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征文对股份公司有哪些资助

奥克股份:关于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_奥克股份(300082)_公告正文
奥克股份:关于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提出公司2014年度财务资助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提供财务资
提供财务资助的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与公司的关系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辽宁奥克化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学股份有限
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藏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财务资助期限与各子公司协商确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他参股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的财务资助,或由其他参股股东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等额的质押担保。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为各子公司获得财务资助的最高余额,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财务资助的
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至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的日期为止。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各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环氧乙烷、二氧化碳(液体))的生产;太阳级硅切割液生产、销售;聚乙二醇、聚羧酸减水剂、脂肪醇醚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级硅切割液、聚羧酸减水剂、碳酸二甲酯合成应用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奥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扬州奥克100%的股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日,扬州奥克的总资产为246,230.12万元,净资产为98,180.0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0,079.32万元,净利润为-11,460.02万元。
2、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大道128号
法定代表人:宋恩军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
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奥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武汉奥克100%的股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武汉奥克的总资产为27,104.36万元,净资产为10,327.6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41,759.18万元,净利润为-1,043.83万元。
3、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大道
法定代表人:刘兆滨
经营范围:电镀助剂、印染助剂、农药助剂、油田助剂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特化”)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0%的股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日,武汉特化的总资产为9,658.18万元,净资产为6,152.9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002.58万元,净利润149.81万元。
4、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街980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德
经营范围:醇醚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及进出口。
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奥克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奥克新材料100%的股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日,奥克新材料的总资产为15,441.75万元,净资产为8,452.3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1,574.45万元,净利润为-1,319.19万元。
5、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锦州龙栖湾新区龙栖湾大道三段7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锭、硅片及相关设备的进出口和来料加工业务;线切割废砂浆的经营;5Mp光伏电站及辅助产品。
锦州奥克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阳光”)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3%的股权,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奥克阳光37%的股权。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日,奥克阳光的总资产为36,829.79万元,净资产为14,393.9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5,728.22万元,净利润-4,563.87万元。
6、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座702-5室
法定代表人:董振鹏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批发、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详见许可证(除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原料及制品、木材及制品、针纺织原料及制品(除棉花)、食用农产品、矿产品(除专控)、贵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以上除稀炭金属)、塑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五金交电、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装饰材料的销售,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悉浦奥”)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日,悉浦奥的总资产为495.79万元,净资产为450.5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7.22万元,净利润-49.49万元。
7、西藏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宋恩军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批发、零售;危化品经营(只限西藏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经营)(不带存储经营)。
西藏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奥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日,西藏奥克的总资产为15,429.83万元,净资产为-416.30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9,360.80万元,净利润-916.30万元。
三、董事会审核情况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财务资助计划。
四、监事会审核情况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财务资助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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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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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爱基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对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进行认真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优化整体
融资结构,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提出2013年度财务资助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提供财务资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与公司的关系
2013年拟提供
财务资助金额
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
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向全资子公司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还款期限自资助款到
账后一年内清偿。
向控股子公司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简称“滕州奥克”)提
供的财务资助,亦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鉴于滕州奥克并非的全资子公
司,采取如下两种方案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1)如果另一参股股东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
等比例的财务资助,则滕州奥克无需为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担保物。还款期限自资
助款到账后一年内清偿。
(2)如果另一参股股东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够按照持股比
例提供等比例的财务资助,则构成使用自有资金对滕州奥克实施的单方
财务资助,则单笔资助期限为自实际资助之日起计算不超过6个月,并由滕州奥
