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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公开目录
行政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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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收费标准与依据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和第8条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第32条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46项: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实施机关: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第2条、第3条;《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外[2009]9号)
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资源税减免&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滨海新区地税局、一二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7条
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5号)
注册税务师资格核准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4项: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实施机关: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
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第10条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的核准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第一、二稽查局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8号令);《关于明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稽[2008]19号)
房产税纳税困难企业房产税减免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6条;《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10条;《关于房产税纳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地[2005]1号)
土地使用税纳税困难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
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
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办法》第7条;《关于土地使用税纳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地[2005]2号)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7条
税务登记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外出外来经营活动报验、停复业、遗失税务证件报告及证件重新发放)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16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
注销税务登记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5、16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8条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9条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纳税担保申请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62条;《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1号)
各税种申报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
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9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6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第255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26.《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津政发[1999]43号)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
28.《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值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津政令199号)
财务报表报送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法[2009]43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涉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征[2012]9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津地税征[2013]6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清单申报、专项申报)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63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指南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收[2013]55号)
开具完税证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收[2013]55号)
网上纳税申报方式申请核准或终止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启用全国版横向联网系统的通知》(津地税征[2011]11号)
普通发票真伪鉴定(司法机关要求鉴定、非司法机关要求鉴定)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津地税征[2011]10号)第4条
发票领用的核定(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其他发票)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5条;《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票的领用、调整、验旧、缴销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5条
发票丢失被盗报告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6条
不征收税款申请代开发票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号);《关于不征收税款申请代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征[2012]12号)
减免税申请代开发票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兑奖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地税征[2010]8号)
建筑业项目管理(登记、变更、注销、分包报验)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津地税征[200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行税收管理的通知》(津地税货劳[2010]6号);《关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流[2009]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23号)
不动产项目管理(登记、变更、注销)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和网络实时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征[2012]18号)
冠名发票管理(首次印制、续印、变更)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5条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6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16条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外[2008]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津地税外[2010]6号)
预约定价期满后对需要续签的企业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57条、第58条
企业就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69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的审核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6条、第9条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行政服务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5条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
行政服务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市地税局、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5条
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
行政服务事项
市地税局、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24条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7条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24条
纳税人跨区(县)迁入、迁出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第29条;《关于认真做好纳税人迁移工作的通知》(津地税征[2007]25号)
税款退库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8条、第79条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业务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16条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09]2号)
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8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9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
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30条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2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3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号)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3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3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动漫产业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营业税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非居民企业相关所得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5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条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
国债利息收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1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36号)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83条
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
证券投资基金取得收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法》第36条;《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备案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高[号)
公共交通运营车辆车船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津政令第45号)第5条
节能和新能源的车船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2款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1款
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市地税局、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
残疾、孤老、烈属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
见义勇为奖金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
科技成果转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服务外包企业免房产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对通知》(津政发[号)
配合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保障性租房建设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
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津财税政[2011]8号)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号)
婚姻介绍服务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1款
教育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号)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
经营公租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
企业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
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托儿所、幼儿园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
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78号)
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发改企业[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
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1款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号)
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
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旗等)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财税[2003]55号)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发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号)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畜、畜生、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5款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7款规定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财税[号)
专项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号)
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
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7号)
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和项目服务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8]87号)
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残疾人员个人(自然人)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2款
企业安置残疾人营业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个人所得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地[2006]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09]9号)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核准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9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35号)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军队空余房产免征房产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财税[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后营字[号)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税收优惠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房产税、企业所得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公布天津市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8号)
支持铁路建设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
老年服务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医疗卫生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号)
教育行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国家储备商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4号);《关于公布天津市市级和区县级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津财税政[2012]3号)
供热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转制科研机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市属科研机构转制有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地[2005]42号)
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行政服务事项
各区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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