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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金融从业人员业务及法规考试试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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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邮政局出纳员窃取金库现金300余万获刑15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邮政局出纳员窃取金库现金300余万获刑15年]
  中新网桂林5月16日电(林浩 张亮 赖海宁)广西桂林市永福县邮政局一名解款出纳员因对领导不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邮政局金库现金人民币322.515万元。5月16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福县依法对蒋钦梧盗窃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宣判。  今年40岁的蒋钦梧(男)是广西永福县邮政局储汇综合班解款出纳,从事该业务库提款、押款、接送款工作。永福县邮政局业务库是储存邮政储蓄现金的库房。日晚8时左右,蒋钦梧携带一把钳夹将永福邮政局业务大楼的电源线剪断,造成该业务库整栋楼停电。  随后蒋钦梧以停电无监控为由,邀请正在看守业务库的2名保安员到县城一油茶店吃宵夜。三人到油茶店后,蒋钦梧又借口上厕所为由离开该店,乘车返回业务库,用事先配制的业务库门钥匙和偷窥到的业务库防盗门密码将该库四道门打开,进到业务库内行窃,盗取现金人民币322.515万元。  在盗窃到322.515万元后,担心会连累当时值班的2名保安员,蒋钦梧分别塞10万元到2名保安的值班室内,离开现场。次日,蒋钦梧被抓获归案,其所盗现金全部追回并退还失主。  法院一审后认为,蒋钦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蒋钦梧不服,提出上诉。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蒋钦梧的犯罪事实清楚,定罪量刑正确,因此,二审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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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历程
  1898年-1985年  1898年   (光绪二十四年)1月22日开办邮政汇兑。    1910年   (宣统二年)派冯农等19人去奥地利学习考察,并做了一些开办邮政储金业务的筹备工作。    1918年   11月24日,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邮政储金条例》。    1919年   6月,公布《邮政总局经理邮政储蓄章程》。   7月1日,开办了邮政储金业务。   1930年   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上海成立,直属于当时的交通部。    1942年   7月,邮政储金汇业局纳入国民党官僚资本金融垄断体系内,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并列称为“四行两局”。   1949年   11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决定,邮政系统接管中华邮政时期的邮政储金汇业局,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    1950年   6月,财政经济委员会指示撤销邮政储金汇业局,并清理结束业务。邮政对储蓄业务即作为受银行委托而代理的业务来经营,代办银行个人储蓄和非经营性的群众团体的存款等,所收储金额全部转存人民银行,由银行付给利息,后又改为按每月存款平均余额付给代理手续费。   8月开办国内汇兑,汇兑业务是依据银行、邮局商定的储汇业务协议书,邮局办理汇兑业务,分真接经营和间接代理业务二种,协议明确,银行办理公款业务,其它一切汇兑,不分对象、不限数额,邮局均可办理,普通汇票规定汇票汇款限额为每张300元,张数不限,但原则上银行应以工商企业汇兑发展为方向,邮局以个人汇兑发展为方向。    1951年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邮电部邮政总局联合颁发《银行委托邮局代理汇兑合约》后,邮局经办汇兑改为银行委托代理性质,办理汇兑所需成本由银行补贴,为便于汇兑资金调拨,成立邮汇调拨金库。此协议于1953年1月废止   3月,邮局经办的储蓄业务改为代理银行的业务,邮局所收存款全部转存人民银行,由银行付给利息,以后又改为按每日平均存款余额付给邮局代理手续费。   1953年   9月1日,邮政停办储蓄业务。    1959年   4月1日进一步改革汇兑制度,由票汇改为信汇方式。    1962年   4月1日,银行汇兑合约又进行第三次修改,规定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汇出本属于采购性质的个人零星汇款,如个人自愿也可到邮局交汇,邮局给予办理。    1981年   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下,邮电部门开始了邮政储蓄的筹备工作。    1982年   3月26日,邮电部制定了《邮政储蓄业务处理规则(试行)》。    1985年   9月6日,国务院领导又一次指示,邮政要积极开办储蓄业务。 1986年-2006年  1986年   1月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会决定邮政部门恢复邮政储蓄业务。   1月27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开办邮政储蓄业务联合通知》,在 12个城市的邮政网点开始办理个人活期、定期储蓄业务。   2月1日,首先在北京、天津、郑州、上海等12个城市开始建点试办   3月 10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开办邮政储蓄协议的联合通知》,自 1986年 4月 1日起全面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同时,邮电部公告《邮政储蓄章程》。   3月 18日,邮电部决定成立邮电部邮政储汇局,负责管理全国邮政储蓄和汇兑业务。   4月1日,北京、天津、郑州、上海等12个城市邮储网点正式开业   7月 1日,邮电部利用用户电报网开办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当日国务委员兼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出席了北京市西长安街邮局举行的开业仪式并剪彩。   7月1日,在京、津、沪、穗4个城市9个支局试办了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到年底,异地存取点已普及75个城市92个邮局   12月 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颁布。该法规定,邮政企业经营邮政储蓄、汇兑业务。   12月 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 5.6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0.4%,其中65%以上的存款来自农村。   1987年   5月 12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展代办保险业务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代办保险业务。   1988年   1月,邮电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定,双方建立保险代理关系。    1989年   1月 28日,财政部颁发《邮电部建设银行代销国库券的暂行办法》,邮电部门开办销售国库券业务。