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财政部 国有资产管理为什么归财政部/局管而不是国资委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为什么归财政部/局管而不是国资委?
经济法中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及登记问题。非金融类归国资委,金融类归财政,为什么有这个划分?意义何在?
按时间排序
小毛虫正解,这是历史一刀切遗留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一言难尽。
这个和国家对国有资产的划分方式有关。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只是把一些军工、工业、商业类央企划分到了国资委。也就是目前的110多家。除了这110多家央企,财政部,和其他部委,旗下也有央企。记得财政部下面是6000多家,你说的金融企业就在这6000多家之中。其他部委下面还有2万多家。地方国有资产则由各地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也有几万家企业。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媒体称未来十年国有资产或由国资委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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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定位的尴尬
相比于国资监管机构的恢复和建设,国资监管机构在当地略显尴尬的角色定位也许是更难解决的问题。
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只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而不像政府职能部门那样行使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但不少地市国资委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了政府部门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机构不独立、行政化趋势比较明显。这些地方国资委被迫无奈,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打杂”部门,甚至承担了很多公共管理的职能。
国务院国资委的一项统计显示:全国356个地市中,尽管有331个设立国资委,占93%,但作为独立机构的只有227个;保留直属特设机构性质而不承担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只有107个。个别地市国资委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企业改制、处理信访和维护稳定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没有得到落实。
江西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项文说,由于地方对于国资委的定位和职责认识不深,很多本应由职能部门来负责的事情,国资委却成了救火队,国资委的特色因此很难形成。
某县级市国资委的负责人抱怨说,他们整个机构只有8个人,却干了很多政府交办的职责以外的事情,例如国企的计划生育工作和维稳,“只要与国资沾边都交给了我们”。他极为苦恼,但没办法,他也像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一样,接受来自地方政府的同样的考核。
作为地方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地方国资委代表地方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但现实是,国资委与地方政府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认识和目的并不一致,某些情况下,甚至出现矛盾。
地方政府希望国有企业能够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促进地方GDP、财政收入等考核目标的实现,因而更注重国有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而国资委则希望防范风险,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
目前,地方超过半数省市国资委的监管覆盖面超过或接近90%,而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对地方国企的干预呈现了加剧的趋势。
上述县级市国资委的负责人指出,国资委成立后,当地国有企业经历了退出改制的阶段,但如今,在地方政府的发展冲动下,地方国有经济并没有经历资源整合、转型升级,这些国有企业又在走重复的老路。
而该负责人所在的县,有6家政府新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均由政府领导兼任董事长,国资委很难实现监管。
“很多原来的融资平台,现在经3年改造为公司,这一部分企业成为我们的骨干,但它们又区别于原来传统的国有企业,它们的业务特性跟地方政府息息相关。这部分企业最大的问题是风险防控,贷款总额超过了地方财政总收入的一倍到两倍,这种风险怎么防控?我们也在摸索。”对这些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上述中部省份地级市国资委主任说,他感到迷惑。
据银监会方面透露,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未偿还贷款总额达到9.2万亿元人民币。而这些债务的借款方——地方投融资平台却处于国有资产监管的空白地带。
由于地方国资委属于特设机构,并非政府组成部门。因而,对于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一些地市领导对国资监管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他们认为市里面的国有资产就属于市委、市政府,谁管都一样。”项文建议,国务院国资委能够通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向地市党委、市政府的领导传达国资监管的理念,提高认识。
“地市、县级国资委主任们干得很苦,但再苦也要往前推(动工作),不推就一事无成,主动推就一定会有所成效,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黄淑和鼓励他的下属们说,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当地党委、政府看重速度规模与国资委要抓质量效益之间的矛盾。“虽然有时候会冒犯地方领导,但也要通过好的方式、方法来努力推动工作。”
国企监管格局现状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郭芳 | 整理
根据归口的不同,国有企业可分为:(1)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2)地方国资委监管的地方国企;(3)由财政部监管的三类企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金融企业以及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国有企业。
1.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涉及行业主要有军工、石油石化、钢铁、电力、机械设备制造、通信、航空运输、水运、建筑施工、投资和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型的科技型企业等。其中,科技型企业是央企中特殊的群体,均由原来的部属科研院所于1990年代末改制而来,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有 29家归入国资委管理,被定性为生产经营型的科技型央企。经几轮并购以后,目前有10家规模较大的科技型央企,其资产总量、利润总额等指标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总规模中所占比重不到1%。
从行业看,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主要是工业企业,但是从资产的性质上,国资委是一部分金融资产的监管者。随着企业间相互参股带来的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多层级,以及企业的混业经营,很多工业企业也开始大规模地投资经营金融业。在过去几年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中央国企在金融业投下了大笔资金,中意人寿、海康人寿等这些合资保险公司拥有的国有股权,都被计入了国资委的名下。国资委单纯作为?“非金融国资”出资人的角色正变得模糊。
2.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在地方,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的机构并不完全和中央层级垂直对接,地方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的范围更广。目前各地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不尽相同,例如北京国资委监管范围已经超过本地国有资产的95%。日,广州市政府通过《市财政局监管的国有企业分步移交市国资委管理的工作方案》,规划将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此外还有上海、重庆等多个地方将金融国有资产纳入到了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在对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上,除了地方国资委直接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外,还存在另外两种类型:一种是由地方金融办行使出资人权利;还有一种由政府控股的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
