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手机取消138元的全球通套餐能取消吗?

取消漫游费 中国移动新全球通资费推出_手机_科技时代_新浪网
取消漫游费 中国移动新全球通资费推出
  5.17电信日后第二天,我们从得到了资费调整的好消息。中国移动宣布从即日起,全球通资费全国范围内统一下调。新全球通取消了用户漫游费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长途、市话、漫游费用合一。同时推出了上网套餐、商旅套餐以及套餐专属数据包。
  目前的商旅套餐增加到了九档,资费从58元/月到888元/月,58元套餐套餐外长市漫一口价为0.25元/分钟,88元以上套餐长市漫一口价为0.19元。资费下调的同时,套餐内的通话时长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平均话费降幅达到15%以上。具体详细资费如下:
商旅套餐各档资费
  为了满足消费者现在使用上网的需求,此次移动推出了专门的上网套餐。58元、88元、128元三档上网套餐,套餐内上网流量分别为200MB、300MB、400MB。
上网套餐资费
  此次中国移动套餐资费调整为全国性,不过仅仅针对全球通套餐资费用户。具体实施时间,以各地营业厅正式执行时间为准。
电话:010-朋友,您好!如果您是该套餐的用户,能否告诉我放弃它的原因,这将帮助我委托的律师等代理人全面、客观、理性地分析思考……   表面上看,这是一件小事,但是,它却能涉及到大多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发人深省。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中国移动”在4年前推出的“全球通wap套餐”一开始就可能是个骗局!尽管在日,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文件[号——“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资费套餐清理和检查的通知”及附件中的指导原则早就发布,但是,其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至今还没有结束!  他们的行为,是涉嫌利用合同的违法行为,而这个违法行为很可能遍及全国,很可能欺诈消费者的时间更长、范围更宽、人数更多和金额较大。  正是因为“中国移动”这个特殊法人身份,以及现体制和监管模式的局限等因素,各属地工商执法等部门对这类案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下面是一个工商执法者被持续欺诈至今的亲身经历,但愿您能从中受益,将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署业务受理单  我于日,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限”(以下简称绵阳分公司),申请开通158*****645手机号码,并签署了“业务受理单”,接受其“新附加资费”:全球通wap套餐(以下简称wap套餐)。幸好我保留了这个受理单,否则,我现在就没有维权的凭据了。  但是,该“业务受理单”的背面有“移动通信服务协议”,本人没有签字,多年工商经检办案的职业警觉告诉我:不能接受其中的霸王条款!否则,今后维权就被动了。  二、履约情况  在日至日期间,本人通过该号码的手机上网只是查看“国信证券”的股票相关信息,从不进行QQ聊天和玩游戏等等。偶尔因话费超支拨打10086查询时,其工作人员均告知我每月必须支付的基本费用是:月租5元/月,来电显示6元/月,wap套餐不限流量费20元/月,其他就是电话、短信等费用,但是,他们从未告知本人还另外收取cmnet项目的上网流量费用。  2011年11月初,我为该号码手机充值100元,并开始通过它上网聊天和玩“斗地主”游戏。因为我买的是上述不限流量套餐,所以,我想我可以毫无顾忌、大胆地享受绵阳分公司承诺的wap套餐的各种好处,沾沾自喜,这让身边的每一个采用固定流量套餐的人都羡慕不已……  还没有等我高兴完,本月13号左右,10086短信告知我该手机欠费。这是我使用wap套餐以来从未出现过的事情:在这么短时间内就用完100元资费!   我第一次来到绵州大剧院斜对面移动营业厅询问,工作人员也没有告知我20元包月以外还有cmnet项目的收费情况!她还主动向我介绍使用“5元—200元包国内流量的套餐”,即5元包含30M(兆)、20元包含150M(兆)等等(以下简称:5---200元套餐)。   就在我犹豫不定的时候,突然想起两年前有朋友说wap套餐20元包月不限流量这种号卡比较值钱,随后,我就在该营业厅又续交50元。哪知13日充的50元,到23日09点18分,短信告知我话费余额仅有9.75元了。  我第二次来到该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我订的是wap套餐,在手机上网时一定要选择cmwap的网络设置,不能选择cmnet。她讲我的选择没有错。一天后(24日,09:57分),短信又告知我话费余额为6.57元,与23日相差3.18元。  我第三次怏然来到该营业厅,并告诉他们从23日到24日之间,即使我打少量电话、发短信,也绝对产生不了3.18元的费用!并再次确认我的设置没有错。
