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单位职工工资明细每年年底计算职工年工资的时候把住房公积金返还的钱也都算上,这

请问住房工积金是怎么算的,也就是说如一个月扣100元那到时支取时能支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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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sogou_ad_width=690;住房商业贷款 住房商业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 按期限分为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 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 1年以上至 5 年以下(含 5 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 5 年(不含 5 年)以上的贷款) 办理住房商业贷款所需材料 存量房交易合同或网签合同、新房产证、买方提供征信报告银行流水、买卖双方的银行卡和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企业不缴、 欠缴住房公积金, 以后或将纳入信用记录, 自由职业者纳入缴纳范围…… 安徽公积金新政正在酝酿, 各地市也有新的尝试。 近日, 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 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 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 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全省范围 亮点一 扩大受益范围 征求意见稿中, 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 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均应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还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 和个体工商户等 自由职业者 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亮点二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日前,安徽公积金年度“大数据”出炉 用于住房消费超过80% 你知道,广大职工的公积金都花到哪里去了吗,一年有多少人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异地贷款买房的人数量增长快不快?随着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出炉,一组大数据揭秘全省公积金使用情况。 【缴存】 缴存总额同比增长17.49% 2016年,全省公积金实缴单位53568家,新开户单位5156家,净增单位1395家;实缴职工382.24万人,新开户职工49.42万人,净增职工24.25万人;当年缴存额542.07亿元,同比增长4.26%。 【提取】 用于住房消费超过80%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积金提取总额达2232.31亿元,同比增长5月2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相关规范的通知》,针对个人提取公积金还房贷、购买二手房等业务均做了调整,一起来看一下吧~ 委托提取还贷 1 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取消缴存单位签章环节。 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 2 根据合肥市提取管理办法中提取条件第五条第四项,原先要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调整后提取要求为: (1)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连续封存两年及以上。 (2)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劳保手册或失业登记证)。 (3)填写规范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个人承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投资平台,收购库存房对外出租。公积金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为了促进租赁市场发展,我省将鼓励发展从事住房长期租赁、代理租赁或购买住房向社会出租等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引导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政府投资平台组建住房租赁运营机构,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对外出租,优先满足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住房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在楼市“去库存”中,购租并举被视为一项重要举措。11月3日,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为租赁市场送来诸多利好政策。其中,明确规定职工将可按条件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条件? 《通知》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租赁住房的作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同时,安徽省还将加快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合理确办理费用 1、担保费:办理“商转公”业务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2、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3、他项权利变更费:50元(房产局收取)。 贷款额度及期限 1、最高额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2、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申贷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6楼。 电话: ,2 网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电话:12329(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 网址:一、担保审批阶段: 1、申贷人咨询,填写商转公申报表; 2、申贷人前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营业大厅2楼担保公司柜台处进行商转公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初审;管理中心复审,确定转贷金额; 3、申贷人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并注销原“房地产他项权证”。 二、申请转贷阶段: 1、申贷人凭原商业贷款结清凭证等转贷资料至担保公司申请转贷,签署合同等相关资料; 2、银行征信查询,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陪同申贷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3、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担保公司收押他项权证,管理中心放款。1、房地产权证 2、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婚姻证明文书 5、户口本 6、开发商出具的房屋不动产专用发票 7、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或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 8、购房合同(存量房为存量房买卖合同) 9、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10、原商贷还款计划表 11、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12、夫妻双方信用报告 13、公积金贷款还贷储蓄卡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续满一年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贷人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结清后原商贷银行开具“房地合肥商业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所需材料是哪些?现在就跟申祥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 办理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续满一年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昨日,合肥市地税局发出通知,明确在12%的比例幅度内缴纳的公积金可抵扣税款。 通知称,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合肥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187元,根据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地税部门明确,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合肥市经过批准的困难企业可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原则上向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 合肥市人社局表示,对已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社会保险费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具体缓缴期限及险种根据企业缴费能力确定,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仍按月申报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且个人应缴部分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合肥市还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昨天,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今天起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职工购买三套房将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 通知表明,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通知如下: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时间从日起,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记者随后了解到,如果是第一次、第二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按照老政策执行,即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成;在结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新房首付最低2成;二手房房6月30日,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称,此规定是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77号)文件精神进行的调整。 此次调整,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我们怎么购买公积金呢?我们要交多少,公司怎么买?从工资中扣吗? 答 (1)公积金购买和社保购买类似,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员工月度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缴费部分由公司每月转账汇款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2)根据目前政策2015年10月前,公司每个月为员工 126元,员工自己缴纳126元,合计252元。2015年10后入职或转编的,公司与个人分别缴纳152元,合计304元。 (3)个人缴费部分126/152元,从工资中扣除。 说明:因为2015年10月合肥市调整了最低缴费基数,故2015年10月后入职人员公积金缴费金额为152元。2015年10月前入职的员工在2016年7月会根据合肥市政策普调至问 1、我们怎么购买公积金呢?我们要交多少,公司怎么买?从工资中扣吗? 答 (1)公积金购买和社保购买类似,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员工月度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缴费部分由公司每月转账汇款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2)根据目前政策2015年10月前,公司每个月为员工 126元,员工自己缴纳126元,合计252元。2015年10后入职或转编的,公司与个人分别缴纳152元,合计304元。 (3)个人缴费部分126/152元,从工资中扣除。 说明:因为2015年10月合肥市调整了最低缴费基数,故2015年10月后入职人员公积金缴费金额为152元。2015年10月前入职的员工在2016年7月会根据合肥市政策普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期发现有个别单位打着“住房公积金代缴”的旗号从事非法活动,为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合肥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没有与社会上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超越政策规定之外的合作关系。 在没有建立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任何公民个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均为非法,不符合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缴存人与委托中介代理机构之间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均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 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采用虚假欺骗手段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应该立即停止非法的住房公积金代办业务。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已调整了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明确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合肥市已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3478元/年、1956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具有答:合肥市公积金要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成;还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30%。 答:合肥市市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目前个人最高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55万元。 答: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3.25%,5年以上利率为3.75%;还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3.575% (1.10倍) ,5年以上利率4.125% (1.10倍)。 答:省内异地公贷,目前这一政策已落地合肥。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贷款条件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合肥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福州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皖直公积金[2013]30号)规定,现就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问题如下:
  一、缴存基数调整标准依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70元。经测算,日至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15817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163元。月工资缴存基数下限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从日起调整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高到55万元。如果你买房的时候刚刚参加工作还没有公积金,或者因为一些原因没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好办了高利息的商业贷款,那么,现在你赚大了。巢湖市刚刚出台了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你可以到巢湖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你的商业房贷转成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距有多大,你是懂的,“商转公”将为你省去一笔不小的经济支出。 据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刚刚发布的《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的公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于2015年6月起开办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项业务主要面向当时暂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现已办理《房屋所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政策的通知) 在提取额度中写着: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确定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 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 6月1日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改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有效性、公平性,支持无住房职工租房自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要求,现就我市调整租赁住房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各有关单位: 《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颁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时,可以提取承租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承租人及配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我国自实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来,改变了住房实物福利的分配方式,形成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在国家转变住房分配体制的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出现也为城镇家庭注入了一项新的财产内容。目前,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审判实践中对此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愈加明确化、具体化。在此,笔者就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略陈管见。   (一)住房公积金的涵义及特点   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对在职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方面4月8日,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安徽省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政策进行公布。新政策从发布之日,即4月8日起执行。似乎央行楼市新规的威力已经波及到了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领域,新一波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又来袭了。
  具体内容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贷款利率上浮10%。
  新政策从发布之日,即4月8日起执行。
  二次贷款首付比例60%降至30%
  央行楼市新规余波未了,新一波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又来袭了。4月8日,安租不同住房要相应材料 根据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承租人及配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承租人及配偶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承租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在承租住房内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年(含)以上。 如果租住的是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租住的是单位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配偶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满足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职工,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合肥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日前,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仍明确为省内异地公积金在肥买房的单向使用,且使用过贷款者再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计算,与商业贷款还清算一套房贷款不同。
  细则解读
  贷款对象: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贷款条件:将原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的期限缩短为六个月(含)以上,并明确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此外,无论是购买一手还是二手房,所购买房屋必须未办理过住房贷款。
