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80-1984年从事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职业现可补缴养老保险吗今年我已55岁公司还要叫我交养老保险等交满

我妈妈以前当过几年的代课老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能补交吗_百度知道
我妈妈以前当过几年的代课老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能补交吗
我妈妈以前当过几年的代课老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后来出来做普通职工了,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那现在49周岁,马上五十周岁,是按照哪个退休年龄来算?并且如果补交养老保险要怎么补交?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养老保险办理补缴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2.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4.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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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湖北省近日出台新政策,力求在本月底前解决原民办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使全省数万名原民办教师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毕竟,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了那么大的贡献,政府不会忘记您们的!文件内容如下:    关于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的指导意见  (鄂教师[2009]11号)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各市、州、直辖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为妥善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经研究,决定一次性将其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参保对象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法【2001】14号)规定被辞退的民办教师。  辞退时间以当地实施鄂办法[2001]14号文件明确的具体时间为准。  二、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 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 个人账户  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 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 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 相关问题  (一) 对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辞退民办教师,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 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辞退民办教师个人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60%,市(州、县)财政负担40%。省级财政补助分三年到位。  (三) 对于财政补助涉及人数较多、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一次性补缴单位部分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分期缴纳。  (四) 原辞退民办教师从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社会保险,被辞退前从事民办教师期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述办法缴纳,补缴的缴费年限和补建的个人账户与现在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五) 按照鄂办法【2001】14号精神,实施离岗退养并按月领取退养费的,不纳入此次参保范围。  四、 有关要求  (一) 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工作实行地方责任制。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其他人员盲目攀比,产生新的不稳定因数。  (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辞退民办教师身份认定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人员,结合被辞退时的相关资料,切实做好辞退民师的参保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 严肃政策纪律,各地一定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凡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要按照此文件进行规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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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是好了。对于本来就没有积蓄的民师怎么拿得出来钱哟!哎,真叫人又喜又忧。
  希望能够好好的实施啊 现在各地都有动静了
, 如果按照这上面的来算的话 民办教师个人基本上不需要个人出钱不交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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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在 湖北省教育厅 的网站上面,找不到这个文件啊?
  湖北石首这边的民办教师可享受不了这个好政策啊!我已经工作几十年,按现在政策我只需要交1年就够15年,可现在我们却要交到60岁,而且每月按辞退前的300月工资标准,每月供社保费用300元,供到60岁还得供好几万,不知这是什么好政策,这对我们这些可怜的民办教师来说算不了什么好消息……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
  十堰估计现在快开始弄了
随州也快开始呢  
    十堰已经开始了
随州的也要行动了
十堰已经开始了
随州的也要行动了
  湖北政府饮鸩止渴的做法欠妥。对于优秀的民办教师应该没有任何理由给予转正。看看广东省、浙江省的做法。人家代课教师都转。湖北地方政府太不重视基础教育了,想一些这些山村的民办教师,都是5、60岁的白发人了。能够这样对待他们吗。  不重视教育的政府,不是人民欢迎的政府。
  这个文件漏动地方太多了。如文件第四部分有关要求第一条最后一句话:防止其他人员盲目攀比,产生新的不稳定因数。是说这些民办教师,不能和当地公办教师、其他公职人员比吗?请记住,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是一样的,都是教师。为啥,待遇和标准都不一样?  文件第二部分参保办法第一条最后一句话: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这说的还是人说的话吗?他们过去教书的工龄都自动被抹掉?    地方政府要为这些老师解决基本的养老保障,他们教了一辈子书,老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理应照顾他们。政府有钱搞面子工程,没钱解决民办老师的实际生活问题。还要这些民师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他们都是5、60岁的人了,哪里有什么经济来源。全国人民都享受小康,还要让这些民办教师缴纳部分养老保险了,到60岁每个月只能拿300多元。  希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能够看到湖北省教育、财政、社会保障出的鄂2009年11号文件,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民师的。  悲。
  知道俞正声为什么这届没有当上副总理吗,就是因为在湖北省没有把民办教师问题解决好,中央对他很生气
  各位算没算满55岁了一个月可以拿好多啊???
  我是一名老民办教师,老共产党员。从黄毛丫头时就投身教育事业,为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经多次荣获乡,市及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奖励,是对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到如今,年逾花甲,满头白霜,生活无着落,有病无钱医,晚年生活确实悲凉。在松滋落实民师新政策时,又以我是2001年底退休而拒之门外。可悲呀!我要向温家宝总理喊冤:你们不是经常说,民办老师和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吗?为什么我们的待遇总是得不到落实呢?民办教师的人权何在?温总理,你在哪里?请你为湖北松滋的民办教师做主
  我是一名老民办教师,老共产党员。从黄毛丫头时就投身教育事业,为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经多次荣获乡,市及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奖励,是对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到如今,年逾花甲,满头白霜,生活无着落,有病无钱医,晚年生活确实悲凉。在松滋落实民师新政策时,又以我是2001年底退休而拒之门外。可悲呀!我要向温家宝总理喊冤:你们不是经常说,民办老师和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吗?为什么我们的待遇总是得不到落实呢?民办教师的人权何在?温总理,你在哪里?请你为湖北松滋的民办教师做主
  我是石首的民办教师,这次办养老保险,强制我们交到60岁。政策不是交足15年就行了吗???超过15年后没到退休年龄,自愿决定是否继续交。在今年被辞退时我已教了几十年的书,而保险却只能从96年算起,而且到2001年后的保险只能自己交。我们一直从事教育事业,为什么政府不管不理,我们这些可怜的民办教师,一直拿着300元的工资。这次交养老保险却要我们以荆州市的,人均月收入1460元的这个标准来交,这样一个月就要交近300元。为什么拿工资时只有300元,不够最低工资标准,现在交保险就要交平均工资标准呢???这些是哪来的规定,这些谁来管管,地方政府就能决定我们这些可怜的民办教师的一切吗?为什么一些好政策到了地方就落实不来呢???
  顶,民办教师没什么地位,比公办的工作量大多了,钱却拿得出别人少,后面还没保障。
  顶,关注中国的民办教育,关心中国民办教师,为什么工作量大,待遇低,只因进不了公办院校。
  我是湖北黄冈英山的,这是个指导意见。到了各地政府,情况有变。我们这儿的教育组找我们开会,就把这个文件拿出来。我们对文件不了解,问他们,他们也不知道。比如说,政府拿出的补贴10000元,是算我们个人账户的钱吗?还有个人账户的钱是96年起,按8%算,那么我们这儿从04年起我们自己要交20%.那不是说从04年起我们交的钱有12%落入了政府的腰包了。
  希望大家顶贴啊
这个政策还是不错的 但是其实政策到了地市这一级就变味了
  政府根本没考虑到现在辞退民办教师的实际状况,一次性拿24000元对他们来说真不是一个小数字,而到退休之后能拿到多少呢,区区370元,可以算算要多少年才能拿回本钱!这对奉献了大半身的教师来说真是不公平,这样的方案怎么会体现和谐?方案都是有些人拍脑袋想出来的,实际状况他们了解吗?我母亲就是一位辞退民办教师,从79年参加工作到02年辞退,整整23年,到头来除了一身的病痛外还有什么呢?我们现在不讲从事教师是多么一种伟大奉献精神,他们没那么伟大,他们也是凡人,他们也要养家糊口,翻开过去十年他们的收入,真的很让人寒心,他们现在想要的就是老了有那么一点点保障,这个要求过分吗?真的希望政府能够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在国庆之前画饼充饥!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好象出问题最多的就是松滋吧,什么原因呢......