  对此,我预感不太好,就立即到绵州宾馆旁的“王者”通讯店,找到朋友咨询,又再次确认我的设置没有错。24日晚21:55分,短信告知我的该手机已欠费。而我记得当天没有用此号码打电话、发短信,我无法理解这是怎么回事?  日上午,我第四次悻然来到该营业厅,并质问他们,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也觉得很奇怪,让我去打印话单看看再说。  一名工作人员,陪同我一起在打印话单的机器上,调出了158*****645的相关资料。他对我说:从我近5个月的消费情况来看,我无论如何也用不完5元包30M国内流量……我愤怒地说道,绵阳分公司的行为就太缺德了!因为我这个与绵阳分公司签署wap套餐时间长达4年半以上的用户,竟然被他们当作没有签订任何套餐的用户来对待了,这期间,我一直被蒙在鼓里、被他们戏耍。  2011年11月我用该手机上网国内流量共计是:19355KB,即18.9013M,其中cmnet流量是7.8105M,cmwap流量是11.0908M。本月除wap套餐20元包月不限流量费之外,他们还私下另外收取cmnet项目(7.8105M)的高额上网流量费65.57元,共计85.57元(按现在的国内流量套餐推算,至少包含700M)。如果他们不告知我,就在暗中把我转成“5元包含30M(兆)的国内流量套餐的用户”来对待的话,尽管也不合法,我也能理解,我还是认为他们讲道德、有良心,我心里总要好受一些,但是,很遗憾……朋友,您能告诉我应该怎样来形容他们的这种行为吗?!  孔子说:“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三、向中国移动10086客户服务热线投诉  日下午5点45分左右,10086的工作人员打通我的158*****645号手机,她在电话里解释、说明相关情况的大意是:1、承认我与绵阳分公司签署wap套餐的合同关系;2、申明绵阳分公司没有违约,cmwap套餐对我这个用户是零计费;3、强调即使我在使用手机上网选择网络设置是cmwap的情况下,我所选择的游戏或进入的网站,他们会自动默认cmnet这个方式(项目),那么cmnet计我的费用就不可避免,言下之意是互联网络很大、很复杂,有很多地方已经技术兼容、资料共享,好像是我自己在网络里走错了路,责任在我自己。  以上可能是中国移动在全国处理wap套餐投诉问题的统一模式。林肯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1、你代表绵阳分公司有解释、说明的权利,但是一定要遵守商业道德,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2、cmnet是个法人或是个体户我不认识,与我没有合同关系;3、既然cmnet在收取我额外的上网流量费用,那么,绵阳分公司为什么不事先告知我呢?4、cmnet收取我的费用是通过绵阳分公司这个平台来实现的,话单、账单及发票是绵阳分公司开具的,即该公司是在帮助cmnet代收这笔费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我对cmwap和cmnet的初步调查  正是她的上述解释、说明,引起了从事工商经济检查工作20多年的我的高度注意。当天晚上,我就制定了一个独立调查cmwap和cmnet的计划……我在此归纳如下:  (一)、GPRS是通用分组无线服务技术(General Palket Radio Service)的简称,可以把它理解为宽阔畅通的高速公路。  (二)、Cmwap(wap),可比作飞驰的车辆。它是手机上网使用的接入点的名称,它又名中国“移动梦网”。通过wap,只能访问wap网站的内容。我们用CMWAP浏览Internet上的网页,就是通过WAP网关协议或它提供的HTTP代理服务来实现的。  (三)、Cmnet(net)是中国移动互联网的简写,是中国移动独立建设的全国性的、以宽带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电信数据基础网络。它也是手机上网使用的另一个接入点的名称。通过net ,可以直接进入中国移动cmnet网络,获得完全的Internet的访问权,不受任何限制,可浏览www网页。  一句话理解:cmwap相当于局域网通过路由器上网,cmnet相当于直接给你一个外网IP地址上网。  (四)、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上,通常只有一种GPRS接入方式,但是,中国移动却“人为地划分”出(两“兄弟”)wap与net两个GPRS的接入方式的动机与目的是什么呢?