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光伏并网发电补贴发电并网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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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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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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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南雄产业园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月20日可建成使用
14:05:27 韶关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近日,记者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韶关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韶关市重点项目之一的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发电项目正在紧张地施工当中,其中园区屋顶发电项目一期进展较快,预计3月20日可实现并网发电。园区屋顶发电项目一期位于韶关市园区一期管委会办公大楼、行政生活服务区等地的屋顶,利用水泥建筑屋顶铺设发电系统,项目的装机容量为208千瓦。目前,施工人员正利用当前天气晴好的有利条件进行紧张的铺设组装,工程进展顺利。项目建成使用后,在光照条件良好的条件下一年可发电20万度,不仅能为园区企业提供干净、清洁的新能源,多余的电量还能够上网,缓解地方电力紧张。据了解,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韶关电力有限公司在园区二期也已设立了测光塔,正在进行项目验证,园区二区地面站也将在近期开建。园区二期地面站的装机容量为1.8万千瓦,预计投资1.5亿元。据介绍,中国能建韶关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古伟华介绍,未来五年,该公司计划在南雄投资50亿元左右,其中风电项目约20亿元,项目约30亿元,到2020年预计在南雄完成新能源的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届时南雄将成为粤北的新能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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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环境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较好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2010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72亿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约8.7%;全社会用电量4060亿千瓦时,“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8.7%。
——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投产发电装机容量约3100万千瓦,西电东送新增送电能力1210万千瓦。至2010年底,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约7100万千瓦,西电东送最大电力达到约2300万千瓦;全省原油加工能力达到4550万吨/年,天然气供应能力约90亿立方米。
——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气、其他能源(包括西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的比重分别从2005年的42.9%、33.8%、5.7%、17.6%调整为2010年的42.2%、30.0%、8.6%、19.2%,清洁能源比重提高4.5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05年的12.3%提高到2010年的14%。至2010年底,西电、核电、风电、水电、气电等清洁电源装机容量占省内外电源装机容量比重55.3%,比2005年底提高15个百分点。
——新兴能源加快发展。至2010年底,核电在运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1100万千瓦,均居全国首位。建成风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约为2005年的10倍。一批金太阳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容量约0.2万千瓦、光热利用面积约300万平方米。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2×5万千瓦)开工建设。
——能源储运体系逐步完善。建成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管道,形成连接全省所有油源供应点、通达粤西和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的成品油管网,管道里程达1400公里。建成天然气供应管道约900公里,初步形成连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市的天然气供应主干管网。以海运为主,铁路、公路和内河运输为辅的煤炭运输体系基本形成。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及变电容量分别达到58540千米和36720万千伏安,比2005年底增加约一倍。
——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电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和热利用设备制造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位置,广州南沙、江门台山、深圳龙岗核电产业园区起步发展。广州南沙东方重机、西电南沙输变电、广东明阳、深圳南玻等企业成为国内能源装备骨干企业。能源行业咨询、设计、建设等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
——节能减排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约1210万千瓦,率先开展节能发电调度,火电厂供电标煤耗由2005年的353克/千瓦时下降至2010年的325克/千瓦时,累计节约原煤约3000万吨。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脱硫工程,积极实施电力行业降氮脱硝改造工程。201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664吨标准煤/万元(2005年价),“十一五”期间下降16.4%,能源行业节能减排为全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居民生活用能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省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能约0.3吨标准煤,比2005年提高32.0%;人均生活用电量约530千瓦时,比2005提高48.2%。实现全省自然村“村村通电”,农村供电质量大幅提高;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利用工程,全省共有户用沼气41.25万户。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能源需求仍保持较高速度增长,能源供给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压力越来越大。从国内外环境和我省自身发展条件来看,我省能源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些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国际能源合作前景更加广阔。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能源合作日益紧密,我省能源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将面临更多机遇,有利于我省更广泛地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和更好地利用国外能源资源。
——国内能源资源供应渠道更多。国家高度重视能源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在中西部地区建设综合能源基地,加强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利用国内能源资源的安全保障水平。
——清洁能源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国家确立了稳步发展核电、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推动天然气快速发展以及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能源战略,为我省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契机。
2.不利因素。
——能源供应压力增大。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今后一段时期能源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但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次能源资源匮乏,对外依存度高,能源供应容易受到运力紧张、价格波动和极端气候等因素影响,加上本身供应能力不足和储备体系不完善,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约束加大。我省能源消费以化石能源为主,能源结构不合理,随着能源消费需求不断增长、节能减排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提高,能源发展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将进一步加大。
