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成中国惠农网交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
公司介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的销售,于日在石嘴山工商局登记注册,站长是刘东海,公司注册资本27(万元),我公司的办公地址位于塞上煤城石嘴山,宁夏 石嘴山 马家湾镇,在职员工8名,我们有最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在公司发展壮大的29年里,我们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良好的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是石嘴山加油站行业知名企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请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基本资料主营产品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的销售
成立日期日
行政区号640205
公司注册地址 宁夏 石嘴山 马家湾镇
站长刘东海
邮政编码753600
电话(7
注册资金27(万元)员工数量8(人)网址/shizuishan/co/2038.htm
信用等级
企业人气第28次被浏览
所属分类
所属城市
小提示本页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 在顺企网的黄页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请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的地图百度地图中的红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惠农加油站在石嘴山的具体位置标注,您可以用鼠标拖动查找,双击放大缩小地图石嘴山相关加油站单位 石嘴山推荐企业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所有服务免费,请提防诈骗,顺企网不负任何责任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营业执照未验证
长沙芙蓉区黄兴中路80号黄兴楼8楼整层
中国最大农业B2B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资金实力雄厚,工作地点位于长沙CBD最核心五一广场,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该公司尚未发布任何全职职位
包住包住保底底薪绩效奖金+高提成工作环境舒适周末双休年底双薪专业培训节假日福利包住周末双休年底双薪房补饭补生日红包工作稳定工作环境轻松公交便利
热门城市企业名录
长沙企业名录-周边城市:
热门行业:
周边城市招聘:
申明:该信息由“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发布,内容真实性及所涉及承诺均由发布者自行负责,请浏览者自行识别和判断。(C) 58.com
企业文化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讲话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打产品:
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农化企业,公司以“专注农化,以农为需”为发展宗旨,希望通过先进的科研水平和逐渐成熟的管理团队,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质量保证、价格实惠的农化产品,立志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农化生产...
  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农化企业,公司以“专注农化,以农为需”为发展宗旨,希望通过先进的科研水平和逐渐成熟的管理团队,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质量保证、价格实惠的农化产品,立志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农化生产企业。  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雄厚的人才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群英荟萃,在发展中打造出了一支兢兢业业、能打硬仗的专业团队,团队的每位成员都激情满怀,在工作中将个人的能力和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公司的前进的道路上,我们不断探索,紧跟农化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技术力量,不断提高生产能力,以市场和农民需求为导向,从产品的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全方位提高公司的实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优质的产品、完善的服务赢得了很多经销商的信赖和好评,在行业内逐渐树立起公司良好的品牌,公司不仅提供优质专业的农化产品,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各地经销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指导帮助。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和追求,一定能够实现与农化经销商的互利共赢。  展望未来,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始终奉行“服务、创新”的方针,不断开拓进取,以服务保证为前提,以技术创新为核心,视产品质量为生命,竭诚致力于产品品牌的全面升级,携同各界有识之士共创美好未来。
提供支持:  1、全新商机推崇智慧的品牌营销;  2、完善的市场体系;  3、专业的市场运营指导;  4、超值的多元化服务;  5、强势的广告支持;  6、庞大的市场潜力。代理要求:  1、具备良好的信誉,行业口碑和个人品德口碑;  2、具备建立和管理销售网络的能力和经验;  3、在代理销售区域有建全的销售网络和营销队伍;  4、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保证厂商合作关系能持续发展;  5、享有本地区独家销售权的代理商或个人,不得跨区销售。
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667-502701
提 示:欢迎来电垂询或留言,农化网用户可享受厂家更多支持和优惠!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中国农化招商网【1988.TV】上看到的,谢谢!
