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虎互助是不是骗局全民互助计划

继“冰桶挑战”后的“雷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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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杨帆
  还记得火遍全球的“ALS冰桶挑战赛”吗?参与者在网络上发布自己被冰水浇遍全身的视频内容,该参与者可要求其他人来参与。该活动旨在是让更多人知道被称为渐冻人的罕见疾病,同时也为其募款帮助治疗。
  该活动在全美科技界大佬、职业运动员中风靡。扩散至中国后,科技界、商界、娱乐界明星大佬纷纷响应。
  仅在美国就有170万人参与挑战,250万人捐款,总金额达1.15亿美元,这可能是为某种疾病或紧急情况捐助最多的款项。
  “冰桶挑战”让“渐冻症”进入大众视野,近日,网上又兴起了一场“雷锋挑战”,让一度处在舆论风口的“扶不扶”问题再度成为了网友热议话题。
  “老外扶大妈被讹”、“南京小伙扶大妈遭讹”、“小孩儿扶大妈被讹”、“安徽大学生扶大妈被讹”……这一篇篇的新闻报道,让中国大妈被贴上了“讹人”的标签,让乐善好施中华民族成为“举手之善,亦不敢为”的奇葩民族。
  诚信缺失、闻“扶“丧胆,似乎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这一现象让我们不禁为我们的孩子,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的成长环境深深地担忧。
  为此,作为一个致力于网络互助平台,壁虎互助继去年之后,再次发起“雷锋挑战”,通过家长录制孩子回答三个问题(1、如果看到有老奶奶摔倒了,你会不会扶她?2、如果她说是你撞了她,要你赔钱,怎么办?3、如果被讹了钱,以后遇到摔倒的老人,还扶吗?)反应的视频,探测孩子反应,以期唤回埋藏在人们心底的善念,重回到那个互信互助、相亲相爱的和谐社会。
  “雷锋挑战“活动一经推出,就迅速火爆了微博、微信,朋友圈以及微信群,网友都在争相发布挑战视频,用接力的方式传递着正能量,让雷锋不只活在“学雷锋日”,让雷锋精神不只存在课本里,网友们在用自己的行动,唤起人们心中的“善念”,唤起社会的“良知”。
  “这也正符合壁虎互助发起该活动的初衷” ,壁虎互助创始人李海博如是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五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向上向善、让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因此壁虎互助平台应运而生,发起“雷锋挑战”,希望能够用这样一个挑战活动,唤起被我们渐渐遗忘的美德”。
  此外,壁虎互助还推出“全民互助计划”等网络互助保障计划,希望开启一种全新的互助保障模式,助力国家早日实现中国梦。
  “雷锋挑战”活动正火爆进行,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这次挑战活动中来,相信此次活动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扶不扶”这个社会问题,但活动的意义将不止于此,希望在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重回到那个互信互爱的美好世界。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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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轮流转。自2013年以来,中国保险业领域最大的热点,非互联网保险莫属,在Online和Offline两大阵地迅速攻城拔寨,势如星火。
  互联网保险有多火?用一组官方数字说话:2013年-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从54.46亿元增至1465.60亿元,增幅达27倍。互联网财险保费从236.69亿元增至768.36亿元,增幅则有225%之巨。保险渗透率则从1.7%增至9.2%。2015年更是集中爆发式增长的一年,整体保费规模同比激增160%,“触网”的保险公司逾百家。
  “金融脱媒”趋势之下,“互联网+保险”被视为重组产业资源路径最短、成本最低、速度最快的方式,不仅保险业内,保险业外的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亦对互联网保险如水赴壑,以参股、产品和平台合作等形式跻身其中。
  哲学家休谟的那句名言“理性是激情的奴隶”,在互联网保险领域亦有淋漓尽致的表现。互联网保险在疾行之时屡有跑偏,除了层出不穷的各类奇葩险种,传统保险产品也能玩出新花样,甚至在保险组织形式上也能借互联网搞出“创新”。
  互联网保险方兴未艾,鱼龙混杂,很多来自互联网以及其他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对于保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的认识还有待完善,而这决定着其将如何在创新与合规之间找到边界,明白互联网保险的底线所在,即监管层所指的“底线思维”。
  正如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金融,互联网保险并没有改变保险的根本属性,其核心依然是保险。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指出,无论什么样的保险业态,都要符合三个底线,一是否符合保险原理,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三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这三条底线,亦可用来考察互联网保险是否跑偏。保险监管部门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不时为互联网保险纠偏,则成为近两年的一项重点监管内容。从近期的互联网保险乱象来看,由主要来自第三方网络平台。
