望,满天的星光;静谧的夜,熟睡的村庄像老人一样安详。享受这美妙的夜晚,享受这村庄带来的灵光,心跳与窗外的虫鸣一起和着轻声歌唱。啊,那山,那村,那人&&
生存的智慧
最近生活出现了些烦心事,工作很忙导致心灵疲惫,索性给自己放了一天假,一觉睡到自然醒,醒后简单的吃了点饭就放任自己游走在西安寒冷的冬天里。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大兴善寺,宏伟的佛光远远的照射着我,走进寺庙后,心灵那个宁静,仿佛自己真的与世隔绝了。随处都可以看到前来祈福的信徒,我不是什么信徒,也不假思索的见佛就叩首,跟随着信徒的步伐游走了整个寺庙。这勾起了我对寺庙的诸多好奇事,恰巧碰到一个扫地僧,我就向他请教了有关寺庙里的些情况,他先是给我介绍了这个寺庙悠久的历史,最后耐心的告诉我:&施主,你活得有点累,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你知道的你不要知道,事情知道太多头脑会累,导致烦心事就多。&这才是真正的智者呀,他把扫地当做是在修行,当做锻炼身体,顿时我的羞愧感剧增,我不愧为&俗人&。豁然开朗,自己何尝不是呢,太过于贪心,渴望得到的太多,使出浑身解数努力的去奋斗,结果被摔的愈加的惨烈。我要放下心里沉重的包袱,不去计较,换种心态,何尝不会生活的更加的快乐与轻松。我要学会用一种感恩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人生不仅要学会承受,也要学会释怀。承受是一种忍耐,一种担当,一种宽容;而释怀则是一种心态,一种态度。承受需要坚强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宽广的胸怀;释怀却需要淡然的心态和勇于放下的态度。内心的强大使我们学会了承受,内心的空灵使我们懂得了释怀。承受使我们强大,释怀使我们无敌。常常有朋友抱怨说没有时间,每天忙忙碌碌,做的却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老天最公平的事就是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关键是我们如何合理的利用它,少做些无益的事情,明确自己生活的意义。生活是一个天枰,很多时候都需要平衡,把自己想做的和不得不做的事放在天枰两端,平衡好了就无遗憾,即使人生无常。赏析别人是一种境界;善待别人是一种胸怀;关心别人是一种品质;理会别人是一种涵养!欺骗我的人增长了我的见识;绊倒我的人强化了我的能力;中伤我的人砥砺了我的人格;藐视我的人觉醒了我的自尊;斥责我的人助长了我的智慧; 遗弃我的人教导了我的独立;伤害我的人磨练了我的心志。世间事,凡有一得必有一失,凡有一失必有一得。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得到和失去的过程。得到时,不要得意忘形、张狂失态;失去时,也不要悲观沮丧、锱铢必较。得失之间,要细细品味和权衡。拥有的,要珍惜知足;得不到的,切勿不择手段、一味奢求;已经失去的,不要耿耿于怀,老是放不下。胸口摸得着的尺寸叫胸围,胸口摸不到的尺寸叫胸襟。眼睛看得到的地方叫视线,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叫视野。嘴里说得出来的话叫内容,嘴里说不出来的话叫内涵。脸上看得出来的表情叫气色,脸上看不出来的表情叫气魄。回首成长的历程,充满了各种风景。我扪心自问,自己想要什么,自己想得到什么,自己不过是个凡人,要做的最关切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扮演好自己在生活中诸多角色,工作中不去计较职位的高低,不要在乎朋友同事的评论与评价,不去计较得与失。成长中充满着无比璀璨的智慧,永远不要相信亲人以外的任何人给你的任何承诺,永远记住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为了心中的那份坚定与理想去奋斗去拼搏,也不要为了证明什么而去做什么&&庸人自忧,我们不要做庸人,我们要学会做一个让生活为我们服务的载体,而不是做一个为生活服务的附体&&不抱怨,不计较,感恩的对待你的朋友和你的敌人。
吃土豆不去皮
