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可以作为提取公积金 结婚证贷款凭证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当首付吗_百度知道
住房公积金可以当首付吗
提问者采纳
资质证书;
⑧房产评估报告;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为公积金用于贷款的话还是很好的: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⑨如贷款放款至上家;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借款人;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共同借款人,但是不推荐这么做,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
①贷款申请人。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配偶、公积金帐号。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你可以在公积金缴纳满一年之后提取用于支付房屋的首付;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公积金帐号
其他14条网友回答:买房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5人回答
不可以9人回答
认为“可以”的网友回答:
回答1:可以做为首付用的。 1、找开发商先把发票先给你开了(你可以打个欠条),把合同签了; 2、再凭你的购房合同、发票、公积金对帐本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你及爱人的公积金; 3、再把提取的公积金交给开发商换回开始打的...
|二级采纳率54%
回答2: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家庭2个人一起用的
|四级采纳率56%
认为“不可以”的网友回答:
回答1:不能直接作为首付使用,但是可以先自己缴纳首付之后,拿到首付缴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提取,同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中原地产
|十四级采纳率53%
回答2:不可以的
|四级采纳率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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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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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携带提取资料的原件(审核使用)及复印件(纵向复印,存档使用)依次取号或排队等候办理。如支取采用网银支付(目前市中心大厅已使用)的,请提供提取人名下银行卡一张办理转账。《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空白表,可登录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公积金办理处索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不收任何费用;需核查事项,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一、使用提取: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首付款收据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登记备案的,凭购房定金和购房意向协议,提取的公积金通过转账直接进入售房单位账户。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1.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如购房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提供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发票、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1.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如购房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因各种疾病造成家庭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提供医保中心核发的《特殊病种证》、医院出具的相关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治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四)按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当月本息余额清单。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1.提取公积金归还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按期足额归还一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
&&& &&&&&&2.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当月本息余额清单。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一次性偿还公积金或银行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申请。
2、提供银行出具的当月贷款余额清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1.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提取额不超过余额表内的贷款余额。
(七)补交土地收益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管部门出具的补交土地收益金的相关证明及《职工房改信息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1.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其提取额不超过补交土地收益金总金额。
(八)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职工工作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1个月内有效);
2、房屋租赁协议及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备注: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要在封存状态下方可办理(可向职工所在单位了解是否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了封存手续)。
(一)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离退休证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调离本市行政区域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文件或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三)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2、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婚、丧偶的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相关证明或公证书)。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审核盖章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提取的,需出具经职工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的职工本人委托书原件方可办理。
&& &注:如因提取相关政策有调整或变化,将通过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当地公积金办理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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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婚前贷款购房,婚后(还贷满一年)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_百度知道
婚前贷款购房,婚后(还贷满一年)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的,满足相关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公积金开户处提取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资料:  (1)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7)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提取公积金的具备条件:  1.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2.房屋需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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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每个地方,现在我是跟我老婆一起还贷的。我就是你那种情况,公积金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你是不是付了首付以后就直接用公积金贷的还是商贷的,不知道你那边政策如何。我是在江苏这边的,如果是商贷就可以转为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或者是纯公积金贷款,转的成你跟你妻子一起还就行了,只要有结婚证就可以这个可以取的,每个月的政策几乎都有可能是不一样的
是的,政策其实一样的,各地理解有偏差。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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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业务55个常见问题?
一、住房个人贷款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有住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市(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购买商品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购保障性住房和公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50%;
5.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还贷的,可以由借款人提供第三方担保。借款人还贷能力的计算,可以包括本人及配偶和保证人的收入。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6.同意按照分支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7.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三、购商品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30%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开发商章;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管局备案)原件3份;
8.商品房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开发企业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四、购二手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40%首期付款银行转账凭条复印件2份(由主贷人转账支付给房屋所有人);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2份,所购二手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各2份。
五、购限价商品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购房合同原件3份,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复印件、购房名单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开发企业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8.预售房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开发商章。
六、购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购房合同原件3份,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复印件、购房名单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开发企业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七、购单位集资建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集资建房协议书原件3份,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且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单位、本系统职工购买集资建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购公有住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房改房批复文件复印件、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单位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且加盖单位公章。
九、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建造、翻建住房全部价款的50%前期投入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原件、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十、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50%前期投入有效资金凭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大修合同原件,大修预算书原件、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原件、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各2份。
十一、购拆迁安置房贷款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另外,未婚及离异、丧偶未再婚的,还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未婚声明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对于补偿金额不足支付30%首付的需提交补缴部分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政府职能部门与借款人签订的相关房屋协议(如拆迁安置协议)、补偿标准或协议和付款通知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十二、二手房贷款是否对职工所购房屋的房龄有限制?房龄如何认定?
