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证保险 费率险的保险费率大概是多少

当前位置: >
出口信用保险费率下调
】 浏览:0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副总经理梁志东透露,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费率从今年6月开始,将在目前基础上普遍下调10%。
梁志东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当前为0.8%至1%。外贸企业反映,目前的保险费率过高,增大了外贸企业成本,抑制了投保的积极性。这次费率的下调, 将有效地促进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
据了解,去年上半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出口额仅占当年出口额的1%左右, 投保企业数不足出口企业的8%。而全球贸易额的12%至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下实现的。
你有什么问题吗?请写在这里,顺带你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回复。
中慎贸易官方微信
上海中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ZhongShen-Int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201号
免费热线:86-021-
上海中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ICP备号-1关注我们: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所属分类: &
查看: 257|回复: 0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政策性作用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政策性作用
  (一)配合我国三大外贸战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2004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11547.4亿美元,同比增长35.796,其中出口总额达5933.6亿美元,增长35.4%;进口总额5613.8亿美元,增长36%,全年贸易顺差为319.8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对外贸易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可拉动经济增长约2个百分点,与对外经济贸易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目前已达到8000万人。但是应当看到,贸易大国并不等于贸易强国。例如:我国加工贸易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超过50%;出口对传统市场高度依赖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出口的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科技含量低,出口增长仍主要依靠价格竞争、数量扩张;200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仅占全球的0.4%,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仅为10.9%等等。
& & 一个贸易强国,应当有着优化的贸易结构,能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有着较大规模的海外投资,紧密控制资源和销售市场;有着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能够充分发挥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对外经济贸易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高;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综合经营的能力、持续盈利的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等。为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先后提出了“市场多元化”、“科技兴贸”和“走出去”等外经贸战略,出口信用保险应当在把我国建设成为贸易强国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推动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
  “市场多元化”战略是国家外贸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顺利实施,可以有力地促进我国外贸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目前我国主要出口市场仍然集中在美欧和以日本、香港、东盟为代表的亚洲市场,见下表:
  向美国、欧盟、日本、香港和东盟的出口共占我国出口总额的75.8%,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开拓新兴市场,就要积极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各类企业提供政策引导和服务,通过在非洲、拉美等有条件的地区组建贸易中心和商品分拨中心,办好各种形式的国外参展、办展,来扩大贸易,同时要根据不同市场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在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过程中,企业是主体,产品是核心,贸易方式是手段,出口信用保险是助推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不仅拥有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的专业化优势,而且能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出口信用保险国际组织—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个市场的风险和信用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掌握充分的信息数据,从而可以准确地把握各个出口地区的风险。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我国的出口政策可以在充分考虑各国各地区的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出口地区计划,同时企业也可以在保险机构的评估和建议下,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为市场多元化战略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出口信用保险还可以针对国别、区域以及出口商品所属行业采用差别费率,最终起到鼓励出口市场多元化的作用。
  2、实现“科技兴贸”战略
  “科技兴贸”战略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目前己形成了科技兴贸十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建立了科技兴贸政策体系,培育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由1998年的202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1655亿美元,6年翻三番,年均增长42%,占外贸出口比重从1998年的11%跃至2004年的27.9%,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著名企业迅速崛起。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应着重支持机电产品、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这不仅能够优化贸易结构,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效益,也有效促进了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落实“科技兴贸”战略,要采取以下支持措施。首先,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产品的承保力度。近几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在促进高新技术出口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2002年、2003年和2004年,高科技产品的短期险业务承保额分别为7.3亿美元、19.3亿美元和43.2亿美元,占短期险承保额的比重分别为41.7%,45.3%和40.6%,均比同期高科技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高十几个百分点以上。2003年,承保的高科技产品增量为12亿美元,高科技产品承保额增长率为62%;2004年,承保的高科技产品增量为23.9亿美元,增长率为55%,均大大高于全国同期高科技产品出口额增长率,见一下表:
  因此,应继续对高科技产品实行更为优惠的承保政策,逐步提高对高科技产品的支持份额。对列入商务部、科技部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以及信息通讯、生物医药、飞机、造船、汽车、软件、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采取提供绿色通道和融资便利、创新承保模式、防范技术性贸易壁垒风险等支持措施,同时简化承保程序,加快限额审批、理赔速度,增加费率的灵活性。此外,根据高科技产品出口的风险特征,研究适合软件产品出口承保模式,逐步完善针对不同产品类别的承保政策和模式,增强支持的针对性和效果。其次,积极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帮助这些企业扩大海外市场、树立国际品牌,从而改善我国出口商品结构。
