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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重估孙文:历史叙事的另一面
重估孙文:历史叙事的另一面
【原文刊于《领导者》2014年6月号;原文未标注释,也有删节】
孙文在中国主流历史叙事中,应该说始终是以正面、高大、崇高、圣贤等形象出现并深入人心的,从晚清领导排满革命,到“二次革命”、“护法运动”,直至“联俄、容共、扶助农工”,一路都是光环闪耀。即便是1949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他的画像仍然出现在游行队伍中,与伟大领袖、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并排着。至于说在民国国民党主政时期和1949年后的海峡对岸,更是作为被无限崇仰的“国父”而始终存在着。
一、关于孙文的另类评价
如果全面考察了历史,关于孙文的评价,在历史的主流之外还有一些另类的声音常常不为人所熟悉。或者说,就是在当时中国,孙文并不是如历史后来叙述和想象的那样,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圣雄,更何况拥有人们想象般地个人崇拜。
不妨略举事例。
袁世凯在南北和谈之初曾向唐绍仪表示说:总统一事,“我不能为,应让黄兴为之”。尽管这也许是言不由衷的玩笑话,不足信,但是袁世凯却没有以孙文为言说对象,这却是个事实。
著名记者黄远生曾评价说:“黄克强,乃一率直热诚之人。其主张厉行国民捐及不换纸币,正是热诚过人之处。然其政治思想之不适于今日者可见。顾其条理纵不及遁初,而终异于[孙]之大言无实。若记者管窥蠡测之见不甚谬误,则记者愿为宋系而兼黄系,绝不愿为[孙]系也。”可见,在黄远生那里,孙文的口碑不算太好。
作为他曾经的战友和后来“倒孙”派,章太炎说过:“若举总统,论功应属黄兴,论才应属宋教仁,论德应属汪精卫。同志多病其妄。……然终以党人故,克强不敢夺首领之地位,遁初始欲戴为总统,已为总理,至是亦不得不服从党议。”吴稚晖则在给陈炯明的信中描述“孙文从不记人过……能说海阔天空的大话;他有勤快、寡怨、服善三长。他惟此三长,就此三长,把他装扮成一个首领,比檀香木雕著的木头首领自胜……”
南北议和时,黄兴主张跟袁世凯妥协,孙文不同意,汪精卫也曾当面质疑他说:“然则先生岂欲作洪秀全第二,据南京称帝以自娱,违背驱除鞑虏之誓言乎?……先生若非为自计,何不效法尧舜,犹胜于征诛而有天下之汤武,又可免陷太平天国之覆辙。”据吴玉章回忆,汪精卫还当面曾讽刺孙文有名利思想,说:“你不赞成和议,难道是舍不得总统吗?”
作为同盟会的战友,宋教仁对孙文的评价也不甚高。如他在日记中层先后这样记道:孙“素日不能开诚布公、虚心坦怀以待人,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日宋教仁说:“像孙逸仙那样的野心家做领导人,中国革命要达目的,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相信,在真正的大首领出现之前,努力钻研有关的政治的书籍是得体的。”(日本外务省政务局跟踪宋教仁的秘密档案)1910年12月,宋教仁与日本朋友串户真左树说:“孙逸仙已是落后于时代的人物,不足以指导革命运动。”
一些西方人士的看法也很独特。
谢缵泰在《中华民国革命秘史》中这样写道:“Sun Yat-sen appears to be a rash and reckless
fellow. He would risk his life to make a name for ‘himself’. Sun
proposes things that are subject to condemnation—he thinks he is
able to do anything—no obstructions—‘all paper’!” “Sun has got’
revolution’ on the brain, and is so ‘occupied’ at times that he
speaks and acts strangely! He will grow crazy yet. I for one could
not trust him with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leadership of the
Movement…”(汉译:“孙逸仙看来是个急躁轻进之徒。为他‘一己’成名,不惜铤而走险。孙所谋划的事情无不嗤之以鼻——他觉得他能做成一切事情——只需举手之劳——‘扯淡’!”“孙念念不忘‘造反’,且如此‘执迷’,以至有时言行古怪!他会走火入魔的。我个人就不信他能担负起领导运动的责任……”)
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说孙文“缺乏领导中国所必需的实际品质”。一些西方人就认为:“孙逸仙不知军事,就任以来,颇为人所反对,决不能与各省革党连合无间。盖孙之思想太高,对于中国社会程度不合。”列宁也认为,孙中山有很多缺点,例如富于幻想,不坚决。看来,历史在孙文与袁世凯之间做出的选择,也不是没有道理。
英国《旁观者》驻北京记者描述过:“记者以为,袁世凯实为中国此时所需要的强人。记者更大胆推测,将来袁退出政界,黄兴将是最适宜的总统继任人选。”可见,在外人眼里,孙中山排位在袁、黄之后。当年一个法国目击者还评价黄兴是“中国革命之拿破仑。”印象中,孙文没有获得过这样的殊荣。
更有端纳在写给莫理循的信中这样评价道:“我们这里的孙逸仙是最讨人厌的人,……孙向我保证他要从此退出政界,但是我有怀疑。我注意到凡是去见他的中国人仍然称呼他‘总统’。他们简直要给他磕头了。我深信他已经把自己想象成中国的摩西了。芸芸众生是命中注定要由他领着到达希望之乡的。……他是个傻瓜。……孙不仅是个疯子,而且比疯子还要疯。他丝毫不讲实际,缺乏普通常识,而且他对自己表示的现在倡议的事业缺乏最基本的概念。”如果结合孙中山发动“二次革命”、后来自立广州革命政府,并以革命大元帅自封,似乎端纳的预感也有一定可取之处。
之所以罗列这些不同声音,并非刻意要推翻和否决孙文在现代中国引领革命潮流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而是本着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呈现历史的另一面。因为旅美美国历史学教授任达就曾感叹说:“中国的政治文化是高度个人化的,似乎需要一个放大了的人物或象征,把信奉的人们团结在他的周围,并组成特别的关系网络,才能工作。日本的政治文化是高度制度化和非个人化的,总是围绕着已经建立起来的机构和等级制度运作,类似中国式‘个人崇拜’差不多是不存在的。由于这种差别的影响,博闻广见的美国人,今天都知道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周恩来和邓小平。但有多少同样博闻广见的人们,能说出或知道一个日本明治年代的领袖,或者说得出现在日本首相的姓名呢?”这或许也是特殊国情使然吧。
二、重估孙文式革命的不择手段
关于孙文的评判,一直以来颇多争议,但总体比较起来说,作为同时代人的梁启超,在孙文死后做过一段经典概述:“孙君是一位历史上大人物,这是无论如何不能不公认的事业[实]。我对于他最佩服的:第一,是意志力坚强,经力[历]多少风波,始终未尝挫折。第二,是临事机警,长于应变。尤其对群众心理,最善观察,最善利用。第三,是操守廉洁,最少他自己本身不肯乱弄钱,便弄钱也决不为个人目的。孙君人物的价值,就在这三件。我对孙君最不满的一件事是,‘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这句话也许有人觉得迂阔不切事情,但我始终认为,是政治家道德所必要的。因为不择手段的理论一倡……结果可以把目的扔向一边,所谓本来之目的,倒反变成装饰品了。……在现代这种社会里头,不合[会]用手段的人,便悖于‘适者生存’的原则;孙君不得已而出此,我们也有相当的原谅。但我以为孙君所以成功者在此,其所以失败者,亦未必不在此。我们很可惜的是孙君本来目的没有实现的机会,他便死了。”
梁启超与孙文无论是在精神气质方面,还是具体思想主张、行为等方面,都是两个世界的人,但不得不承认,其评价相对较准确、客观地抓住了孙文的精神气质和处世哲学。尤其是其中那句“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堪称点睛之笔,不仅与唐德刚等学人“心有戚戚焉”,也道出了后继的所谓革命领袖们毕其功于一役、根本之解决的一个共同特点。
孙文究竟有多不择手段,以致于令众多学人产生共鸣呢?不妨简单示例。
孙文在海外筹措革命经费时,曾“致函英国银行家时承诺‘共和国承认清政府给予外国人的一切特权和租让权,将严惩一切侵犯欧洲人的生命与财产者。中国政府与各国签订的条约继续有效,一切外债仍旧偿还。’”如果从国家主义和爱国主义的角度来说,孙文这样卑躬奉迎的允诺与前朝大清帝国又有何区别呢?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的几个月,南京政府财政艰难,无以为继,只能靠借贷度日,在孙文主导下,临时政府在发行公债、军用券、私人借贷外,还将汉冶萍铁矿、轮船招商局和江浙铁路出卖,造成股东和议员的激烈反对,影响极坏。