过去是这样宣传的:wap是为手机上网设立的,net是为PC、笔记本电脑、PDA等利用GPRS上网服务的……  康德说:“诚实比一切智谋更好,而且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  五、向绵阳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  日,我递交投诉书的要求是:(一)、强烈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158*****645手机在日以前的话单、账单和发票。(二)、依法从重处罚其违法行为。(三)、退赔相关费用。(四)、让我继续正常享用该号码的相关服务项目。  日,绵阳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吕某拒绝在绵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但是,他在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登记表上填写了如下意见:“同意以上3点投诉要求,第4点可解释、协商。”  他们还口头认错,但是拒不履约!由于该公司没有提交日至日话单等实际行动,剥夺了我的知情权,我就无法知道他们是从何时开始违约、欺诈,并取消对我的服务的,同时也就不能统计出他们在4年半多的时间里总共欺诈了我多少费用,使我没有退赔的依据,其行为是真诚地“同意以上3点投诉要求”吗?而且,他们以“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升级和手机功能的增强”为借口,想“施舍”一些钱让我放弃原来签署的wap套餐,想让我不再要求他们履约,以便达到他们掩盖上述相关问题的目的。如果他们提前告知我,并坦诚面对问题、赔礼道歉、友好协商,我还可以考虑,然而,他们现在的做法让人感到“心寒”、“害怕”,更让人深刻体会到店大欺人啊……  宋.佚名《名贤集》:“劝君莫作亏心事,古往今来放过谁?”。他们的行为迫使我为了维护尊严和正义,委托吴崇文律师、梁俊先生代理此案,并积极准备证据和材料以上告法院。这好比“蚂蚁”向“大象”宣战了!家人和朋友们很为我担心,对我的做法也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义无反顾。  六、一些思考及其它  第一、 日至12月31日,我再没有用158*****645号码手机上网查询股票信息、聊天、斗地主等等,但是打印出来的“四川移动全部话单”上(见下表实验(1)中第1组、第2组数据),却出现这段时间的cmwap的流量共计836KB,时长共计21591秒的记录,这是怎么回事呢?这说明话单上的cmwap的记录可能是虚假的,可能是绵阳分公司人为设置的假账。可能是他们的“障眼法”,也有可能是让用户误认为wap套餐没有违约,至今还在零计费!  由此推定:自日我签署wap套餐至今话单中的所有cmwap流量、时长的记录可能都是虚假的,如果我的推定成立,那么他们的上述行为就是利用合同的违法行为。为了证明我的推定,我做了一些实验后(详见附件),得出以下结论:  (1)、签署了wap套餐用户的话单上cmwap项目的流量、时长记录,是中国四川移动电脑按程序的随机记录,与我上网消费毫无关系,但是,它却让我误认为该套餐还在给我提供服务,对我是零计费;而cmnet项目真实记录了我上网的实际流量、时长和费用,这表明该套餐一开始就可能是个骗局!(2)、没有签署任何套餐的用户,以及签署了套餐,但上网超出流量用户的话单上,cmwap与cmnet两个项目都有记录,均按0.01元/KB收费。(3)、签署了“5---200元套餐”用户的话单上,无论cmwap与cmnet是否有记录,均不计费。(4)、10086人工台讲绵阳分公司没有违约是在当面撒谎。  朱镕基总理曾经说:“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事实证明他们的行为是与上述讲话背道而驰的!  第二、 在工商电脑资料中显示绵阳分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互联网中该公司有这样的介绍:2003年—2011年,连续九年获得地方“诚信维权十佳”单位荣誉称号。  过去绵阳分公司在我的眼里,他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从不欺诈消费者,他们是商业道德的模范、诚信的榜样……  然而,就在每一年的“3.15”活动现场,我局领导邀请了绵阳市副市长及相关部门领导在台上就坐,参加以上这个荣誉称号的授牌仪式,而市工商局50人组成的方队就站在台下,着装整齐,严肃认真地面对主席台,我就是这50人中的一员,并参加过几次这样的活动,这真是具有讽刺性啊!——就在自2007年以来的授牌过程中,他们却在暗中涉嫌欺诈签订了wap套餐的用户等行为而未被发现!他们的上述行为与“诚信维权十佳”单位的荣誉称号相符吗?他们获得2007年以来的“诚信维权十佳”单位的荣誉,难道不应该考虑取消吗?  他们内部的利益集团,是否是在“踢开”党委闹“革命”(搞生产)?是否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就不坚守法律、道德和诚信的底线呢?