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城管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单位吗

新邵县城管局回应“新邵城市花园广场舞严重扰民无人管”
尊敬的华声记者,就新邵金三角城市花园广场早晚跳舞严重扰乱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一事,我们多次投诉到贵网,但新邵相关部门没有去解决问题,根本不当一回事!值此“邵阳成立广场舞专项委员会 对大妈们约法三章”在邵阳市区实行之际,我们强烈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委员会还组织广场舞大妈们一起“约法三章”:一是向噪音说不。大家约定,将广场舞的音量调低到60分贝之下,防止干扰学生学习和居民睡眠。二是控制时间,约定健身时间一般不超过晚上9时,不早于早上7时,还给市民一个寂静而又安宁的夜晚。三是规范场地。争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将居民小区院内的健身队伍转移到小区外的开阔场地,现已新辟健身场所18处。
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广场文化活动氛围。
网友评论&&&&共 3 条
这个规定与当前邵阳市区的做法太离谱,去看看邵阳的时间规定吧,去学习一下邵阳城管的执法精神吧,你出台一个规定但没有真正执行,你说安排了城管去管了,但效果在哪,这不是忽悠吗?
评论者:规定是要去执行的 &
21:50 & 第3楼
这个问题我在网上关注了,发现记者帮我们反映了,但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
评论者:新邵城管不管事! &
19:53 & 第2楼
  记者联系了新邵县城管局柳局长,柳局长高度重视,当即安排相关部门给予处理,并在近日给以书面回复。
  华声在线邵阳记者站
评论者:华声在线邵阳记者站 &
18:16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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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17:35:13信息来源:字号:【
  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现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日--12月17日。公示期内,欢迎各界人士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来反映情况。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井港路15号新邵县城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3602323
  附件:
  &&&&&&&&&&&&&&&&&&&&&&&&&&&&&&&&&&&&&&&&&&&&&&&&&&&&&&&&& 新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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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当前位置:&>&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字号:【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在职人员共计104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行政附属1人,事业人员85人。退休人员6人(行政退休2人,事业退休4人)。设立5个内设机构:一办四科:即党政办公室、财务科、镇村管理科、投诉督查科、广告渣土管理科;设立两个下属单位:溧水区市容城建监察大队、溧水区环卫所(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创建卫生城(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协调全区市容环境的保障和综合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光亮化的管理;负责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的审批;负责扬尘管理及渣土运输弃置审批;负责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对户外广告标志、市政公用设施、城区工程施工现场、机动车辆等容貌实施管理和监督;参与城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评审和综合验收工作;组织推行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和组织环境卫生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道路、公厕清扫保洁和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利用、消纳工作;负责环境卫生作业经营单位资质审查。&
  (四)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垃圾渗滤液处理、粪便处理工作。&
  (五)参与创建卫生城(镇)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考核全区创卫工作。&
  (六)负责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全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厕、垃圾中转站、环卫、停车场等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七)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镇村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协调配合镇村做好镇村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参加市级考核验收重点镇、村的业务指导。&
  (八)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等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
  (九)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调研、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十)负责城建管理综合执法、拆违控违、户外广告管理等执法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扎实有效做好全区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处置工作
  做好垃圾外运焚烧处置工作,加快二次中转站的建设,保质量促进度,确保今年5月全区生活垃圾实现外运焚烧处置。同时做好城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
  (二)确定局十项重难点工作
  1、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高效发挥数字化城管作用,建立健全专、兼职信息采集员队伍,并进行二期建设,将镇(街)全部纳入数字化城管范围。扎实做好区城市治理考核工作。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本底资料966个单位计算,新增管理单元290个,力争通过300个。
  2、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改革。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资源,优化组合,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好停车场建设在主城区建设6-8个停车场,新增车位1000个,其中环卫专用停车场1个。二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新建2座垃圾中转站及2座公厕,改造升级2座中转站和4座公厕,建造两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安康驿站。
  4、提高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能力。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做好环卫保洁工作,规范店招店牌。
  5、严格渣土管理
  一是抓源头。严格按照《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狠抓建筑工地源头管理。二是抓监控。依托数字化城管系统,逐步探索建立渣土管理监控平台,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三是抓审批。严格渣土弃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强力整治非法土场。四是抓渣土企业准入制和车辆安全核准制。五是抓渣土弃置场建设,做好城南和城北两个大型渣土弃置场的建设和管理。五是切实抓好枫香岭渣土弃置场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6、拆违控违实现“零增长”。一是继续对违建实行“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重点是加强对农居民建房、规划类违法建设、征迁地块的监管和查处,力争实现违建“零目标”。二是配合各街道、镇做好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特别是对每月市拆违指挥部下发的违建督办,做好上下对接,及时完成上报。三是认真做好列入镇(街)和村(居)千分制考核中拆违控违的考核工作。
  7、热线工单办理进入区先进行列。一是继续提高工单办理的满意度,力争2016年综合排名进入前三。二是强化考核奖惩。制定出台全局工单办理考核办法,对责任部门办理情况加强考核,奖优罚劣。三是做到高效办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为目标,做到有单必办、尽快办理。
  8、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认真开展“生态优美示范村”建设,扎实做好村级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员队伍,做好村居千分制考核中的村容环境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9、持续做好“931”、“9322”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省“931”和市“9322”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拟定并上报2016年和2017年两年行动计划,确保全区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10、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队伍建设,提升作风建设水平,扩大作风建设成效,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城管队伍。
  四、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46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68.14万元,非税收入694万元,其中:其他非税收入270万元,渣土管理费400万元,罚没收入24万元。
  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462.14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1686.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6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94万元(退休费12.0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4.896万元,住房补贴支出164.034万元)、不可预见支出72.8万元;