  贷款审查:已申请1月2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从1月20日开始,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借款人公积金需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   细则规定,省内异地贷款需满足6大条件,包括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等。   满足条件的职工办理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期日前,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仍明确为省内异地公积金在肥买房的单向使用,且使用过贷款者再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计算,与商业贷款还清算一套房贷款不同。 细则解读 贷款对象: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贷款条件:将原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的期限缩短为六个月(含)以上,并明确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此外,无论是购买一手还是二手房,所购买房屋必须未办理过住房贷款。 贷款审查: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1月2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从1月20日开始,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这些条件你要满足 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月还款额、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都按合肥市规定执行。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这些材料你要准备 需要提供个人证明材料、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资料。个人证明材料中,和合肥本地贷款有差别的是,借款合肥异地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45万   进入2015年,对于安徽广大购房者来说,最好的消息莫过于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实施了,尤其是想在合肥置业的人们,之前一直悬而未决的合肥异地公贷终于一锤定音:安徽省内异地公积金可在合肥买房。   合肥异地公贷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45万   日,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公布了两个好消息,一是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期限由原来的一年改为六个月,二是在合肥实施异地公贷。   公告称,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合肥公积金异地使用只限定在户籍所在地   元旦开始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个城市之间公积金互认的新闻,有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确实签订了互认协议”的消息,协议从元旦开始生效。但具体执行细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贷处正在起草,执行时间则看细则的规定。   细则中,主要内容将明确怎么确认外地公积金的缴存与贷款,确认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对于公积金异地使用,还会限定于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或提取。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异地使用,还将合并计算两地的房产、贷款次数。比如,职工在武汉有一套房产,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又想回户籍地合肥购房,则现有房产和贷款记录将合并计算,再贷款就算二套房合肥公积金购房最新政策   拥有省直公积金的市民迎来好消息,据获悉,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部分调整了贷款条件,由1年缩短为6个月,方便大家能够更快地进行申请。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通知,调整部分贷款条件,规定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由原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条件仍执行现有规定。   以往,申请公积金的条件中,连续足额缴存期限是一道基本门槛,各地公积金都以1年为限。但随着公积金灵活运用、更好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的改革逐步进行,省及各地公积金政策开始频繁调整。我省城市中,截至
拥有省直公积金的市民迎来好消息,安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部分调整了贷款条件,由1年缩短为6个月,方便大家能够更快地进行申请。
昨日,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通知,调整部分贷款条件,规定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由原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条件仍执行现有规定。
以往,申请公积金的条件中,连续足额缴存期限是一道基本门槛,各地公积金都以1年为限。但随着公积金灵活运用、更好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的改革逐步进行,省及各地公积金政策开始频繁调整。我省城市中,截至目前除合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肥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号)精神要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结合省直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现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由原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其他贷款条件仍执行国家、省和《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皖直公积金[2013]32号文)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流程   许多市民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还是不甚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  一、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合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今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合肥公积金提前还贷(不含提前全部结清)每年度可申请办理一次,不办理跨年度提前还贷申请,每年12月20日为提前还贷申请截止日。 提前还贷仅限在合肥市本级已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独立核算业务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徽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因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而直接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贷申请。不含四县、巢湖分中心、铁路分中心,这些区域提前还贷业务,暂由借款人直接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提前还贷分为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结清,均需在正常还款一个月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合肥公积金提前还贷(不含提前全部结清)每年度可申请办理一次,不办理跨年度提前还贷申请,每年12月20日为提前还贷申请截止日。   提前还贷分为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结清,均需在正常还款一个月后方可申请。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贷。提前还贷仅限在合肥市本级已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独立核算业务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徽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因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而直接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提前部分还款的,提前还本金额不得少于一万元(不巢湖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有哪些方法?   (1)登陆巢湖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   查询提示:此数据库不再更新,详请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最新公积金缴纳情况!   (2)带上本人的身份证至巢湖分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3)拨打12329语音查询   在了解完巢湖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方法之后,我们不妨再多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知识。   (一)单位新开户   新缴存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申请资料(查看原件、复印件两份留存)   (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2合肥公积金贷款银行如何确定?在哪查询?   肥公积金贷款银行如何确定?在哪查询?  合肥公积金贷款哪里可以查询?   答: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开发商选择的,可以在公积金网站()上面查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您在办理资金托管时选择的托管银行。   目前中心以下受理点可以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徽行驻点办: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长江中路90号)   可受理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建行驻点办: 建行合肥三孝口支行二楼(金寨路326号)   可合肥暂不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到20%?合肥暂不调整】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11月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恢复省内异地互贷,取消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等。在此之前,已有苏州、武汉等超过30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不同程度调整。而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合肥公贷政策暂不会调整。   期待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地呀~!最近房价跌了,油价跌了,连贵金属金子也跌了,这是真的哦。   拓展   【国际金价走低合肥黄金跌进“2时代”】   国际金价的持续走低,合肥黄金饰品的价格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但是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合肥公积金贷款具体说明如下:   1.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87%。   2.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3.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   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取得本市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在本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恢复基准利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众多购房者的第一选择。关于合肥公积金提取您知道多少呢?小编为您整理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1、集体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问:我是合肥集体户口,已经缴纳5年多的公积金了。目前打算把户口迁回安徽老家,请问怎么办合肥公积金提取?   答:如果您将户口迁出合肥,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盖有原单位印鉴章或公章的支取申请书;3.