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众安朝阳8号业主退房面对违章搭建可否退房

房屋违章搭建情况说明
1违章搭建雨棚情况说明 XXX小区2栋有以下业主在装修入住后,外墙违章搭建了雨棚:2-3-1、2-3-5、2-3-4、2-3-11、2-3-12、2-5-9、2-6-10 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文件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章搭建雨棚情况说明
XXX小区2栋有以下业主在装修入住后,外墙违章搭建了雨棚:2-3-1、2-3-5、2-3-4、2-3-11、2-3-12、2-5-9、2-6-10
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文件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三、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7号文件第5章帝56号文件: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四、违反了《XXX小区住宅装修申请表》中第二项规定:任何装修项目不得影响楼宇外观。对于以上业户,雅典汇物管处已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方式:
(一)对以上业主发放了整改通知书;
(二)对还未造成事实后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三)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城管科)进行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20XX年8月19日
2关于搭建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说明
XXX物业管理办公室:
本人系XXX业主,因房屋修缮需搭建配套设备用房及阳光车棚。现将房屋附属设备用房及车棚搭建情况说明如下:
设备用房:因室内安装中央空调,压缩机组等外部组件须在室外安装运行,为了保证设备安全并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按照设备安装和养护要求采用防火木等环保材料搭建面积6平方米,高度1.8米的设备用房。
阳光车棚:根据家庭车辆停放需要和车辆日常养护要求,在庭院内按照景观设置要求搭建敞开式天遮。达到既遮阳防雨保护车辆,又美化环境的双重效果。以上两项设施均系房屋配套需要,均在房屋基地范围内,均按景观设置要求搭建。
特此说明,敬请XXX物业管理部门理解支持为感!
XXX业主:XXX
20XX年5月18日
3违章建筑情况说明
各位网友好,我是银杏村的一名村干部,受村委会委托,将楼主反映问题向大众做一个说明:
我村村民蒋三南于20XX年4月18日向村集体申请在银杏村下蔚自然村铜板岭处拆旧建新农村私人建房,20XX年2月24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手续120平方米,20XX年7月29日诸暨市规划局向该户核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用地报批过程中,该户将原有的三处老房的一处拆除,其余两处由于和邻居为联体木结构房屋难以拆除,经村集体讨论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并交纳了过户契税。后该户在未取得供地批文的情况下先行动工建房。
在建房期间,蒋三南户非法占用土地并扩建,20XX年9月被大唐国土所责令停建和限改,20XX年4月被诸暨市国土局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237.9平方米土地,拆除非法扩建207.6平方米的建筑,并与20XX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考虑到蒋三南户原有的老房已作处理,目前该户已无住所,蒋三南通过村向大唐镇人民政府建议拆除超过正常审批限额面积的部分建筑物,不超额部分补办相关用地审批手续。从考虑群众实际出发,20XX年3月,拆除了蒋三南户超额部分建筑物。后经相关部门再次核实,蒋三南余下的三间住宅仍存在移位现象,20XX年8月,在驻村指导员和我村村干部多次思想教育下,蒋三南户自行拆除了全部建筑物,并平整了土地。20XX年12月下旬,该结果已由浙江省无违建创建验收组现场专题督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且无异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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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拆小区业主搭建的违章建筑构成犯罪
一、基本案情&&  2012年9月,居住在长沙市某小区商品房的孙某将其楼下的架空层进行改建。该小区物业公司发现后,多次要求孙某停工,但孙某不予理睬。日,物业公司管理人刘某组织物业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七名员工租赁一台挖机将孙某楼下改建的架空层的卷闸门、玻璃、墙、夹层等破坏。经鉴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事后刘某赔偿了孙某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 & & & & 二、定性分歧&&  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批捕、起诉阶段都存在很大分歧,主要观点有二:&&  第一种观点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 &理由是:&孙某搭建的架空层,虽然是违法搭建,但基于事实行为孙某对该搭建物享有所有权。