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第一批成都公租房2016第一批面积大小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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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15年(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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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有效性
按照《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保证我县2015年第二批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确保本次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时间及地点
1、摇号分房时间:2015年9月21日、22日(每天9时&18时);摇号地点:县体育场。
2、入住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安排;办理地点:房管所。
二、本次拟分配的公租房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为宁馨花园和惠民家园两个小区的部分公租房。
1、宁馨花园公租房21栋1290套,分别为:1#楼两个单元一梯四户共48套、2#楼两个单元一梯三户共36套、3#楼两个单元一梯三户共36套、4#楼两个单元一梯三户共36套、5#楼两个单元一梯三户共36套、6#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7#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8#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9#楼五个单元一梯三户共90套、10#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15#楼三个单元一梯三户共54套、16#楼三个单元一梯三户共54套、17#楼三个单元一梯三户共54套、18#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19#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20#楼四个单元一梯四户共96套、21#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2套、22#楼三个单元一梯三户共54套、23#楼三个单元一梯四户共72套、25#楼两个单元一梯四户共48套、26#楼三个单元一梯四户共72套。
2、惠民家园公租房13栋1207套,分别为:7#楼两个单元一梯四户共72套、8#楼四个单元一梯四户共176套、9#楼四个单元一梯四户共176套、10#楼两个单元一梯四户共72套、14#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108套、15#楼五个单元一梯三户共90套、16#楼五个单元一梯三户共90套、17#楼三个单元一梯三户共54套、18#楼三个单元一梯三户共54套、19#楼五个单元一梯三户共90套、20#楼三个单元一梯两户共66套、21#楼四个单元一梯两户共88套、22#楼四个单元一梯三户共71套。
三、分配对象确定
本次公租房的分配对象为2008年至2013年申请享受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的所有轮候户共1100户。其中:年申请的租赁补贴发放轮候户728户;2013年度第一批、第二批申请实物配租剩余未分配的轮候户共372户,详见后附名单。
四、摇号分配原则及须知
(一)摇号分配原则
1、根据两个小区申请登记的轮候户数量,分别按从小到大递增顺序选取足够数量的公租房摇号(补够为止,保证两个小区确定提供摇号的空房不同时出现在两栋楼上)。
2、按照两个小区,分两天进行:
第一天(9月21日):针对登记在宁馨花园的住户进行分配。摇号顺序按登记住户户主的出生年月日先后顺序排列(遇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在登记阶段组织相应的户主进行抓阄确定先后顺序,下同)。
第二天(9月22日):针对登记在惠民家园的住户进行分配,根据登记的数量,从7#楼开始按递增选取足够数量的公租房摇号。摇号顺序按登记住户户主的出生年月日先后顺序排列。
3、对户口成员中有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和60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可优先申请一、二楼(一楼与二楼同时摇号);户口成员中无肢体二级以上残疾和60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不得申请登记一、二楼的房屋。
4、每个小区在摇号当天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先摇取一、二楼住户,第二批再摇取三楼及以上住户。分别采用一次性摇出楼号、单元号、楼层号和门牌号的办法完成,不再详细考虑面积大小等因素。
5、所有轮候户只能参与一次摇号分配机会,摇号分房过程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公证和摄像。
(二)摇号程序
1、轮候户凭报名登记卡、身份证分批进入现场,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按轮候排名顺序摇号,每户只限1人;轮候户原则上必须由户主亲自参加本次摇号分配活动,确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应首选家庭户口中其他成员,所有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参加。
2、工作人员、公证员和轮候户代表共同检查摇号机无异常后,公证员宣布摇号开始。
3、摇号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分房确认单(一式三份),由摇号人、公证员和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若轮候户不签字确认,视为分配到位,不再享有其他分配权力。
4、每批摇号结束后,由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公示摇号结果。
(三)分配入住须知
1、列入本次分配对象的所有轮候户的租赁补贴,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统一停止补贴发放。
2、分配对象分到房后,在通知的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永远放弃享受公租房配租的权利,不再列入轮候名单,空出的房屋将列入下一批分配房源。
3、分配对象办理
入住手续时,如涉及保障性住房历年审计结论未整改的住户,必须履行整改义务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4、相关费用及手续:签订公共租赁房入住合同;缴纳3000元保证金;一次性缴清相应类别的一年房租费。房租费类别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彭政发[2014]180号)执行,具体类别按照个人档案实际情况,在签订入住合同时确定。房租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算起。
5、住户之间相互协商同意互换房屋的,必须是双方均在本次参与分房的轮候户之间进行。若双方达成协议后,持双方身份证、协议和房屋确认单到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互换。
6、所分配的房屋需要维修时,住户须及时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由物业公司登记后,属于工程保修期内的(建筑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它工程保修期为2年)联系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满的公共部位,从房租费中筹集资金维修;属于普通消耗品或个人损坏的须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和赔偿。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告知阶段(2015年8月21日-8月23日):采取居委会公告栏、政府网站、电视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轮候对象告知分配方案。
2、登记核实阶段(8月24日-9月20日):主要受理轮候户自愿选取小区名称及优先享受一、二楼住户和三楼及以上的住户,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休息)。
3、摇号阶段分两天进行:(9月21日)完成宁馨花园轮候户的摇号分配;(9月22日)完成惠民家园轮候户的摇号分配。
4、安排入住阶段: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公租房分配工作有序进行,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制定专门分配方案,并报彭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申请公证处派驻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公证,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成立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景德镇
副组长:王应鹏
成 &员:韩国恩、安秀娥、李文宁、张进发、王彩萍、马慧霞、赵林、马秉忠、虎顺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所。负责公租房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后期保障。
职责分工:
景德镇: 负责分配工作总协调。
王应鹏: 负责分配及摇号工作现场问题协调处理工作。
其他工作人员按工作阶段不同分工如下:
1、摇号前登记核实阶段:
王应鹏:负责分配方案的制定、公示、公告和答疑工作。
安秀娥、王彩萍、虎顺利:负责按住户所申请的小区名称,分别对一、二楼住户和三楼及以上住户进行登记,确保不重不漏。
2、摇号阶段:
王应鹏:负责联系摇号期间所用资料、用具及摇号通知;
杨正锋:负责指导操作摇号机正常运转;
王彩萍、马慧霞:负责按分类、分批摇号要求,审查核实轮候户入场及摇号顺序审核;
赵林:负责维持每批摇号人员进场及摇号时的会场秩序;