户口迁移证(或迁入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合肥公积金个人查询须知   公积金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是在职职工长期缴纳的住房储备金,公积金查询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包括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联名卡查询、服务网点查询等,下面小编就以合肥为例,为大家总结了一份合肥公积金个人查询须知,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合肥公积金个人查询---网上查询   合肥公积金个人查询网址:http://220.178.98.86/hfgjj/jsp/web/public/search/grlogin.jsp   查询项目:职工基本信息、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进度、偿还贷款明细、公积金委托提取情况   单位用户查询:http://220.178.98.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但是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合肥公积金贷款具体说明如下:   1.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87%。   2.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3.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租房每年最高可提省直公积金15000元   从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已公布,在合肥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管理办法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每年一次提出申请,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巢湖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 (1)登陆巢湖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 查询提示:此数据库不再更新,详请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最新公积金缴纳情况! (2)带上本人的身份证至巢湖分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3)拨打12329语音查询 在了解完巢湖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方法之后,我们不妨再多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知识。 (一)单位新开户 新缴存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申请资料(查看原件、复印件两份留存) (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住房、二手住房、现住公房等。 那么,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下面,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体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实际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确定,但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二)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管理中心有权不予贷款或限制贷款: (一)以欺骗手合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合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提取人在提供第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提取申请表”)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黄山卡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合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一 、 申请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贷人合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单位,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连续三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0%的单位,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报告; (二)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单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向承办银行哪些证明文件?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 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 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 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合肥公积金贷款查询一是电话查询。在老三区(包括国家高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拨打查询电话2669711,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或身份证及初始密码,即可查询本人账户余额和上月缴存额。 合肥公积金贷款查询二是人工查询。考虑到部分账户已封存的职工和过去未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的职工,管理中心还将提供人工查询服务。这些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个人账号或查询卡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进行查询,并可询问相关政策。 合肥公积金贷款查询三是网上查询。合肥住房公积金网网址为,共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处室职能、政策法规查询和服务指南等四项基本内容。通过该网站,职工在工资收入增幅远远赶不上房价涨幅的当下,选择"按揭买房"已成为诸多刚需购房者购房的主要方式,那么,申请房贷有什么条件?申请房贷需要注意些什么?按揭还贷款有没有什么省钱的方法呢?申请房贷时银行会查什么?下面介绍合肥公积金按揭买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银行会先对申请人调查。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如果用户成员和直系亲属参与借款,银行也要检查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配偶不在同一户口内参与借款,还需提供结婚证。申请人如果要求公积金借款,要提供按时交纳公积金的证明。对申请人的调查,最重要的是申请人是否具有经济偿还能力。 在确定贷款年限时,有时还要考虑到工作年限,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限还有5年,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1、集体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问:我是合肥集体户口,已经缴纳5年多的公积金了。目前打算把户口迁回安徽老家,请问怎么办合肥公积金提取? 答:如果您将户口迁出合肥,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盖有原单位印鉴章或公章的支取申请书;3.户口迁移证(或迁入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能贷款吗? 问:我的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现在要买房了,不知道能否贷款? 答:不可以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贷款条件。如果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一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合肥市住建委昨天发布消息,宣布从即日起,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30年。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可增加。按照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期限。以一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为例,原先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即只能贷48万元;贷款期调整至30年后,该职工可贷到72万元,较原先增长50%。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月缴存基数达到8334元者,方可贷足80万元;而调整后,月缴存基数达到5556元,就能贷足80万元。如此一来,市民就可以不贷或少贷商业性住房贷款,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9月1日开始,安徽各地将开展省内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截至目前,随着芜湖、马鞍山等市的异地贷款操作细则相继出台,全省仅有合肥、铜陵、黄山等少数城市,关于异地公贷政策尚未落地实施。   芜湖最高贷款额度不超40万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省内阜阳、滁州、六安、淮南、蚌埠等多地都已实现双向公积金互贷。不过相较之下,芜湖细则最为宽松。   本周,芜湖市发布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操作细则,只要在安徽省内其他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借款人,在芜湖购房都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芜湖开展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合肥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费用发票原件,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合肥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址:http://220.178.98.86/hfgjj/jsp/web/public/search/grlogin.jsp 合肥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12329(24小时全自动语音查询)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电话:(本地拨打不需要加区号)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 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温馨提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请输入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查询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巢湖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址:/grgjjyecx.asp 巢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网址:/gjjdkhkcx.asp 巢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电话:5(咨询) 5(支取) 3(贷款) 3(核算) 巢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巢湖市向阳路239号(向阳路与党校路交叉口)如果你想合肥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该怎么办呢?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怎样的办理流程?