他们为什么敢公然藐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法通则》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呢?  第三、 现在看来,从技术理论上讲,当初推出wap套餐也许是个“苦肉计”,是很荒谬的,很有可能会亏本,于是就涉嫌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这是圈套的第二步!  中国移动预先人为划出wap与net两个GPRS的接入方式后,这个套餐就绝对盈利,不会亏损。因为,如果把GPRS理解为宽阔畅通的高速公路,把Cmwap(wap)和Cmnet(net)都比作飞驰的车辆,那么,每个人的手机号码就是他独立的、固定的“计费表”代码,在签署了wap套餐用户的话单上,就绝对不应该出现cmnet项目的收费情况,除非是他们人为预先私下设定好了这个项目的计费方式!这就人为造成了用户每月要多支付cmnet项目的、高额的上网流量费用,随后,他们又积极地以人为本,为用户“排忧解难”,避免用户“好像是自己在网络里走错了路”,这样就很可能成为他们推出“5---200元套餐”的“客观理由”。  不仅如此,他们还可能事先准备好了这样的解释:由于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升级和手机功能的增强,手机上网方式从原来的cmwap 为主发展到目前的cmwap和cment兼有,使wap套餐客户不易辨别是以cmwap方式接入,还是以cment方式接入。为了更好地保障客户明明白白消费,逐步将wap套餐转换为不区分cmwap和cment的手机上网套餐——即“5---200元套餐”,实际上这个套餐很有可能一开始就已经无需告知用户,就自动替换了wap套餐。当初,wap和net相比,因为定位不同,wap便有了部分限制,它们在资费上就存在差别。现在,wap与net的资费就没有区分了,两者资费是一样的,那么,wap套餐的资费方式及有效期至日的约定就形同虚设、并自动地被取消,成为一张误导消费者的“空头支票”了。随后“5---200元套餐”的宣传,一方面是在搞促销活动,另一方面是在做秀、忽悠wap套餐的用户罢了!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中国移动预先人为划出wap与net两兄弟的动机与目的之一吧!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升级”和手机“功能增强”,仅仅是“升级”、“增强”服务的手段罢了,其目的是给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项目,以此来提高用户上网消费的流量,最后实现他们追求的高额利润。  他们以上的这种“技术升级”,实质上很可能就是捉鬼放鬼、自欺欺人!但是,该wap套餐并非绵阳分公司所独有,几年前,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全国推出的一种资费方式。我的这个经历与几年前签署wap套餐的所有用户一样,全部都落入了他们设置的“欺诈陷阱”。但是,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用户仍然在听他们“善意”的解释和说明,仍然在被愚弄得稀里糊涂地就放弃了wap套餐的维权,或者明知道有问题,也只能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难道不应该向所有签署该套餐的用户解释这一切吗?隐瞒真实,就是欺骗自己。明.佚名《增广昔时贤文》:“树深不怕风摇动,树正何愁月影斜。”  第四、 据悉,中国移动开通任何套餐及其功能,都是要得到“信产部”的审批……然而,我不理解wap套餐怎么会通过“审批”的呢?我猜想“信产部”是否也会受到同样的蒙骗?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日,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文件[号——“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资费套餐清理和检查的通知”及附件中“…应把握的指导原则”中明确指出:  (1)、“此次资费套餐清理和检查工作从2007年5月开始到2007年10月底结束”。  (2)、“电信企业应在与用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协议中明确用户选择使用的具体资费方案、适用时限以及涉及资费调整或变更时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  (3)、“电信企业在清理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4)、“……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管理,指导电信企业推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资费套餐,严格规范企业资费宣传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各级电信企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规的电信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典型案例要通过社会媒体公开曝光”。