  (2)项目支出1776万元,具体为:
  ①城市维护管理经费818万元;②两场一街经费120万元;③城治委经费125万元;④广告渣土治理经费260万元;⑤停车设施管理维护经费51万元;⑥拆违控违经费50万元;⑦垃圾分类及农村环境整治经费200万元;⑧新能源环卫车购置费152万元。
  五、“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招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
  2、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24万元。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县城管局单位简介、职能及内设机构
内 容 阅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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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单位简介、职能及内设机构来源:城管局 作者:城管局 发布时间: 更新时间: 点击:11524次 字体:&
机 构 设 置
  一、机构简介
部门全称:湖南省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简称:县城管执法局
性质: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一)城管局执法局机构职能
  城市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对全县各建制镇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路灯、绿化、公园、广场、公厕的管理。
  4、负责县城城区道路的管理,负责县城所有临时占道、基建占道以及在县城规划区道路(含人行道)上挖孔、挖沟、立杆、拉线(含空中新架管线)的管理与审批。
  5、负责城市出租车、公交车等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与审批。
  6、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负责对大街小巷、单位庭院、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监查、考核与评比,并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对在临街外墙面、门店实施室外装修、装饰的管理和审批;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审批和管理。
  7、负责县城城区内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宣传牌、遮阳(雨)布(罩)檐蓬与灯饰等行为的审批与管理。
  8、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车辆维修、洗车行业经营场地的规划与审批。
  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
  10、负责城区河道内采矿、采砂、取石的审批与管理;负责河道环境卫生的管理。
  11、负责进入城区道路车辆的管理和审批。
  12、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干部人事、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3、负责城区饲养动物的管理与审批。
  14、负责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管理与审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或者有照但不按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者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区河道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在城区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炸鱼、麻鱼、药鱼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燃气、供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相应资质许可,擅自进行燃气、供水工程施工、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2、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部门
&  (一)办公室主任:陈春艳
负责调查研究、信息综合;负责联络、协调、宣传、来信来访处理和外事接待;负责局机关的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传递、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维护和管理;负责后勤、财务、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老龄老干、内部保卫、综治稳定、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股长:杨星
负责指导、协调环卫所、绿化队工作;负责临街门面装饰、装修和渣土的处置管理;负责临时占道、基建占道、破路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审批;组织拟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负责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做好园林绿化管理、统计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制度的落实;负责做好城管行业统计报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宣教股(加挂行政处罚中心)股长:刘亦文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城市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移送行政处罚决定到相关部门备案;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主任:刘国英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管理城市客运市场,制定有关城市客运管理的规章制度,核发城市客运经营的有关证件;负责监督、检查出租车、公交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处理城市客运投诉,维护城市客运秩序;负责组织实施对城市公共汽车实行特许经营和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经营者的申请开业、歇业或停业、转让、变更的审查,并办理有关手续。会同公安、交警、交通、建设、规划等部门合理规划和建设停车场、站点,科学安排公交车运行线路;配合物价、税务部门制定客运统一运价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和收费票据;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城市客运行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管督查指挥中心主任:李巨访
负责城管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负责城管违法事件的受理投诉和处理;负责对本局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股室所队的日常工作进行跟踪检查、评比;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各股所队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直属、下属单位
  (一)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伍满平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使湘政函[号批复和绥政办发[2007]47号文件中规定的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燃气和供水、殡葬、规划、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行政、公共客运、城区河道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容监察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绥宁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大队长:肖文雄
绥宁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为副科级机构,由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阻碍城管执法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负责城区范围内有关破坏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和打击;负责查处发生在公交营运车辆和出租车辆上的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完成县公安局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业务上受县公安局指导,日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和管理。
二级事业单位
  (三)绥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所长:兰元成
绥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为县财政差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垃圾及渣土的清运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城镇园林绿化队&& 队长:于光文  绥宁县城镇园林绿化队为县财政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参与编制本级城市绿化规划,并督查落实;参与城市绿化工作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督查单位庭院的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城市风景园林、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 (五)绥宁县渣土管理所&&& 所长:匡志荣
&&&&绥宁县渣土管理所为县财政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施工渣土的处置、运输、消纳进行管理;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进行管理;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施工渣土的处置、运输进行监察执法;负责对渣土消纳场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运输渣土(砂、碎石、灰膏)的车辆进行行业管理;办理县城规划区内施工渣土的处置运输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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