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邮电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办好邮政储蓄的通知,明确指出,邮政储蓄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由邮电部门自办。   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原邮电部联合下发的《邮政储蓄存款转存办法》并规定,自日起,邮政机构在人民银行开立邮政储蓄长期存款户和邮政储蓄活期存款户,人民银行分别根据这两个帐户的存款余额和规定的利率计付转存款利息。其中,长期存款户的存款按年利率13.5%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计付一次(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活期存款户的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6月30日计付一次。   12月 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 100.3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1.96%。    1990年   1月 1日,邮电部门办理的邮政储蓄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由缴存款转为转存款,邮政储蓄业务由代办改为自办。邮政储蓄资金改为全额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不再向其支付手续费,而是按人民银行和原邮电部门双方协商确定的转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储户的存款利息改由邮政机构进行支付;邮政储蓄业务收入,也由手续费收入改为利差收入;邮政储蓄所需备用金,由人民银行拨付改为从吸收的储蓄存款中按规定限额留存。   8月 6日,邮电部门代理发行第十一届亚运会基金奖券。   11月 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颁布,规定,邮政储蓄、汇兑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金融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    1991年   3月 2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为邮政储蓄恢复开办 5周年题词,“发展邮政储蓄,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   1992年   2月1日,停止保值存款(第一次)   5月 9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办国际邮政汇兑业务的通知》,自 7月 1日起开办邮政国际汇兑业务。   1993年   7月 1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新的《邮政汇兑资金清算办法》。汇兑资金实行存款计息,划拨收费。   邮电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恢复组建邮政储金汇业局的请示》,正式提出组建邮政金融机构的设想。   7月11日,再次开办保值储蓄业务   9月7日,邮电部长办公会决定加快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应用步伐,充分利用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通信网,实现全国邮政储蓄通存通取。开始了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技术改造工程的“绿卡工程”。   1994年   3月13日,邮电部印发《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即绿卡工程)。   1995年   2月20日,邮政储蓄存款余额突破 1000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5.45%。   5月 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规定,邮政企业办理邮政储蓄、汇款业务,适用该法有关规定。   10月 25日,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北京、上海、大连开办邮政活期储蓄 ATM异地取款及余额查询业务。   1996年   4月1日起,存入三年定期储蓄存款不再实行保值。   5月1日,停止办理汇款转存邮政储蓄业务   5月 8日,邮电部门全面开办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取业务,在银行业率先开办全国异地存取业务。   1997年   3月,国务院第 144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邮政储蓄汇兑管理体制改革的请示》,并确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实施方案。   12月21日起,邮政机构改为在人民银行只开立一个转存款帐户,实行统一的转存款利率,按季付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付息日。   1998年   邮电局拆分为邮政局和电信局,即邮电分家   1999年   1月 12日,温家宝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邮政储蓄汇兑体制改革方案,原则同意人民银行上报的改革方案,并要求人民银行抓紧拟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章程。   4月 28日,经国家邮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邮电部邮政储汇局”更名为“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5月 1日,邮政储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按交易额的 0.5%收取手续费。   5月 6日,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上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章程》。   6月 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国家邮政局代发养老金的通知》,邮政部门在全国全面开展代发养老金业务。   7月 1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正式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开始代理凭证式国债发行和兑付业务。   2000年   1月 1日,全国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顺利解决“千年虫”问题。   4月 19-21日,全国邮政储蓄业务发展座谈会在海口市召开,确定了大力发展农村邮政储蓄的战略。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加入世界储蓄银行协会,成为世界储蓄银行协会的正式会员。   9月,中国邮政着手启动电子汇兑建设工程   2001年   5月 10日,全国储汇局长座谈会在廊坊市召开,确定了加快城市邮政储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战略。   7月 1日,邮政部门开始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汇兑业务,到当年年底,全国2468个县(市)的1万多个邮政营业网点都开通了24小时到达兑付的“现金现金”电子汇款业务。结束近百年的纸质汇票传递历史。   7月 2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与美国西联公司全面开展合作,开办国际特快汇款业务。   