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制,物业管理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林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省宜宾市,莱茵河畔“开放式小区”航拍图。 &视觉中国 资料图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城市规划随意变更、城市建筑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违法建设、大拆大建的问题,以及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的“城市病”等一系列问题,《意见》采纳了大量前瞻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其中,第十六条提出的“街区制”,引起特别多的讨论。这里,作为公共政策、房地产法与城市物业管理的研究者,笔者愿意针对其中的一些疑惑,分享自己的看法。必须强调,这里只代表个人观点。——这个政策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吗?答:这份文件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题头“中共中央国务院”显示规格之高,因此绝不可能是所谓“拍脑袋”想出来的。一般而言,这样的政策会有具体的部委、规划设计院、科研院所等牵头并参与前期调研。这包括信息情报搜集、舆情研判、国外政策研究、现状问题梳理、成功案例分析、政策方案比较、征求地方与各相关部委意见等复杂流程,最后还需要通过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可以说,制定这样的政策,必然是集中大量决策精英之智慧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过往媒体及公众舆论经常批判的规划朝令夕改、贪大求洋、耗能费地、步行不便、交通拥堵、文化特色缺失、天际线混乱等问题,该《意见》中均予以明确反对,并提出了具体的预防与解决思路。这无疑是吸纳并回应民情民意的体现,应给予肯定。此外,《意见》还大量吸纳了国内外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的先进做法,如多规合一、地下综合管廊、分布式能源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那么,为什么《意见》出台之前未经征求意见呢?个人认为,一方面,这只是一种政策宣示与宏观原则,俗话叫“大政方针”。这种政策文件变成实践,还需要人大修法立法、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制定法规规章,使得政策合法化。而这个合法化的过程,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立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让相关合理意见得以采纳。另一方面,民主并不意味着民粹,多数人理解并赞同的政策,亦可能是糟糕或落后的选项。中国城镇化进程处于关键时期,而城市规划与设计在需要满足公共性的诉求之外,也具有极强的科学性、艺术性,需要专业人士高瞻远瞩、未雨绸缪。为避免各执一词导致的无效率或推倒重来导致的浪费,我们需要尊重专业人士的能力,在民众与精英之间取得平衡。——为什么需要推广街区制呢?答:在我看来,“街区制”所针对的,主要是“超大盘”和封闭单位大院。前者主要是中国前些年房地产市场疯狂发展的产物,规划贪大求洋,缺乏集约、节约、人居、配套意识;后者主要是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的孑遗,体现了一种封闭、保守、官僚的习气,有碍形成鲜活的城市生态与合理的路网规划。针对这种现状所造成的问题,我归纳为:宽街无市、千城一面、交通梗阻、有机联系缺失,也未必真的安全。宽街无市,即现有主干道过宽,而小区之间使用围栏围起,导致步行交通不便,临街底商难以发展,降低了生活便利度,提高了创业门槛,这与香港、台湾等地半夜下楼即能吃到可口小吃形成鲜明对比。千城一面,即由同一开发商大规模开发一片区域,导致建筑外观、功能等趋同,缺乏特色及有机配套。交通梗阻,即有的城市道路到小区或大院外围就得被迫绕行,缺乏城市路网的“微循环”,对此已有大量阐述。有机联系缺失,即居住与文化、商业、办公、服务体验等城市功能被人为剥离,围墙和宽阔道路造成相邻建筑难以形成社会网络、商业合作等有机联系。未必真的安全,即现有小区楼栋安防设施基本处于空转状态,而由于小区人员过多,大门岗也无法一一核实进出人员身份——事实上,这种安全感很大程度上只是围墙给予的心理安慰。“街区制”值得担心或需要预防的问题,主要包括交通安全与停车场地。国外居住街区大多有许多“STOP”标识、限速10-20km/h、禁鸣喇叭,在路口必须停车三秒、环顾无人才可重新行驶,且无论何时一定礼让行人。而在中国道路交通文明水平之下,要达到这样的要求,无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私人空间会被侵占,法律的尊严会被践踏吗?答:这种焦虑心态可以理解,但并没有很大必要。