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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香洲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6年春季香洲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
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布2016年春季我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持有香洲区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在外地(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
(二)学区内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
(三)已在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完全产权房产需变更学区的在校学生。
二、招生办法
(一)统筹安排学位。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如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由香洲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二)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08〕29号),以下情况不予转学:
1.已有香洲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以上学段不予转学。
(一)报名时间
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日―19日。
(二)报名方式
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登录香洲教育网(http://xzedu.)“公办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专栏或直接登录(http://xzedu./zsweb),按照转学插班生网上操作指引填报基本信息,对应填写学生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等入学资料,申请相关学校学位,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帐号,完成报名后家长自行打印回执留存。
确实无法上网报名的家长,可于1月17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报读学校的教务处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请与拟报读学校电话联系商定)
1. 录入信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应填写学生、监护人、房产、学历、职业资格信息等入学资料,保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帐号,完成报名后家长应自行打印回执留存。
2.特殊材料提交。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家庭,请在报名期间到拟报读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请与拟报读学校电话联系商定),原件现场核查,交复印件(A4格式)。学校统一汇总后于1月20日上报区教育局。
1因香洲城中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向报读学校提交城中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合同。
2本区户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4政策性照顾生的,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珠教基〔2015〕12号附件),向报读学校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父母均无私房的,需家长到房地产登记中心自行开具《无私房证明》。
6单亲家庭的:离婚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
3.数据审核。教育局分类汇总申请数据后,统一提交公安、房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核对学区。各中小学核准插班生学区。
5. 公示拟录取插班学生名单。1月23日下午5:00时在香洲教育网的“通知公告”中对拟录取插班生进行公示。
6.公布拟录取结果。1月23日下午5:00时在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家长自行上网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打印拟录取回执。
7.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由家长带适龄儿童,打印网上登记表、拟录取回执、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格式),于1月24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相关证明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地产权证》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为准,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3学区外学生转入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需就读小学、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并注明全国学籍号、学校标识码)原件。
4转学插班生在学位申报表上张贴大一寸相片1张。
上述材料以报名截止日期前材料为准,交A4格式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8.报到入学。学生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按学校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按市、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入学材料审核。学校接收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相关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未按规定入读公办中、小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四)规范办学均衡分班。严格执行《关于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号),做好阳光分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注册报到进行均衡分班。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五)加强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严肃处理。
(一)香洲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学校没有要求学生及家长上交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向香洲区教育局或纪检部门投诉。香洲区教育局投诉电话:2611800。
(二)家长和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到入学等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三)因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由于香洲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我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条件的转学插班生,请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1. 2016年春季香洲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流程时间表
2.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2015年)
香洲区教育局&
2016年1月12日
2016年春季香洲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
转学插班招生流程时间表
香洲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611501
香洲区各公办学校招生电话:(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2015年)
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2016年龙华中小学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刚性执行政策温馨提示
9:19:00&来源:搜房网房天下
[提要]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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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中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四月开始报名登记
来源:www.aifanr.net
编辑:发表时间:
频道提供2016上海中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四月开始报名登记有关的信息,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了《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方网记者今天获悉,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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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范儿网 版权所有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房产过户有哪些流程?
来源:漯河聊宅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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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房产过户需要多长时间,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呢?本期购房指南就房产过户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  日常生活中通常会涉及到房产的过户等。那么问题来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房产过户需要多长时间,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呢?本期购房指南就房产过户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一、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得到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产过户流程
  (一)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二)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三)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四)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凭有关协议和证明办理公正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者对遗产权属有争议,则必须通过诉讼分割遗产。
  非诉讼房屋继承手续如下,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1、需要有效的证明
  ①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②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③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2、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①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②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③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④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⑤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四、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
  房子对国人来说是个大问题,也正因如此,房产过户也一直是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早日过户拿到房产证,取得房屋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人早点放心、安心。因此,办理房产过户一定要备齐相关资料,一步一步的按照办理流程来,在一定时间内,如果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大家就一定要去问问是不是中间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保证房产过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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