  加强与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扩大合作范围,为它们开拓海外市场提供全程的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服务。再次,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科技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支持。应对船舶制造、飞机制造、通信业、汽车制造、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轨道交通建设、生物制药业、软件业等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有重要影响且具有比较优势的八大行业作为支持重点,实施专门的扶持政策,支持这些行业发展外向型经济。
  3、引导我国企业“走出去”
  从2000年“走出去”战略的提出到2004年底,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得到了迅猛发展。
& & (1)对外直接投资。据商务部统计,2002年我国对外投资金额为9.83亿美元;2003年投资额达到20.87亿美元,同比增长112.3%;2004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36.2亿美元,同比增长73.5%。到2004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近370亿美元。从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采矿业、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从地区分布看,我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拉丁美洲、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大洋洲。现阶段,对外直接投资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增长快,2004年境外企业数量、中方协议投资额、企业平均投资额分别较上年增长62.5%,77.8%和9.5%;二是投资行业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三是亚洲地区占中方协议投资额的五成,港澳地区仍是投资热点;四是中央管理的企业及沿海地区投资拉动作用显著;五是并购等跨国投资方式继续发展。
  (2)对外承包工程。2002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11.9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50.5亿美元,同比增长15.5%;2003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38.4亿美元,同比增长23.6%,新签合同额17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4%;200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74.7亿美元,同比增长26%,新签合同额238.4亿美元,同比增长35%截至2004年底,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1140.3亿美元,合同额1562.9亿美元。
& & (3)对外劳务合作。2002年我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30.7亿美元,同比下降3.3%,新签合同额27.5亿美元,同比下降17.3%;2003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33.09亿美元,同比增长7.7%,新签合同额30.87亿美元,同比增长12.2%,派出各类劳务人数21万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04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37.5亿美元,同比增长13%,新签合同额35亿美元,同比增长13%,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4.8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8%,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总数为53.5万。截至2004年底,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08.2亿美元,合同额361.1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19.3万人。由于“走出去”战略的服务、保障、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己进入良性、快速增长的轨道。结合我国“走出去”战略的特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一方面应通过承保外国政府的征收、汇兑限制、战争以及政府违约风险,使企业放心地“走出去”;另一方面利用自身的专业信息、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在项目工程论证阶段分析风险、项目工程实施阶段管理风险、事故发生之后分担风险,从而大大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迅速稳健地成长为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
  〔二)协助解决“三农”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重中之重的任务,“三农”问题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的现实反映,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而增加农民收入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目前,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例如:200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达200亿美元,带动了4000万人口就业,其中禽类产品出口约5亿美元,相关饲养和加工就业人口超过100万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以赴支持农产品出口,积极发挥了出口信用保险的独特政策性功能。
& & 2004年,出口信用保险共支持了7.3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较2003年增长82.5%,比2004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8.7%的增长率高出73.2个百分点。出口信用保险对农产品承保金额的增长率明显高于我国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率。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数量也显著增加,支持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达到365家,同比增长82.5%。上述数据表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切实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对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并能够利用这一工具控制风险,开拓市场,扩大出口规模。同时在2004年承保的7.3亿美元农产品中,水海产品、畜禽产品和园艺产品超过5亿美元,占农产品承保金额的70%以上,这一承保结构与国家鼓励发展的优势农产品的方向性要求是一致的。
& & 此外,出口信用保险对农产品出口的保障作用也十分明显。2004年,对农产品赔付率超过90%,水海产品、畜禽产品和园艺产品的赔款超过420万美元,占总赔付额的87%以上。通过快捷、准确地赔付,有效发挥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收汇风险保障和损失补偿功能,帮助受损企业顺利渡过难关。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发展迅速,由1990年的不到100亿美元增长到2003年的212.4亿美元,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3%,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居世界第六位。同时,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出口品种不断增加,贸易方式不断拓展,市场多元化的格局初步显现,这些成绩是与出口信用保险在农产品的出口上所发挥的作用分不开的。我国农产品出口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在此过程中,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障碍。
