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政府房屋征收按照哪一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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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芜湖市政府发布了
2017年棚改计划
以及最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
很多市民对此都十分关注
今天(4月6日) 芜湖市政府在官网
发布了拆迁新政的相关解读
小编也选取了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第一个背景是征收安置方式的转变。截止目前,除经开区、大桥区外,中心城区安置房已基本去库存,货币化补偿已成为当前征收的主要安置方式。同时,省政府主推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今年芜湖市货币化安置占比不低于91%。也就是说,今后安置房可能会越来越少了。
  ▲芜湖城东某安置小区
  第二个背景是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去年7月-11月,芜湖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客观上造成房屋征收补偿单价与商品住房价格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棚改货币化补偿后居民购房安置的政策目的难以实现,棚改居民反响强烈。
  新政策调整的思路
  在保持原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参照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弥补征收补偿单价与房价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住宅房屋区位价等标准,辅以适度提高附属物补偿标准,适度简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产权调换结算方式。
  集体土地征收区位价格调整
  《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17年版)》中土地区位等级与范围均未做调整,仅对各区位等级价格相应上调(其中一类区域内今年无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项目)。
  计生认定及补助标准调整
  《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中原计生补助标准由“50000元/户”调整为“100000元/户”,并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计划生育的家庭”调整为“在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期间,一对夫妻生育一孩(含夭折后又生育的)和结婚未生育的(含生育后夭折的)家庭”。调整后实质是家庭人口少的补助,不完全是严格意义上的计划生育政策补助了。
  这些安置小区的房产证来啦
今年芜湖的棚改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但之前拆迁后的安置小区
还有许多后续问题需要解决
而房产证办理无疑是最重要的工作
为提高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效率
芜湖市建投公司、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
陆续派员入驻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目前全市各区承办的
拆迁安置小区具体如下
  市建投公司:滨江山庄、圣地雅歌、赤铸山庄、江南春城;
  镜湖区:在水一方、弋江新生活、天湖花园、滨江家园、花园二村、徽商春天、来龙里小区、镜湖绿地荣域、绿地绿洲领秀、端家园、棠梅园、石城湖小区;
  弋江区:弋江嘉园一、二期、百惠花园、金泽苑、中央城、金坤园、瑞东园二期、麻纺厂仓库安置小区。
  鸠江区:金湾锦苑、钱桥小区、褐山花苑、城东小区、十里小区、银湖小区、滨江新居、金湾小区(第27-41幢)。
那么安置房的所有权
又要如何登记办理呢?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流程
  如何办理
  发证地点: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203室、205室(市政务中心皖江财富广场C1座)。
  办理流程:受理收件→初审→复审→终审→收费、发证→归档。
  收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使用性质分类每件550元。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如有超面安置的为5个工作日)。
  需准备的证据、资料
  1、拆迁安置表(单位)或拆迁通知单(个人)。
  2、登记申请。
  3、申请(单位)人、身份证(含共有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
  4、原房屋所有权证或注销证明。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超面积安置部分应提供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发票)。
  6、回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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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2017年芜湖市棚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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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2017年第4号(长江路周边南段)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2017年第4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镜湖区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房屋征收决定。
一、房屋征收目的
重点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
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
三、房屋征收范围
长江路沿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房屋征收部门
&&&&& &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镜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镜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7日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017年第4号)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现将镜湖区2017年第4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目的
重点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
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
三、房屋征收范围
长江路沿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四、房屋征收部门
&&&&& &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镜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17年9月17日
长江路周边项目(南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10号)、《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房征办〔2014〕7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前期调查登记和抽样评估等情况,现就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 &重点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长江路沿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签约期限
2017年9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 &四、征收补偿政策
(一)住宅房屋
1.房屋补偿
(1)补偿方式: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2)选择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补偿提供参考,最终补偿价格依据分户评估报告确定。
预评估价格如下:
长江路13号:结构混合,楼层 &3/6 ,年代90年代,用途住宅,房屋价格(单价)8439元/平方米。
(3)选择产权调换补偿
产权调换地点:丝绸厂地块、东方医院地块期房。
产权调换价格:丝绸厂地块安置均价7628元/平方米;东方医院地块安置均价6787元/平方米(具体价格由评估确定)。
2.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2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
(1)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17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2)产权调换
①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费。
②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过渡期36个月以内的,从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上述标准支付;过渡期36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上述标准增加100%支付临时安置费。
选择期房产权调换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36个月以内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36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上述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期房产权调换的,另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房屋,可按评估价格计算。
(1)货币补偿
&&&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产权调换
&&& 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 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费。
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给予补助。
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75日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给予奖励;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76-90日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4%给予奖励;超过90日搬迁的不予奖励。