小区物业组织人拆除孙某的搭建物,属于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 & & & &违章建筑的拆除可有两种途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物业公司虽然管理小区事务,但其行为只能依照小区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职责,而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因此小区物业的行为不具备犯罪阻却事由。另外,该行为不属于民事自救行为,自救行为必须是针对自己的财产,必须在紧急的情况下。物业拆除孙某违章建筑的行为从主观、客观都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且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应直接追究小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的刑事责任。案发后刘某与孙某达成了刑事和解,孙某搭建违法建筑事实上具有一定过错,可以在量刑上对刘某从轻考虑。&  第二种观点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民事自救行为,不构成犯罪。& & & & 理由为:物业公司虽然没有权力拆除违章建筑,但他的拆除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故意排除他人对所有物的占有或使用。小区物业的动机是为维护小区内公共环境,是实施管理行为,动机是善良的,只是实施管理的手段不当,动用刑法调整值得商榷。&&  三、案件评析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理由如下:&&  第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 & &依据《民法通则》中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要求,违章建筑并不能认为是合法财产。但孙某对违章建筑基于事实行为已取得所有权,小区物业的拆除行为侵犯了孙某的所有权,且涉案金额巨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小区物业的行为不属于民事自救行为,私立救济本在理论上就存在争议,即便是私立救济也应当采取适当的手段和必要限度,不能任意妄为。& & & & 小区物业有维护业主公共利益的义务,但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目的正当手段不合法,且手段和结果都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 & & 第三,孙某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小区管理条例,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且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可以在对刘某处理时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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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关注购房者如何正确维权?3·15期间律师来支招
本报记者刘畅
所谓“安居”才能“乐业”,从决定买房到乔迁新居,购房者要经历看房、买房、贷款,装修,物业等十几个环节。买房贷款时,会遇到怎样的困惑?交房验房时,有没有遇到不知如何解决的时候?住房后,与物业之间又存在哪些矛盾?本报房产置业热线4自开通以来,为市民的购房或者房屋纠纷问题提供了专业的帮助与建议,也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在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的这一周,本报房产置业热线更是电话不断,不少市民通过热线向工作人员讲述自己与房子不得不说的“心结”,而本报记者也整理了相关热点问题,邀请福建知名律师卓文彬为此次“3·15业主维权活动”的特邀嘉宾,给消费者提供最为实用的购房指导。
银行“闭门羹”如何应对
新政频出、银行准备金利率提高、年底停贷……诸多因素都导致银行贷款难产,有的买房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有的要提高首付,有的贷款人遭遇停贷,贷款发放要延后2-3个月……贷款问题事关买房大局,触一发而动全身,楼市中因为贷款问题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也成为近期购房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房贷暂时不放能否提出退房?案例:罗先生看中一楼盘,签订认购书,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而他去售楼处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听朋友说现在年底多家银行贷款收紧,高先生这个时候签合同,贷款一时半会儿也办不下来。高先生想,与其先把60多万元的首付交给开发商还不如自己在这段时间赚利息钱,因此他想以贷款不能及时办理为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并取回定金,请问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解读:在该案例中,银行收紧贷款延期致使罗先生不能及时获得银行贷款,虽然贷款政策的调整不以买卖双方的意志为转移,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但作为买方而言,最主要的合同义务是支付房款,即使申领银行贷款时遇到了困难,但并未对罗先生的履约能力造成严重影响。