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首2016失业金领取条件怎么算

2016年山东省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及领取期限
2016年山东省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及领取期限(一)
发布日期: 1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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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您提供2016年山东省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及领取期限相关说明,暂未出台的信息继续沿用以前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山东济南失业保险金上调每人每月可领取950元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经济南市政府同意并报山东省政府批准,济南市社保局将从9月份开始,按新标准为济南市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可领取950元。&山东济南市自今年7月1日起,将济南市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950元。这是自2007年以来,济南市连续第九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并且实现了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此前,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850元。&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已领取7、8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在9月按新标准由失业保险保险经办机构一并补发差额,9月底全部发放到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日起调整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据悉,山东省自2007年至2015年已连续9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当前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结合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其中,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执行每月950元标准;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执行每月900元标准;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执行每月850元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日起执行。 
智坤教育现为您提供2016年河北省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及领取期限相关说明,暂未出台的信息继续沿用以前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记者22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从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标准..
  【摘要】2016年镇江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调整为1770元/月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现将《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全文内容由智坤教育小编推荐整理。
  3月1日起,广州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具体下调多少呢?请随智坤教育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省深圳市近日出台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符合条件企业每名员工每月至少可减轻人力成本约15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最新消息。
  本文是2016年深圳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新政热点问答,由智坤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
  深圳2016年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新政执行,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相关消息。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已经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日起施行。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本文由智坤教育为大家整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
  “2016汶上县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全文)”是由智坤教育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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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3、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4、城镇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和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  5、自由职业者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参加自由职业者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6、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7、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日以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审批后,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8、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其本人第13―24个月计发标准的80%,如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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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下调工伤及失业保险费率了,重点是为了给企业负担减轻。  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近日,我市出台政策文件,开展降本增效“暖企行动”,调整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费率。昨天,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此举降低了全市近2万家各类参保单位的用人成本、税费负担,受到了广泛欢迎。…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应当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制度,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的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以及国家机关、全民事业单位..…
 近日,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汕头市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稳定就业。  《通知》规定,自日起,汕头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8%、个人费率调整为0.2%。政策执行期至2..…
3月1日,记者从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2月起,辽宁省将提高省属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具体内容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
 据了解,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底。据测算,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用人单位每年可减负约7..…
  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后,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宣布,将于3月1日起下调全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降为0.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据悉,降低费率后,广州市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约48万户)均受益,每月减轻缴费负担约1.56亿元,每年约减负18.72亿元。  记者了解到..…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降幅达50%,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该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底。  据了解,此次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旨在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同时,..…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随着辽宁省各市相继调整完最低工资标准,3至5个月内,各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春节前,沈阳已率先调整了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最低工资调整后,各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调整。沈阳市已调整完毕,自本月1日起执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
 从2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金上调。一旦您失业了,最高可领取29376元的失业金。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各市的失业保险金将在5月底前完成调整。  失业金每月最高1040元调整到最高1224元  春节前,我省各市相继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文件,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年1月1日..…
  第一条&为保障失业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及《陕西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
  深圳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即日起至6月30日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2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市出台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预计2016年约30万家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实际享受稳岗补贴..…
 深圳人社局今日上午公布,深圳即日起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对于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申领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作为稳岗补贴。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参加了失业保险,不炒鱿鱼、少炒鱿鱼、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老板,可申领“岗位补贴”这笔钱啦。  礼..…
深圳市近日出台稳定岗位补贴(后简称“稳岗补贴”)政策,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2月24日,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统计数据称预计2016年符合条件的企业约30万家,实际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减负额度约20亿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吴军军提醒,企业需自行登录市社保机构..…
