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哪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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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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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编制初探  &&&&&&&&&&&&&&&&&   根据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为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县。7月份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业务股室的积极配合下,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了试编。经过这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我们深切体会到政府会计改革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深切体会到这项改革的难度和复杂度,改革面临较大的问题和难题。   & &&&一、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年度决算报告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只是政府会计的一个侧面,而不能充分反映整个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过对预算会计数据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相关资产负债信息,并将政府财政层面的会计报表和单位层面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通过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对未来财政收支缺口的预测,以及对财政可持续性的评估等,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等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支持,为中长期财政发展和宏观调控服务。  二、试编中存在的难点  1、现行的决算报表体系……本文共1828字,网站会员可查阅、复制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新来的客人请【】查看文章已注册会员请【】阅读全文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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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会计迈向权责发生制及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下称“《基本准则》”),它意味着中国政府会计正式开始过渡到权责发生制以及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这两个步骤与在此领域领先的国家的发展轨道相符。目前,国际上并没有硬性规定一个国家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最佳实践方式。因此,中国可以自主地设计满足自己需求和愿景的一套系统,如果政府会计的目标是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就有必要整合政府财务报告、政府预算和政府财政统计,只有如此,才能形成一个清晰连贯的财政报告框架。
首次正式使用“政府会计”
《基本准则》的发布是建立中国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第一步。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并要求各级政府执行。具体而言,财政部提出自2014年起在7年内,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系统,主要将建立以下四个健全的系统:(1)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包括独立的和相互关联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并为中期和长期财政发展、宏观经济监测和监管,以及政府信用的评估服务。(2)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报告体系包括部门报告和整体政府报告。这些报告会展示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以及在政府层面的财政可持续性。(3)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财务报告将接受审计,然后传送到立法机构,随后向社会公布。(4)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该体系直接关注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财政可持续性;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预算和资产管理;财政绩效。
根据这个计划,财政部明确了年的工作重点:在政府会计方面,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修订发布财政总会计制度、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基本准则;为了促进财务报表的编制,制定操作指导以便规范编制方法。在实务工作方面,继续进行政府资产及负债的清查,并设计更好的方法来管理国有资产,涉及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如医院和大学等。所以,《基本准则》的发布只是带动上列行动的第一步。
中国政府首次正式使用“政府会计”一词,并明确指定了中国的政府会计包括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和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基本准则》包含概念框架的本质,其主要内容涉及必须确认和计量的会计要素,以及这两种会计体系下财务报表的种类。《基本准则》言简意赅,却有其重要意义,反映了政府内部各方已达到一定程度的见解和共识,可以说是终结了15年中国政府是否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个问题的争论。
笔者认为,有三个基本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一是有待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报告主体的范围,以便于国际财经状况比较。因为国际比较尤其需要知道中国政府的覆盖范围是否包括国有企业;国内各级地区性(如省,市等)的财经状况比较也同样需要知道各级政府包括哪些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二是有待进一步明确要求预算会计不可以仍将“债务收入”当成是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否则,至少要解释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产生的两组数字的差异。三是个人认为要先研究各种资产和负债的性质,然后再决定是否采用历史成本对资产进行计量。
来自最高层的推动
世界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这次中国在制定政府会计时考虑的最大国情是最高层的推动力。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特别要求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系统。从国际视野的角度来看,一国的执政党最高权力机构特别指定政府会计和报告方法比较少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似乎技术性的规定是与完善预算管理和建立预警系统配套的,以便跟踪并减少地方政府借贷风险。这一决定表达了中国政府最高层的决心,并已经成为了中国政府会计和财政改革的强力指令。之后,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的预算法中加入第九十七条。该条款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报本级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也给新的政府会计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
在观察中国政府会计改革20多年之后,笔者认为此次改革与过去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期望高。
