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专利保护范围的范围?,有谁体验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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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
14:08来源:科易网
摘要: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权利划分和利益平衡。保护范围过大,意味着独占范围过大,从而导致社会公众利益受损;保护范围过小,则专利权人的发明热情将受挫。下面科易小编将为大家从专利诉讼中分析如何准确划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从理论上对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理论上有周边限定和中心限定等不同解释方法。根据我国专利法,目前我们采用的是折衷的办法,即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 及附图用于对权利要求书进行解释。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用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书进行解释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这里不仅包括权利要求的技术目的、技术 手段以及所达到的技术效果进行界定,消除模糊认识,同时还包括对等同技术特征的解释,专利法规定其保护范围还应当包括普通技术人员仔细阅读说明书后自然而然地想到的技术特征,这就是等同特征的概念。
  二、从专利保护类型上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我国专利法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采用的是折衷原则。我国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我国对此也规定了不同的保护范围。
  A、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也就是说我国专利法对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而不是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者措辞来确定范围。有时,为了弄清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可以参考说明书以及附图,以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发明作用和采取的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的含义等。
  B、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即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限于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按照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结合审查指南,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另外,科易小编提醒,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必须注意如下注意事项:
  1、提取和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如前所述,必要技术特征是指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目的和效果的全部必要条件,其总和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对于方法专利而言,是步骤和条件;对于产品专利,是其组成部分及其空间位置、连接装配的关系。确定的必要技术特征越多,越具体,保护范围越小,反之,则越大。因此,在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往往尽可能地将其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解释得越少越好,越抽象越好,而被告则尽其所能地将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个数解释得越多越 好,技术特征越具体越好。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结构,全面分析,准确确定必要技术特征的数量及内容。
  2、对必要技术特征进行正确解释,确定其准确的技术含义。
  从权利要求中提取的技术特征,其技术含义有时是不确定的,还应当对其进行科学的解释,否则,仍然无法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为如何解释技术特征制订了一个科学完整的规则,对我们专利审判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某些技术特征,根据单一的解释方法,是不能确定其准确含义的,我们要根据说明书的文字、附图,并还要结合其他多种解释方法,才能确定其含义。比 如,上述 &竹片竹丝席&案件中&衬&字的技术含义。被告认为,被控产品的是用胶水粘在竹片竹丝上的,与&衬&的技术含义不同。说明书文字未给出衬这一技术手段的解释;附图上,竹片竹丝与布之间保留有齐整的较大空隙,显然二者不是粘接关系;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衬&作为动词,其意思为在里面或下面托上一层; &托&不具有粘接的含义,二者的连接不是固定连接。常用词有&衬布&,指缝制服装时垫在衣领、两肩等部分的布,与被衬物之间不是固定关系,可作相对位移。 综合认定,&衬&不具有固定连接含义,特别是粘接的含义。
  3、贯彻全面覆盖、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排除适用多余指定原则。
  (1)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提取完成,即可对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进行侵权比对,并应贯彻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禁 止反悔原则。其中,全面覆盖原则是侵权判定中的基本原则。被控产品或方法,如果包含了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则构成侵权。
  (2)排除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多余指定原则是指当专利独立权利要求记载了与完成发明创造目的无关的附加技术特征时,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未 包含该项附加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附加的特征指定为多余特征,而予以忽略。在大量案件中,专利主题名称中所包含技术特征甚至未被指定为多余,就被认为与专利保护范围无关,而直接忽略。对这项原则,学界长期颇多异议。
  ()小编认为,方案通过专利授权而公开,其他人可以通过查阅专利文件,掌握他人的技术内容,明晰了他人的权利边界,从而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及 侵权;而后如果发生侵权诉讼,法官轻率地否定已经公开的专利某个技术特征,等于扩大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否定了公众对政府授权文件的信赖,对社会公众是不公 平的。在我国,实施专利制度已近30年,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质量都有大幅提高,且应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质量。故虽然最高法院的相关意见中的用 词仍有含糊,但我们在今后的专利审判中不应含糊,应当明确排除这一原则的适用,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主题名称、共有特征和区别特征全部纳入比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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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申请专利到底有什么用,有必要去申请吗?