这两天微信上疯传的文章怀疑这一政策侵害私有产权,并采用保护产权有利经济发展的论断及“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法谚进行论证。我认为,对此不必太过担心。因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这些问题都是有其解决方案的。首先,《物权法》是一部民事领域的法律,而公私界线的划分、对公权力的限制,则属宪法与行政法领域。有记者在针对《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问相关问题,在我看来,记者当然有权提出自己认为有价值的问题,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这个问题有些不合适。其次,私有产权并非绝对的权利,私有产权某些情况下要让位于公共利益——关键是,实践中对公共利益的确认与公私利益的平衡。再次,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通过征收程序即可对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绿地等进行征收,并提供合理补偿。相信这里的问题不是非此即彼的支持或反对,而是补偿标准。在这个过程中,随着过往征地搬迁经验的总结与法治及程序的完善,公权力不可能再是肆意的。第四,城市规划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涉及政府管制,因为规划会对相邻建筑乃至整个社会产生外部性。第五,对因规划变更而导致损失(或预期利益的损失),依据信赖保护原则,应给予相关方合理补偿。有人拿“70年产权”来说事,则是混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对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从当前城市建设实践来看,我个人认为,更应该担忧的是,地方政府害怕高额补偿和社会不稳定,而对更优的城市规划方案唯恐避之不及。例如,与日本相比,为避免过高的征地搬迁成本,我国城市间新建高铁线路普遍未引入市区,造成交通集散不便和潜在地价收益的流失,损害了公共利益。——如果要“打开小区”,具体可能怎么做?答:“打开小区”首先在文件中表述为“逐步”,即分析具体情境、具体条件以决定实施节奏;其次这是一个专业与科学的问题,即从路网规划、城市形态上看,是否有必要打开既有小区。每个小区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包括建筑年代、周边路网情况、小区档次与业主素质、既有公共道路公共空间情况等等,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有必要打开,则具体做法可分为平等协商与强制征收两种。如果是平等协商,则属于业主自治中的重大事项,需由业主大会中大于2/3的户数且大于2/3的专有部分面积才能决定。如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书面逐户征求意见完成。如果是强制征收,则与现行状况应无差异,由政府发布公告。由于《意见》同时强调了规划的严肃性、稳定性,这类决策理应万分慎重。相关补偿可以按照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配给业主,或补充维修资金。——街区制的小区,物业管理还怎么管呢?答:中国“物业管理”的概念,是由英国引入香港,再从香港流传到深圳的。香港的城市形态就是街区制,物业管理很大程度上是楼栋管理。现有物业管理主要业务分为客服管家、保洁绿化、安防消防、工程设备维保等。因街区制而受到影响的,外围的绿化和保洁是其一。在街区制的条件下,由于绿化和公共道路从业主共有变为市政管理,相关服务可能由业主买单变成政府采购服务,这个将减少业主的开支(包括公摊水电费开支),但影响不会很大。另一块受影响的是安防。原先每个小区安排大门岗和巡逻岗即可,现在则需要每栋楼立岗值勤,由于治安状况的复杂,还需要加强巡逻、监控力量,这会增加开支。从物业管理公司角度看,街区制将极大缩小物业管理区域的面积,造成缺乏规模效益。原先可以共享的安防员、水电维修技工等,现在无法共享了。这势必导致成本上升。另一方面,由于楼栋管理的协调成本较之小区管理降低,有可能产生个人从业的物业管理师及水电维修技工。再者,试图通过收购在管“超大盘”的物业公司,以推广APP开展社区电子商务的企业,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推广“街区制”,会对相关行业产生什么影响?答:1)首当其冲的应该是房地产业。对于住宅来说,可使得建筑样式及定位更多样化;使得中小开发商可以获得小幅宗地,打造小而美的建筑,降低创业门槛;对商业地产来说,可能临街底商会分流一些专门的城市综合体的客源;开发商将减少设计公共空间所耗费的精力,减少相关管路与道路的建造成本,而将更多精力集中于建筑内部,将健身房、游泳池等公共设施集成于建筑内部。由于社区品质很大程度上非开发商所能控制,消费者将较难主动通过市场选择楼盘内部的居住环境,而需要用脚对地方政府打造的绿化园林、清洁卫生、噪音尾气控制等居住品质进行投票。2)其次应该是零售商业。城市综合体中引进大型卖场集客的方式,会被一定程度上冲击;社区零售这样的小微企业或许可以重获生机,有利于创新创业。