跟小编来看一下吧!   合肥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费用发昨日,市民张先生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他已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现欲申请提前还贷,咨询是否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同时在第一套住房贷款还清的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否计算为二套房?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1.其可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银行批准且其将贷款还清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账户中余额。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区分是否为二套房,每个家庭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套住房。 另有一位王女士反映,她缴存的是市直住房公积金,其丈夫缴存的是省直住房公积金,现欲办理公积金贷款,咨询:1.其丈夫是否需提供收入证明;2.《合肥市住“您好,欢迎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个人业务请按1……”记者1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1日起,合肥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正式运行。热线开通后,市民只要拿起电话拨通12329热线,便可以根据语音提示轻松查询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或进行人工咨询。 合肥市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是集自助查询、政策咨询、建议投诉、回复和逾期催缴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拥有自助语音、人工客服、短信平台三大系统功能,服务范围涵盖市区、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及巢湖地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开通,有利于提高住房公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 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24小时自动语音查询:12329 电话:6 咨询热线:12345 铁路分中心咨询电话:5
巢湖分中心咨询电话:5 肥东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721139 肥西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长丰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 庐江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合肥调整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 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24小时自动语音查询:12329 电话:6 咨询热线:12345 铁路分中心咨询电话:5
巢湖分中心咨询电话:5 肥东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721139 肥西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长丰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 庐江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合肥调整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 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24小时自动语音查询:12329 电话:6 咨询热线:12345 铁路分中心咨询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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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分中心咨询电话:5 肥东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721139 肥西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长丰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 庐江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合肥调整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 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24小时自动语音查询:12329 电话:6 咨询热线:12345 铁路分中心咨询电话:5
巢湖分中心咨询电话:5 肥东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721139 肥西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长丰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 庐江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合肥调整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巢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介绍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要求,与购房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为其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业务种类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类型主要包括新建商品房担保、二手房担保、开发项目期间责任担保等形式。 三、为什么要选择担保公司担保方式 目前购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所购住房抵押,二是担保公司担保方式。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对于广大缴存职工具有以下好处: 1、办理贷款周期缩短。采用所购住房抵押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由于需要落实贷款人的抵押权,办合肥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时,可以提取承租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承租人及配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租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承租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 (二)在承租住房内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承租住房产权证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和归集3个管理办法经过意见征求后最终出台,与以往不同的是,无房户可以提取公积金来缴纳房租了。和商贷一样,使用公积金贷款也要注意诚信记录。 在新颁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对提取对象的条件进行放宽,明确提出在本市无住房并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缴纳房租,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表示,将从下月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每年的常规动作,一般在每年7月份都会根据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依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13年合肥市最低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公告称,该中心将于6月底对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含巢湖市、肥东、肥西、长丰、庐江)进行个人账户年度计息,同时对系统进行检测,在此期间将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7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其中,市本级营业部6月25日停办提取转入单位账户和外部转出业务,提取转入公积金卡业务照常办理。6月26日、6月27日、6月28日(星期六上午)、6月30日暂停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 巢湖分中心,肥东、肥西、长丰、庐江管理部定于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6月30日四天暂停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 市民或单位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应提前或推后办理,以免有所耽搁。7月起,合肥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有所调整,调整后上限为14426元,职工每月最高缴存额不超过5770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称,依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13年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算下来,合肥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将不能超过28安徽商报 昨日,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了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统计数据计算,本年度合肥市及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426元(2013年度为13200元),相比去年涨1226元,下限仍为1260元。依此计算,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最低为63元。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通知称,依据相关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安徽网讯 7月起,合肥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有所调整,调整后上限为14426元,职工每月最高缴存额不超过5770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称,依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13年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计算,合肥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将不能超过2885元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   受理业务范围: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11:0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   公交线路:117、129、5、4、14、121等   联系电话:   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受理业务范围: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地址: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公交线路:129、166、18到市政务办公区东站   联系电问: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其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月收入的50%。   