  于4月14日正式启动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互联网保险整治是其中的重点。《财经》(博客,微博)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获悉,本次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互联网保险的经营资质和经营方式。
  “夸克”之虚
  近来,一个叫“夸克联盟”(下称“夸克”)的网络互助平台被媒体竞相报道,通过旗下顺为资本对其运营方保保集网投资了1000万元的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也因此“躺枪”。
  “夸克”受到关注,缘于本月初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在内部报送的《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下称“建议”)中,对其进行了点名批评,认为这是目前“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典型模式”。
  “夸克”是什么?去年12月的腾讯南极圈第八期极创营上,作为学员的保保集网创始人翟亮曾介绍,保保集不做传统保单的“老鸨”,在同样保障的前提下,价格只有传统商业保险的一成到三成。“夸克”是其一个“爆款”产品,核心理念是“网络互助”,号称零利润、透明化运营,会员只需缴纳9元初始金。
  截至目前,夸克的会员已达47万人左右,保监会在“建议”中提到,目前夸克的资金池规模已达400万元。
  如果按上述保险公司负责人提出的三条底线原则来分析,“夸克”和保保集实际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美好。
  首先,夸克的“互助计划”仅收取小额初始金,未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能体现保险等价原理,与保险产品有本质差异。夸克的“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收取的初始金仅有9元,却提供30万元和50万元的保额。根据夸克的介绍材料,每次被扣除均摊费用后,会员需为账户充值。只要账户余额大于3元,便可在保障年龄范围内一直享受保障,每人每年需缴纳100元-300元左右。
  该互助计划的会员为3万人,互助金总额仅为34.38万元,只要一人出险便可用尽目前的互助总额,根本不足以覆盖风险补偿,保险的等价原则无从谈起,亦不符合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夸克声称“救命钱,不该被盈利”,另一家打互助保险概念的抗癌公社亦声称不赚取传统保险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与利差益“三差”,“解构了传统的长期寿险”。
  其实根据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做法,相互保险公司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实现盈利,利润主要源自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的投资所得,其经营盈余作为盈余公积金或准备金用于充实保险基金或分配给投保人。因此,所谓“解构传统保险”无从可言。
  根据保监会去年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办法,皆适用于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且须符合偿付能力管理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保保集的经营主体上海卓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并不涵盖保险以及保险服务,换言之,其已突破了工商部门对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因此,夸克被保监会认为从成立背景、人员构成和管理方式上,都属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对于如何界定“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早在2012年保监会便在《关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问题的复函》中予以明确三个判断标准:符合商业保险特征;以保费以外名义向社会公众收费;承诺给予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
  从“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来看,其以会员费名义向公众收费,承诺出险时对超出商业车险限额部分以人伤和车损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赔付,已构成承保和理赔之实,而其经营主体并无保险经营资格。
  除了夸克和抗癌公社,还有“e互助”、必互全民互助计划和壁虎互助平台等,壁虎互助平台更是打出国内首家“互联网相互保险组织”的旗号,必互则号称要“重新定义保险”。这些所谓的互联网相互保险甚至被认为是相互保险的2.0模式。
  这些打着“互助保险”概念的平台,对于保险原理以及保险组织形式的认识并不透彻甚至有所曲解。比如,抗癌公社人士曾对媒体表示,抗癌公社是互联网互助社区,只是用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理念,“一直认为它不需要牌照”。