对于借贷,其实本无可厚非,因为政府运营离不开庞大的财政支出,但孙文的不厚道之处在于,自己借贷时无所不用其极,而待到袁世凯操办善后大借款,他和黄兴等却说借款“条约迁就,损失利权甚巨”“破坏约法、蹂躏国会”,因此通电“奉恳各国政府人民设法禁阻银行团,俾不得以巨款供给北京”。这其中的逻辑便是“我借得你借不得”。对此“僭谋内乱”的行径,难怪袁世凯痛斥孙文只会捣乱,北方各省都督联名批评孙、黄“不惜名誉,不爱国家,谗言横行,甘为戎首;始把宋案牵诬政府,继以借款冀逞阴谋”。
更有甚者,日至6日,为“从日本获得巨款,以巩固南京政府,停止与袁世凯的和谈”,孙文就日本“租借满洲”一事又与三井物产社员森恪进行了商谈,承诺日本若给予南京临时政府以“特殊援助”,则将“满洲”委托给日本。
尽管历史不能假设,但是如果真的设想一下:孙文当年获得日本人的支持——其他的问题暂不去说,恐怕中国的东北,现在还不到回归的期限,中国的“半殖民地”性质还将被拿来说事。
日,正在日本流亡的孙文,通过老朋友、也是日本政客犬养毅的关系结识了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并致密函表达了“联日”、“讨袁”的强烈意愿。函中写道:“今日日本,宜助支那革新,以救东亚危局,而支那之报酬,则开放全国市场,以惠日本工商。……”“此诚千古未有之奇功,毕世至大之伟业也。机会已熟,时哉勿失”。“阁下为非常之人物,今遇非常之机会,正阁下大焕其经纶之日也。”
面对日本政府提出的“二十一条”,作为有良知的中国人——颇为尴尬的是孙文持有美国护照,在此大是大非面前,应该同政府一道表示愤慨和抵制,如黄兴等“欧事研究会”暂时停止反袁革命活动并通电指出:“一族以为之事,纵为万恶,亦惟族人自董理之。倚赖他族,国必不保。”然而孙文在此时协同陈其美、王统一与满铁株式会社理事犬塚信太郎和社员山田纯三郎签订了《中日盟约》,共计十一条,其出卖中国权益绝对超过“二十一条”。然而,这时的孙文却倒打一把说“袁世凯蓄意眉日卖国,非除去之,决不能保卫国权”,让人啼笑皆非。
日,在未得到大隈重信首相的回音后,孙文再次提笔密函给大隈重信内阁的外务部政务局局长小池张造,认为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之所谓日中交涉事件”,“乃以日中亲善及东亚和平为谈判之目的者。此点与不肖所倡导之主张相一致,虽欣喜不已……”“欲得巩固之同盟,尝起草如左之盟约草案,秘密就教于贵国之有司焉”,并重申了前一密函的提议的“十一条”。
一段时间以来,不论是中国的学界大佬还是市井小民,但凡提及袁世凯与“二十一条”时,无不咒骂日本人的丧尽天良、袁世凯的无耻卖国,连带在谈判中做出贡献的外交次长曹汝霖、驻日公使陆宗舆等都被打上卖国贼的名签,甚至完全忽略袁世凯等民国要人将“二十一条”变成“十三条”的积极努力和既成事实,更忽视了袁世凯主政下的民国政府与日本签订新约是在被动、被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不是主动赠与、甘心奉上的。这一点虽然不至于表彰其功,因为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象征和公仆,他们在任职之时即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国为民遭受困难、委屈和问责,也都是规则和他们从政本身决定的,但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对历史人物报以同情性理解总还是需要的。
与袁世凯等不同的是,孙文密函中计划出卖中国权益却是赤裸裸的,是积极主动的,此前史料未发现也就罢了,但是1980年代随着诸多档案被公开,为什么有爱国传统的热血青年们竟然放过了孙文?难道卖国也要因人而异?爱国也要看人下菜碟?
当然,再退一步说,孙文甘心卖国实在也是冤枉他。生在中国——同样尴尬的是孙文持有美国护照,有哪一个正常人愿意背负这样一个千古骂名呢?!他之举动,实在是为革命、为推翻袁世凯政权的所使用的手段而已。
但即便如此,他这样不择手段的行为就应该原谅吗?
如果应该原谅,或者说是出于为革命的大义,那么按照逻辑推理,袁世凯借款、被迫签订“二十一条”应该原谅,大清帝国被迫与外国所签订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也应该予以原谅。总不能同一事理,双重标准吧。
再者,孙文如此不择手段、以图根本之解决,后世人是否也可以打出一个旗号效仿呢?只要认定执政者不合法、无能力、贪污腐败盛行,是不是无论哪个人、何时何地,都可以秉持“大义”而不必操心“勾结境外势力”、“干涉内政”等指控呢?
孙文筹集革命经费不择手段、豪无下限还有另外很多案例。再举两例为是。
台湾学者在美国胡佛东亚图书馆见过一份共计102件、以信函为主的“波斯文件”,显示的是孙文等与美国朝野人士密商借款事,时间从1908年9月始至1911年4月终。其中一函中有“我希望很快得闻好消息”字样,据“留美之父”容闳透露,此“好消息”即“一千万美元借款,分五期支付,即每次二百万元,以十年为期,利息按本金百分十五计算,每次付款时即先扣除利息。如果一省光复,和平秩序建立,新政府即委任美国财务管理人为海关税务人员征收入出口税,以十五年为期。新政府保证给予树种工商业专利权……”尽管这个“好消息”最终未能实现,但是这样大数额、高报酬的“非法集资案”,或者也只有孙文这样的赌徒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面对黎元洪和段祺瑞的“府院之争”,孙文选择了“反参战”这一边,为此德国驻中国公使馆向其私下贿赂了两百万银元——这在当时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天价!而德国政府同样贿赂段祺瑞时,却遭到了奚落和拒绝。两相比较,无论是在人格魅力上,还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孙文都要矮小很多。至于孙文为了获得德国的支持,在战争行将结束的数月中派遣曹亚伯赴柏林,建议德国和俄国联合组织和装备一支军队占领北京,获取食物和原料,再通过俄国的铁路把它们运回德国等荒谬的举措,更不必去评说。
特别是,在政府已经做出参加协约国作战的决定后,孙文不但不退换“赃款”,而且会同岑春煊、唐绍仪等一帮国民党籍的失意政客和海军将领程光壁,携款南下广州,另设非常国会,并组建分裂中国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同时毫无操守地宣布对德进入战争状态。真是令人大跌眼镜,尤为君子所不齿。或如唐德刚所言:“孙氏不择手段之余,也只是把自己的政治地位降低到一个与众无异的地方军头而已。”
当然,即便如梁启超所说,很多时候孙文不择手段是为公、为革命,不是中饱私囊、借机敛财,但问题正在这里,中国人特别习惯以动机、目的去评判和裁夺历史人物和事件,而忽视和淡漠渐进改革和程序正义,而最终的结果就是社会和国家建设总也是一团糟,也就难怪遗少陈寅恪发出“托命于非驴非马之国”的感慨了。
关于不择手段的弊端,其实早有先贤指出其弊端。如圣雄甘地就认为:“手段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胡适在1948年指出:“有许多没有忍耐心的年轻人也许听了不满意,他们要‘彻底改革’,不要那一点一滴的立法,他们要暴力革命,不要和平演进。……近代一百六七十年的历史,很清楚地指示我们,凡主张彻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不走上绝对专制的路,这是很自然的,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权可以铲除一切反对党,消灭一切阻力,也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治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用残酷的方法做到他们认为根本改革的目的。”
当然,性情急躁的中国人从来不曾重视过这样理性的思想。
纵览历史可知,不择手段的一个个直接后果不过是两千多年来王朝、政权更替时,造反者、革命者总是声称为国为民,为天下为苍生,为大同世界,为客观真理,于是造反、革命过程中不择手段,代价沉重,在夺得那把旧椅子成为高高在上者后,为了稳固政权和既得利益,同样不择手段地以暴力、恐怖或谎言、“阳谋”等方式清除异己,打压不同声音。在家天下建设过程中问题迭出时,在民众情绪低落之时,总是被告知这是暂时的、是黎明前的黑暗,前方有梅林,黄金世界指日可待;在社会矛盾激化、民众不堪困苦开始激烈反对时,又被告知:若不是自然灾害横行,贪官污吏从中作梗,外部势力和帝国主义蓄意破坏,不然,我们早就实现……
就这么不择手段,就这么连哄带骗,就这么一手拿大棒一手拿胡萝卜,一年一年,一代一代,何时是个尽头呢?待到王朝崩溃、社会动荡之时,最后一个就成为罪魁祸首,然后在大动荡的历史中继续不择手段,而始终摆脱不了倒霉命运的永远是芸芸众生、人民大众。中国古往今来的历史莫不如此,真是令人伤透脑筋。忽然想起鲁迅的一句话:“这样的中国人!呸!呸!”