 有媒体提出,国家层面提出降低企业成本,降低社保费用,现在的五险中,广州还有没有降低费率的可能?  对此,市人社局回应称,广州市社会保险五险缴费比例主要情况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实行浮动费率,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1.2&%、0.9&%,个人缴费比例为0.5&..…
2016年2月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了,具具体调整多少呢?赶紧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最新消息吧。  从本月开始,沈阳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开始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昨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沈政发〔2016〕4号),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一)各..…
 什么情况下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本次调整  涉及到哪些失业人员?  日后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计发。2015年底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不..…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日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申请  从补助对象来看,有两类人员可申请。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
[05-02] [05-02] [05-02] [05-02] [05-02] [05-02] [04-30] [04-30] [04-30] [04-30] [04-30] [04-30]石首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关于石首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15:05:59&&访问次数:&&文章来源:财政局
关于石首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元月9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石首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保运转、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要求,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支出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    2015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52万元,占预算116158万元的103.4%,比上年增长20.7%(不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原基金收入则增长24.4%)。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404万元,占预算74246万元的98.9%,比上年增长13.8%(不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原基金收入则增长18.6%);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39万元,占预算343万元的128.0%,比上年增长8.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6209万元,占预算41569万元的111.2%,比上年增长33.7%。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8818万元,占预算48500万元的100.7%,比上年增长24.9%;地税部门完成50019万元,占预算46500万元的107.6%,比上年增长30.0%;财政部门完成21215万元,占预算21158万元的100.3%,比上年下降3.1%(不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原基金收入则增长12.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98837万元,占预算95000万元的104.0%,比上年增长27.4%。非税收入完成21215万元,占预算21158万元的100.3%,比上年下降3.1%(不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原基金收入则增长1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图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7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21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2920万元,上解支出152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国防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公共安全支出8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0.7%。  教育支出44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  科学技术支出66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  节能环保支出27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  城乡社区支出9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8%。  农林水支出45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  交通运输支出22861万元,完成预算的119.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3%。  住房保障支出21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  其他支出9279万元,完成预算的41.8%(系调整支出结构所致)。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初步平衡情况: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247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404万元,返还性收入79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18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9530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6200万元,上年结余及结算补助收入31303万元,调入资金12189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5761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转结余4860万元,其中:净结余223万元。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结构分布图、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3559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9989万元,占预算的91.0%,比上年增长1.0%。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7万元,占预算的73.0%,比上年下降50.9%。⑵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51万元,占预算的88.8%,比上年下降41.2%。⑶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65万元,占预算的109.9%,比上年增长21.7%。⑷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326万元,占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12.4%。⑸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95万元,占预算的115.1%,比上年增长71.3%。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120万元,占预算的88.6%,比上年下降0.1%。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41万元,占预算144.1%,比上年增长0.4%。⑻污水处理费收入458万元,占预算100.0%,比上年增长7.5%。⑼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占预算100.0%,比上年下降94.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53559万元(含转移性支出564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7911万元,占预算的91.1%,比上年增长1.0%。具体项目如下: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万元,系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⑵城乡社区支出44936万元,具体包括:①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0万元;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2215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073万元、土地开发支出830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67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58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98万元、土地业务费支出611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30万元;③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326万元;④农业土地开发支出395万元;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9864万元,系土地整理支出;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18万元,系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⑦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868万元。⑶农林水支出60万元,系水库库区基金支出。⑷交通运输支出1457万元,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公路建设支出。⑸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⑺其他支出1307万元,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⑻转移性支出5648万元,其中:调出471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6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4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23万元)。2015年,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20万元,占预算821万元的367.8%,比上年增长135.2%。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20万元,系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015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952万元,占预算的120.4%,比上年增长32.5%;基金支出86810万元,占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长20.5%;当年基金结余20142万元,滚存结余130613万元(含省集中管理资金1923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资金143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7800万元)。、养老保险收支及结余情况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959万元,占预算的130.7%,比上年增长35.0%。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423万元,占预算的119.2%,比上年增长22.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9536万元,滚存结余77777万元(含省集中管理企业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资金1432万元)。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5255万元,占预算的126.5%,比上年增长35.