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与人共有的房共有财产能否查封强制查封拍卖

老赖“穷”得就剩一套房该不该强制执行?
中原区法院有个办法:房子拍卖,按每人16平方米折算,多出的钱给受害人_新浪新闻
老赖“穷”得就剩一套房该不该强制执行?
中原区法院有个办法:房子拍卖,按每人16平方米折算,多出的钱给受害人
  老赖“穷”得就剩一套房
  该不该强制执行?
  家里一没现金二没存款三没车,“穷”得就剩一套房(专业叫法唯一生活住房),这种人被称为“老赖”。很多“老赖”熟悉国家法律对“一套房产”的执行有限制,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抵债。
  当“老赖”欠债不还时,法院要不要对房产强制执行?
  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昨天上午,全市法院召开“破解执行难课题实践活动”现场交流会,中原区法院的成功做法得到热烈响应。记者 鲁燕
  “我什么都没有,就有一套房”
  章女士和卢先生原本关系很好。其间,章女士借给卢先生20万元做生意,双方办理了公证手续。
  去年3月6日,借款合同到期,章女士多次催要,卢先生总是找借口不还钱。
  无奈,章女士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后来到中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汪洋多次找到卢先生谈,卢先生总是那句话:“我什么都没有,就一套房,你们也卖不了我的房子。”
  卢先生的这套住房在中原区冉屯路,面积为73.35平方米。
  当即,法院采取了查封措施。
  但是,查封了,汪洋法官也是头疼不已,因为按照2005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该房产为卢先生的唯一房产,法院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执行起来风险太大,一方面容易引发卢先生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案件久拖不执行,章女士肯定会信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五步”解决执行难题
  “虽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却住着宽敞的大房子,这对于申请人是不公平的。法院应该采取措施对其住房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老赖’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其间,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将此案作为实践研究课题,邀请了市中院执行局领导、市住房管理中心的赵扬主任和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晁玉虎共同研讨,探寻破解难题的道路。
  这是他们几乎一致的意见。
  很快,中原区法院总结出了一套针对性很强的执行方案。
  “参照郑州市廉租房申请标准,每人16平方米,卢先生独居,其住房面积已多数超出保障面积。我告诉他,如果不还钱,那么我们就要对这套房做出评估、拍卖,然后将多出保障面积的这部分做可供执行财产。”汪洋说,在送达确认评估手续时,卢先生赶紧给汪洋立了个保证书,“他保证抵押贷款还欠款,如果抵押贷不来钱,就同意法院评估拍卖”。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卢先生如期将案件款交予法院,并随后将这笔钱发还给了章女士,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宇总结了“五步走”方案:第一步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法院审查该住房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第二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第三步落实过渡房;第四步依法拍卖;第五步在拍卖后,对被执行人的住房问题按照‘以大换小’的方式办理,或者在拍卖款中优先保留相应价款,由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最终实现和谐执行,同时保障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
  18起一套房“积案”已执结7起
  在昨天的现场会上,记者得知,中原区法院利用这套方案,从今年3月份开始尝试,先后成功执结了7起案件。经过尝试,该措施对“老赖”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不但妥善解决了久悬未决的“一套房”积案,而且开辟了一条攻克“一套房”执行难的新路子来。
  “像这类最后只查到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产的案件,100起中总会有四五起,有的最后被当做无可供执行财产执结了案件,这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很不公平。不过,今后这种情况不存在了。”张宏宇介绍,这几年因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的案件积压18起,这次执结了7起,接下来的11起,也都会按照这个模式操作。
  会上,市中院执行局汪曙光副局长、执行一庭副庭长张鹏对中原区法院在破解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难题上取得的经验予以肯定,并表示,下一步将在全市继续推广实施,以求取得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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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玩失踪
名下房产被依法拍卖
作者:胡新民
欧阳建新&&发布时间: 08:08:53&&&&被执行人玩失踪,导致执行被迫中断。执行人员不气馁,多次询问调查发现其有一房产。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将该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的房产成功拍卖。&&&&何某某与中国工商银行汨罗支行于2005年1月,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汨罗支行按合同向何某某发放贷款后,何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而酿成纠纷。&&&&2014年3月,汨罗支行将何某某告上法庭,开庭之日,何某某未应诉。汨罗法院判决书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何某某又玩起了“失踪”。&&&&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对执行中的调查取证,财产线索的掌握带来诸多不便。执行人员只能按部就班,依法查询何某某银行,工商,房产,车辆登记。发现何某某在市区有一套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其他未能取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迅速查封,裁定拍卖。然后依法依程序,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了房产评估机构与拍卖机构,公示于当地媒体,并在其房产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组织竞买人到拍卖物所在地进行现场查看。&&&&拍卖会在拍卖公司如期举行,竞买人准时入场。经过竞买人几轮激烈的举牌应价,最后以62万元的价格一锤定音。竞买人当场在拍卖确认书上签字,该房屋成功拍出。第1页&&共1页编辑:黎新德&&&&文章出处:汨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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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只有一套房 法院照样拍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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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家住大足区的被执行人徐某、陈某夫妻,以法院执行拍卖自己唯一一套住房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经两级法院审查,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异议及复议申请。这是最高法在今年5月5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我市审结的首例唯一住房执行异议案。
原标题:老赖只有一套房 法院照样拍卖它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家住大足区的被执行人徐某、陈某夫妻,以法院执行拍卖自己唯一一套住房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经两级法院审查,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异议及复议申请。这是最高法在今年5月5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我市审结的首例唯一住房执行异议案。2010年4月,云阳县法院对肖某诉徐某、陈某夫妻借款纠纷案作出判决,徐某、陈某偿还肖某借款474500元。二审驳回徐某、陈某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肖某申请云阳县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徐某、陈某在大足区玉龙镇有房屋可供执行,云阳县法院依法委托大足区法院执行。大足区法院2013年6月委托评估机构,对徐某、陈某在大足区玉龙镇一套建面133.31平方米的住宅进行评估,评估价48.58万元。大足区法院依法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张某以31.0912万元购得。之后,张某于日到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徐某、陈某拒绝搬离房屋,还对大足区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评估拍卖的房屋系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行为违反最高法关于不得拍卖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规定,要求法院撤销拍卖行为。大足区法院审查后认为,被执行人徐某与其父等人在户籍地大足区拾万镇将军村,有面积为171.83平方米的农村住房未分割,仍可共同居住,在大足区玉龙镇的房屋不是其唯一住房,徐某、陈某的异议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异议人的异议申请。徐某、陈某不服,向市一中院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大足区法院的执行裁定。市一中院审查认为,根据最高法今年5月5日发布的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给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市一中院认为,5月19日该案听证时,申请执行人肖某书面同意从拍卖款中依法扣除相应的房屋租赁费给被执行人,所以对徐某、陈某的异议及复议申请不予支持。背景保障居住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今年1月1日,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颁布施行,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规定出台后,一些人认为这是明示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不得执行。一些不良债务人自以为有了逃避法律责任的尚方宝剑,对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更加不放在眼里,使得原本就存在的法院执行难雪上加霜。今年5月5日,最高法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在三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就此表示,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这种居住权应是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否则就不属于必要的保障。这个保障是有期限的,所谓救急不救穷,不能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全部转嫁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不能利用法律对他生存权的保障来逃避执行。说法唯一住房三种情形不豁免《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在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统一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支招对付唯一住房老赖四步走如果你遇上老赖以唯一一套住房抗衡法院执行,怎么办?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远强支招,当事人可采取四步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法院审查被执行人住房情况。2、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评估。3、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屋。4、在拍卖款中优先保留相应价款,由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最终实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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