三、“宋案”与孙文主导下的“二次革命”
孙文等发动武力讨伐袁世凯的军事行动,主流历史叙事习惯将之描述为“二次革命”——辛亥革命是第一次革命。有关这一事件的发生,历史清晰地显示其根源一个是善后大借款,另一个就是1913年宋教仁遇刺案。
有关宋教仁遇刺身死,不妨先来管窥一下当年的言论。民主党创建人之一、后来成为进步党骨干的刘以芬认为,宋教仁遇刺后不仅是一身存亡,而是与国运相关,因为此后无人有他那样的风度又缺乏他那样的见识,所以“致使当时国民、进步两党相激相荡,演成两败俱伤,而政局遂不复问矣”,他还说:假定宋教仁活着,“定能调和各政党间,消除偏见,共循轨道,以进入宪政之途”。与宋教仁私交甚好却又是反对派的汤化龙在挽联中写道:“倘许我作愤激语,谓神州将与先生毅魄俱沉,号哭范巨卿,白马素车无地赴;便降格就利害观,何国人忍把万里长城自坏,从容来君叔,抽刀移笔向谁言。”林长民在挽联中有“政举人存,人亡政息”的句子。以上言论足见宋教仁在民初现代政治中的地位。
的确,宋教仁在民初遇刺前的表现十分耀眼,个人能力强、威信高、富于人格魅力,相比那些旧派士人又相对精于政党政治运营,正可谓风头正劲、蓄势待发。在其力主“毁党造党”中,同盟会完成从革命党向现代政党的身份转变,并顺理成为国民党代理理事长,最终击败梁启超、汤化龙为党魁的进步党赢得了国会的选举。但是,就在日北上的上海火车站,宋教仁遭人买凶暗杀,3月22日晨不治身亡。
作为民国第一大案,宋教仁遇刺后,凶手武士英、应桂馨相继被抓,总统袁世凯、临时总理赵秉钧接连成为嫌疑人,统一党魁梁启超和以上海督军陈其美为首的国民党也都在被怀疑之列。一时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宋案案发三天的3月22日,孙文即从日本启程。
25日赶到上海后,当晚就与陈其美、居正、戴季陶等人集会于黄兴寓所,商讨举兵讨袁,进行二次革命。孙文说:“事已至此,只有起兵。因为袁世凯是总统,总统指使暗杀,则断非法律所能解决,所能解决者只有武力。”并力主“速战”、“联日”。他说“日国亚东,与我为邻,亲与善邻,乃我之福,日助我则我胜,日助袁则袁胜。”
据日本外务省档案显示,孙文于回上海后第二天,即2月26日,拜见了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言谈中除一口咬定宋案系袁世凯所为外,还表示自己“一步亦不退让”,“考虑使议会按照预期集会,一开头即弹劾袁之丧失立场”,并“恳切希望日本国政府于此时予以十分注意,加强警戒”。
3月31日,在国民党内部意见尚未统一、宋案尚在进行中时,孙文再次会晤了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并希望“各国对袁世凯施加压力,使其退让”,在被问及此举是否干涉内政时,孙文说:“压力难迄未实行,怯懦之袁世凯或可能直接透露退让之意,然则允诺与以十分之名誉使之退却而获圆满之解决,此在具有半独立国外观之中国而言,殆不属于干涉内政也。”
4月4日,孙文出席日本驻总领事馆宴会,并就美国政府承认中华民国发表讲话,希望美国“稍缓执行”,否则“日后贻一笑柄”,对国民党“方针绝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他还表达了,国民党将使即将召开的“国会尽量延长会期”,“以便掌握充分材料对袁进行诘责”,“如果万不得已,则在选举时或将排除袁世凯而另以他人充任总统”。
在孙文的煽动下,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在4月3日致日本外务大臣牧野电中汇报说:“孙、黄一派之所顾虑者,希望各国对袁进行干预,特别希望依赖日本。……孙更望我政府决定国策,俾一旦于南北分裂之际,得以决定态度,实为必要……国民党之有力者,愿以诚意与日本提携。若南方设想付诸实施,得睹巩固政府之出现,当仍然采用日本之货币制度,谋贸易之进展,请求两国亲善之政策,以维持东方之和平局面。当南北分裂之际,日本政府宜速承认南方政府。”4月6日,有吉明再致电外务大臣牧野转达了孙文“去袁”的决心,其具体方针是在“议会弹劾无效之后,先以副总统黎元洪处理大总统事务”,劝袁退让不得后,“决心亲率北伐军讨袁”。
与孙文的暴力报复不同,黄兴认为,“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对此问题,宜持以冷静态度,而待正当之解决”,否则“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黄兴这样的“识大体、有气度”的想法在宋教仁主持的《民立报》得到响应。其中写道:“国民苟以是主张到底,民意可以御甲兵,独夫何畏焉!苟法律而尚不能完全解决,则以政治解决可矣!……国会当依据约法,提出弹劾案,使袁、赵解职,由国民组织特别法庭,为公正之审判,以为此案最后之解决也。”
但是孙文坚持用兵讨伐,并先后以运动、说服、辩论等为手段,甚至计划运动嫡系的南京第八师下层军官造反杀师长等手段,终于迫使黄兴、程德全、陈炯明、柏文蔚等向民国政府宣战,所谓“二次革命”爆发。
在这一事件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那就是,孙文匆匆从日本赶回,仅仅五天时间便匆忙决策,这其中难免不令人心生疑惑。因为,尽管直接凶手武士英、应桂馨等当事人已经被捕,所获电报也清晰在案,法院也在紧张介入调查、取证过程中,但事实尚未完全清楚,如果是一个头脑清醒、心怀天下的政治家,无论于个人声誉威望还是从大局着想,怎能轻言起兵,而且态度决绝?仅此一点,比之黄兴,孙文作为政治家的气质和胸怀以及个人品质就要差很多。
作为共和元勋,在共和国草创之际,应该本着爱护、容忍、妥协之心,遇事多从程序正义出发,以法律条文为依据,以身作则地致力于培育现代政治,而动辄兴兵作乱,顽固迷信武力和排斥异己,陷共和国于动乱、战火,置民众人身财产安全而不顾,拿这等不择手段、乌托邦狂想之政客当所谓“国父”,岂不有“认贼作父”之嫌吗?!