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423万元,占预算的139.9%,比上年增长73.7 %(主要是农保人月平发放标准从55元提高到70元)。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支出748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3741万元,丧葬费支出195万元。当年结余3832万元,滚存结余28270万元(含省集中管理资金178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04万元,占预算的97.1%,比上年增长11.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47万元,占预算的91.6%,比上年增长3.3%。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7万元,滚存结余93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全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360万元,占预算的127.9%,比上年增长40.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64万元,占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长15.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096万元,滚存结余11103万元。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全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73万元,占预算的86.0%,比上年增长28.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37万元,占预算的101.5%,比上年支出增长16.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036万元,滚存结余7542万元。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228万元,占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长22.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181万元,占预算的93.6%,比上年增长1.9%,基金当年结余3047万元,滚存结余为334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98万元,占预算的150.3%,比上年增长59.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23万元,占预算的82.0%,比上年下降40.3%。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75万元,滚存结余55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5万元,占预算的129.1%,比上年增长47.1%。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2万元,占预算的141.8%,比上年增长47.4%。生育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63万元,滚存结余1089万元。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完成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1、加大收入征收管理力度,收入增长实现新的跨越。一是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强化收入征管,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激励机制,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促进各收入征管单位和协税护税单位落实征管措施。今年,全市财政收入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逆势上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52万元,首次突破12亿元大关。二是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税式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进一步拓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强化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政府性基金等其他非税收入征管,狠抓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2、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培植财源呈现新的特点。一是突出“工业兴市”核心,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今年争取上级规模企业各类财政性资金37100万元,其中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27600万元、荆州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4500万元,资金总量比上年增加17100万元,增长114%,共扶持26家规模企业;省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5000万元,注入市兴业担保有限公司补充资本金。本级财政安排各类扶持企业专项资金6400万元,其中安排中小微工业企业续贷调度资金5000万元、科技兴工专项400万元、“助保贷”和“集合贷”业务1000万元。二是优化投资平台,落实招商引资政策。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企业发展平台,培植新兴财源,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25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2015年债券资金30440万元用于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加大做好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和保障能力,今年共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10585万元。3、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保障民生实现新的加强。一是确保机构运转。在保证资金及时、准确拨付的前提下,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全市干部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市乡两级政府运转及“十件实事”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二是确保社会保障支出。筹措资金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三是确保社会事业支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今年安排教育支出44244万元,比2014年增加61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中学校取消择校生收费补助、提高教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四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快乡村建设步伐。今年共争取各类支农资金21482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积极做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和中央现代农业小农水建设项目,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今年上级下达我市各项惠农补贴资金6660万元,涉及到户的补贴资金已于3月底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4、加大创新体制改革力度,财政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今年财政预算编制按照保运转、保稳定、惠民生和促发展的要求,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管理,对政府四套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地方政府债务按上级要求进行了置换,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地降低了财政风险;建立了本级偿债准备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一步完善零基预算,打破部门支出基数,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对重大支出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加强了预算绩效评价的管理与运用;细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切实推进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切实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今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实行记账式管理、对财政存量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加快项目支出执行进度、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强化清理盘活措施、加大清理与统筹力度,全年共收回、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44323万元,统筹用于全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建设和精准持贫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三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今年在批复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时,确定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收集整理绩效目标单位19家,项目43个,涉及资金2.5亿元,占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总量60%。在绩效评价环节中,以预算部门自评或财政部门配合的方式,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进行绩效评价,完成年度绩效评价项目12个,资金总量8256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项目等。同时,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切实规范国有资产有序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做好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乡财市管各项配套改革,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力度,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5、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财政管理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8.5%。二是稳妥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财政政务公开网建设,解答群众关心的财政问题,加强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三是做好财政监督日常检查工作。严格开展“小金库”常态化治理工作,重点对财务收支、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经纪律执行和经费支出票据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组织开展了资金安全检查,采取现场盘点和核对,对重点单位的银行存款及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借款管理进行了检查核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到了“项”级科目,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全面开展投资评审工作。今年完成了保丰渠调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石首市车禄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石首市陈家湖公园二次景观工程深化设计等六个项目的预算评审,送审预算金额5948万元,评审预算金额5317万元,评审调减631万元,审减率10.60%。五是继续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省财政厅降费政策。通过创新管理理念,以现代计算机网络管理为依托,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平台为支撑,通过计算机授权控制,创立禁用机关收费功能、授予窗口收费权限、票据序号锁定中心、审批服务控制收费的服务与收费约束机制,杜绝行政审批服务单位双轨运行。