随着全球市场竞争越演越烈,专利信息的利用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金钥匙,想要全面掌握专利信息,必须熟练运用专利检索的各种手段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一、什么是专利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某项专利申请或者授权专利在某一国家的权利类型、权利维持、权利范围、权利归属等状态,这些状态将直接影响专利权的存在于否,以及专利权范围的大小。专利法律状态从时间和空间上考虑一般包括地域、时间、权属和保护范围四个方面。
其中地域性主要指:某项专利技术主要在哪些国家申请了专利,在哪些国家,没有申请专利,以后还可能在哪些国家进行专利保护。从时间上面考虑是指:某项技术在该国家保护期限如何,是否已经进入保护期,剩余保护时间还有多久。而专利权利的权属问题主要指:某项技术的专利权利是否发生过转移,现在的专利权人到底都有谁,到底谁是该项专利的实际拥有者。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指:专利授权后是否有后续的程序,专利保护范围是否有所变化。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是指对某一项专利或者专利申请当前所处的法律状态进行的检索,其目的是了解专利申请授权与否,授权后的专利是否有效,专利权人是否变更,以及与专利法律状态相关的其他信息如何。
常见的法律状态检索类型主要包括:专利权利有效性,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专利申请尚未授权,专利申请撤回或者视为撤回,专利申请被驳回,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及专利权转移等。
其中,专利有效性是指专利在检索日及检索日以前,获得专利权,并且仍处于有效的专利。要使专利维持有效专利,该专利不仅要处于法定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还需要按照规定按时缴纳年费。
专利有效期期届满指的是专利在检索日或者检索日以前,被检索的专利已经获得专利权,但是在检索日或者检索日以前专利权的有效期已经超过专利法所规定的期限。
专利申请尚未授权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当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尚未公布或者已经公布但尚未授予专利权,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专利申请撤回或被视为撤回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被申请人主动撤回或者被专利机构判定为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被驳回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判定机构驳回。
专利权终止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专利已经获得专利权,但是由于其未缴纳专利年费而在专利权有效期尚未届满提前无效。
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日前,被检索的专利曾获得专利权,但是由于无效宣告理由成立,专利权被专利机构判定为无效。
专利权利转移是指:在检索当日或者检索日前,被检索专利或者专利申请发生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变更。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应用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产品出口、专利预警、侵权诉讼、市场监管以及审查意见参照等。
一、 侵权检索概述
侵权检索包括防止侵权检索和被动侵权检索。防止侵权检索是指为了避免发生专利纠纷而主动对某一新技术、新产品进行专利检索,其目的是要找出可能受到其侵害的专利;被动侵权检索则是指被别人指控侵权时进行的专利检索,其目的是要找出对受到侵害的专利提无效诉讼的依据。
二、侵权检索
1、检索文献类型
从检索文献类型上看。防止侵权检索的文献类型包括世界各国和知识产权组织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就检索工具的出版形式而言,包括:各专利组织和各国专利局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和索引、各专利组织和各国专利局顶起出版的专利公报和索引、各专利组织和各国专利局网站上的数据库、商业化综合性专利数据库(包括光盘版、网络版和联机版)。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专利的综合性专利索引工具,主要依靠世界各国专利局建立的本国互联网数据库和出版的外观公报。
被动侵权检索的文献类型包括各种出版物。专利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者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载体,并且应当表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符合上述含义的出版物可以是各种印刷的、打字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杂志、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产品样本、产品目录、广告宣传册等,也可以是用电、光、磁、照相等方法制成的视听资料,例如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录像带、磁带、唱片、光盘等,还可以是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数据库形式存在的文件等。对于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行”等字样的出版物,确系在特定范围内发行并要求保密的,不属于公开出版物。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
2、检索结果表达
在检索结果表达方面防止侵权检索和被动侵权检索也有所差异。防止侵权检索在检索文献中找出与检索技术主题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列出其专利文献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标题、摘要、申请号、专利号、公开日、专利权人、以及保护期限。而被动侵权检索,检索结果要列出对比文件,来判断专利或者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或者创造性。
3、侵权判定
从侵权判定方面来说。防止侵权检索是将侵权产品或者技术要点(方案)与检索到的风险专利进行分析对比,根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对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进行提示。对于产品确定可能侵权的专利文献,需要进一步对专利文献法律状态进行检索。而被动侵权检索主要是看专利文献是否有效,专利权是否终止,专利权是否在有效的保护地范围。对于法律状态有效的专利,应该判断是否存在无效宣告的理由。如果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无效理由,应当看下有没有影响侵权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文献而给出其是否具有专利性的判断意见。
