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58与合同法54和合同法相冲突,以合同法执行还是以民法通则58与合同法54执行

民法通则 与 合同法冲突,那个优先?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民法通则 与 合同法冲突,那个优先?
2003年7月,两邻居为了赚取三万元介绍费,教唆我妻子与安徽人叶某重婚至今,日,法院判决二人重婚罪。3月1日,我与妻离婚。请问?我可以根据民法通则104条要求两邻居和叶某赔偿七年来我的家庭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吗?两邻居构成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吗?我在报纸上看见:因第三者的原因而使他人婚姻家庭受到威胁的,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这一条出自哪里?
1995年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关于【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百。】和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第四...
民法通则: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民事行为。
仲裁法: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问题:民法通则里行为人请求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民事行为,显然是一方申请,根据仲裁法所说,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那么如何通过其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
请专家分解。
5个按份共有的产权人,在对待开发商的安置方案上,4人意见一致,1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按物权法中的规定(物权法97条相关解释:按份共有人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占份额半数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与开发商签订安置协议?
但开发商说拆迁是行政行为,适用于行政法规,而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属于民法类法规,拆迁不能适用于物权法和民法通则。请问他们这样说有道理吗 开发商给出了安置方案,4人同意接受,1人不同意接受,同意接受的4个人是否可以签订协议?
简述:十年前一起50万元炒股风波于2009年4月30日引发一起被告人含冤的最终二审判决结果.而原告冒名顶替,借用第三人提供的几份材料充当原告身份,在整个案件审理不留一字一痕,(即整个案件长达十二年之久,原告无法提交与本案有关任何文字、证据等.原告无任何证据能证明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亦无法提交任何文字证据等证明与被告有利害关系.即无一笔一痕能显示与本案有关凭证和证据).原告与被告素不相识,两家住宅相距仅五分钟步行之隔(至今没谋过面),突然以原告身...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实习的学生毕业前可以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但有的学生要求签署学校的三方协议。
如果单位签署了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受民法、合同法调整还是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多谢多谢!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实习的学生毕业前可以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但有的学生要求签署学校的三方协议。
如果单位签署了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受民法、合同法调整还是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多谢多谢!
在使用权的范围内建造房屋,但建造的地方离一条挡土墙很近,挡土墙离地面有3米高,又挖得比挡土墙底端深,房屋的墙离挡土墙只有1米,请问我有义务对挡土墙采取安全措施吗?如果我没做,以后挡土墙倒了,我有没有责任,有关这类事的在《民法通则》第几条有说明?
原告于2008年1月给张克勤(以下称为“被告”)经营的彤心工艺品加工产品,并在当时交纳制约金(技术转让协议中的技术转让费)3000元。
在交纳技术转让费以前,被告说:“这3000元钱是制约金,因为我们教人也需要时间和精力,你要是干几天就不干了的话我们也就白教了,要是你自己加工的话交300元,要是你找人加工的话就要交3000元”。当《技术转让协议》签完字时,原告要看《委托加工协议书》,被告说:“没有《委托加工协议书》,但可以保证回收你们加工完的产品,并以现金支付手工费”...
案例一: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由于《合同法》是关于合同的专门法律,且颁布于《劳动法》之后,所以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案例二:根据《劳动法》第28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某省的《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论民法通则与合同法效力比较这个是论述题,但是只要给个回答要点就可以了!
专门法优于一般法,这是意思一致的时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这是意思抵触的时候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扫描下载二维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法通则106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