& & 例如:绿色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壁垒、数字壁垒、食品反恐壁垒、身份认证壁垒、知识产权壁垒、食品标签壁垒等。因此,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应继续加强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支持,全力以赴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走出去”,在积极支持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同时,还应加大对开发和利用海外农业资源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资本输出。为使现代农业的整个产业链得到全过程、全方位的保险服务,保险业应合力为之,打造一条覆盖农业产业链的保险链,为现代农业的每个环节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服务,不乏为一条可行之路。具体思路是: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灾害风险可由农业保险公司承保,出运后的收汇风险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厂房设备,由财产保险公司提供财产保险保障,而人寿保险则可以为其员工提供伤害、医疗等保险保障。这样,各类保险公司可以共建一条保险链,覆盖从农产品生产环节到农产品出口环节中农户、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所担心的绝大部分风险。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来说,这不仅可以得到“一揽子”的保险服务,而且由于得到全面的风险保障,银行可扩大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授信,从而促进融资,扩大出口。这种合作模式很好地结合了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促进了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及保险与银行的合作。
  转自贾付生:《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研究》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欢迎关注爱保理微信号,与中国保理共成长。||||||||||
当前位置: →
出口信用保险的国际借鉴和我国的发展对策
国际贸易:出口信用保险的国际借鉴和我国的发展对策是由第一范文站()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出口信用保险的国际借鉴和我国的发展对策论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出口信用保险的国际借鉴和我国的发展对策的正文:
[摘要]&在全球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愈来愈多地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但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历程时间短,保障的力度有限。本文在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国际运作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模式&问题&对策      在当今激烈的竞争的国际贸易市场上,如何按照符合国际规则的运作方式,支持和促进出口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的出口和融资的环境,是政府和广大出口企业都关心的重要议题。作为提供风险保障的出口信用保险,其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同。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国际运作模式   由于各国(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历史沿革上的差异,世界各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的运作模式也就各不相同。按照传统的做法,根据承保政策性业务的主体性质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划分为以下5种模式:   1.政府直接办理模式。它的特点是政府在其机构中设置一个特别部门,专门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该模式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   2.政府成立全资公司办理模式。它的特点是依照国家法律和政府命令由财政出资组建全资国有公司,专门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政府只负责经营政策和方针及资金上的支持,并不具体经营。加拿大、印度、香港和韩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   3.政府控股办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机构是一家股份公司,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占有该公司超半数以上的股权,政府作为该公司最大的股东控制经营。法国、荷兰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均采用这种模式。   4.政府委托私人机构办理模式。它的特点是政府制定政策,私人机构办理,国家承担最终风险。德国、阿根廷采用该模式。   5.进出口银行办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出口信贷与出口信用保险同时提供。牙买加、墨西哥和中国台北采用此模式。   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较快,承保金额从2002年的27.5亿美元发展到2005年的212亿美元。但在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开展虽已有10多年历史,但迄今还没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法律规范,在《对外贸易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中也没有明确。对出口保险政策、保险费率基准、国家风险及限额控制,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的具体投保事项,如承保范围、保费率、损失界定等方面,国家还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全面、统一规定。由于缺乏法律保障,造成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和管理体制不稳定,参与部门和机构的性质、职责及相互关系很不明确;保险赔付不规范,影响企业的投保积极性,不利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开展。 2.投保申请周期过长,投保费率过高   目前,出口企业从申请出口信用保险到最后投保,中间最少需要十几天。这对于短期出口业务来说显然周期过长。对于中长期的项目来说,申请投保的时间更长,另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平均保费率近1%,对东欧、南美、非洲等急需投保的国家和地区,平均保费率高达2%。偏高的保险费率对我国许多处于亏损或保本经营状况的外贸企业及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成本,削弱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分配不均,使很多项目得不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   我国65%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是对西方等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经济发达,保险额度有较大剩余。而对我国周边及东南亚国家保险额度有限,这些国家经济不够稳定,外汇短缺,在外贸项目中难免出现不付款或拖延付款的情况,收汇风险更大。   三、促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对策思考   在借鉴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模式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具体问题,本人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健全有关出口信用保险的法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出口信用保险都是在法规基础和框架上建立起来的。我国应借鉴英国、日本、韩国的经验,制定《国际贸易保险法》,规定出口信用保险的宗旨、经营原则、管理方式、各参与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等等,以约束和规范参与机构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职责,保证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确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2.降低保险费率   保险费偏高是出口信用保险不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偏高的保险费率对我国许多处于亏损或保本经营状况的外贸企业及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它们的出口成本,削弱了其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保险费率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下调,达到企业可以接受的水平。   3.合理分配保险配额,推动出口贸易范围的扩大   鉴于目前我国出口企业与风险较高的新兴市场外贸合作越来越多,出口信用保险配额应重新调整,以推动我国出口贸易范围的扩大。保险企业应改变传统的以风险大小为标准分配保险配额的做法,积极配合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在保持盈亏平衡的前提下,将保险配额向新兴市场倾斜,大力支持出口企业的发展。[3]      参考文献   [1]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杨学进[J]中国科技产业月刊&1995(3)   [2]透析我国出口保险中的问题&万晓兰[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5(4)   [3]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策略&王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6)
