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协会章程土地平整房屋拆迁成立公司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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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东升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属于 有限责任公司 , 位于浙江 丽水 丽水市 城东路80号 , 主营 旧房拆除;土地平整;渣土清运;基础拆除;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购销;凭有效资质经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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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开环建〔号
萝岗区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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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区发展改革需要,加快财政投资土地平整项目的推进,同时规范土地平整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令第二十一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和范围核准办法》(穗开管〔2008〕7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范围内财政投资的土地平整项目。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三条& 立项
(一)建设业主在接到区规划国土局下达的任务书确定土地平整任务后,应及时到待平整地块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现场的情况,并根据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域土石方平衡规划,初步确定土地平整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二)建设业主初步确定土地平整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后即申请立项,原则上每个单独的地块申报一个立项。申报立项时根据周边类似项目估算土石方量比例,立项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排水沟、边坡治理、水土保持、安全文明措施等。
第四条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font-size: 16 mso-hansi-font-family: 宋体;">确定勘察、设计及物探单位
(一)勘察、设计及物探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且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下的,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及物探单位。
(二)勘察、设计及物探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或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含)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及物探单位。
第五条& 规划设计方案
(一)区规划国土局直接下达的地块规划高程为土地平整规划高程,土地平整应严格按规划高程进行。如建设业主对规划高程有异议,需编制土方平衡设计方案报区规划国土局,根据区规划国土局审批的土方平衡设计方案确定规划高程。
(二)区规划国土局未直接下达规划高程的地块,建设业主需编制土石方平衡设计方案报区规划国土局审批,编制方案时应首要考虑土方就地平衡原则。
(三)对区规划国土局下达土地平整任务书时未确定弃土点的工程,建设业主在申报土地平整方案时应提出相关弃土点,并报区规划国土局审批。
(四)确定弃土地点后,建设业主应会同区余泥渣土管理所及有关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及合同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告知区城管分局、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余泥渣土管理所等单位,加大处罚力度,防止偷倒弃土现象。
第六条& 土石方量认定
对于土石方总量及土石方比例的确定,采用物探方式,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物探单位编制《物探实施方案》报建设业主审批、备案;
(二)建设业主收到《物探实施方案》后,应主持召开《物探实施方案》评审会。会议由建设业主邀请地质勘察或物探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3-5名,对方案进行评审,同时邀请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和环境管理局、房地产管理所参与方案评审。《物>
(三)物探单位应严格按通过后的《物探实施方案》实施物探工作,实施过程中建设业主(或代建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抽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是否严格按评审通过后的《物探施工方案》进行施工;②投入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等是否按规定配备;③施工布线是否按规定进行布置;④钻探的孔位、孔深是否按规定进行,钻取的岩芯是否真实等。建设业主应保留监督和抽查的照片进行存档。
(四)物探工作完成后,物探单位按规定提交《物探成果报告》给建设业主,建设业主邀请地质勘察或物探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3-5名,对《物探成果报告》进行评审,同时邀请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和环境管理局、房地产管理所参与评审。
(五)建设业主根据《物探成果报告》探明的土、石方量,通过专家评审后,填报土石方量认定表。土石方量认定表必须明确土方运距以及石方爆破与高压线、房屋建筑物、高速公路等距离。建设业主将土石方认定表及相关资料交由区房地产管理所初审后报区规划国土局审核,区规划国土局应接到审核报告后15天内出具审核意见。经区规划国土局审定的土、石方量作为平整工程的工程量。
(六)平整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现场实际土石方量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报建设业主,但只作为参考量而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七条& 初步设计报批
建设业主应在规划方案确定后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土石方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审批。
第八条&概算报批
&& 建设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时,同步编制土石方工程概算。概算经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后,报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审核,最后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第九条& 确定监理单位
(一)建设业主应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公司实施土地平整监理工作。为便于工程的施工管理,同一地块的土方工程和石方爆破工程原则上委托同一个监理单位。
(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以下,且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下的,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有关规定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以上(含)的,或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含)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第十条 &确定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百万元,且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建设业主应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国有资金小型基建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以上(含)的,或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上(含)的,建设业主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采用招标时,按经区规划国土局审定的土石方量和由建设业主暂定的土石方比例(在招标答疑前需明确确定土石方比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于纯填土、炸石的土石方工程无需编制招标预算,对于含有护坡、排水沟、文明施工措施等土石方平整工程需编制招标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开展土地平整工作前,建设业主应将土地平整项目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区规划国土局、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城管分局、企业建设局、余泥渣土管理所、相关街(镇)等单位;对中新知识城范围的土地平整项目,建设业主还应将土地平整项目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知识城建设办。如有排放或受纳土石方的地块,按《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受纳)。
第十二条& 土地平整施工要求