再有,即便袁世凯是罪魁祸首,甚至也需要用武力讨伐,但是否应该借用日本等外部势力呢?它所能引起的国际、国内连锁反应会是怎样呢?而且,孙文回国第二天就开始频繁出入日本驻上海总领馆,极尽煽动之能事,这背后又存在怎样的一种政治目的和文化背景呢?显然,在孙文的政治野心中,国家安危是次要的,民族利益是次要的,国际干涉和纠纷是次要的,重要的只有他自己的是非利害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野心。
其实,不仅黄兴,很多老革命党人都不同意动武,蔡元培和汪精卫急忙从欧洲赶回,先后访问孙、黄,再致电袁世凯谋求和平解决纠纷。谭人凤和王芝祥曾积极奔走,联络一些有名望的督抚,出面主持公道,也曾面见袁世凯进行南北调停。这其中袁世凯的一番话尤为值得关注:“人谓我违法,我丝毫不违法。宋案候法庭裁决,借款听国会解决。国会议决要如何便如何,我何违法之有?宋案证据有黄克强盖印,黄克强既非行政官,又非司法官,何能盖印,即此已违法,尚责我乎?”针对这样的辩护,学者李新宇指出:“互相指责违法,这本身还是对法律的承认。所以,法律解决的路并没有走完。”不错,仅此一点可以看出,连脱胎于清帝国的官僚袁世凯,都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展开斗争,而口口声声倡导“民权”、“民生”的孙文,却公然践踏共和国的法治,真让人感觉他的滔滔理论与“孙大炮”的绰号还真匹配。
对于孙文的举措,袁世凯还有一段话也很耐人寻味:“孙、黄除捣乱外无本领,左也是捣乱,右也是捣乱。我受四万万人民付托之重,不能以四万万人之财产生命听人捣乱!自信政治军事经验、外交信用不下于人,若彼等能力能代我,我亦未尝不愿,然今日诚未敢多让。彼等若敢另行组织政府,我即敢举兵征伐之。”如果站在民国合法政府的角度看,袁世凯所说的“举兵征伐”,名正言顺、师出有名,因为孙文等行为是属于“颠覆国家政权”,政府平叛或戡乱,具备正当性和法理性。这一点,当年曾支持孙文革命的章太炎后来反思道:“余于开国前后诸大事,闻其谋与其役者颇众,虽不敢谓有功,自视亦庶几无疚。独民国二年,以宋教仁之死,同志发愤与中央政府抗,余亦颇与焉。稽之大法,盖不可以为至当矣。”
不妨再来看看外媒是如何评价孙文这一次的暴力革命吧。
日,伦敦的《泰晤士报》社论说:“这是疑忌和贪婪的政客制造出来的暴乱。……暴乱领袖肯定不是英勇反抗暴政的爱国志士。……袁总统最近对数省省政府的处理手段也许激烈了一点,……他对待南方也许过于轻蔑,但是,从旁观者看来,目前,他似乎仍是能使中国免于土崩瓦解的唯一人物。”
日《纽约时报》在社论中说:“当前的所谓反抗,与其说是人民对于北京政府不满的起义,不如说是失意政客、干禄之徒要自行上台的一种努力。……内战不可能持续很久,其结果,袁世凯作为中国的统治者,地位将更加强固。这是世人应当引以为幸的事。”
外媒与民国政府与反政府的孙文都无瓜葛,且一贯客观、独立,所论尽管可能存在“未及腠理”的现象,但却可以排除党派、意识形态的偏见。
关于“宋案”及“二次革命”,还有值得反思之处。如辛亥革命成立共和国后军队没有实行国家化,所以导致一有纷争各地军阀便拥兵自重,动则武力解决问题。主流历史叙述中的军阀混战,实在应该从孙文领导的“二次革命”开始算起,而不能仅仅指北洋军阀。
当然,如果按照国民党内讧说,此前先有宋教仁与孙文等多次冲突,如孙文坚决主张总统制,而宋教仁主张内阁制;孙文让出临时大总统之际,同盟会激烈派曾主张武力北伐,为宋教仁拒绝,导致同盟会激烈派严重不满;一直追随孙的戴季陶曾以背叛革命、背叛党魁之类的道德罪名,对宋实施政治清算:“用丢了革命性和主义的一群政治势力集团为基础,去与反革命的官僚妥协,以图在短时期内掌握政权。公平的批判起来,革命党的第一个罪人,实在是桃源渔父。”
具体到“宋案”上,当有人质疑陈其美为嫌疑人时他竟然几个小时内悉数获得北京与应桂馨之间的往来电报并抓获应桂馨,被抓获的案犯陈玉生在连续七次的庭审中未获出庭且从此杳无音信,案件至为关键的人物吴乃文未被提神,庭审没有安排武士英与应桂馨以及其他案犯对质,武士英当堂翻供后在沪军兵营中离奇死亡,应桂馨从容越狱等疑点,是否也可以揣测出这一切都是有预谋、有组织的一个弥天大谎呢?尽管这样的质疑尚需要学界进一步研究、证实。但倘若这样的假设一旦被证实,那么,中国的历史必然要重写。
关于“宋案”还有一些延伸的思考。
傅国涌对此评论道:“‘宋案’包含了更深层的文化原因,即根深蒂固的主角意识,当时多数人都只知道夺舞台、争主角,并不懂得在民主的轨道上、宪政的框架下展开合法的主角竞争,确立健全的角色意识,调整主角、配角的关系等。但政治文化也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重要的是引进新的思维方法、新的价值观念、新的文明模式,在宋教仁的时代,正是一个重塑民族性格、重塑政治文化心理的大好契机。”
孙隆基在评说此事时认为,中国“不容许有多党存在的文化心理”,民国初年“宋教仁以为可以移植美国式的两党政治,结果以身殉之。这个事件固然有其政治上的原因,但仍不失其文化上的象征意义”。
不管如何深究、引申、拓展,可以这样说,如果孙文不是暴力介入,“宋案”可能成为现代中国法律史、政治史、思想史上的里程碑,但是现在却只能以一场失败的内乱事件被历史铭记。这一场“圣人之事业”直接迫使袁世凯取缔议会,导致原本根基未稳的共和国体更加风雨飘摇,并为帝制复辟扫清了道路。或者说,后世学人在将批判的矛头指向袁世凯时,也不能让漏掉了孙文这个复辟的巨大推手。
四、如此革命理念与实践可乎
作为职业革命者的孙文,一般说来,他所领导的革命组织与哥老会、青帮、致公堂、洪门、白莲教等帮会是不完全等同的,甚至相比辅仁文社、华兴会、光复会、军国民教育会、科学补习所、共进会、日知会、文学社等革命团体,也要优胜一筹,其中一个最大的区别或标志是孙文始终有革命理论来指导具体革命实践,尽管理论本身尚待商榷。
同盟会,作为整合众多小革命团体的同盟组织,之所以能够聚合、发展和壮大,除了革命青年的爱国热血以外,不能忽视的是总理孙文的个人魅力和领袖能力。而孙文之所以能够胜出,正如薛君度所说:“不仅因为他年长和他在革命运动中的资历,也因为他是唯一掌握了西方世界第一手知识的人,在那个时候,中国的革命者对此是十分歆羡和仰慕的。”正是因为孙文“掌握了西方世界第一手知识”,所以同盟会创建时就由其执笔写下的誓词:当天发誓,同心协力,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众处罚。而誓词中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最终成为同盟会的宗旨,引领革命同仁奋勇前进。
同盟会的宗旨中“创立民国”一项最具现代意义,其背后的文化背景是孙文等革命同人要以同盟会为示范,用以实践共和“权力制衡”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所以同盟会成立时,其组织机构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共和模式搭建的,孙文当选为执行部总理,黄兴当选为执行部庶务,汪精卫当选为评议部议长,邓家彦当选为司法部判事长,每部各有分属,相互制衡。
这一颇具现代政治的组织机构运营如何呢?据曾任执行部书记的田桐回忆:“当时以秘密结社,最忌手续繁复。稽考时日,司法、评议二部,尤难实行。同人提议开三部联合会。遇有重要之事,将三部人员结合,一次议决实行。自此制行后,司法、评议二部未曾独立行使职权矣。”薛君度也为此说:“虽然同盟会在理论上建立在执行、司法、评议三部分权的基础之上,但是,遇有重大事情,总是举行三部联合会议。事实上,为了迁就实际,司法部和评议部不到一年就中止了活动。”另外,孙、黄是同盟会中两个最强有力的领袖人物。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重要问题,大都由他们来决定。