改革的号召来自于中共领导的决定,并且由国务院授权批准在各级政府执行。审批机关的地位决定了改革期望的高度;期望越高,对于改革成功的要求就越高。二是目标崇高。改进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目标从深化财政改革工作的一部分,提升到助力国家治理。三是成果要求明显。《决定》明确要求编制并披露经审计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当具体的报告成果清晰地展示出预期结果时,成功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失败的责任也难以逃避。四是关于权责发生制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计量方法。该决定有效解决了有关是否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的争论,因此,现在关注和行动的焦点可以转移到实施权责发生制的程度这个具体问题上。五是财政人员的能力增强。
中国的政府会计从业者及学者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应该有能力更有效地执行改革计划。
备受国际关注
与英美国家政府会计概念框架文件相比,《基本准则》的特色是简短和明晰,内容的特点是新旧并存,兼顾到内外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因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和综合财务报告在英美语系国家已研究和实行多年,中国相关文件的内容不容易有创新。但是,从全球的视角来说,中国关于总方向的决定却比欧洲和大多数国家的过程明朗、快捷得多。
目前,全球都在关注中国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发展,其中包括财政政策和实践的发展。此轮中国政府会计改革值得国际的关注,有如下原因:一是中国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将政府会计视为治理国家的基础部分。二是凭借日益强大的经济实力,中国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已经成为G20国家的重要领导者,于是有责任参与和带动全球提高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和加强财务问责制。三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仍然未能确定是否实施或者怎样实施权责发生制会计。尽管中国在许多方面独一无二,但是,其他国家在采取这种新政府会计模式的过程中也会有同样的困惑。所以,中国仍然可以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范例之一,公诸于世。四是中国政府对于采取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简称“IPSAS”)持有谨慎、保留的态度。中国未来对于IPSAS的立场将会影响其他国家是否采用以及怎样采用IPSAS。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要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可以预料会碰到不少困难。除了上面指出的基本问题之外,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是妥善处理新旧体系的关系,使之平行运作而不冲突。
二是尽早建立资产负债科目表,以便早日有一套完整的科目表使用。三是改变把融资与收入一概而论的习惯,从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中消除“债务收入”这个科目。
四是在整个政府和单位两个层面建立和实行复式记账制度,以便比较直接编制报表,从而代替年底调整的做法。
政府财政部门在执行准则时,需注意这样几个关键点:一是在部署具体工作时,保留足够时间和资源用来开发和测验软件。二是将内部控制措施纳入会计核算过程,以保障数据质量和减低外审成本。
三是建立统一和有效率的步骤来合并同级单位和各级政府的财务报表。四是因为权责发生制会计需要很多估计和判断,除了应用指南尽量明确指导之外,还需设立咨询中心专门及时解答问题。
可借鉴国际经验
国外推行政府会计的一些经验值得中国借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意适用范围的限定。很少有万能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每个系统的功能都是有限的。因此,政府会计系统要有其他的配套系统才能有效支持公共政策分析和管理。二是注意隐蔽的假定。隐蔽的假设含有偏见,值得探讨而且可能需要修正。
比如,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现在模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称“IFRS”),表示他们接受债权人和投资者是政府最主要的权益者,但在中国未必如此。三是事事相关。每个信息系统都是整个体系的子系统,谨慎地关注子系统之间的衔接十分必要。虽然专家们可能把会计、预算和财政统计视为不同专业,但是,政策制定者则将它们都看作为财政信息的来源。四是会计系统的设计超越会计专业知识。受传统训练的会计师倾向于只关注财务、个别实体和程序细节,因此,一个国家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的设计需要多个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五是工作任重道远。英国用十年时间制定了第一套经审计的政府整体政府财务报表。经过近20年的审核,美国联邦审计署仍然不愿意对美国政府的合并财务报表表达审计意见。由此可见,政府会计改革花费的时间和动用的财力超出预期是常有之事。
权责发生制会计系统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设计当然必须满足中国的需要。
在过去40年中,政府会计的全球总趋势是过渡到权责发生制的会计以及合并方式的财务报表。中国可以在财政问责和财政透明精神的指导下,自主设计会计体系以适应本国需要。基于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中国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应能够提供如下有用信息:一是评估中国长期财政和经济状况,包括与其他一些有参考价值国家的比较;二是衡量和管理中国公共部门的财政可持续性;三是协助政府执行管理维护公共财产的任务;四是测量和管理中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权责发生制会计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仅能部分地满足以上要求。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有更广泛的需求,超越了现在财务会计的功能。政治领导人和政策制定者更关注其管辖权内的预算和经济发展指标,并与另一个地区或另一个国家进行对比。
因此,出于国家治理的需要,笔者希望中国政府会计有一个更长远的视野,涵盖更广阔的范围,并与政府预算和国民经济核算(尤其是政府财政统计)整合。如果能实施这样的整合并且获得成功,那么,中国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就可望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赞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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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小兵
  修改前的预算法
  修改后的预算法
  第九十七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近年来由于地方政府债务不断积累,财政风险越来越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国政府准备将“地方债”这种显性的债务管理模式作为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就是所谓的“堵后门开前门”。而地方债的发行,必须对地方财政的风险和可持续以及地方政府的信用做科学的评价。这就需要真实科学的政府财务报告作为分析的信息基础。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比收付实现制更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债务。所以,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推出的。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到“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正式提出了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2011年财政部选择了北京、天津等11个省市试编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到2012年新增了上海等12个省市,试编范围增加到23个省市及其所属74个市县(区)。到2013年更是将试编范围扩大到全国36个省市。至此,试编工作推广至全国所有的省份。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对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随后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围绕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2014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列为2014年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并把它作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研究修订总预算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研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的依据,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