罗先生仍有义务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以履行付款义务。并且,虽然罗先生签订的是认购书,也具有法律效应,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提出退房。所以,在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罗先生以贷款不能及时办理为由要求退房是构成违约的,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贷款延期卖方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案例:赵先生在去年9月与买方通过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今年1月前全款付清后才交房。买方支付了40万元首付款,另外60万元余款办理按揭。由于中介说贷款已经通过审批,很快就能办下,赵先生觉得问题不大就提前交房给了买方。不料办理贷款的银行通知,目前贷款额度已经用完,放款要到4月份。赵先生有权向买方索要贷款延期期间的相关赔偿吗?又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解读:首先,根据合同约定要今年1月份之前全款付清后才交房,现买方不能在该日期前付清全部购房款项是构成违约的,卖方赵先生虽提前交房给买方,但是仍可以要求买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但如果赵先生解除合同则需要与买方协商才能达成,由于在本案中,买方申领贷款已获得银行批准,虽然因银行放款延迟买方不能及时付款,可能会存在违约情形,但是银行放款后,买方仍可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如果合同中对此种没有特殊约定的话,赵先生主张解除合同,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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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公司方面只能是进行劝阻,没有执法权,所以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及时向当地的街道社区、城管规划等主管部门反映处理,可以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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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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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临交房通知违章 文兴苑业主被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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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小区的“状元府小区”,如今已经改名为文兴苑小区,并已有四栋楼进行交房。不过,另外未交房的三栋楼近日却因为历城城管局下发的“违章建筑”通知而暂停交房。对此,文兴苑小区开发商要求这三栋楼的业主退房或是换房。
居民楼距离药厂防爆车间不到15米距离小区的“状元府小区”,如今已经改名为文兴苑小区,并已有四栋楼进行交房。不过,另外未交房的三栋楼近日却因为历城城管局下发的“违章建筑”通知而暂停交房。对此,文兴苑小区开发商要求这三栋楼的业主退房或是换房。实际上,在整个小区仍属于违章建筑的情况下,业主即使进行“换房”也无法拿到一套合法住宅。违建小区承诺能办证这两天,文兴苑小区5号、6号、7号三栋楼的业主遇到一件烦心事,原本高高兴兴等着8月份交房的他们,却在19日接到了开发商退房或换房的通知。“说是违章建筑,不让住了。”在5号楼购买了房子的一位业主表示。21日,记者来到位于省城董家镇的文兴苑小区了解情况。记者在小区内看到,部分居民楼虽然已经交房,但绿化等设施尚未完工,尤其是5号、6号、7号三栋楼之间仍堆放着部分施工设施,每栋楼前都有几位清洁工在打扫卫生。“这三栋楼都还没有人住,听说是因为违章不让住了。那边的楼已经有人住进去了。”正在6号楼1单元门前打扫卫生的工人说。记者注意到,整个文兴苑小区共有7栋居民楼,其中与道路相邻的1号楼到4号楼已经有居民入住,剩余的5号楼到7号楼尚未交房。这三栋楼紧邻齐鲁制药厂,尤其是6号楼和7号楼靠近齐鲁制药厂的一个防爆车间。记者粗略测量了一下,两栋居民楼与这个防爆车间最短距离还不到15米,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100米的标准。正在对新房进行装修的郭先生,在去年购买了位于1号楼的房子。他告诉记者,听说5号楼到7号楼因为违章问题而无法交房,这也使得他对自己新购买的这套房子充满了担心。“他们要是违章,那我们这也是违章的,开发商一开始给我们承诺是没有问题的,并且保证在两年内给我们办下来房产证,现在我们也在观望。”一位前来咨询退房事宜的业主告诉记者,他在19日接到了开发商退房或换房的通知。“要么退钱,按购房时的价格退回,要么就补差价与另外四栋楼进行换房。现在换没有好户型不说,还要多花钱。”记者采访被反锁售楼处内记者了解到,在文兴苑三栋楼业主接到开发商退房或换房通知前,济南市历城区城管局曾专门对文兴苑小区业主下发了一则《关于“文兴苑”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禁装修》的通知,落款时间为7月17日。