  我是湖北石首的民办教师,这次要我们一次交够2万多才能继续供养老保险。对于我们从2001年以来至今年一直拿着300元工资,现在又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积蓄来交这个钱的。  为什么中央的好政策到了地方就变成一种负担的。我们根本享受不到这个好处啊。这倒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有谁来管管这个问题啊!!!有谁来听听我们这些奉献了一生的民办教师的心声呢???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下一篇&&   石首辞退的民师买社保收费标标准转抄如下作者:江南风雨2009 提交日期: 11:13:00
| 分类: | 访问量:25   ?? 根据鄂教师【2009】11号文件精神,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辞退民师可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1996年元月开始补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荆州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60元的标准,1996年月至2002年12月个人按基数的8%应缴9811.20元,单位按基数的12%应缴14716.80元(由市财政负担)。2003年元至2009年12月,个人按基数的20%,应缴24528.00元,(已到退休年龄人员应缴28032.00),两段合计个人应补缴34339.20元,(已到退休年龄人员应缴37843.20元。另外,国家还补助给个人10000元,最后个人实际应缴24339.2元,(已到退休年龄人员应缴27843.2元)。       #日志日期: 星期五(Friday) 晴 复制链接 举报     
  我是湖北松滋的一名民办教师,1983年参加教育工作,先后在学校担科任老师,教导主任、校长等职。在97年荆州市按照省政府的民转公有关精神启动民转公工程,发文明确规定:民转公按照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一考管三年(有文件可查,考试的成绩也纪录在册),可是松滋市政府在转了二次之后(每次一百多人,当时松滋的民办教师近一千五百名),第三次以财政困难为由把符合条件可以转正的民办教师拒之门外,我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我在2002年被辞退。现在湖北省政府出台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把民办教师作为城镇灵活人员处理纳入社保。我有几个想不通:  一、我们在教育站线上工作了几十年,中央政府多年就说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要同工同工同酬,可是在我们松滋市乃至湖北省到如今也没有得到落实,这些官员把中央的政策当作耳边风,不管民办教师的死活。到现在省政府的文件还把我们这些把青春和热血奉献在教育事业上的现在老了生活无着落的一大批的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划分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这一块,看了叫人悲哀!  我们是教师,没有转正是政府的责任,我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最神圣的职业,居然还把我们的身份强加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知省政府的官员弄清楚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概念没有。(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我们的 工作地点在学校,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学生,我们的身份是教师,我们不是个体经营者,我们理应按照事业单位的 教师身份来购买保险,这也是符合中央的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精神的。  二、省政府《关于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的知道意见》中规定,民办教师从日开始买保险,试问,96年以前拿着微薄的工资(96年民师的平均工资每月仅为210元,以前则更低)为教育事业贡献了青春的那一段教龄就这样被不明不白的抹去了吗?省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保险是从96年才开始有的。试问,如果公办教师在96年以前退休,是不是不拿退休工资呢?既然公办教师退休以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那按照中央的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精神,民办教师是不是也应该有如此的待遇呢?那保险是不是应该要按教龄来民办教师买呢?既然是补买保险,那在我们的教龄超过15年的情况下,是不是也要给我们买够15年呢?  三、还我民转公指标,对于那些早就符合条件,但是由于自称为人民公仆的政府的种种腐败(比如买卖民转公指标这种极度恶劣行为),而导致的那些早就应该被转为公办的但没有正常转正的民师,应该给予转正,一个敢于正试自己的错误,纠正错误,处处关注人民疾苦的政府,才是一个合格的政府,然后才能成为一个受欢迎的政府。既然省政府现在开始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关注这群弱势群体了,就应该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希望政府能向中央解决刘少奇,邓小平的冤假错案的那种态度和决心一样来纠正和解决民师问题。我们拭目以待!  正如民间维权人士刘飞跃先生所说,“2001年以后,湖北各地区的民办教师被清退了,政府以为在给了他们一点钱后,问题就解决了。现在看来政府低估了人们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低估了人性中的抗争精神,因为民师们已登上了上访维权这个新的历史舞台,在完成历史使命之前,在没有追求到公正以前,他们誓言决不放弃!”      
  民师来说是何等的重要。许多老师告诉我们,他们苦熬几十年,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实现民转公。        对于民师问题,国家要求在2000年前彻底解决。所谓解决,现在看来就是让民师们退出历史舞台。要解决民师问题,就有一个对现有的民师的安排的问题,国家当时安排民师的主要的途径就是将合格民师转为公办教师(简称民转公)。湖北省和全国各地区一样,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了大规模民转公工作。大约从1995年开始,湖北省每年给各县市下达民转公指标。如鄂政发[1998]20号规定:1997年,全湖北省的民转公指标是15000名,1998年到2000年全省每年安排民转公指标20000人左右。         从上面情况来看,国家对“民转公”工作下发了文件,又有具体的指标分配到各县市。按道理说,民转公工作理应顺利开展,然而现实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善良本分的民师们期待民转公的愿望一次次落空,并最终梦幻破灭。         1、“脆弱”的民转公         从这次调查来看,民转公工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没得到很好的执行,地方政府想转就转,想停就停,想转多少人就转多少人,什么政策、什么指标似乎只是一个摆设,民转公工作在“绝对权利”面前太脆弱了。 比如,湖北省随州市,三年,湖北省下达到随州市民转公的指标每年是500名,三年就是一千五百名。可这三年,随州市政府将民转公的工作完全停止,理由是这三年“随州市连续三年遭受百年未遇的旱灾”。         在钟祥市,1998年-2000年下达到该市的民转公指标有1050名,可钟祥市从1997年就停止了“民转公”工作,直到2004年。 潜江市在1998年8月在各省率先将所有民师清退,当时只安排了138名老师退养。 在有的年份,虽然民转公工作没有停止,但转的人数大打折扣。    2002年,淞滋市最后一次进行民转公工作,当时合格民师还有一千多人,但安排的    民转公指标只有150名;2003年,公安县“一刀切”清退民师时,公安县还有合格民师一千三、四百人,但当时民转公的指标是160名。     2001年,武汉市政府为江夏区下达了242名民转公指标,可江夏区政府只转了139名。         2、指标变商品,政府借机敛财         这次调查,几乎每个县市区的民师们都反映政府有将“民转公”指标卖掉,借机敛财的现象。尽管许多地方政府否认这个事,但有的已是铁证如山。民转公指标变成商品,让我们感叹“世上竟有这样的事”,正是大量的民转公指标被明码标价,才造成今日众多民师被辞退,形成现在的民师问题。         2001年11月,新华社“新华视点”发表文章,披露新洲区当局公开买卖教师岗位,导致将毕生精力投入农村基层教育的民师们失去民转公的机会,该报告痛批新洲区当局操弄“花钱就可上讲台”的行为。该报道指出,新洲区政府在普九期间,按农业户口每人2.8万元,非农业户口每人2.5万元,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从而牟利一千二百多万元。         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在给上级政府的一封回复中写道:“1995年,根据黄陂县人民政府的[1995]第7号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县从代理教师和待业教师子女中招收了495名合同制工人,并每人收取安置补偿费2万元”。当时作出这一决策的依据主要有:一是黄陂“普九”验收在即,而全县中小学教师缺编1805人:二是迁建黄陂一中    急需筹措经费。    在潜江,民师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政府以“2.5万元、4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师范生、社会人员出售民转公指标”。    在随州,民师们指责当年随州师范生以每人三万元的价格,获取了包分配进入学校工作的机会,这些师范生占用了民转公的指标。     在淞滋,民师们了解到情况是政府按1000元/年(购买到退休年龄)的标准价格将民转公指标卖给了许多干部的家属和子女。
在荆州市沙市区,老师代表介绍,当地倒卖民转公指标的价格是6万元/个。  
  我是广水人士。我的父亲也是一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20多年的教育工作,让我的父亲桃李满天下,同时也落下一身病。2002年辞退后,一直对教育部门的“民转公”的工作很失望。现在总算听到了一个给被辞退民办老师一个交代的好消息,可是看完了文件,又喜又忧。喜的是,政府听到了他们的心声,认可了他们在讲台上的努力工作;但是,让我父亲忧的是,政府却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本不富裕,还要为这个所谓的“交代”买单。我们都是农民,不说我们生活水平没有全国城镇人口的平均水平,就是与身边的一群农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差深远。难道为了这个“交代”,他们要自欺欺人,来获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资格???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知其疾苦,给予关怀。
  楼上的和我是一个地方的啊 我也是广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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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国庆节,举国欢度充满喜庆.然而,我的心情特别沉 痛......因为,松滋关于:民师养老的政策不能顺民意,贴民心.我18岁时走上讲台,岁的我被迫退休,是三证齐全,合格的民办教师,老党员.年轻时,我们乐于奉献,那么少的工资,从来不说什么,只盼有民转公的那一天!只因松滋没有执行中央的政策,导致我至今不但没有转公办,就连这次办民师养老保险的资格也被取消了.真想不通啊!  
松滋市委的领导们;我们多次上访,难道你们还不了解我们这些年逾花甲,桃李天下的民师的疾苦吗? 难道不是你们亏欠了我们吗?希望你们像温总理那样,为民作主,拿出行动来.  
松滋市委领导;维权的路,我们一定要继续走下去!                  --
  经过一段时间的苦苦煎熬,人消瘦了.但是,那股委屈和怨气确实消不了.想当初,我每月才领到230元工资,过日子紧巴巴的哟.退休后更是艰难度日.请问湖北省委和松滋市委:现在你们叫民师按每月1400多的工资交保险.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这些人倘若能拿出两万三万,还一次次求你们干啥?  
市委领导: 以前,别人称我们的工作是太阳地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如今买养老保险,你们当我们是无业游民,如广东的走鬼.更令人气愤的是松滋这次被你们抛弃的,不承认有教师资格,不给办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还有700多人哪!你们扔下这些老人,心安吗?他们,又心甘吗?  
市委领导: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可以理解,可以包容. 为了和谐社会,请你们立即向上反映实际情况,作出顺乎民心的决策!  