3)再次应该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可能会受到便利的社区零售的冲击。4)第四是生活服务业,更加开放与多元的街区,有利于美发美甲、健身培训等生活服务业的展开,也有利于社区O2O、体验式消费的发展,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小而美”的个性化业务产生。5)第五是智能家居与安防设备厂商,即过往被忽视的楼栋、家庭安防设备将重新被重视,视频监控、红外警戒、指纹识别、可视对讲、自动报警等技防设备将获得发展。——街区制会对基层治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答:街区制将创造城市治理的新格局。一是将部分原先属于物业管理(私法自治)范围的事务重新纳入政府服务的范围,如公共道路设施和绿化园林管养,公共部分卫生保洁等,这需要创新一种公私结合的基层治理模式,引入市场化承包商竞争与街区住户满意度调查。房地产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如做得不好,有可能导致矛盾向基层政府集聚。二是增加住户选择房产自身所需承担的责任,包括对于街区环境、文化氛围和临近建筑业态的考量。三是比起超大盘或封闭大院,楼栋管理有利于降低沟通协调成本,可能形成较为紧密的邻里关系,但这也尚待观察。(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包括公共政策、房地产法与城市物业管理。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转载自澎湃新闻“澎湃研究所”天涯官方微店现已开通,关注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底部菜单栏选择购买。微信ID:tyzzz01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互动天涯杂志(tyzz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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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中山  发布日期:日 
  ★“街区制”小区★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你们知道吗?其实早在10年前,中山已出现首个街区制小区――沙溪镇汉基花园。而作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街区制”小区,汉基花园至今依然是唯一。
  汉基花园小区模型图
  你清楚什么是“街区制”小区了吗?
  街道制小区
  “街区制”实际上是由城市主干道围合、中小街道分割、路网密度较高、公共交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就近配套的开放街区模式。优点是,能够使得城市生活更便捷、交通循环更通畅。缺点是,从现在看,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增加,使得居住区楼下的车流增加、车速更快,增加了老人和小孩的交通安全隐患,增大了居住区的近噪音干扰,会降低居住的舒适度和生活品质。
  如果你实在想象不出即将要面临的“街区制”小区是咋样的,那我们来看看汉基花园就可以大概了解了。
  制图:彭晓光
  汉基花园小区最大特点是没有围墙且 “上封下开”,每幢楼下层是开放的独立商铺和道路,上层用连廊连接封闭式住宅区。该小区设计者王钢表示汉基花园不仅是街区制小区,而且是西方街区制小区的改良型,是目前中山唯一采用此模式的小区。
  银行、超市、茶铺……很多人刚到汉基花园时并没有找到明显的小区入口,以为自己只是处在几条平行的商业街内。每排商铺前面都是划好的停车位,停车十分方便。整个小区没有一堵围墙或铁栅栏,从地面经过的人无论走路还是开车,若不是刻意留意标识,会对自己正在穿行汉基花园浑然不觉。
  每排红白相映的楼房一层全是商铺,市政路星宝路就在小区的两排楼中间穿过,小区自己建的汉基一路、汉基二路、汉基三路等多条小区道路也与星宝路并排,间隔着小区一排排的楼房,毫无障碍地直通云狮路、岐江公路等政府公共道路。一般封闭小区只能是小区四周建有商铺,汉基花园则除了四周,每个小区两旁都有商铺。1―4期共有商铺500多间。
  沙溪汉基花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条600米长的连廊,架在离地面七八米的空中,将被道路分隔开的一排排楼房连通起来。
  整个小区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条600米长的连廊,架在离地面高七八米的空中,将被道路分隔着的一排排楼房连通起来。廊上是封闭的住宅小区,住户可以坐电梯刷卡从地面升到廊上,也可以从斜坡开车上到连廊。上层的封闭住宅区域再分成上下两部分,下层是架空的绿化、停车位、公共活动空间,上层才是住户。
  看完是不是觉得原来“街区制”小区那么方便?但如上所说,有优点也有缺点,我们再看看中山其他开放式小区的情况。
  竹苑新村
