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之前有一个坝子当时是一一打羽毛球的地方,小区物业小区私自搭建建停

小区少数业主违规搭建私自搭建铁栅栏如何处理?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小区少数居民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私自搭建铁栅栏,如果物业强行拆除又怕引起争议,现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或经济手段来处理居民的违规行为吗?
你好,我家在小区里卖了一个有产权的车库,当时买的时候是5000多一平,就想自己干点什么,现在开了一家超市,在自己家车库的范围内安了一个门,冬天取暖,可物业就是不让,要强拆我家门,这得怎么办呢?而且在我家没人的时候已经拆了我家门的一部分,我们也不能成天到晚的看着啊。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家在买车库的时候售楼员已经口头说不挂牌干点什么是可以的,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让我们签了个协议说不能商用,家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签了,你说该怎么办呢,明天那老总说找防暴队的...
1、未定期展示财报。(至今1年多,就3月中一天用电梯滚动屏滚了下,多数业主都不知道,未有纸面账目展现)业主要求查看不肯展示。
2、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建管理处。(本来在负一楼,后业主入住8个多月后,私自占用地面公用面积)
3、对小区管理维护只尽义务,不担责任。(小区露天聚赌并有人收取费用,多次投诉,物业只是劝说下,无效后返回要求业主自己去沟通,他们管不了。小区有业主违建,在露天平台搭建了5个房间,多次业主投诉也无效)
4、未征询业主同意,私自...
我是辽宁省辽阳市风和日丽小区业主,05年买的期房,07年入住,至今房照没有给发,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没有排水设施,内部墙壁出现裂痕,窗户松动、漏水,窗户不平倾斜等质量问题,外部设施也没有按当初的宣传兑现,可现在要按当初定的物业费每平米0.8元收取,小区内还有丢车子的情况发生,业主不交物业费,去取购房正式发票及契税票(当时购房时给的是白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取回发票只有交物业费吗?
日10点半-11点半在山东临清某高档小区内,丢失了一辆电动车,于是找物业讨说法,物业称他们只有巡逻的义务,没有看管车子的责任,需看管车子的零交看管费,总之,一句说,他们不管。
该小区,连摄像头都没有,车子、人员进入小区都无需登记。请问,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该负担赔偿责任!!???
家姐是一位水电站工程工地上的一个普通炊事员,一天在给工地民工送饭时,一工地民工无端对家姐进行辱骂,家姐难以忍受其无理谩骂,与其争执拉扯至出手打架,对方估计放不下男人的面子,扬言家姐只要下车来便打死家姐,家姐下车与其厮打,后由工地老板解劝制止。晚上家兄去找他理论事情由来,伸手拉对方示意详谈此事,对方推家兄而两人由此发生争执,最后酿成打架对方受伤后报案,派出所传唤家姐家兄问事请由来,最后该派出所在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处理结果之前,该派出所一所长要求交...
在小区内压死狗如何处理
居民小区的电梯里有张贴广告和电视广告,小区内还有商家设摊促销,物业对这些商家收费不等。请问:这笔收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归物业所有?
因为小区地势高,取暖用了压力阀,想问一下这笔费用该开发商出还是业主啊 ?跟隔壁小区之一路之隔取暖费却多加3元,这样的收费合法吗
日,下午14:00至17:00我家中被盗,现在小区的物管是业主委员会的,她们已经管理两年了,我们一直交纳物业管理费,但是没有发票。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她们并维护我丢失的经济损失吗?  张家口桥东区锦绣花园小区(西区)4位业主在小区购买了停车位,但他们的车位却常被其他人的车辆占据。为了把车停进自己购买的车位内,4位业主同小区物业公司协商,想在车位上建车棚。对此,小区其他业主却担心车棚会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反对随意搭建行为。11月3日,桥东城管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通知物业公司,让其与业主协商解决。小区私家车位上搭建起的车棚。  居民:小区有人在搭建停车棚  当日,锦绣花园小区(西区)的一位居民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小区中有人搭建临时建筑。该居民表示,小区整体环境还不错,如果在小区内搭建车棚,会影响小区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这位居民介绍,车棚的顶子是彩钢泡沫夹心板,如果刮大风把车棚破坏,很容易伤到小区的居民。而且在小区的规划图上没有车棚建筑,搭建起来就不合理,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居民都不应该搭建。他表示,希望为了全体居民利益,共同维护小区美观与居民的安全,物业公司能够及时制止这种搭建行为,一旦开了这种私自搭建的头,其他居民也跟风在小区私搭乱建,那小区的环境会被破坏。  业主:私家车位被占很无奈  当日上午,接到读者报料后,记者来到锦绣花园小区(西区),小区东侧的路边有4个画了线的车位,车位的角上竖起了方钢管,中间码放了一摞彩钢泡沫夹心板。几位工人正在车位上施工,将钢管进行切割焊接。车位旁边立着一个牌子,写着“私人车位,禁止停车”的字样。  在施工现场,记者采访到了3个车位的业主。王先生表示,他买车位是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可是小区车太多,他的停车位经常被其他车辆占用,有时被堵在车位中出不来。最多的一次,他的车位被其他车辆占了一个星期,自己的汽车只能停在小区外面的马路边。“找人挪车太难了,我们联系不到车主。”王先生说,为了防止自己的车位被别人占,就在车位旁边竖起了写有“私人车位,禁止停车”的提示牌,但作用并不明显。他在自家车位前摆放过大石头,被人挪开;给车位装过地锁,也被弄坏了。  无奈之下,4位业主就同物业公司协商,希望在私家车位上建一个车棚,防止自家的车位被别人占。业主沈先生说:“因为让别人挪车而发生争执的事情常发生。自己购买的车位被人占,找人挪车还被骂,我也很委屈。”业主李先生表示,他们也不愿搭建这个车棚,花钱请人搭建车棚实属无奈,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汽车能停进自家的车位。李先生说,如果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他们都会积极办理各项手续。  物业:为让业主停车同意搭建  为锦绣花园小区(西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是市兴太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4位业主在搭建车棚之前同物业公司商量过,物业公司同意他们在自己的车位上搭建车棚。这位工作人员说:“业主买了车位就是为了方便停车,现在车位经常被其他车辆占用,我们物业公司也帮着业主打电话找车主挪过车,很耽误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私家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的事情他们也很无奈,为此也想过多种办法都没起作用。物业只好同意业主搭建车棚,让其他居民知道,这4个车位是私人车位,以后就不要随便占用。如果业主在搭建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物业公司会配合业主出具相关手续,让业主能把车停回自家车位。  城管:让物业同业主进行协商  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桥东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进行了拍照。随后记者采访了桥东城管执法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说,按照小区内部规划,在规划中没有的建筑就不应该搭建。城管局已经通知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找业主进行协商处理。关于·About图文:冀泽民编辑:张小雯儿公信源于责任 权威造就品质↓↓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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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曝光】景德镇伴山洋房小区里违章搭建的就…