1959年,面对雷震等《自由中国》与官方的焦灼,胡适写下《容忍与自由》一文,并借康奈尔大学史学家布尔先生的话“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有感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其实,这话如果说在民初自然更适用。不错,如果真是为国家、民族着想,那些引领潮流的英雄人物能够拿出些容忍的品格,多给对方留些时间和空间,不必动辄清除异己、推倒重来,现代中国转型将不必为此走那么多弯路。黄远生当年即警示袁世凯“勿专从操纵政党上着想”,告诫国民党“勿专从对待袁氏个人着想”,也提醒进步党“勿专从对待国民党着想”,而是要大众齐心一致,“各自殉其所信以尽瘁焉,各自输其诚款以相容纳焉,则国步庶有几希之幸耳”。或如严静文所说:“民主是最娇嫩的花草,她只能在和平的土壤上,和祥的氛蔼中生长,用力稍过立即摧折。立宪由奠基到成熟,是集腋成裘,将一块块的毛皮连缀而成,不是用整块毛皮制裁而成。”
具体到孙文本人,纵其全部革命历程,很难发现其宽容、妥协的品格。据宋教仁日记载,在讨论同盟会革命旗帜图案的问题上,孙文主张用广州起义牺牲的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而黄兴认为此图案不美,并与日本国旗过于相似,主张用象征社会主义的井字旗,结果孙文“固执不改,并出不逊之言”,几乎令黄兴“怒而退会”。宋教仁对此有同感,说孙文“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可见,孙文积极倡导的三权分立事实上在其自身都无法落到实处。
不仅于此,同盟会作为一个联盟性的组织,会员间的矛盾本来就不可避免,但是,“最严重的矛盾和纠纷,正是由于孙中山本人的领导而产生的”。如1907年孙文被礼逐出境时,曾接受日本人的一万五千元,但仅留给《民报》两千元,其余径自带走,无怪乎章太炎、张继、陶成章等全部盟员非常愤怒,后来接连发起“驱孙怒潮”、“倒孙运动”,并直接致同盟会分裂。在组建中华革命党时,有人建议将“服从”改为“附从”,将“孙先生”改为“总理”,凡同盟会旧人免去那些入党手续,这些意见都被孙文拒绝。
事实表明,尽管孙文革命倡导三权分立的宪政理论,但实践中常常忽视程序正义,置监督于不顾,且习惯独断专行,毫无现代政治所必备的妥协、宽容素养,仅此一点可知,如果一朝掌权,谁敢保证不会是一个“孙世凯”呢。
“二次革命”后,孙文败退至日本。按理,他应该认真反省一下自己不得民心、违背潮流从而仓皇溃败的根源了,亦如黄兴慨然写下“大盗窃国吾辈之责”那样,然而,他却固执地将责任归咎于“前此……党员皆独断独行,各为其是,无复统一”。他还不无抱怨说,南京政府之际,自己虽身为总统,“乃同木偶”,一切皆不能做主。“宋案”发生后,自己“当时即力主开战”,但是黄兴不允,“卒迁延时日,以至于开战即败。可知不统一服从,实无事不立于败衄之地位”。
在此思想指导下,孙文重整旗鼓,组建中华革命党。在其总章中,虽确立了军政、训政、宪政的三个阶段论,在法统上和革命道义上具有现代政党政治的特点,也具有理论指导实践的可操作性,这又一次验证了孙文作为职业革命家的素养,但是总章中同时却存在这样的条款:“第七条
凡进本党者必须以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而图革命之成功为条件,立约宣誓,永久遵守。”“第十二条
革命成功之日,首义党员悉隶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先权利;协助党员得隶为有功公民,能得选举及被选权利;普通党员得隶为先进公民,享有选举权利。”
如果从孙文总结革命失败的教训这一点说,第七条却有整合革命力量、统一步调的作用,所谓领袖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确有助于革命成功。只是这样的条款与他此前加入的地下帮会——洪门有何区别却是个问题。至于第十二条,亦如他此前为革命筹饷时发行“军需债券”(也叫股份银)所许诺的一样,难免不令人想起水泊梁山的论功行赏,众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银子……
孙文常以民主共和相号召,但具体到革命实际却常常大相径庭,根本不能厘清专制与共和间的界限,须知“专制与共和之别,专制皇帝为民之至尊,而共和总统为民之公仆。专制为一私人之国,共和为众百姓之国。”这一常识在民初已经广为普及,但是作为革命的先行者,却置若罔闻,真是令人嗟叹。
至于所谓功成身退,亦如华盛顿在美国独立战争后依然回家务农、蔡锷领导护国运动后退出政坛那样,或者作为普通公仆参与公平竞争而不以功勋自居、攫取特权,若得成功组阁,则杜绝结党营私而任人唯贤,创造良性秩序,为民众带去福祉,在孙文那里显然更加不可思议。说到底,孙文革命理论中的民主、共和,只是个对外宣传的招牌,或者至多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他所信奉的仍旧是打江山坐江山,不过名称用革命——“我国现代化运动的方式之一”取代了造反和改朝换代而已。
还不仅于此,孙文让入会者在宣誓时加盖指模,他的理由是:“第三次革命之后,决不如第一次之糊涂,将全国人民名之曰国民,必其有心赞成共和,而宣誓注册者,乃得名之曰国民。然至成功之日,其宣誓注册之人,自然争先恐后,举国若狂,亦恐根底不固,易为巧诈,借名取利,容易把真心原始之革命的推翻,如袁氏近日之所为。……如第一次之官僚劣绅,向来反对革命,杀戮党人,乃一旦革命成功,此辈则争先自号为老革命党,把持一方权利。……故第三次成功之后,欲防假伪,当以指模为证据。”他还对追随者居正这样公开表示道:
一、革命必须有唯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
二、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唯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
三、孙先生代表是我,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北辙。忠心革命同志,不应作“服从个人”看法,一有此想,便有错误。我为贯彻革命目的,必须要求同志服从我,老实说一句,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应该盲从我。我绝对对同志负责任,决不会领导同志向专制失败路上走。我是要以一身结束数千年专制人治人之陈迹,而开亿万年民主法治之宏基。
四、再举革命,非我不行,同时要再举革命,非服从我不行。……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导师。
这样自居为正义的代表、救世主的化身,且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已经不能再用自信这个词来形容,称其为自大狂、自恋癖、妄想症应该也不为过。当然,纵览20世纪中国,像这样垄断真理的人还真不少,或者说孙文仅仅是开了个头,继承者们前赴后继,一代更比一代强,吓得世界人都瞪大了眼睛。
为此唐德刚辨析说:“虽然孙公在军政之后,加上个训政和宪政,但是历史上,哪一种专政学理之后没有一个全民一致‘自由平等’的远景呢?在任何专政理论家的笔下,‘专政’都是不得已的短暂阶段。”为此,唐德刚还借用了现代社会学上的一个概念“次文化”(Subculture)来描述晚清以来的政治转型运动,他说:“在近代中国‘政治转型史’中,我们的搞独裁的民族领袖们,原是一母所生,有其‘通性’。”“此非袁、蒋、毛三公如此;中山亦不能免也。”“寡头政治的最高形式便是做皇帝,”孙的“最后志愿都是搞个人独裁的最高形式(皇帝)”。唐德刚又戏谑地说:“国父老人家‘革命尚未成功’。他老人家如果革命及身成功,他不是个孙列宁才怪呢?!”