  位居我市城市中心,拥有较大面积,柏苑新村、松苑新村、华柏新村、竹苑新村等小区在历史的进程中,就多次面临开放还是封闭的问题。这几个小区均是上个世纪80年代兴建的,属当时广东省的样板房,距今有20到30年历史。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小区建设时既没有围墙和护栏,也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处于自由进出的开放状态。而这里也成为中山至今人气兴旺的地域,小区沿街房屋多为商铺,幼儿园、培训机构林立。
  柏苑新村
  而没有物管和保安,因为缺少了外围的基本“防线”,这种开放式、半开放式小区存在一定的安全和治安隐患。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前后,东区70%以上的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各小区内发案显著减少,平均下降50%以上,有效改善了治安状况。与已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相比,东区当时未开展安全小区建设的开放式住宅小区有10个,这十多个开放式住宅小区案发率较高,存在较大的治安隐患。2011年,松苑新村发生入室盗窃案20宗,机动车盗窃案5宗,其他案件8宗;柏苑新村发生入室盗窃案11宗,机动车盗窃案4宗。
  富湾新村
  2012年,政府将柏苑新村、松苑新村、华柏新村作为试点即将进行基础设施修缮改造,改造成功后将向其他旧小区推广。按照新物权法,如果80%以上居民同意,小区封闭才可以实施。民警们收集意见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居民赞同,临街商铺多反对。最终大部分小区实行了封闭,而金龙街两侧青晖阁、锦绣阁、彩虹阁的20多栋住宅楼,因为当时住户意见没有达成80%同意,依然属于全开放状态。因为处于开放状态,再加上附近学校、银行等单位机构众多,前来办事的社会车辆乱停乱放、社会人员随意进出的状况让居民们不堪其扰,2015年6月,小区居民再次提出了希望封闭的意愿,但至今未有下文。
  实际上,除了难以封闭的小区,改造后的封闭小区在管理上也遇到经营亏损、收费难、物业拒绝管理等诸多窘境。目前,除了停车收费外,很难找到用于维持小区管理的收入突破口。探索街区式城市建设,很难用统一的模式套用,需因地制宜。
  而对于“街区制”小区,你的观点是如何?
  (本篇部分内容来源中山商报、今日中山,由掌上中山整理编辑,欢迎网友转载分享,公众号如若转载请先联系授权,电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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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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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她为什么,她说人家这样害我,我绝不能害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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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一提法一经发布立即引发网友和公众热议,已经封闭的小区重新打开,是否涉及物权法问题?未来小区不能再封闭、其安全问题如何保障?专家认为,推广街区制是正确的方向,有利于增加公共道路和打通社区微循环;也有利于社区公共设施共享,营造有特色和充满活力的社区。与此同时,这一政策的真正实施还需要很多配套文件的出台,而且会有缓冲期和过渡期。
  3大焦点
  封闭小区开放涉及物权法问题?
  要具体分析
  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提法,一些网友有疑问,这是否涉及物权法问题?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何贵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看如何开放?开放什么?国家这个政策出台,应该有过渡期,并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具体来说,小区道路方面,如果小区主干道原来就规划为公共道路,政府是可以要求开放的,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大型小区侵占了公共道路;而如果是真正属于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要开放就涉及赔偿问题。
  绿地也是如此。何贵忠说:“小区公共绿地属于物权法规定的私人财产,如果要开放就是公有化,这样就涉及法律上的问题。”
  记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73条的规定确实有两个“除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封闭小区开放实行难度有多大?