——能源利用成本上升。受能源资源开发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国内、国际能源资源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我省目前能源价格水平整体处于国内较高水平,能源利用成本上涨压力大。
——对外合作有待进一步拓宽。我省能源对外合作主要集中在东盟、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和地区,合作领域以资源开发为主,合作区域和领域不够广,需进一步拓展在能源资源、能源技术和装备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优先、低碳发展、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新能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完善能源管理体制,严格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全省能源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新能源开发利用取得重大突破,污染物排放较大幅度下降,形成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到2015年: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59亿吨标准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6300亿千瓦时以内。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气、其他能源的比例为36.2:24.4:13.2:26.2,清洁能源比重由2010年的27.8%提高至39.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人均生活用能达到0.37吨标准煤/年,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820千瓦时/年。
——西电东送和省内电力装机容量合计14400万千瓦,其中省内电源装机容量10800万千瓦,占75.0%;西电东送最大电力(受端)3600万千瓦,占25.0%。全省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亿吨/年,成品油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全省天然气供应能力430亿立方米/年。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477吨标煤/万元(按2010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下降18%。全省燃煤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其中新建燃煤机组脱硫率达95%以上;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70%以上。火电发电标准煤耗比2010年下降10克/千瓦时。
三、能源发展布局
“十二五”期间重点布局建设电力生产、原油加工、能源接收和储运、能源装备产业四大基地,进一步完善电网、天然气主干管网、成品油主干管网三大能源输送网络,打造沿海风电带,形成“四基三网一带”的能源发展格局。
(一)建设四大基地。
——电力供应基地。充分发挥东西两翼沿海地区港口优势,有序推进东西两翼沿海大型骨干支撑电源建设,打造粤东、粤西电力生产基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合理布局建设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电源,打造珠江三角洲清洁电源基地。
——原油加工基地。重点建设惠州、茂名、湛江、揭阳四大原油加工基地。
——能源接收和储运基地。加快建设深圳、珠海、粤东(揭阳)、粤西(湛江)液化天然气(海上天然气)接收站;积极推进惠州、湛江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建设广州港、珠海港、汕头港、湛江港等沿海大型煤炭中转和储备基地。
——能源装备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广州南沙、江门台山和深圳龙岗核电产业园;培育和扶持风电装备、太阳能光伏产业骨干企业发展,建设中山明阳风电产业基地,打造深圳、佛山、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完善三大网络。
——电网。优化电网结构和组团化布局,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500千伏内外环网,构建粤东地区500千伏环网,加强跨区域输电通道和城乡输配电网建设,形成以500千伏骨干电网为核心,各电压等级电网相互适应、与电源发展相协调的现代化电网。
——天然气主干管网。推动全省一体化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形成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连接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陆上长输管线以及海上天然气等各类气源,通达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的天然气主干管网。
——成品油主干管网。结合大型炼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网,逐步形成连接惠州、茂名、湛江、揭阳原油加工基地,覆盖全省地级以上市的一体化成品油输送网络和油品储备体系。
(三)打造沿海风电带。
按照“有效利用、保护环境、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要求,进一步开发沿海陆地风电资源,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打造沿海风电带。
能源发展总体布局示意图见附图1。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能源供应设施建设。
1.电源建设。
——西电东送。合理增加接收西电,争取西电送粤电力增加1300万千瓦,其中云南1000万千瓦,贵州300万千瓦。
——核电。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核电,建设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等工程;开工建设汕尾陆丰核电;推进台山核电二期、韶关核电、惠州核电等后续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核电装机容量约880万千瓦。
——火电。进一步优化火电发展布局和结构,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厂,东西北地区适当建设大型环保型燃煤电厂,热负荷集中的工(产)业园区适度建设热电联产电厂,推进煤气化整体联合循环(IGCC)洁净煤发电试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燃煤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其中热电联产机组250万千瓦),新增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约710万千瓦(其中热电联产机组和小型分布式能源站约630万千瓦)。
——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惠州、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建设深圳、梅州(五华)、阳江(阳春)抽水蓄能电站,有序推进江门(新会)抽水蓄能电站等后续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约90万千瓦。
电源建设布局图见附图2。
2.电网建设。
——500千伏骨干网络。建设广州木棉、深圳现代、东莞东纵、惠州大亚湾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优化和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500千伏双回路内外环网;建设揭阳揭东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构建粤东地区500千伏输电线路环网结构;加快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新建祯州—宝安、海丰—东纵、祯州—梅林北等500千伏粤东外送输电通道,结合阳江、台山核电等送出工程建设,加强粤西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提高东西北地区向珠江三角洲负荷中心的电力输送能力。到2015年,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约9400千米,变电容量达到12300万千伏安。
——22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网。加强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完善220千伏电网结构,全面推进城市配电网升级改造,开展数字化变电站建设和配网自动化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到2015年,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约30100千米,变电容量约21200万千伏安;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约49500千米,变电容量约21500万千伏安。
——农村电网。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及改造110(35)千伏变电站214座,新增变电容量1112万千伏安;新建110(35)千伏线路4420千米,新建及改造中低压线路93731千米;改造配电变压器19904台,变电容量349万千伏安。