盼共产党的阳光撒向松滋的每一个角落!!
  其他地方政府办事的效率我不知道,但广水那地方我太清楚了。政府那些腐败无能的家伙,就知道拿着鸡毛当令牌,广水好多小学的代课教师都是什么一些教育部门的老婆呀,二奶呀,无德又无能的简直是误人子弟呀,去年的这个时候说什么社区办保险,大批的老人把钱交了到现在却没有下文。现在又来骗一些苦了多年的民办教师的钱,你们的良心何在呀
  请相关领导为民办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愁啊愁,去哪里愁3万块钱交养老保险.???这就是你们给民办老师的交代.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我们也能理解省政府确实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到了地方政府,很多事情都变了。所以这次的事情,希望省政府能加大力度监督和关注这件事情。
  这是什么好政策?我今年52岁,根据湖北省新出台的民办教师养老保险文件,从96年至2000年单位缴12%,个人缴8%,2001年至2011年全部个人承担20%,缴费基数1450元,缴费年限为15年,共需缴纳接近4万元,但60岁后只能拿360元/月,怎么算,为什么?我的缴费基数这么高,为什么最后只能拿这么少??那农村的养老保险是怎么样的???现在居民的缴费基数都没这么高,为什么民办教师的缴费基数会这么高?    
  &使全省数万名原民办教师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必竟,他们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了那么大的贡献,政府不会忘记你们的.&读罢这段话,民办老师感动了.  
再看实施办法,民办教师啊........真是欲哭无泪啦!  
  我们要使大多数的人团结起来
希望大家共同声援
  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不要装模装样的出台所谓的文件,民办教师为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到头来不需要也不需要政府的可怜和施舍。
  基数很高,每个月1000多元,让人看到希望;执行标准很低,可怜的300元,让人低到低谷,又一次被党委和政府玩弄了。还是那句话,没诚意就不要做出解决问题的样子。猛然想起一个老党员的话,共产党的事情,还没有看明白吗!
  刚开始看到文件,没怎么注意细节,只觉得这下民师问题可以解决了,细看之下,才发现,这个社保是按照高标准投保,低标准回报的原则操作,再感受一下: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  霍然发现,那个“×1%”是何等得潇洒,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解决民师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在个人缴纳3-4万元过后,将民师的养老费用提高到了300元/月的新高度!  对于处在社会底层的民师,得感恩戴德,感谢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没有将“×1%”变成“×0.1%”。
  强烈推荐:开封两市民打架报警后:一被警察打成重伤 一被警察陷害栽赃_传媒江湖_天涯社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119943.shtml
  我是湖北宜都的,从事教育工作30年,我们这里的辞退的教师都没得到合理解决,望各地的教师一起讨说法.要政府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如愿一起商讨的请联系:
  连续任教35年的我跟楼上的一样。同意你的提议。联系电话:
  “关于解决辞退民办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的指导意见”有以下几点欠妥之处:  
一、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与我国《劳动合同法》相违背。广大民办教师基本上都是在94年--2000年左右被辞退的,如果按照《指导意见》办理,这些老民办教师缴纳的费用基本上全部由个人负担,将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  
二、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具体实施时,能否体现出工作年限与补助标准的差异?  
因此,可以看出,这个文件是没有诚意为广大民办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
  希望大家共同关注一下
同时希望湖北各地区的 民办教师团结起来
为争取自己的合法的利益而奋斗
  民师从七十年代到世纪末为我国的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祖国培育出了不少的栋梁之才,他们在少的可怜的报酬下苦干了二十多年,有的甚至有三十多年,到头来却被政府一脚踢开,他们的命运还不如那些水库移民,移民们年还能拿上六百元的补偿费!而随州的民师被辞退时每人每年才补了二百多元!  被辞退时他们大都五十多岁了,想想还能干些什么?在此之前每月百多元的工资能积累多少钱?可怜这些民师们到了晚年还要为了自己基本的生活费而奔波!  现在正在执政的同志们可以说都是在民师的培育下长大成人,迈向社会的!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恩师?良心哪里去了?天理哪里去了?  
  民师从七十年代到世纪末为我国的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祖国培育出了不少的栋梁之才,他们在少的可怜的报酬下苦干了二十多年,有的甚至有三十多年,到头来却被政府一脚踢开,他们的命运还不如那些水库移民,移民们年还能拿上六百元的补偿费!而随州的民师被辞退时每人每年才补了二百多元!  被辞退时他们大都五十多岁了,想想还能干些什么?在此之前每月百多元的工资能积累多少钱?可怜这些民师们到了晚年还要为了自己基本的生活费而奔波!  现在正在执政的同志们可以说都是在民师的培育下长大成人,迈向社会的!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恩师?良心哪里去了?天理哪里去了?  
  ——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治
  这是不按政策规定办事留下的恶果!
  民师问题的确需要解决,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很大,回报太少。这是政府不按政策办事留下的恶果。
  我是湖北省公安县的民办教师,为党的教育事业工作了32年多,而今已是白发苍苍,百病缠身,因学校合并今年被辞退,年过半百,还在为了生计到处奔波,而湖北省竟然出台了这样一个饮鸩止渴的政策,真是让人寒心!九几年年到2003年间每个月的两三百多块的工资,连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哪来的两万多来交这些社保?试问政府,你们到底有没有了解我们这些老民师的实际情况?有没有确确实实为我们这些老民师着想解决一点点的实际问题?政府难道还想在我们这些社会的弱者来搜刮点什么吗?你们说得冠冕堂皇,什么同工同酬?什么让我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什么政府不会忘记我们的?都是虚的。。。。。
  再来说说这个养老保险的标准,十分同意江南风雨2009的分析:同样在今年被辞退时我已教了几十年的书,而保险为什么却只能从96年算起,96年以前的就不算了吗?人权何在?这不符合劳动法!  而且到2001年后的保险只能自己交。我们一直从事教育事业,为什么政府不管不理,我们这些可怜的民办教师,一直拿300元的工资。这次交养老保险却要以我们是荆州市的,人均月收入1460元的这个标准来交,这样一个月就要交近300元。为什么拿工资时只有300元,不够最低工资标准,现在交保险就要交平均工资标准呢???    这样一个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政策,----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解决原民办教师养老的政策,我们桃李满天下,到最后确是这样的“回报”!我们没有感受到国家的温暖,政府的关怀,我们要上诉到底!我们要维权,没有追求到公正以前,我们决不放弃!
  这个帖子一定要顶起来,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真正解决民师养老保险的问题!
  这个帖子一定要顶起来,引起上级领导部门关注,国家来真正解决民师的养老问题!
  吾是小有真王,三天师君。昔受太上神方,杀邪之文。夜行游尸,七恶妖魂。九鬼共贼,千魔成群。赫柏图兵,巨兽罗千。挥割万妖,当我者残。龙烽七烛,遂邪无刖。玉帝神咒,挥剑东西。
  请各位曾经是民师的子弟帮忙顶起来,一起来关注这个问题!
  是的啊 希望大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再来说两句!国庆之前我就说这个文件是为了不让民师们上访采取的临时措施,国家不是倡导和谐吗,国庆发生上访的事情湖北省政府的领导还能混吗?所以就先给大家画个饼,一者可以先稳定大家,不出现上访的事情,二者现在出台这么个措施要捞一捞关心民师的名声。现在看来我这个想法真的被验证了,实行保险的具体措施是自己交24000块钱,男的不到60岁,女的不到55岁,以后第一年交3000元,第二年交3500元,以后逐年增加。以我母亲为例(今年53岁),我母亲总共要交30500块钱左右,以后每个月拿340元,每年4080元,也就是要七年半后才能拿回自己的本钱,我们目前暂且不论贫寒的民师门能不能拿出这笔巨款(也许在某些领导眼中是小钱),以大家那些满是病痛的躯体能挨到7年半后拿回自己的本金吗?更可恶的是在您百年之后没拿够自己的本金的可以一次性拿回本金(那都是您自己的血汗钱,凭什么交给它之后又发给您冒充好人),拿够本金的当初交的也不退,更别说国家交的了!
问题的出现是各级政府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些问题凭什么要民师们来买单呢,出台这些执行办法的人真的很有“智慧“!强调一下我母亲也是湖北松滋的!
  楼上的分析是正确的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那就更加应该采取措施了
不能被政府蒙蔽了眼睛
  zhangxu623的分析,真实地揭穿了政府当局所玩弄的鬼把戏 ,根本无视老民办的人权和尊严,说得有道理,很好!  
“湖北民师”的评论也很好。现行买保险的对象一定是2002年6月在岗的。那么,我们这些从60年代工作到2001年12月份的老民办就这样都被抛弃了?一脚踢开不管啦!这是人话吗?为什么说从95年开始买?民办教师以前教书育人,迎接普九的功绩呢?这不是违背了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原则吗?  
