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要外祖父母是直系亲属吗死亡证明而河北农村老家当地只给村委会证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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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继承父亲房产要求提供奶奶死亡证明合理吗
继承父亲的房产却要求提供奶奶的死亡证明,这样的奇葩要求是否合理?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女子继承父亲房产要求提供奶奶死亡证明合理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市民晏女士没想到,要继承父亲的一套小房子,需要到公证处办多项手续,最让她觉得不可能完成的是,如何找到从未谋面的奶奶60年前的死亡证明。市民:想卖房却迟迟不能过户去年晏女士83岁的父亲过世了,一个月前,85岁的母亲也过世了,料理完老人后事后,晏女士兄妹6人决定把父母在东郊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卖掉,买家都找好了,却迟迟不能过户。依照法律规定,这套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对房产有处置权,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房产所有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除过晏女士兄妹6人要同意处置外,他们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得同意,从理论上讲,这套房产共有10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各有1/10的继承权,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经去世无法继承,则要出具他们的死亡证明。“奶奶要活着也100多岁了。”晏女士说,奶奶在60年前已去世,自己从未谋面,只知道是人,不知道去哪儿找奶奶的死亡证明。此外,晏女士兄妹是否只有这6人,公证处还需要晏女士父母的单位提供档案信息以便核实。而晏女士说,父亲所在单位认为档案不能由个人随便提取拒绝提供。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可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3月31日,记者随同晏女士来到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只有没有争议的继承才能在公证处完成,有争议的继承最终都要到法院。”工作人员称,晏女士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是先于她的父母去世的,只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确定其无法继承房产,如果这4人中有人晚于晏女士的父母过世,围绕此人还要牵扯一些继承关系。“我父母都80多了,爷爷奶奶还能在世吗?”晏女士表示不能理解。该工作人员表示,从法律上不能做这样的简单推测。因而,晏女士还得想办法出具爷爷奶奶辈的死亡证明,否则公证处就无法受理。该工作人员表示,时间太过久远可请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由派出所盖章,或者拍摄老人墓碑的照片作为辅助证明。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对于遗产的处置应该未雨绸缪,如果老人对于留的形式比较介意,可以赠予家人。记者调查:多数老人称立遗嘱没必要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老人对设立遗嘱的看法。“我身体还好着呢,立啥遗嘱?”今年66岁的彭先生说,总感觉立遗嘱是件不太愉快的事情,也知道房产等要提前安排好,会在自己感到合适的时候,把这件事儿办了,但是不愿意提“遗嘱”这个词儿,觉得晦气。家住东郊的李先生说,自己就一个独生子,人走了后,剩下的遗产就全是儿子的,“没有必要立。”“这个还是应该立清楚。”67岁的杨女士说,自己遇到过遗产纠纷,还是立清楚了比较好,否则会有很多麻烦事。继承父亲的房产却被要求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而奶奶已经去世62年,两位老人如果活着已超110岁了。市民王大娘最近因继承房产的事儿没少跑道,最终往返到爷爷户籍地寻找证人作证出材料,最终才算折腾出眉目来,但她坦言程序太复杂,建议能否简化。疑问:继承父亲房产为啥要提供爷爷奶奶死亡证明王大娘今年62岁,父亲2008年去世后,其名下留有一处房产由王大娘继承。“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正常办理继承,可到公证处时遇到了问题。”王大娘说,原本以为提供父亲的死亡证明和她的身份信息及父女关系等情况后,会很顺利办理妥当,可实际却不是。王大娘说,今年2月份,她第一次到公证处时,公证人员在查看了她的材料后表示,需要她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我爷爷都去世60多年了,奶奶去世的时间更早,再说我手里根本没有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王大娘称,她感觉这个证明根本提供不出来,后来工作人员告诉她让去查档案,如果档案中有记载也可以。王大娘随后调取了父亲的档案,但遗憾的是其中没有记载有关爷爷死亡的信息,她特意回了爷爷和奶奶生前户籍所在地抚顺查询,还是一无所获,经过打听家里的亲戚,得知她的奶奶是1952年去世,当年39岁。但是公证处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释疑:要证明爷爷奶奶死在父亲前面,确认是惟一继承人让王大娘不明白的是,为何继承父亲的房产要提供爷爷的死亡证明?昨日,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的要求,继承是从6年前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开始算起的,而不是以办理继承时间为准,所以才要求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爷爷奶奶还健在的话,产权的归属问题是不同的。要证明爷爷奶奶死在父亲前面,确认王大娘是惟一合法继承人。