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落实南京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文件提意见和建议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中共永修县委、永修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
&&&&发布日期:日
永发〔2016〕9号
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
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坚持统筹部署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外部扶持与内部挖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着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转型升级,为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添新动力。
二、目标任务
为更好地把握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方向与路径,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十六项工作。
(一)迅速抓好政策衔接落地
1.做好政策对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5月30日前做好与省直相关部门《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80条政策举措的对接和细化落实工作。对权限范围内的涉企优惠政策和审批事项,能让则让,能放则放,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
2.制定政策汇编。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策,分类梳理,由县发改委牵头,在印发“惠企政策汇编”的基础上,再提炼简洁明了的政策条规,形成企业看得懂、用得上、落得了地的政策体系。
3.编印咨询联系表。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在县电视台、永修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布每条政策相对应的咨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企业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
(二)深入开展动员宣讲
1.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召开全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深入宣讲政策。专项活动期间,县领导要带领县直相关部门,及时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宣讲惠企政策,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负责本辖区内所帮扶企业的政策宣讲工作,通过县乡联动,形成全覆盖的政策宣讲体系,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3.加大解读力度。县专项活动办要在县内主要媒体(县电视台、永修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全文刊登若干意见,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专栏、专刊进行重点解读,让若干意见家喻户晓,更好地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三)积极开展联企服务
1.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县领导挂点联系1-2个重点企业,带头开展政策宣讲,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在融资、技术、用工、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2.开展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6月1日至12月30日,从县、乡机关抽调干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宣传政策、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每个县直部门至少联系1个重点企业,实现所有企业全覆盖。
3.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由县金融办牵头,从各金融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定向帮扶小组,深入企业,宣传金融政策,通过走访、召开洽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融资需求,搭建融资平台,创新融资形式,拓展资本市场,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融资。
4.开展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县工信委、 云山经开区要重点邀请有机硅方面的专家,开展园区企业问诊行动,提供技术咨询。组织江西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对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产品、劳务对接帮扶,鼓励组建产业联盟,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四)重点抓好难题破解
1.建立及时受理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企业服务“110”专线电话、传真、邮箱,进一步畅通企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县专项行动办要分门别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解决”的原则,及时反馈给挂点领导和相关单位,限期解决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3.建立分类处理机制。对涉及县级层面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类处理,能解决的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对涉及省、市层面的问题,及时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通过这次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遗留问题、疑难问题,促使企业轻装上阵。
(五)严格督查考核
1.强化督查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没有在规定期限解决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实地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2.强化总结评估。2016年年底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对推进落实较好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政策实施效果和服务企业情况进行评估,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成效。
3.强化考核问效。对服务企业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的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讲、入企帮扶、破解难题、督查考核4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承担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任务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搞好统筹协调,注重政策衔接,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级干部扎根一线、主动服务的优良作风,广泛宣传落实政策、破解难题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鲜活事例,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既是一次专项行动,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早、抓实、抓好,真正把省市县的各项优惠政策兑现到企业,帮扶企业发展,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为我县争当昌九一体化桥头堡和“T”型崛起排头兵不断作出新贡献。
附件:1.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
&&&&& 2.县领导挂点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工作制度
&&&&&&3.县领导挂点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分工表
&&&&&&4.县“机关联企”定点帮扶安排表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
&&&&& 6.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入企帮扶小组联系方式
&&&&&&&&&&&&&&&&&&&&&&&&&&& &&&&&&&&
&&&&&&& &&&&&&&&&&&&&&&&&&&&&&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 &&&&&&&&2016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附件下载:&&&&附件下载:&&&&附件下载:&&&&附件下载: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扬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
您当前的位置: >> 政策法规
字体大小: &&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扬府发〔2016〕73号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
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 》(苏政发〔2016〕26号)精神,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贯彻落实《省意见》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1、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1 月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到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经信委、地税局参与)
2、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至2020年底,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报享受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底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50%的稳岗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3、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用电大户申报电力直接交易试点,2016 年完成直接交易量 20 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000万元。(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扬州供电公司参与)