二手房房龄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房龄在10-20年的, 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   在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同时,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09年暂定为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问:合肥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是多少?   答: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三种登陆查询方式以及12329(24小时语音自动查询)共用一个查询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   职工遗失查询密码可以请单位经办人在网站重新设置,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重新设置;   职工已修改查询密码且预留手机号码,遗失查询密码时可通过取回密码找回本人查询密码。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11:0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   公交路线:117、129、5、4、14、121等   联系个人信息查询方式:   ①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通过公积金联名卡卡号、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登陆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n96488/index.html   点击左侧个人用户查询http://220.178.98.86/hfgjj/jsp/web/public/search/grlogin.jsp   ②通过公积金联名卡在徽商银行POS机上查询;   ③通过身份证在花园街营业部大厅查询。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11:0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问: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的;   a、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b、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c、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问: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1式4份(申请人签字栏需现场当面签字);   (2)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3份);   (4)离异后的申贷人现单身的,除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裁定判决、调解文书原件,复印件4份外,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份(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印);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问: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1式4份(申请人签字栏需现场当面签字);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非本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离异后的申贷人现单身的,除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裁定判决、调解文书原件,复印件4份外,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份(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问: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提前还贷分为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结清,均需在正常还款一个月后方可申请。   提前部分还款的,提前还本金额不得少于一万元(不含当期应还贷款本息)。   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的,在约定扣划成功后,可至管理中心二楼担保柜台打印《贷款结清证明》,凭此证明直接向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同时可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提前还贷(不含提前全部结清)每年度方可申请办理一次,每年12月20日为提前还贷申请截止日。约定的提前还款日期应为正常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且在当期正常扣款日期之前,当期正常扣款日期前后各3个工作日内不受理提前还贷问:怎么样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如办理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1 申贷人按规定自申贷之日起向前追溯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 为防范风险,申贷人所选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同时必须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有签约关系;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 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个人信用状况良好问:合肥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和次数有什么规定?   答: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其住房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3月份放贷的,职工只能在每年3月份或当年之后月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我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两个公积金个人帐户,如何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缴存职工如在我中心有两个公积金个人帐号,应办理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   1、职工个人可以将现单位的9位单位公积金帐号和9位公积金个人帐号提供给原单位经办人,由原单位经办人来我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   2、职工个人也可以在网站输入原就职的第一个单位的个人公积金帐号,登录网上查询页面,点击《市中心内部转移申请》,再点击《打印》按钮进入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页面,按要求录入该职工新单位的9位个人公积金帐号并确认后,网站业务系统会自动检索出相关信息,通过浏览器的打印功能(需将打印页面设置为横式的A4纸),输个人用户如何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个人公积金情况?   缴存职工,登录我中心网站后点击网站主页上的导航栏《网上查询》,可以进入网上查询页面,再点击《个人用户查询》进入个人用户登录页面。按登录页面提示,可以先输入本人身份证信息登录查询(15位身份证或18位身份证都可以),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侧相应查询菜单可以进行相应查询;如果无法登录,有可能是职工个人身份证信息未申报,可以改用本人9位公积金个人帐号登录查询,不知本人公积金帐号可以咨询单位经办人;如果用本人9位公积金帐户还无法登录,可能是忘记登录查询密码,请与单位经办人联系。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用户网上查询能实现哪些查询功能?   目前我中心网站个人用户网上查询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①可以查询职工在我中心登记的基本信息;   ②可以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   ③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进度;   ④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贷款明细情况;   ⑤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提取情况;   ⑥可以通过个人用户查询页面打印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转移合并申请表》;   ⑦可以通过个人用户查询页面打印出《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⑧职工公积金登记信息有误,可以通过个人用户查询页面打印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修改申请单》;   ⑨未办理住问1:我准备现在买房,可是公积金才开始缴存几个月,请问我现在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有公积金当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一年,你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问2:夫妻双方都按时交纳公积金,未办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申请贷款是否一定能贷到45万?最长能贷多少年?   答: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问:现在合肥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提前还款能否缩短贷款年限,比如15年的能否缩至12或13年?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之内是3.33%,6至20年3.87%(日执行)。   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以减少月供,不能缩短年限。若需提前还款,可与贷款承办银行联系。   问: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的是目前的工资收入吗?公积金贷款年限仅局限于15年或20年吗?   答:1、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的是单位缴存时申报的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月收入标准;2、公积金贷款年限在可贷年限内可以选择,只要符合月还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问:合肥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答:日起,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如下: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5万元。“我在2012年九月份辞职,之后又来到一家新公司,但是发现原先的公司住房公积金只给我交到7月份,少交了两个月,像这种情况能否让原单位补缴?需要什么材料?”   生活帮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一、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查询办理)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二、办理流程为规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防止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象发生,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要求,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控制条件明确如下:   1、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下限不得低于规定标准,即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否则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2、“连续缴存住房公请问,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是什么时候?本地宝小编来为您解答。   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合肥市公积金承办银行业务网点共计有4个,市民可就近选择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和咨询相关问题。 合肥市公积金承办银行业务网点一览:  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如有变动,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