但工作人员强调,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年龄较大,通常指超过75岁,这时可以通过档案等材料作为参考,如果档案中有记载可以办理。解决:村委会和证人及派出所盖章公证处工作人员给王大娘提供了建议,如果王大娘能提供户籍地相关部门或证明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补办一个死亡证明情况说明也可以。随后,王大娘先后两次折腾回爷爷当年所在的抚顺一农村老家。经过当地村委会证实和三名知情村民纷纷盖章和按手印帮助她提供了一份材料。在拿到了这份村委会的证明后,王大娘又来到了当地的公安机关补办死亡证明的情况说明,公安部门最终为王大娘盖章并签了字。王大娘拿到了证明材料解决了问题。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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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重磅!以后继承房产,再也不需要办理公证了!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公证啦!有人说,这个被废止的通知是让人又爱又恨!爱的是它对公民继承房产产权的保护,恨的是它规定了非常严苛甚至繁琐的产权过户手续。让我们来看一下:按照117号文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继承权公证是个什么东东!?办过的人都知道,继承手续繁多!央视曾经进行过专题报道,其中的一个案例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如下证明:父母死亡证明有木有???父母的父母死亡证明有木有???父母的婚姻证明有木有???父母的父母的婚姻证明有木有???父母的档案有木有???父母的父母的档案有木有?其他法定继承人证明有木有???……小编头晕,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这继承权公证的条例被废止后,很多人在继承房产时会简便不少。那么房产今后如何办理继承呢?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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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要继承我父母的一处房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证明已办理,当地公证处要求办理其他兄弟姐妹遗产放弃申明请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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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放弃继承权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放弃继承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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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离异,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子女无后)均于其先病故,现有一个妹妹和一个舅舅,舅舅不可以或可以成为外祖父母的带位继承人的法律依据
你事情、人物关系没有讲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长辈不可以成为晚辈的代位继承人。
父毌双亡,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亡,留下房产,儿女可以变更产证户名吗?
如不涉及继承纠纷,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我想咨询下,首先在早几年前,祖父母就通过公证被其中一个物业无偿赠与我,有公证处的证明的。接着,因为现在赡养问题。我父亲和他的兄弟闹翻了,我祖母因此新立了份遗嘱,作为财产分配。却把我那个物业分到我父亲名上,然后什么都不再分了。我想问下这样合理?
如财产属于祖母的,可以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该物业赠与给你,且进行公证,可以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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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证明难开 市公证处:可去当地村委会开证明
  【市民反映】“这个房产证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昨天,市民郭先生致电晚报求助称,他母亲生前在杭集有一套房产,房产证和各项手续都齐全,郭母死后本应当由郭先生来继承这套房产,可是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却遇到了难题。
  【记者核实】“需要我父母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这一要求,让郭先生犯了难,“现在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根本无法取得。”郭先生说,由于外公外婆去世早,死亡时间甚至
他们的姓名都不知道。郭先生很着急,“如果手续办不了的话,那么我老家的房子就会变成无主房。”
  【部门回应】市公证处一位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老人去世后,子女如果要继承房产,就要提供相关证明。像郭先生的情况,外公外婆在解放前死亡,实在无法出具证明,可去当地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随后该负责人还表示,“办理时和公证处工作人员做出合理解释,我们再将前往核实。”
扬州网帮办记者薛舒文责任编辑:陈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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