  无论是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还是互联网保险公司,目前都是实行严格的牌照准入制度,而第三方网络平台亦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根据2015年2月保监会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组织亦实行牌照准入制,其设立程序,适用于保险公司设立的一般规定。需经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其名称中须有“相互”或“互助”字样。此外,一般相互保险组织的初始运营资金不低于1亿元,专业性、区域性的相互保险组织,则不低于1000万元。
  除了2005年由国务院特批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并无其他相互保险公司获批。据了解,在相互保险组织问题上,保监会与国家工商总局还有待达成最终共识。今年2月,保监会相关高层人士曾赴国家工商总局,沟通相互保险组织的有关问题。
  据了解,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在于,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的概念,而是采用初始运营资金的概念,这部分资金属于保单持有人权益,和工商部门对于一般股份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一致。2007年阳光相互保险公司办理年检时,就曾遇到这种困扰,最后只得调整资产负债表,将初始资金转为资本金处理。相互保险公司如何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相衔接,有待明确。
  在保监会正式下发相互保险公司牌照之前,任何擅自经营相互保险的行为皆属违法。今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其中一条便是禁止个人和未依《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保险业务,对保险市场准入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早在去年10月,保监会对假“互助保险”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现象已有警醒,发布了“关于‘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未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蕴含一定潜在风险。
  更大的风险在于,相互保险可能成为骗人钱财的工具或载体。保监会在“建议”中提出,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可能诱发诈骗行为”。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何对夸克定性,有待进一步探讨。
  P2P之累
  近年来,P2P业务的火爆,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保险公司对这一领域的兴趣。多家保险与P2P平台开展了多种合作,“P2P+保险”俨然成为新的互联网保险创新之举。
  据了解,P2P平台与公司主要的合作方式有账户、资金、交易安全保险,借款人意外险,抵押物财产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等四大类。其中,账户、资金和交易安全保险是主要合作方式,有57家为P2P平台承保,比如,阳光保险与拍拍贷、麦子金服等合作了交易资金损失保险,人保财险则与e租宝的运营商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了账户安全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则被视为真正的“P2P+保险”的模式,用以解决项目兑付事件产生后的投资者追偿问题。目前参与的有20余家,而为平台本身提供保障的只有3家,比如去年米缸金融与天安财险、小赢理财与众安保险,都是为其平台上所有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全额承保。
  随着P2P平台违约事件频发,保监会亦加大了对险企与P2P合作特别是保证保险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今年1月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禁止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合作。
  3月,一份名为《关于报送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保险保障业务有关情况的通知》的文件,下发到财险公司,要求其详细报送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投保情况的数据。与此同时,有消息传出,与P2P平台合作最多的阳光保险被要求清退和暂停与P2P合作的业务。阳光保险集团人士对此回应说,公司只是根据业务需要有所调整,并未全面停止或暂停与P2P平台的合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近来加强对P2P平台保险业务的监管,是因为受一些跑路P2P平台的影响,相关的保险公司为此发生了较大的赔付。
  P2P平台最大的风险在于信用风险,很多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谋求合作,意在让保险公司为其提供信用增信。
  一家与P2P平台开展业务的财险公司的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主要与P2P平台开展的是交易(账户)资金安全保险,但由于一些P2P平台经常夸大宣传甚至吹嘘有保险公司“兜底”,私自扩大保险增信范围,用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