(二)非住宅房屋
&1.房屋补偿
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补偿提供参考,最终补偿价格依据分户评估报告确定。
预评估价格如下:
①长江路7号1幢:结构混合,楼层 &1/6 ,年代80年代 ,用途商业(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房屋价格(单价)26953元/平方米。
②长江路1号:结构混合,楼层 &1/8 ,年代80年代,用途办公(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房屋价格(单价)6303元/平方米。
③长江路1号:结构混合,楼层 &1/1 ,年代2000年,用途 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070元/平方米。
2.停产停业损失费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
商业、办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元/月)确定。
生产、仓储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2‰(元/月)确定。
&&& 货币补偿方式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
3.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房屋,可按评估价格计算。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75日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给予奖励;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76-90日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4%给予奖励;超过90日搬迁的不予奖励。
五、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镜湖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六、未经权属登记的建筑处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小组认定的,被征收时可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补偿:
1.已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施工批准手续并按其规定建造、但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2.1990年4月1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3.199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80%计算;
4.2000年12月3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40%计算。
(二)2007年8月14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四)亭棚、披等简易结构设施,可按材料价值给予适当补偿。
七、改变原登记房屋用途的房屋处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工作小组认定的,被征收时可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补偿:
1.1990年4月1日前已经改变房屋用途并连续经营使用的,可按照改变用途的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2.1990年4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已经改变房屋用途并连续经营使用的,可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结合房屋用途改变时间与1990年4月1日和2007年8月14日之间的权重比计算。权重比=(2007-房屋改变用途时间)/(2007-1990),计算公式为:房屋登记用途评估价格+(房屋改变用途后评估价格-房屋登记用途评估价格)×权重比。
(二)2007年8月14日后改变用途的,按照房屋登记用途计算补偿。
八、各类附属设施补偿
(一)各类附属设施补偿、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树木补偿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10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执行。
(二)架空层、地下室、阁楼。
1.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补偿:
层高2.2米以上的650元/平方米,层高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500元/平方米,层高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400元/平方米,层高不满1.5米的300元/平方米。
2.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阁楼补偿:
檐口高度2.2米以上的4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3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2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米以上不满1.5米的1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0.5米以上不满1米的50元/平方米。
&&&&& &(一)承租公有住房
承租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住宅,如可以出售的,在房屋征收时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优先出售给承租人。
&&&&& &(二)住房保障
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在人均面积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被征收人可按产权调换房屋价格的80%购买;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在人均面积2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无力购买的也可以实行承租。
符合保障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征收人,可申请保障房租金补贴。
(三)签订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镜湖区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本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规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镜湖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征收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房屋征收的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由房屋征收双方当事人按本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仅适用于长江路周边项目(南段)房屋征收。
2017年9月17日
版权所有: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主办: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芜湖市镜湖区社会服务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5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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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2017年第6号(长街危房改造)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2017年第6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镜湖区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房屋征收决定。
一、房屋征收目的
消防设施改造。
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长街危房改造项目。
三、房屋征收范围
长街巷内(详见规划红线)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房屋征收部门
&&&&& &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镜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镜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017年第6号)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长街危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现将2017年第6号镜湖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目的
消防设施改造。
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长街危房改造项目。
三、房屋征收范围
长街巷内(详见规划红线)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房屋征收部门
&&&&& &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镜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附件:长街危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17年9月25日
长街危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10号)、《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房征办〔2014〕7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前期调查登记和抽样评估等情况,现就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 &消防设施改造。
二、征收范围
长街巷内(详见红线范围)的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签约期限
自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
&& &四、征收补偿政策
非住宅房屋
&1.房屋补偿
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补偿提供参考,最终补偿价格依据分户评估报告确定。
预评估价格如下:
长街巷内B厅85、83号:结构混合,楼层 1/1 ,年代90年代,用途商业(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房屋价格(单价):10638元/平方米。