……  但是,绵阳分公司与我签署wap套餐的时间却是“日”,其持续欺诈行为直到2011年11月底才被我发现,难道该公司既没有听说、又没有看见上述文件吗??针对以上典型案例,哪个媒体敢曝光呢?如果曝光以后又允许其自查自纠、再宣布既往不咎,这样造成很强的负面示范效应不可低估!!  第五、 一年多以来,工信部联电管(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川通局联(2011)67号(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川工商绵函(2011)64号,先后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但是,用于移动、电信和联通网络的手机(走私除外)里面,均粘贴有相应的“进网许可”!而绵阳分公司的上述事实,正属于整治“吸费”问题中相互关联的组成部份。  还有:经常出现事先不告知用户,就把信息费和一些活动费等等强加在消费者头上的做法,已经让老百姓很反感了。例如:手机号为138*****955的消费者霍某的情况就是如此,他未定制绵阳分公司的商务信息、未参加该公司的每月消费40元送20元活动……日,他投诉到绵阳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日,该公司对他进行了双倍返错处理,共计费用425.02元。  再有:绵阳分公司“可以”违约,而我必须履约续费,否者会受到停机的惩罚。如果我要正常使用“158*****645”号手机上网,要么就必须成全绵阳分公司的欺诈行为直到日(有效期限)! 要么就必须找个理由体面地放弃该套餐,尽管我无过错,尽管我是一名渺小的工商执法者。这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而又不得不佩服他们的霸道行为!  例如:2012年1月初,我给该号码手机缴费50元;1月14日10点26分,短信告知我电话已欠费,随后我又续费100元。日打印出来的帐单、话单上表明,绵阳分公司在与我未“协商”好的情况下,仍然另外收取我上网流量费用101.13元,即10113KB或9.8760M的流量费。他们把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置若罔闻、不屑一顾继续违约,毫不畏惧将要受到的工商处罚和当被告,这样的行为匪夷所思。朋友,他们究竟是怎样的企业管理呢?  我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为此感到很可怜、可悲又可笑,更感到很无情、无奈又无助!我作为一名工商执法者……更为此感到很悲哀。善良的消费者为什么常常遇到类似尴尬的情形呢?目前在国际上,“孔子学院”正把国学推向世界;但是,在五千年灿烂文化孕育下的神州大地上,为了利益,哪怕牺牲法律、道德与诚信为代价的社会现象却层出不穷,对此,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呢?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移团公司及其有限公司和分动通信集公司”是纳税大户、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这些都是他们应尽的职责,但是,这些成绩绝不应该成为他们在经营活动中为所欲为、我行我素的理由。他们应当在各个方面成为中国企业、商界等行业的楷模!  在全国范围内,其很多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已经“强制取消”了wap套餐,他们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他们应该向签订该套餐的所有用户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他们的行为是不敬畏相关法律法规和《宪法》的结果,这也是缺乏有效监督的结果,尽管各种监督的形式比较完善……正是因为存在独特儒家文化土壤上的独特体制,所以,他们才有独特管理模式中独特的行为,这样就最符合他们的需要了。但是,善良的老百姓需要社会和谐稳定,善良的老百姓要求加强消费维权,善良的老百姓盼望依法治国。  (以上言词、观点有不恰当之处请多包涵!)  致礼  朽歌
呈  日  (联系方式:QQ:
