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份回购简述离婚的法定事由由有哪些

经济法简答
经济法学简答
不正当的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P345答:(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P32-33答: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互统一的法律关系;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且结合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根据《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操纵市场的行为有哪些?P239答:(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与他人传统,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P105答:具备健全并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构成《反垄断法》上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是什么?P370答:(1)交易对方当事人进行交易时被附件不属于合同义务的条件;(2)要求交易对方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必须接受所附加的条件;(3)所附加的条件未被了交易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4)所附加的条件没有合理理由。
简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是什么?《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但是,生产者须提出证据证明上述情形,也即生产者必须对其主张的免责事由举证。
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P284答:法定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空间范围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以及其所管辖的海域。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征。P251-252答: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的诺成合同;附和合同;射幸合同。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P333答:(1)主体是经营者;(2)本身是违法行为;(3)它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简述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P201答:(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缴纳应纳税款;(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纳税人不能够提供纳税担保;(4)经过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简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不同,它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存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实,受害人即可请求赔偿,不要求受害人举正证明侵权人有过错。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生产者主观上有过错,是因为生产者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受害人举证证明时,生产者才承担赔偿责任。
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的特征。 产权交易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 (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 (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 (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简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关于“双倍返还”的规定的理解。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进而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它可以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安抚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征.(1)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外贸易中,能够成为对外贸易精英中的法人只能是企业法人以及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国家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不忍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2)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观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征。P297答:(1)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必需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简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P233答:(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政策;(5)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其他
简述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 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主要有: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表现主要有占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2)限制竞争协议,也称为横向的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以协议或其他方式与本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共同实施限制和排除竞争的行为。(3)企业合并,牟取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现代反垄断法并不认为企业合并当然构成非法垄断,反垄断法将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综合加以考察,主要考察企业合并后是否限制了竞争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4)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简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 (1 )特 定 的经济部门。一般是指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公益事业,另外一些比较分散,容易波动的农业以及不应过多过滥的自然资源开采业也属于此列。(2 )知 识 产权领域。知识产权本身就具有独占性和垄断性,因此不适用反垄断法。但如果知识产权的权利专有人滥用权利,对受让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造成限制,严重影响竞争对手的利益和损害交易对方的利益的要受反垄断法制裁。(3 )特 定 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和联合行为。这是指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为调整产业结构的合并、兼并以及发生严重灾害及战争情况下的垄断行为。另外,反垄断法对企业间为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而实行的协作、对中小企业的联合行为、对发展对外贸易中的国内企业之间的协调行为等一般也予以豁免。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P40答: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责任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P72-73答:依法设立的企业;赢利为目的;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具有法人资格。
简述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P233答:(1)具备健全并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P109答: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红利。 简述股份回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P106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简述股票与债券有哪些不同?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以转让和流通,亦即股份证券化。股票可以采取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债券 ,是 指企业或政府为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债券持有人凭债券有权在约定期限内要求发行人还本付息。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P308答:(1)属于无形贸易;(2)对象主要是智力产品;(3)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非转移性等特征;(4)无法在国家海关的出口统计表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国际收支平衡表;(5)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
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P150-151答: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
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国债具有以下几点形式特征:(1)国债的自愿性。这是指国债发行或认购应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这一特征与税收所具有的依法强制特征有明显的差别。
(2)国债的有偿性。所谓有偿性,一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按期偿还。除此之外,国债债权人还可以根据事先规定的利息率取得相应的利息,这也是国债区别于其他财政收人形式的重要特征。(3)国债的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地加以确定,而非必须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国债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能称为国债。
简述国债法的特征。P151答: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具有财政政策性;具有宏观调控性。
简述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的解除与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1)发生原因不同。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定事由。而合同解除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途径不同。合同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而合同解除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即可实现,只有对方有异议的,才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发生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简述环境污染的特点。环境污染的特点是:(1 )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人们任何差别影响,一律受害;不受地区、国界限制,到处为害。(2 )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长期潜伏,“慢性杀人”,一旦暴发,则往往不可收拾。(3 )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地连续不断地影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有些污染源虽已拆除,但污染物及其毒害仍长期不能消除,有的甚至于根本不能消除。(4 )复杂性。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而且一旦释出,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过程,又发生代谢、转化、分解、聚集,形成新的污染物,令人防不胜防。(5) 代价高。一方面,污染使受害者付出健康甚至于生命的高昂代价。若危害多人或群体,则代价更高;另一方面,为治理污染也必须付出巨额的资财,有的比起预防费用常高出许多倍,而且常常事倍功半,不易收效。
