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社保局社保的退休老师死亡后安葬费是多少?

退休金由社保局发放的,死亡后有丧葬费吗_百度知道
退休金由社保局发放的,死亡后有丧葬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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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带火化证明、死亡证明。退休证,到社保局办理。丧葬费,抚恤金都有,具体标准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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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额,一次性支付,金额和手续需要去当地社保中心询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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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冤谁来伸?武汉铁路局武汉职教基地襄阳培训站
  天下奇闻—
  我们的冤可以在何处伸?
  我们是武汉铁路局武汉职教基地襄阳培训站2005年前退休的教师。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国务院于日发布了63号文件,规定从日起提高这些教师的退休金,和企业所在地退休的普教教师看齐。这个为了缩小差距,体现公平、公正的好政策,惠及民生的好事情,使我们充满了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可是事情到了下面却走了样:63号文件中有“企业所在地”的规定,也就是企业“属地”的问题。退休教师所在企业的属地不同,退休金当然不同,有的相差甚远。于是某些当权者,出于单位或个人的某种利益,在“属地”问题上做起文章。他们竟然规定我们单位(武汉铁路局武汉职教基地襄阳培训站)这个小小的车间单位2005年前退休的教师属地为襄阳;2005年5月后退休的教师属地为武汉。不知道这是不是天下奇闻,不知道中国还有没有第二个这样的事情。当然他们有他们的“理由”:因为武汉铁路局于2005年5月由铁路分局升格为铁路局。
  下面,我们说一说我们的理由:
  一、& & & & 机构变迁:2005年5月以前,该站属于郑州铁路局,但因改革和机构变迁,2005年5月该站的所有在职职工和所有的退休人员整体随着机构的变迁一并划归武汉铁路局。2005年以前退休教师的所有档案资料、人事关系、退休养老金、医保、党组织关系等等一并都交到了武汉铁路局武汉职教基地。我们的单位在武汉,法人代表在武汉,所以该站的在职职工和全体退休教师的属地是武汉。
  二、& & & & 社保统筹:铁路是一个点多线长的中央企业,不具备实行地方县市级政府政策规定的条件,历年来一直都是执行所在省的政策和规定。原郑州铁路局管辖的武汉分局、襄樊分局系在鄂的中央企业,襄阳培训站的社保统筹属湖北省统筹,教师退休后的退休金是湖北省统筹标准,所以该站的属地就是武汉。
  三、& & & & 养老金发放单位:该站退休教师养老金的发放,2005年以前系湖北省社保厅发放。铁路大改革后2005年至今是武汉铁路局发放,退休卡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武汉铁路局,所以该站2005年以前退休教师的属地就是武汉。
  四、& & & & 近几年上调养老金的单位:这几年党和政府连续几次上调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该站退休教师养老金上调,全部手续都是武汉铁路局武汉职教基地办理,上调医保费标准的手续也系武汉职教基地办理。上调养老金的法人单位属地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属地证据和依据。所以该站的属地就是武汉。
  五、& & & & 国资委(2011)63号文件的执行时间是日,其属地概念与历年来职工涨工资、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的时间属地概念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日至今,法人单位在什么地方其属地就在什么地方,该站的法人单位在武汉,所以该站的属地就是武汉。
  2005年5月铁路大改革,郑州铁路局没有将襄阳培训站交到襄阳市的任何单位和部门。因此将襄阳培训站2005年以前退休的教师属地认定为襄阳是错误的,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以武汉铁路局成立时间来划分属地,对襄阳培训站的属地实行“一站两地”的做法是不对的,不仅没有体现63号文件的精神,反而在同一单位内部,同一类别上又制造了新的更大退休金差额,造成了新的社会分配不公,对他们这种伤害民心、激起民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错误做法,我们坚决反对!!!
  武汉铁路局职教处、职教基地的分管领导,理应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中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范操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但是他们不仅辜负了领导的嘱托,更辜负了广大退休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期望。他们不做为、乱做为的工作态度、严重违背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治庸问责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郑重请求领导:追究他们工作失职的责任!调查解决我们反映的实际问题,彻底纠正错误,公开,正式确定我们的“属地”为武汉,还我们公道!
  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在党的惠民政策感召下,我们相信,我们的冤情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武汉铁路局武汉职教基地襄阳培训站2005年前全体退休教师
  2011年11月
我建议这些退休的老师把帖子发到天涯论坛,让全国的人都关注。
顶一个,让大家都看看
02:56, Processed in 1.044202 second(s), 35 queries.
Copyright &
www.railcn.net, All rights reserved.2015重庆社保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是领多少个月|社保_贷款问答_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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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社保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是领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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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重庆
服务机构:南粤银行
重庆市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服务地区:重庆
服务机构:友信
以今年最后一次调整来算,如果是交满了且为自然死亡人,丧葬费在平均工资的三倍左右,或者是退休金的八倍左右(友信王经理)
服务地区:石家庄
服务机构:信而富
当月养老金的8倍(相当于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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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恒昌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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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 - 平台 版权所有参加社保人员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如何给赔偿?
[导读]: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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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此外,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其中,丧葬费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计发;抚恤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离休干部发放6个月,退休人员发放3个月(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多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
  案例说话:
  退休人员张先生,有供养直系亲属,退休前按镇属标准参保,2007年8月身故后实行火葬。那么,他的家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费、抚恤金、救济费共11520元(其中丧葬费=960&3=2880元,抚恤金=960&3=2880元,救济费=960&6=5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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