2002年   3月26日,全国邮政储汇局长会议在桂林市召开,提出邮政储汇业务要实现“三个转变”的发展战略。   12月,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完成银联卡改造,实现了绿卡的跨行取款、查询和消费。   2003年   5月12日,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统一版本工程建设正式启动。   8月1日,国家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新老划段,新增资金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邮政储蓄机构可从事债券投资和协议存款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机构开始资产业务的市场化经营与管理。   截至日,原有的邮储存款(约8290亿元,简称“老存款”)继续按4.131%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自日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简称“新存款”),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年利率1.89%)计息,并允许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国家邮政储汇局进行自主运用,主要包括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等;   9月22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开办了第一笔债券投资业务。   9月2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开办了第一笔协议存款业务。   11月18日,邮政国际电子汇兑系统上线成功,废除了沿袭多年的手工处理汇票的作业模式。同日,邮政部门与外资银行合作,开办了国际间银邮汇款业务。   12月24日,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获得的收益进行第一次分配,收益率为 3.61%。   2004年   5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邮政储蓄与邮政业务应实行“财务分开和分账经营”,这是邮政储蓄系统转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前提条件,也是将邮政储蓄系统纳入的监管体系内,减少邮政储蓄系统可能面临风险的基本要求。   5月 27日,《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家将邮政金融纳入银行业管理范围。   6月 30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 10082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8.86%。   8月 28日,邮政代理保险系统在河南省上线成功,实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多种产品在邮政前台的实时出单。   10月25日,福建省邮政储蓄统一版本上线。   12月12日,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统一版本工程建设圆满结束,邮政金融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2005年   6月 28日,邮政储蓄与电子汇兑系统两网互通工程在全国推广上线,实现了账户到账户、现金到账户以及商务汇款、“网汇通”等多种汇款产品。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建立邮政金融自主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7月20日,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经营,拖延数年之久的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工作出现了加速的迹象,邮政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7月 23日,广州西堤邮局开始办理第一笔外币储蓄业务。随后,北京、福建相继开办业务。   8月 19日,国务院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月21日起,邮储在央行的“老存款”将按照10%、15%、20%、25%、30%的比例分5年转出;每年按季分四次转出,每次转出当年应转金额的四分之一。   9月 2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通过同业存款方式,成功运用第一笔美元资金。   11月 11日,邮政金融电子稽查系统在河北省成功上线,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监控。   2006年   2006年1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将尽快批复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建方案,指导、督促抓紧方案的落实,以确保年内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组建,正式对外挂牌。   1月13-14日,全国邮政储汇专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了邮政金融资产负债业务协调发展战略。   3月18日,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在福建启动。随后,陕西、湖北相继开办业务。   4月份,中国银监会监管四部挂牌成立,其目的之一就是对邮政储蓄机构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积极推动邮政储蓄银行组建。   5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出资2400万元参股成立中邮创业基金公司,邮储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信贷业务部成立。   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筹建方案》,指导、督促国家邮政局抓紧方案的落实,并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建工作。邮政储蓄银行组建期间,邮政储蓄及各项邮政金融业务照常进行,并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原“邮政储蓄”的品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将完全继承邮政储蓄及各项邮政金融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客户不必因改制而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12月1日,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工程全面启动。   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集团以全资方式出资200亿元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并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首任董事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安东,首任行长为原国家邮政局储汇局局长陶礼明。同时,邮储业务的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基本接近尾声,银监会所要求的内控、核算体系、风险管理体制等也已基本建立, 邮储银行挂牌进入倒计时阶段。   