)   (下页附件)  请看“四川移动全部话单”上的这些数据说明什么问题:  实验(1): (使用长虹手机:008-IIISD,大汉马,4000L型;网络设置WAP连接)。  序号 通信日期 APN代码 流量(KB) 时长(秒) 费用(元)  1 ----- cmwap 693   2 ----- cmwap 143   cmnet 无 无 无  3 ,08:20 cmwap 5 30 0.00  ,08:20 cmnet 295   4 ,01:08 cmwap 3 5 0.00  ,01:08 cmwap 64 50 0.00  5 ,08:25 cmwap 33   ,09:15 cmwap 125   6 ,00:18 cmnet 131   ,00:56 cmwap 217   上面第3组、第4组数据中,cmwap与cmnet以及cmwap与cmwap,怎么可能是在同一时间记录两个流量及时长呢?  上面第5组数据中,时间08:25至09:15,相差50分钟,但是,如果把2205秒+23388秒=25593秒,再除以3600秒,即2=7.1092(小时),即相差7.1092(小时)!这怎么理解呢?  上面第6组数据中,时间00:18至00:56分,相差38分钟,但是,如果把2236秒+29695秒=31931秒,再除以3600秒,即3=8.8697(小时),即相差8.8697(小时)!这又该如何理解呢?  假设一:如果以上6组数据中的cmwap的流量、时长记录是真实的,那么,以上6组数据中的相关问题就无法理解!  假设二:如果以上6组数据中的cmwap的流量、时长记录是虚假的,那么,以上6组数据中无法理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只有cmnet的流量、时长的记录是绝对真实的,因此,上面的计算也就毫无意义了!  实验(2): 日中午12点正至1月6日中午  12点正,我把该号卡放入长虹手机里持续上网看股票信息,不玩游戏等。注意:选择cmnet连接。(008-IIISD,大汉马,4000L型)。  说明 通信日期 APN代码 流量(KB) 时长(秒) 费用(元)  长虹选择NET连接 中午12点----- 中午12点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cmnet 有记录 有记录 0.13元  实验(3): 日中午12点15分,我把该号卡放在抽屉里不用直到9日中午12点15分。  说明 通信日期 APN代码 流量(KB) 时长(秒) 费用(元)  手机卡放在抽屉里 午12点15至午12点15分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cmnet 无记录 无记录 无记录  实验(4):1月9日中午12点15分到1月20日下午3点正,我把该号卡放入这款手机里持续上网看股票、玩游戏等;随后不登陆直到1月31日。注意:选择cmwap连接。  说明 通信日期 APN代码 流量(KB) 时长(秒) 费用(元)  Wap连接持续上网 中午12点15分-----下午3点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cmnet 无记录 无记录 101元  在该手机中不上网 下午3点  -----晚12点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cmnet 无记录 无记录 无记录  实验(5): 我于2010年12月购买的137*****606手机卡。在2011年12月选择了5元包含30M(兆)国内流量套餐资费。  137*****606卡的情况 通信日期 APN代码 流量(KB) 时长(秒) 费用(元)  没有包月 日-----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87.04  cmnet 有记录 有记录 0.01  5元包月 日-----日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cmnet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我临时用的135*****338手机卡号与137*****606的情况类似。  实验(6): 手机号为136*****559的王某,是选择了10元包含70M(兆)国内流量套餐的用户。  136*****559卡的情况 通信日期 APN代码 流量(KB) 时长(秒) 费用(元)  10元包月 日---日 cmwap 无记录 无记录 无记录  cmnet 有记录 有记录 0.00  超出流量 日 ---日 cmwap
有记录 有记录 0.03  cmnet 有记录 有记录 362,28  (完)作者: 回复日期: 23:52:04 [$HTML_DEL_SIGN$]&[$HTML_EDIT_SIGN$]
  顶一个 兄弟!!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手机流量套餐
价&&&&&&& 格:5-280元/月
适用品牌:
适用地市:
即日起流量月套餐马上升级,套餐内流量在2G、3G、4G网络均可使用!多档套餐赠送一年流量,加量不加价!