伴山洋房小区位于景德镇市昌南大道555号,始建于2009年9月,如今小区建设基本全部完成。因小区环境优美、建筑别致、物业管理较好得到了景德镇中高端人群的青睐和入住,也因此使宝旺.伴山洋房闻名景德镇,成为景德镇房地产开发的标杆之一。随着业主入驻数量的增多,有部分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乱搭乱建,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并对小区及周边环境造成极大的损害。虽然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通过说服、上报等方式进行制止,但都未得到实质性的进展,反而违章搭建现象越发严重。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公平利益,伴山洋房小区部分业主找到本报,希望通过媒体曝光这些乱搭乱建的行为,同时呼吁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拆除违章建筑。支持执法部门拆除违章建筑的小伙伴赞个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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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新建小区里面有一块长方形草地,物业管理所打算在草地的中间建一个周长是37.68米的圆形花坛.1,请你算一算这个圆形花坛的实际面积是多少平方米.2,你能利用1:400的比例尺把这个圆形花坛的平面图画一下,说下怎么画3,你认为选择什么样的比例尺比较合适.
半径37.68÷3.14÷2=6米面积3.14×6×6=113.04平方米图上半径是6×1/400=0.015米=1.5厘米所以画一个半径是1.5厘米的园即可我认为都可以一般可以用线段比例尺
好的。比例尺不是那种,0-40-80这类型的写吧。咱不懂问问。
这就是线段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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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上物业建起了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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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好好的一块绿地,怎么突然就建上了活动板房呢?”昨日,市民唐先生致电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小区物业公司未征得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的一块绿地上搭建活动板房,当办公场所,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报料:物业绿地 ...
&&&&&& “好好的一块绿地,怎么突然就建上了活动板房呢?”昨日,市民唐先生致电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小区物业公司未征得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的一块绿地上搭建活动板房,当办公场所,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报料:物业绿地上建板房
&&&&&& 唐先生是阜城上海大花园小区的业主,他向颍州晚报记者介绍,大约在一个月前,小区物业在小区内,分别搭建起一处活动板房和一处停车棚。&&&&&& 昨日,颍州晚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小区27号楼附近一块绿地和59号楼附近的一块空地上,已经有两处初具规模的建筑。绿地上建的是活动板房,东西有四间房,有40多平方米,而空地上建的是停车棚,东西约有50平方米。&&&&&& 唐先生介绍,小区物业在施工前,并没有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大家对此十分不满,质疑这两处建筑均属于违建,要求物业尽快拆除。然而,到目前为止,物业仅仅自行拆除了停车棚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停车棚和活动板房未拆除。&&&&&& 唐先生说,这处板房,是小区用于办公的场所,之前小区物业有办公场所,位于小区里的一处两层楼房里,但不知何种原因,原先的办公场所被卖了。“或许是没了办公场所,小区物业才在小区公共绿地建起板房。”
物业:板房不属于违建
&&&&&& 在新的小区物业办公场所,颍州晚报记者并未找到物业负责人陈经理,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其外出办事了。最终,根据唐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颍州晚报记者联系上了陈经理。&&&&&& 陈经理表示,因为小区没有正规统一的业主委员会,所以他们在施工之初,并没有一一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停车棚我们打算拆除,而活动板房我们不会拆除。”陈经理说,原先开发商的规划图上在北门附近就有房子,只是当时因为资金问题,没有完成该配套设施而已。现在开发商只是完善原先规划图上所标示的建筑,所以活动板房并非违建。&&&&&& 当颍州晚报记者询问有关原先物业办公场所事宜时,陈经理以正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为由婉拒了采访,并称将稍后联系,说明情况。但截至发稿时,颍州晚报记者尚未接到陈经理的电话。
律师: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
&&&&&& 活动板房可以建在小区绿地上吗?就此,颍州晚报记者咨询了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李森律师。&&&&&&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李律师说,根据这一规定以及城乡规划等相关法规,不论临时还是永久建筑,都不允许在小区绿地上搭建。&&&&&& 李律师说,广大业主可以组织业主委员会,向相关部门举报并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拆除绿地上的违建,如果没有解决可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颍州晚报记者 訾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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