(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方面,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要求立即停止施工。
2.文明施工方面,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建设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控制管理的通知》(穗号)、《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穗建质〔2009〕13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开规建 〔2006〕7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做好门卫值班管理,不得让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工地,发现工地发生被偷倒现象应立即制止,因偷倒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土方平衡方案、项目用地交地时间和建设业主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业主备案。
(三)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业主备案,《施工安全方案》中应包括应急预案。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经建设业主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方案》进行挖土、填土、炸石施工,开挖前必须放出开挖线并经建设业主确认,不得乱挖、超挖,并尽量做到少破坏原有山体和植被,保护好自然环境。
(五)如施工过程中遇突发事件延误工期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立即报告建设业主,建设业主核准后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报告;对中新知识城范围的土地平整项目,建设业主核准后还应向知识城建设办报告。
(六)施工单位须做好工程开工前、工程施工中、工程竣工后的照片记录并建立工程管理台账。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移交和结算
(一)土地平整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建设业主应组织相关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对平整工程和护坡等附属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时应邀请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和环境管理局、企业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中新知识城范围的土地平整项目,还应邀请知识城建设办参加。通过验收后应形成相关验收记录、报告等资料。具体实施按广州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土地平整工程完成验收后,建设业主应按广州开发区有关规定,将已有意向企业的地块移交给区企业建设局,尚未有意向企业的地块移交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三)通过验收后,建设业主应按照广州开发区规定的程序组织呈报工程的结算。
第十四条& 竣工决算
符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应按广州开发区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资料归档
建设业主应及时做好工程资料完善及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平整任务书、平整地块原地形测量图、批复的土方平衡方案和护坡设计方案、招投标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方案、工程开工前、工程施工中、工程竣工后的照片、工程管理台账、工程验收的相关资料、区规划国土局审核的土石方工程量确认表等。
第五章 &费& 用
第十六条 &石方物探按区财政局《关于全区范围填土工程物探限价的复函》(穗开财建函〔2009〕625号)有关规定计费。
土方平整工程土石方平衡设计费按区财政局《关于全区范围内土方平衡设计结算方法的复函》(穗开财建函〔2011〕520号)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及水土保持措施费用
在土地平整工程立项、初步设计、概算申报时,应将有关文明施工及水土保持等措施内容作为专项内容列入,在初步设计报审时由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对有关措施内容及其标准予以审核。
第十八条& 工程控制价及招标控制价
土地平整施工工程控制价及招标控制价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土地平整综合单价按3公里内13.2元/立方米进行控制,运距超出3公里后每增加1公里运距的运土综合单价为1.1元/立方米,运距最高计算至15公里,若选定的弃土点超出该地块15公里范围之外的,仍按15公里计算的综合单价包干。此综合单价包含挖填、运输、推平、压实、地块内清表、临时排水、临时道路、修坡工程费用及税费。
(二)土地平整范围内的炸石工程,距离厂房、民房、桥梁及高速公路等建、构筑物5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7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50米至3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6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在高压线(1万伏以上供电线路)周围300米范围内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7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在高压线(1万伏以上供电线路)周围300至500米范围内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6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其他范围内的炸石综合单价按4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此综合单价包含挖土露石、炸石及土石方清运等综合费用,石方工程量按爆破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费用
土石方工程的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结算及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开财建〔2008〕2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违约处理
不按规定要求实施施工及监理的,建设业主除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外,还将相关施工、监理单位上报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情况严重的,列入我区&黑名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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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岭区及城郊土地整理项目建议书.doc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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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与承办单位
1.1.1项目名称
**市西部岭区及城郊土地整理项目
1.1.2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
项目法人代表:
1.1.3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市,拟对该市西部岭区及城郊区域内3846.64亩土地进行整理。其中:用于收储整理出让的土地2683.39亩;为土地整理而修建的许村至干沟桥村路、韩庄村至西窑村路、顺涧村南路、姚庄村南路、赵坡村至西逯村路、西窑村西路、韩庄村西路等七条城乡道路需新增用地1163.25亩,道路总长度21640米。
1.1.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资格等级:甲级
工程咨询资格证编号: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编制依据、原则及范围
1.2.1编制依据
1、国家计委办公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6年,第三版)》;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87 国环字第002号文;
4、《**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市城市总体规划()》;
6、《**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7、《**市城乡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8、《**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9、《**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 》;
1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J014―97 ;
1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D30―2004 ;
1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I 60―2004 ;
1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
14、国家、省、焦作市、**市关于土地征用、拆迁、出让等方面的法规或文件;
15、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数据、技术资料等;
16、其他相关规范、法规以及编制人员调有的有关资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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