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现在老了,去打官司也力不从心了。希望我们这些民办教师的子女,希望我们曾经的学生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 民办教师的疾苦!  
我们不需要他人的怜悯,我们要人权,要尊严!!!
  老民师新民生  作者:文/程立铭
来源:百姓杂志编辑部
发布时间: 8:57:43    
江苏省原淮阴地区在年,辞退了大量民办教师。由于操作过程中的某些不规范,造成一些问题和矛盾。近年来,该地区重视民生,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氛围,主动去探索解决老“民师”遗留问题和现实困难的路子。  一  
江苏省盱眙县铁佛镇的杨行鉴,是一位须发尽白的老人,曾经担任民办教师多年,最近他喜事连连:由于经济困难年久失修的三间土房,由县乡两级政府按照有关政策,照顾修缮一新,再也不漏风漏雨;乡里面正在按照上级政策为他办理低保申请手续;曾经停止发放的学校门卫工作的工资,在有关领导的督促下,全部补发。  
民办教师,是20世纪中叶起中国农村地区特有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几近废墟的共和国土地上,进行现代化的经济文化建设,异常艰难。教育方面尤其如此。由于大量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现代中小学教育基本空白一片。  党和政府面对难题,在对成年人口积极进行扫盲教育的同时,发动各级政府和群众,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经过大约30多年的艰苦努力,尽管遭遇了“文革”干扰等各种艰难曲折,仍然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基本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  
到80年代初,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教育网络,成功地培养了一代具有初小文化的现代农民,并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大批合格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合格生和可塑之材,同时,为全国农村地区的“文化脱贫”奠定了基础,创造了人类教育史上的奇迹!  而“民办教师”们,作为这项事业的骨干力量,是创造这一奇迹的重要功臣!并且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事迹。  
江苏省原淮阴地区,地处淮河下游,是江苏省面积和人口大市,历史上也是交通不便,比较闭塞、贫困的地区。  
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的黄河“夺淮入海”事件,一再破坏这个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形成了大片的黄泛区,因此该地区经济文化基础尤其薄弱,农村教育难题更加突出。  
共和国建立之初,国家经济困难,要等建设好现代化的校舍及准备好各种必备条件,再来发展地区农村教育,显然不可能。因此,因陋就简、土法上马、多种形式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村普及教育成为必然的选择。  
据部分老领导、老“民办教师”的回忆和对有关事实和资料的调查,当时起步的时候,各个方面的艰苦与困难的程度,如非亲身经历,很难想象。简单地说,就是“四无”:即无师资、无校舍、无经验、无资金!  
但是,在各个方面的支持下,所有困难,最终都一一克服:没有师范毕业的师资,就找“土秀才”:回乡的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过去私塾的先生,后来还有部分下放知识青年。没有校舍,秋冬就在农舍、祠堂上课,春夏就在树荫下、房屋后上课。没有经验,大多数人都没有上过师范学校,就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师资训练班”,然后,边干边摸索,互相交流。没有资金,国家拿一些,集体出一些,社员捐一些,甚至不少老师拿出个人财产和积蓄用到学生身上。  
  老民师新民生(2)  作者:文/程立铭
来源:百姓杂志编辑部
发布时间: 8:57:43    ......  
  用到学生身上。  
戴庆海,江苏省盱眙县原东阳乡(现马坝镇)云山村人,20世纪60年代初,是村里少有的老初中毕业生,是家里众多兄弟姐妹中唯一不惜代价供养念书的孩子。  
1969年,公社和大队干部三番五次上门动员他去做教师,他放弃了“农技员”的工作,白手起家,筹建本村“山东小学”。  
没有教学器材和教具,他就土法制造,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  
没有建设好校舍的时候,他身背小黑板整天田头屋后牛棚农舍到处跑,忙着给学生上课。学校 建好后,学生们终于结束了“打游击”的艰难境况。  
几年下来,学校发展到4名教师,近200名学生,从单式班到复式班,有4个年级,教学成绩多次获上级表扬表彰,戴庆海被任命为负责人。至今,记者现场看到当年的那些校舍石头基础,仍然十分整齐、牢固如初。  
必须强调的是:戴庆海不过是无数任劳任怨、风雨兼程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民办老师们中的普通一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戴庆海这样的感人事例,实在数不胜数。  
  老民师新民生(3)  作者:文/程立铭
来源:百姓杂志编辑部
发布时间: 8:57:43    ......  
  现,类似戴庆海这样的感人事例,实在数不胜数。    二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处于高度计划经济时期,严格地说,当时的“农村民办教育”是政府与集体联合办学的成果,是一种半“公办”的“大集体”形式,其工资来源,也是由国家补助和社队补助两部分组成,与现在的“民办教育”,有着本质的不同。  
1980年,由于特殊原因,江苏原淮阴地区成为全省的教师队伍整顿“试点地区”。应该说,国家普及、调整和加强农村小学教育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中发[1980](84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的主要精神是:贯彻小学教育方面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  
文件提出:“在八十年代,全国应基本实现普及小学的历史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行普及初中教育。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必须从小学抓起。”文件强调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充分调动社队集体、厂矿企业等方面的办学积极性”。文件强调要“造成尊师的良好社会风气”“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切实改革普通教育的领导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对这一事业的领导。”以上内容表明,中央和国务院把对于“新时期”普及小学教育提高到了空前重要的位置。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农村民办教育起步的时候,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的知识分子非常缺少,在农村民办教师的师资,是一种“骑马找马”的形式解决的,否则根本无法寻找到现代意义上的合格师资,发展农村教育。这样,在师资质量、组织形式上,按照现在的眼光和标准,都自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必须承认,这是在一个不容否认的特殊历史背景基础上产生的、当时唯一正确的选择。  
经过20到30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国情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改革开放以后,对外窗口打开,相比之下,过去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包括在师资  质量、办学形式上的问题,逐渐显露;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积累,国家师范类院校培养的人才越来越多,因此对于“农村民办教育”进行整顿提高,解决极少数教师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的问题不仅必要,也成为可能。因此,这个大方向是不容质疑的。  
但是,如何积极稳妥与严格规范地进行好这一工作,妥善地、实事求是地做好善后工作,成为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与前提。  
遗憾的是,在实际组织和具体操作中,缺少严格的规范性,发生了不少事与愿违的结果。一份日从档案管理部门复制的1982年的《盱眙县XX(复印件字迹不清)公社辞退民办教师花名册》表格复印件表明:该公社同时被辞退的10名教师中,除去2人未参加考试作为放弃处理,即使全部按照新民办教师60分的合格标准,其余8人中,有4人超过60分,占50%!并且其中三人属于80分以上的高分!同时,四人被辞退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没有一人的被辞原因属于所规定的考核范围以内应该辞退的原因。如:赵伟国,马坝镇(原高桥乡)旧街村赵庄组人,中共党员,初中文化。1972年入伍。1977年退伍以后组织安排进入高桥小学,先后担任小学和初中语文教师。1982年参加考试,成绩为语文52分,数学28分,总分80分。当时的校长告诉他:“100分才够,你不合格。”而表格上所写的“辞退原因”则是“家庭困难”。另外三人是:一、周义兰,高中文化,总分85.5,“辞退原因”是“缺劳力”;二、吴XX(复印件字迹不清),高中文化,总分60.35,“辞退原因”是“待遇低”;三、李国华,高中文化,总分85.5,“辞退原因”竟然也是“缺劳力”。这三个人根本不属于“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诸方面有一方面不合格的”辞退考核范围。  
26年以前,1982年,赵伟国还是一个30来岁、热爱事业、为国家农村小学教育努力贡献自己青春力量的热血青年,却以高分成绩莫名其妙遭辞退。26年以后,当记者设法从偏僻的农村找到他核实情况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一个年近花甲的白发老人。  
  老民师新民生  作者:文/程立铭
来源:百姓杂志编辑部
发布时间: 8:57:43    ......    