  新预算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将“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首次写入《预算法》中,奠定了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法律地位。
  (一)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有利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实现
  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受公众的委托通过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使用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并对这种使用承担责任。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使用公共资源的具体用途和信息的主要载体。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日益明显。为了更好地实现受托责任,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向社会公众解释其所控制的资源状况、财务收支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说明其所控制的经济存量和流量,反映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产品的程度。而政府财务报告是实现政府受托责任,提高透明度的载体和手段。
  (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会计基础更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并为政府预算决策提供信息
  权责发生制基础有助于提供更全面的政府资产和负债信息。权责发生制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提供更为全面的政府财务信息,全面反映政府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满足政府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信息需求。对于跨期资本性支出,收付实现制在款项支付日就确认为费用,而不是根据其使用期限摊派到各期,因此政府财务报告就不包括此类支出的使用价值和服务年限信息,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反映跨期的资本支出,政府的资产信息能够得到全面的反映。收付实现制只有在用现金偿付债务时,才会确认支出,而不能提前揭示对未来的承诺、担保和其他因素形成的隐性负债。例如对政府部门的贷款、政府雇员的养老金保险计划等等,这些隐性负债都有可能造成若干年后的巨额现金流出,而这些负债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下往往得不到反映,也有可能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上的“虚假平衡”,如采用权责发生制,就能按一定的标准确认和反映政府的承诺和负债状况。政府资产和负债全面披露,有助于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分配状况,对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得以评估,利于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解脱。
  权责发生制基础有助于提供更准确的政府服务成本信息,为政府绩效评价提供技术基础。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是促进政府部门提高运行效率,更好地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和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准确的政府服务成本信息和财务信息是评价政府绩效的基础条件。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入、流出和收入、费用没有相应的对应关系,无法进行准确的费用分配和核算。在收付实现制下,管理者可能通过操纵现金流入或流出的时间来操控各年的收入和支出,形成代理问题中的“道德风险”,这样政府的真正运行成本就得不到反映,从而导致政府财务信息缺乏可靠性,不利于正确评价政府绩效和成本的关系。因此,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政府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运用权责发生制能够反映主体的经营活动成果、经济资源及其变化,提供评价经营管理者绩效的依据。在政府财务报告中运用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耗费情况,为客观反映政府运营的真实成本和绩效提供评价依据。
  (三)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可以为中期预算提供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并为科学的中长期财政政策提供基础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这意味着我国将建立滚动的中期预算制度。为了更科学地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制定年度预算限额,必须准确掌握现有年度财政收支的真实情况,未来需要承担偿付责任的支出情况、以及可以用于偿付的资产情况等财务信息。这就需要在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上进行分析,才能准确预测未来的财政现金流量,并在准确预测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财政政策。
  (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加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提供了必需的技术支撑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制度可以为政府信用评级、债务风险评定提供技术基础,并为中央分配地方债限额和投资者购买地方债的决策上提供信息基础。按照新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批准债务规模,各地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发行地方债。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按照地区的债务风险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地方债限额。所以,必须了解各省份的债务风险和真实的财力状况。政府的信用评级和债务风险评定都必须建立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上。按照前文分析,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体现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净资产,有利于分析地方政府的综合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为地方信用评级和债务风险评定提供必需的会计和财务信息。作为购买地方债的投资者来说,也需要了解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了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健全性和财政风险性。因为按照国务院现在的规定,中央不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承担救济责任,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有违约的风险,投资者有投资的风险,地方债的本金和利息有可能不安全。而这种不安全的概率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按照市场规律,高风险高收益,所以投资者也要求了解各地政府债务风险程度,从而对地方债利率会有不同的要求,这样也从市场上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进行了限制,是一种供给控制。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公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才能了解和分析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和财务状况,才能做出进一步的决策。