简述回扣的特征。P341答:(1)主体是不正当交易的双方;(2)帐外暗中给付;(3)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4)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优惠交易条件。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15-17答: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国家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原则;责权利效统一的原则。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和广义上的特征。从 经 济 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木的特征是:(1 )经 济 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分(2 )经 济 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特点是:(1 )经 济 法律关系主体多“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人经济法律关系,成为主体。(2 )经 济 法律关系一般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两者凋整范围不同。有重合,但有区别。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 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凋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不调整民法中的平等的人身关系。(2)主体构成不同。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包括法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 (3)主旨思想不同。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 (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除采取民事手段,还运用行政手段、刑事手段,实行综合调整。
简述经济法属性有哪些?p12-15答:综合、系统调整的法;平衡协调的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法。
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有哪些。P422-423答: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检举、控告侵犯其经营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简述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是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这里的违法主体专指地方各级政府,包括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 (2)这类行为的客体是竞争条件下经营者从事交易的商品。此类行为指向的目标是市场上本来平等竞争的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限制竞争,使本应公平交易的竞争成为不可能交易或成为不平等交易。(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对经济职权的滥用。经济职权的产生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要防止滥用职权的行为。 (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这是指政府及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简述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P137答:(1)破产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简述破产法的特征P114答:调整范围一般仅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源于民事债权与民事诉讼与执行的制度。
简述企业合并与企业兼并的不同之处。企业合并与企业兼并的不同之处是: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兼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
简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P452-457答:(1)民事责任;(2)刑事责任;(3)行政责任
简述商业贿赂的特征。P339答:(1)性质上看,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目的上看,就是为了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争取交易机会或者优惠条件;(3)手段上看,就是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收买;(4)主体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5)主观上必需是故意。 简述商业贿赂的特征。商业贿赂有以下特征:(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包括买方和卖方。(2)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行贿或受贿的经营者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3)商业贿赂的手段是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手段,其表现形式有回扣、免费度假、豪华旅游、色情服务、房屋装修等等。
简述商业银行与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有哪些? 1.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不完全相同。一般公司的设立只需依据《公司法》设立,而商业银行还需依据《商业银行法》设立,并且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2.经营的商品不同。公司经营的是一般商品,而商业银行经营的是特殊商品,即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3.经营的方式不同。一般公司的经营方式,都是将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交易同时转让出去,而商业银行经营货币时只转让货币的使用权,保留货币的所有权。4.经营商品的权益来源不同。一般公司企业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商品的价值增值,而商业银行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货币所获取的利息。由此可见,商业银行是特殊的公司企业法人。
简述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P57答: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简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分)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1分)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简述审计的特征。审计具有以下特征:(1)它既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又是经济监督的一种方法。(2)审计必须由会计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依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3)审计的对象是会计,包括会计资料以及与会计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4)审计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是间接的,必须通过对会计活动所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内审查来进行。(5)审计是为了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6)审计具有多种职能。
简述生产者产品责任的免责条件。P406答:(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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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参考答案(1)公司只有在为减资而注销股份,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才能回购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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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工伤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我国的法律怎么规定?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分析解读!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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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合同或者进行交易.14、简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系密不可分.任何一种税收都以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料的审查来进行;5,审计是为了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的原则;具备健全并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4、简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答: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5、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
答: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2,预算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4,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连,具有严格的周期性;6,预算权所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
16、简述国债形式特征。 答:(1)国债的自愿性;(2)国债的有偿性;(3)国债的灵活性。
17、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哪些特点
答: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主体一般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我国主权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是采购资金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即由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所形成的财政资金;三是采购程序的法定性,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有严格的限定性;四是采购目的的公益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社会公共利益.