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进行了修改,取消设立中资商业银行必须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硬性规定,邮政储蓄银行组建最后一道障碍扫除。   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7年-2010年  2007年   2月,新疆邮政储汇局在新疆公路项目建设贷款中出资10亿元,成为全国邮政储蓄开办的首笔直接银团贷款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在资金运用上又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进一步拓展了邮政储蓄机构与银行同业合作空间。   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刘安东任董事长,陶礼明任行长。   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其目标是充分依托和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金融服务,并最终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后,计划于上半年启动分支行的组建工作,先行在东、中、西部选取5个省市进行试点筹建,并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推广。   6月18日, 邮储公司业务系统工程正式启动   6月22日,中国邮政储蓄第一个小额贷款营业部在长垣县魏庄镇揭牌成立,标志着小额信贷业务在全国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该县魏庄镇为全国首家邮政储蓄小额贷款试点镇   7月12日,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全国中心成功上线。   7月21日、8月18日,作为试点的山西、重庆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的成功上线,标志着整个工程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   8月初,中国银监会广东银监局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开业,包括设立1家省分行营业管理部、19家二级分行、1038家支行。   8月21日,集团公司召开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工程推广上线工作会,决定从9月1日起,分4批在全国进行推广,并于12月7日圆满完成。   10月11日,首个邮政储蓄银行省级分行,广东省分行成立,邵智宝任行长   11月24日,邮政汇兑全国大集中工程,福建省正式切换上线。   12月7日,随着广东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的成功切换上线,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工程胜利结束   2008年   1月16日起,在试点开办个人理财业务,天津、黑龙江、河南省(市)分行,福建、厦门、江苏省(市)邮政储汇局六地对外销售第一支人民币理财产品创富1号。   1月28日,推出第一期“储汇聚财”外币理财产品,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广东七省的外币储蓄网点进行试点销售。   1月20日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湖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岛分行分别成立。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36个省级分行已全部揭牌成立。   3月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人民币个人理财业务,对外销售第二支人民币理财产品天富人民币理财计划1号。   3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系统在天津5个网点试点成功上线,这是邮储银行迈向全功能银行的重要一步。首批开办此业务的有天津分行直属支行、塘沽区支行、和平区解放北路支行、河北区狮子林大街支行、红桥区芥园道支行5个网点。   3月27日,举办公司业务开业仪式,开立对公账户206户、存款2.39亿元。   4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取得储蓄(电子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4月8日-10,第一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邮政金融改革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安排了2008年邮政金融工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蔡锷生分别来到会场指导。   4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邮政储蓄银行的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   5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试点开办个人二手房信贷业务,标志着邮储银行城市信贷业务向前更近一步,进军城市消费贷款。   6月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系统上线,邮储银行第一张信用卡成功发行。   6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系统全国推广上线工作圆满完成,全国36家省级分行全部成功上线。   7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分行以下分支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8月31日,邮储银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7个二级分行、1200多个县级支行开办了小额贷款业务,累计发放小额贷款6万笔,金额41亿元。   8月31日,全国共发展“商易通”用户18.5万户、资金沉淀达到129亿元,累计发生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38万笔和331亿元。   10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储蓄存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   12月2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电话银行系统在全国正式推广上线。   2009年   推出第一张信用卡,并开展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二手房贷款等业务,继续朝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迈进。   2010年   6月1日,网站改版,正式推出网上银行和跨行转账业务,业务更加齐全。   6月9日, 邮储银行小额信贷获德国GTZ最高成就奖。   6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信贷系统在山东省分行成功试点上线运行,标志着邮储银行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型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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