  (一)推动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
  按照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2011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本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等有关的信息,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办法》的规定,试编阶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包括政府财务报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四部分。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主要说明政府财务报表包含的主体范围,表内项目的列报方法和明细内容,未在政府财务报表中列报但对政府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财政经济状况主要以政府财务报表为依据,结合国民经济形式,分析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以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包括本级政府财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要从事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或运营任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土地储备资金,除公益性国有企业外,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物资储备资金等,只将其国有权益或净资产的有关项目列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确立财务报告的目标
  澳大利亚规定,政府财务报告通过披露报告主体的财务业绩、财务状况、融资和投资以及符合性的有用信息,
以有助于使用者做出和评估稀缺资源配置的决策。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 GASB) 认为, 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
应当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有助于政府当局作出经济的、社会的以及政治的决策评价, 受托责任是政府财政报告的最高目标,
所有的其他目标都必须与它相符合。澳大利亚政府的财务报告目标强调决策有用,而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将受托责任的实现作为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从财政部发布的2011年《办法》看,我国也是将受托责任作为我国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
  笔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应该有三个用途:一是向公众反映政府总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二是向投资者反映政府财务风险和长期可持续性;三是为预算管理提供必需的信息。前两者是对外提供信息;后者从政府整体看是内部管理需要,但从政府与支出部门的关系看,支出部门的财务报告应该也是满足外部预算管理的需要。应该按照用途决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目标,一般目标应该是:解除公共财政受托责任,实现对公众的回应义务;满足外部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包括各种投资的决策、财政对部门的监督以及立法机构和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监督等。
  (三)确立财务报告主体范围
  美国有联邦和地方两种不同模式。按联邦政府层次划分,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分为联邦部门与单位财务报告和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两大类。前者由联邦部门与单位编制,后者由财政部编制,前者是后者的基础。1999年6月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颁布第34号公告,
要求州与地方政府采用双重财务报告模式。除提供政府作为各独立基金的集合、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编制的重要个别基金层面的报告外,还应编制将政府全部业务综合起来,以政府所有经济资源为计量对象,采用应计制(也称为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政府整体层面财务报告。英国的资源会计报告体系按照政府部门分别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然后再编制以政府整体为主体、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财务绩效报表、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资源会计与预算的年度报表体系由政府汇总报表和部门财务报告构成。从英美的财务报告制度可以看出,他们的财务报告既有部门财务报表(或基金财务报表),也有政府整体方面的报表。从财政部发布的《办法》看,我国目前只试编政府整体层面的报表,并不提供部门和基金的财务报告。应该先完善部门(单位)和基金财务报表,在完善部门和基金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合并成政府整体财务报表。
  笔者认为,我国政府综合的财务报告应该包括三层次、两大类。一是基金财务报告,在基金财务报告系列中应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报告、政府基金财务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务报告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告。虽然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名称上并没有“基金”两字,但一般公共预算就如同西方国家的普通基金,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同西方国家的权益基金。所以按照四大预算编制的财务报告就称为基金财务报告。同时这一层次的报告中还应该包括重大或重点基金的单独财务报告。第二层次,是部门财务报告。各部门应该汇总自身与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并提交和公开部门汇总财务报告。第三层次,是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应该是基金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的汇总。为了更好更准确地编制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首先应该编制权责发生制的部门和基金财务报告,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合并编制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
  (四)建立会计模式和财务报告范围——从近到远、从简单到复杂分步推进
  不同的会计模式主要基于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会计核算基础除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外,还有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都是预算会计的范畴,一直以来实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共部门财务会计和财政财务会计,所以即便提出政府财务会计的模式,也只能先从收付实现制开始,逐步过渡到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可以建立三种会计模式: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修正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的成本会计。同时,可以提供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类不同基础的财务报告。财政部《办法》中财务报告的范围是非常全面的,但从实践操作来看,很难一下子把财务报告的范围全部涵盖。可以采用逐步扩大的途径:先从核心机构,即行政单位汇总,再扩展到全额事业单位、差额预算单位,最后到实行政府职能的国企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本组专题撰稿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徐曙娜)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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