3.财政部监管的三类企业
财政部监管的企业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部属企业,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共有82个部门6000多家企业。即中央行政单位出资的所属企业(不含文化企业)由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负责;中央事业单位出资的所属企业和中央级文化企业由财政部教科文司负责;既有中央行政单位出资,又有中央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根据“出资金额占比孰高”的原则确定由行政政法司或教科文司负责。
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中央部委不允许办企业。现在的部属央企是中央部委下属事业单位所办或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成立的企业。
第二类是金融类企业。从中央所属的国有金融企业国资管理上看,主要由财政部代表国家对国有控股或参股的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和行使涉及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转让审批等监管权力。
其中,财政部代表国家对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据2009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部对下列国有金融企业履行金融资产转让审批等权力: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属企业等。
在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启动之前,财政部一直行使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出资人代表的职责。目前,财政部通过中央汇金公司以控股方式对包括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内的12家银行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类是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国有企业,包括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以及最新成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均由国务院作为出资人,并授权财政部依法对集团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目前暂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论文《建立监管统一出资多元的国资体系》、天则经济研究所《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以及财政部网站新闻等资料综合整理)
(记者郭芳 李凤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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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否是财政部的归口局_百度知道
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否是财政部的归口局
如果是,国有资产管理局何时改为国资委的,谢谢!
提问者采纳
何时改的。原来是属于财政的,有早有晚,有的现在还没有改,国务院国资委是2003年改的,你就要分什么地方了是的。地方省的一般是2004年市级的时间就不统一了
提问者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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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0年来,虽然一直把金融改革作为难点、重点,但金融业的根本问题始终没有有效解决。法律定位的不清晰,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不明确,是产生问题的根源。
金融国资管理要建立一个金融国有资产的委托人结构,委托人的角色未来最终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担当。
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把金融国有资产纳入立法之中,金融国有资产未来的监管及其管理体制问题,自然而然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焦点。
(向春/图)
管理混乱:60万亿谁在管?
金融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问题之所以凸显出来,是因为:
首先,我国金融国有资产的数量庞大,但对其的管理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依据,对如何使其保值增值、防止流失,评估与控制金融风险也没有一个有效的体制机制。包括央行外汇资产在内,目前我国金融资产总量已超过60万亿元人民币,金融资产总量已从10年前的占世界金融资产总量份额的1%上升至4%至5%。
其次,我国金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较为混乱,如此庞大的金融资产虽然属于国家,但哪个部门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权利,目前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如国务院在直管中国投资公司含汇金公司,中农工建交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国开行、农发行等的资产由财政部管,而汇金公司又是其中中行、建行和工行最大的股东,央行外汇局在管外汇投资公司,农业部在管农村金融与信用合作社,证监会在管中登结算公司,银监会在管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社保理事会在管社保基金,邮政总局在管邮政储蓄,还有券商资产、期货商资产、保险资产、中信光大等金融控股公司资产以及庞杂的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等,都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有的金融机构是老板婆婆职责集于一身;有的金融资产是婆婆们交叉管理。许多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互不统合,权责不清。
其三,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本质上是金融监管的危机。在现代全球金融业及相关服务业跨境巨量发展的态势下,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与估值体系发生很大的问题,在监管思维、监管机制、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等方面已跟不上现代金融发展的步伐。尤其是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在未来世界经济中仍将扮演经济发展助推器的角色,在此种背景下,如何建构新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金融风险成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
管家职责:一个&干净&的出资人
为应对中国金融国资面临的这些挑战,我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来管理我国总量庞大的金融性国有资产,统一担负控制金融风险、进行金融业结构性调整、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界定与保值增值,以及负责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这四大职责。我希望金融国资委及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能够作为中国下一步金融改革的突破口,并对其权利、义务、责任有一个准确的法律定位。
与国资委的法律定位相似,金融国资委应承担起&干净&的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色。分散在各部门之下的金融国有资产,应划归到金融国资委的名下,由其进行统一的管理经营与处置,负责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可以在中央和省级两级分别建立金融国资委。