国际贸易排行
  |    |    |    |    |  
第一范文站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鄂ICP备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责必究危机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的优势分析-牛bb文章网
危机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的优势分析
本文话题:
摘要: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已给实体经济带来了巨大影响。目前我国仍然是出口导向型经济为主,抵抗金融风暴带来的冲击对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有重大意义。本文着重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在促进出口贸易方面有哪些优势,并提出建议。关键词:危机 出口信用保险 贸易融资一、危机背景下出口企业的困境和挑战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以来,外贸出口受到了最直接的影响。全球经济的“严冬”俨然已经来临,一些工厂、零售商相继倒闭。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2008年第四季度商品和服务出口额交第三季度下降18.6%,七大工业国商品出口下降9.5%。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也显示,我国第四季度GDP增长6.8%,远远低于第三季度的9%。在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下,出口成本也不断上升,我国出口企业同时还要面临外国利用技术壁垒等手段对出口商品和服务的打压,再加上国际环境的复杂化、不良贸易比率增多的趋势,我国出口企业可以说是到了“最困难的时候”。从今年秋季的广交会上可以发现外商明显减少,实际交易的比例也下降。国家虽然已经采取了相关的货币以及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但市场仍然显示出信心不足的特征。因此,增加企业信用、降低交易风险成为出口企业的首要任务,也是在目前的形势下提高竞争力和生存力的重要途径。这时候,一种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较广泛使用,但在中国份额依旧很小的一种融资手段—出口信用保险—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二、出口信用保险的定义及其优势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促进外贸出口,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业务,即银行对已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用险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额度,并办理额度内的信用贷款。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主要有四种(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担保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选择适当的险别投保。那么,出口信用保险到底有什么特征和优势呢?1.帮助山口企业规避违约风险,确保收汇安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收集优势,与投保企业共同监督买家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2008年下半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国内多家投保的出口公司预见了外国零售下家的破产,并提前终止了对其继续供货,撤销部分授信额度,将理论上650万破产保护的损失降低到了只有180万。2.提供信息管理与咨询服务。正如第一点所说,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可以利用其追偿系统和资讯网络以及专业的信息收集渠道充分调查买方的信誉状况,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不断寻找到新的客户。3.有利于贸易融资。当一家贸易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后,信保行相当于起到了担保的作用,因此,这时外国买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即使当前环境有较大的风险,但既然信保行是国家做后盾的,相对要安全的多,也就更愿意更放心与出口商进行贸易合作。同时,投保商将出口信用保险收益权做抵押,也更容易申请到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的贷款,这也能较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状况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起步较晚,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拓展出口信贷业务。到二十世纪末,发达国家的出口信贷保险业务已经开展了八十多年。在法国的出口总额中有21%投了出口信用保险,日本则达到了39%,韩国也有13%。而当时我国的投保企业数量仅占出口企业总数量的2.7%,并且投保交易额的比重只占出口总额的1%~2%,与世界平均水平10%相差甚远。2002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额为27亿美元,占当年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约2%;、2005三年,业务每年翻一番:到2005年,支持额跃升为212亿美元,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升至6 7%。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信保总承保额626亿美元,同比增长58%。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总保额37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30%。今年五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颁布的稳定外需的第一条就是“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率,今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并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资金安排。”可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在政府的支持下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商务部有关工作情况时表示,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将从0.63%降低到0.45%,降幅将近30%,以达到促进出口,刺激外贸发展的目的。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时应注意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保险门槛。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已经较低,但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刺激企业的投保力度。现在出口信用保险设定的门槛依然较高。在这之前,投保低于500万是不能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但在今年这个限制下降到了只要200万美元,年最低保费仍需2万美元。有专家指出,如果接受出口额太小的公司投保,就好比大银行给小企业贷款,手续照样那么多,成本一样付出,服务很难到位。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商会将小企业贸易打包后统一认证投保,这样既有信誉保证,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开支,提高效率。政府在财政上予以支持。政府每年在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预算管理体制透明化,甚至可以在资金来源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而使保险公司有足够底气开展赔付业务,出口信用保险体制得到充分财政保障,确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扩张能顺利实施。健全出口信用保险相关法律条款。规范操作,财务公开,健康的市场要有效运转,依然需要制度上的保障。外国一些立法已经比较成熟,可以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适当的借鉴,加快完善能适应我国出口贸易市场情况的出口信用保险条例。参考文献:1.杨国铭.出口信用保险是化解外贸出口风险的有效办法.国际商务研究,1999,52.於齐放.对温州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抵御金融风暴的探讨.特区经济,2009.53.毛愫璜.谈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财会月刊,2009,14
分享:&&|&&热度:℃&&|&&推荐:
延伸阅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出口信用担保保险费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