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
* 联 系 人:
请输入真实姓名
* 联系电话:
请填写正确的电话号码
* 代理区域:
* 留言内容:
我是县级经销商(代理商)。
* 验 证 码:
请在左侧框内填入正确的计算结果
意向公司|产品
九星惠农(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QQ: 01黄桃树苗批发
联 系 人:段新红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中团村坪上组
邮 编:412500
炎陵县惠农果业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炎陵县惠农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注册成立,位于炎陵县霞阳镇中团村坪上组(火车站旁),是一家从事种、养生产经营、新技术、新品种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炎陵黄桃是炎陵的特产之一,由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种植条件,水果品质优异,风味诱人。特别是我公司生态农业示范园以农家肥为肥源,果实品质更胜一筹,生产的“炎陵黄桃”通过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其基地同时荣获省、市农村科技示范基地、“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2014年我公司中团生态农业示范园成为湖南卫视“技能天下”炎陵专场, 炎陵黄桃套袋和嫁接技能比赛的主战场。
公司一直围绕生态农业发展作出努力...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
湘ICP备号-1 | Powered by Cnhnb 2.1 | 服务热线:400-008-8688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 & Cnhnb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裁判文书网
&&/&&&&/&&&&/&&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支行与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刘英、薛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石惠民初字第1586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支行,住所地惠农区。
负责人徐永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卢熙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支行职员,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曹长安,宁夏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刘军林,男,日出生,回族,农民。
被告李秀萍,女,日出生,回族,农民。
被告刘英,女,日出生,回族。
被告薛征,男,日出生,汉族。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支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惠农支行)与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刘英、薛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邮政银行惠农支行的委托代理人卢熙芳、曹长安,被告刘军林、薛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秀萍、刘英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邮政银行惠农支行诉称,日,被告刘军林、李秀萍与原告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刘军林为育肥羊之需向原告贷款5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实际放款日与还款日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贷款年利率为14.58%,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罚息(即逾期年利率18.954%),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即18.954%)计收复利。日,被告刘英、薛征分别与原告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保证合同》。约定:被告刘英、薛征分别对刘军林上述50000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原告支付的其他款项、原告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自日至日。日,原告依约向被告刘军林发放了50000元贷款,但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在偿还了部分贷款后下剩51679.77元一直拖欠不予偿还。现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偿还原告截止日的借款本金45819.43元、利息5860.34元,合计51679.77元;二、判令被告刘军林、李秀萍按合同约定的18.954%利率支付原告自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利息;三、判决被告刘英、薛征对被告刘军林、李秀萍的上述一、二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刘军林辩称:起诉的事实及理由属实,但现在没有钱偿还,希望原告同意分期还款并将利息予以免除。
被告薛征辩称:担保事实属实。
被告李秀萍、刘英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材料,也未提供证据。
原告邮政银行惠农支行为证明其诉讼主张,提交了如下证据:证据一、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庭核对后退回原告),证实在日被告刘军林向原告贷款50000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的事实。证据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保证合同复印件两份(原件当庭核对后退回原告),证实在日被告刘英、薛征为被告刘军林、李秀萍的50000元贷款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并签订保证合同的事实。证据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贷款放款单复印件一份、(手工)借据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庭核对后退回原告),证实原告依据合同约定于日向刘军林、李秀萍发放贷款50000元的事实。证据四、贷款逾期数据统计表一份、还款流水清单一份(来源于原告系统自动生成),证实截止日被告刘军林、李秀萍拖欠原告借款本息51679.77元及归还贷款本金4180.57元、利息及罚息6237.34元的事实。
被告刘军林、薛征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经审理查明,日,被告刘军林、李秀萍与原告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刘军林为育肥羊之需向原告贷款5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实际放款日与还款日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贷款年利率为14.58%,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罚息(即逾期年利率18.954%),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即18.954%)计收复利。日,被告刘英、薛征分别与原告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保证合同》。约定:被告刘英、薛征分别对刘军林上述50000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原告支付的其他款项、原告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自日至日。日,原告依约向被告刘军林发放了50000元贷款,但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在偿还了部分贷款后下剩51679.77元一直拖欠不予偿还。日,邮政银行惠农支行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偿还原告截止日的借款本金45819.43元、利息5860.34元,合计51679.77元;二、判令被告刘军林、李秀萍按合同约定的18.954%利率支付原告自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利息;三、判决被告刘英、薛征对被告刘军林、李秀萍的上述一、二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院认为,邮政银行惠农支行与刘军林、李秀萍签订的《小额贷款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规定,该份合同合法有效。邮政银行惠农支行依据合同约定向刘军林发放了贷款50000元,刘军林、李秀萍应积极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因刘军林、李秀萍未能按约定按时返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已经构成违约,故对邮政银行惠农支行要求刘军林、李秀萍偿还下欠贷款本金45819.43元、利息5860.34元,本息合计51679.77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邮政银行惠农支行要求刘军林、李秀萍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8.954%向邮政银行惠农支行支付自日至本案判决确定给付之日利息的诉讼请求,因邮政银行惠农支行与刘军林、李秀萍在合同中约定了年利率,且该利息标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故对其上述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刘英、薛征自愿为被告刘军林、李秀萍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故其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秀萍、刘英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其放弃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的诉讼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二人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军林、李秀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支行贷款本金45819.43元、支付利息5860.34元(利息计算至日),合计51679.77元;被告刘军林、李秀萍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按年利率18.954%支付自日至本案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刘英、薛征对被告刘军林、李秀萍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英、薛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军林、李秀萍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6元(减半收取),公告费600元,合计1146元,由被告刘军林、李秀萍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凭本判决书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上诉。
如本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应在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审判员  杨平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罗彬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强基惠农合作股份情况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