盘子太大,不应由财政部来管
目前一种意见认为,应由财政部担任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和管理人的角色。其理由是,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都由财政部来管理金融国有资产,并取得不错效果。但我认为,他们的金融国有资产数量都不大。全世界找不到任何一个国家,有像中国这样总量巨大、跨度广泛的金融国有资产,有这么复杂的金融治理结构。因此,不能简单套用国际上的做法。
在社会转型期,财政部的主要职能应专注于公共财政职能及其改革,负责好公共财政预算。大到制定整个金融行业的战略发展规划,控制金融风险,小到金融衍生品的推动、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以及金融企业的经营与保值增值,都不是财政部可以承担的职责。
独立的金融国资委将带来效率与安全
成立金融国资委,由其作为出资人能够统一行使管理权,实现人财物管理一体化,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国有资产所有权行使政出多门,管理混乱,造成国企无所适从,国资委的成立,使国有非金融资产的所有者问题迎刃而解,这也是这些年国有企业效益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国际经验看,金融资产的管理不应与政府发生直接关系,政府行政干预过多也是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金融国资委作为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统一管理权,减少行政干预,强化出资人股东的约束,实现人财物管理一体化,为提高金融效率,防范风险提供了制度条件。
独立的金融国资委,能够站在战略高度对金融资产优化组合,促进金融业结构调整。当前,全球金融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金融机构的集团化、全能化和全球化日益明显。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渗入,提供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和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与产品的金融控股公司成为金融业的主导力量。我国金融业面临结构性调整,独立的金融国资委能够整合国有金融资源,完成结构性调整,并加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综合经营带来的金融风险。
独立的金融国资委,可以提高金融效益,减少交易成本,减少金融资产流失,可以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处理问题,能够大幅提高金融业效率,更好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独立的金融国资委,能提高海外金融资产的整体效益,加速金融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进程,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国际化。
现在国企国际化的一个障碍,就是其股东的身份。如果金融企业的股东是政府机构,具有行政权力,这就不符合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走向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将付出不小的代价,并导致海外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比如对于主权基金财富,国际上普遍认为,主权财富基金由政府控制,难以避免商业之外的政治目的,一些国家为其设定了投资限制和额外的行为规范。独立的金融国资委能有效促进主权基金财富发展,避免不必要的问题。
独立的金融国资委,更能有效制定金融行业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推出金融新产品,推动金融业发展和创新。
五人架构:全国人大做委托人
我设想,一个理想的金融国资委的制度设计,可以按照&五人架构&来构建理顺金融国资经营管理的法律关系,做到金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法律关系明晰、机构定位准确、权利义务明确,从而克服原来金融国资经营管理混乱的制度性根源,使整个金融业运转顺畅、运行流畅、责任到位。
第一个层面,金融国资管理要建立一个金融国有资产的委托人结构,委托人的角色未来最终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担当。
目前国务院承担了金融国有资产的委托人角色,国务院的具体部门行使相应的权力。目前政策性银行、农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是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汇金是工行、建行、中行和一些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大股东。当初汇金公司成立时,就应由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对其授权,并对受托人的职责、行为、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但汇金公司只是经过了行政授权,法律关系是不清晰的。
第二个层面由金融国资委作为出资人。
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委托人可以授权出资人行使金融国资的具体权力。由金融国资委作为统一的出资人,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转让处置与资本运作,改变原来金融国资出资人过多,相互之间利益冲突争地盘的局面,减少金融国资层层委托代理链条过长的问题,降低代理成本,厘清法律关系。金融国资委作为受托人对委托人负责,统一担负防控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业整体竞争力、金融业结构性调整、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
第三层面是经营人。
具体经营金融国有资产,需要有具体的经营人。经营人实际上是现在的一级金融企业,它得到出资人的一定授权,在一定权限内负责金融国有资产的经营。
应当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安排来规范金融国有资产的经营。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委托-代理机制,通过法律明确经营人的职责、权利义务,降低目前金融经营机构的行政色彩,出资人也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法律规定行使出资人权力,促使经营人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
在金融国资委成立初期,应把所有的金融国有资产都纳入其范围,以理顺现在混乱的金融体系和权责利关系。待理顺关系之后,金融国资委可以逐渐放开中小金融企业,培育金融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比如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国资委只直接控制几家大的商业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
第四个层面是监管人。
由于监管人跟出资人和经营人是分离的,这样就消除了原来监管机构多种角色下监管不力的制度性根源。监管人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可以同时监管出资人和经营人。一方面,可以发挥现有的监管机构的作用,由纪委、监察部门、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行使监管权,一方面,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可以不断调整,比如将来可以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整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
第五个层面是一个司法人。
金融国资委做&干净&的出资人,监管机构不再做运动员,金融国有资产按照市场化经营,出现金融国资流失现象的法律责任谁来追究?应该是独立的司法机构&&法院。
出资人是否正确履行了出资人职责?经营人是否尽到勤勉忠诚义务?监管人站在政府的角度,是否不胜任?是否对金融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管干预过度?如何规范金融经营机构公司治理?只要出现了相关诉讼,就要由法院提供最后的司法救济。
以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的金融改革,已进行了近30年。这30年来,虽然一直把金融改革作为难点、重点,但金融业的根本问题始终没有有效解决。金融改革的实践表明,法律定位的不清晰,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不明确,是产生问题的根源。成立金融国资委,按&五人架构&彻底理清金融国有资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将使我国金融业驶入持续创新与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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