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和委员发挥职能、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全市财税干部勤奋工作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经济运行中仍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虽然逐年增长,但总量不大,速度不快,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二是重点支出得到进一步保障,但规范调整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保工资、保运转的压力更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财政改革与管理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资金整合及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二、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保运转、促改革、稳增长、惠民生”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强化约束,综合编制全口径财政预算,切实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大基本保障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兑现;加大农业农村投入,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资金需求;大力支持民生事业,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积极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探索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管理模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确保全市“三公”经费零增长;推动预算绩效考核,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征收任务)为137085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681万元,比上年增长14.0%。⑴分征收部门情况为:国税部门53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地税部门59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0%;财政部门23885万元,比上年增长12.6%。⑵分税种和项目情况为:增值税46300万元,比上年增长9.3%。改征增值税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7%。  消费税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7%。  营业税20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4.9%。  企业所得税2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7%。  个人所得税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5%。  其他工商税10630万元,比上年增长5.7%。  耕地占用税1370万元,比上年下降3.1%。  契税3300万元,比上年下降1.4%。  专项收入6720万元,比上年增长52.7%。  罚没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下降2.1%。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65万元,比上年增长28.7%。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26.9%。其他收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年税收收入分税种预算对比图单位: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201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8.9%。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16万元,转移性支出24785万元(体制上解1701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777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45万元,比上年增长7.5%。  公共安全支出7413万元,比上年增长3.7%。  教育支出36591万元,比上年增长7.9%。  科学技术支出3099万元,比上年增长2.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2万元,比上年增长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27万元,比上年增长37.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81万元,比上年增长27.8%。  节能环保支出1204万元,比上年增长17.6%。  城乡社区支出5882万元,比上年增长6.7%。  农林水支出21859万元,比上年增长49.2%。  交通运输支出5560万元,比上年增长3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10万元,比上年增长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9万元,比上年增长1.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4万元,比上年增长9.7%。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2170万元,比上年增长4.5%。  住房保障支出2830万元,比上年增长59.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53万元,比上年增长1.6%。  预备费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310万元,比上年增长85.8%。其他支出29427万元(含预留部分改革性支出),比上年增长10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综合考虑税收收入增长、非税收入变化、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支与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和清理上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等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新增支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安排:⑴加大财政基本保障力度,新增安排<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出18100万元,其中:正常人员增资6100万元,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资金12000万元;⑵着力推进全市扶贫攻坚,按照不低于当年本级新增财力的15%安排精确扶贫专项支出1200万元;⑶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新增安排支出1300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配套141万元;⑷积极推行职务职级并行和公车改革,预留其他改革专项资金2770万元;⑸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增安排专项支出1000万元;⑹积极支持公共汽车车辆更新,新增安排专项支出1000万元;⑺加大取消政策性收费后单位经费保障,新增安排支出2600万元,其中:高中学校取消“择校生”收费后经费补助1000万元,三义寺渡口取消收费后正常运转经费补助1600万元;⑻加大社会稳定资金投入,新增安排维稳专项支出100万元;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制度,新增安排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⑽加大乡镇及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新增安排支出184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工作津贴、提高村干部待遇补助;⑾推行政府花钱购买服务,新增安排专项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市看守所医疗卫生专项建设、文化服务、城区路灯运行维护、山底湖管理站人员转岗补助等;⑿逐步解决部分单位历史遗留问题,新增安排专项支出500万元;⒀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新增安排支出55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债券和利息支出。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520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681万元,返还性收入80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50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300万元(上级预下达数),调入资金1423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86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1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775万元,上解支出17010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919万元(含上年结转93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198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4.4%。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919万元(含转移性支出58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7058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9万元。⑵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40万元。⑶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0万元。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950万元。⑸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⑹污水处理费收入5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的原则,安排2016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7058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5.4%。⑴城乡社区支出37040万元,具体包括: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391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82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92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67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支出19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8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43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14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280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04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4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00万元。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10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复垦支出。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00万元,用于乡镇城镇基础设施支出。⑤污水处理费支出58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551万元,代征手续费29万元。⑵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万元,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2919万元,本年支出37058万元,调出4940万元(其中: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40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921万元。由于2016年我市无股利股息、产权转让和企业清算等方面的收入发生,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零。