吃土豆不去皮魏世君凡是到我家做客的好朋友都知道,我做土豆不去皮,每次他们都要唠叨几句,嫌我懒还不会待客,我从来都不解释什么,只是还之以微笑。可是有谁知道土豆不去皮吃还有一段故事呢。那是孩提时代,当时祖母健在,家里无论做什么菜都要征求祖母的意见。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做菜时就把土豆皮统统剥去了。祖母看见了就唠叨上了:&吃土豆不用去皮,用水多洗几遍就行了,客人还感到实诚。&我对祖母的话还是似懂非懂的,不过母亲可明白祖母的意思,就辩道:&妈,这不是来了客人吗!&祖母也没再说什么。客人走后,我就去问母亲:&为什么祖母不让你把土豆皮去了呀?&母亲说:&去皮浪费,咱们家粮食不够吃,一年得吃半年菜,土豆都成了咱们家的主粮了。&我有些疑惑不解地问:&那我和妹妹不是天天都吃饭吗?哪有尽吃菜的时候呀?&母亲的眼睛湿润了,她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孩子,你长大了,妈妈告诉你,以前没见吃饭时少了两个人吗?就是爸爸和妈妈呀!&母亲哽咽着不再继续说下去。我觉得母亲的话里有故事,于是再吃饭的时候,我就把能看到灶间的一小块窗玻璃的盖布撩起来,偷偷地窥视父母吃饭的情景。那一次,我惊呆了,父母吃的都是菜,土豆成了他们碗里的主食。那时我差点大哭起来,但怕惊动妹妹,于是就偷偷地端着饭碗来到灶间。我把碗里的饭全都折到母亲的碗里,母亲搂着我哭着说:&儿子真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好好学习,将来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我听懂了母亲的话,但是眼泪却止不住流下来。因为我明白父母为了让我和妹妹健康地成长,为了能让祖母快快乐乐地安度晚年,他们宁肯吃糠咽菜,受苦受累也不让我们受一点委屈。我上小学二年级的秋天,正事土豆成熟的季节,我和去自家的园田地里扒土豆。父亲在前面用钯子刨,我和母亲在后面捡。那年的土豆格外大,又非常光滑,路过的人都称赞土豆真好,母亲应和着继续扒土豆。后来我听祖母说,我们家的土豆丢了两垄,可是母亲却从来没有提起过。我打心眼里敬佩母亲,在那种艰苦的条件下,还能保持平和的心态。那一年扒剩下的土豆时,我们格外细心,生怕落下一个可以充饥的土豆。于是我也从母亲那里学会了吃不去皮的土豆,也学会了该怎样面对困难,面对生活。吃不去皮的土豆,已然成了我们家的传统,只有我们才能品出那土豆之中的滋味&&
人生有三种境界。第一种, 鹰的境界。鹰高高翱翔云端,俯瞰大地,明察秋毫。第二种,乌龟的境界。以弱胜强,清静无为,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第三种,细菌的境界。若有若无,你说有,它又看不见,你说它无,又真实存在。第一种,是孔子的境界。第二种,是老子的境界。第三种,是佛祖的境界。孔子的境界,可以成就俗世的强者,雄霸天下,一展雄风。老子的境界,可以成就弱者,以弱胜强,什么都以最终结果论胜负。佛祖的境界,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前二者都是小儿科。如果人生就是挑一担水上路,任务是把水送到终点。我想结果是,第一种境界的人会谨慎地保护桶子和水,历经千辛万苦,不惜一切代价,把水和桶安全送到终点,在桶落地的刹那,突然发现,桶底穿了,水漏完了。第二种境界的人边走边喝,边走边把空桶的多余的边缘去掉,快快乐乐好似疯子,待到达终点时,只剩下桶底了。第三种境界的人把桶和水都潇洒的扔掉,轻松自在,无欲无求,随遇而安,到达终点时,什么都没有,却告诉大家,这就是解脱的方法。我们都不想做乌龟,缩头缩脑,猥琐得很。做细菌?谁都没有这样想过,大家肯定会想,这样想的人肯定是疯子。我们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做雄鹰,拼搏吧,奋斗吧。世界的王者有几个?天上的雄鹰又能有几只?想做雄鹰,结果却做了小鸟,与雄鹰为伍,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往往做了它的可口晚餐。细想下来,还不如做只乌龟,修心养性,却能颐养天年。做细菌?呵呵,那是王者的天敌,躲在王者的体内,自由自在。