26年以后,当记者设法从偏僻的农村找到他核实情况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一个年近花甲的白发老人。  
在大量骨干民办教师被辞退后,许多学校由于严重缺少教师,尤其是缺少有经验的熟练教师,原淮阴地区农村中小学教育遭遇了极大的困难。  
有的教师一人竟然要兼原来几个人的课程。如戴庆海原来所在的江苏省盱眙县原东阳乡小学,四名教师全部被“辞退”,从外地调来一名教师,一人竟然要教原来四名教师的课。有的地方,由于缺少合适的教师不得不由地方党组织出面,重新动员和返聘被辞退教师代课。有的教师忍辱负重30多年,到退休年龄下来后,却无任何生活待遇和安排。如淮安市南陈集镇竹园已经九旬高龄村党支部前副书记肖玉柱证实:该村被“辞退”民师刘秀花,1969年初中毕业后任教,1982年被辞退后,地方上群众说刘秀花书教得好,要求她继续教书,她本人不同意,群众就找村支部。 村支部研究后让肖玉柱上门动员刘秀花顾全大局,并且亲自把刘秀花送到学校代课,一直教到2004年。这期间,其他代课教师许多人转正成为公办教师,她却因为当年的有关“政策”,一直不能转正,在极其低微的待遇下,顾全大局,不图名利,坚持教学工作35年,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年老退岗后,没有任何养老待遇。   三  
值得肯定的是,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地区地方政府不断积极作为,已经开始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多方面努力化解这一社会矛盾。  
比如,盱眙县等地区的部分乡镇,已经在2007年年底之前,在政策允许和经济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基本解决了被“辞”困难民办教师们的“低保”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以及对于他们过去工作的承认和尊重,极大地稳定了大家的情绪。近期,县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各乡镇优先解决困难民办教师的低保问题。  
据反映,在宿迁市,从宿城区屠园乡开始,目前全区不少地方给被辞老民办教师们发放生活补助,尽管数额有限,却让大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尊重与关怀。  
盱眙县铁佛镇的杨行鉴老师,曾经是福建前线部队驾驶员,退伍后,放弃许多优越工作机会,坚持任教多年,后被辞退,现已70多岁高龄,风烛残年,生活困难。他的房屋年久失修,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免费为其修缮一新,并且积极帮助他排忧解难。  
淮安市的其他不少地区,也开始着手为困难被辞教师解决“低保”和其他实际困难,走出了积极妥善解决问题、创造和谐环境的可喜一步。  
更加值得肯定的是,2008年初,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有关问题,确定“对教育系统享受补助的82年被辞退民办教师和60年代下放人员,比照乡镇有关人员,提高生活补助的做法,从2008年4月份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这样,近年来该地区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和谐氛围,出现了可喜的稳定局面。  
记者在江苏省教育厅采访时,有关官员表示:地方政府有责任妥善解决好“老民师”晚年生活的困难。  
历史不应该忘记:“民办教师”,是共和国农村民办教育事业的拓荒牛和奠基者,更是农村民办教育事业的功臣,正是他们当年手足膑抵、赤胆忠心的奋斗和不辞劳苦、披肝沥胆的努力,才为今天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在正在执政的同志们可以说都是在民师的培育下长大成人,迈向社会的!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恩师?良心哪里去了?天理哪里去了?  
  我虽是湖北人,但我强烈鄙视湖北的某些政府,只为当官不办民事,我是民师子女,顶。  
我们的父母年事已高不会上网,但希望是民师子女看到时此贴帮忙顶起。
  是的啊希望大家能够团结起来,现在我提议 大家最好能够有一个共同联系的方式,共同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湖北荆门的,我们的处境都一样,非常赞同江南风雨的观点。希望大家能够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看来在湖北 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啊    
  替我的父亲感到不平  民师子女,顶贴
  从2006年7月开始,潜江这971名教师逐渐组织了起来,开始了*维权之路。2006年11月、12月,2007年1月,潜江民师代表先后三次到北京*。现在,许多民师代表处于政府的软禁和监控之中。    
湖北荆门市民办教师的基本情况也大同小异。荆门市东宝区的民师代表杨老师介绍,东宝区现有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一百多人。这批老师是在2002年被辞退回家的,当时荆门政府按28%的比例转了六七十人。到2005年,由于老师们一再*,政府又先后对20名民师进行了退养,每月给他们发一点生活费。不过,杨老师说,在这些被安置的人员中,80%不合法,这里面有许多是教育局干部的亲属,有的人什么证件都没有就转正或退养了。    
按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国家应在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的教师应转为公办教师。这对于中国的农村教育,对于那些辛辛苦苦工作却拿很低报酬的民办教师来说本来是个好消息,国家对农村教育和民办教师的关心是深得民心的。为什么会出现今天大量民办教师*告状的事呢?原因很简单,我们的地方政府官员把国家的政策加以曲解利用,国办发[1997]32号文件成了他们生财谋私利的尚方宝剑。那么政府为什么迟迟不解决这些问题呢?一位知情者这样说,地方政府把该给民办教师的指标都卖了钱,钱早已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拿什么解决呢?可怜那些民办教师,不知道他们的*之路要走多久,也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有一个好结果。     
  新华社的一条消息称,中国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始终把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作为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来抓。由于国情所致,中国的民办教师曾是一个不小的数字。80年代以来,经考核,国家将合格民办教师分期分批转为公办教师,对不胜任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则予以辞退。十几年来,中国180万民办教师经考核成为公办教师。预计中国将在本世纪内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到1999年,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决定至2000年安排专项指标,将最后25万名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如今几年时间过去,湖北省民办教师仍在喊冤。    
2007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江夏区、汉南区、新州区四个区、红安县、麻城县的近百名民办教师汇聚湖北省政府门前静坐。要求政府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大约有40人穿上了写有“武汉合格民师 冤”的冤字衣。这些民办老师遭到大量警察的驱赶,警察们对老师拖的拖、拉的拉,想强行将他们赶到湖北省信访局那里去。同时,有3名老师遭到警察抓捕,其中一位是因为用手机拍摄警察的粗暴行为。    
据了解,按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国家应在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的教师应转为公办教师。但是湖北大部分的民办教师被辞退回家,辞退费最多的不过四、五千元,使他们的生活困难。同时在民师转公办教师,存在很多弄虚作假盗卖指标的不公正现象。    
一位参加了静坐的老师说,他们由日开始*,由区到市,再到省,一共*了148 次。陈老师从 1984 年开始当校长,他是拥有3证的合格民办教师。他说被辞退后,这几年的生活非常艰苦,每月只有300元,他有老婆孩子,这就无法生存,他只有去外面打工,今年已60岁的年纪,要打工也不受欢迎,加上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家庭这么困难,所以只有跟他们以死相拼。    
因为多年*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愤怒的湖北潜江、仙桃和沙市等7个县市六千多名民办教师最近联合起草致全国人大、湖北省人大,以及中国领导人胡*和*的公开信,要求罢免省委书记俞正声的职务。    
  湖北省潜江市民办教师黄楚玉今年六十多岁,他原来在左桥小学教书。黄老师告诉记者,他当了26年的民办教师,按照国家政策,符合转为公办教师的条件,结果他不但没有转正,反而被辞退,拖欠的工资也无法讨回。他说:“文件都是一纸空文,没有落实。省里98年出了一个文件说三年之内要转2万个人,我们现在合格的就有六七万个人,但是文件出来后,98年把我们辞退后,全省都停止了,一个都没转。但是象我这个情况,我教了26年书,他差我13600多块钱现在都没给我。”    
湖北有数千名像黄老师这样没有转正反被解雇的民办教师。近日他们联合起草公开信,要求罢免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俞正声的职务。这些民办教师的法律顾问,原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先生说:“这些民办教师都有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他们的教龄都在二三十年以上。根据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的规定他们应该转为公办教师。而现在湖北省不把他们转为公办教师。这些民办教师的养老,医疗没有保障,而且民办教师的工作量比公办教师要大,收入却不到公办教师的1/3或者是1/4。”    
姚立法以前也曾在潜江市一家小学工作。姚立法,大专学历,潜江市实验小学职工。从1987年开始,姚立法开始以普通公民身份,自荐竞选潜江市人大代表职务,在13年四届选举中,历尽曲折,屡败屡战,终在1999年当选为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最早一批自荐竞选成功的人大代表。    
姚立法当选为人大代表前后创下了许多个潜江乃至全省全国第一:第一个公开竞选人大代表这一职务,第一个以由非正式候选人当选为人大代表,第一张市人大会议上的反对票,第一个申请做专职人大代表的人,第一个定期或不定期向选民述职的人大代表。    
姚立法说,很多学校没有给有多年经验的民办教师转正,而是用那些公办教师的名额变相赚钱。    