4、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规范港口、机场、铁路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船舶港务费、船舶临时登记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收费。科学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的管理措施,针对不同的配送区域、货物类型和车辆类型,实施分类管理的通行政策,保证配送车辆合理通行数量。(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交通产业集团参与)
5、鼓励企业节地挖潜。对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土地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容积率的企业,免收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参与)
6、鼓励盘活利用存量房产。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房屋兴办文化创意、养老服务设施、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用地的企业,在使用、供应方式等方面出台实施细则。(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局、民政局、消防支队参与)
7、引导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建立企业融资“直通快办”机制,精准帮扶,重点支持我市暂时存在融资困难的转型快、有订单、效益佳、潜力大、信用好的企业。落实《金融支持新扬州建设系列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信贷政策产品化,推广“苏微贷”、“税 e融”等金融产品。(人行牵头,市经信委、金融办、银监局参与)
8、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价格引导作用。坚持贴现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加权平均利率的要求,全年累计办理再贴现20亿元。严格执行使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管理规定,全年累计发放政策支持再贷款1亿元。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小微金融债,扩大低成本资金来源。(人行牵头,市经信委、金融办、银监局参与)
9、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通过拓宽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区域性市场等融资渠道,2016 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120 亿元。(人行牵头,市经信委、金融办、银监局参与)
10、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已设立的“扬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贷款支持力度,2016年完成低息科技扶持贷款2亿元。(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局、人行参与)
11、创新金融服务降成本。在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百强企业银行服务直通车”活动,督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百强企业,优化流程,规范收费,减免费用。(市银监局牵头,市物价局、金融办、人行参与)
12、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组建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首期由市财政出资 2.5 亿元作为小微企业融资基金,向银行、小贷公司、小微企业对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进行履约担保。(市财政局牵头,市经信委、金融办、银监局、人行参与)
13、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按省有关实施细则不再收取网络计量检测费、粮油储存品质鉴定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继续免征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政府性基金。(市财政局牵头,市地税局、国税局、物价局参与)
14、执行国家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新政策。2016年完成500家以上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抵扣金额2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高企税收减免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参与)
15、对软件企业增值税实行奖补。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在“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即征即退额(14%部分)的标准再给予企业奖励,主要用于企业的用电补贴。(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参与)
16、对软件企业营改增、企业所得税实行奖补。对提供软件技术服务的企业所缴纳的营改增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对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主要用于企业用电、购(租)房或其它补贴。(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参与)
17、积极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帮助企业争取省级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和市级“技改券”等政策,落实进口设备免征关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每年补助技术改造项目200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统计局、海关参与)
18、扶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设立2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办、科技局、人行、银监局参与)
19、鼓励并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对成功上市和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140 万元的补贴,对成功再融资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委、银监局、人行参与)
20、扩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在首期3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基础上,今年扩大到1亿元,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科技局、人才办、银监局、人行、现代金融集团参与)
21、落实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降低流转税成本,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减少审核审批流程,缩短退税审核时间,加快企业退税资金周转,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市国税局牵头,海关参与)
22、进一步推进涉企减税降费举措。从2016年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对月营业额(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市地税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参与)
23、做好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工作。对个别确有困难的纳税人,需要给予临时性减免或免税照顾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减免。(市地税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参与)
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推动每个高新技术企业至少申请或授权1个发明专利。对企业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2000元。(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
25、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打造“网上涉审中介超市”,开展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市编办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参与)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实施意见
来源:慈溪政府网 日期:日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慈政发〔2016〕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6〕14号)精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进全市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推行网上审批及审批结果EMS送达服务,大力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和涉融(融资)确认即办制,节约企业成本。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中介网上超市,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推进&中介入超&、&业务竞价&工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质优价低的中介,减少企业自负涉审中介服务费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精简审批环节,市级部门设定的证明、盖章等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一律取消。推进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建设,强化联审机制。