  这种虚假宣传的结果,往往变成保险公司为此“买单”,为了企稳,本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也只好给予了赔付。“和P2P平台合作就像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踩了雷,以后我们对这类业务会更加谨慎,能不做的就不做了。”上述财险公司人士表示。
  去年10月,招财宝首次出现逾期事件,天津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一笔项目逾期1.22亿元,为该项目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的是大地保险。不过,最终融资方、项目信息推送方等各方协商之后,由融资方还款,逾期问题得以解决。
  万能险之乱
  在互联网保险领域,近两年来屡受监管纠偏的当属万能险。数据显示,2015年的网销人身险之中,理财型占比高达83.2%,其中万能险成为主力险种。
  与传统万能险相比,在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万能保险有新的玩法。比如,将保险期限碎片化,长险短做,一年后自动退保[“领取(退保)授权”],滚动发行。而更“高明”的玩法则是把万能险拆解成短期碎片化产品,对接P2P产品,直接打通万能险和P2P之间的壁垒。
  招财宝平台的“变现”功能,便是这种玩法。招财宝对变现功能的官方定义是:以平台上的一笔可变现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发起一笔个人贷借款,保险公司为该借款进行风险管理,其他平台用户购买该笔个人贷借款,发起变现的用户由此获得现金,其变现成本是平台服务费和保费,而变现利率可自行修改。
  “换言之,变现是由投保人通过个人贷平台,以保单为抵押进行贷款,在到期日,投保人一边结算保单(自动退保),一边把钱还给个人贷投资者。有理财经理分析指出,这个变现功能其实是通过一个新的产品包装了原有的投资产品,把万能险包装成为保本保息的贷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堪称“金融创新”。
  在一些理财圈子里,这类万能险投保人甚至被叫作“变现黄牛”,专门疯抢招财宝平台上的万能险,普通投资者根本抢不上。
  变现虽然可以令投保人取得一定收益,但风险在于,通过投保、变现、再投保、再变现,实际上等于加了杠杆,总负债额滚动放大。一旦一方违约,便会产生连锁反应。
  为该类产品提供保险风险管理的是众安保险,作为增信机构提供本息兑付增信措施,即对每一笔变现提供保险,如果收益达不到触发违约,便由其先行给付给个人贷投资者。去年众安保险获批的四款投资型财险产品中,便有一款投资型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安全保险。
  2014年8月变现功能上线以来,在招财宝平台销售的万能险的发售和变现规则已多次修改。比如从日到日,只能以2.5%的最低保证利率计算可变现金额。2015年5月之后,又将“预期收益率”改叫“历史年化结算收益率”。
  招财宝每次修改变现规则和平台上的万能险下架的动因,便是保监会的监管棒喝。自2014年以来,保监会已18次对万能险结算利率较高、存在销售误导等问题的15家保险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纠偏之频亦属少见。其中,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在保监会摸底之后,网销万能险出现大规模下架潮。
  招财宝上的万能险仍未上架,根据招财宝最新的变现收费规则调整公告,自4月16日起,按借款类产品和非借款类产品分别收费,分别差别化收费。其中,包括万能险在内的非借款类产品以每半年为维度,按变现次数确定两档不同的变现费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媒体表示,保监会近期将在系统内开展万能险的风险排查。一位保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这次风险排查是面向所有经营万能险的人身险公司,目前正在开展之中。
  创新与监管之槛
  互联网的基因之一是创新,互联网金融勃兴以来,相关的产品和模式创新层出不穷,亦不乏“赏月险”、“熊孩子险”、“好人险”、“跌停险”等名目新奇的奇葩险种。
  互联网保险的核心仍是保险,互联网虽然重新定义了保险大数法则,但可保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等价原则以及最大诚信原则这些基本的保险原理并未改变。而一些奇葩险,却恰恰显现出设计者对保险原理理解的不到位及对于风险管控意识的缺失。
  曲速资本近日发布的一份互联网保险报告指出,互联网保险创新应指向真正的保险需求,打造符合客户需求和用户场景的实用型保险。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业内都在探索场景化保险,但首先需要明确其定义和要素。在其看来,一个重要要素是产品必须基于保险精算原理。
  比如去年3月“OK车险”互联网平台推出的“贴条险”,被保监会认为违反了“等价有偿原理或投保人与标的必须有直接的可保利益”这一保险原理。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并未有“互联网专用产品”的说法,这意味着,所谓互联网保险产品与普通保险产品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因此,在“建议”中,保监会提出,对其采取与线下产品一致的监管要求。
  去年2月,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在证监会演讲时表示,做互联网金融要“拥抱行业监管”,让监管层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从而赢得更大的创新空间。
  无论对于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还是对于金融监管者,创新与监管并不相悖,监管在于避免让这一新兴领域出现大量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为真正的创新提供空间。