面对这样的极端行径,昔日最得力的革命战友黄兴拒绝加入,张继委婉拒绝,李烈钧离日赴法,柏文蔚转到香港出走南洋,钮永建经美转赴伦敦,在南洋的陈炯明也声言不问国事,李根源、程潜等入早稻田大学,之后这些人与熊克武、李书城、林虎、龚振鹏以及国民党稳健派的谷钟秀、彭允彝、吴景濂等共一百多人成立了“欧事研究会”,对孙文的中华革命党敬而远之。
历史的结果表明,孙文组建中华革命党不得人心,不符合历史潮流。特别是1917年在广州成立军政府之后,将中国拖入实质性分裂、战乱状态,不但严重损害了民众福祉,影响了华盛顿会议上关于中国渐次收回治外法权的进程,也给友邦国家带去不安定的后果,严重抹黑了中国的世界形象。
当历史走到1920年代初,正急于输出革命的苏俄与正在筹钱寻求武力统一中国的孙文终于相见了,他们相见恨晚,一拍即合,于是有了《孙文越飞宣言》,有了“联俄、容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最终促成北伐。
孙文领导下的广州军政府与苏俄合作,功利性很明显,那就是从苏联那里获得革命本钱。为了直观反映问题这里开列其中一部分:武装一个师的8000支带有刺刀的步枪,400万发子弹;日本来复枪4000支,子弹400万发;俄国来复枪14000支,子弹800万发,各种机枪90挺,炮24门;一批批的苏联军事顾问充斥到国民党军中;黄埔军校建立起来了;几千万元的援助到位了;鲍罗廷做起国民党的政治党务顾问了;加仑将军指挥北伐军一路过关斩将……
孙文借助苏俄势力成就自己的伟业,固然有明显的实用主义,但如果认真考察其革命理论,事实上也会发现一些与苏俄革命理论相契合之处。如孙文一直倡导而为实现的“平均地权”这一项便与苏俄倡导的社会主义存在交集。
据唐德刚研究,孙文早期虽受洛克、卢梭、杰弗逊等人的思想影响,但后来对19世纪末美国资本社会高度发展时期出现的争取和维护工农大众自身权益的国民运动(Populist
Movement,或译为人民运动)也很是向往。作为这一运动的理论倡导者亨利·乔治,尽管未受很多正式教育,但是却凭借观察和经验写出了《进步与贫困》一书,提出土地法、“单税法”(Single
System)等近乎社会主义的构想,一时在美国影响巨大,底层民众随之组建了人民党,并一度成为美国第三大党。孙文在同盟会时期提出的“平均地权”,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一项,便是受亨利·乔治所影响,直接目的是对付城市因经济急速发展而出现的“炒地皮”商人,所以有照价纳税、涨价归公、土地国有等内容。1913年后,孙文的思想主张开始发生转变,甚至在《三民主义》的演讲中对卢梭的“天赋人权说”大加诟病,论调无形中与列宁渐趋一致。到了1920年代,他干脆接受苏俄援助,搞所谓“联俄、容共、扶助农工”以及土地运动,成为阶级革命的一份子。
对于孙文这一革命理论转变,唐德刚曾经评述说:“中山早年之说,与晚年所行,重点显有不同,他非经济学家,更非经济史家,其所倡导的土改政策,具有高度的革命煽动性,而非解决经济问题的根本办法。”
唐德刚所言固然有道理,靠分田分地,不过是社会生产力的再次破坏,能解决农民一时的问题,不能解决一世的问题。这一点历史已经明证,不必再去赘述。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应该更值得探讨,那就是孙文的革命理论中,看似很关注底层,关注民生,甚至已经开始警醒资本的弊病,特别是作为其革命的后续步骤——“宪政”,这一切都让他披上了道德、正义、合法的外衣,然而实际情形如何呢?
一个北伐,那么多的枪炮、弹药、战争经费和参战人员,苏联的老百姓要纳多少税才能制造出来,他们可曾想到,自己勒紧裤腰带、饿肚皮,却是为了中国人争夺一把旧椅子。而那些中国人竟也欣欣然拿起武器,瞪红了眼睛,不停念叨着苏联人的国际友谊,然后乐此不疲地自相残杀着。人世间还有比这更悲催的惨剧么?
这样的质疑应该追问下去。那些死难者难道就该死吗?中国人就非要通过残酷的战争来解决政权的交接、就不能坐下来商谈解决吗?在这一场民族屠杀中,孙文身上的血债到底应该有多少?为什么这个号称有五千年文明的国度从来不曾反思这个问题?为什么明明是杀人魔王还要当做英雄去祭拜?这真是个问题。
&本文之所以选取“孙文”,而未取约定俗成的孙中山,是依唐德刚的考察:1895年孙文到达日本后,与宫崎寅藏、平山周、犬养毅等数十日本人结交。平山周为孙文取了一个日本名字“中山”。孙文后来在使用此名字时又在末尾加了个“樵”字,即“中山樵”成为他日后偶用的日本化名。同盟会时代,黄兴、胡汉民等对外界通信,都尊称总理为“中山先生”,结果弄假成真,从此广为流传,连真名孙文、孙逸仙等都不用了。但是孙文从发命令到签遗嘱,一直都用“孙文”。见《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192页。
&日,《宣传通讯》第19期刊出《中央关于庆祝国庆节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游行时领袖像的排列顺序如下:第一排面向自左至右毛泽东、孙中山;第二排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第三排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下是各国人民的领袖像,即朝鲜金日成、越南胡志明、波兰贝鲁特……”
&1925年孙文病逝时,哀思录上即见诸于相关文字。南京国民政府于民国29年(1940年)4月1日明令尊称孙文为“国父”。见伍达光编:《孙中山评论集》,中国国民书局1926年;刘绍唐编:《民国大事日志》第一册,传记文学社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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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生遗著》卷一,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2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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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章:《辛亥革命》,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157页。
&(日),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中华书局2011年,第718页。
&《谈光绪帝、慈禧太后去世后之革命局势》,宋教仁:《宋教仁自述》下,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1年,第331页。这次谈话见《El本外务省政务局跟踪宋教仁秘档》,系林增平教授1985年访问日本时所搜集。原题为《清国革命党员的其他谈话》,并有“清国革命党员宋教仁说”一语。原载于《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16期,迟云飞编译。本文标题为本书编者所加。
&宋教仁:《宋教仁自述》下,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1年,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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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98年,孙文就曾对内田良平说过:“革命成功之时,即使以诸如满、蒙、西伯利亚之地悉与日本,当亦无不可”。见杨天石:《孙中山与“租让满洲”问题》,《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6期。
&藤井升三:《孙文与“满洲”问题——在反对帝国主义和“亚洲主义”之间》,中国孙中山研究学会编:《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上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661-663页;《孙中山的对日态度——从对日依靠到对日批判》,《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下册,第2535页。
&松本英纪:《二十一条问题与孙中山》,《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上册,第651页;藤井昇三:《二十一条交涉时期的孙中山与〈中日盟约〉》,《国外辛亥革命史研究动态》第5辑,1986年8月;《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2011年,第84-87页。
&《黄兴集》,第397页;另见《林故主席与美洲国民党》,冯自由:《革命逸史》中,新星出版社2009年,第638页。
&尽管学界对中日盟约还存在质疑的声音,但是确认的声音显然更值得重视。见藤井升三:《二十一条交涉时期的孙中山与〈中日盟约〉》,《国外辛亥革命史研究动态》第5辑,1986年8月,第139-153页;松本英纪:《二十一条问题与孙中山》,《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上册,第651页;李吉奎:《孙中山与日本》,第404-408页;段云章、邱捷:《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军阀》,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7-169页;段云章《孙中山与山东问题——兼探孙中山的对日观》,《中山大学学报论丛&孙中山研究论丛》第7集,1990年,第141-144页。
中日盟约:中华及日本因为维持东亚永远之福利,两国宜相提携而定左之盟约。第一条
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重压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第二条
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陆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第三条
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陆军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于日本军人。第四条
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第五条
相期中日经济上之协同发达,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第六条
与前项同一之目的,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班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外国。第七条
日本须与中华改良弊政上之必要援助,且速使之成功。第八条 日本须助中华之改良内政,整顿军备,建设健全之国家。第九条
