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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代办”银行卡获利 四人被判刑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申办百余银行卡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发布时间: 02:02 星期六来源:北京晨报
近日,市三中院审结了一起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的案件。4名被告人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向多家银行申请开立了100余张银行卡。因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4人分别被法院判处1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发 持他人证件办卡露馅
去年3月的一天,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的工作人员小李接待了一位姚姓客户,姚某声称自己的朋友崔某有事,让他代办一张银行卡,并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了自己和崔某的身份证原件。在客户身份核验的过程中,小李发现崔某曾在该行办理过银行卡,遂按崔某之前留在银行的联系电话向崔某核实情况。谁知崔某表示并没委托别人办理银行卡,也不认识姚某,但其身份证曾经丢失过。小李稳住姚某后报警,警方到达后控制住姚某,并通过姚某顺藤摸瓜,发现了一个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获利的犯罪团伙。
案情 办一张卡获利百元
据了解,团伙中有李某、姚某、袁某、郭某等4人。李某通过QQ认识了收购银行卡的“华哥”,后“华哥”让李某帮助办理银行卡,并答应每张给李某100元好处费。“华哥”定期把身份证邮寄给李某,李某办完银行卡之后再寄给“华哥”。“华哥”还寄给李某两部手机和几十张电话卡,代办人在办理银行卡时都预留不同的手机号。
为了能多办卡,李某以做兼职赚钱、刷淘宝信用等为由在网上“招募”了姚某、袁某、郭某3人,李某把身份证给这3人,让他们到各个银行谎称代理朋友、同事办银行卡。银行人员在拨打代理人提供的被代理人的手机进行核对时,李某冒充被代理人接听银行的确认电话。如果银行要求出具书面委托书,李某等人会伪造一个授权委托书,对此银行工作人员一般无法审核出来。
以这种方式,从去年1月到3月,该团伙共办理了106张银行卡。目前有资料显示李某等办理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活动。
判决 团伙成员最高判7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袁某、郭某、姚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中李某、袁某、郭某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故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2万元。但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市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维持原判。
■司法建议
银行间应共享预留电话
法官表示,该案反映出多家银行在办理他人代理开立银行卡业务时,仅要求提供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身份证,在电话核实时采用的又是代理人提供的电话号码,一旦出现像该案中的有专人负责接听此类身份核验电话的情形,银行的身份核验流程就会形同虚设,因此银行应加强管理,对代办信用卡要严格审查,预留的手机号码必须是实名制的电话号码,且争取实现银行之间预留号码等信息的共享。
此外,市民也应当树立防范意识,不要贪图小利而将本人身份证件外借或出租,如遇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应及时到派出所报失备案,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责任编辑: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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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带本人身份证替人补办电话卡 3运营商2家没拦
  |  来源: 西部网  |  作者: 佘晖  |  责任编辑: 许允兵
  市民替人补办电话卡没自己身份证 3运营商2家没拦
昨日,“身份证丢失手机卡被人补办近7万元被盗刷”一事,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报道中,运营商工作人员解释称补卡的人和身份证照片挺像。那么,通讯运营商在代办补卡方面,又会是怎样的情况?昨日,华商报记者和市民合作,对三家运营商补卡情况进行了实际体验。发现两家运营商只要拿着机主身份证,另外再多拿一张身份证,即使并非代办人自己,也可以轻松补卡。
>>中国联通一营业厅
拿着机主和他人身份证代办人顺利补卡成功
昨日上午11时许,华商报记者和市民马先生一起来到中国联通高新一路营业厅外。记者将自己身份证交给马先生,看他能否在记者未到场的情况下给记者成功补办手机卡。
马先生拿着记者的身份证进入营业厅,对一位女工作人员说:“请帮忙给补办一张手机卡。”对方问:“你是要代办卡吗?”得到确认后,又说:“如果是代办的话,代办人也要提供身份证。”马先生说:“我忘了带身份证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说:“那你去拿一张身边朋友的身份证来也行。”马先生返回工作单位,向同事党先生借了一张身份证,再次返回营业厅。
马先生说,等他返回时,接待他的是另外一位女工作人员。对方看也没看他的脸,就直接补了卡。而记者的手机在马先生成功补办手机卡的同时突然没了信号,多次拨打电话均显示失败。
>>中国移动一营业厅
拿着两张身份证工作人员直接就给补办卡
难道通讯运营商在办补办手机卡业务时,代办人可以不拿自己身份证吗?下午1时10分左右,华商报记者和马先生来到高新一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营业厅。
华商报记者同样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马先生,马先生还拿着同事党先生的身份证。随后,马先生进入营业厅。
马先生说,同样是一位女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他直接将两张身份证交给对方,对方也开始给他办理。整个过程,工作人员除了询问要补办的电话号码之外,再没问和他身份有关的任何事情。
同样的,在马先生办理完成补卡手续后,记者的手机已无法使用。补卡完成后,记者拿到新卡装到手机里,才收到10086发来的“您办理的换卡业务已成功”的短信提醒,在补卡之前并未收到任何提醒。
>>中国电信一营业厅
代办人被要求必须拿机主和本人身份证
下午4时50分,市民赵先生和袁先生合作,对电信营业厅补办手机卡的情况进行了体验。