克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等额的质押担保。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为各子公司获得财务资助的最高余额,可以循环
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副总裁孙玉德先生根据资金情
况决定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至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日期为止。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各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于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经营范围:醇醚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及进出口。
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奥克新材料”)系的全资子公司,
持有奥克新材料100%的股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
日,奥克新材料的总资产为20,021.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7,895.97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8,496.01万元,净利润为1,336.65
截至日,奥克新材料的总资产为19,188.87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000.40万元,201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8,610.19万元,
净利润为99.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茂名市化工业区—区北片E-03(西)
法定代表人:刘兆滨
经营范围:生产:聚乙二醇系列、聚羧酸系减水剂聚醚系列、脂肪醇聚氧乙
烯醚系列(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批发:环氧乙烷、环氧
丙烷、甲醇、乙醇、丙烯醇、苯乙烯、丁烯醇、氢氟酸、磷酸、氢氧化钠、氢氧
化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日);销售:化工产品和化工
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
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奥克”)系的全资子公司,奥
克股份持有100%的股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
月31日,广东奥克的总资产为23,641.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0,662.10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44,566.52万元,净利润为1,509.07万元。
截至日,广东奥克的总资产为26,351.72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11,017.79万元,201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8,174.09万元,
净利润为355.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经营范围:太阳级硅切割液生产、销售;聚乙二醇、聚羧酸减水剂、脂肪醇
醚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奥克”)系的全资子公司,奥
克股份持有扬州奥克100%的股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日,扬州奥克的总资产为21,372.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为16,816.33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9,479.04万元,净利润为4,289.60
截至日,扬州奥克的总资产为56,652.32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45,305.64万元,201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8,810.92万元,
净利润为2,589.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滕州市辰龙化工创业基地(官桥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董振鹏
经营范围:生产:聚醚型减水剂单体、聚氧乙基聚氧丙基醚、切割液、聚乙
二醇、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苯乙基苯酚聚氧乙烯醚;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和易制毒易燃易爆品)。
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奥克”)系的控股子
公司,持有滕州奥克81%的股权,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滕州奥克19%的股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
31日,滕州奥克的总资产为19,78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935.37
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9,970.03万元,净利润为1,876.99万元。
截至日,滕州奥克的总资产为18,666.91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8,950.15万元,201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9,151.07万元,
净利润为677.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
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主要为偿债风险。目前上述子公司经
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在对其
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认为:本次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
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且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其持股
比例提供等比例的财务资助,如果其他股东不能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的财
务资助,则要求控股子公司以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等额的质押担保,不损害
中小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基金&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编号:临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义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商旅)合作,共同出资设立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旅),义乌商旅注册资本人民币6.8亿元,出资比例为:杭州商旅现金出资3.468亿元,占注册资本51%,公司现金出资3.332亿元,占注册资本49%。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对外投资公告》。  义乌商旅拟收购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60%的股权,并全面负责项目公司所属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市场关闭提升改造项目的运营。为满足该项目公司股权收购及开发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义乌商旅提供财务资助。董事汪一兵、胡根法投弃权票,汪一兵认为:在2013年10月的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上,考虑到本项目在资金、工期、拆迁、后期运营等各方面均有一定的压力和风险存在,已表决为“弃权”。时隔半年,我们认为应该更加谨慎预判房地产未来走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因此,本次表决为“弃权”。胡根法认为:小商品城虽然占有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但:1)并不存在财务资助收购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的义务与必要性;2)议案未提及财务资助的还款安排及还款保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资助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义乌商旅提供人民币3.43亿元的财务资助。  2、授权及还款期限  财务资助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财务资助还款期限根据项目开发进展情况确定。  3、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对义乌商旅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60%的股权收购及该项目开发所需的款项。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12%年利率向义乌商旅收取上述资金占用费。  5、其他股东义务  义乌商旅其他股东为杭州商旅,杭州商旅与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股东情况  1、义乌商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0楼;注册资本:6.8亿元;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不含证券、等金融业务),物业服务(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停车库经营管理,商业营销策划,经营管理咨询,商场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义乌商旅其他股东情况  义乌商旅其他股东为杭州商旅,公司与杭州商旅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商旅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49-3号5-8楼;注册资本: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应雪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结构经营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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