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厂方不续签,为什么有的人说没有补偿,有的人说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了个人不愿意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_百度知道
劳动合同到期了个人不愿意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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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不代表公司默认。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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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合同到期,为什么公司还不和我续签。 通知什么的都没有 好多人都这样_百度知道
劳动合同到期,为什么公司还不和我续签。 通知什么的都没有 好多人都这样
那比如说我 合同1月1号到期
1月30号才通知我签合同
期间仍在公司工作
那合同上的日期从1-1号开始算 还是1-30号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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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期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四,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劳动者主动得出续签劳动合同的、(一)项,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三,为什么公司还不和我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届满。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五.。引用法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通知什么的都没有 好多人都这样回答你的提问,,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期届满
那比如说我 合同1月1号到期
1月30号才通知我签合同
期间仍在公司工作
那合同上的日期从1-1号开始算 还是1-30号开始算???
日期从1-1号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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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其实你不必着急,这种情况对劳动者而言,并没有什么害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继续用工,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是原合同的延续,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六条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规定。《劳动合同法》2008年施行,其中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但是续签合同是否属于新的用工,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原司法解释应当有效。
  第二种观点也是主流观点,是未签合同。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双...
那比如说我 合同1月1号到期
1月30号才通知我签合同
期间仍在公司工作
那合同上的日期从1-1号开始算 还是1-30号开始算???
应当从新的用工开始之日起算,也就是元月2日。
合同到期,如果公司没有主动和你续签,你也有权利问一下续不续签呀,把主动权给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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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继续要人上班,有补偿吗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已工作8年了。
 问题来自:江苏 - 无锡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2:14 咨询人:fy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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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继续上班,应支付工资。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注: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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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金_百度知道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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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年计算:(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完全可以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单位应该补缴保险4;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新的劳动合同法于08年1月1日实施,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具有溯及力、旧的劳动法对于这种情况没有补偿2,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建议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协商不成。所以你可以得到08年以后的补偿3、你可以得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回答
其他5条回答
但是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单位的行为而合法接触的话是有经济补偿金的,08年以前的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就,自然解除旧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这帐当然还要你自己算。现在如果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单位只需支付你三个或者三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你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续签,可主张补偿金。要求单位补缴社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呈法律--北京专业的法律咨询网站,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您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直接登录网站发布您所需咨询的法律问题,资深律师会为您免费解答!也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与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首先,如果你要求上保险,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给你上保险的建议;其次,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其作出处理。
但不论怎样处理,公司未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要求相关的补偿费用。
那是一定的,不用多说,一定可以拿到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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