备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花园街79号   咨询热线:2617480   贷款咨询:0410   缴存咨询:1154合肥公积金个人登记信息有误如何修改?公积金信息填错了怎么办?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合肥公积金信息修改有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个人公积金登记信息有误,可以向单位经办人提出申请,由单位经办人按相应流程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修改;   职工个人也可以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网站主页上的导航栏《网上查询》,可以进入个人用户查询页面,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修改申请,再选择打印按钮,按照弹出的页面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通过浏览器的打印功能输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修改申请单》一式一份,单位审核盖章后本人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公积金修改专柜办理公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有哪些流程?小编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新开户有四个流程,一起来看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流程吧。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   新设立单位自设之日起30日内,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填写“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四联)、“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帐户设立登记表”、(四联)及相关审核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社保(查询 办理)花名册作为备查。   第二步:中心归集处   至归集处(三楼304室)由专管员预审签字受理   第三步:中心服务大厅   至服务大厅(一楼一号柜台)办理登记手续,确定缴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我已从公司离职,走的时候当月住房公积金已从其工资里扣除,可现在住房公积金是封存状态。咨询了原公司工作人员,对方说公司还未转账。我想了解一下,封存状态后剩余的住房公积金还能到我的账户吗?【有问题就上合肥生活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当月公积金为缴存情况下封存,那么当月公积金便不能为封存的账户缴存公积金。这种情况还需具体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两个公积金个人帐户,如何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在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已停缴且已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那如何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据了解,合肥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如下。   一、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两个公积金个人帐户,如何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缴存职工如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两个公积金个人帐号,应办理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职工个人可以将现单位的9位单位公积金帐号和9位公积金个人帐号提供给原单位经办人,由原单位经办人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   2、职工个人也可以在网站输入原就职的第一个单位的个人公积金帐号,登所需材料: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漏缴或少缴职工以前年度(月度)的住房公积金,应从发生漏缴或少缴的首月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补缴说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相关有效就业证明。   办理程序: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和管理。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我是合肥市非农业户口,我在单位辞职了现在想把公积金提出来,需要什么条件吗?” 生活帮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单位已办理停缴手续的,可办理全额销户提取,办理销户提取除需携带正常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或注明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手册。在合肥,出境定居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有哪些流程?小编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出境定居指: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一、合肥市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
备&&&&&&& 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由派户口转移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户口转移公积金提取指南,主要包括:户口转移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户口转移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合肥市户口转移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一、合肥市户口转移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备&&&&&&& 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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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低保户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主要包括: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和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合肥市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一、合肥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备&&&&&&& 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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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大病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提取指南,主要包括: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和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合肥市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一、合肥市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所需材料
备&&&&&&& 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失业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失业提取公积金指南,主要包括: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和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合肥市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一、合肥市失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所需材料
备&&&&&&& 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在合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刚在合肥买了房子,准备办住房贷款,想知道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   答:提取金额不超过您的首付款。所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在正常还贷期间,可按照还贷款方式提取公积金。   我在合肥的房子即将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装修房子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我是去年在合肥一次性付款买的住房,想知道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   答:您购房时,经房产局备案的《网上备案确认单》签订时间如在一年之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价。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提取人身在合肥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请您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购房一年以内(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合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款;办理住房贷款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可以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中心网站表格下载—&公积金业务类—&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供一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可以暂不填写;   2、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簿;   3、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   4、提供首付款收据,不低于总房价20%。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购房一年以内(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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