我们都是有益菌啊,你身体的百分之五十都是啊,没有我们,你会立即死亡。老鹰翱翔,小鸟雀跃,乌龟爬行,细菌无所不在。谁是强者?谁是弱者?我们甚至说不准。以气势力量论英雄,老鹰为最。以寿命长短论英雄,乌龟为最。以最终结果论英雄,细菌为最。最终谁来超度你?当然是细菌。观天下帝王家族,国破家亡时,莫不血流成河,往往国亡时,就是灭种时。做臣子的,今天呼风唤雨,不可一世,明日诛灭九族,人去楼空,数都数不清。黎民百姓,就如那乌龟,躲不过的也许被捉去杀了,躲过去的也许又香火不绝。出家人,往往是被放过的,因为他们有益无害啊。也有死于战火的,那都是自己的劫难。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人生如饮茶,冷暖自知。人生如穿衣着鞋,合不合身,夹不夹脚,自己知道。适合做雄鹰的就做雄鹰,适合做小鸟的就做小鸟;适合做乌龟的就做乌龟,适合做细菌的就做细菌。做什么都好,只有符合自己的本性就可以了。快乐自己的快乐,幸福自己的幸福。爱自己所爱,想自己所想,生活着自己的生活,就是天道。
指甲花开在女孩子的指尖。嘁嘁喳喳的笑声和顽皮的嬉闹被一缕缕鲜红的光线追逐,午后的阳光笑了,还有那个叫小秋的男孩子也笑了。小秋在缭乱的光芒中,眼睛一直追逐最鲜艳和纤细的那一缕,不肯放过一丝微小的流动。这个时候,小秋就成了男孩子们取笑的对象。小秋有三个姐姐,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是个宝。小秋家的院子里种满了指甲花,都是他的姐姐们种的。哪家的指甲花种的多,这家的女孩子也就多。小秋总是在傍晚的的时候,偷偷地拿走姐姐们捣好的指甲花花泥,小心翼翼的用白纸包起来,送给艳。艳的家里没有指甲花,家里的唯一女孩,艳有两个哥哥。艳曾经在家的院子里种过几次,但都是让哥哥给除掉,种上黄瓜以及葫芦等可以吃的蔬菜。艳在家里人都熟睡的时候,悄悄地起来,把指甲花的花泥涂在指甲上,然后把手指尖用布裹得严严的,就像藏起来一个秘密。第二天,小秋就起的格外早。对三个姐姐说要去给家里的羊割草。小秋不停地在艳家的门口转悠,等着艳,等着看艳鲜红的指甲。艳伸出手指让小秋看,指甲花从手指飞到艳的脸上,又飞到小秋的脸上,在两个人的脸上转来转去。小秋的家里每年都种满了指甲花。指甲花在院子里盛开的时候,夏天里所有的花就被冷落和遗忘。小秋知道,那些花都不能飞到艳的指尖绽放。又一年指甲花开。小秋考上了大学,艳却落榜了。小秋告诉艳,城市里没有指甲花,你是我的指甲花,是我永远的指甲花。小秋的手紧紧地握着指甲花,吻着指甲花。第二年春天,小秋牵着艳的手,对父母说,我每年都给艳的手涂上鲜艳的指甲花。小秋的三个姐姐笑着说,早就知道了,割青草的手,染上指甲花的红,是藏不住的秘密。小秋骑着自行车,去买返校的车票。小秋看到开往春天里绿色列车的时候,一辆飞奔的卡车迎面而来,碾碎了小秋,碾碎了春天。艳在小秋的家里呆呆看着发芽的指甲花,死死地咬着手指,咬着鲜红的过去。这个春天的指甲花长得格外茂盛,也开得格外早,开的格外鲜艳。三个月过去了,指甲花在清晨的阳光下凄艳鲜红。这一天是小秋的百日,艳在小秋的坟前,穿着白云一样的裙子,喝下去了浓稠的剧毒农药。弹落下去的身体,宛如轻轻一碰就决然崩开的指甲花的种籽,义无返顾。小秋家人发现的时候,艳紧紧地抱着小秋的墓碑。小秋的姐姐们把艳抱回了家里,身下铺满了指甲花。小秋的三个姐姐和两个哥哥按照当地的风俗,为小秋和艳举行了婚礼,把艳和小秋合葬在一起。这是个发生在我老家附近村里真实的故事,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想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化蝶。化蝶是忠贞爱情的象征,千百年来,更是一个遥远的传说。我们习惯在传说中憧憬生死相依的爱情,也喟叹现代社会化蝶是一种传说,爱情是奢侈品,幽幽的念着,谁是谁生死与共的爱。今年的夏天,我回老家给奶奶上坟的时候,专门的绕道去看了小秋和艳的坟墓。坟墓上开满了指甲花,开的热烈,红艳。指甲花开。我听说小秋的家里还一直种着指甲花,艳的两个哥哥家里,也各自种满了指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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