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钻石鑫帐户鑫帐户是不是骗人的,可不可以买呢?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基础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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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了解,理财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那么,中国人寿鑫账户怎么样呢?金投保险网小编表示,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的特色如下:
(gold.org/),据了解,理财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那么,鑫账户怎么样呢?金投小编表示,国寿鑫账户万能型的特色如下: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鑫账户&),客户在投保相关理的同时可选择附加&鑫账户&,理财险与&鑫账户&结合后,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一份投入领取终身客户只要同时投保相关理财险和&鑫账户&,在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的情况下,同意将生存保险金、分红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等生存收益转入&鑫账户&,实现理财险与终身的&鑫账户&相结合,免费享受日结息月复利,只要万能账户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可以一直领取至终身。
两次增值双份借款客户只要同时投保相关理财险和&鑫账户&,在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将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分红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等生存收益转入&鑫账户&,实现资金两次增值、成倍增长;同时客户享有理财险保单借款和&鑫账户&保单借款,不影响原来产品的收益情况,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多样规划灵活领取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账户灵活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万能终身财富传承在生存收益进入&鑫账户&后,根据需要,&鑫账户&可实现财富保全与资产传承,财富管理,&鑫&满&利&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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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身故、残疾及烧烫伤:10万元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20万元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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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投保范围:
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止
责任一、生存保险金
投保人随时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可领取。
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责任二、身故保险金
十八岁前身故:按两者较大值给付
1、给付约定转入保险费之和,但须扣除已领取金额。
2、个人账户价值。
十八岁后身故:按两者较大值给付
1、约定转入保险费之和的120%,但须扣除已领取金额的120%
2、个人账户价值。
责任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按责任二约定给付,同时再给付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
当账户价值较小时:给付120%转入保费+账户价值
当账户价值较大时:给付账户价值的2倍
举例1:金先生,30岁,给自己购买福禄鑫尊10年期,每年交10万,鑫账户第二年转入保费约为3726元,此时被保险人身故,账户价值约为3849元,账户价值较小。
身故给付(期间若未领取):71.2元
& & & &(期间已领2000元):4471.2-(%)=2071.2元
意外身故: 9元=8320.2元
举例2:金先生,30岁,给自己购买福禄鑫尊10年期,每年交10万,鑫账户第20年转入保费约为410366元,此时被保险人身故,账户价值约为503222元,账户价值较大。
身故给付:503222元
意外身故:=10064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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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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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资料/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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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照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之和,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之和的120%,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两者之和的120%;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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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新品“鑫福一生”面市时间:日02:32来源:山西晚报
原标题:中国人寿新品“鑫福一生”面市
  本报讯 (记者 要俊杰)日前,中国人寿个险渠道推出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简称“鑫福一生”)、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尊享版)[简称“鑫账户(尊享版)”]等产品。其中,“鑫福一生”为主险,可以与一款万能险组合投保,获得充足的保险保障,实现财富的优质管理。  保障充分搭配灵活“鑫福一生”具有投保范围宽、返还较早的特点,凡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10种祝福金领取年龄可以供客户自由选择,最早40岁即可返还所交保险费;“鑫账户(尊享版)”是中国人寿对以往万能险的升级产品,在保留原有账户收益有保底、结算更透明的基础上,资金支配更加灵活。  消费者可以将“鑫福一生”的祝福金、生存保险金、年度红利转入“鑫账户(尊享版)”或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中,进行二次投资,获得更好的回报。  安全稳健老少皆宜  无论是为孩子规划未来的父母,还是想要兼顾养老的中、老年人,“鑫福一生”与万能账户的组合,都能为其提供一个稳定、持续的现金流,满足人生各个阶段的保障和财务需求。以刚满月的男宝宝为例,如果以10年交的方式购买该产品,年交10万元,在他上中学的6年和上大学的4年中,每年分别可以领取1万元和2万元的教育金,到25岁时可以领取30万元的婚嫁金,若未领取部分按照中等收益计算,孩子80岁时账户余额将达到2457万元。为少儿投保“鑫福一生”父母只用短短几年时间就能做好孩子长期的保险和财务规划;对于中老年人而言,则需要在收入稳定期为自己的未来养老做好准备,该产品组合可以提供前期生存保险金、祝福金、后期生存保险金和额外分红等多重收益,同时兼顾适当的保险保障,在祝福金领取日前,身故保险金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较大者[投保时满18周岁,第一年内身故给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20%],祝福金领取日起则为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额较大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服务网点遍布全国城乡,市场份额连年第一。近年来,曾推出过“福禄双喜”“福禄鑫尊”“鑫如意”“鑫福年年”等一系列市场热销的保险产品。据介绍,此次中国人寿推出“鑫福一生”等产品将成为返还型保险产品的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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