——西电东送通道。积极推进糯扎渡电站送电±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和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及省内相关配套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提高电网消纳西电能力。
——智能电网。以横琴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为智能电网示范区,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及储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智能用电小区、智能楼宇建设和智能电表应用,推动终端用户用能模式升级。
500千伏电网建设图见附图3。
3.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
——气源工程。加快推进陆上长输管线、沿海LNG接收站和海上天然气接收工程建设,建成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东段、珠海LNG接收站、海上天然气接收工程(珠海)、粤东LNG接收站、深圳LNG接收站、粤西LNG接收站等项目,推进川(疆)气入粤、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广东段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约340亿立方米/年。
——输送管网。结合气源项目建设,加快完善珠江三角洲天然气输送主干管网,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天然气输送管网。到2015年,天然气输送主干管道里程达到3300千米。
——储备设施。建设一批大中城市天然气储备设施,完善天然气储备和应急体系。
全省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图见附图4。
4.原油加工与油品供应工程建设。
——原油加工。加快推进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中委合资广东石化重油加工工程、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扩建、茂名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增炼油能力5500万吨/年。
——输送管道。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积极推进湛江、揭阳炼油基地成品油送出配套工程和粤北成品油管道工程。结合新建、扩建炼油项目和原油储备库建设进度,配套建设原油运输管道。到2015年全省成品油输送管道里程达到2900千米。
——石油储备。加强油品储备和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惠州、湛江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全省油品主干管网建设图见附图5。
5.煤炭运输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广州港、珠海港、汕头港、湛江港等沿海大型煤炭中转和储备基地,推进惠州港、东莞虎门港、茂名港、阳江港等港口煤炭专用码头建设,加强疏港铁路和内河航道等建设,积极推动蒙西至华中地区重点煤炭运输通道延伸至广东。“十二五”期间,新增煤炭输运能力约5300万吨。
6.新能源开发应用。
——风电。积极开发陆上风能资源,加快建设潮州饶平大埕、湛江徐闻勇士、阳江新洲、茂名中坳、江门台山下川岛、云浮新兴等风电场。大力开发海上风能资源,重点开发近海30米水深内的海上风能资源,推进珠海桂山、湛江外罗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风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发电及储能系统示范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75万千瓦。
——太阳能应用。在条件较好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业企业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利用荒山、坡地等建设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粤电大学城光伏发电项目等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在学校、宾馆等热水供应需求量大及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应用,逐步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工业、农业等生产领域的使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
——生物质能应用。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高环保标准的垃圾发电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推进已落实资源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结合畜禽养殖场、垃圾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建设沼气利用工程。
7.农村能源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力争新建农户用沼气10万户;合理利用农村水能资源,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等工作,提高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生物质能炉具等应用普及率;积极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积极开发海岛及近海风能、潮汐能、潮流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推动多能互补的独立能源系统试点建设,加强独立海岛等无电地区能源供应设施建设;提高农村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二)严格实施节能减排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管理,建立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指标体系和分解落实机制,做好“十二五”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落实工作。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统计、监测和考核。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科学制订有序用能方案。建立新上项目与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挂钩机制,引导各地将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
2.加强节能管理。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推进节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节能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推进节能标准制定工作,推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能耗限(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重点耗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和非工业领域能耗限额标准体系。研究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先进水平,制定“领跑者”能效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能效对标工作,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先进工业能效计划,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方案。加快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节能服务产业,推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在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推动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在城市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产)业园区建设热电联供项目,强化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供电,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分散供热锅炉。做好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组织开展现役机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电网智能化发展,提高电网供电效率。积极推广“能效电厂”试点项目。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积极推进高耗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能源生产、运输、终端利用等多个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实施万家企业节能工程。组织8000家重点用能企业、1000家商贸酒店、1000家大型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机构开展节能低碳行动,打造一批节能示范企业(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企业(单位)开展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窑炉改造、电机系统优化、工艺节能等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力争形成3000万吨标准煤节能量。