  (二)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改革,除国务院公布的银行、证券等27项暂不执行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其他全部实行实缴改认缴登记。进一步放宽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集中办公&、住宅商用和&商务秘书企业托管&。全面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全面执行国务院取消的148项前置项目,保留34项前置事项的决定,建立全市前置改后置事项的共同监管机制。完善简易注销改革,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投标保证金收退模式,研究出台投标保证金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有关细节和措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项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并免收信息服务费和场地租赁费,开放招标文件免费在线浏览功能,降低企业获得有效信息的成本。
  二、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引进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同等政策,对处于培育阶段的科技型企业优先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企业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地方出台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企业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条件的工业设计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对规定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公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所得税政策推广实施的通知,自日起,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所得和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减轻回归企业税费负担。对销售在市外的企业实现销售回归的,税务机关对增值税预警指标应根据该市内企业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合理、科学的调整,对该市内企业因重复销售收入产生的地方水利基金给予减免或返还。因销售在市外的企业实现回归而新增的地方留成税费二年内由市财政全额返还给镇(街道)。
  (六)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征地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计量认证费、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等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2项政府性基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按规定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落实按月兑现浙商回归项目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即征即退&政策。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符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条件的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6B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2000元/平方米调整至1000元/平方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不作上调,维持2015年标准不变。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建立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市财政按照相当于当年收取(除淘汰类企业、央企、国有企业外)的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总额的60%,建立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转型升级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待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经信委出台文件后再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制定。
  (八)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费等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缴纳义务人,按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小微企业税收征收方式,不得强制要求小微企业进行税务代理。对按规定确有困难的&个转企&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在转企当年起2年内免征,第3&5年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小升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三年内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第一年减按应纳税款的30%征收,第二年减按50%征收,第三年减按70%征收。首次上规模的企业,次年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九)加大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整体改建、合并、分立和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等方式,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征收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免征或不征收营业税、契税。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房产过户,免收房屋交易手续费。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兼并重组,市和县(市)区按照财政分担比例给予企业重组所涉资产增值额2%补助,最高300万元。企业自联合兼并重组(或新企业发生业绩)起三年内,对慈溪地方贡献超过全市财政年初预算增长率以上部分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城镇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简称三税及三税附加)给予等额奖励补助。
  (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严格贯彻中央和省有关价费政策。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十一)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根据上级安排,及时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切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部门脱钩,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
  三、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十二)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6〕9号)精神,适当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管理范围。
  (十三)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按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好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实施工作。继续对&小升规&企业按规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十四)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降至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各降0.5个百分点。
  (十五)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在本市统筹范围内,对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平均费率从1.12%降至0.94%。
  四、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十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各种贷款附加条件,引导银行机构通过产品创新、流程精简、服务提效等方式减少收费环节。完善政府对银行机构考评机制,将小微企业贷款和恶意抽压贷情况纳入考评。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调低收费标准。深化小微企业贷款&续贷&模式的增量扩面,引导银行机构通过产品创新、流程精简、服务提效等方式减少收费环节。商业银行要加强利率定价能力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七)拓宽融资渠道。落实推进上市、新三板和股交中心的扶持政策,鼓励扩大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加快建立各类政府性产业基金,推动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引进和组建。发展普惠金融,争取各银行对本区域扩大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加大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逐步扩大政府应急转贷基金规模。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与信用保单融资业务。贯彻落实宁波市《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十八)优化融资环境。切实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控和打击,引导资金回流实体经济。推进产业和金融融合发展,加强政银企对接,完善困难企业金融帮扶机制,加快长期停产停业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退出市场,腾出资源、空间给优质企业。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善市公用信用信息平台与银行征信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降低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与成本。
  (十九)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实施新的出口税收函调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服务提醒工作,增加一类出口企业数量,帮助出口企业加快退税申报进度,尽快完成应退税款及时足额到位。