韩国恩:负责填写分房平面表;
李文宁、虎顺利:负责填写分房确认单(一式三联);
安秀娥、张进发:负责按顺序填补分房模拟平面图;
马秉忠:负责摇号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白阳镇及各居委会负责人:负责联系各自辖区的轮候户按时有序参与摇号。
3、入住手续办理阶段:
安秀娥:负责划分房租费类别,审查签订公共租赁合同;
王彩萍、虎顺利:负责按租赁合同收取保证金、房租费和钥匙领取工作;
赵林:负责物业服务协调工作。
二要加强政策宣传。申请县文广局、白阳镇居委会进行电视公告和宣传栏公示,建环局负责解答住户咨询。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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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万源市房管局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文&&&&号:
万房发[2015]10号
关 键 词:
&市级各部门及第一批公租房房源所在地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发〔号)、《关于印发万源市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40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了《第一批公租房申请分配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此实施方案组织落实。&&万源市房产管理局日&&&&&&万源市房产管理局第一批公租房申请分配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我市第一批公租房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万府办发〔2015〕40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第一批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一、分配房源(一)万源市太平镇101生活区350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其中千名硕博进达州预留房源70套,农民工40套,小区活动中心、业主用房、物管用房共4套。下剩236套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中进行公开分配。(二)黄钟镇职业中学校内70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其中底层两套分别作为物管用房和设备用房,下剩68套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中进行公开分配。(三)白沙镇第二中学校内150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其中底层两套分别作为物管用房和设备用房,下剩148套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中进行公开分配。(四)沙滩镇中心校内50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其中底层壹套作为物管用房,下剩49套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中进行公开分配。(五)八台乡中心校内30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其中底层壹套作为物管用房,下剩29套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中进行公开分配。二、分配对象本次第一批公租房分配对象为在房源所在地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无房职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2、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3、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4、已租住公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三、申请与核准在房源所在地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规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毕业证、住房、在编在岗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优先安排对象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在编在岗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7天后,将初审资料和申请材料等一并报送所在镇政府或主管部门。(二)各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复审意见并公示7天后,将复审材料报送住房保障部门。(三)住房保障部门在接到复审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批登记工作,并公示1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审批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进入轮候配租。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障本次公租房房源所在地的学校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其中市级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市房源所在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可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五、分配程序及相关规定(一)由被分配对象先抽签取得选房顺序号。(二)取得选房顺序号的申请人进入选房抽签阶段,在相关部门和公证处的监督下公开抽取房号(单元楼层号)。(三)取得房号的申请人凭房号与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在租赁合同期内不调整租金。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租金以发改物价批准的标准为准)。1个月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2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分配。(四)申请人取得房号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房号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换的,可自行协商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城投公司同意并备案。(五)居住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气、电视收视、生活垃圾处理等费用均由保障对象住户承担。(六)在承租期间,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主动退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若不主动退还,由所在单位责令限期退还;拒不执行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六、分配议程(一)市房管局局长袁顺学主持公租房分配仪式;(二)市政府副市长刘建国在分配仪式上讲话;(三)市房管局副局长王强宣读本次公租房分配方案并组织进入分配程序;(四)市城投公司总经理邱志强宣读《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以及入住的相关规定;(五)公证处致公证词。以上整个分配议程由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具体分配时间房管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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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举行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选房仪式
发布日期:
&&&&&&来源:住建局
&&&&&&作者:韦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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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9日上午,鱼峰区在广西腾安投资集团礼堂举行2016年鱼峰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仪式。经初步意向调查,有116户家庭对古山居苑(单间)公租房有配租意向。按照廉租房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同时兼顾实物配租、老弱病残保障对象优先分配的原则,通知80户住房困难家庭参加此次选房。本次选房分为三个组(优先组43户,普通组27户,补位组10户)依次进行,根据廉租住房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按照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为确保此次抽签分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鱼峰区住建局副局长谭大成与各街道办事处专干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整个选房现场秩序井然、喜气洋洋。&
  最终我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选房仪式共70户家庭获得了实物配租,圆了多年来的安居梦。(住建局韦理霞供稿)&
  (选房现场)&
  && (选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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