答: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规定,二手房贷款没有对职工所购房屋的房龄限制。但实际操作中如果二手房房龄在20年至30年之间,应注意房屋的市场价值,可相应提高首付比例,首付比例至少为房屋总价的50%;二手房房龄超过30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房龄认定方法:(1)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2)通过开发商查看房屋建设原始文件;(3)通过房产管理机构查看房屋备案材料。
十三、申请二手房贷款,是否需要买卖双方及其配偶到服务大厅面签买卖合同?是否需要提供卖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等材料?
答:不需要。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到场签名确认。
十四、申请二手房贷款,评估价格、合同价格和计税价格三者不一致,如何界定房屋成交总价?
答:以评估价格、合同价格和计税价格三者中价格最低的认定为房屋成交总价。
十五、申请二手房贷款,能否将房款转到除售房人名下账户外的其他账户?
答:贷款资金的收款账户必须是售房单位(售房人)或经公证指定的代收款人账户,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十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是否可以提供第三方担保?
答:目前我局尚未开展第三方担保贷款。
十七、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本人未缴交公积金但配偶缴交公积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谁为主借款人?
答:可以申请贷款,以购房人作为主借人。注意要在贷款档案里面附说明: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0〕98号)规定办理。
十八、职工退休后购买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上有职工及子女的名字,子女符合贷款条件,但房产抵押备案登记表上只有退休职工的名字,无子女的名字,是否发放贷款?
答:如果房产抵押备案登记表上列明子女作为房屋共有人,可以发放贷款。如果购房职工子女即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也不是共有人,则不可以发放贷款。
十九、购买拆迁安置房,能否以配偶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参照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操作。
二十、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海口、三亚地区购商品房、单位集资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公有住房等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二手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建造自住住房的,建房地址在市(县)政府所在镇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他乡镇不超过1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十一、申请贷款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建造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二十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一种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十三、职工能否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海南尚未开通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但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二十四、职工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答:海南尚未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
二十五、什么是组合贷款?
答: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受委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受委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二十六、组合贷款中公积金提前还贷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的是职工再次申请时,对贷款金额的审批需考虑商业贷款的月供。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不同,利率有何差别?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1-5年年利率为3.5%;6-30年年利率为4.0%。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随央行利率调整而调整,从利率调整当日起新发放的贷款执行新的利率标准,利率调整前发放的贷款,在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二十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流程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操作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局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或者由门户网站自行下载,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交资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审批贷款;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受委托银行办理抵(质)押手续;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二十九、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的时限是多长?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散户申请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或受理大批量的单位集体购房贷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材料的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其他手续由银行及房管局等单位办理,总的贷款流程约为1至2个月左右的时间。
三十、如何确定职工贷款额度?
答: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时,会采集客户的性别、年龄、婚姻状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合法有效的月收入、购房类型、购房所在地、房屋总价、贷款期限、个人征信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职工可提供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详细咨询。
三十一、职工存在公积金缴存基数低而工资收入高的情况,应如何计算其还贷能力?
答:可以认定工资流水上的金额作为个人月收入,作为还贷能力计算。
三十二、职工工资是以现金方式发放的,应如何计算其还贷能力?