——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供应链+金融”的商业模式,建设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全面淘汰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的低效照明产品。“十二五”期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LED路灯、景观灯等LED户外照明产品60万盏,政府、学校、医院大楼等公共场所安装3000万只LED室内照明灯具,打造世界级的LED照明应用综合示范区。
——实施节能产品推广工程。按照国家节能惠民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做好节能惠民产品推广实施工作,大力推广使用照明、空调、汽车、机电等领域的节能产品,进一步提高节能产品普及率。
——实施建筑节能工程。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实现30%以上民用新建建筑和住宅小区达到绿色建筑评鉴标准要求。建设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建立可再生能源应用补贴机制,推动30%新建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评价体系,逐步将建筑能耗指标纳入城乡规划许可条件,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能耗。在珠三角地区开展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试点,加强高耗能建筑的审计监管。
——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工程。发展节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统,逐步提高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出行分担率,加快公路运输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推进轨道交通电气化建设和运输装备改造升级。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额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实施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内河航运发展,加强港口、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推广节能环保型运输船舶。加快实施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公务用车和公交领域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节能技术改造。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审核评估机构。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5.减少污染物排放。
推进火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同步配套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加快推进现役燃煤火电厂脱硝改造。加强可吸入颗粒物和重金属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建设燃煤机组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试点工程。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供应粤Ⅳ车用燃油,其他地区逐步供应粤Ⅳ车用燃油。
(三)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
1.核电产业。
加强核电站核心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核电站辅助与配套设备的研发,推动压水堆核电技术自主化进程,加快第三代欧洲先进压水堆技术(EPR)引进消化吸收。加快提高核电主设备技术研发水平和制造能力,培育以电气设备为主的核电站辅助设备产业群,发展核级锆产业。
2.风电产业。
加强海上风电基础设计、施工、设备及运行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应用。提高大型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加快海上风电机组研制和产业化,积极推进小型风机和风光互补系统的装备制造。
3.太阳能利用产业。
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推动槽式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示范应用,加强太阳能集热单元与建筑集成技术研究应用。加强太阳能高效光电转化技术研究,突破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关键技术瓶颈,推动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发展。
4.智能电网产业。
加强电网新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应用紧凑型和同塔多回线路、动态无功补偿等技术。加快智能电网标准体系、关键技术、示范工程的研究和建设,加大数字化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利用力度,开展横琴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智能电网示范区建设,强化储能技术研究,打造智能电网产业基地。加强电动汽车充电站技术研究,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
5.海洋能利用产业。
加强对天然气水合物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加快深海油气资源勘探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资源开发和技术研发,推进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项目建设。
6.能源服务业。
积极发展以能源资源勘查、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建设、调试检修、采购物流、咨询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为重点的能源高端服务业。
(四)扩大能源合作。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鼓励省内能源企业扩大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国际能源合作,多渠道开拓能源资源。
1.加强国内能源合作。
拓展与煤炭资源丰富省份的能源合作,推动我省电力企业与大型煤炭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合作关系。加强与西南省份合作,确保西电稳定送粤。强化与国内大型油气企业合作,争取更多油气资源供应我省。加强与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在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推进粤港澳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接,加强粤港、粤澳电网联网,加快供港澳天然气管道建设,提高对港澳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2.加强国际能源合作。
进一步扩大利用境外能源资源,积极参与境外油气、煤炭、电力、天然铀等领域的勘探开发和投资。开展国际能源科技与装备产业发展合作,加强对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能源对外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核电、风电、太阳能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出口,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和技术合作。引导和支持外资参与我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五、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省安排能源重点建设项目102项,总投资约11909亿元,“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7968亿元。电源建设项目67项,总投资约5941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2649亿元;电网建设项目7项,总投资约2509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966亿元;天然气接收站及输气干线项目10项,总投资约892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845亿元;原油加工和油品管道项目7项,总投资约1790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782亿元。能源储运项目3项,总投资约241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241亿元。可再生能源项目8项,总投资约536亿元,预计“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485亿元。
具体项目情况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
积极开展全省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完善能源规划制定、实施、评估及监督等管理工作。加强规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强化能源规划对能源重点项目布局和建设的指导作用,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责任考核,确保能源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施能源消费管理。