“湖北省政府下了文件应该把全省转6万个名额,结果一个也没有转。政府在社会上把初中生招到师范学校,有个承诺,就是让他们交学费,在此之外再向学校捐资4万, 毕业以后学校就把他分配去教书,把他转为公办教师。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官员变相出卖名额,还有很多他们的亲戚,关系户,下岗的,失业的,内退的等等都可以 趁机转为公办教师。媒体也好,人大代表也好,民师他们本人也好,都多次投诉,但至今问题都得不到解决。这种情况下,他们联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据姚立法介绍,民办教师维权活动受到潜江市警方的干扰。星期二下午,民办教师到一家打字店打印要求罢免省委书记的公开信时,潜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派车包 围了这家打字店,传唤了打字店员工和老板,没收了打字店的硬盘。一些民办教师还受到被劳教的威胁。    
中国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告诉记者,民办教师的问题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些教了20-30年书的老师,把他们的青春奉献给农村的基础教育事业。他说:“一点点生活费,根本不足以解决他们基本生存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在政府把这些老师辞退以后,实际上是否定了他们一生的工作,也否定它们民办教师的身份,教了一辈子书,最后完全成为了一个农民,当然老是觉得很不公平,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都没有得到落实,所以造成民办教师的问题。”他表示,政府在有关民办教师的问题上态度非常强硬,他还看不到有解决这个问题的迹象。    
  8月15日,近百名湖北省会同县民办教师在北京新华社门前下跪鸣冤。
湖北钟祥的民办教师也组织起来到市政府静坐示威,但钟祥市民办教师的问题最近一年来没有任何进展。据了解,湖北省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每年给各地下达“民转公”指标,其中1998——2000年下达到钟祥市的指标就有1050名。可钟祥市从1997年就停止了“民转公”工作,直到2004年。这一年,钟祥市政府出台了一个[2004]39号文件,落实了名“民转公”指标和2001年的353名“民转公”指标,另外还退养(每月给点生活费)了175名老师。对于剩余的883名老师则全部辞退回家,辞退费最多的不过四、五千元。到现在,钟祥市政府对1998年、1999年、2000年三年的“民转公”指标只字未提。在这被辞退的八百多名民办教师中,绝大部分是合格民师,他(她)们的教龄大多在20年以上,年龄都在45—58岁之间。这些老师被辞退回家以后,生活困难,现在是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鉴于上述情况,钟祥民师多年来一直坚持*,最近的一次发生在日,7名民师代表到湖北省*。张老师说,日那次大*后,有十好几名民师代表被送进了“学习班”,其中,与记者见过面的王老师和他本人被关的时间最长,整整关押了48天。这次采访张老师,记者问他“为什么你和王老师两人关的时间最长?”。张老师说:“政府说你是特务,是间谍,是民运分子,我们和你接触,他们说我们是和你勾结,所以关押我们两人的时间最长”。    
与钟祥一样,湖北潜江的民办教师也遇到类似情况。    
号,经过姚立法先生的介绍,潜江民师代表张老师给记者打来电话,详细地介绍了潜江市民办教师的情况。据张老师说,潜江市在1998年8月,在全湖北省率先将所有的民办教师清退回家,当时共清退民师971名。在这971名民师中,潜江市当局没有安排民转公指标,只是退养了138名老师,其余的全部被辞退回家。被辞退回家的的老师当时除了领取了一点辞退费外,现在没有任何保障。而那批被退养的老师,退养金很低,按教龄长短,每个教师每月只有225元或255元退养费。据张老师说,潜江市只是在1998年以前将一些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最近几年,潜江市一个民办教师都没有转,但却以2.5万元、4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师范生、社会人员出售民转公指标,并将这些人安排进学校上班。    
从2006年7月开始,潜江这971名教师逐渐组织了起来,开始了*维权之路。2006年11月、12月,2007年1月,潜江民师代表先后三次到北京*。现在,许多民师代表处于政府的软禁和监控之中。    
湖北荆门市民办教师的基本情况也大同小异。荆门市东宝区的民师代表杨老师介绍,东宝区现有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一百多人。这批老师是在2002年被辞退回家的,当时荆门政府按28%的比例转了六七十人。到2005年,由于老师们一再*,政府又先后对20名民师进行了退养,每月给他们发一点生活费。不过,杨老师说,在这些被安置的人员中,80%不合法,这里面有许多是教育局干部的亲属,有的人什么证件都没有就转正或退养了。    
按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国家应在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的教师应转为公办教师。这对于中国的农村教育,对于那些辛辛苦苦工作却拿很低报酬的民办教师来说本来是个好消息,国家对农村教育和民办教师的关心是深得民心的。为什么会出现今天大量民办教师*告状的事呢?原因很简单,我们的地方政府官员把国家的政策加以曲解利用,国办发[1997]32号文件成了他们生财谋私利的尚方宝剑。那么政府为什么迟迟不解决这些问题呢?一位知情者这样说,地方政府把该给民办教师的指标都卖了钱,钱早已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拿什么解决呢?可怜那些民办教师,不知道他们的*之路要走多久,也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有一个好结果。     
湖北省民办教师现状调查报告   刘飞跃   民办教师是我国的一个特殊群体,它产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种种原因,当时   农村中小学教师非常缺乏,于是农村中大量文化程度稍高的青年便走进学校,拿起教鞭,成   为了教师即民办教师。民办教师群体在我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在1977年,全国农村   民办教师总量达到491万人,占全国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2%(引自报告文学《中国民办教师》)。大量的民办教师从黑发教到白发,他们的教龄大多在二、三十年以上,可以说他们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农村的教育事业。上世纪末,中国政府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应对“国际挑战”,开始了大规模的清理民办教师。本世纪初,全国各地的民办教师被清退回家,此举被誉为“中国的民办教师从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一、调查的目的、时间和方式   作为湖北省一个民间维权人士,在近年的民间维权工作中,我们多次接触湖北省各地的民办教师,也看到了他们经年累月地*。“人无冤屈不*”,这群头发渐白或已白的人们为什么选择走上这条艰难的不归路?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遭遇和不平事?对于他们的诉求,政府认真倾听了码?政府又是在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国家的一个公民,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有义务为民办教师问题的解决做点事。   这次对湖北省各地的民师的调查于日,结束于2007年5月底。   在这期间,我们先后调查了湖北,开始省十六个市县区民办教师的情况,它们分别是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汉南区、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市荆州区、潜江市、天门市、荆门市东宝区、钟祥市、京山县、广水市、随州市。这次调查,我们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到各地实地走访民师代表、电话传真等调查的方式。在这期间,我们收集到了大量有关民师的文件、情况介绍和法律政策资料。在走访各地民师时,除了会见各地民师代表外,我们还深入到一些民办教师家中进行了调查。   二、无法忽视的湖北民办教师群体   这次,我们调查了湖北省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并对各个县市区现有的民办教师的数量进行了统计,相关统计数据如下表。   地区   被辞退民师数   被退养民师数   合计   淞滋市   980人   80人   1060人   公安县   1300人左右   174人   1474人   武汉市黄陂市   34人   295人   329人   武汉市新洲区   不详   
  200多人   200多人   武汉市江夏区   14人   89人   103人   武汉市汉南区   不详   48人   48人   潜江市   833人   138人   971人   钟祥市   883人   175人   1058人   荆州区   240人   80人   320人   沙市区   200人   不详   200人   天门市   500多人   110人   610多人   京山县   400多人   40-50人   450人左右   石首市   不详   44人   44人   荆门市   100多人   20人   120人   广水市   1400人   70人   1470人   随州市   1200人   323人   1523人   