手机流量5元套餐(30M)
手机流量10元套餐(100M)
手机流量20元套餐(300M)
手机流量30元套餐(500M)
手机流量50元套餐(1000M)
手机流量70元套餐(2G)
手机流量100元套餐(3G)
手机流量200元套餐(6G)
手机流量280元套餐(11G)
(1)流量升级优惠说明:日-日,广东移动全品牌客户办理对应手机流量套餐,可以享受为期一年的流量赠送,已办理的客户自动升级,无需亲自办理;新办理客户在半小时内生效,变更套餐下个月结日开始生效(全球通1日)。 &
(2)使用范围:上述套餐包含的流量为国内2G/3G/4G流量(不含台港澳),流量不区分省内、省外,不区分2G、3G、4G网络;赠送流量为省内2G/3G/4G通用流量或省内4G单模流量,仅限省内网络使用(单模仅限于4G网络),可享受12个月流量优惠赠送。
(3)4G使用说明:如需使用4G网络流量,需升级4G上网套餐等,详情可进入。
(4)生效规则:客户当月未开通套餐,办理套餐半小时内生效,修改、取消下一月结日生效(全球通1日)。
(5)半月扣费规则:半月租半资源。首次办理手机流量套餐,离下一个动态月结日(全球通1日)不足15天,按半月租收取,送套餐的一半流量。
(6)流量封顶规则:超套餐外流量费用达到500元后不再扣费;另外,超套餐外流量达到15G自动关闭上网功能,如需继续使用,请办理叠加包恢复。当月总流量达到50G系统自动关闭上网功能,下一月结日自动恢复(全球通1日)。
(7) 超套餐即停功能:如您使用4G网络,套餐内的4G流量用尽后将单停4G上网功能,如需继续使用4G网络,请办理叠加包恢复或下月恢复。请注意在省外漫游状态下国内4G流量用完、省内4G流量未用完的情况下不会停4G功能。如有流量保障服务(原:安心计划),则无上述超套餐即停功能。
(8)套餐外资费说明:非4G客户超套餐使用2G/3G流量1元/M。4G客户超套餐使用2G/3G流量0.5元/M,使用4G流量0.29元/M,如有开通流量保障服务(原:安心计划),则统一0.29元/M。注:全球通上网套餐、商旅套餐、全球通本地套餐、动感地带3G网聊卡、神州行3G上网套餐55-888元等使用2G/3G流量按0.5元/M计。&
(9)流量到期说明:套餐内所包含的服务为优惠业务,均为当月有效;当月未使用部分,系统将在月结日(全球通每月1日)自动清零。
(10)如您现有已无法办理的旧套餐(如万花筒套餐、无限量套餐),办理预付费4G手机流量套餐后,将无法办回旧套餐,请留意使用。
◆短信办理方式:
BLSJLL至10086
QXSJLL至10086
CXTC至10086
查询套餐剩余流量
CXLL至10086
◆WAP方式:wap.
◆APP方式:扫一扫二维码,下载“广东移动10086”轻松办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全球通套餐能取消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