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退休政策我今年46岁,何时退休?

2015兵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记者从2015年兵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7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时间为日,兵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补发,并确保4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将惠及兵团57.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330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将达到2500元以上。
据了解,调整的范围为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包括: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和按新兵办发〔2010〕21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制度;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今年调整的特点是采取普遍调整、倾斜调整以及与艰苦地区因素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对于既符合普遍调整又符合特殊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双重”调整;今年增设按照本人养老金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这项机制从今年开始建立,从1%比例起步,今后将逐步完善。此项政策更加体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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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兵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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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兵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4月20日,记者从2015年兵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7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时间为日,兵团各级经办机构将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补发,并确保4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将惠及兵团57.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330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将达到2500元以上。
  据了解,调整的范围为执行企业养老制度的退休人员。包括: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和按新兵办发〔2010〕21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制度;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今年调整的特点是采取普遍调整、倾斜调整以及与艰苦地区因素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对于既符合普遍调整又符合特殊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双重”调整;今年增设按照本人养老金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这项机制从今年开始建立,从1%比例起步,今后将逐步完善。此项政策更加体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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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核心提示:新疆自治区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2015年新疆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新人社发〔2015新疆自治区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2015年新疆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新人社发〔2015〕1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疆各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日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及按新政办发〔2015〕98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日起执行。
  二、普调办法和标准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一)凡符合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5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6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的基本养老金。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三、倾斜对象和标准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从日起,再按以下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截至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55元。对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75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不再执行130元的标准;对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220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不再执行165元的标准。
  (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在普调的基础上,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发2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发3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发40元。
  (三)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计发。
  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同时增加养老金。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解决,自治区将各地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列入2015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预算中统一核算;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企业退休人员热切期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务必在日之前将本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调整落实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应于日以前将调整落实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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