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存130613万元,本年收入109478万元,比上年增长6.6%,本年支出96627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年末滚存结余143464万元(含省集中管理资金2281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资金16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21200万元)。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存106047万元,本年收入68050万元,本年支出601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3937万元。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存77777万元,本年收入49330万元,本年支出480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052万元。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存28270万元,本年收入18720万元,本年支出121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885万元。2、失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存933万元,本年预算收入1055万元,本年预算支出9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95万元。3、医疗保险基金预算。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存11103万元,本年收入9697万元,本年支出89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866万元。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存7542万元,本年收入7332万元, 本年支出41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93万元。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存3344万元,本年收入22467万元,本年支出216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48万元。4、工伤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存555万元,本年收入675万元,本年支出584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646万元。5、生育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存1089万元,本年收入202万元,本年支出1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79万元。三、科学谋划,创新改革,确保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实现,今年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1、以挖潜征收为目标,不断强化收入征管。主动协调税务部门及协税护税单位,加强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收入征管职责,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强化部门配合,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和解决组织收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各收入征管单位和协税护税单位落实征管措施,在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力争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评估,依法组织专项稽查,重点开展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税式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进一步拓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强化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2、以服务发展为中心,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荆州壮腰工程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做好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充分利用政策条件和市场需求,发挥产业和资源优势,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加大技改投入、积极创建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通过企业的发展壮大来巩固现有支柱财源。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培植后续财源,以保证财政收入长期稳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物流商贸、文化旅游等方面重点项目。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困境,科学合理安排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荆州壮腰工程产业发展基金,切实开展中小微企业续贷、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助保贷和集合贷等业务,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需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特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措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农业、水利工程、文教卫生和实施人才战略等项目资金,不断提高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对已申报的项目和继续申报的项目,明确责任,盯紧抓实,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力争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有新突破。3、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健全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有关工作,加强资金测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薄弱学校教学办学条件,加大教师队伍保障力度。加大扶困助学力度,健全教育各阶段的相关资助政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机制,积极引入定单式培训、招标培训等运作模式,整合各类培训资金,提高培训实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提标工作,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调整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区域、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内容,努力打造主要农产品生产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增效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农产品加工和专用基地建设为着力点,促进优势农产品开发和农民增收,重点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同时,结合中央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综合利用现行各项扶贫政策,大力筹措和争取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全面打好脱贫解困攻坚战。4、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将新《预算法》的学习和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同步协调新《预算法》实施与深化财税改革工作。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坚持部门收支脱钩,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零基预算,大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支出边界,强化预算执行,以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核定部门支出和硬化部门预算约束为重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评审机制,确保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占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比例达到80%以上,对于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大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年度统筹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制,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改变专项资金项目繁多、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做好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大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力度;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异动情况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化部门决算对预算单位的约束,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再造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通过构建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公开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政策、公开电话等相关信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管。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5、以精细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扎实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保证资金安全。加强对招标入围评审机构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控制评审风险,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等工作的监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国有资产有序流动而不流失,明晰存量资产产权,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继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控制和压缩财政结转资金规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清理、审核结转结余资金,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探索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强农村经营管理,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并开展农民负担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力度。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考核制度及专管员工作考核制度。6、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不断提升资金绩效。继续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加大财政内部监督,在内部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相分离,寓监督于预算管理全过程的预算运行机制。加强财政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滥发津补贴、涉农等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财政政务公开的社会公信力。做好会计监管工作,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新的目标鼓舞人心,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事业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进取的勇气,与时俱进的智慧来谋划和推进财政工作,为我市加快建设链接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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