在太白南路西安铁路工程职业大学对面的电信营业厅,袁先生拿着赵先生夫妻俩的身份证,去给赵先生的爱人补办手机卡。排队抽号,然后等待。然而等到袁先生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告诉袁先生:给别人代办补卡业务,必须要拿机主身份证和代办人自己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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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服务:宝鸡一男子骗取他人信用卡 疯狂透支21万获刑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鲁鹏飞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通讯员 杜彦) 利用曾在银行信用卡中心上班的工作便利,以提升信用卡额度或办理无息的信用卡为幌子,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以后,想方设法激活信用卡,私改密码,然后疯狂取款、消费、刷POS机套现,短短四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透支21万余元,并挥霍一空。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袁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袁某某现年24岁,自日起被劳务派遣在宝鸡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了四个月,日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此期间袁某某给他人办理过信用卡。在2013年的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袁某某分别找到通过其办理信用卡的黄某、赵某、王某,提出可以办理更高额度的信用卡或者办理无息信用卡。  黄某等人相信后主动将信用卡交给袁某某,袁某某拿到信用卡以后借故自己手机没电要给领导汇报而使用了黄某等人的手机,故意瞒着黄某等人给信用卡发卡银行打电话激活信用卡、更改只有自己知道的密码、更改银行电子账单邮寄联系方式,以便于自己刷卡不让持卡人发觉。   自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袁某某分别骗取黄某等三人四张信用卡,通过取现、消费、刷POS机套现等方式透支共计元,并产生了大量的滞纳金、利息、超限费等。当黄某等人发现信用卡大额透支以后,遂报警,后民警将袁某某抓获。   在法庭上,袁某某承认黄某等人的信用卡确系其透支,透支总额也予以认可,但袁某某称持卡人主动将卡给其使用,其准备还款但还没有来得及还就被抓获,所以其不构成犯罪,当审判人员问其刷POS机套取的大量钱财去向时,袁某某只说还账了,对短短几个月如何挥霍21万元的具体问题拒不回答。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袁某某以提升信用卡额度或办理无息信用卡为由拿到持卡人的信用卡以后,激活信用卡、私设密码,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取现、套现、消费共透支二十余万元,所透支钱款被其挥霍一空,至今未向银行还款,因为袁某某透支以后不能还款,致使信用卡产生大量的滞纳金、利息、超限费,不但没有提升信用卡信用额度,反而严重影响了持卡人在银行的资信信用,被告人袁某某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其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家属代为退回部分赃款,根据法律规定,袁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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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女子银行卡3天被人盗刷8次损失8千 却无短信提醒
□实习生李帅核心提示丨“我的银行卡3天内被人盗刷8次,却没有收到一条提醒短信。”近日,汝州市民袁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在日至12月9日的三天里,她农业银行借记卡里的8000余元被人盗刷了8次,只剩下了几十元,在此期间她手机原本开通的短信提醒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她觉得银行方面应为损失负责。银行人员表示,目前正在查询,7个工作日后将会有个结果。讲述|连续3天,银行卡中的8000多元被盗刷日下午3时许,大河报记者赶到袁女士家中。袁女士拿出了一些查询资料,其中有一张上打印着“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清单显示,仅在日当天就有6次百元以上的交易,其中一次是转支电子商务支付988元,其余的则是三个1000元、一个2000元和一个491.7元的消费记录,合计金额6479.7元。随后,12月8日、9日两天里,又分别有988元和889元的转支电子商务支付,合计金额1877元,三天内8次支出总金额为8356.7元。同时,在这张清单上打印着12月11日扣除了2元的短信费。据袁女士说,12月11日上午9时许,她去汝州市城垣路与丹阳路交叉口附近的农业银行取钱时,突然发现取款机上显示余额不足,查询发现余额只剩下几十元了。想到银行卡、身份证一直带在身上,她便立即报警。哭诉|半年积蓄一下子没了,却没收到一条短信提醒“8000多元是我半年的积蓄,一下就没了,生活费和来年的房租也没着落了。”袁女士苦恼地说,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在汝州城区生活,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工资,勉强能维持生活,现在钱没了,生活更加艰难,再加上这段时间她一直往银行、派出所跑,工作也受到了影响。至今,派出所没有什么进展,银行也没有给她明确的说法。据袁女士说,她的银行卡与手机绑定有短信提醒服务,每个月银行都会自动扣除费用,但在银行卡被盗刷时,却没有收到一条提醒短信。她查到的资料中,12月7日下午3时01分至3时05分,短短5分钟里,银行卡就被刷走了3000元。“要早收到短信提醒,我也不会损失这么大了。当我把最后剩的几十元取出后,手机才收到了短信提醒,银行应该为我的损失负责任!”说法|银行正在查询,7个工作日后有结果昨日上午10时,记者联系上了汝州市农业银行城垣路分理处的程先生(音)。他告诉记者,这几天他一直帮助袁女士通过内部系统向上级银行查询。通过查询,袁女士银行卡内有三笔钱是网络商城消费,其他则是贵州地区银行的第三方支付。目前,他们正在通过网络商城消费这条线索努力查询,帮袁女士追回被盗刷钱财,并有利于警方破案。至于结果,还需要再等待7个工作日。对于银行卡被盗刷期间袁女士为什么没收到短信提醒?据程先生介绍,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短信发送存在误差;另外一种是对方将提醒短信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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