日本须赞助中华之改正条约,关税独立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等事业。第十条
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第十一条
本盟约自调印之日起,十年间为有效,依两国之希望更得延期。(根据《小池宛书简》复印件)见藤井昇三:《二十一条交涉时期的孙中山和“中日盟约”》,《岭南文史》1986年第2期;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934-935页。盟约签订后,虽内容披露不甚详细,但外界已有所闻。林虎、熊克武、程潜、李根源联名给各报馆函:呼吁他们停止革命、一致对外,并指责他们“然借异虐同之举,引狼拒虎之谋,前为天良所不容,后为智计所不许。”《正谊》卷7号,日。
&《林故主席与美洲国民党》,冯自由:《革命逸史》中,第638页。
&藤井昇三:《第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亡命日本和二十一条问题》,陈明译,《岭南文史》1986年第1期;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941页。
&章太炎质疑南京临时政府为向日本人贷款而将汉冶萍抵押,孙文答复说:“此事弟非不知利权有外溢之处,其不敢爱惜声名,冒不韪而为之者,犹之寒天解衣付质,疗饥为急。”《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85页。
&吴相湘:《国父传记新资料》,《近代史事论丛》第三册,传记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107-118页。
&巴黎档案馆记有:1900年孙文会晤法国驻日公使哈尔蒙德,希望得到法国军火装备和军事参谋,孙文允诺华南境内大面积的租界给法国;1905年孙文会晤法国领馆官员拉菲尔·立欧时建议,由法国取代日本,作为自己革命的后台老板。见J.金·蒙荷兰德:《失败了的法国联系:法国人和孙中山,》,《亚洲研究》第32期,1972年11月,第77-95、82页;韦慕庭:《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杨慎之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75-85页。
&德国波茨坦中央档案馆保存着这份秘密档案,签字人是驻上海的前德国总领事黑尔·克尼平,时间是日。孙文的朋友、国民党的曹亚伯参与协助完成。见李国祁:《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民国史论集》,南天书局1980年,第316-320页;另见: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625页;约瑟夫·伐思:《孙中山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东方档案》1967年第35期;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下册,远东图书公司1981年,第389-392页;韦慕庭:《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第121-122页;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229页。
&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下册,远东图书公司1981年,第386页。
&李国祁:《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中国近代史专题研究报告》第四辑,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4年,第317-343页;韦慕庭:《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第125-126页。
&据德国档案显示,岑春煊也收受德国政府的贿赂一百万元。见唐德刚:《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167页。
&《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146页。
&周一良:《毕竟是书生》,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63页。
&借用成语望梅止渴。
&《并非闲话(二)》,李新宇、周海婴编:《鲁迅大全集》3,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241页。
&张玉法认为,“二次革命”表面的理由是为宋案、大借款等,但还有更深层的原因:1、辛亥革命后,各省革命军被遣散,官兵未获利益,生活发生问题,湖北省被遣散的革命军即有二次革命的呼声;2、孙文交出临时大总统后,黎元洪出任了临时副总统,接下来的三届内阁老革命党员越来越少,权力分配不能安顿人心;3、孙文、黄兴交出临时大总统和南京留守后,致力于发展实业和社会革命,但是建设事业落空,革命理想化为泡影,不得不再起革命;4、同盟会内部的激烈派,一直不想与袁世凯妥协合作,《民权报》先后刊登多篇讨袁的激烈文章,批判宋教仁主持的《民立报》,并曾讨论发起二次革命。宋案后,激烈批判黄兴法律解决的主张,酝酿起兵。见《中华民国史稿》(修订版),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10年,第67-69页。
&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宋教仁当年提出的“进而在野”、“退而在朝”影响一时。当年统一党的重要人物王绍鏊回忆,宋教仁曾在北京西郊三贝子花园对他说:“现在情况既已如此,你们还是并入共和党吧!共和党内有比较进步的民社,而统一党还有不少青年人,双方齐心协力,还是能够推动共和党为革命做一些工作的。同盟会方面,现在大家都已同意改组为国民党。你们并入共和党后,将来和民社在一起,可以和国民党互相提携。”参见《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一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404页。
&1913年3月,国会选举中,不考虑跨党因素,国民党在参议院中获132席,占48.2%;在众议院中占45.1%。统一、共和、民主党三党在参、众两院相加都不及国民党的2/3。
&宋教仁在其遗嘱中叹道:“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痛苦,也是应当,死亦何悔。”《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二年》,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影印,第251页。
&袁世凯:“前亡午桥(端方),后亡遁初(宋教仁),我之大不幸也。”“我代人受过多了,从未自辩,我虽不杀遁初,遁初却因我而死,又何必辩。若是明白人,就该想到,如果我要杀他,又何必招他来京呢?数次招他来京,却在他将行之际杀之,这岂不是授人以柄吗?就算傻子也不会这样做的呀。因此我不自辩,相信总有真相大白之日。”夏双刃:《平议民国大总统》,九州出版社2006年,第50页。
&见梁启超家书中所写:“宋氏之死,敌党总疑是政敌之所为,声言必报复,其所指目之人第一为袁,第二则我云。此间顷加派警察,保护极周,将来入京后更加严密,吾亦倍自摄卫,可勿远念。”见张品兴编:《梁启超家书》,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第118页。
&菊生:“记者旅沪,久稔是邦之情状……彼辈恃租界为窟穴,复与巡捕包探等相交结,其党羽甚众,声气甚广。一案之发生,内而弥缝者有人,外而援救者有人。故杀人之事时有所闻,而杀人之案则十不一破。凡被其毒螫者,无不忍气吞声。”其幕后真凶必是“巍然跻要职,膺上赏”的陈其美。见《主谋刺宋教仁果何人乎》,《大风日报》,日;梁启超在家书中写道:“宋氏之亡,促吾加慎……刺宋之人(真主使者陈其美也),胪列多人,我即其第二候补者,今将彼宣告文(即应夔丞日寄给北京国务院的《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简明宣告文》)剪寄,应某谋北来刺我,二十日前蜕丈(即麦孟华----康有为的另一高足)已电告矣。”见张品兴编:《梁启超家书》,第120页。“宋案确与政府无关”,“系同盟会人自屠”。见张品兴编:《梁启超家书》,第119页;另见邹鲁:《澄庐文选》,正中书局1948年,第420页。
&孙中山、黄兴与万国改良会会长、美国长老会教士丁义华的往来电报:“宋案发现之翌日,北京政界众口同声,指为国民党员所杀。”见《与孙中山复丁义华电》,《民立报》,日;《字林西报》上有自称哈佛大学毕业的吴某说,此前他曾任孙中山和陈其美的秘书,知道他们平日的来往函件,其中颇多谈论武器装备之类的事情。应夔丞入狱后,经常与孙中山沟通信息。应夔丞越狱逃走是孙中山收取贿赂加以释放的结果。“二次革命”时,孙文曾担心泄密,把吴某“幽禁”了几天。见《民立报》,日。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93页。
&陈其美:《致黄兴书》,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93页。
&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致日本外务大臣牧野伸显,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92页。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96页。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803页。据有人初步统计,1913年3月下旬到7月下旬,孙中山会见日人24次,其中有吉明14次。见俞辛焞:《二次革命时期孙中山的反袁策略与日本的关系》,《.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802-803页。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804-805页。
&《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65页。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 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215页。
&徐血儿:《综论大暗杀案》,《民立报》,-29日。
&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207-208页。
&总统府纪事,《顺天时报》,日。
&《燕市燃犀录》,《民立报》,日。
&《大梦谁先觉——近代中国文化遗产发掘》,黄河出版社2007年,第61页。