防止侵权检索是指在一项新的工业生产活动(新产品的生产、销售、新技术的应用等)开始之前,为防止该项新的生产活动侵犯别人的专利权,以免发生专利纠纷,而进行的专利信息检索。在产品上市或出口前,企业需要查找目标市场存在的潜在侵权风险,并分析这些专利的侵权状况,对高风险专利提出规避策略。
被动侵权检索是企业被控侵权或指控他人侵权时,确定侵权是否成立以及侵权范围,根据分析结果建议客户采取相应措施。
4、侵权检索步骤
(1)防侵权检索
最大范围内的技术主题检索
检索出该技术主题所有相关的专利(以查全为准)。
主要的检索方法有:主题词/分类号、专利相关人(申请人/发明人)、日期、特定专利号码检索等。
对比权利要求的人工筛查
按照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标准,找出相似或者相近的专利。
高关联专利进行侵权分析
对于有侵权风险的专利要进行同族专利检索,以便找出相似或者相近专利的同族专利。
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状态检索,确定相似或者相近专利及其同族专利的法律状态。
通过引证检索,扩展检索范围,明确专利的法律状态。
对于法律状态目前处于有效状态的高风险专利进行侵权分析。
给出专利申请方案
(2)被动侵权检索
确定是否为授权专利或有效专利,如果未授权或已经失效,则终止检索,否则进入下一步工作
分析是否属于侵权,阅读检索到的专利说明书的权利要求,与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属于侵权。如果不侵权,终止检索,否则进入下一步工作
为无效诉讼的提出而进行检索,具体检索方法与新颖性、专利性检索相同。
技术主题检索
专利技术主题一般指:相同技术属性的一个以上的技术方案集合。相同技术属性可指某一相同特定技术领域,也可以指某一相同特定技术领域内相同特定技术范围。这里所说的每一个技术主题可包含一项以上技术方案。
在企业科技创新之前,要对所要研发的课题进行技术主题检索,将所涉及技术主题的相关技术文献以及专利数据全部检索出来。具体检索过程为:分析检索方案→提取检索要素→找出检索要素表达→选择检索系统→组织检索提问式→检索结果优化→技术方案评价。
同族专利检索
一、什么是同族专利
人们把至少一个优先权相同的、在不同国家或国际专利组织多次申请、多次公布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称为专利族(
Patent Family )。同一专利族中的每件专利文献被称为专利族成员( Patent Family
Members),同一专利族中的专利文献之间互为同族专利。
二、同族专利的类型
同族专利的类型主要包括:简单专利族、复杂专利族、
扩展专利族、本国专利族、内部专利族、人工专利族。
简单专利族:同一专利族中的所有专利族成员共同拥有一个或共同拥有几个优先权,这样的专利族为简单专利族。
复杂专利族:同一专利族中的所有专利族成员至少以一个共同的专利申请为优先权,这样的专利族为复杂专利族。
扩展专利族:在同一个专利族中,每个专利族成员与该组中的至少一个其他专利族成员至少共同以一个专利申请为优先权,他们所构成的专利族为扩展专利族。
本国专利族:同一专利族中,每个专利族成员均为同一工业产权的专利文献,这些专利文献属于同一原始申请的增补专利,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分案申请等,但不包括同一专利申请在不同审批阶段出版的专利文献。
内部同族专利:由一个工业产权局在不同审批程序中对同一原始申请出版的一组专利文献所构成的专利族。
人工专利族:也称智能专利族、非常规专利族,即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通过人为归类组成的由不同工业产权局出版的专利文献构成的专利族,但实际上在这些专利文献之间没有任何优先权联系。这样的专利族称为人工专利族。
三、什么是同族专利检索
同族专利检索是指对与被检索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具有共同优先权的其它专利或专利申请及其公布情况进行的检索,该检索的目的是找出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同族专利文献。一般同族专利检索是指简单同族专利检索。
一般有专利检索网站都有“优先权”检索入口,通过“优先权”检索可以找到同族专利。目前支持同族专利检索的网站有:欧洲专利局网站、印度专利局网站、德国专利商标局网站和德温特公司DWPI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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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来源:汇桔网&&& 14:29:32&&&点击:
导读:&专利保护范围有那些?这个问题是每一个专利权人关注的问题,本文综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司法实践来叙述专利保护范围有那些。希望予读者帮助。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那么专利权人要维权就必须你的专利保护范围,下面我们来叙述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发明或者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关于解释权是利采用专家咨询意见、技术鉴定为参考,最后解释权决定权在法官。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权利要求中以文字限定的技术特征构成的技术方案来确定,而专利保护范围是以权力要求保护范围为标准,通过一定修正之后确定的,修正的方式有两种:
1是用说明书、附图来解释权利要求,以专利权人对自己发明创作的具体说明为依据进行修正。
2是采用在司法已经确立的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和多余指正原则进行修正。
由此可知,在司法实践中,专利保护范围,有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决定,而不是完全取决与权利要求的文字。
二、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外观设计的保护的范围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
不得列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物品:建筑物、桥梁;无固定形状的物质;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的;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把自然物作为外观设计的主体;纯属美术范围的作品;极容易进行的创作;模仿有名的著作、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国徽、过期、商标;文字及数字等等。
综合以上保护范围的叙述,可以看出专利文件即使文件,又是法律文件,在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上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在专利申请时,专利文件的填写要谨慎对待。