18、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特征
答: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19、简述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答:税法作为国家制定的特殊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具体说,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税收活动必须以税法为依据.税法是国家向社会组织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税收和税法的关
系密不可分.任何一种税收都以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并借助于法律的约束力保证其实现.因此,税收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现象所体现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税收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是税法的实质内容,税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
20、简述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答: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22、简述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条件。 答:(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3、简述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 答: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法律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4、简述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答:权利:1,自主制定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吉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义务: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2,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3,经营者不得在加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5、简述《会计法》确定的会计原则有哪些
答:1,合法性原则;2,单位负责人负责原则;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4,统一性原则。 26、简述审计的特征.
答:1,它既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又是经济监督的一种方法;2,审计必须由会计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依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内部审计也必须如此;3,审计的对象是会计,包括会计资料以及与会计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4,审计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是间接的,必须通过对会计活动所提供的一切会计资
料的审查来进行;5,审计是为了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6,审计具有多种职能. 27、简述环境污染的特点.
答: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人们任何差别影响,一律受害,不受地区,国界限制,到处危害;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及时发现,长期潜伏,“慢性杀人”,一旦爆发,则往往不可收拾;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地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4.复杂性: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而一旦释出形成新的污染物,令人防不胜防;5.代价高:污染使受害者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高昂代价。 28、简述反垄断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答:(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限制竞争协议;(3)企业合并;(4)行政性垄断。
29、简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
答:1,特定的经济部门;2,知识产权领域;3,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和联合行为。 30、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答:(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31简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是什么。答:(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2、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1)将消费者作为弱者加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法律实质公平的原则.(2)消费者权利神圣原则.(3)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4)国家对消费者提供支持与援助及保护消费者权利不受侵犯原则.(5)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 33、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
答: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征是平等,自愿,有偿,有期.2,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法律地位不变,土地所有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3,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由政府垄断经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由土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代表国家实施经济法学期末复习简答题
1、简述经济法属性有哪些?p12-15
答:综合、系统调整的法;平衡协调的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法。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15-17
答: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国家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原则;责权利效统一
3、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P32-33
答: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互统一的法律关系;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且结合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4、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答: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责任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5、简述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6、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有2-50人,其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具有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其中由现任活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7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答:(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征1)只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外方合营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3)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4)由董事会、经理会组成组织机构进行公司管理。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征1)契约式的合营企业2)可以举办法人或者非法人的合作企业;3)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的特征,可以是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委员会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4)采取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做法,外方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但合作期满后企业的资产归中方所有。 8、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P72-73
答:依法设立的企业;赢利为目的;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具有法人资格。
9、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答:(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5)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发行、筹办符合法律规定;4)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6)公司住所。
10、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
答: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令关闭或者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裁决解散。 1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具备健全并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简述股份回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3、简述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答: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红利。 14、简述破产法的特征
答:调整范围一般仅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源于民事债权与民事诉讼与执行的制度。
15、简述债务人财产的特征。
答:(1)必需是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2)财产为债务人所拥有或者经营;(3)必需是破产宣告时到破产程序终结前获得财产;(4)能够依法被强制执行的财产;(5)必需是位于国内外,且可能取回的财产。16、简述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答:(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17、简述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答:(1)破产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18、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 答:(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领域;(2)预算权的主体只能够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3)性质是一种经济权利。(4)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联系紧密。(6)利益归于国家。 19、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
20、简述国债法的特征。 答: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具有财政政策性;具有宏观调控性。
21、简述与私人采购相比较,政府采购的特点。 答:采购主体的特定性;采购资金的公共性。
22、简述税收的形式特征。
答: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23、简述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条件。
答:(1)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2)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的;(3)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的;(4)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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