  (二十)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从日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其他企业按照上级部署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自日起,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符合有关规定,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积极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
  (二十一)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拓展银税双方征信互认和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机制,盘活企业信用资产,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便利企业融资,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二)加快工程造价结算款支付进程。自日起,国有(政府)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实施工程价款分段结算模式,及时支付无争议工程款项。创新审计手段,有效缩短审计时间,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工程审计工作。探索在单价合同模式下以汇总审核后的计量款为结算款的方式,提高工程造价结算效率,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五、切实降低水电气等要素价格
  (二十三)落实电价气价水价调整政策。贯彻落实省级部门电价政策,从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47分;对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落实发电企业环保电价政策,对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的热电机组执行每千瓦时上调2.7分(含税,下同),其中脱硫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分,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分、0.2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部分淘汰落后产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地方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用于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等工作。积极推荐35KV及以上工业企业(除造纸、印染、水泥、平板玻璃、黑色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参与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从日起,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最高价格由4.37元/立方米下降到3.52元/立方米;对我市非禁燃区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业,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完成管道天然气改造的,原则上执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进气价+0.60元/立方米的优惠气价政策。对列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继续执行现行自来水销售最终到户价格的基础上降低0.20元/立方米的优惠差别水价政策。
  (二十四)降低企业非生产使用要素资源成本。制定和实施公用事业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的方案,促使企业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等管道(线)预埋或改造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对符合要求单独装表计量的企业内部职工集体宿舍用电,集体宿舍和食堂用水、用气,企业可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消耗量按居民价格结算。对企业消费电水气热和通信网络等垄断、准垄断要素资源,不得收取各种押金、保证金、担保金、预付款等费用。
  (二十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贯彻执行上级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对于违法用地地上建(构)筑物已依法作出没收的,没收建筑物按建筑物残值回购处理,价格按116元/平方米确定,由土地受让单位回购。土地受让单位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需出具待相关部门批准后方使用该建筑物的承诺。对没收的地上建(构)筑物,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负责签订回购协议并管理处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符合城乡规划、环保等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扩大生产性用房或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多层厂房,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暂缓收取各镇(街道)产业用地履约保证金。
  六、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二十六)降低运输成本。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自日起,取消我市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二十七)优化通关环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深入推进无纸化报检、&出口直放、进口直通&、通关单无纸化、电子协议扣款、入境集装箱货物提货单放行无纸化等措施,减少企业送单、换单、口岸查验等环节,缩短通关时间。
  (二十八)降低通关费用。严格执行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和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慈溪地区企业中韩、中澳自贸区签证利用率,充分享受国外关税减免。开展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规范与检验检疫有关的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票据使用等。
  (二十九)推进产地证资源深度开发工程。联合各外贸、行业协会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出口企业开展自贸区战略、普惠制安排、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密切跟踪产地证国外清关、国外退证查询的最新动态,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产地证申请人,提高我市企业产地证政策利用水平和风险规避水平。
  七、积极引导企业提质增效
  (三十)推动企业减员增效。全面推进&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改造提升劳动生产率,实现减员增效。突出问题导向,加快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围绕产业提升重点,主动设计一批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攻关,运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系统解决主导产业中的若干发展难题,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三十一)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广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降本增效。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降低用工风险。
  (三十二)推进企业降耗增效。支持企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和环保安全的技术、工艺、装备,切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开展企业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生产率。逐步探索推进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评价,推进企业降耗增效绿色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慈溪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招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市人民银行、市公安局、慈溪海关、市审计局、慈溪供电公司、市国资局、市规划局、慈溪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全市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工作。
  (三十四)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清理涉企收费、土地资源利用、企业兼并重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五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办牵头负责。要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分工,并抓好落实。
  (三十五)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宽松的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提高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信心。
  (三十六)加强督促检查。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稳增促调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加大对各种乱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三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各项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降本减负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典型企业的正面宣传,鼓励引导企业敢于创新、做强主业,形成有利于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良好局面。
  (三十八)实施期限。自日起至日,上级有新政策出台按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
     稳增促调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慈溪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为进一步落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