另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1、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qu;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2、实用新型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可以自己申请或者找代理事务所申请。 在我国,专利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2、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
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3、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56条第1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0条第l款的规定,在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即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根本依据是权利要求书,并且是权利要求书的整体、实质内容,而非个别的文字或措辞。如果一项技术构思并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即使在说明书、附图中体现仍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见,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即可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权利要求书是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说明书、附图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是居于从属地位。
(2)作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认定依据,清楚、准确地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必须的。要对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作出清楚、准确的解释,明确该发明创造的目的、效果,需要参考说明书和附图。说明书和附图具有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法定功能。
(3)在认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为了明确某一技术术语的含义还可以参考专利申请过程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申请人之间的往来信件和文件。当然,这些信件和文件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但在这些信件和文件中专利权人表示认可、承诺或放弃的东西,专利权人以后是不能反悔的,这就是所说的“禁止反悔原则”。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以,其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即使尺寸上存在细微差别也并不妨碍权利认定。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在授予专利权时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的外观设计,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需要注意的事项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递交或寄交给专利局受理处或上述任何一个专利局代办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均应一式两份,手续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3)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最好不要通过快递公司递交,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申请文件,以专利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与专利事务所解除代理关系,应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申请专利的优势有哪些
(1)专利法规定对专利保护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因此,企业的发明创造要先申请专利。
(2)有时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不在专利保护,而是为了广告宣传,例如,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产品,我厂首创”以起促销作用。还有人申请专利是为了转让技术,专利文献就成了其最好的技术转让广告。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行业资料、生活休闲娱乐、应用写作文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与申请的优势70等内容。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一)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对象 1、发明...19、专利申请档案和专利复审、撤销、无效档案,在解释专利保护范围时,可以 用于...  7. 企业申请专利的好处: ⊙抢占先机(先申请原则) ⊙广告效应(提高企业形象,...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还会影响到以后专利保护范围的大 小, 而这一点只有在专利权人...  缺点: 1.软件的开发者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材料就必须公科德咨询 软件专利保护的优缺点 软件专利保护主要保护技术方案,即它需要产生一定的技术效 果。 优点: 专利...  例如在权利要求书、 专利公报及专利登记簿等专利文献中记载的与权利保护范围和...这里所谓的国家优势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企业或个 人专利申请人会更多地选择在本...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析专利申请重要的是做好充实的准备工作,这是行内外公认的定律。 但是超凡认为专利申请更为重要的是在专利申请后能够明确各项专 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文献的优势和局限性许俊浩_小学作文_小学教育_教育专区。专利文献的优势和...专利文献的法律信息见之于权利要求 书、' 专利公报中记载的与权利保护范围和权利...  专利文献的优势和局限性许俊浩_小学作文_小学教育_教育专区。专利文献的优势和...专利文献的法律信息见之于权利要求 书、' 专利公报中记载的与权利保护范围和权利...  专利申请策略与规划前言 一般企业经营多著重于提高营运绩效与竞争优势, 但在执行...申请前应思考之问题 1. 是否为专利保护的对象及范围?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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