通知显示,由于“文兴苑”住宅项目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属于严重违反规划,历城城管局将依法对济南迪瑞华经贸有限公司建设的“文兴苑”住宅项目作出罚款并强制拆除的决定。同时,该项目距离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甲类防爆生产车间仅有15米之遥,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严禁各位业主进行装修,并搬离“文兴苑”住宅,以免造成个人损失。针对此事,记者找到了位于小区沿街商铺的“文兴苑”售楼处。记者注意到,该售楼处并无任何标注,里面有不少人前来咨询退房事宜。当记者表明身份想进行采访时,售楼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立刻抢夺记者的手机,并让记者出去。在记者做出进一步说明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领导”请示。此后,他请示完领导称无法接受采访,并再次让记者出去。“你再不走就没收手机了!”该工作人员说,“我们现在就准备关门了!”随即让人将售楼处大门关上,把记者反锁在里面。盖房时就说拆为何拖到现在与记者一起被反锁在售楼处的还有几位前来咨询退房一事的购房者。其间记者采访了一位女士。该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去年1月份购买了一套位于5号楼的房子,合同上明确写着今年8月份交房,但在7月19日却突然接到退房通知。“要么退房,要么换房,而且我们在5号楼的户型跟现在要换的也不一样,房款也需要补交。”就在记者采访期间,上述欲抢夺记者手机的工作人员将一位“购房者”带到记者身边,“你不是想采访居民吗?来了!”这位“购房者”告诉记者,现在开发商违法建设住宅一事是毫无置疑,但目前购房者普遍的想法是如何保住已经购买的房子。“开发商可以说是办了件好事,在这里开发了一处住宅,给董家镇提升了环境,也让我们有新房可住。”这位“购房者”说,“市区的房价那么高,我们肯定买不起,我们不同意将房子拆了,而且现在已经建起来了肯定拆不了了。”该“购房者”还说:“我在这附近一个老小区住了很多年了,住了这么多年都没事,当时为何要把制药厂搬过来?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现在可以把制药厂搬走。”另一位购房者则提出质疑:“我们在购房的时候并不知道是违章建筑,而且开发商承诺两年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当年刚盖楼的时候就说要拆,但最后还是盖起来了。这就给我们一个假象,认为这房子不是违章的,既然是违章建筑,为何到现在才确认?”而在售楼处内的多位购房者也表示,即使是紧靠齐鲁制药厂的防爆车间,他们也还是愿意入住。多名购房者无奈办理退款记者快结束采访时,售楼处的大门打开了,不断有购房者带着购房合同前来办理退款。记者从一位姓孙的购房者手中看到了一份“退款申请”,其内容显示:“因政府原因,我要求退还定金XXX元,自签署此申请后我所购的文兴苑XXX楼XXX单元XXX,再与我无任何关系。特此申请。”孙女士向记者表示:“没办法,只能退房了,要不还能怎么办。”就在孙女士准备在退款申请上签字时,工作人员看到记者准备拍照,便立刻将孙女士的退款申请抢回,并当场撕毁。“等着改天去你家里签吧,反正都熟。”工作人员对孙女士说。随后,当记者想就退房人数以及住宅建设等问题进一步采访时,三名在场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自己是刚来的,并不熟悉情况”。“我们领导出去了,你留个电话吧。我们领导来了给你打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接到开发商方面的来电。不过,上述被工作人员引导与记者见面的“购房者”却打来电话表示:“我们现在的诉求是让药厂搬走。”城管回应他们偷偷摸摸盖起来了在文兴苑小区1号楼购买了一套住宅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3年前刚交完定金的时候,文兴苑便被列入违章建筑,并计划拆除,但至今并未拆除并且已经完工。“当时我们要求退钱来着,但是开发商不退,并承诺说建筑没有问题,这不到现在我们已经住进来了。”记者了解到,文兴苑小区此前曾叫状元府小区,并在2013年被列入济南市最大违章建筑小区,因此历城城管局在当年就曾责令状元府小区“限期一个月拆除”。不过,该小区在停工一年后便又再次开工,并且随后改名为文兴苑小区。据历城城管部门介绍,济南市执法局曾在当年组织800名执法人员进行拆除,但最终未能拆除。“2013年就去查处了,我们多次去施工现场要求停工,他们又给我们扎胎,又围攻我们,又向我们扔砖,最后还是偷偷摸摸地盖起来了。当时售楼处也给封了,天天过去看着,可是我们去的时候就关了。”历城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而对于目前的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现在并未确定是否要进行拆除。“因为该小区没有任何手续,所以我们在这个月对业主下发了通知,要求他们不要入住。”历城城管部门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历城区国土部门也表示,文兴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并没有任何的审批手续。对于文兴苑小区违章建筑一事,历城区相关部门则表示“上周六开会调查情况,但具体意见还没有出,正在研究中,具体怎么处理,好几套方案都没有定,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处理的。”对于文兴苑小区因违章建筑而通知业主退房一事,本报将持续关注。生活日报记者高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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