  应有过渡期
  记者了解到,在相关规划法和技术规定中一直要求不能擅自封闭公共道路,经过修订、今年1月起实施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29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划分为城镇公共道路和业主共有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使用城镇公共道路。
  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要实行这一规定,肯定要有一个缓冲期,需要配套文件出台。”业内人士表示,从国内各大城市的实践上看,即便原先规划的是市政公共道路,但小区已经封闭,大量业主入住后想让小区打开大门,再开通市政路,实施难度较大。
  此外,还有专家提出,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可以仅限定住宅楼部分土地用于出让,而原来住宅小区概念的道路和绿地都作为公共设施用地,但这样会大幅度减少土地出让面积和土地出让金。
  那么,未来土地出让价格的计算方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呢?对此,市国土规划委暂未回复记者的询问。
  今后如果不再建封闭小区,老的封闭小区是否会更抢手、楼价也水涨船高呢?谢逸枫认为:“这一政策对楼价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首先政策不会马上实行,其次决定楼价的关键因素还是供求关系、货币政策和地价等。”
  小区开放后安全问题怎么解决?
  物管要求增
  本次《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推行街区制,在不少规划界专家看来,方向上是正确的。
  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河直言,封闭小区不符合国际做法,因为满足不了消防要求,也不利于公共资源共享,逐步打开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我国也是在近十几年才流行封闭小区,此前很多人都住在街道,归居委会管。
  在规划专家、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看来,封闭小区是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分化的产物。社会分化加重、贫富差距拉大,再加上流动人口多,社会治安问题增多,城市中产阶层自然有对安全的需求。此外也和过去政府公共财政有限有关。
  对于打开封闭小区,《若干意见》中主要认为是解决交通问题,打通社区微循环。对此,不少规划专家也表示认同,认为现在不少城市交通状况的恶化,封闭式小区要极大责任,严重占用、分割了城市道路资源。
  此外,还有人认为,小区开放有利于公共设施共享,道路打通了,一楼的临街店面就多了,诸如咖啡馆、餐馆、茶室、书店等会越开越多,能够营造更有特色和活力的社区形态。
  最令公众担心的还是开放式小区会带来治安和安全问题。对此,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封闭小区开放会给物管带来难度,有关方面应该增加保安措施或增加社区民警,从而增加物管费用和政府负担。”
  人民日报客户端:
  拆围墙非拍脑袋决定
  拆小区围墙是拍脑袋决定吗?当然不是。
  在中央看来,封闭小区是当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超大封闭社区形成,迫使人们不得不开车出行,却拥堵在路上。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造成街区宜居性不高,社区活力缺乏。
  不少人觉得,如果能居住在一个封闭小区,特别是单位大院,那必是极好的。人们在抱怨新生事物时不妨也多思考一些。
  第一,小区拆围墙其实就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网栓塞。封闭式小区确实有好处,但对于城市交通而言,它无异于一个个“拦路虎”。在地图上看,每个封闭小区都有可能成为城市的交通“盲点”。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为应对交通拥堵难题,不少国家正是通过发展小街区,畅通城市毛细血管,使城市路网稠密,四通八达,从而达到“治堵”的目的。第二,街区制并非威胁社区安宁的洪水猛兽,拆围墙有助于增强社区活力。与之相比,没有围墙的街区制能将封闭小区内的其他资源公共化,例如绿地、停车场、小商铺等,带来更多的商业活动。这些神经末梢被激活,整个城市的经济会更有活力。
  当然,“没有围墙,怎么保障居民道路安全?”“车来车往,如何不被噪音打扰?”“很多小区道路本就狭窄,如何达到疏解交通的目的?”这些老百姓担心的问题确实值得关切。这就提醒相关执行部门:街区制推广不会一蹴而就,在制定具体规划时,必须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首先,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其次,推行街区制还得有“硬件”保障。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最后,街区制的推行还需要一些单位做表率,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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