  从这个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湖北省民师问题根本没有解决,现有民师人数在一千名左右的就有淞滋、公安、潜江、钟祥、广水、随州六个县市区。这次调查,我们只联系到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其实,存在民师问题的,远不止这十六个地区。据有的民师代表讲,每当他们到湖北省教育厅等部门去*时,经常能碰到湖北省其它地区的民师来访,许多人不是在这十六个地区名单中。   从上面的调查来看,湖北省现有民师很多,他们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样一个群体的存   在,只能说明民师问题的严重性,面对这个问题,政府能视而不见吗?   三、“廉价”的民办教师   民师的“廉价”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们在几十年的农村教育过程中,每个月只有几十   元甚至更低的工资。没想到的是,民师的“廉价”一直延续到他们离开讲台被清退回家。   前面我们统计的民办教师主要包括被辞退民师和被退养的民师。所谓被辞退民师,是指   被清退回家后,与教育领域不再有任何联系,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只是当初在   被辞退回家时,领取了一点点所谓的补偿费。   被退养的民师,主要是指年龄大,教龄长的那批教师。他们被清退后,每个月有一点退   养费。   通过调查,我们得知,广水市的退养教师一直到现在每月的退养费仍是140-160元,广水市老师们说这简直是“侮辱人”,不把从教几十年的老师当人看待。随州市退养教师每月的退养费是218元。武汉市的退养教师按30年以上教龄、25年以上教龄、20年以上教龄分别领取每月300元、310元、320元的退养费。这次我们调查的退养费最高的是公安县和钟祥市,分别是每月450元和每月495元,也就是说,现在我们了解到的最高的退养费每个月也没超过五百元。实际上,这两个县市退养费的标准刚开始也只有每个月一百多元,后经老师们一再“闹”后,才涨到这个标准。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这点退养费显然仍然无法维持老师们的一个基本生活。   在辞退费这一块,各地的随意性也很大,总体标准偏低。随州市当年是按每年218元,   然后乘以教龄年数得出辞退金。按这个标准,当时大多数老师的辞退金是四、五千元。随州   民师对他们的辞退费作过一个计算,大家以前每工作一天,辞退时算了六角钱。钟祥市的民   师辞退费标准和随州的差不多,也是每个人大约领了四、五千元。公安县当时是按每年400   元计算的辞退费,武汉市几个区的民师当年最高的每人领取到了上万元的辞退费。   四、权利操弄下的“民转公”   所谓民转公,是指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民师转为公办教师后,意味着民师成了国家正式的教师,享有国家的教师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也就是吃皇粮了,同时还享有养老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单从工资数量来说,一个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工资总额将提高五、六倍甚至更高。很显然,民转公对一个民师来说是何等的重要。许多老师告诉我们,他们苦熬几十年,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实现民转公。   对于民师问题,国家要求在2000年前彻底解决。所谓解决,现在看来就是让民师们退出历史舞台。要解决民师问题,就有一个对现有的民师的安排的问题,国家当时安排民师的主要的途径就是将合格民师转为公办教师(简称民转公)。湖北省和全国各地区一样,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了大规模民转公工作。大约从1995年开始,湖北省每年给各县市下达民
  转公指标。如鄂政发[1998]20号规定:1997年,全湖北省的民转公指标是15000名,1998年到2000年全省每年安排民转公指标20000人左右。   从上面情况来看,国家对“民转公”工作下发了文件,又有具体的指标分配到各县市。按道理说,民转公工作理应顺利开展,然而现实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善良本分的民师们期待民转公的愿望一次次落空,并最终梦幻破灭。   1、“脆弱”的民转公   从这次调查来看,民转公工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没得到很好的执行,地方政府想转就转,想停就停,想转多少人就转多少人,什么政策、什么指标似乎只是一个摆设,民转公工作在“绝对权利”面前太脆弱了。   比如,湖北省随州市,三年,湖北省下达到随州市民转公的指标每年是500名,三年就是一千五百名。可这三年,随州市政府将民转公的工作完全停止,理由是这三年“随州市连续三年遭受百年未遇的旱灾”。   在钟祥市,1998年-2000年下达到该市的民转公指标有1050名,可钟祥市从1997年   就停止了“民转公”工作,直到2004年。   潜江市在1998年8月在各省率先将所有民师清退,当时只安排了138名老师退养。   在有的年份,虽然民转公工作没有停止,但转的人数大打折扣。   2002年,淞滋市最后一次进行民转公工作,当时合格民师还有一千多人,但安排的   民转公指标只有150名;2003年,公安县“一刀切”清退民师时,公安县还有合格民师一   千三、四百人,但当时民转公的指标是160名。   2001年,武汉市政府为江夏区下达了242名民转公指标,可江夏区政府只转了139名。   2、指标变商品,政府借机敛财   这次调查,几乎每个县市区的民师们都反映政府有将“民转公”指标卖掉,借机敛财的现象。尽管许多地方政府否认这个事,但有的已是铁证如山。民转公指标变成商品,让我们感叹“世上竟有这样的事”,正是大量的民转公指标被明码标价,才造成今日众多民师被辞退,形成现在的民师问题。   2001年11月,新华社“新华视点”发表文章,披露新洲区当局公开买卖教师岗位,导致将毕生精力投入农村基层教育的民师们失去民转公的机会,该报告痛批新洲区当局操弄“花钱就可上讲台”的行为。该报道指出,新洲区政府在普九期间,按农业户口每人2.8万元,非农业户口每人2.5万元,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从而牟利一千二百多万元。   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在给上级政府的一封回复中写道:“1995年,   根据黄陂县人民政府的[1995]第7号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县从代理教师和待业教师子   女中招收了495名合同制工人,并每人收取安置补偿费2万元”。当时作出这一决策的依据   主要有:一是黄陂“普九”验收在即,而全县中小学教师缺编1805人:二是迁建黄陂一中   急需筹措经费。   在潜江,民师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政府以“2.5万元、4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师范生、社   会人员出售民转公指标”。   在随州,民师们指责当年随州师范生以每人三万元的价格,获取了包分配进入学校工作的机会,这些师范生占用了民转公的指标。   在淞滋,民师们了解到情况是政府按1000元/年(购买到退休年龄)的标准价格将民   转公指标卖给了许多干部的家属和子女。   在荆州市沙市区,老师代表介绍,当地倒卖民转公指标的价格是6万元/个。   3、私招乱转,任人唯亲   钟祥市滥招乱转典型人例表   所在乡镇   
背景及说明
  李媛媛
原市教育局局长李尚学侄女   余霞 女 1999年 原市教育局局长李尚学姨侄   蒋清秀 女 2000年 原该镇教育组长杨帮河妻子
文盲   蒋清梅 女 1997年 原该镇教育组长杨帮河妻妹   杜凡 男 1998年 原该镇教育组长杨帮河外甥
半文盲   蔡丽娥 女 1998年 原镇委书记龚生雄家庭保姆
杨玉 女 1998年 原长寿一中校长尚家爽妻子   狄启华 男 1997年 因贪污被处分的村干部
90年任教   连春燕 女 1995年 原该镇镇长的女儿   周金凤 女 1995年 原该镇镇田治武家庭保姆
文盲   江燕华 女 1998年 原该镇党委书记李永权保姆
  蔡秀芹 女 1996年 原该镇副镇长吕家秀弟妹   郭三福 男 1997年 市教育局教科长郭三国弟弟   王兴梅 女 1996年原双河镇党委书记龚生雄保姆
半文盲  尚晓玲 女 1998年 原长寿一中校长尚家爽女儿
  在钟样市,民师代表搜集到了一份详细的私招乱转典型人名单,在这份名单中,有详   细的滥招乱转人员的姓名、性别、转招时间、背景及说明、特注等内容。钟祥民师写道:“钟   祥市有些领导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从未上过一天讲台的人都   转为公办教师。据初步统计,钟祥市滥招乱转竟达千人之多”。其实,这样的批评,我们在   这次调查的十几个县市区,都听到过。   2004年,广水市民师在一次*时,广水教育局局长对*老师说:“干部们每人分   一、二个民转公指标并不过分”。听到这句话,在场的广水民师们大为意外,他们说,这不   是赤裸裸地搞特权吗?   从上面几个方面我们可看出,正是在绝对权力的操弄、蹂躏下,民转公工作背离了它的   初衷,变成了谋取私利、敛取钱财的工具。对这一点无论怎样指责,都不过分。   五、登上另一个历史舞台的民办教师   当湖北省各地的民办教师们梦断“民转公”时,当他们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时,当他   们从教书育人这个舞台退出后,他们就登*维权这个新的历史舞台。   从本世纪初到现在,湖北各地民师的*活动此起彼伏,一直没断过,从个人的零星   *,到成百成千的群体*,规模越来越大。民师*一般是少数民师代表经常找政府,   过一段时间,见问题没解决,便来一次大规模的群体*,这种交替几乎成了常态。其历时   之长,涉及人数之多,波及地域之广,在当前的社会是少见的。   日,一千多名随州民办教师到随州市政府门前请愿静坐。据随州民师   代表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6年4月,随州民师到北京*超过十次,到武汉*十五次之多,到随州市政府*更是“家常便饭”。其中,2004年正月二十,44名随州民师带上棉被进京*。随州民师最近的一次*发生在日。   在潜江,2006年11月、12月、2007年1月,民师代表最近己连续三次赴京*。   现在,民师们的*维权,已由各地区单独的行动,发展成为各地联合*。最近的   一次发生在日,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市荆州区、淞滋市、公安县、石首市   几十名民师代表联合赴京*。而在此前,武汉市各区、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市民师也多   次联合到湖北省*。如果有人能把湖北省各县市区的民办教师*维权的次数统计出来的   话,相信一定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面对民师们的和平*诉求,名地还采取了办学习班、包干、跟踪监视等诸多严重践踏法律、侵犯人权的行为。2006年7月,钟祥民师集体*后,十几位民师被关进党校的所谓“学习班”。其中,王道清、张冲圣两位主要民师代表“学习”的时间最长,整整被关了四十八天。各地民师代表都说政府安排专人对他们实行包干,监视他们的行动。广水市民师拿到了这方面的证据,在他们提供的一份名为广水市“吴店镇辞退民师包保责任人一览表”中,我们看到,对每一名民师,广水市政府分别安排了镇“政府”、“村干部”、“原学校”三级机构的人员进行包干监控。   