&关于此绰号,可以陶成章当年“倒孙”时的文稿为参考。文稿如下:“我同盟会成立之际,孙文固无一分功庸,而我同志贸贸然直举之以为总理,不过听其大言……以为南洋各埠,多有彼之机关,华侨推崇,巨款可集。天大梦想而已。即弟等各人先后南渡之始,亦何尝不作是妄想……弟等一片公心,尽力为之揄扬,承认其为大统领……于是彼等之名誉乃骤起,彼又藉我留学生革命推戴之名目,《民报》之鼓吹……而得此高尚之名誉。”见《新世纪》(巴黎),日;另,1910年结识孙文并担任其秘书的李禄超1974年在给韦慕庭的信中写道:“孙博士是一个梦想家。他梦想乌托邦,梦想建立一个健全的、秩序井然的政府,一个对人民施行仁政的政府。由于他有着这样崇高的理想而又极难变为现实的梦,所以,他被广东人取了一个‘孙大炮’的绰号,意即,空想的和不现实的人。”见韦慕庭:《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杨慎之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6页;关于孙文的“大炮”之举,略举两例:其一,同盟会成立后不久,孙文曾撰文《中国革命之经过》说:“不期年而加同盟会者已逾万人,支部则亦先后成立于各省,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但是据同盟会元老冯自由披露,民前五、六、七三年(、1905)的会员数为960人。见《革命逸史》下,第页。蒋永敬等学者根据同盟会早起名册原件考证,年的同盟会员共956人。见《百年老店国民党沧桑史》,传记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41页。其二,孙文多次公开扬言“拟于十年之内,修筑全国20万里铁路……深信不待十年,可以全路告成。”见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28页。对此端纳在写给莫里循的信中大大嘲笑了孙文一番。见《清末民初政情内幕
莫里循书信集》上,第969-972页。
&《专电》,《时报》,日。
&章太炎:《&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序》,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156页。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156页。
&张耀杰认为宋案是国民党内讧导致,并将矛头指向陈其美。见谢振远编《私家历史》第1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张耀杰:《悬案百年——宋教仁案与国民党》,新锐文创出版2010年。
&张玉法:《中华民国史稿》(修订版),第68页。另,孙文日写给南洋革命党人的信函中证实说:“关于袁氏受命为总统一事,袁氏自称受命于隆裕,意谓非受命于民国。弟当时愤而力争之,以为名分大义所关,宁复开战,不得放任,以开专恣横行之渐。乃当世同志咸责备弟,且大为反对。今日袁氏竟嘱其党,宣言非受命于民国矣,此时方悟弟当时主张不为无见也。其余建都南京,及饬袁氏南下受职两事,弟当时主张极力,又为同志反对。”《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82页。
&《三民主义之哲学的基础》,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编著1938年,第15页。
&7月24日晚上,“宋案要犯应桂馨,并前杀害周、阮二士之山阳县司法长姚荣泽等,乘南北两军开战之时,由狱逃脱,全狱人犯悉数逃荆。或谓上海地方检察厅模范监狱狱官吴确生被贿通,所以任由应等由该狱大门而出。江苏都督程雪楼已饬令上海地方检察厅汪厅长密查矣。”见《宋案要犯应桂馨与姚荣泽逃矣》,《大公报》(天津),日。
&张耀杰:《宋教仁案的法理碰撞》,《名作欣赏》2011年第8期。
&傅国涌:《主角与配角
辛亥革命的台前幕后》,五洲传播出版社2011年版,第20页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9-330页
&黄季陆在日台北“华侨为革命之母”口述历史座谈会上的发言。所引孙文的话大意是:在美华侨多有不解革命之义者,动以“革命”二字为不美之名称,口不敢道之,耳不敢闻之,而不知革命者乃圣人之事业者。见《近代中国》第20期,1980年12月。
&也称天地会,或三合会、三点会等,各地叫法不一。宗旨是“反清复明”,秘密口号为“明大复心一”,倒过来读就是“一心复大明”。
&成立于1890年的香港,最早的创立者是革命志士杨衢云、谢绞死加个赞泰、刘燕宾等。
&1905年时,孙文39岁,黄兴31岁,胡汉民26岁,宋教仁23岁,汪精卫21岁。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51页。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49页。
&《同盟会成立记》,罗家伦编:《革命文献》第二辑,正中书局1958年,第144-145页。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49页。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52页。
&《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日。
&能够查证的暗杀事件如:1915年孙文刺杀黄远生(指派林森,凶手刘北海)、邓铿(粤军总参谋长兼第一师师长,嫁祸于陈炯明);陈其美先后指使人刺杀光陶成章(凶手蒋介石)、陶骏保(江浙联军参谋总长)、夏瑞芳(商务印书馆创始人)、郑汝成(上海镇守使)、李燮和(未遂)等。革命党人王昌(理发匠)受指使刺杀汤化龙。
&《对于三大势力之警告》,《论衡》1913年第3期
&《中国民主宪政之破灭》,《明报月刊》第五卷第九期,1970年9月。
&(宋教仁日记:日),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第718页。
&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56页。
&谭人凤:《石叟牌词》,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2-53页。另据日本方面记载:1907年庆亲王致函伊藤博文后,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座圆次郎与孙文会商后,以孙文三年后可以重返日本为条件,由山座赠送馈金七千元,孙文同意离开,并留一千用于召集六十多名同盟会会员开告别会。离开后革命派内部因为孙文被收买发出责难。见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397-398页。
&章太炎认为孙文不应该只给机关留这样少的钱,而自己带走巨款为个人私用,滥用了革命同情者捐赠的资金。他把《民报》社墙上孙文的相片取下来寄给香港同盟分会,并附言:“出卖《民报》之孙文,应即撕去。”见胡汉民:《南洋与中国革命》,《新亚细亚》(上海)第一卷第五、六期,日、3月1日。
&1907年粤东起义失败,章太炎从北一辉那里获知孙文指派购买军火的日本人萱野长知购买的是旧式枪支,立即指责孙文轻率地置革命志士生命于不顾,并联合张继、宋教仁,催逼代行黄兴行使职权的刘揆一召开会议,以便开除孙文,选黄兴为总理。后黄兴致书同盟会同仁,劝大家以大局为重,平息了事件。1908年陶成章、李燮和等鉴于自己在东南亚革命实践,发现孙文并非如他自己所说在南洋各地有很多组织,华侨推崇,可筹集很多巨款后,向同盟会写信,要求孙文让位,由黄兴接替总理。一个署名“同盟会七省会员”的联合声明中,也对孙文的领导加以嘲弄。此事,又是黄兴出面摆平。见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第56-61页。
&《居正文集》上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07页;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编:《黄兴集》,第391-392页。
&《黄兴集》,第352页。
&《致南洋革命党人函》,《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82页。
&《中华革命党总章》,《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98页。
&1904年在檀香山以发行军需债券名义募款,规定实收美金一元,“本军成功之日,见券即还本息十圆”。在旧金山发行军需债券时,规定“实收美金十元,俟革命成功之日,凭券即还本息一百元。凡购券者即为兴中会员,成功后可享受国家各项优先权利。”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304、311页。
&民谊:《中华民国与大清帝国》,《民国新闻》,日。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186页。
&《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141-142页。
&《居正文集》上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07页。
&《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160、19、21、22页。
&李新、李宗一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卷·下,中华书局2011年,第598-604页。
&1923年“三大”时共产党的党员数共432人,广州的中共干部只有30人;国民党“一大”前拥有党员7780人。见王健英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历汇编》,红旗出版社1983年,第2-17页。
&刘志青:《恩怨历尽后的反思》,黄河出版社1998年,第153-154页。苏联支援冯玉祥的战略物资包括:步枪18000支,机枪90挺,大炮24门,飞机10架,以及500万卢布的款项。见格里高里也夫等编:《关于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中国委员会的新材料》,《党史研究资料》1995年第3期;1926年7月后再次援助步枪55857支,各种炮60门,机枪230挺,迫击炮18门,各种子弹数千万发;北伐开始后又援助3500支步枪、1150万发子弹、3架飞机、10只火焰本喷射器。见普里马科夫:《冯玉祥与国民军——一个志愿兵的札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0页。
&到北伐开始,援助枪械款额共约300万卢布,另有1923年5月的200万卢布,建黄埔军校的款额270万中国元,稳定广州财政提供贷款1000万中国元。见《孙中山全集》第10卷,第539页。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157-158、161、190-191页。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第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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