2.停产停业损失费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
商业、办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元/月)确定。
生产、仓储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2‰(元/月)确定。
&&& 货币补偿方式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
3.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房屋,可按评估价格计算。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5日内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给予奖励;超过45日搬迁的不予奖励。
五、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镜湖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六、未经权属登记的建筑处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小组认定的,被征收时可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补偿:
1.已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施工批准手续并按其规定建造、但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2.1990年4月1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3.199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80%计算;
4.2000年12月3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建造的无证建筑,可按照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40%计算。
(二)2007年8月14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四)亭棚、披等简易结构设施,可按材料价值给予适当补偿。
七、改变原登记房屋用途的房屋处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工作小组认定的,被征收时可按照以下标准予以补偿:
1.1990年4月1日前已经改变房屋用途并连续经营使用的,可按照改变用途的合法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2.1990年4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前已经改变房屋用途并连续经营使用的,可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结合房屋用途改变时间与1990年4月1日和2007年8月14日之间的权重比计算。权重比=(2007-房屋改变用途时间)/(2007-1990),计算公式为:房屋登记用途评估价格+(房屋改变用途后评估价格-房屋登记用途评估价格)×权重比。
(二)2007年8月14日后改变用途的,按照房屋登记用途计算补偿。
八、各类附属设施补偿
(一)各类附属设施补偿、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树木补偿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10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执行。
(二)架空层、地下室、阁楼。
1.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补偿:
层高2.2米以上的650元/平方米,层高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500元/平方米,层高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400元/平方米,层高不满1.5米的300元/平方米。
2.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阁楼补偿:
檐口高度2.2米以上的4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8米以上不满2.2米的35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5米以上不满1.8米的2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1米以上不满1.5米的1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0.5米以上不满1米的50元/平方米。
(一)签订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镜湖区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本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规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镜湖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征收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房屋征收的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由房屋征收双方当事人按本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长街危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
2017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主办: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芜湖市镜湖区社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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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芜湖镜湖区房屋征收计划公布 具体拆迁范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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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拆到那年那月 就中山北路改造都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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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古城项目,默默的看着他吹,我要看看古城最后能吹出个什么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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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古城项目,默默的看着他吹,我要看看古城最后能吹出个什么花来
哎,无奈啊,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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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IMING86 于
09:20 编辑
市中心地段改造 拆迁力度如此之大 !将解开部分债务死结;推动房地产住宅项目进一步去化。接近50亿,棚改力度很大,很多刚需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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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至少一半都是去年未完成的,慢慢搞,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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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铸山路拓宽是哪段?大排档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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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100万平米,按照目前市政府的补偿标准一类区平均8500;二类区平均7500,这样总计大约需要资金80亿。推动商品房市场去库存会接近200万平米,2万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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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芜湖房子几年不涨,出租收益和一年期存款差不多。周边很多朋友都期盼着被拆,补偿价格明显高于商品房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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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弋江区的征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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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和30项是和轨道1号线工程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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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的什么时候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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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地块能拆到鸠江区政府宿舍和边上的那几个干休所吗,谁来回答下去,人不在芜湖,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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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芜湖房子几年不涨,出租收益和一年期存款差不多。周边很多朋友都期盼着被拆,补偿价格明显高于商品房市 ...
15号地块能拆到鸠江区政府宿舍和边上的那几个干休所吗,谁来回答下去,人不在芜湖,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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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拆的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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