  为了阻止民师们的*维权,各地政府除了采取推、拖、骗、哄等惯用手段外,还不惜使用专政和暴力手段。在我们调查的各个县市,很多县市有*民师代表遭拘留的案例。   对于民师们到北京*,政府打压尤其显得毫不手软。在湖北省广水市,先后遭拘留的民师   代表有;汪国保、黄明信、李翊斌、朱佑密、徐维新、胡高银等人;在随州市,民师代表张   明国于2003年被劳教一年,随州民师代表许培发也在2006年8月被拘留七天。2006年   12月,荆州市一位姓马的民师代表从北京*回来后,被关押了一个星期。   关于软禁民师,更是司空见惯。有一年,国家普九验收团要到京山市检查,结果几名民   师代表被带出“旅游”了一番,另外还有几名民师代表被关在京山宾馆里直到检查团离开。   2005年10月,钟祥民师北京*被截回来后,*民师何传文被带到深山老林里“软禁”   起来。   六、有关民师问题的法律政策的演变   关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集中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最主要的一个文件是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这个文件规定对解决民办教师坚持“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关”是指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招”是指扩大师范学校定向招收民办教师的数量。对广大湖北民师影响最大的是“转”、“辞”、“退”三个字。该文件对“转”的规定是“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对“辞”的规定是“坚决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对“退”的规定是“改进民办教师离岗退养办法,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   这里面有一个词“合格教师”。国办发[1997]32号文对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解释是:   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   教师。湖北省鄂政发[1998]20号文关于合格教师的解释是:日前担任教师   工作,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   案的民办教师。   我们这次调查的十六个县市区的民办教师,都属于上述规定的合格民师。   1998年4月,湖北省出台了鄂政发[1998]20文,该文基本上沿袭了国办发[1997]32号   文的精神,该文件规定:“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从这两个文件中可以看出,当时中央和湖北省主要的精神和原则,对合格民师还是主张   尽量转为公办教师,即解决民师问题以民转公为主。中央给湖北省下达民转公指标,湖北省   给各地方县市区下达民转公指标,就证明了这一点,事实上,如果当时各地不折不扣地落实   了这些指标,今天也就不存在民师这个问题了。   到了2001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通知,即:鄂办发[2001]14号文。该文件:基本政策的第一条规定:“将合格民办教师中的优秀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这一规定和国办发[1997]32号文、鄂政发[1998]20号文的相关规定只有几字之差,但其原则和宗旨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为它是要求将合格教师中的优秀教师转为公办教师,那么所谓的合格教师中的非优秀教师就不再转了,这实际上标志着湖北省解决民师问题由以“民转公”为主,演变为以“辞退”为主。14号文件还规定一次性、完全清退全省所有民办教师,但它当时给出的全省民转公指标却只有2万人左右,这一点充分证明了上述判断。   同时,14号文还对退养教师的批准条件定得很高,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教龄满20年的合格教师才能实行离岗退养”。这样一个规定,就将大多数民师挡在退养之外。对退养金的标准,该文件规定按教龄30年以上、25年以上、25年以下,分别按办理退养手续时实际月工资的100%、90%、80%发放。而当时,湖北省各地民师的月工资实际只有—、二百元。这个规定与国家教委[1996]89号文又相违背,8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应尽可能做到与同职务(条件)退休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当年湖北省退休公办教师的月工资都在千元以上。   2001年以后,各地解决民师问题,主要就依据的是这个鄂办发[2001]14号文,最终的结果是大批民师被辞退回家成为农民,少数被退养的民师退养金极低。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鄂办发[2001]14号文被民师们称为“非法文件”。   七、民师问题谁之过?   现在,民师问题已成为了湖北省各地方政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成了影响各地“和谐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地政府花在防范、监控、阻止民师群体上的钱不是一个小数。   民师问题形成今天这个局面,谁该买单呢?   是民办教师们自己吗?我想,民师们*,是在他们确实感到有冤屈,个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犯,生存无着的情况下发生的。他们的*,都是采取的和平、理性、合法的方式方法,这样的维权行动何过之有?问题首先出在地方政府,面对中央的文件和湖北省分配下来的民转公指标,我们看到各地普遍出现了随意停止民转公工作、倒卖民转公指标、私招乱转、任人唯亲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当然最大的受害者是广大的民办教师。他(她)们虽然处在社会的底层,他(她)们虽然无权无势,处于弱势地位,但人性中的不屈和抗争本性,促使他们义无反顾地走上了维权之路。而对民师们的诉求和行动,各地政府不仅不纠正自身的错误,继续对民师推、拖、欺、哄、骗,而且还不惜调动各种专政力量对民师进行打压,实属错上加错,无法无天。对民师问题,国务院出台了三十二号文,但该文件规定“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行地方责任制”,这样就把问题推给了地方,中央也就不用为民师花钱买单了。当各地解决民师问题,违反中央文件精神,胡作非为时,我们似乎没看到中央政府很好地履行监管责任。据了解,民师*,全国不止湖北省,民师问题已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当民师们满怀希望*到北京时,似乎中央没有人给他们一个说法。现在,许多地方政府不肯解决民师问题,一个最大的理由是“解决民师问题中央没有新文件”,这句话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对于民师问题,我们确实没看到中央再出台新文件,似乎也没看到中央重新重视这个问题的迹象。前面我们分析了鄂办发[2001]14号文件,我们认为湖北民师对这个文件的分析和判断 是有道理的。这个文件的出台,实际上标志着湖北解决民师问题由以“民转公’’为主转向以“辞退”为主。同时,该文件强行用“一刀切”的运动式的方式将全省民师一次性清退,不显得过
  激了一点吗?不显得粗暴了一点吗?省里这样做,地方上当然更有持无恐了。面对各   地解决民师问题出现的种种不法现象,湖北省政府不仅没有制止,甚至还支持。如随州市   1996——1998年三、四年停止民转公工作,我们看随州政府的相关文件得知,随州的这个   做法是报省里批准了的。这不涉嫌“包庇和纵容”吗?面对民师这个已经形成的问题,面对   民师们无数次地*到省里,我们也没看到湖北省当局有重视解决的迹象,更没有看到出台   相关的新文件。   八、民师问题带给我们的思考   民师问题应该说令人思考的地方很多,不过经常听老师们说这样的话很有感触,“我们教了几十年,现在老了被一脚踢开,我们就是觉得不公平”。这样的话,老师们表达出了要求受到尊重,要求得到公正,要求享有基本生存权等朴素的愿望,但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在制定出台相关民师的文件政策时,在实际操作解决各种民师问题时,在面对民师们的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生活处境时,在对待老师们的切实感受时,他们显得冷漠无情和无动于衷,他们一如既往地歧视民办教师。我想,冷漠和歧视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尊重人权和尊重法律的意识的极度欠缺。这一点在这次民师调查中得到了证明,荆州市沙市区的民师代表朱老师对我们说,他所在乡的一位乡长曾对他说:“什么这文件那文件,我只知道乡的文件:就是最大的文什”;“什么这法那法,我们说的话就是最大的法”;“真有法的话,我早就坐牢去了”。   面对这样的领导,我们只能说民师问题没有搞成比现在还糟,已经是幸运了。   在民师们多年的*维权过程中,他们找过人大,找过国内媒体,走过司法途径,但都   无果而终。无数次的失败,民师们逐渐感觉到,“上下都是通的”、“民与官斗自古都难得很”。   我们也认为,面对“绝对权力”,出现民师这样的悲剧并不奇怪。   2001年以后,湖北各地区的民办教师被清退了,政府以为在给了他们一点钱后,问题   就解决了。现在看来政府低估了人们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低估了人性中的抗争精神,因为民   师们已登*维权这个新的历史舞台,在完成历史使命之前,在没有追求到公正以前,他们誓言决不放弃  
   【便民措施】
中央将向进京上访大省派接访组
初访问题60天内解决    问:《意见》在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如:    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并对外公告,就地就近受理督办依照信访条例和司法程序,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    省、市、县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确保每周有一天安排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定期接访的时间、地点要及时公示。    上级政法机关要坚持开展带案下访,到下级、到基层直接解决信访问题。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组织政法机关开展联合接访,共同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    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政法机关信访专网受理群众信访,及时回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减轻当事人负担。  
  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啊
  悲哀啊
  阳光2009315的调查论坛,说的都是我们可怜民师想说的话。通过学习鄂教师【2009】11号文件,民师们提出许多疑问,钟祥政府,教育局已经答应十月十九日给钟祥民师代表答复。我们在静侯佳音!不知道有没有希望?????
  上面给的政策就看下面怎么执行了
  我的 帖子怎么被删了啊
  太强了,不回对不起楼主啊
  阳光2009315的论坛,讲得非常好!他以民办教师的现状事实为依据,以中央政策为准绳,揭露了坑民师,害民师的是湖北省委和地方政府。  
民师有功!民师有冤!强烈要求政府还我们一个公道!  
  转抄:关于民办教师及代课人员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国家信访局民办教师及代课人员信访问题调研组  
解决问题的建议:  将民办教师问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考虑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对没有得到经济补偿的被清退民办教师和生活确实有困难的,通过优先纳入城乡低保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渠道予以帮扶解决。对退养民办教师待遇同步增长,妥善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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