答:如果有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则按计税金额作为个人收入;如果没有,则按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个人保险缴费基数二者选高的计算个人月收入;如职工不交养老保险,则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金额推算个人月收入。
三十三、在其他市县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在海口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农垦、粤海铁路公积金机构缴存)
答: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受省内地域限制。
三十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及最长可贷年限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及最长可贷年限参考以下公式计算:
最长贷款年限为男:65岁&现年龄女:60岁&现年龄(男65岁,女60岁,为男女职工退休后5年的岁数);
最高月还款额=月收入&生活费(海口地区:一个家庭1500元,单身500元);
最高可贷额度(万元)=最高还款额/最长贷款年限对应的等额本息(或本金)月还款金额。
例:职工、男、未婚、30岁、月收入3500、信用良好,在海口购买商品房,那么65-30=35(年),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最高月还款额为0(元),=62.8(万),那么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
三十五、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何优势?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利率比商业住房贷款的利率低。以贷款50万、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3029.9元,商业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为3553.37元,公积金个人贷款每月可节省523.47元,最终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2.56万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前还贷,职工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为贷款余额的千分之二。
三十六、临近退休的职工是否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未办理退休手续、仍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十七、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管理局应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答: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及时催收。逾期1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催收;逾期3个月以上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会同受委托银行联合催收;逾期6个月以上的,由受委托银行提起诉讼。
三十八、子女购房,能否使用父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子女购房,不能使用父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三十九、夫妻一方单独使用自己的名字购房,但本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使用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一方单独使用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但本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使用另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十、主借款人的配偶或其联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不足半年或未缴存公积金,其工资收入是否并入计算还贷能力?
答:可以。月工资收入的认定以工资流水单或以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测算的收入为准;如果无法提供,则按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二者选高的计算个人月收入;如职工不交养老保险,则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金额推算个人月收入。
四十一、主借款人的配偶公积金缴存在外省的,提供其公积金明细单和工资流水,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
答:可以。但需要提供外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主申请人的配偶在缴存地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十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及配偶存在信用卡消费欠款的情况,对职工申请贷款额度有何影响?
答:对于信用卡或贷记卡欠款超过2万元的,应先清偿欠款后,凭借其偿还记录如存款凭条或信用卡/贷记卡账户明细单,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用卡连续逾期12期以上的不予批准。借款人因不知情而导致的信用卡年费或手续费连续逾期12期以上的除外。
征信报告显示借款人有呆账记录的,不予批准申请贷款。
四十三、男女朋友或者非夫妻关系两人联名买房,两个人都在海南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联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可以联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但需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上都署有两个人的名字。
四十四、在海南省内缴存公积金的外省户籍职工,在海南省内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目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职工的户籍所在地没有要求。如果职工本人是外地户口而长期在海南本地工作,在海南本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海南本地购买自住住房均可以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四十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符合&贷款时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条件。
四十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但递交申请贷款材料时配偶等房产共有人无法前往服务大厅面签,请问如何解决?
答:无法前来办理面签手续的配偶等房产共有人可以向公证部门做公证委托,委托主申请人全权代理房产贷款的相关事宜,在正式办理贷款手续时出具公证委托书即可。
四十七、夫妻双方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吗?
答:借款人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四十八、职工断缴期在半年内,现要求补缴后申请贷款,请问补缴是在原单位账户还是现单位?补缴金额是否由职工个人出资?
答:补缴单位为现单位,补缴金额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出资。
四十九、离婚后房产归男方,女方想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贷款变更手续?
答:1.主借款人不得变更。
2.联合借款人可以变更。变更流程如下:提供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盖章)和公证书(公证该房屋的债务债权归哪一方所有)或者是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到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更改申请,待银行、房产局抵押信息变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十、精装修商品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精装修房属于商品房范畴,应在公积金贷款范围内。在产权明晰,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准予贷款,但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首付比例。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房屋装修,精装修房的贷款额度应由各管理局根据同地段毛坯房房的售价和借款人收入进行分析判断,合理分析可贷额度,切实做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目的。
五十一、借款人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交纳多少违约金?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借款人方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本息,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同意,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并按提前还款金额千分之二缴纳违约金;由保证人提供贷款保证的,借款人还应事先通知保证人。
五十二、如何变更贷款方式和年限?
答:在委贷银行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同意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变更。借款人在贷款还贷期间可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或变更还款方式一次。在借款人家庭出现大病(限夫妻、子女、父母)、大灾或借款人收入徒然下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其他情况申请延期不予受理。借款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工资卡流水(也可同时提供配偶的)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
五十三、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及受委托银行有权停止支付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答: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和受委托银行有权停止支付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1.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4.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权益的;
6.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五十四、目前,各直属局所使用的贷款审批表与门户网站的版本不同,是否可下载使用?
答:各直属局所使用的贷款审批表和门户网站的均可使用,如有直属局不接受,可拨打我局热线电话12329反映情况。
五十五、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能否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投诉?
答:根据相关规定,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资金的过程中,开发商如有违规行为的,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无权要求开发商一定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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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0月31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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