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了,房产证件没交房多久能拿到房产证怎么办

长沙唐朝大厦“一房两卖” 部分业主买房11年未拿房产证
三湘都市报
10月19日,长沙市芙蓉中路,覃清石给记者展示他买房的一些手续。2004年他买下的唐朝大厦一套房产,至今也没办到房产证。 记者 田超 摄
  三湘都市报讯(记者 叶子君 实习生 王亚丽)11年前买下长沙市芙蓉中路唐朝大厦一处房产时,覃清石没有想到房产证可以在路上跋涉这么久。直到今年7月长沙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近日,唐朝大厦终于通过验收拿到栋证,“即将进入分户办证阶段”。
  【事起】
  11年前未面签就买下房
  2004年春节后一天,覃清石开着车从芙蓉中路驶过,彼时芙蓉中路两侧高楼新立,建鸿达现代城、海东青大厦、唐朝大厦几栋商住楼相继落成不久。
  正在为自己教育咨询公司找办公地址的覃清石被唐朝大厦外的横幅吸引,横幅上写着“尾盘甩卖、售价3000元/平方米再打8折”。
  和周边其他几栋商住楼的单价比起来,每平方米价格至少省了600元,在看过户型也还比较周正后,覃清石决定选在这里。
  购房合同很快在日签定,3月,在开发商唐朝置业有限公司一名业务员的带领下,覃清石到某银行长沙市蔡锷路支行(以下称蔡锷路支行)办理按揭贷款。
  “开发商说只有业务员才能办下贷款,我当时就没上楼,坐在银行外面等。”在没有与银行信贷员面签的情况下,覃清石收到开发商业务员拿来的贷款合同签了字,按揭贷款25万,贷款期限十年。
  和他同样被横幅吸引、没有上楼面签的还有王毅等二十多名业主。
  【乱象】
  业主发现“一房两贷”
  在搬进去住了一年多后,二十多位业主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直到有业主前往长沙市房地局查询,才赫然发现自家在还贷的房子写着别人的名字。
  一传十、十传百,消息很快传到覃清石这里。
  “我赶快去查才知道,我的房子户主是一个叫盛志雄的人,”覃清石说,蔡锷路支行在2001年就跟这个盛志雄签订了贷款合同,根据合同盛志雄的名字在房地局备了案。覃清石认为,出现“一房两卖”有开发商和银行两方的责任,在自己的户主名字得到更正前,他决定先停止偿还银行的贷款,并陆续有其他业主响应。
  2006年,蔡锷路支行将这些停交贷款的业主告上法庭,几乎在被银行起诉的同时,业主们则将开发商唐朝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房子进行“确权”。
  前一场纠纷以蔡锷路支行撤诉告终,开福区法院对后一场纠纷做出了裁决,认定房子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并要求开发商对每位业主进行万元不等的赔偿。
  欣喜的业主们以为很快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但开发商依然没有露面,甚至在长沙市仲裁委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后,依然没有回应。
  业主们开始走上漫漫拿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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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新华网你好,我之前名下有一套房(已卖),现在离婚,和丈夫协商后,又得到一套120平的大房,现在,我想把离婚分的那套大的住房卖掉,换成60方的小房,请问,再办理这个小平方的住房手续时候,之前的房产对我有什么影响,是贷款方面影响还是缴税方面影响?
提问者:商都网友&&回答:2&&提问时间: 09:49:33
您的姓名:&匿名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新)
特约律师-管律师&&回答时间: 10:30:09
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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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其他回复共&1&条
商都网友&&回答时间: 15:40:45
有大房子住为什么要换成小房子呢!再说了换成60平的房子付全款肯定是没问题了,再说说缴税,如果你的大房子已经卖了,对你再买小房子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如果你还没卖,那么多缴税是肯定的了。
商都网友回答了
杨一斌回答了
商都网友回答了房子买了三年,房产证还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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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的问题屡禁不止。很多业主举全家之力买了房子却拿不到产权证的新闻层出不穷。开发商违规开发、银行违规放贷等多重因素致使广大业主的财产权受到损害。领不到房产证,市民们想过户过不了,子女想上学也上不了。有市民不禁问道:“领个房产证,就这么难吗?”