  今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表述,核心一条便是“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要“扎紧制度笼子”。速度与激情之外,尚需规范与理性,互联网保险没有“法外之地”。
  据了解,本次互联网整治工作将持续一年。由保险会发展改革部带头,人身险监管部、财产险监管部、中介监管部和稽查局等部门参与其中关于《会员公约》与《全民互助计划章程》修订的公示_壁虎互助-爱微帮
&& &&& 关于《会员公约》与《全民互助计划章程》修…
全民互助计划自日上线以来,经历了近10个月的试运行,现在已经成功资助4名会员,未来还将有更多的人获得帮助。网络互助是个新生事物,必将在前行中不断进化和完善,以实现更加科学及可持续的目标。经过试运行期间的大量经验积累和研究,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现平台将对相关规则做以下调整并进行公示及说明。除了对个别词句的表述进行调整,使之更为准确、规范之外,主要针对以下情况和问题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常见问题未明确说明的;?规则设计滞后于实际情况变化的;?涉及到全体会员共同利益与平台可持续发展的。一、会员公约的主要修订内容1.&明确因余额不足自动退出的条件3.互助金预缴型计划……3.4.&会员有义务保证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以便履行互助义务。3.5.&互助分摊计算精确至分位,如产生超出当次互助总额的部分,计为互助结余,用于抵扣下次互助金。3.6.&账户余额低于3元将被冻结,不参与互助分摊计算,20天(含)内可通过充值激活,否则自动退出。激活续费需补缴所有冻结期间未参与分摊的互助金总额,补缴金额计入本条款3.5所述互助结余中,激活续费后余额需大于3元。账户余额低于3元,需在20天内补缴和续费至充足,既留有一段缓冲时间,也明确了具体时间点。2.&集中阐述了会员的权利与义务5.&会员的权利与义务&5.1.&会员可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相应的互助计划。&5.2.&会员应依据相关互助计划章程履行施助义务,同时享有对等的受助权利。&5.3.&会员有权参与平台组织的各项选举、投票、意见征集等其他相关活动。&5.4.&会员对互助事件必要信息享有知情权,同时有义务保护其他会员的隐私信息,不得外传。&5.5.&会员有义务保证注册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与平台工作人员联系进行变更。&5.6.&会员在申领互助金时,应根据相关互助计划章程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真实有效,以供审核。&5.7.&如会员提供错误或虚假信息,将导致会员资格失效或无法获得互助。&5.8.&如会员恶意骗取互助金,平台有权代全体会员追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9.&会员不得利用平台提供的途径(包含但不限于论坛、聊天群等)发布包含诈骗、色情、暴力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内容,不得发表含有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论,不得捏造事实、造谣传谣,对于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解除其会员资格。&5.10.&平台将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调整或修改相关规则(包含但不限于公约、章程等),平台认为必要时将征求会员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投票等,规则修改进行公示后即视为生效。会员有义务及时接收并了解相关规则变动的信息,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平台咨询。主要将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集中整理和明确了一下。二、意外互助计划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1.&明确加入条件及不符合情况的处理3.2.加入条件……3)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无本计划互助范围内的伤残,无肢体运动功能或躯体感觉障碍。……6.1.不符合加入条件的处理1)会员加入本计划前须认真阅读加入条件,自觉遵守,符合加入条件的才可申请加入;2)会员提交互助申请时平台将针对当初会员的加入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申请互助;3)对于自会员加入本计划之日起至申请互助日期间已均摊的互助金原则上不予退还。经审核确认为非主观恶意的,可以酌情进行退还已支出的互助款项,退还金额由全体会员均摊。对于是否符合加入条件存在疑义的,平台不建议加入。2. “意外”互助计划添加“等待期”机制4.1.等待期会员首次加入本计划获得互助会员资格的次日起7日内为等待期;退出本计划后再次加入的等待期为30日。等待期期间不予互助,但参与互助金分摊。如会员在等待期内发生意外并退出计划,将退还本人在本次等待期内已分摊互助金额。首次加入设置7天等待期,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避免当事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才临时加入的情况;退出计划后再次加入的等待期延长至30天,是不鼓励会员频繁退出和重新加入计划,以保证计划会员数量的整体稳定性。3.&明确按年度计算意外医疗互助金额度4.2.&互助范围和标准……6)……每一年内(自生效日起,至次年对应日为一年),同一会员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医疗费用的,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互助金,但年累计互助金额以本章程规定的最高互助金额为限。