建立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及监管体系,完善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强化能源需求的分类监测管理。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出行等节能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引导和建立可持续的节能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三)加快能源行业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能源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电网、核电、天然气、石油储备、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管理办法。建立节能评估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共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核电、风电、太阳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电网、天然气、生物燃料等领域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四)加强能源供应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综合能源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电力、煤炭、天然气、油品等供应管理,建立煤炭、油气供应协调机制,健全能源供应安全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能源安全。
(五)加快能源体制改革。
积极推动能源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电管理体制,推动电力主辅分离改革,稳步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研究输配电价监督管理办法,探索输配分开试点,推动电力市场建设。探索山区和沿海地区共建沿海燃煤火电项目机制以及电源项目业主特许经营权招标。推进天然气管网公平开放和独立经营管理,促进形成天然气等多种气源无障碍接入和统一输送的供应格局。积极探索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外部成本的能源资源价格机制。推行阶梯电价等电价政策,充分发挥价格对节能和提高能效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进电力和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建立清晰透明、分环节的电价体系和电价形成机制,建立合理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能源行业投资力度,完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制,积极利用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拓宽新能源产业融资渠道,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的能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加强能源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保持能源建设和能源供应能力适度超前。
(七)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加大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推动能源新技术应用,加强能源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对能源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的投入。加强能源人才培养,加强省内重点院校能源相关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省对高端能源人才的吸引力。
附表:“十二五”全省能源重点项目表(略)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本规划按照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实施节能优先战略,合理制定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指标,优化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核电、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发展非化石能源,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的目标,在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10%的情况下,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27—3.59亿吨标煤。通过积极发展核电、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与2010年相比,煤、油消费比重分别下降6.0和5.6个百分点,气和其他清洁能源比重分别提高4.6和7.0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较2010年上升6.0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加,进一步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十二五”期间,严格实施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同步安装运行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全面实施既有电厂脱硝设施建设改造,全省燃煤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其中新建燃煤机组脱硫率达95%以上;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70%以上。建设燃煤机组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试点工程,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
“十二五”期间,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认真执行能源项目开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能源开发生产的生态保护与环境监管,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小型分布式能源发展,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加快能源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转换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全省能源生产消费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实现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清洁能源:指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包括核能、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原材料可以再生的能源,如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沼气)、海潮能等。
非化石能源:指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经长时间地质变化形成、只供一次性使用的能源类型外的能源,包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智能电网:即电网的智能化,是将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分析决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能源电力技术相结合,并与电网基础设施高度集成而形成的新型现代化电网。
分布式能源:指分布在用户端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一次能源一般以气体燃料为主,可再生能源为辅;二次能源以分布在用户端的热电冷联产为主,其他中央能源供应系统为辅,实现以直接满足用户多种需求的能源梯级利用,并通过中央能源供应系统提供支持和补充。
微电网: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相关负荷和监控、保护装置汇集而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是一个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既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孤立运行。
独立能源系统:指与公共电网没有连接的发电系统,可以独立运行,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波浪能等可再生独立能源电站。
能源普遍服务:指对所有用户提供无地域、质量、资费歧视且能够负担得起的能源服务。
数字化变电站:指建立在全数字和光纤信号采集系统基础上,能够实现变电站内智能电气设备间信息共享和互操作的现代化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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