房子好买房产证难办
前不久,润州工商接到市民胡先生投诉,称其2011年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协议分两次交付房款。
第一次交钱后开发商给了他一张购房发票,第二次交钱后开发商却只给了一张收据,称发票要到交房时一同给付。原本约定在2011年11月交付的房屋,到2013年9月胡先生才从小区物业处拿到房屋钥匙。之后,胡先生便想去找开发商拿第二张购房发票,以此领取房产证。谁知到了开发商原先的办公地点,却发现公司已经搬迁,搬到哪去了胡先生也无从得知。
胡先生说,由于没钱装修,他家从拿到房子开始就准备卖房了,但即便是房子的标价低于周围其他小区的房价,也一直没有卖出去。因为没有房产证,谁都不敢买这个房子。即便是私下签署协议,对于买卖双方也都存在风险。“开发商不给发票就办不了房产证,真是坑死人了”。
市民刘先生家住在学府路某小区,入住后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刘先生说:“没有房产证不说别的,单单是我家孩子上学的事就闹心死了。”按照学区,该小区属于恒顺实验小学学区范围内,而没有房产证,户口一直没能迁过来,孩子上学只能在原户口所在地。
刘先生皱着眉头说,“一个房产证操碎了心,孩子眼看明年就上小学了,难道还要付出一笔本不该支付的择校费上学吗?”
办房产证为啥这么难?
开发商在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后,应首先申请初始登记,即把已竣工的房屋登记至开发商名下,办理“大证”。然后,开发商持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和业主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之后业主就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了。
我市房地产专业人士笪先生说,“开发商办不下来房产证的原因很多,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办证难,主要是因为手续不全,另外可能是未能及时缴纳契税。”有的开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造成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这就需要再到相关部门完善规划、验收等手续,从而造成难以办理初始登记,办理转移登记更无从谈起。
另外,开发商办理转移登记往往是整批次办理,但是个别业主未能及时缴纳契税、大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或者是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等材料,从而影响业主整体办证进度。
像胡先生这样,没有房产证导致房子转售不便、无法过户的,只是一个方面。律师袁浩成指出,没有房产证还会影响子女上学、阻碍房屋的转让或租赁,没有房产证也无法将房产抵押以便获得投资贷款。如果开发商利用销售后、备案前的时间差把房子抵押,一旦资金出现问题,不能偿还银行的开发贷款,购房者的损失可能就不只是房产证了。
第一时间索取购房发票
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买到房子后,购房合同中会有房产证的下证时间,如果逾期没有下证,首先应向开发商询问原因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同时,也可以向住建局反映情况。
首先,如果因开发商原因造成无法办证,如房屋未能通过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验收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初始登记的,住建局可对涉及项目研究分析,对确须完善相关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如因个别业主未能及时缴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导致无法整批次办理转移登记的,由住建局协调开发商为已具备条件业主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除此以外,如果因批量申请办证,导致办证流程增长,由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协调工作人员加快办理。
润州工商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无论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索取购房发票,否则将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朱倩倩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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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十几年仍没拿到产权证 房子被转卖业主不干
 来源: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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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购房十几年后仍没拿到产权证,后才得知该房在几年前就被开发商转卖他人。市民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支付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东丽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一审判决解除原、被告间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全额返还购房款7.5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6.5万元。
市民武某于日,以7.5万元价款在本市东丽区购买了一套49平方米的商品房。武某与该楼盘的开发商在《期房购销合同》中约定,武某付齐全款后,房地产公司提供房管部门印制的办理产权证明信,在一个月内必须办理产权证。同日,武某交齐房款,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后武某将房屋装修后交由弟弟居住。据武某称,房地产公司此后一直没有通知他办理产权证。2010年9月,武某发现该房已被房地产公司出售给他人并办理了产权证。武某认为,房地产公司一房二卖的行为侵害了其利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该公司间的《期房购销合同》,由该公司退还其购房款7.5万元,并向其支付违约金7.5万元。
法庭上,被告房地产公司表示,其认可已将房屋出卖的事实,对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及退还购房款的诉求没有异议。对于原告要求赔偿金的诉求,该公司认为数额过高,只同意给付1.5万元现金及1.9万元债权作为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另查明,被告曾于日向原告寄送邮件,内容为询问收件人是否购买诉争房屋,如果购买尽快与被告联系。信件均被退回。上述地址与原告身份证记载的住址不一致。2006年,被告将该房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日,被告在报纸上刊登“急示”,请原告速领退房款。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按约支付了房款,被告应按约交付房屋并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现被告将房屋再次出售,该行为系违约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亦同意解除,应予支持。合同解除后,被告应承担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房款的诉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付7.5万元违约损失的诉求,被告虽辩称其已履行了积极联系原告办理产权证的义务,但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已经通知到本案的原告,亦不能证明其穷尽了告知义务,故对被告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数额没有超过已付房款的一倍,但考虑到办理产权证手续需要原、被告双方的配合,原告在购买房屋后长达十几年之久未积极行使向被告主张过户的权利,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赔偿金数额酌情调整。由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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