4.&调整意外互助金起付金额4.2.&互助范围和标准……6)……互助金起付额:对于已进行过社保或商保报销的互助申领,意外医疗互助金起付额为3000元;对于未进行社保报销,也未进行商保报销的互助申领,意外医疗互助金起付额为5000元。壁虎互助平台一向建议的保障顺序是先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再互助保障,将互助作为一种补充性保障。为了鼓励受助会员按建议顺序进行报销,合理降低全体会员的分摊额度,因此对意外医疗的互助金起付金额做了区分对待。3月17日壁虎互助发布图文进行相关投票调查,87%参与投票的会员赞同调整。3月17日《关于意外医疗互助金起付额分情况对待的调整》投票结果5.&补充伤残评定标准附件附件1:伤残评定标准说明: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以下略)为方便会员查阅和了解,将伤残评定标准作为附件完整地补充进章程。三、重疾互助计划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1.&明确加入条件及不符合情况的处理3.1.加入条件……3)加入本计划之时身体健康,无躯体功能或精神心理障碍,无功能器官及肢体的缺失或移植,无本计划所列重大疾病及特定疾病,且一年内未因病手术或住院、一年内未因同一病症持续或反复用药、六个月内未出现长期反复发作或渐进性发作的症状或体征。……6.1.不符合加入条件的处理1)会员加入本计划前须认真阅读加入条件,自觉遵守,符合加入条件的才可申请加入;2)会员提交互助申请时平台将针对当初会员的加入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申请互助;3)对于自会员加入本计划之日起至申请互助日期间已均摊的互助金原则上不予退还。经审核确认为非主观恶意的,可以酌情进行退还已支出的互助款项,退还金额由全体会员均摊。2.&明确因意外导致重疾的观察期4.1.&观察期……因意外引起的重疾互助观察期为7日,退出后再次加入的观察期为30日。如会员在观察期内发生重疾并退出计划,将退还本人在本次观察期内已分摊互助金额。因意外导致的重疾是突发的、不可预见的,原则上可以不设置观察期,但出于与意外等待期同样的考虑设置了较短的观察期。3.&恶性肿瘤分类4.2.&互助范围和标准……2)互助标准……特别说明:a)重大疾病中恶性肿瘤分为两类,一类互助金额最高为10万元;二类互助金额最高为30万元。重大疾病中其它六十四种互助金额为最高30万元。b)特定疾病或一类恶性肿瘤申请互助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会员资格存续期间病情发展成为重大疾病或二类恶性肿瘤的可申请剩余差额互助,最高互助总额以30万元为限。如特定疾病或一类恶性肿瘤申请互助后由于会员本人原因中断了会员资格将不再接受互助申请,亦不接受重新加入。7.3.重大疾病(一)&&恶性肿瘤……恶性肿瘤分为两类,对应不同的互助金额:一类无转移的以下恶性肿瘤:肾癌、子宫颈癌、子宫体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二类不属于一类的其它恶性肿瘤一类肿瘤都是无转移的,治疗费用远低于最高互助金额,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下,但发病率却比其它恶性肿瘤高很多。这里需要权衡的一方面是整体会员的分摊负担,另一方面是对受助人的保障程度,本次修订就是兼顾了两者,如果受助会员病情发展恶化,还可以继续申请剩余差额部分。4月12日关于《恶性肿瘤互助金分级方案》的投票结果4.&新增一类特定疾病7.4.&特定疾病……(一)&&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指经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1)&原位癌;(2)&类癌;(3)&交界恶性肿瘤(4)&良性肿瘤恶性变(5)&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6)&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7)&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8)&无转移的甲状腺乳头状癌;(9)&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以上调整公示期为7日,期满后正式执行。&壁虎互助目前是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平台之一,也是行业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影响者,科学审慎体系设计是保证平台长期平稳发展的根本,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这期间也有大量会员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为规则制定提供了宝贵意见。互助模式的力量已经显现,只要我们以开放的心态,科学的态度,不断调整完善,就能保证它的可持续性,让会员们长相陪伴,互助同行!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最新的公约与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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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基于人类本性的契约,尘封已久的兽皮封面,一角已被徐徐掀起…【全民互助计划】重磅上线,意外及81种重疾互助,9元加入,还可以添加家人,详情请关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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